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听课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师听课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听课制度1
听课、评课是实施校本研究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为提高我校教师课堂授课,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按要求参加教导处、教研组组织的听评课活动。公开课、观摩课要求全体教师听评课,平时无课教师必须参加听评课活动。
二、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评课不得少于10节,新到岗教师听课不得少于15节。
三、听评课时要在教导处领取《听评课记录单》,并认真作好记录。加强教师听课的目的性与有效性,坚决杜绝有听课记录而不去听课的现象。
四、听课时要尊重讲课老师的劳动,不迟到、不早退,关掉手机(或设为振动),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五、评课活动严格考勤。教研组长如实记录听评课人员,考勤并及时上报教导处,纳入年度考核。
六、教师听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写出听课意见,本着学习交流、取长补短的心态进行听课评课。
七、评课要及时。听课教师要按时参加评课,要实事求是,有话必须说,有言必尽,优缺点兼顾。把评课的落角点放在“研究课”上,以利于提高所有老师的教学水平。
八、听评课程序。平时听课采取“听课-说课-评课”模式进行,公开课、观摩课采取“说课-听课-评课”模式进行。
教师听课制度2
一、指导思想:
为促进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良好教风、学风的形成,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同时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听课节数:
1、正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
2、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导处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
3、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
三、听课要求:
1、要讲求效果。听课要每月进行,不能临时抱佛脚,为应付而临时突击完成任务。推门听课比例不少于40%,教师担任学科的比例不少于60%。执教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听课,也不得有意调换教学内容,改变教学方式。
2、听课教师要提前到教室,认真听教师讲课,不做影响学生上课的事。听课后要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反馈听课情况要实事求是。
3、听课教师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薄》或听课评价表,听课过程要有记录,标明日期、授课人、班级、课题、过程、板书、简评(课堂评价或教学建议)等。
4、《听课记录本》由各校自行统一,听课评价表由各校根据《斗门区课堂教学十项要求》制定,各学校在学期的始末发收、检查、保存备查。
四、听课检查与反馈:
1、区教科研中心对校长和副校长的听课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学校正、副校长,教导主任的《听课记录本》于每学期结束前一周,由学校教导处收齐交区教育科研中心检查统计,其他教师的'《听课记录本》由学校教导处进行检查统计并制表备案,并根据教师的听课情况归纳,写出书面总结,于期末放假前交区教育科研中心。
2、学校教导处应在下一个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上级教育、教研部门反馈回来的有关信息,对听课情况进行书面整理、总结,并在学校教学工作会议上公布。学校领导要重视对听课所获得的教学信息的分析与研究,及时向教师反馈有关信息,提出加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
五、其他:
1、未完成听课任务者(含过期不交听课本者)和弄虚作假抄听课记录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2、区教育局人事部门把干部、教师执行听课制度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教师工作实绩的一项内容。
3、学校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学校的具体听课要求。
教师听课制度3
听评课是一项十分有研究价值的教研课题。它对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深化教学改革以及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听课为学校组织的集体听课和个人随机听课,学校组织的听课须每位同科教师都参加听评课,并与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相结合,个人平时听课重要以交流为目的。通过互相听评课,它对抓好教学常规的落实、深化教学改革以及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听课为学校组织的集体听课和个人随机听课,学校组织的听课须每位同科教师都参加听评课,并与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相结合,个人平时听课重要以交流为目的。通过互相听评课,使教师之间交流信息,传播经验,取长补短、互相促进。为做好听评课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1、学校每学期必须根据教学工作的'特点,确定教学改革的方向,主管教学的领导,要经常深入课堂、教研组听课与评课,推动教改工作顺利进行。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5节。
2、各教研组每学期必须围绕教研组教研课题,在组内相互听评课,教研组长每学期至少听本组每位教师一节课,并在互相听评课的基础上推荐1—2节校级公开课。各任课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
3、凡是学校组织的观摩课、公开课,每个教研组组长和所有无课教师必须参加听课和评课。
4、各任课教师应积极欢迎其他教师听课,不得因有人听课而改变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更不能拒绝别人听课。
5、凡是听课教师都应在听课后,把自己的评议,实事求是向授课人说明,相互交换意见,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填写评价表。
6、对所听课进行认真的评议,要严格按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不但要指出一节课的优点和成功之处,更要评出这节课的不足,还要写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听课评价科学,具有一定针对性;评价要有过程评价,终结性评价;过程评价要突出教学方法与课堂高潮的契机;
7、教导处每月检查一次教师听课记录,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综合考评。
教师听课制度4
学校必须以教学为中心。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学校常规教学工作落在实处,加强对常规教学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上课进行监督和检查,同时促进教师之间互相听课,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塑造21世纪教师新形象,特制订随堂听课、评课制度如下:
1.听课随堂。要求不提前通知授课人,听课者根据学校课程安排表随意抽取班级听课。任何教师无论在任何时刻都不得拒绝校内任何人听课。
2.听课节数。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处正、副主任不少于40节;校长不少于20节。听课节数可按相应规定减半。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教研组长15节以上。未足两年的教师每周听课一节。通过听课、评课,了解教师业务学习的效果,监督教学的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3.全面听课。听课者不限听本人所教学科,鼓励跨学科听课,一学期班主任必须听本班其他学科4节以上。
4. 认真听课。听课的.老师也要按时到达课室,尊重作课老师,听课期间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进出,不接听电话,应认真听课,并做好记录。包括日期、班级、学科、讲课人、课题、实施过程和评价等
5. 及时评课。听课者听课后应及时与教者交换意见,本着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的原则。听者指出课的成功与不足及改进建议,授课人应虚心听取意见,加强反思。
6. 评课视角。 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包括参与状态、交往状态、思维状态、情绪状态、生成状态。
关注教师教学行为:包括组织能力、注意中心、教学机智、教学态度、教学境界。
7. 期末评价。学期结束时,各教研组分组检查登记听课情况,并做出相应评价,未完成听课任务的,视作未完成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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