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工地安全生产月策划方案5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2工地安全生产月策划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2工地安全生产月策划方案1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系统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检查工程建设、建立和施工等参建单位、燃气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行为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近期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县建筑施工现场逐单位、逐环节、逐岗位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治理
检查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及应对突发事件发生。
三、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县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燃气经营单位。
(二)检查主要内容
1.有关国家、省、市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2.施工企业各项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记录,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执行情况。
3.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和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办理情况。
5.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安全检验情况,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管理情况。
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情况。
7.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各类机具安全使用、临时设施及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尤其是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9、燃气气质、加臭量等情况;燃气储配、灌装厂站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防火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
10、热源、热力站安全情况,包括燃料存放、运输情况;锅炉情况;热源、热力站水处理、设备等辅助设备情况;热源、热力站阀门、仪表、报警器、电器等系统情况。
四、检查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自本日起截止7月上旬,采取企业自查、县主管部门检查、全面总结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28日-5月20日)。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要求各企业将本公司在建工程一览表及自查自纠情况务必于30日前上报检查小组办公室且另存本公司待查。
二是监督检查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在各施工企业不断自检的基础上,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三是全面总结阶段(6月21日-7月)。各施工企业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本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迅速落实到每个工程。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工地安全生产月策划方案2
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相关部门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围绕“xx”这个主题,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营造“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我镇安全生产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为确保这次活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序、深入开展,特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活动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主任由xxx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及隐患排查大整治活动。
二、活动形式及时间安全
1、6月1日,在全镇开始“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在本镇区域内进行为期10天的巡回宣传,同时在显著位置刷写标语,各建筑施工现场悬挂横幅等,营造良好的`安全社会舆论氛围。
2、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
6月份第一周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周,镇安检站牵头,派出所配合,负责组织各驻地单位、施工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利用集会、公共场所大力宣讲及讲述身边发生的事来警示大家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
3、6月16日、6月25日两天分别在镇区xxxx镇街道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综治办牵头,司法所配合,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解答受理群众就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发放安全生产宣传彩页。
4、6月20日开始在全镇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大整治活动,镇安检站负责对镇域内各建筑施工工地、高危行业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的施工单位责令停工,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5、组织好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6、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安全生产举报、投放、宣传活动。在安全月活动期间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事故及隐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强化措施为本次活动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在全镇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3、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本次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2022工地安全生产月策划方案3
一、指导思想
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为主线,以开展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为重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1、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5‰以下;重伤事故频率控制在0.35‰以下。
2、认真贯彻国家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合格率力争达到100%;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60%,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50%,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优良率达到40%;杜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不合格工程。
三、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3月25日至4月30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要组织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同时,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地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尤其要细化治理坍塌、起重机械吊装和高处坠落的专项整治内容,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各地务于4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厅建管处。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5月1日至7月31日)。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规定,认真查找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查找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坍塌、起重机械吊装、高处坠落的安全事故隐患,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严肃查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并将专项整治情况于20xx年7月31日前书面报告厅建管处。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省建设工会等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部分地区和建筑施工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检查。检查结束后,要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省。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
为了加强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建设厅成立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省建设厅副厅长
副组长:省建设厅总工程师
成员:省建设工会主席
省建设厅建管处副处长
省建设厅建管处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建管处,联系人:XXX,联系电话:XXXXXXX,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区)建委(建设局),也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织。各级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务求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认真贯彻安全法规,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积极组织全省建筑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同时,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施工班组,落实到人头。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
(三)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市场准入制度。省建设厅将依据国家《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建筑施工企业申报条件,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活动。
(四)加大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资金投入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要具体确定建筑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施工单位要不断加大安全施工措施投入,对建设单位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施工措施费用,要全部用于购置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必备条件。
(五)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要采取有力措施,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新购置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的合格产品;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必须予以报废。同时,要强化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安装、使用和检验检测的监督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必须依据有关规定,经过专门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建筑施工企业,抓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普查登记,认真填写《吉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普查登记表》,汇总后于4月20日前报厅建管处。
(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实行持证上岗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获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或者从事相关的作业。无证不得任职、不得上岗。
(七)依法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要具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和本企业的建筑工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按照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严肃查处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同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建筑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2022工地安全生产月策划方案4
为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通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促进依法治安,做到建设领域企业全覆盖。根据《平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平安委[20xx]9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文化氛围,通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月促年,从而确保我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现就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个主题,结合我县当前实际情况,以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为着眼点,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长效保障机制,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等预防工作,切实增强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法治意识。
二、组织机构
成立平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吴向前同志任组长,陈兴平同志任常务副组长,湛孔斌、江轲平、胡云峰、胡珍平、向强富、唐友根任副组长,李大庆、袁龙泉、李从军、郑海军、余岳辉、余文芳、邓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质安站办公室(住卡局三楼),李大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有关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事宜。
三、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使社会公众、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对相关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意识等方面得到进一步增强。
2、加强我县已开工及拟开工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3、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我县已开工项目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四、活动主题
居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五、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六、具体实施安排
1、准备阶段(20xx年6月5日之前)
精心策划,制定“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方案,做好动员准备,做到组织机构、人员、经费、措施四到位。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施方案,要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努力贴近生产和生活,动员公众和相关人员广泛参与,着力营造“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2、宣传阶段(20xx年6月5日—20xx年6月10日)
各施工企业应按质安站分解到各个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内容(附件1),制作好宣传横幅,在工地现场,显眼路段张挂。“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安排好人员,制作好发放资料及展板,全力配合好6月16日县安委会组织的咨询日活动。
3、活动实施阶段(20xx年6月11日—6月30日)
(1)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20xx年6月11日—6月15日)
开展为期一周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教育活动(领导讲话、观看警示教育片),营造全局上下关注安全生产,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同时组织全县在建项目企业法人及项目部负责人观看建筑行业的事故警示教育光碟,针对近年发生的典型事故进行回头看,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
(2)开展一系列安全文化活动(20xx年6月16日—6月30日)
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提建议活动,动员全县建设领域人员针对安全管理内容、安全隐患情况等提出一条合理化的建议,唱响“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旋律,为安全献计献策,保证生产的安全。提出的建议富有建设性且被采纳的,质安站给予通报标表扬。
查安全事故隐患。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质安站组织全县已开工工地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各工地项目部组织对各施工队作业环境、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设施、机构设备、起重吊具、个体防护用品佩带情况等作彻底检查。检查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检查发现的隐患,定时、定人进行整改,并上报质安站。
组织全县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竞竞赛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卡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知识竞赛由局质安站具体组织,报名方式、组队方式、竞赛地点、竞赛时间另行通知。
④全县各在建建筑工地,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卡设,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施工企业在建工地在6月24日前开展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做到有脚本、方案、图片。
4、总结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6月30日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不足项将及时作更正。并对此次活动中获奖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对未按本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2022工地安全生产月策划方案5
一、整体目标
建筑领域将以防范重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和机械伤害五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造“平安工程”,促进建筑业发展,为“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有效开展,建设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建工局、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县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监督员与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行业技术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水平。
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结合滨建建字〔20xx〕98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三类人员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对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开展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
3、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县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舆论作用,并采取论文征集、派送宣传单、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参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县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治理
1、隐患治理范围: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隐患治理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到位情况;三是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组织实施情况;四是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为,强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格起重设备操作工持证上岗和设备使用管理;五是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状况;六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使用状况。
3、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力度。重点巡查对象包括:一是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大工程数量较多的工程项目;二是管理薄弱、被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较多的施工、监理企业;三是外地入惠承接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
(三)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
1、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
2、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市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量化扣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工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上报市住建局。
四、实施步骤
“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人员,扎实推进,分布实施各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使在建工程形成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8月20日)
各施工企业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各个负责工程,督促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要求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落实专人跟踪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总结提高阶段(8月21日-9月30日)
各施工企业要对开展“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在此期间,我局将组织对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
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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