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

时间:2024-11-06 12:27:57 艺术 我要投稿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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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5篇)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创新活动载体,展示、交流我镇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成果,提升中小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中心校决定举办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一、指导思想

  本次展演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阳光下成长”。

  三、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四、展演分类

  展演活动分为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等;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手工制作等。

  1、表演类节目要求

  表演类节目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题鲜明,服装和谐统一,鼓励编创新作品。

  2、艺术作品的要求

  艺术类作品必须是本学校20xx年学生新作品,不得装裱,作品标注完成日期,标签贴在右下角(样式见附件)。

  五、展演安排

  第一阶段:(20xx年4月至5月3)

  1、各学校采用灵活多样的艺术形式和活动时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与”的局面。并且将本校活动音像资料发本校博客。

  2、调动教师积极性、创造性,也可寻求社会各界艺术专家的指导,打造精品,提高活动质量和效果。

  3、各学校要精选优秀艺术表演节目和书画作品,并上报展评名单。

  各学校报送展演评比的表演节目3个(原则上声乐、器乐、舞蹈节目等各1个)、书画作品2-4幅;务于5月3日前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

  第二阶段:(20xx年5月5-11日)

  在班级、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中心校对上报的书画及表演类节目,组织评委进行展演评比(详见展评安排表)。

  1、各学校提前将节目单,发到指定邮箱。望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制定预案,确保节目表演紧凑,活动安全顺利。2、表演时各单位自行报幕。按规定时间到达演出地点,专人提前拷贝伴奏做好演出准备,做到有组织、有纪律,保持环境卫生。

  3、展演评比安排表

  时间

  展演项目

  参加单位

  地点

  5日上午

  书画类(现场作画)

  各中小学幼儿园

  待定

  11日上午

  表演类

  各中小学

  张村中心小学

  11日下午

  表演类

  各幼儿园

  张村中心小学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Xx区20xx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表演类节目报名表

  报送单位:责任人:手机:

  学校

  节目名称

  类别

  人数

  辅导教师

  手机

  最多2人

  Xx区20xx年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书画类作品报名表

  报送单位:责任人:手机:

  序号

  学校

  作品名称

  类别

  作者

  年龄

  辅导教师

  只限1人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2

  一、指导思想

  展演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和幼儿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全县美育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二、主办单位:

  三、承办单位:

  四、展演时间:20xx年教师节前

  五、展演地点:图书科技楼

  六、活动原则

  1.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2.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3.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七、项目分类与要求

  展演活动的.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八、活动对象

  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组、中学组。

  九、组织管理

  展演活动第一阶段工作由县教科体局、各学校组织实施。

  县教科体局成立全县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各学校校长为组委会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十、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展演活动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2.认真组织,注重实效。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形成良好工作机制。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

  3.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利用电视、网络、报纸、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展演活动的特点和亮点,提高学校艺术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4.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对展演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展演活动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同步健康发展。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3

  一、指导思想

  本次展演活动坚持以人为本的正确导向,面向全体学生,重在普及。以学校为基础,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激发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充分发挥艺术教育的育人功能,通过举办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培养中小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良好的艺术修养,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向上,使他们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艺术展演活动要展示学校艺术教育的成果,丰富、活跃学生文化生活,加强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艺术教育氛围,推进我市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二、主办单位:

  芜湖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

  芜湖市少年宫

  四、主题和内容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阳光下成长”。艺术展演的内容要健康向上,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契机,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五、参加对象和分组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艺术专业)的在籍学生。

  本届艺术展演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

  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等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的学生、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以及校外教育机构的中学生。

  六、活动项目和要求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

  1、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和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重唱:含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唱:可有1人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管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

  管乐或弦乐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0人,指挥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小合奏或重奏:乐队人数不超过1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奏:可有1人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校园剧(课本剧)节目

  剧中形式不限,人数不超过8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艺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国画,水彩和水粉,版画,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作品:书法字体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的组照,需标明顺序号),摄影作品的尺寸均为14吋,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处理。

  七、推荐申报展演节目和作品的要求

  1、推荐的表演艺术节目必须由同一学校或同一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演出。

  2、推荐的书法、绘画作品,原则上须经市少年儿童书法绘画现场比赛初选。

  3、每县、区可推荐:

  (1)表演艺术类节目5个,其中:声乐3个(包括一个大合唱节目和一个小合唱节目)、舞蹈1个、器乐1个。

  (2)美术类作品12件,其中:绘画3件、书法(篆刻)6件、摄影3件。

  4、市属各学校(含中专、职高、厂办、民办学校)可推荐:

  (1)表演艺术(声乐、舞蹈、器乐)类节目2-3个,其中至少推荐1个群体类(三人1以上)表演节目。

  (2)美术(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类作品3-4件。

  5、职高、中专的节目和作品应尽可能突出职业教育特点。

  八、活动时间安排及要求

  本次艺术展演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xxxx年12月至xxxx年6月)

  1、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接本通知后,应广泛宣传动员,加强对此项活动的领导。各县、区应成立组委会,各学校应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的第三届艺术展演活动方案的'纸质稿于12月28日前报送市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点:市少年宫教务科),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3、艺术展演活动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学校艺术教育活动。在此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结合本单位实际,可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艺术展演活动。

  4、xxxx年6月1日前,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将参评的艺术作品、艺术教育论文及活动总结与简报等材料的纸质稿,报送按要求报送市少年宫教务科。

  第二阶段(xxxx年2月-6月底)

  1、2月-5月初,基层各学校开展节目的编创活动。

  2、5月13日-5月15日,各参赛单位将节目报名表、创作歌曲、美术作品送至市少年宫教务科。

  3、5月19日上午9:00,各参赛单位派人到市少年宫多功能厅参加领队会,同时抽签。

  4、5月20日,美术作品评选。

  5、5月21日-22日,文艺节目展演评选。

  6、5月27日下午,对送报的少儿歌曲作品进行评奖。

  7、5月29日,请专家对优秀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学校派人参加。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4

  一、项目分类

  展演活动的类别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阳光下

  成长”征文、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艺术作品

  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和征文的具体要求见附件2。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方案见附件3。

  二、对象和分组

  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的参加对象为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分为小学甲组、乙组和中学甲组、乙组。

  小学甲组为普通小学的学生,小学乙组为以少年宫、少儿艺术团等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小学生;中学甲组为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非艺术专业的学生,中学乙组为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专业、艺术专业学校的学生和以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组队的中学生。

  “阳光下成长”征文的参加对象为参加本届艺术展演活动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籍学生。

  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的参加对象为全国中小学艺术教师、中小学校长、教研科研单位研究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高等学校音乐教育和美术教育专业教师,以及从事中小学艺术教育的相关人员。

  三、分阶段工作要求

  (一)第一阶段活动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学生参与,形成“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加”的局面。鼓励学生艺术社团走进社区、深入基层、宣传展演。

  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县(市)和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组织展演活动。

  (二)第二阶段活动

  在基层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省级集中展演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

  20xx年10月中下旬各省(区、市)将评选出的本省(区、市)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征文、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报送办法另文通知)。

  (三)第三阶段活动

  20xx年11月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对各省报送的节目、作品、征文和论文进行评选和认定,12月组织编印艺术作品集、征文集和论文集。

  20xx年2月在青岛市举行现场集中展演活动,主要内容:举办中学组艺术表演节目现场展演;举办优秀艺术作品展览;举办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举办现场展演开幕式和闭幕颁奖晚会。

  四、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艺术作品奖、指导教师奖、优秀创作奖、艺术教育论文奖等六类奖项。

  优秀组织奖:设省(区、市)和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指导教师奖:奖励获艺术表演节目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和艺术作品一、二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优秀创作奖:奖励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优秀艺术表演节目。艺术教育论文奖:设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一、二、三等奖。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

  地(市)、县(市)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各省(区、市)按本地参加展演活动的地(市)、县(市)总数20%的比例评选推荐名单,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要求组织工作扎实,有活动实施方案,学校和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形式丰富多样,效果显著,并有开展活动的相关材料。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组织奖由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根据各省(区、市)展演活动的组织情况进行评选。要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有省级组织领导机构,有活动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和安全工作方案,有活动专项经费并列入省财政年度预算,认真组织各阶段展演活动,学校参与面广,举办省级集中展演,有活动专题简报、总结等书面(音像)材料。

  2.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有关奖项

  小学组的节目和作品,采取省级评选和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各省(区、市)按规定报送数量的30%、40%和30%的比例,将本省报送参加全国展演活动的节目和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创作奖(获一等奖的节目中,为本届展演活动原创的节目,即获优秀创作奖)。奖次名单同节目、作品一并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认定。

  中学组的节目和作品,各省(区、市)按规定数量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统一评选。

  全国中小学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按规定报送数量报全国展演活动组委会统一评选。

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方案5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艺术展演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宗旨,坚持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普及促提高、以提高带普及,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活动主题

  放飞艺术梦想、阳光快乐成长

  四、活动原则

  (一)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学生能根据自身兴趣爱好自愿选择参加艺术实践,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不断丰富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推进美育工作机制的内涵,推进美育教学改革。

  五、参加对象和分组

  (一)形式:艺术表演类、美术作品类、征文

  (二)参赛对象:全体学生、艺术教师、语文教师及部分摄影爱好者

  六、活动项目和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器乐节目

  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 人,指挥1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9 分钟。 负责人:

  2、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 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 分钟。

  负责人:

  (二)美术作品类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或其它画种。国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cm*60cm)。

  负责人:

  2.书法、篆刻作品

  书法、篆刻作品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负责人:

  3.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 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 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电脑制作和暗房技术处理改编影像原貌。艺术作品需提交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电子文档(不超过400 字)。

  负责人:

  (三)“阳光下成长”征文(此项目由政教处组织评选)征文内容为反映广大中小学生参与艺术实践活动的经历、体会和收获,文体不限。文稿用word 文档,单倍行距,标题用宋体2 号粗体字,作者姓名、学校、年级和正文用仿宋小3 号字。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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