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4-09-12 13:37:37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土地租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情况

  甲方将托县电厂三监狱斜对过煤厂大院的1/3场地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占地约50亩。地磅一台,50KW变压器1台,警卫室磅房1间,往房4间、厨房、水井。

  二、 租期及支付方式

  1、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

  2、支付方式为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付年租金的.50%,半年后付年租金剩余的50%租金。

  三、 甲方的义务

  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标底物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经营、生产、建设);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

  四、 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因生产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五、 租赁期满后,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不续约,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六、 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如政策、城市规划建设等,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进行补偿(甲方负责协调),甲方应按实际租赁期结算乙方租金,剩余租金全部退还。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____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_年,即从自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租赁费用

  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_%,即____币____元,于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

  2、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___币___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币_____元计付。

  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年房屋租赁协议的付款方式

  租金按_____结算,由乙方于每__________日交付给甲方。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天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

  第七条 年房屋租赁协议的维修养护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____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_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2022年房屋租赁协议的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年房屋租赁协议中的装修条款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房屋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四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五条房屋租赁协议提前终止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___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六条有关税费问题

  按国家及_____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___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八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九条保密规定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____申请登记备案。本合同用中文和__文写成,两种文本同等作准。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授权代表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3

  甲方:xxx

  乙方:xxx

  甲方土地房屋地处xxxxxxx,空厂院一座,院内有平房八间及建筑物和院内所有土地对外实行出租,乙方经考查后愿意租赁,双方就租赁事宜特订如下:

  一、厂院坐落位置与面积:

  本院坐落在xxxxxxxxxxx土地段,东邻北大街,西邻xxx,北邻xxx,南邻xxx,总占地面积xx亩。

  二、租赁实物:

  现坐落在本院内的一切土地的使用空地。临高速引线路有平房八间,石棉瓦空房三间及所有建筑物。

  三、租赁、时间、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承包期为xx年零xx个月,自20xx年xx月xx日开始至20xx年xxx月xZxx日止。全院及所有门面房和建筑物每年租金为xxx元整(xxx元)。一年一交,每年在xx月xx日前交付当年租金。直到合同期满。

  四、甲方责任和义务和承诺

  保证乙方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的人事安排和工作事务。除收取乙方租金外,不得加收乙方的任何杂项费用,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赁金涨浮,如对外有任何纠纷甲方应出面调解。

  附:门面房现租赁户所用的房屋及一切到期由甲方负责要回并交于乙方,以后的经营权及租金由乙方经营和收取。

  五、乙方责任

  安全生产,合法经营,承包租赁期内的工商、税收、水电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在租赁期内房屋等一切设施完整。

  六、规定承包期内乙方根据生产生活需要,需建设房屋和改建时,可自行建设和改造,到期恢复原状。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因政府征用土地,乙方建造的'附属物及经济赔偿归乙方所有,甲方的附属物归甲方所有,甲方应退还乙方交该年的剩余款。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因原因需转让时,必须通知甲方,甲方无权干涉,但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借口赶走乙方,如违反合同应退还乙方在租赁期内的所有租金。

  九、在租赁期内和建设过程中如果与xx二组,xxx等人因此院内的一切纠纷,由xxxx负责解决,所造成的损失由xxx赔偿。

  十、本合同在未尽事宜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月日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4

  甲方:

  乙方:

  乙方因工地建筑材料及机械工具回收堆放,向甲方租用位于三还北路三星雕塑西北角一村庄内的独院一处(五间房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租用此院作为仓库,堆放建筑物资及其他杂品。

  2、甲方必须协同乙方租用地的安全保卫工作。

  3、乙方入住前的.房屋维修、清理、通水、通电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保证房屋的安全稳固性。

  4、乙方必须约束所属人员不得在租用地周遍大小便,甲方指定地方供乙方建厕所。

  5、房屋及院内租金为每年壹仟伍佰元整。入住后付清全年租金,以后每年付一次年租金。

  6、租用期限为十年(政府拆迁除外),乙方可以在租地内搭建房屋,十年后归甲方所有。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有效,有效期自签定合同后十年,合同到期后,如不续签合同,乙方需归还所租用的地方,并清理租用场地内建筑材料、生活垃圾和堆放的物资。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5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印道中学对面路桥头5米处罗明健界处的715栋场地租给乙方使用,面积约260平米左右,里面设施四围墙、有铁门、混泥土地坪、彩钢棚150平米。

  经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租赁期间,甲方提供水电设施和场地。

  2、租赁期为五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将租金一次性付清,租金为捌万_____元(¥:80000.00_____元)整,在租用期间,甲方无权干涉乙方的转让权、使用权和出租权。

  3、在租用期内,如果被政府征用,甲方将付给乙方未满的租金和乙方自建的`设施费用__________元。

  4、在租用期间,甲方无权找任何理由收回和转租。

  5、若甲方的彩钢棚因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人生安全及设施损坏,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6、乙方在爱护甲方的建筑物及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

  7、租用期间乙方的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8、在租用期间,乙方所用水电费及其它税费由乙方负

  责。未尽事宜,如有特殊情况,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9、如遇政府征收或拆迁,甲方应退还乙方未租赁满时间的房租费。

  注:若甲方违约,甲方应退还乙方未满的房租费和设施费,还要赔偿乙方所有房租费有设施费用的20%。若乙方违约,乙方将赔偿甲方未满房租费的20%。

  此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公开协商,在平等自愿、公平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土地)的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乙方租赁甲方位于姚辛庄存多维钢构西侧的房屋(64间)及土地60亩用于存放物品及开办市场使用。

  2、租赁期限为十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赁价格及给付方式为:房屋租赁费用为每间每月150元人民币,土地租赁价格分段计价,前五年为每亩每年2万人民币。第六年每亩220_元,第七年每亩24200元,第八年每亩26620元,第九年每亩29282元,第十年每亩32210元。费用采取上交方式,在每一年度的前一个月内缴纳。

  4、租赁场地内地泵一个作价人民币10万元,转让给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将转让费及时给付甲方。

  5、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现事故自行处理,自主承担,与甲方无关。

  6、双方租赁合同为整体租赁,涉及现有租户处理事宜由双方协商办理。

  7、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卫生费每年3万元由村里收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给甲方造成妨碍和损害,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8、在租赁期间,乙方需增建建筑物_______平米甲方应书面同意,以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搭建地上物(乙方所建房屋能取得地方政府同意除外)。

  9、在租赁期间遇国家有征占用地,对于乙方经过甲方同意建设的地上物和堆积物品的搬迁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对于原有固定物、可得利益、土地补偿等归甲方,即谁投资谁受益。

  10、对于甲方的.水电房设施及时维修和维护,付款方式为前五年每年为房64间×150×12月=115200元;土地60亩前四年为每年60亩×20_0元=120_00元;两项总计:每年1315200元。五年以后每年每亩累计递增10%。第六年每亩220_元、总计_______;第七年每亩24200元、总计_______;第八年每亩26620元、总计_______;第九年每亩29282元、总计_______;第十年每亩32210元、总计_______。

  1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用甲方的2间厨房和2间泵房换楼上东侧2间办公室归甲方留作办公用。

  12、注意防火、防盗,严禁斗殴,不得用煤做饭取暖,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积极配合乡镇工作。

  13、如遇政府用地、占地,此合同自行终止,不得以各种手段向甲方提无理要求。

  1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7

  出租方: 身份证号: (简称甲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 (简称乙方)

  甲方将现有整栋楼房及门前土地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地址:仁寿县视高镇兴家村八社。

  一、租用时间从20__年十月一日起至20__年十月一日止。租用时间:二十年。

  二、使用性质:乙方经营水泥、沙石、瓷砖等建材物资。

  三、租金:每年贰万陆仟元(26000元),乙方不得无故将房屋及土地转租他人。

  四、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经营,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回土地房屋。

  五、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

  六、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限内不得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照房屋租金的10(十)倍赔偿对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地址:

  第一条:房屋土地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土地座落于 ;房屋结构 ;共 套(间);面积 为平方米;东西米;南北米;该房屋土地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土地用途。

  该房屋土地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 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 年的租金,金额为元。租金按年结算。

  第六条:交付房屋土地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该房屋土地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甲方对房屋土地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第八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半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关于装修和改变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关于房屋土地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土地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出,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其它费用。

  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三个月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自将承租的房屋土地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土地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一个月;

  5、无正当理由闲臵达一个月;

  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需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年租金的 %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9

  出租方:身份证号:(简称甲方)

  承租方: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甲方将现有整栋楼房及门前土地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地址:______。

  一、租用时间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租用时间:二十年。

  二、使用性质:乙方经营水泥、沙石、瓷砖等建材物资。

  三、租金:每年贰万陆仟元(26000元),乙方不得无故将房屋及土地转租他人。

  四、本协议期限内甲方不得无故干涉乙方经营,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回土地房屋。

  五、乙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

  六、甲乙双方在协议期限内不得违约,如任何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照房屋租金的10倍赔偿对方。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电话:

  签定地点:签定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10

  甲方(出租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乙方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使用权的部分土地出租给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的土地(该土地的具体情况见附件说明) 亩租给乙方作为生产用地。

  二、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历为准)。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等基本设施完整,确保该地的水电设施等能满足乙方生产经营和生活需要,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方与水电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未尽本条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当于自土地收回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带来的其他损失。

  五、乙方可以在该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厂房等生产、生活需要的建筑物,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归乙方。

  六、乙方可以将本宗土地使用权转租,但必须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

  七、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八、本宗土地前 年的租金为 元/平方米, 年租金总计 元,前三年由乙方于每年 月 日支付 元给甲方,余下的 元由甲方在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后几年的租金根据市场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如逾期交纳租金,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加付相当于当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

  九、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甲方如向乙方收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甲方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权负有瑕疵担保义务,即须确保对该宗土地享有完整的使用权,如果因为该宗土地的.权属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十一、如果因政府政策或第三人等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相关补偿或赔偿金优先用于补偿乙方损失,补偿范围和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双方认同的价格评估部门确定,余下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分配。

  十二、本合同终止后,如果双方不再续订合同,乙方在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的处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则由甲方受领并向乙方支付按市场价折旧后的对价。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11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村幼儿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自愿将位于鄄城县董口镇后田铺村面积_________亩(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宅基地承租给乙方使用。土地方位东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1.土地用途为建设村幼儿园。

  2.承租形式:村委承租。

  三、土地的承租期限

  该地承租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上有_____________,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乙方无偿使用并加以维护;待合同期满或解除时,按使用的实际状况与所承租的土地一并归还甲方。

  五、承租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租金为每年小麦_______公斤,按当年五月一日市场小麦价格计算。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租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在合适时期,村里给于宅基地置换,置换后本合同法终止。

  4.在宅基地调整、新农村建设、全村宅基地统一规划使用时,与其他村民享有同等权利。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租合同。

  八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个月未支付租金,宅基地上甲方可恢复使用权,如逾期15个月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收回宅基地并拥有附属物所有权。

  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_____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12

  【关键词】 划拨土地房屋用途 合同效力

  一、引 言

  房屋租赁作为一种让渡房屋使用权的一种民事行为,对于建立和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活跃市场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有企业改制高潮渐远,事业单位改制日益提上日程,将释放出大量的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进入市场。众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后,仍然保留了房屋所占用国有土地的划拨性质。作为市场主体,国有企事业单位改制后的公司,从物尽其用和追求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必然将闲置的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以获利。本文拟以笔者代理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作为切入点,对改变划拨国有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效力作初步分析,以抛砖引玉,与司法实务人士进行交流和探讨。

  二、案件始末

  位于武汉中心城区的某文化创意园,由武汉某汽车修造公司经营,名为文化创意园实为商业街,聚集了多家餐饮、服装企业。武汉某餐饮公司承租其中1000余平方米用于经营海鲜酒楼,后租赁双方因房屋租金发生纠纷,汽车修造公司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律师,凭借多年为国土规划行政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判断承租房屋原为国有汽车修造企业厂房,所占用的土地应为划拨工业用地,房屋性质应该为工业、交通用房。若出租房改变了土地和房屋用途,则租赁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存在合同无效的可能性。随后,笔者作为餐饮公司的代理人向国土和房产管理部门调取了出租房屋土地及房产证,证实了前述推定,确认出租房屋所涉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设计用途为工业交通仓储用房的事实。

  在获取上述证据后,笔者建议餐饮公司以出租方擅自改变土地和房屋用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并判令出租方赔偿承租方的装修损失二百余万元。经开庭审理,某区法院认为出租房已经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并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判决驳回餐饮公司的反诉请求。目前,餐饮公司已经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司法审判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司法审判现状

  基于对上述某区法院判决的疑问,笔者查阅了各地法院对类似案件的判决,发现各地法院对于改变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判决结果及其判决依据缺乏基本统一的尺度和标准,甚至同一法院对同类案件的判决结果也截然迥异,令人无所适从。各地法院判决结果和判决依据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武汉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承租人反诉某汽车修造公司擅自改变划拨土地及房屋用途,要求确认租赁合同无效的案件数起,一律以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为由,驳回反诉人的反诉请求,但并未对《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是否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进行进一步阐释,缺乏说理的深度,不能产生令人信服的法律效果。

  2、广东佛山市某区人民法院的判决[①],认为《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及《物权法》等法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旨在调整土地使用者利用土地进行建设的行为,其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为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建设单位,并非旨在规范和调整房屋建成后的利用和处分行为。

  3、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xx年和20xx年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作出了截然不同的法律认定。在昆明市消防支队上诉重庆市垫江复合保温材料总厂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②]判决认定,出租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房屋性质的出租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强制性规定,其《租赁协议书》无效。昆明消防支队房屋出租行为具有改变土地用途的性质,是违法行为,无论是否上缴租金中的土地收益部分,均不能使《租赁协议书》有效。但颇具戏剧性的是,时隔不到一年,对兰州红丽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诉甘肃诚信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却以(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③]判决认定,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其判决理由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房屋所有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按财政部《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管理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收入若干财政问题的暂行规定》的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代收代缴。

  (二)成因分析

  1.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强制性规定究竟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还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理解不一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肯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经相关土地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规定系管理性强制性规定,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从土地用途管制角度对土地使用者应按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的行政管理性要求。违反该规定,仅导致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的法律后果,不必然导致改变划拨土用途的租赁合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与之配套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并未禁止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只要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中上缴国家,并不损害国家利益。

  对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租赁合同效力持否定说的学者和实务人则士认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其目的在于否定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以引导民商事主体遵循我国土地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则,按照既定土地用途合理使用土地,否则,土地用途管制将形同虚设。同时,由于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员、精力主动强制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其监管只能是被动监管,即主要依赖于出租人自觉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但基于趋利避害和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能,大多数出租人不会主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因此,寄望于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房屋有所有权人以国家利益为大局,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部分上缴国家,是不切实际。

  2. 未区分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出租和改变房屋用途出租的法律性质

  有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称《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的出租合同效力的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只要经土地和房屋管理部门批准,满足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以及按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出租房屋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条件,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即可出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只要房屋所有权人将租金中所含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即可出租。

  笔者认为,《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六条所调整和规范的对象主要为划拨土地上房屋现状用途下的房屋出租行为,而不包括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理由如下:

  (1)我国实行房地一体主义,不仅房屋和土地的物权归属应适用该规则,房屋和土地的用途亦应遵循该基本规则,土地用途直接决定房屋用途。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同时,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综上可知,房屋建设应当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应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进行建设。因此,土地用途直接和终局的决定房屋用途,改变房屋用途,其实质是改变了土地用途。

  (2)我国对土地用途实行严格的管制制度,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任何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应当履行法定的审批程序,即须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还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经得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经过上述程序改变土地用途后,还应在土地登记主管部门作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3)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或以极低的对价获得的土地,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必须符合《划拨用地目录》对使用主体和特定用途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划拨用地目录》第四条的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因企业改制、土地使用权权转让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不再符合本目录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因此,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其本质是改变了划拨土地的用途,已经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规定,应当通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用地。

  3. 法不责众的心态

  部分法律专家和实务人士认为,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出租行为大量存在,不仅国有企事业单位存在该种情形,大量国家行政、司法机关也存在该种情况,还有大量国有企业改制后国有控股、民营企业因按相关政策保留房屋所占用土地的划拨性质,将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获利。因此,若否定改变划拨土地

  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无疑会给既有的租赁业态造成巨大冲击,牵涉面广,涉及的利益群体众多,与当前高度重视审判社会效果的司法裁判指导思想相悖。反之,从物尽其用的角度出发,对该类房屋租赁合同效力予以肯定,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裁判指导思想。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同样缺乏依据。作为由国家财政负担经费的行政、事业单位及司法机关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同于一般的商事主体。因此,尽管其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系民事行为,但不应以对一般的民商事主体之间合同纠纷所总结出来的尽量促成交易和维持合同效力的民商事审判指导思想来认定其出租行为的效力。而更应从是否凡违反《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角度认定其效力。此外,以司法裁判形式否定上述租赁合同的效力,反而更有利于严格限制部分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滥用土地划拨的政策肆意圈地,建设严重超过自身实际需要的房屋面积出租牟利的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对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再认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将《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强制性规定区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只有违反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才导致合同无效。但如何识别和认定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定,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具体的标准。学界通说认为,应从如下标准判断和识别两类不同的强制性规范:一是审查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明确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或不成立;二是审查违反强制性规定是否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三是审查其立法目的是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还是禁止行为本身;四是审查强制性规定的调整对象,即强制性规定针对的是行为方式还是行为结果,是针对准入资格还是行为内容。

  综合以上识别标准,笔者认为,《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关于必须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和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首先,从其立法目的来看,上述规定原则上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本身,并严格禁止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结果的实现,仅在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土地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才能改变土地用途。其次,不同用途的土地价值差异巨大,擅自将划拨土地用作不符合《划拨土地目录》规定的用途,逃避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损害国家利益。因此,将《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认定为效力性强执行规定,更符合《土地管理法》的立法本意。

  五、建 议

  虽然,《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但是否应一概否认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则应持谨慎态度。笔者认为,应当区分改变后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分别处理。对于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因其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可以参照合同效力补正制度,即以是否在一审法庭辩论前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若房屋所有权人改变划拨土地用途的行为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获得土地主管部门和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的,并且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的,可以认定租赁合同有效。肯定该种情形下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亦符合鼓励交易,尽量维持合同效力的司法审判理念。

  六、结 语

  综上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规定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对改变划拨土地上房屋用途的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应视其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区别对待,而不应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处理。否则,难以在追求和实现法律正义的同时,获得较好的审判社会效果。

  参考文献:

  [①] 加陆勇山律师的文章《房屋改变用途出租,租赁合同不会必然导致无效》;

  [②] 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12月19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73号民事判决书。

  [③]见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8月16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现有房屋二间,林地30亩,其中30亩和房租给乙方居住和耕种,为保证明确双方的权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乙方在租住和耕种期间水暖电及一切生活费用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一概不管。

  二、乙方在租住期间,必须维护、看管好围栏及树木,对破损的围栏及时修理,防止牲畜及人为对围栏或树木进行破坏。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做违法乱纪或损害甲方利益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四、乙方在租住期间发生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生病或死亡等一切事情均与甲方无害,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如因乙方看管不当造成甲方围栏、树木、房屋等损失的,由乙方按价对甲方进行赔偿。

  六、承租费为5000元整,由于乙方在租住期间要对树地进行管理,所以甲方向乙方收取此费用,而且每年甲方要向乙方支付5000元的`管理费用做乙方对围栏、房屋、树地的维护费,此费用每半年支付一次,分二次付清。

  七、甲方要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及时将维护款付清。

  八、树地围栏自然破损时,甲方要及时向乙方无偿提供材料、机具,以便乙方及时进行修补。

  九、甲、乙双方合同期满或因有事需终止合同时,双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否则,造成损失的由对方赔偿给另一方。

  十、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中间人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试用期为一年,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合同期满可再进行续签。

  十一、此合同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中 间人:

  年 月 日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发展地方经济,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合理利用闲置资源,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地点、面积、租金

  甲方将院内公寓楼以南原闲置复肥仓库前占用土地及平房十间租赁给乙方,面积平方米,租金为年租金壹万元整(项目建设期间免租金)建复肥生产项目

  二、租赁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房屋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和服务费;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厂房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将土地转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支付租金及服务费,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收回租赁厂房,因社会公益事业或不可抗力为因素,甲方可以收回,但应提前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xx年起逐年交纳租赁费,交纳时间为当年元月十日前,每年壹万元整;

  2、自xx年3月1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费,金额xx年,租金自年月

  二、本协议所约定的租金,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由甲方按年度向乙方支付,并应于每年月日之前付至乙方,如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日(签定协议日)全额支付下年度租金,则自逾期之日起,按其未支付租金额的%,支付滞纳金,逾期30日仍未全额支付下年度租金,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租用期内,乙方不得妨碍甲方对该厂地行使正当权利。

  四、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否则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额赔偿,租用期满后,如甲方需要,可优先租用该厂地。

  五、乙方负责交纳与租用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用及其它法定的费用。

  六、若因国家或地方政府征用土地,对甲方所盖的房屋及电力设施进行补偿的款数应由甲方所得。

  七、在租赁期内,主厂房所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维修。

  八、本协议双方同意后,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年月日

房屋土地租赁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 房屋位( )__________室,面积________m2,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

  2。 房屋产权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租期

  1。 租期为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 租期届满,甲方若继续出租乙方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

  第三条 租金

  1。 房屋租金为每年__________元,每半年付一次。

  2。 签订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押金_______元,合同期满甲方退还乙方。

  3。 租期内未经协商一方不得变化租金。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保证房屋符合质量标准,能用于正常办公,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2。 甲方应于租期开始前将房屋交予乙方,延迟交付应承担违约金。

  3。 甲方保证房屋证件齐全真实,无所有权、使用权纠纷,因出卖、抵押等产生的房屋权利纠纷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赔偿损失。

  4。 甲方负担支付房屋物业费用。

  5。 甲方对房屋进行装修并提供供暖、供水、供电、电话、网络、消防设施,对自然损坏应及时进行修理。

  6。 房屋或其内设施非因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而损坏,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2天内进行维修,若超过两天未维修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损失;若乙方自行维修甲方应承担费用。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房租,若超过一月未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押金。

  2。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房屋须经甲方同意。

  3。 乙方因工作需要并经甲方同意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

  4。 乙方自行承担水、暖、电、网、电话费用。

  5。 乙方保证对房屋进行办公用,不进行违法活动。

  6。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设施,因故意损坏或使用不当应承担修理或重换责任。

  7。租赁期内甲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8。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则应自行搬离,但甲方应给予7天搬迁时间。

  第六条 任何乙方若提前终止合同须提前一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

  第八条 因不可抗力如政府拆迁、地震造成房屋损坏双方互不负责,本合同自动解除。

  第九条 产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应在房屋所在地起诉,诉讼中除争议部分外合同其他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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