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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自查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报告根据用途的不同也有着不同的类型。一起来参考报告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电下乡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
根据简财建〔XX〕8号、财建〔XX〕10号、财办建〔XX〕5号文件精神,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再次对在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抓好落实此次自查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及经办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掌握情况,明确任务,实行驻村干部分村,村干部分社,对XX年4月XX年11月30日的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进行逐一核实,对2自查结果再次进行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在整个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我乡经办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对农户的购买申报进行审核兑付,并将资料分月装订成册存档,以便查看,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在XX年12月1日XX年11月30日期间我乡共补贴家电1460件,补贴总金额527726.94元。
2、我乡对涉及本辖区范围农户补贴的德阳电器、宇达家电、鑫宇通讯、镇荣通家电门市、镇世超海尔专卖店、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6家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在XX年4月清查整顿之后,因加强了对网点的监管,强化了村、社对农户购买的走访力度,申报补贴必须见村、社的走访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销售网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所以XX年4月之后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
经XX年4月开展的清查工作多次查实及此次工作的再次核查,查出销售网点宇达家电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6件,涉及金额2548元,现已全部追回;德阳电器违规违纪销售家电3件,涉及金额669.11元,现已全部追回。
镇世超海尔专卖店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7件,涉及金额2790.32元,因该销售网点不予我乡检查组配合,致使涉嫌违规违纪资金无法追回。另外的鑫宇通讯、镇融通家电门市、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3家网点均无违规违纪现象。至此,乡已追回违规违纪资金3217.11元,尚有2790.32元违规违纪资金未追回。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2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经过了地区试点和全国推行两个阶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家电下乡工作作为提高农民消费与生活水平,拉动国内需求,刺激经济增长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加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范围,简化补贴申领程序等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有力地推动了家电下乡各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家电下乡政策的各项措施在某些地方还没有得到完全的落实,中央的政策精神还没有得到真正的贯彻,必须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家电下乡工作。
一、政策试点启动以来工作开展情况
自20xx年12月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部门密切配合,快速部署,加强宣传,积极开展工作。在试点地区工作顺利开展之后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将家电下乡政策向全国推广实施。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十分踊跃,成效显着。这期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扩大了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范围。
二是增加了家电产品补贴种类。
三是制订了相关政策,规范操作流程,简化补贴审核申领程序。
二、政策实施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从各地反映的情况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政策宣传力度和相关情况的调查研究不足。
二是与家电下乡政策相配套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
三是政策的落实缺乏有效监督,市场监管水平低下。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部署
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农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要认真分析加以解决。
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利民惠民便民为出发点,继续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提高补贴标准,增加补贴品种,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继续简化补贴申领程序,使农民有更大的方便。
第二,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对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家电下乡的行为。要果断查处,严惩不贷。
第三,国家利用财政政策杠杆,提高企业生产、销售方面的积极性。引导企业在扩大销售渠道,加强售后服务方面加大力量。
第四,各地方各部门要继续加大监督执行力度,使家电下乡各项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3
按上级财政部门会议要求,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我镇自开展家电下乡补贴工作以来,上级财政部门共拨付我镇家电下乡及汽车、摩托车下乡资金共计296877元,截至20xx年x月x日止,我镇共补贴购家电家户847户,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98621。28元,其中财政直接补贴资金150291。18元,“商审商付”补贴资金48330。10元。所补贴款项已全部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或商家所堤供的帐户上。我镇在家电下乡补贴及专项检查情况如下:
一、在补贴的兑付中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核。
对购家电农户所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识卡和发票,以及农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销售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把相关资料复印件留存财政所备查;在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民补贴资金的现象;对于已补贴的家电下乡资金,在要求所在村社干部进行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进行了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反映,并向广大群众公布了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二、在自查工作中,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
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镇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镇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镇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并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是否购补贴产品、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
经核实:
1、我镇家电下乡经办人员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在受理补贴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按上级要求对补贴金额通过信用社打入被补贴农户(商家)提供的帐号内,对已补贴情况进行了张榜公示,整个补贴过程不存在挤占、截流及套取补贴资金等现象;
2、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全镇共核查补贴农户847户,其中全家外出15户,电话调查629户,入户调查303户,经核实,共有31户未购补贴产品(财政已补贴),65户所购家电下乡产品超过国家限价,24户未领到补贴款(财政已补贴)。通过此次核实自查,
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
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4
我市于20xx年2月1日正式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商务局、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做好网点备案审核。截至20xx年1月31日,通化市已审核备案家电销售网点共217家,其中市本级签订直补销售网点28家,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1月31日,全市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60521台,销售金额62785.9万元。兑付补贴资金7500多万元。家电下乡开展以来有效开拓了农村市场,拉动了农村消费,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情况自查总结如下:
一、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领导机制。我市成立了以钟安堂市长助理为组长,商务、财政、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人民银行通化中心支行等部门组成的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相应设立了家电下乡办公室。
2、加大宣传力度,突出舆论导向作用。做好宣传工作是促进实施“家电下乡”的关键。为了使“家电下乡”这一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我局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家电下乡”工作政策宣传文件及资料,编写了《通化市家电下乡宣传资料》,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公告、报纸及邮政等各种形式,对“家电下乡”的最新政策、家电下乡网点、补贴品种与补贴标准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各销售网点采取召开产品推介会、悬挂横幅、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农民进行宣传。充分发挥销售网点的.宣传窗口作用。
3、突出抓好产品供货落实。为了让更多的销售网点做到货源充足,方便广大农民购买,各网点切实加强与上级销售商(代理)沟通,落实产销衔接、货源组织等情况,并要求家电网点要特别注意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上保障供货库存,确保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后,能及时录入信息,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加强监督管理。我局与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对家电下乡工作建立相应的实时监控机制,加强对销售网点的考核,加大对商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方面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对销售网点特别是直补网点家电下乡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确保真实销售,严防“机卡分离”,防止弄虚作假。
二、家电下乡工作自查工作情况
针对家电下乡工作结束后将要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局提前应对,在20xx年末就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家电下乡收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宣传政策、加强监管。《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对家电下乡政策执行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粮[20xx]75号)文件下发后,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我局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同志为成员的通化市商务局家电下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和检查的主要内容、检查方法、工作步骤和具体时间,提出了工作要求。对全市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了为期半个多月的专项检查。
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检查。从2月19日以来我们会同财政部门对全市销售网点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是:一是备案销售网点是否撤掉“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资料。二是检查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信息是否真实,进销存台账是否齐全。三是检查销售网点是否有套补、骗补国家资金的行为。通过对全市xx家销售直补网点检查,发现存在有以下情况:一是少数销售网点台账混乱。二是有企业停业注销后台账丢失现象。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要求其统一整改。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5
XX县“家电下乡”工作自20xx年2月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各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广泛宣传,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家电下乡”这项利国利民工作。根据赣财建(20xx)13号文件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以来(截止20xx年1月31日),我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6家,覆盖全县13个乡(镇)和3个垦殖场,家电销售量xxx台(其中:计算机xxxx6台、洗衣机xxxx台、热水器xxxx1台、彩电xxxx台、冰箱 xxxx台、空调xxx、电磁炉xxx、微波炉xxx、手机96、电动自行车49)。销售额x亿元,补贴资金xxxx万元。
二、存在问题
按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防止骗补行为,我县进行了相关检查,检查中暂未发现生产厂家违规流出家电下乡标示卡问题,家电下乡产品做到一机一卡;财政部门能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监管职能;本行政区域内暂未发现不法社会组织和个人倒卖家电下乡产品标示卡、农民身份信息;暂未发现销售网点购买农民身份信息以及虚开增值发票等问题。但是销售网点存在借用农民身份信息现象,主要表现为:
1.家电下乡实施初期,由于补贴申请手续繁杂,补贴兑付时间过长等实际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补贴发放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方便农民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申领补贴,全面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资金现场兑付,采取由网点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民消费者的办法,极大的提高了补贴进度和补贴效率,补贴率一度达到99%。
2.存在非农业户借用农业家庭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
3.个别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帮非家电销售网点录入家电下乡产品的信息。造成非家电下乡网点就可以卖家电下乡产品现象。
4.销售网点对购买人的信息填写不全,部分农户没有留下购买人联系方法。甚至还出现经销商为增加销量,录用自己的名字、联系电话来填写购买家电信息现象。
5.部分销售网点存在经营性行为不规范。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制作并悬挂家电下乡销售店标识牌,下乡产品没有分专柜分类陈列,没有张贴下乡产品告示和下乡产品购买须知、补贴申报程序等。
三、自查整顿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县财政局、商务局各司其职对全县辖区内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中标企业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产品;查处违规印刷、销售和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示的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销售废旧家电和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型号和“家电下乡”标志,以非“家电下乡”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规范中标企业的.生产、销售等行为,督促中标企业切实履行承诺书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按要求组织生产和采购,保证产品质量和货物供应,完善售后服务,严肃查处以各种理由推诿推延、推卸维修责任的行为。
经过近一个月的自查,特别是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共查处“家电下乡”网点64家,对网点借用农民身份信息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及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共计xx元。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6
为了把国家促消费、拉内需、保增长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我县财政和商务部门根据国家家电下乡相关政策,按照怀化市财政局和商务局的统一部署,从今年的6月20日到29日对我县15个乡镇27家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25个乡镇,345个行政村,人口35.2万,农村人口约27万,到6月底在我县商务部门备案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48家,截止6月29日,全县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820台件,销售金额2940万元,共兑付家电下乡产品16630台件,兑付家电下乡补贴金额397万元,补贴兑付率为93%。目前我县实行商家执付和乡审乡兑补贴方式进行兑付,通过商家垫付的方式兑付的补贴资金约占整个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90%,通过乡审乡兑方式兑付的补贴资金约为10%。
二、 存在的问题
1、有的销售网点达不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的条件,在登记销售信息时,没有严格区分补贴用户和非补贴购买用户的信息。
2、在家电下乡实行商家直补的初期,没有统一规范的`模式,有的销售网点没有及时、完整地将家电下乡产品信息录入相关的信息系统,家电下乡产品进销登记资料不统一,登记内容不完整,特别是购买人的信息有的不完整。
三、 整改情况和对今后家电下乡兑付工作的建议
1、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根据国家规定,依法取消了5家销售网点的网点垫付资格。发现一家销售网点对非补贴对象进行补贴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处罚,并追回补贴资金2196元。
2、为了进一步规范家电下乡资金的补贴行为,我们将上级财政和商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转发到每个销售网点和乡镇财政所,并计划于7月上旬再召开销售网点和财政所经办人员的会议,对业务进行进一步的培训,并和乡镇财政所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宣传和贯彻国家家电下乡的政策,规范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和方式,做到既方便农民领取补贴资金,又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
3、我们在日常的补贴工作中发现,家电销售补贴有统一规范的 标志卡,从销售信息的录入到申请补贴登记相对容易规范,但是汽车和摩托车补贴就不一样,没有统一的标志卡,没有登记销售信息,商家的销售价格也相差较大,对农民、商家和财政补贴经办人员骗取国家补贴的现象没有从制度上控制,难以保证国家补贴资金的安全,因此我们建议国家对汽车和摩托车补贴象家电一样也及时尽快建立推行标志卡,这样从制度上既国家资金的安全。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7
日前,我乡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这项惠农政策的补贴资金落到实处,让农户确确实实地得到受惠。自查工作中,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核查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全乡干部工作会议,要求全乡干部高度重视,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就家电下乡落实核查工作进行了布署。、乡财政所把已补贴的农户资料按村进行了汇总,并根据我乡实际制定了家电下乡入户调查询问表,下发各驻村干部,要求各驻村干部对所辖范围的农户补贴情(家庭电话、购产品品牌和型号、购产品价格、是否已足额领到补贴款等)进行逐户认真登记、核实。经核实:严格按程序办事,认真审核相关的.补贴资料,并把相关的资料进行了复印保存,及时,经过全镇干部的共同努力,通过此次核实自查:
一是存在个别商家用未购产品农户户口本冒领补贴款的现象;
二是个别家电下乡销售商家超国家限价销售家电下乡产品;
三是部门商家在销售价的基础上另收取产品运费(不到户);
四是“商审商付”后由于财政不再直接面对农户,使部分应补农户不能及时领到财政补贴资金;五是部门商家为达到少开票的目地,而采取一票多开的现象。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8
为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资金的监督与管理,财政所积极响应县局号召,对镇年月间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所有资金进行了全方位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镇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年至月,累计发放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摩托车下乡补贴1122671.88元。其中家电下乡补贴累计742200.68元,汽车下乡补贴累计196724元,摩托车下乡补贴累计183747.2元。至月,家电下乡补贴共农户2517户,汽车下乡补贴48台,摩托车下乡补贴288辆。
二、具体补贴做法
家电下乡推广之初,我县实行的是“乡审县兑”方式。自年开始,为了加大补贴兑付的力度,我县开始实行“乡审乡兑”的补贴兑付方式,更有效的降低了骗补的风险。我镇财政所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家电下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录入,并加强对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家电下乡补贴及时到户。
在扩大宣传方面采用了以下几种措施:一、镇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组织培训,要求相关负责部门熟悉报批手续办理流程。二、利用村干部开会时机,多次强调,积极宣传,使广大村干部树立了解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并要求各村加大宣传力度,将家电下乡信息宣传到户,提高了农民的知晓率。三、充分利用百姓赶集的机会,解答老百姓的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扩大了宣传范围。四、为了使每个农户都能及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各经销商积极和他们的上级商家联系,利用赶集日进行形式多样的大型促销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充分了解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和补贴申领程序,提高了农户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
三、自查总结情况
通过这次自查,并没有发现有商家骗补的行为,但是疑似骗补的风险依然存在。不少的农户保护意识不强,购买了家电下乡产品之后就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薄、粮补存折都寄放在商家处,这种情况很容易产生骗补的风险。所以,我所召集商家就该问题统一作出强调,从今以后不许商家代送补贴资料,审核时候农户一定带原件,再去复印。从而进一步减少骗补风险。
希望通过这次自查进一步加强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落实以及对补贴操作流程的规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努力的让农户得到实惠。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9
根据简财建〔20xx〕8号、财建〔20xx〕10号、财办建〔20xx〕5号文件精神,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再次对在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抓好落实此次自查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及经办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掌握情况,明确任务,实行驻村干部分村,村干部分社,对20xx年4月—20xx年11月30日的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进行逐一核实,对2自查结果再次进行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在整个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我乡经办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对农户的购买申报进行审核兑付,并将资料分月装订成册存档,以便查看,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在20xx年12月1日—20xx年11月30日期间我乡共补贴家电1460件,补贴总金额527726.94元。
2、我乡对涉及本辖区范围农户补贴的德阳电器、宇达家电、鑫宇通讯、镇荣通家电门市、镇世超海尔专卖店、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6家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在20xx年4月清查整顿之后,因加强了对网点的监管,强化了村、社对农户购买的走访力度,申报补贴必须见村、社的走访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销售网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所以20xx年4月之后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
经20xx年4月开展的清查工作多次查实及此次工作的再次核查,查出销售网点宇达家电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6件,涉及金额2548元,现已全部追回;德阳电器违规违纪销售家电3件,涉及金额669.11元,现已全部追回。
镇世超海尔专卖店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7件,涉及金额2790.32元,因该销售网点不予我乡检查组配合,致使涉嫌违规违纪资金无法追回。另外的鑫宇通讯、镇融通家电门市、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3家网点均无违规违纪现象。至此,乡已追回违规违纪资金3217.11元,尚有2790.32元违规违纪资金未追回。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0
根据县财政局通知,我乡于6月30日至7月4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乡立即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发动村组干部根据财政所提供的花名册逐户进行走访核查,对外出务工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核实,做到了100%核查到位。
二、自查结果
由于我乡没有销售网点,不存在商审商付的'问题,排查的都是以前农户直接到财政所申报,再由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入一卡通账户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也就不存在商家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户补贴资金的问题。 在自查的过程中,同时对农户进行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以防商家截留农户补贴资金。
三、整改落实情况
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分工,防微杜渐。本着有销售网点的心态,向农户宣传、讲解家电下乡政策,解决农户在购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1
家电下乡是国务院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惠农工程。为了切实落实好这项政策,我街办家电下乡工作在长安区财政局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街办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责任、专人负责、广泛宣传、采取切实措施,扎实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经过努力,我街办家电下乡工作开展顺利,效果明显。
一、总体进展情况
在国家惠农政策的强劲东风推动下,我街办家电下乡活动掀起了热销高潮,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积极性越来越高,我街办自实施补贴以来,家电下乡补贴情况:20xx年12月至20xx年6月,我街办家电下乡完成销售产品3495件,发放补贴资金911173.9元。
二、主要做法
(一)成立组织,制订方案
东大街办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工作一开展就及时成立了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街办主任任小组组长,同时在财
政所设立了街办家电下乡工作办公室,并及时向各行政村下发了《东大街办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二)委派专人,集中备案
我街办抽调了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家电下乡工作资料的收集和录入,并加强对家电下乡宣传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的落实,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家电下乡补贴及时到户。
(三)多措并举,扩大宣传
1是街办政府召开了专题会,动员全体机关干部做好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工作,要求相关负责部门熟悉报批手续办理流程。
2是利用村干部开会时机,多次强调,积极宣传,使广大村干部树立了解和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意识,并要求各村利用村里的广播系统,将家电下乡信息宣传到户,提高了农民的知晓率。
3是充分利用百姓赶集的机会,在集市上设立了家电下乡服务咨询台,解答老百姓的家电下乡政策咨询,并发放相关宣传材料,扩大了宣传范围。
4是为了使每个农户都能及时掌握家电下乡政策,我街办要求各经销商积极和他们的'上级商家联系,利用赶集日进行形式多样的大型促销活动,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农户充分了解了家电下乡产品的购买和补贴申领程序,提高了农户购买家电产品的积极性,我街办的购买数量明显增多。
三存在不足与问题
1、因街办人事变动,家电工作缺乏衔接。使一些网点有可乘之机,上报资料出现欠缺、不全以及严重失实。
2、家电下乡非未设专职人员,由农村财务中心人员兼职,身兼数值,工作不能专一。
3、办公设施落后,电脑陈旧,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 4各网点态度不端正,工作中抱有侥幸心理,家电工作中投机取巧,不能积极配合家电下乡工作。
总之,20xx年我街办家电工作在街办党工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完成了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家电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来年的工作打下了好的基础。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2
根据简财建〔XX〕8号、财建〔XX〕10号、财办建〔XX〕5号文件精神,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再次对在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抓好落实此次自查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及经办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掌握情况,明确任务,实行驻村干部分村,村干部分社,对XX年X月XX年X月X日的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进行逐一核实,对自查结果再次进行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在整个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我乡经办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对农户的购买申报进行审核兑付,并将资料分月装订成册存档,以便查看,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在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期间我乡共补贴家电X件,补贴总金额X元。
2、我乡对涉及本辖区范围农户补贴的'德阳电器、宇达家电、鑫宇通讯、镇荣通家电门市、镇世超海尔专卖店、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6家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在XX年4月清查整顿之后,因加强了对网点的监管,强化了村、社对农户购买的走访力度,申报补贴必须见村、社的走访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销售网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所以XX年X月之后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
经XX年X月开展的清查工作多次查实及此次工作的再次核查,查出销售网点宇达家电违规违纪销售家电X件,涉及金额X元,现已全部追回;德阳电器违规违纪销售家电X件,涉及金额X元,现已全部追回。
镇世超海尔专卖店违规违纪销售家电X件,涉及金额X元,因该销售网点不予我乡检查组配合,致使涉嫌违规违纪资金无法追回。另外的鑫宇通讯、镇融通家电门市、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3家网点均无违规违纪现象。至此,乡已追回违规违纪资金X元,尚有X元违规违纪资金未追回。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3
根据简财建xxxx8号、财建xxxx10号、财办建xxxx5号文件精神,在自查工作的基础上,我乡再次对在家电下乡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抓好落实此次自查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及经办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制定方案。
掌握情况,明确任务,实行驻村干部分村,村干部分社,对xxxx年4月—xxxx年11月30日的重点村、重点社、重点户进行逐一核实,对2自查结果再次进行复查。
三、自查情况
1、在整个家电下乡工作期间,我乡经办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及程序对农户的购买申报进行审核兑付,并将资料分月装订成册存档,以便查看,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加强对家电下乡资金兑付的监督管理。在xxxx年12月1日—xxxx年11月30日期间我乡共补贴家电1460件,补贴总金额527726。94元。
2、我乡对涉及本辖区范围农户补贴的德阳电器、宇达家电、鑫宇通讯、镇荣通家电门市、镇世超海尔专卖店、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6家备案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在xxxx年4月清查整顿之后,因加强了对网点的监管,强化了村、社对农户购买的走访力度,申报补贴必须见村、社的走访证明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销售网点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的.现象,所以xxxx年4月之后乡查无违法违规问题。
经xxxx年4月开展的清查工作多次查实及此次工作的再次核查,查出销售网点宇达家电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6件,涉及金额2548元,现已全部追回;德阳电器违规违纪销售家电3件,涉及金额669。11元,现已全部追回。
镇世超海尔专卖店违规违纪销售家电17件,涉及金额2790。32元,因该销售网点不予我乡检查组配合,致使涉嫌违规违纪资金无法追回。另外的鑫宇通讯、镇融通家电门市、市显忠五金交电专卖店3家网点均无违规违纪现象。至此,乡已追回违规违纪资金3217。11元,尚有2790。32元违规违纪资金未追回。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4
根据县财政局通知,我乡于6月30日至7月4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乡立即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财政所人员和各村村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对检查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入调查,逐户核实。发动村组干部根据财政所提供的花名册逐户进行走访核查,对外出务工户通过电话方式进行核实,做到了100%核查到位。
二、自查结果 由于我乡没有销售网点,不存在商审商付的问题,排查的`都是以前农户直接到财政所申报,再由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打入一卡通账户的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也就不存在商家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户补贴资金的问题。 在自查的过程中,同时对农户进行家电下乡政策宣传,以防商家截留农户补贴资金。
三、整改落实情况 切实抓好工作责任落实,工作分工,防微杜渐。本着有销售网点的心态,向农户宣传、讲解家电下乡政策,解决农户在购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家电下乡自查报告15
东乡县“家电下乡”工作自XX年2月开展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局、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县各职能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多措并举,广泛宣传,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家电下乡”这项利国利民工作。根据赣财建(XX)13号文件要求,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以来(截止XX年1月31日),我县共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76家,覆盖全县13个乡(镇)和3个垦殖场,家电销售量xxx台(其中:计算机xxxx6台、洗衣机xxxx台、热水器xxxx1台、彩电xxxx台、冰箱xxxx台、空调xxx、电磁炉xxx、微波炉xxx、手机96、电动自行车49)。销售额x亿元,补贴资金xxxx万元。
二、存在问题
按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家电下乡”工作,防止骗补行为,我县进行了相关检查,检查中暂未发现生产厂家违规流出家电下乡标示卡问题,家电下乡产品做到一机一卡;财政部门能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兑付监管职能;本行政区域内暂未发现不法社会组织和个人倒卖家电下乡产品标示卡、农民身份信息;暂未发现销售网点购买农民身份信息以及虚开增值发票等问题。但是销售网点存在借用农民身份信息现象,主要表现为:
1。家电下乡实施初期,由于补贴申请手续繁杂,补贴兑付时间过长等实际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民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补贴发放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县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瓶颈。为解决这一问题,方便农民消费者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和申领补贴,全面推广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资金现场兑付,采取由网点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民消费者的办法,极大的提高了补贴进度和补贴效率,补贴率一度达到99%。
2。存在非农业户借用农业家庭户口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现象。
3。个别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帮非家电销售网点录入家电下乡产品的信息。造成非家电下乡网点就可以卖家电下乡产品现象。
4。销售网点对购买人的信息填写不全,部分农户没有留下购买人联系方法。甚至还出现经销商为增加销量,录用自己的名字、联系电话来填写购买家电信息现象。
5。部分销售网点存在经营性行为不规范。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制作并悬挂家电下乡销售店标识牌,下乡产品没有分专柜分类陈列,没有张贴下乡产品告示和下乡产品购买须知、补贴申报程序等。
三、自查整顿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迅速行动,县财政局、商务局各司其职对全县辖区内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中标企业借“家电下乡”名义制售产品;查处违规印刷、销售和使用“家电下乡”专用包装材料和标示的行为;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翻新、销售废旧家电和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型号和“家电下乡”标志,以非“家电下乡”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的行为;规范中标企业的生产、销售等行为,督促中标企业切实履行承诺书和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按要求组织生产和采购,保证产品质量和货物供应,完善售后服务,严肃查处以各种理由推诿推延、推卸维修责任的行为。
经过近一个月的自查,特别是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共查处“家电下乡”网点64家,对网点借用农民身份信息销售家电下乡产品及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共计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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