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

时间:2024-08-14 02:41:06 金融/投资/银行/保险/财会 我要投稿

长期股权投资(15篇)

长期股权投资1

  兴业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0xx年该公司发生的与投资相关的经济业务如下,假设不考虑增值税以外的其他流转税:

  1.20xx年1月1日,兴业公司以房产和旧设备向振华公司投资(二者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两个公司),占振华公司60%的股权,投资时振华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4000万元。投资时兴业公司资本公积为500万元,盈余公积为200万元。该房产的账面原价为8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500万元,已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公允价值为7600万元。旧设备的原值220万元,已提折旧20万元,公允价值200万元。

  2.接上面1,假如20xx年1月1日,兴业公司以房产和旧设备向振华公司投资(二者不属于同一控制的两个公司),占振华公司60%的股权。其余情况相同。

  3.兴业公司20xx年4月1日与三和公司的原投资者A公司签订协议(兴业公司和三和公司不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兴业公司以自产产品(非应税消费品)和承担A公司的短期还贷款义务换取A持有的三和公司股权。兴业公司投出存货的不含税公允价值为500万元,增值税85万元,账面成本40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为50万元,承担归还贷款义务200万元,兴业公司占三和公司70%的`股权。

  4.接上面3,如果兴业公司与三和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公司,占三和公司70%的股权,投资时三和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投资时兴业公司资本公积为100万元,盈余公积为50万元。其余情况相同。

  案例解析:1.兴业公司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7500万元累计折旧52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

  贷:固定资产8220万元借:长期股权投资8400万元(14000×60%)

  贷:固定资产清理7500万元

  资本公积900万元。

  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14000×60%)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借:固定资产清理7500万元累计折旧52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0万元

  贷:固定资产822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7800(200 7600)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7500万元

  营业外收入300万元。

  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企业合并成本是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3.借:长期股权投资785万元(500 85 200)

  贷:短期借款2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350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

  贷:库存商品400万元。

  注:新准则对于存货,例如库存商品、材料等税法上界定的视同销售,都要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要求,结转收入和成本,不再按成本结转。

  4.借:长期股权投资700万元(1000×70%)资本公积85万元

  贷:短期借款2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350万元存货跌价准备50万元

  贷:库存商品400万元。

  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账面价值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贷差额计入“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科目,不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将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2

  1、货币资金

  新准则中“现金”科目变更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不变,核算内容与原制度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余额可以直接结转。

  2、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原投资准则规范了包括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的确认、计量的核算。

  新准则取消了“短期投资”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仅仅规范权益性投资,包括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而短期投资和长期债券投资则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来规范。因此关于投资的变化还是较大的,涉及了核算内容的中分类以及具体账务处理的变化。故要想完成科目余额的转换,首先要对原来的投资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其进行重分类调整。从总体上看,新企业会计准则对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具体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都归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中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中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中核算)。具体转换时,可根据以下办法完成科目的转换:

  ⑴短期投资企业应当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其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原帐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⑵长期股权投资

  新企业会计准则虽仍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其次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了根本性变化。另外新企业会计准则还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整时,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余额全额冲销,并响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部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及“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3

  (一)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注: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二)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1)根据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2)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被投资单位以后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3、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三)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四)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投资收益

  同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4

  [内容提要]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的确认没有作出明确、清晰的规定,因此,在现行会计教材、注册会计师教材及会计师资格考试教材中,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存在明显缺陷。本文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 成本法 投资收益 确认方法

  一般来说,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按企业的持股比例是否大于20%可分为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无重大影响或被投资企业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而使投资企业的控制和影响能力受到限制时,通常采用成本法核算,成本法是指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成本记帐,一般情况下不予变更,只有在被投资企业支付清算性股利的情况下,才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进行调整,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也就是说,在成本法下,企业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而所获得的被投资企业宣告发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则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成本。因此,各类会计教材甚至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均按此规定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给出了具体方法。但笔者认为,这些教材给出的方法存在明显不足。本文拟对此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并举例比较这两种方法所产生的差异。

  一、现行的确认方法

  我国最权威的注册会计师教材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给出了如下方法:

  1、投资年度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在投资当年若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就应分别投资前和投资后计算、确认属于投资收益和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如果不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认:

  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12

  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在投资年度以后各年(期)确认的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按下列公式计算确认:

  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被投资企业累计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另外,投资企业投资后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大于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应将宣告分配的数额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

  二、现行方法中存在的不足及修改意见

  不难看出,上述方法对“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和投资后至上年

  末止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净损益”中的“净损益”的含义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解释,因此,各种教材在举例时所使用的均为被投资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和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从表面上看,“净损益”即“净利润”,用“净利润”代替公式中的“净损益”似乎无可非议,然而,公司法规定:企业净利润应当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之后,按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然后才能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因此,被投资企业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和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均是指其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相应地,投资企业在确认投资收益时就应当使用“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净损益扣除被投资企业当年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等之后的余额”而不是被投资企业净利润或净损益的总额,即上述公式中的相关部分应修改或解释为“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和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笔者认为,这才是企业会计制度的本意,因为,若以被投资企业的净利润或净损益总额去计算和确认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则投资收益中必然包含被投资企业的部分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等,这样势必会使投资收益偏高,而且当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投资企业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时,还会导致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偏低,即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资产)虚增、投资收益(利润)虚增,这显然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

  因此,笔者建议将上述公式修改为:

  1、投资年度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在投资当年若能分清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就应分别投资前和投资后计算、确认属于投资收益和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若不能分清的,按下列公式计算确认:

  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12

  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企业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被投资企业累计分配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净利润)×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三、两种方法的对比

  现举一例对两种方法作一下比较:

  20xx年6月30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购入乙企业5000股股票,每股价格

  为19。92元,另支付手续费等4000元,占乙企业表决权资本的10%,并准备长期持有。乙企业每年均按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乙企业三年来实现的净利润及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1、20xx年全年实现净利润800000元;

  2、20xx年3月2日宣告分配20xx年现金股利500000元,4月5日支付,当年实现净利润800000元;

  3、20xx年3月4日宣告分配20xx年现金股利600000元,4月10日支付,当年亏损200000元;

  分别依据上述两种方法进行计算后可知:

  20xx年3月2日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甲公司按现行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为40000元,冲减的长期投资成本为10000元;而按修改后的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为32000元,冲减的长期投资成本为18000元。

  20xx年3月4日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甲公司按现行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为70000元,转回的长期投资成本为10000元;而按修改后的方法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为64000元,转回的长期投资成本为4000元。

  因此,两年累计计算,甲公司按不同的方法计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10000元和96000元,长期股权投资的帐面价值分别为1000000元和986000元。因此,按现行方法会虚增

  甲企业资产和利润各14000元,显然不符合会计核算原则。

长期股权投资5

  【摘要】伴随着商场经济的不断优化,中国商场公司的经营办法也在不断发作改动。自从20xx年,中国财政部施行了长时间股权投资原则的修订,该修订从底子上优化了财政报表信息的实用性和全面性,可是,关于公司的财政管理工作而言,财政报表的编制有较大的改动。对此,为了十分好的把握财政报表的改动,这篇文章详细分析长时间股权投资原则的修订对财政报表的影响。

  【关键词】长时间股权投资原则;修订;财政报表;影响

  一、引言

  长时间股权投资原则的修订首要是在理论层面从头设计了联营公司与投资公司之间的内部经济买卖办法和抵销办法,将多个公司之间的买卖界说为原则性规矩,然后更完好、细致的表现财政报表的信息实用性和全面性。凭借管帐人员拟定财政报表,可以更直接的表现买卖傍边的利益损益以及抵销调整等等,这也必定致使财政报表会从多个方面发作改动。

  二、修订后运用规模的影响

  在新经济环境之下,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越发显着,中国大多数公司的经济都迈向国际化,财物商场逐步显着,投资做法以及经济活动的频频性也越来越高。长时间股权投资首要是本钱商场经济发展的必定产品,归于公司凭借投资做法取得别的公司股份的一种长时间受益。在修订施行之前,长时间股权投资的原则遍及是以长时间债款投资以及短期投资等多种投资为基本办法的买卖为主,在修订施行以后,长时间股权投资的原则只可以标准和束缚长时间股权投资,在必定规模以内可以将短期投资变更为带买卖性质的经济性投资[1]。在原则被修订以后,运用规模有显着改动,其首要包括以下两种:公司将本身所具有的子公司以及合营公司等公司施行的操控权改动性投资;公司无法再对投资公司构成较大的影响,不能完成操控意图,不具有任何商场报价的经济性投资做法。

  三、修订后新增公司兼并性计算办法

  修订后新增公司兼并性计算办法首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获取股权投资有一种办法首要运用一样操控之下的公司取得,施行联合办法进行投资的过程中,投资的办法既能是现金支付的办法,还能是承当有关债款或改动财物具有人等多样化的办法作为投资的首要办法[2]。关于首发就施行长时间股权投资的公司而言,支付现金以及本钱、转染财物、承当有关债款等办法之间的区别是凭借本钱公积完成恰当调整的。关于长时间股权投资的本钱而言,应当保持在同一操控办法之下,公司对中长时间股权投资的启发式本钱底子之上并依据兼并权益所有者的账面价值比例进行分配;(2)对操控权不同的公司而言,兼并本钱投资的清晰之下,应当在购入公司以后,依照兼并本钱来作为长时间股权投资的出本钱钱[3]。初始出本钱钱在必定程度上是证券的公允价值中的一种,首要表现在所支付的负债或财物等方面,一起也有可能在兼并投资的.做法中表现为各种费用;(3)在一些可以获取初始出本钱钱的办法上基本上和原原则彻底不一样,这些和原则区别的办法遍及是凭借兼并别的公司的办法完成。这一种和原原则相依的办法首要有四种。第一种,凭借公司所发行的权益性债券来获取,这一种办法是一种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化本钱投资。第二种,关于投资者自己投资的情况而言,需求依照两边的投资协议或合同价值来清晰投资时所支付的本钱。可是,有一种情况破例,假定协议傍边有价值不允许的约好则不一样。第三种,凭借某种特别的办法获取,利用运用非钱银性的本钱财物来完成买卖,这一种买卖具有十分显着的商业实用性,财物的公允价值可以杰出的得到计量,假定所表现的财物公允价值不可以经过某些可靠性路径清晰计算,则应当挑选投入财物的公允价值。由此可见,假定有补价的办法,仍是应当依照实践的情况进行恰当的补价。终究一种即是凭借负担债款的办法获取,这一种办法中,初始出本钱钱首要是别的公司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四、修订后财政报表对财政报表内容的影响

  在修订以后,长时间股权投资的原则清晰要求投资公司对子公司投资进行期限束缚。需求对这一种投资期限施行关于性的本钱计算,在拟定财政管帐报表的过程中,运用权益法施行恰当的优化与调整。例如,A公司买入了C公司,取得了必定的经济收益,所取得的经济收益也包括了C公司的赢利,C公司赢利傍边有一有些是归于A公司的,那么C公司每隔一段时间就需求将一有些经济收益拨给A公司,通常情况下是在年底。对此,C所取得经济收益的这一批货品的赢利必需求减去A公司所获取的赢利以后才是真实的经济收益,A公司的长时间股权投资需求以权益法计算所获取的经济收益需求减去那一有些。兼并两个公司的财政报表需求将两个公司内部的赢利抵消掉以后才可以进行编制,A公司的买卖直接表现在长时间股权的投资傍边,而C公司则是表现在经济收益傍边,终究凭借年底A公司的投资回报表现赢利,惯例兼并财政报表必需求抵销掉A公司的长时间股权投资以及C公司对应的一有些经济收益,但这这关于赢利的真实获取而言仍然是从C公司给A公司来完成的,那么就应当是恰当调整A公司的账面价值,也即是凭借对方来表现长时间股权投资。

  在修订以后,产期股权投资的处理办法就是与国家上的管帐原则保持一致。认为,在运用本钱法对公司的投资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实践表现投资收益的赢利与现金,在这一理论投资傍边是真实的现金流转做法。对此,在运用本钱法对财政报表施行独立制作的过程中,可以直接制作十分有运用价值的信息内容,这关于编制财政报表时的实用性和全面性有十分显着的影响。与此一起,在对编制财政报表的过程中,必需求依照权益法对报表进行恰当的调整,经过这么的办法全面优化财政报表傍边所表现出来的公司所控股权的投资权益改动情况,然后协助公司把握有关事项之间管帐工作中相互抵消项意图处理工作。

  五、总结

  综上所述,长时间股权投资原则的修订在必定程度上参阅借鉴了国外的一些财政管帐原则以及管帐原则。原则的修订是根据中国国情的,其有用操控并束缚了中国管帐报表的处理办法,并供给了全新的施行方案,依据国际商场的公司原则施行情况进行优化,关于中国公司而言有显着的跨越式改动。长时间股权投资原则的修订内容首要归纳了公司的兼并以及管帐报表原则的有些实践标准。内容首要包括:对兼并公司傍边同一操控的公司运用权益联系的办法进行处理;对兼并公司傍边并非同一操控的公司运用购买法计算办法进行有用操控,将管帐报表的兼并原则会集在长时间投资傍边。长时间股权投资的方针对每一个公司而言都需求有最大量的经济收益,从这一办法中取得的经济收益有十分多的路径,可以凭借股权取得以及别的获利手法,从中取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6

  [关键词]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投资收益

  [摘要] 成本法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之一,本文通过实例对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会计处理进行了归纳整理,并提出了一种简化的计算方法。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或被投资企业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时应采用成本法核算,本文主要讨论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的会计核算。

  一、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成本法投资收益的处理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但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若被投资企业分派的属于投资前累积未分配的利润又被投资后实现的利润弥补,则投资企业应在原累计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范围内恢复投资成本,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

  二、常用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在按照上述规定具体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分别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处理:

  (1)投资年度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

  投资企业投资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如来源于投资前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则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来源于投资后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利润,则确认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如不能分清是来源于投资前还是投资后的净利润,则按以下公式计算确认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12)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企业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计算出的“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为正数,则按此金额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为负数或零,不需冲减,分得利润或股利全部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例1:A企业于04年4月2日以500万购入B企业3%的股份,B企业04年净利润50万,04年12月31日宣告分配04年股利60万。则:

  A企业04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500000×3%×(9÷12)=11250元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600000×3%-11250=6750元

  会计分录:

  借:应收股利 18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企业 6750

  投资收益 11250

  (2)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计算公式: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企业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计算出的“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为正数,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为负数,恢复增加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数不能大于原累计已冲减数。

  例2:02年1月2日A企业以60000000元投资于B公司,占B公司表决权的10%,采用成本法核算。B公司有关资料如下:(1)02年4月20日宣告01年度现金股利1500000元,02年实现净利润6000000元;(2)03年4月20日宣告02年度的现金股利7500000元,03年实现净利润7000000元;(3)04年4月20日宣告03年度的现金股利6000000元,04年实现净利润5500000元;(4)05年4月20日宣告04年度的现金股利3000000元。A企业各年有关投资收益的会计分录如下:

  (1)02年4月20日B公司宣告01年度的现金股利1500000元,因属投资以前年度的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

  借:应收股利 150000(1500000×1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50000

  (2)03年4月20日宣告02年现金股利750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500000+7500000)-6000000]×10%-150000=15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7500000×10%-150000=600000元

  借:应收股利 750000(7500000×1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50000

  投资收益 600000

  (3)04年4月20日宣告03年现金股利600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1500000+7500000+600000)-(6000000+7000000)]×10%-(150000+150000)=-100000元

  计算结果为负数,应恢复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6000000×10%-(-100000)=700000元

  借:应收股利 600000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100000

  贷:投资收益 700000

  (4)05年4月20日宣告04年现金股利300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500000+7500000+600000+3000000)-(6000000+7000000+5500000)]×10%-(150000+150000-100000)=-250000元

  计算结果为负数,应恢复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增加数不能大于原累计已冲减数200000元(150000+150000-100000)。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0000×10%-(-200000)=500000元

  借:应收股利 300000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 200000

  贷:投资收益 500000

  三、一种简化的会计处理方法

  从上述的例题中可以看出,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核算还是比较复杂的,要分“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两个阶段分别计算,而且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时,因需要“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企业各年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及“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各年实现的净损益”等数据,导致投资年度越往后,计算所花的时间会越长。实际上,由于实务中企业一般都是在当年分配上一年的利润或股利,笔者在实践中总结出一种简化的核算方法,可以不必计算被投资企业累计的应得利润和应收股利,只需比较股利所属年度的被投资企业的应得利润和应收股利。不管是投资年度还是以后年度,都可采用以下这种简化的方法来计算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计算公式:

  投资企业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上年投资持有月份÷12)

  注:由于实务中企业一般都是在当年分配上一

  年的利润或股利,因此公式中的“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实际就是被投资企业股利所属年度的净损益。

  投资企业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企业本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同样,计算出的“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如为正数,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如为负数,恢复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增加数不能大于原累计已冲减数。

  我们先以例2为例,看看计算结果是否相同:

  (1)02年4月20日B公司宣告01年度的现金股利1500000元,因属投资以前年度的股利,可直接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也可按上述简化公式计算,由于A公司02年才取得投资,“上年投资持有月份”和“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实际都为零,则: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0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1500000×10%-0=150000元

  (2)03年4月20日宣告02年现金股利750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6000000(02年B公司的净利润)×10%×(12÷12)=600000元(注:A公司于02年1月投资,因此“上年投资持有月份”应为12)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7500000(03年B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10%-600000=150000元

  (3)04年4月20日宣告03年现金股利600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7000000(03年B公司的净利润)×10%×(12÷12)=70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6000000(04年B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10%-700000=-100000元

  计算结果为负数,应恢复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0元。

  (4)05年4月20日宣告04年现金股利300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5500000(04年B公司的净利润)×10%×(12÷12)=550000元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3000000(05年B公司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10%-550000=-250000元

  计算结果为负数,应恢复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但恢复增加数不能大于原累计已冲减数200000元(150000+150000-100000),因此,恢复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仍为200000元,应收股利是300000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应是500000元,会计分录同前一种方法。

  再看看例1,由于A企业是04年4月投资于B企业,04年12月31日宣告分配的是04年的股利。则按简化公式计算04年投资收益时,“上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实际应是B公司04年实现的净利润,很显然,计算结果与第一种方法是一样的:

  A企业04年应享有的投资收益=500000×3%×(9÷12)=11250元

  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600000×3%-11250=6750元

  当然,如果其他条件不变,B企业04年12月31日分配现金股利30万,则计算出的“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则为300000×3%-11250=-2250元,为负数,这时如果仍是恢复初始投资成本时就会出现错误,因此在运用简化公式时,如果是被投资方第一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次分配股利,且是在投资年度分配当年的利润时,如果计算出的“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为负数,则不需恢复初始投资成本,而是按应收股利全额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不过在实际业务中,这种情况是很少见的,因为企业一般都是在当年分配上一年的利润。

  综上所述,运用上述简化公式计算成本法下的投资收益时,计算结果与会计制度和准则中规定的方法一样,但要比原计算方法简单,计算量要小很多,也便于理解和记忆。

  参考文献: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xx。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20xx[M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xx。

长期股权投资7

  一、成本法核算需明确的重点:

  (一)成本法核算下如何确认收益①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应按投资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所确认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数,若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

  (二)原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冲减的投资成本恢复①获得的属于投资前被投资单位累积利润或投资后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大于投资后累积实现利润的,投资单位均需按投资比例相应冲减投资成本作投资成本收回。

  ②若以后被投资单位每年实现的利润大于被投资单位当年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均需按投资比例相应恢复原冲减的投资成本,但恢复的投资成本不能高于原冲减的投资成本,即将原冲减的投资成本恢复到原始投资成本数,同时将恢复的投资成本确认为收益。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利润大于(或等于)累积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应将原冲减的投资成本恢复到原始投资成本数。

  (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可以在每年度结束时,也可在某一年度的.中间。为方便理解,以下例题假定分派利润为年度结束时。

  (四)举例A企业于95年1月1日投资于甲企业,投资成本6000万元,占股份10%,甲企业95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0万元,A企业采取成本法进行核算。

  ①年初A企业投资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6000万

  贷:银行存款 6000万

  ②95年甲企业实现利润500万,当年末分派股利400万元因甲企业本年分配股利小于本年实现利润,故不需冲减投资成本,A企业分得的股利可全部作为当年收益。

  A:企业分录:

  借:银行存款 40万

  贷:投资收益 40万

  ③96年甲企业实现利润600万,当年末分派股利800万元。

  甲企业本年分派利润大于本年实现利润,应冲减投资成本。A企业投资后甲企业累积分派利润1200万元,累积实现利润1100万元。

  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利润1200万,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利润1100万(假定在每年末分派股利。若为下年度中间分派96年度利润,则为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利润)。

  应冲减投资成本=(1200万-1100万)×10%-0=10万应确认收益=800万×10%-10万=70万

  A企业分录:

  借:银行存款 80万

  贷:投资收益 70万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0万

  ④97年甲企业实现利润300万,当年末分派股利500万甲企业本年分派股利大于本年实现的利润,应冲减投资成本。

  根据上述公式,A企业投资后甲企业累积分派1700万,累积实现利润1400万。

  应冲减投资成本=(1700万-1400万)×10%-10万=30万-10万=20万应确认收益=50-20万=30万

  A企业分录:

  借:银行存款 5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万

  投资收佃 30万

  ⑤98年甲企业实现利润500万,当年末分派股利300万甲企业本年分派股利小于本年实现利润,应恢复投资成本。

  A企业投资后甲企业累积分派股利为20xx万元,累积实现利润为1900万元应冲减投资成本=(20xx万—1900万)×10%-30万=10万-30万= -20万96年冲减投资成本10万,97年冲减投资成本20万,98年恢复投资成本20万同时应将恢复的投资成本确认为收益,累积冲减投资成本余额为10万元。应确认的收益=30万-(-20万)=50万

  A企业分录:

  借:银行存款 30万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万

  贷:投资收益 50万

  ⑥99年甲企业实现利润300万,当年末分派现金股利400万。

  甲企业本年分派股利大于本年实现利润应冲减投资成本。

  A企业投资后甲企业累积分派股利2400万,累积实现净利2200万。

  应冲减投资成本=(2400万-2200万)×10%-10万=10万应确认的收益=40万-10万=30万

  A企业分录

  借:银行存款 4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0万

  投资收益 30万

  ⑦20xx年甲企业实现利润600万,当年末分派股利100万甲企业本年分派股利小于本年实现利润,应恢复投资成本。

  A企业投资后甲企业累积分派股利2500万,累积实现利润2800万,累积实现利润大于累积分派的股利需对原冲减的投资成本全部恢复,截止79年末累积冲减投资成本余额为20万。

  根据公式计算应冲减投资成本=(2500万-2800万)×10%-20万=-50万根据计算应恢复的投资成本为50万元,而已冲减尚未恢复投资成本时最多只能按20万元,使投资成本恢复到原投资成本,并确认相关收益。

  应确认收益=10万-(-20万)=30万

  A企业分录

  借:银行存款 10万

  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万

  贷:投资收益 30万

  二、股权比例变动所引起的核算方法的变化

  (一)原持有比例低于20%按成本法核算,后增持比例达到权益法核算的要求的,在改按权益法核算前实现的净损益,已包括在股权投资成本中,故只需对改按权益法后实现的收益按持股比例及时间进行收益确认。

  举例:①A企业于99年1月2日投资乙企业投资金额为110万元,持股比例为10%,乙企业99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00万元。

  A企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10万

  贷:银行存款 110万

  ②A企业于99年7月1持乙企业股份10%,投资金额为116万元,乙企业99年1-6月实现净利润30万元。

  A企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116万元

  贷:银行存款 116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2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万

  股权投资差额=(1000万+30万)×20%-(110万+116万)=20万(假定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

  ③乙企业99年全年实现净利润80万元,A企业应确认收益=(80万-30万)×20%=10万

  A企业分录

  借:长期股权—损益调整 10万

  贷:投资收益 10万

  借:投资收益 1万

  ?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1万

  (二)原持有比例大于或等于20%,后增持比

  例仍按权益法核算要求的,在当年应按加权平均或投资时间分别确认收益。

  举例:①A企业于99年1月1日投资1200万元占丙企业20%的股份,99年初丙企业所有者权益为5000万元

  A企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成本 1000万

  股权投资差额 200万

  贷:银行存款 1200万元

  ②A企业7月1日投资650万,增持丙企业10%的股份,1-6月份丙企业实现净利润400万元,则6月底所有者权益合计5400万元股权投资差额=5400万元10%—650万=110万元

  A企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成本 540万

  股权投资差额 110万

  贷:银行存款 650万

  ③丙企业99年全年实现收益900万元(股权投资差额扫10年摊销)

  应确认的收益=900万×20%+500万×10%=230万=400万×20%+500万×30%=230万摊销股权投资差额=200万÷10+110÷10÷2=20万+5.5万=25.5万

  A企业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30万

  贷:投资收益230万借:投资收益 25.5万

  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25.5万

长期股权投资8

  20xx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个别财务报表》(ISA27(20xx))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IAS28(20xx))。为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并对20xx年后发布的相关修订进行整合完善,20xx年11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征求意见稿)。

  20xx年3月13日,财政部完成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修订工作,并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xx]14号),对CAS2(20xx)进行了整体修订。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KCAS2(20xx))自20xx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原CAS2(20xx)同时废止。

  一、重大影响的判断

  CAS2(20xx)新增强调:在判断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但并未实质性修订重大影响的定义。这项规定是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对控制的判断保持统一的,它是源于ia28(20xx)。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考虑潜在表决权时,只能考虑“当期”可转换或可执行的潜在表决权,对于以后期间才可转换或可执行的潜在表决权不应当考虑。

  二、合并直接相关费用的处理

  CAS2(20xx)第五条新增规定: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条规定引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业务合并》(20xx修订)((FRS3(20xx))合并成本的理念,并扩大至IFRS3(20xx)未规范的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修订此项规定的原因在于,收购的直接相关费用是收购方为了获得公允价值服务而进行的`单独交易,并不属于出售方和收购方为了企业合并而交换的公允价值的一部分。同时,无论这些服务是由收购方的外部主体还是内部成员提供的,一般均不形成收购方在收购日的资产,因为所获得的利益在接受服务时即已消耗。

  三、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CAS2中将企业合并分为了同一控制和非同一控制两种情况。在IFRS下,并未规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一般情况下是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几乎各类投资都应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确认和计量。在CAS2中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使用账面价值,而不是公允价值。

  这是结合中国的实际对国际准则运用的修改,主要是因为我们的企业兼并大多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为了防止合并企业通过公允价值粉饰报表,国内准则中单独对这种情况规定要按照账面价值入账。

  我们采用有条件地引入公允价值的原则,这主要是因为国内的市场条件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规范不像很多发达国家那么完善,公允价值的取得存在困难,并导致我们在应用公允价值上产生了很多问题。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完善,很显然这些问题都可以逐渐解决,当条件成熟时,公允价值就可以得到更广泛的应用,从而使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好地为决策服务。

  四、成本法下投资收益的确认

  CAS2(20xx)删除了CAS2(20xx)中“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并修订为:“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当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即不再区分投资前获得的净利润分配额和投资后的分配额分别进行会计处理,主要原因是计算投资前的留存收益难度比较大并且成本比较高,而且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可行的。有时,还可能涉及主观运用后见之明,从而降低了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此项修订是在20xx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中引入的,它源于IASB于20xx年5月发布的《在子公司、共同控制主体或联营企业中的投资成本(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的修订)》。

  五、权益法的适用豁免

  CAS2(20xx)新增了两项权益法的适用豁免:

  1.投资方持有的联营企业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可以对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需要注意的是,该部分可选择单独处理的投资,首先应当满足CAS22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分类条件。

  2.当持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代售资产的,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分类为持有代售非流动资产的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未划分为持有代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应该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以上这两项都是源自于国际会计准则28号(20xx),体现了IFRS下根据投资方持有目的、风险特征等因素将同类资产分为不同计量单元,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的理念。

  六、后续计量上

  此前,IFRS要求,在个别财务报表上对所有投资采用成本或金融工具模式计量,权益法只在合并报表适用。这就与CAS2(20xx)形成差异。20xx年8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单独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法(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IAS27)的修订)》。有关修订恢复了权益法作为主体单独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的一个会计选择。该修订对自20xx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前采用。IASB发布有关修订的原因在于某些利益相关方反馈,某些国家的法律要求上市公司在编报单独财务报表时,采用权益法核算其在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投资。此外,利益相关方还表示,在大多数情况下,主体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单独财务报表与按照当地法规编制的单独财务报表的唯一区别仅在于是否采用权益法。IASB对上述疑虑表示认同。一般而言,编制单独财务报表时需要满足当地法规或者其他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要求。IASB在20xx年12月发布征求意见稿ED/20xx/10并考虑收到的意见函后修订了IAS27,增加了在主体单独财务报表中对其在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中的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的选择。

  七、结语

  通过新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出,修订后的新准则对于规范我国实务界中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及保护股东的利益,促进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持续趋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过需要强调的是,这个趋同不是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全盘抄袭”,只是与其总体思路在方向上保持一致,因为我国的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具体国情。

长期股权投资9

  尽管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处理作了详细规定,并分别投资年度和投资年度以后给出了具体的计算方法。但该方法复杂烦琐,不易理解,实务中也难以操作。为此,本文对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进行探索,提出简化处理方法,并予以案例解析。

  一、具体简化处理方法

  在我国,当年实现的盈余一般于下年度发放利润或现金股利。因此,通常情况下,投资企业当年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是来自上年被投资单位的盈余分配。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具体会计处理时,可按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与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之差额,求得应冲减或转回的初始投资成本,再根据“借贷平衡”原理,确认投资企业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根据“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与“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的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作具体探析:

  1.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大于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以下简称“情况一”)

  按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与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之差额,求得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借贷平衡原理,应确认的投资收益等于应收股利与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之差。

  2.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小于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以下简称“情况二”)

  按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与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之差额,求得应转回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但转回数应以原冲减数为限。根据借贷平衡原理,应确认的投资收益等于应收股利与实际转回的初始投资成本之和。

  3.本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等于上年投资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以下简称“情况三”)

  此种情况下,既不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也不转回已经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借贷平衡原理,投资收益等于应收股利。

  二、案例分析

  A企业20xx年7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C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C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于下年度2月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1.20xx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20xx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00万元。

  分析: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为200万元,上年A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C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50万元(300×6÷12),可见,此经济业务类型属情况一。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为5万元(200-150)×10%,根据借贷平衡原理,应确认投资收益为15万元(200×10%-5)。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2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50 000

  投资收益?????????????????????????????????? 150 000

  2.20xx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400万元,20xx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60万元。

  分析: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为360万元,上年A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C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00万元,可见,此经济业务类型属情况二。应转回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为4万元[(400-360)×10%],根据借贷平衡原理,应确认投资收益为40万元(360×10%+4)。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36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40 000

  贷:投资收益?????????????????????????????????? 400 000

  3.20xx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350万元,20xx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50.

  分析: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为350万元,上年A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C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50万元,可见,此经济业务类型属情况三。既不冲减初始投资成本,也不转回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借贷平衡原理,应确认投资收益为35万元(350×10%)。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350 000

  贷:投资收益?????????????????????????????????? 350 000

  4.20xx年C 公司亏损50万元,20xx年2月宣告分派现金股利50万元。

  分析: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为50万元,上年A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C公司亏损50万元,可见,此经济业务类型属情况一。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0万元[(50+50)×10%],根据借贷平衡原理,应冲减投资收益为5万元(50×10%-10)。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50 000

  投资收益????????????? 5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00 000

  5.20xx年C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20xx年2月宣告分派350万元。

  分析:本年C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50万元,上年A企业投资持有月份中C公司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可见,此经济业务类型属情况二。应转回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为11万元[(500-300)×10%=15万元,但转回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11万元(5-4+10)],根据借贷平衡原理,应确认投资收益为46万元(350×10%+11)。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35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10 000

  贷:投资收益?????????????????????????????????? 460 000

  下面,以A企业20xx年和20xx年经济业务为例,运用准则中的公式计算如下:

  ⑴ 20xx年属于“投资年度”,应先确认投资收益,再确认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10%×6÷12=15万元,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200×10%-15=5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200 000

  贷:长期股公投资?????????????????????????????? 50 000

  投资收益?????????????????????????????????? 150 000

  ⑵ 20xx年属于“以后年度”,应先确定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再确认投资收益。应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200+360+350+50+350)-(150+400+350-50+500)]×10%-(5-4+10)= -15万元,但转回数不能大于原冲减数11万元(5-4+10),故初始投资成本只能转回11万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50×10%+11=46万元。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股利??????????????? 35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10 000

  贷:投资收益?????????????????????????????????? 460 000

  综上所述,运用上述两种方法所得的结果完全相同。但笔者认为,运用简化方法比运用准则中的计算公式更直接、简便,也易于理解记忆。

长期股权投资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

  二、乙方向甲方公司注资(即股权投资)。

  1、注资方式:乙方将以现金的方式向甲方公司注资,注资额为______元,占该公司______%股权。

  2、注资期限:乙方可以一次性全额注资或者分批注资,如若分批注资则需符合下列规定:每月注入______元即______%,注资期限共______个月,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次月______号起算。乙方须在该规定的期限内注入所有资金。

  3、手续变更:甲方可以采取增资或者股权转让的方式吸收乙方注入的资金,且甲方须在乙方注入所有资金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4、股权的排他性和无瑕疵:甲方保证对其拟增发或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5、费用承担:在本次股权投资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甲方承担。

  6、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投资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如甲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股权投资款的万分之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三、甲方的其他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及时、合理地向乙方提供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必须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一切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其他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本次咨询服务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或者罢工、政府强制措施、政府政策变更等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根据事故影响的时间可将协议履行时间相应延长,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补救措施。

  七、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和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八、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选择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长期股权投资11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丁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丁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长期股权投资12

  一、本准则规范的范围

  (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

  (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四)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除上述情况以外,企业持有的其他权益性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本准则第四条(三)所称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对第三方的投资作为出资投入企业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

  (一)投资损益的处理

  1.根据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确认投资损益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比如,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相对于被投资单位已计提的折旧额、摊销额之间存在差额的,应按其差额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净损益和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在进行有关调整时,应当考虑具有重要性的项目。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照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与持股比例计算确认投资损益,但应当在附注中说明这一事实及其原因。

  (1)无法可靠确定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

  (2)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小;

  (3)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对被投资单位净损益进行调整。

  3.本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通常是指长期应收项目。比如,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长期债权,该债权没有明确的清收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的,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应当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

  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应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企业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二)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四、共同控制经营及共同控制资产

  (一)共同控制经营

  企业使用本企业的资产或其他经济资源与其他合营方共同进行某项经济活动(该经济活动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并且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该经济活动实施共同控制的,为共同控制经营。在共同控制经营下,每一合营方归集本企业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同时按照合营合同或协议约定分享合营产生的收入。共同控制经营的合营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确认其所控制的用于共同控制经营的资产及发生的负债。

  2.确认与共同控制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及共同控制经营产生收入的份额。

  (二)共同控制资产企业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投入或出资购买一项或多项资产(有关的资产不构成独立的会计主体),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对有关的资产实施共同控制的,为共同控制资产。每一合营方通过其所控制的资产份额享有共同控制资产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分享相关的产出并分担所发生费用。比如,两个企业共同控制一栋出租的房屋,每一合营方均享有该房屋出租收入的一定份额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共同控制资产的合营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根据共同控制资产的性质,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确认本企业拥有该资产的份份额。

  2.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承担的负债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承担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负债。

  3.确认共同控制资产产生的收入中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

  4.确认与其他合营方共同发生的费用中应由本企业负担的部分以及本企业直接发生的与共同控制资产相关的费用。

长期股权投资13

  一、长期股权的定义

  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待有,以期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股权投资通常具有投资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以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特点。?

  二、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依据对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影响,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

  (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

  (4)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应以取得时的成本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成本,是指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不包括为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评估、、等费用。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具体应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例如,A企业购入B企业股票以备长期待有,支付购买价格9000000元,另支付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40000元,A企业取得B企业股权的投资成本为9040000元。企业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而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2)以放弃非现金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非现金资产,是指除了现金、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以外的资产,包括各种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含股权,下同),但各种待摊销的费用不能作为非现金资产作价投资。这里的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公允价值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其公允价值即为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经评估确认的价值。

  ②以非现金资产投资,如果按规定所放弃非现金资产可不予评估的,则公允价值的确定为:如该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如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如该资产和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均不存在活跃市场的.,该资产的公允价值按其所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以适当的折现率贴现计算的现值确定。

  ③如果所取得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比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更为清楚,在以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确定其投资成本时,如被投资单位为股票公开上市公司,该股权的公允价值即为对应的股份的市价总额;如被投资单位为其他企业,该股权的公允价值按评估确认价或双方协议价确定。

  【例】A企业以固定资产作价对外投资以取得B企业的股权,固定资产的账面原价580000元,已提折旧150000元,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40000元,则A企业长期股权的投资成本为440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假如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无法确定,取得B企业股权每股市价为6元,A企业共计取得B企业65000股股份,则取得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390000元(6×65000),作为该项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为390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以非现金资产作价投资,其应交纳的相关税费,也应作为股权投资的成本。

  放弃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取得股权的公允价值超过所放弃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准备项目;反之,则应依据谨慎原则确认为损失,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

  (3)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或原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时,按原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1、本科目核算小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2、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小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3、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一) 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 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

  (一)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 股权持有期间内,企业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5、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一)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应根据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

  (二) 股权持有期间,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如被技资单位实现净利润,企业应按应事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如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应作相反分录,但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息”科目,贷记本科目;实际分得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息”科目。

  6、小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7、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8、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小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长期股权投资1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一般程序是:

  (1)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2)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具体处理时,应当分别投资年度和以后年度处理。

  [例1]甲企业20xx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A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实际投资成本为25万元。A公司于20xx年5月2日宣告分派20xx年度的现金股利10万元。假设A公司20xx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万元,其中股本为10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20万元;20xx年实现净利润4|D万元;20xx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万元。则甲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20xx年1月1日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250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

  (2)20xx年5月2日甲公司宣告发放20xx年度的现金股利时

  由于此时属于投资年度,并且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全部是投资前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因此不能作为投资收益,而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借:应收股利(100000×1O%) 1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10000

  (3)20xx年5月1日A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由于此时属于投资年度以后,应按以后年度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一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一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0+300000—400000x10%—10000=—10000(元)”,计算结果是负的,也即应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0000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300000x10%—(—10000)=40000(元)”。

  借:应收股利 30000

  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10000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40000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又转回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转回数不得大于第(2)步中的冲减数。

  [例2]承例1,假设A公司于20xx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2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

  则甲企业20xx年5月1日在A公司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根据上述公式计算:“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00000+200000—400000)x10%—10000=—20000(元)”,计算结果是负的,也即应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0000元。“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0000x10%—(—20000)=40000(元)”。

  如果根据这个计算结果来做会计分录,就会出现两个问题,一是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20000元大于第(2)步中的冲减数10000元,而实际上转回数不能大于冲减数;二是确认的投资收益40000元大于投资后累积分得的现金股利30000元,这在成本法下是不合理的。也就是说,当公式中“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小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时,说明投资企业投资后分得的现金股利全部都是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利润分配得来的,因此,应当将累积分得的现金股利30000元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从整体上来说,应维持原有的初始投资成本,第(2)步中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10000元应全部转回。很显然,此时就不能按照公式进行计算了,正确的做法应当是:

  借:应收股利(200000x10%) 20000

  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 10000

  贷:投资收益——股利收入 30000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对于投资年度以后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的处理,需要区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大于或等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这时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公式计算并进行会计处理;另一种情况是“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小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此时应先计算当年的应收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将以前年度分得的现金股利也全部确认为投资收益,并将已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转回。需要注意的是,确认的投资收益不能大于投资后累积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转回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不能大于原冲减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15

  随着长期股权投资和核算方法等相关理论的不断发展,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工作逐步得到完善,相继出现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等一系列的核算方法,而在所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中,成本法是其中应用比较广泛的重要核算方法,在合并报表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

  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概述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指投资按照成本计价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一般不调整其账面价值,只有在收到清算性股利、追加或收回投资时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也就是说,在合并报表的范围内,只有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才进行当期投资收益的确认;在报表期末无论被投资企业当年是否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或出现净资产的其他增减变化,只在合并报表编制时才调整报表的相关科目,而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在合并报表范围下使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不仅具有核算方法简单、易于操作等优点,而且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无需对子公司进行权益法核算,避免因子公司报表数据发生改变而致使母公司账务和财务报表进行 调整等等 情况的出现。而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不具有控制或重大影响且活跃在市场上没有报价时,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也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是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一个基础的方法,也是其中较为重要的方法。经过漫长时期的摸索和具体实践,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应用中,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和改善。但是,从总体上来说,在合并报表的基础上,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仍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亟待解决。

  第一,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不符合会计的相关原理。首先,成本法的应用模糊了资产的本质内涵;其次,成本法的相关收付实 现制违反 了会计的 确认基础。长期股权投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在于短期内增值变现的机会,在核算其收益时,对于资产,除了资金的机会成本外,并没有直接需要的费用配比。因此,用成本来进行股权投资资产的核算,不符合资产的本质内涵。另外,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 资只会确 认从被投资方分到的现金股利,本质是收付实现制的模式,已经与现行的会计确认基础不相符合。

  第二,现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程序不合理。使用成本法进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虽 然相比于 其他方法 具有核算方法简便、投资账户能反映出投资的成本等优点,但从总体上来说,现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 本法核算 的程序还是存在着一定的不足。现有的基本核算流程大致如下。首先,在投资初期,将投资的成本记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其次,被投资方在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除清算性股利外,其余均按照应享有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通常长期股权投资的时间比较长,计算收益时还需要将以前 年度冲减 或恢复的 成本考虑进去,一旦中间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错误,则会影响到以后年度投资收益的准确度;若按照现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程序 进行长期 股权投资 的核算,工作量很大、出错率较高,容易混淆不同的成本,造成最终核算出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等会计 信息不准 确且核算过程效率较低。

  第三,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的计算公式存在问题。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存在一系列的公式,部分公式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例如,在核算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或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金额、投资年度以后应确认投资收益或应冲减投资成本金额时的计算公 式中存在核算的时间不符 合实际的经济业务往来、计算的结果不能使用等问题。以应享有的投资收益的计算公式为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全年月份,但在实际的经济业务中,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实 现的净损 益通常在下一个会计年度的2月份以 后才会给出,而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分配通常在本年度中间进行,所以在进行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被投资方不可能提供投资当年实现的净损益。因此,按照以上公式计算出的 应享有 投资收益不符合实际经济业务情况。

  第四,成本法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偏低。从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计量来看,成本法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方式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在价值是基本脱钩的,不能满足会计使用者的需求;从利润表来看,成本法对于损益的计算是基于收付实现制的原则,不能反映出被投资企业期间内的实际经营管理状况。因此,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较低。

  三、完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核算的重要举措

  在合并报表的基础下,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采用成本法核算方法。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尽管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变革和完善,但是仍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严重影响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和会计处理的合理性,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给予完善。

  (一)合理确认资产与成本的关系和会计确认基础

  资产是指企业、自然人、国家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来计 量收支的 经济资源,包括各种收入、债权和其他经济资源,是会计最为基本的要素之一,其与负债、所有者权益共同构成的会计等式,是财务会计的基础。而成本法是利用历史成本替代资产价值的表达,按照成本来定义资产,容易混淆资产的本质内涵。因此,必须合理确认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中资产和成本的关系。另外,成本法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基础,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确认基础。在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考虑到被投资企业的盈亏 情况和其 他经营管理。

  (二)建立投资成本冲减台账,优化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程序

  现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程序在实际运行中必须在每一个会计年度都要计算累计净损益和分派的利润,而且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以后年度的损益和利润的计算必须以前一个会计年度的数据为基准,这样反复计算不仅大大增加了工作量,而且增加了出错率。因此,可以通过建立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冲减台账和投资成本恢复台账来优化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程序,即不需要每年都计算累计净损益和累计分派的利润,在投资冲减台账和恢复台账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会计年度的净损益和当年分派的利润即可得出投资成 本的变动 和投资方的收益,简化了计算过程,避免重复计算,提高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效率。

  (三)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正确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公式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公式是利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依据,也是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重要方面之一,必须确保正确无误才能使得计算出来的长期股权投资结果能够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经济状况。但是,目前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或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金额等的计算公式存在一定的问题,不能正确地计算出长期股权投资。因此,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正确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公式。例如,针对应享有的投资收益存在的问题,可以根据被投资企业核算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次数进行修改。若被投资企业每年只分配一次现金股利或利润,由于投资年度当年所分配的利润均是之前年度实现的,因此不用使用计算公式,直接将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全部冲减初始投资成本即可;若多次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且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参与本年利润分配,则可以按照季度来获得被投资企业的净损益,即应享有的投资收益计算公式修改为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企业1月1日到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的上季度末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到上季度末投资持有月份/到上季度末本年月份。通过这种方式计算出的应享有收益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四)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采用成本法与其他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在合并报表的范围内,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基本都是按成本法核算,母公司账面和报表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均以历史成本反映,除了子公司持续亏损可能会提减值准备外不会进行调整,与子公司权益中享有的份额存在很大的差异,造成合并报表有利润可分但母公司却无利润可分等方面的问题,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符合实际情况。因此,可以在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采用成本法和其他核算方法相结合使用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的时期选择适当的核算方法。权益法强调投资双方发生的财务事实和经济实质关系,可以将成本法和权益法结合使用,在长期股权投资的不同时期和不同状况下采用合适的方法以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例如,投资方追加投资将使得被投资方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发生变化,变化前可以采用成本法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变化后则可以采用权益法。采用多种方法结合使用来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可以有效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准确性和切实性,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四、结语

  从会计原理本质上来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的实质是一种以历史成本原则作为计量基础、以收付实现制作为确认基础的会计处理政策。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和不断完善,成本法的相关理论和实际应用均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从总体上而言,仍然存在相关计算公式有问题、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低等问题,必须采用相关的措施给予解决,从而促进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庄小欧.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研究[J].财会研究,20xx(11).

  [2]朱纪红.合并报表编制中长期股权投资的调整与抵消[J].财会通讯(综合版),20xx(02).

  [3]李亚娟,刁铁男.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报表的编制[J].现代商业,20xx(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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