对纳税申报的心得体会

时间:2023-04-03 10:25:53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对纳税申报的心得体会

  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那么问题来了,应该如何写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对纳税申报的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对纳税申报的心得体会

对纳税申报的心得体会1

  新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是企业所得税管理(汇算清缴)的主要内容,也是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依据。近日,总局出台了新法框架下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新表”),并规定纳税人在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启用新表。下面,我结合学习此表谈几点看法。

  新表的制定是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同时符合并利用企业会计核算结果,既方便纳税人申报,又便于税务机关操作;既符合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又满足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新表由1张主表和11张附表组成。主表由“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大部分组成并按顺序填列,附表分为两个层次,附表一至附表六为一级附表,对应主表各项目;附表七至附表十一为二级附表,是纳税调整表的明细反映(附表五既是一级附表,又是二级附表)。

  新表的尽早出台,对及时解决基层税务分局对终止经营企业依法进行所得税清算有很大的帮助,更有利广大税务人员和企业及时进行学习、培训等工作,确保20__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与税法衔接问题

  (一)报表样式

  新表主表分“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等三大类填列缺乏科学。据了解,其设计原则是按照企业会计利润加减纳税调整后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即在企业会计利润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包括加减纳税调整、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弥补亏损等),进行税款计算。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一次性和暂时性)通过一张附表进行纳税调整来集中体现,并按照重要性原则,明细反映有关项目的会计核算与税法差异。但具体填报项目及要求存在按会计数和税法数双重标准,如附表一有会计数“主营业务收入”,也有税法数“视同销售收入”,得出的“利润总额”分辨不出是会计利润还是所得额。建议参考国税发[20__]56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样式,分为“收入总额”、“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所得税额计算”等四大类。

  (二)收入

  税法对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有专门条款列示,但新表无专门的行次填列,建议增加主表及附表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等项目,与税法相一致。

  1、“转让财产收入”仅有“出售无形资产收益”(附表二21行)项目,而税法对转让股权收益,定性为“转让财产收入”,新表主表在“投资收益”统一反映,附表仅有“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附表十一)的转让所得,对其他则未有专门的反映。

  2、利息收入,税法与会计存在差异(实施条例18条第二款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申报表无专门行次填列,只是笼统地在附表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5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反映。而同样存在税法与会计的差异的'“股息、红利所得” 在附表三第6、7行有专门反映。

  (三)减、免税项目所得

  对部分项目所得减征、免征及优惠税率,存在哪些是税基式减免,哪些是税额式减免概念模糊。实施条例76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公式中的减免税额和抵免税额是指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的税收优惠规定减征、免征和抵免的应纳税额”。同时,税法第5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也没有将“减、免税项目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扣除。从以上两个公式可推导“减、免税项目所得”为税额式减免,但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减、免税项目所得”为税基式减免,在应纳税所得额时计算扣除。

  此外,上述公式的“适用税率”与申报表设计不一致,主表26行税率为25%,税率优惠在28行反映。

  (四)应纳税所得额

  主表25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不合理,上述第三点所讲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与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税率有相当大的关系。

  1、实施条例对小型微利企业设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但无专门对“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名词进行解释,存在不扣除以前年度亏损的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另一种情况是,扣除以前年度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

  2、减免所得在主表25行前、后反映,将产生不同的结果。如一企业,08年度技术转让所得490万元,正常经营所得20万元,合计510万元,那么,该企业适用税率是25%还是20%。

  (五)单独计算免税所得

  实施条例102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但申报表没有对应的附表反映。建议设置二级附表(作为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的补充)进行反映,在符合税法要求的同时,明确了纳税人申报减、免税的法律责任。

  二、操作问题

  (六)视同销售

  新表的填报说明指出,一般企业附表三第2行“视同销售收入”调增金额等于附表一13行;21行“视同销售成本”调减金额等于附表二12行,存在逻辑错误,其结果导致:

  1、主表1行“营业收入”反映附表一13行“视同销售收入”金额,主表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反映附表三第2行“视同销售收入”调增金额,即收入重复计算。

  2、 主表2行“营业成本”反映附表二12行“视同销售成本”金额,主表15行“纳税调整减少额”反映附表三第12行“视同销售成本”调减金额,即成本重复计算。

  上述两点的结果造成“视同销售所得”双倍计算,纳税人承担多缴税款风险。

  3、企业视同销售成本一般情况下已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如对外实物捐赠,会计分录为: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产成品附

  表二12行填报说明指出,“视同销售成本”为附表一“视同销售收入”相对应的成本,其结果造成企业双倍计算“视同销售成本”。

  (七)资产折旧、摊销

  附表九“资产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本期折旧、摊销额”的第5列 (会计数)>第6列(税收数)比较好理解,也容易填列。但第5列 (会计数)<第6列(税收数)时,则不容易把握。原因是国家未出台资产折旧、摊销年限及方法的税务审批或备案制度,当出现企业申报扣除数(税法数) 大于会计处理(即发生额)时,按哪一数字为准,作为主管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是按税法数扣除还是坚持据实扣除原则按会计数扣除,不容易判断。

  (八)投资收益

  主表9行“投资收益”反映的是会计数,作为调整数和免税项目在附表三7行“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和附表五3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得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反映,以上三行数据填列要求表述不清楚,极容易造成企业重复调减所得额现象。

  (九)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主表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计算存在模糊。可理解为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反映的是本年1?3季度预缴的税款,而第4季度预缴的税款在下一年初反映,这种情况下,33—34就不是本年年度或汇算清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本文就新表样式及项目报填要求进行了分析,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与税法衔接不到位、不易操作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为修改、完善新表提供参考。以期进一步增强新表的严谨性、周密性和可操作性。

对纳税申报的心得体会2

  这学期学校开通了手工纳税实训课程,通过一天紧张而有意义的课程学习,让我们重新温习和巩固了税务方面的知识,学到了一些新的理论,也亲自将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了起来。

  手工纳税实训是每一个学生应当拥有的一段经历,它让我们在实践中了解真正的税务活动,让我们领会了很多在书本上无法理解的知识,也扩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

  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不得不说,我在这次的课堂上受益匪浅。以前的学习只是理论的学习了各个税种的算法,对于各个税种也只是简单的了解了一下,没有实际的和现实生活中的情况相结合。而这次的课程,我们亲自以一个公司作为案例来模拟训练了一番。

  虽然只有短短一天时间,但是通过计算各种税务、填报各种增值税申报表、消费税申报表、营业税申报表等报表,结合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让我更系统地掌握了学到的专业知识,加强了对税务工作的认知和认同,激发了税务工作的兴趣和热情。

  刚开始,我们对于各个税种的计算都有一些遗忘。先来复习一下基础知识吧。税收根据课税对象的属性,可分为流转税、收益所得税和财产税。通过一天短暂的学习,让我对流转税认识尤为深刻。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  还有一些税种我们了解很少,比如是印花税。经过学习我们知道,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并且印花税的税目有13个,分别是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探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

  接着说说我们很了解的增值税,以前在税法这门课程的学习中就对增值税最了解。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

  转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增值税的按会计核算水平和经营规模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

  规模纳税人两类纳税人,分别采取不同的增值税计价办法。

  在这次实训也涉及到了营业税的计算。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营业税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营业税属传统商品劳务税,实行普遍征收,计税依据为销售额全额,税额不受成本,费用高地影响,对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各经营业务盈利水平高低不同,在实际税负设计中,往往采取按不同行业,不同经营业务设立税目,税率的方法,实行同一行业同税率,不同行业不同税率的税收制度。

  实训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自己记得还不清楚的地方,当然也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通过实践,知道税法实践既是对我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的检验,也是对我的学习能力和接受能力的检验。主要反省自己在课前没有做好充足的准备,讲以前的知识复习一下,还好老师讲的细致,才能逐步跟上。其次,在这次实训课程之后,要将所学知识牢记,我相信这对我以后的工作会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纳税实训心得总之,这次的实训让我对纳税程序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不再是局限于书本上的知识,实训之后我会巩固知识,争取让自己对税务以及财务方面的知识更加熟练。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把我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不断的应用到实际工作来,充分展示自我的个人价值和人生价值,为实现自我的理想和光明的前程努力。

对纳税申报的心得体会3

  大学三年,时光匆匆,临近毕业,我们都即将走上自己的实习岗位,因此,为了让我们能够更加熟悉自己的专业,学校给我们安排了一次纳税申报实训,这能够大大的增加我们在实际操作中的经验。虽然只有短短一天的时间,但是却让我受益匪浅,学到了非常多的知识,但是在实训的过程中还是发现了自己的不足。

  刚开始老师给我们讲了各种税,但是由于书的版本问题,所以有些部分并没有按照书上的讲。通过老师的讲解,我对税务机关工作和企业会计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治理和被治理的关系,决定了纳税环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要实现有效的协调,国家才有稳定的税收来源,企业才能稳定发展。

  税法有三个特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在学习过程中,体会最深的就是税收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等,面对种种形形色色的税种和要征税的'企业,这对税务工作和会计工作都提出了严峻的考验。但是这是个磨练,是个好的开始,为我走向社会岗位奠定了基础。并且时序是每个学生都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实训让我们学到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

  实训开始老师就带我们过了一遍书本上的知识,而我觉得比较麻烦的就是纳税的日期,像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和其他各种税的纳税期限的日期都让我大为头痛,每个税种都有它的税率,并且都有纳税计算,而关于税法,想要学好,不仅要理清其中的关系和思路,还要学好纳税计算,毕竟纳税多少是非常重要的,基本上是错一个后面就错完,这一块的要求是非常严谨的。

  实训的目的就是要我们结合书中的知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积累经验,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在外面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拓宽学习领域,在遇到问题时,要虚心向别人请教,拥有一颗上进心也是非常重要的,不仅仅局限于当前所学的,只要是跟财务,税法沾边的都可以去学习、了解,这样才能在走的这条路上走得更远,不要放过任何可以实训的机会,每次实训的经历都是一种积累,每次积累的经验都是以后的财富。

  再过不久,我们都要走上实习的岗位了,这次的实训确实让我受益良多,有很多都是课堂上学不到的,非常感谢学校提供的实训的机会,也很感谢悉心教导的曹老师。

对纳税申报的心得体会4

  一周的“网上纳税申报”实训结束了。在这一周的实训里,我们的专业知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这一周里,我们主要对“1.税务登记、领购、开具和保管发票;2.增值税纳税申报;3.消费税纳税申报;4.营业税纳税申报;

  5.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6.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7.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实务;8.印花税实务;9.城镇土地使用税实务;10.房产税实务和车船税实务”进行深入地学习,使我们既能掌握最新的理论知识,又能熟练掌握税务会计核算、纳税申报表等实践操作技能。

  在这个学习和联系的过程中,我发现纳税申报是一门实务与理论结合性很强的学科,尽管我学过这门课,但是当我第一次操作具体业务时,觉得又和书上有些不同,实际工作中的事务是细而复杂的,只有多加练习才能牢牢掌握。这次实训最主要目的也是想看看我们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公司实际操作的实务区别在哪里,相同的地方在哪里,如何执行一些特殊的账户,如何会计处理等等。带着这些问题,我在这一周里学学问问,让我对这些问题有了一定的解答,达到了这次实训目的。

  通过这次实训,我对税务机关工作和企业会计工作有了较深刻的熟悉。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的治理与被治理的关系,决定了纳税环境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企业作为纳税义

  务人其义务是纳税,税务机关除了依法履行职责之外,应该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舞弊行为,努力创造一个全社会都能体现公平的纳税环境。企业应依法组织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充分发挥会计工作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发展和决策提供信息基础。两者只有实现有效的协调,国家才有稳定的税收来源,企业才有稳定的发展环境。

  实训内容中要求我们做到税负最小化、税后利润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的目标,也是纳税筹划的动机。在此动机下,企业务必要尽可能减轻税负;尽可能减少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成本;尽可能推迟纳税以获得时间价值。这就要求财务会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纳税申报流程,熟识纳税筹划相关程序和理念,最大最多的为企业节税。

  通过这次实训也更让我看清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除此之外拥有一颗上进心,进取心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工作中仅靠我们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远远不够,因此我们要在其他时间多给自己充电,在扎实本专业的基础上也要拓宽学习领域。同时在实际的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要多像他人请教。实际沟通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如何与人打交道是一门艺术,也是一种本领,在今后的工作中也是不能忽视的。马上就要进入社会的我们也要面临正式的实习了,我想每一次的经历都是一种累积,而这种累积正是日后的财富。在学习上,我们要让这些宝贵的财富发挥它的作用,从而

  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次实训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无论是专业知识上,还是为人处事上,受益匪浅,感谢学校提供了这次实训机会。

  20xx年12月11日,我和我的小伙伴去了徐州市国税局,刚到那里,那里工作人员问我们是哪里的,干什么的,我们回答说:我们是九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来这里想学习一下怎样报税的。他们听了我们的回答后:原来是学生啊,来,我们教你们一些简单的报税流程。于是在他们的带领下,我们知道了一些简单的报税流程以及一般纳税人在申报时要填哪些表,小规模纳税人在申报时要填哪些表。感谢国税局的叔叔阿姨们,不但待人友好而且还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普及我们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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