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合同

时间:2023-04-20 08:53:00 劳动合同 我要投稿

上海劳动合同(集锦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上海劳动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上海劳动合同(集锦15篇)

上海劳动合同1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1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1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2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2、劳动合同期限

  第3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4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5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6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7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8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5、劳动报酬

  第9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或按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10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元或按 执行。

  6、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10-1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上海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10-2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10-3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4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转贴于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10-5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10-6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10-7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8、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10-8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10-9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05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10-10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9、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11-1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10、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11-2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1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11-3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11-4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11-5条 本合同1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 动 合 同 续 订 书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续订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续订合同 终止。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1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上海劳动合同2

  甲方名称: 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方式:

  乙方姓名: 性 别:

  民 族: 籍 贯:

  身份证号码: 家庭电话:

  家庭地址:

  常住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劳动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试用期 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甲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门担任 一职。所聘职务的工作职责和内容以甲方的岗位说明书为主。

  2、甲方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和乙方的岗位胜任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养、身体健康等)的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但不仅限于甲方的内部调动或跨地域调动)。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所在岗位执行标准工时,具体实施时间可视工作需要进行弹性操作。

  2、由于服务行业的特殊性,乙方因服务客户自愿延长工作时间,完成本职工作,甲方可给予调休或补休,因此甲方不再给予与加班相关的补贴。

  第四条 劳动报酬

  1、乙方在每月正常出勤且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之际,公司给予合理的劳动报酬。乙方的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

  2、甲方如实行新的薪酬制度,乙方的待遇按新制度执行。

  3、甲方以月为单位支付工资,薪资发放的日期为每月的15日。

  4、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是税前工资,乙方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五条 社会保险

  1、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交纳社会保险,乙方须提供相关的资料给甲方备案。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防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相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促进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七条 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的`服从甲方管理,积极完成所从事的工作。

  2、甲方可以对遵守劳动纪律的员工酌情予以奖励,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员工,按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予以处罚。

  3、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和劳动纪律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制定规章制度并实施内部管理。

  2、根据公司发展及业务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进行绩效考核,核实乙方完成工作的情况。

  3、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执行劳动纪律,维护企业形象,增强企业凝集力。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

  2、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对乙方的管理。

  3、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为保证甲方工作的正常运转,乙方不得兼任甲方以外任何单位的工作,不得保留任何其他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乙方如有隐瞒,将承担被辞退的后果。

  4、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努力工作,勤勉尽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保密协议规定的项目,该项义务不因乙方离职而解除。

  5、保守个人工资待遇的秘密,乙方不得泄露和传播本人及他人的工资,不允许探听他人工资、不允许将自己工资告知他人。

  6、乙方必须对本人的职称、执业资格、注册证件、学历证明、身份证明和简历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须承担全部责任直至被开除,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本合同,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的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劳动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1、合同期即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期,甲方出资培训乙方,乙方应为甲方服务至合同期满。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数额为已支付的全部培训费。

  2、双方约定的补充事项如下:

  (1)。

  (2)。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过错,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其 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需要变更的,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未经当事人合法授权而代签的无效。

  甲方(盖章): 乙 方(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上海劳动合同3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住 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使 用 说 明

  一、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劳动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职工(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不需填写的空栏,请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其类别(管理或专业技术类/工人类)应参照国家规定的职业分类和技能标准明确约定。变更的范围及条件可在合同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约定。

  五、工时制度分为标准、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注明并约定其具体内容。

  六、约定职工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要具体明确,并不得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可以在本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列明,或另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单位工会或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可依法就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各项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

  八、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劳动合同参考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参考文本第十二条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一并履行。

  九、签订劳动合同时请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并不得单方涂改。

  十、本文本不适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具体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合同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使用提示:当事人双方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期限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约定属于选择性约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须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3、《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示: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使用提示:

  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5、《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本合同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使用提示:企业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使用提示: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使用提示:本市社会保险包括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小城镇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

  使用提示: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并组织乙方学习;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

  十、劳动合同的终止

  十一、经济补偿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十三、违反合同的责任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上海劳动合同4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聘用乙方为短期员工,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彼此同意约定下述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 .

  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一)甲方公司总部;

  (二)甲方在全资公司或参股的合资公司;

  (三)甲方在内地省份机构及境外机构;

  (四)应出差服务之场所。

  四、乙方之工作职责、事项由甲方依乙方之职务或工种,并视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进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时间每日为7小时,每周五个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六、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应予配合,有关加班事宜,依员工手册办理之。

  七、甲方按国安规定实行社会保险制度,并为乙方投保。

  八、甲方应按月支付乙方报酬,乙方的.工资待遇每月 元人民币

  九、乙方在医疗费用报销和劳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员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次月5日发放,若工资发放日适逢周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后一日或数日发放。

  十一、甲方对乙方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晋级、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等5种。甲方对乙方之惩处,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除名等5种。以上奖励及惩处事由和办法,依员工手册办理之。奖励及惩处记录列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据之一。

  十二、甲方因业务萎缩或乙方不能胜任甲方工作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提前1个月通知乙,合同终止时,甲方增发乙方1个月的工资。

  十三、乙方主动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调离时,乙方须按员工手册办理有关手续,且甲方不予增发1个月工资。

  十四、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业已获得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为长期合同,甲、乙双方若不特别声明,本合同保持持续有效。

  十七、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一切争执,同意以市劳动局为第一仲裁机关。

  订立合同书人

  甲 方: 乙方(姓名) (签字)

  签约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职 称: 户口所在地地址:

  联络方式:

上海劳动合同5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医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年龄:_____

  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聘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聘用合同有效期

  经双方协商,选定以下第__________种作为本合同的期限: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2、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为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可视乙方适应工作能力酌情增减。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二)合同到期,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身体状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与乙方继续签订聘用合同。乙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受聘。如需续聘,双方应重新签约。

  二、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工作。甲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需持有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者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完成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文化知识和实际能力;

  (三)乙方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爱护国家财产、遵守劳动纪律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有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

  (五)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自觉接受甲方管理,服从工作安排,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六)甲方对乙方在思想上予以关心,业务上予以指导,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其他进修机会。

  (七)聘用合同期内,在未经甲方同意或选送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各类专业或学历学习。

  (八)双方有关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等事项按《_____________医院全员聘用合同制实施细则》执行。

  三、工作报酬、福利、职务职称及其他待遇:

  (一)工资: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核定和发放乙方的月工资、奖金、及其它补贴等。

  2、甲方根据国家、市府和单位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3、甲方按期为乙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付养老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社会保险金,同时缴纳公积金。

  (二)福利待遇:

  1、合同期内乙方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丧假、探亲假、休假等。

  2、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间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要治疗休养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务职称及其它待遇:

  1、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本单位具体规定,以及乙方所在工作岗位的性质和工作要求,经过考核,对具备条件的乙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

  2、乙方享有参加民主管理、获得精神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四、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_天,每周正常工作不超过40小时,并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填“是” ):年(_____)、半年(_____)、季(_____)或月(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五、工作纪律

  1、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乙方若出现违反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形,甲方可据有关法律、法规及《________________医院职工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3、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除外),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4、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六、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及违约责任

  (一)聘用合同的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无期限合同的约定终止条件:

  1)原固定制职工转制后,无岗位人员实行_______年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仍无科室聘用的,将委托有关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托管_______,待岗满_______年后仍无法安排的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其他无岗位聘用人员实行_______个月的院内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期满无科室聘用的,则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3)岗位聘任期满,受聘人员应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无特殊情况_______次不服从医院的转岗要求,合同终止。

  4)年度考核不合格或累计_______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合同终止。

  5)已到达或超过退(离)休年龄的人员(不含符合国家和本市关于延长退(离)休年龄的规定,并办理了延长退(离)休年龄手续的人员),合同终止。

  (二)聘用合同的解除

  1、聘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合同解除条款情况时,双方均应在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或者_______年内累计旷工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的;

  3)未经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本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受聘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受聘人员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的。

  4、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受聘人员患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_______至_______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医院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作报酬、提供工作条件或福利待遇的;

  6)医院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6、在合同规定的聘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7、乙方如要解除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离职。乙方在聘用期间受过甲方国内外各种培训,则由甲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及必须为甲方服务年限的长短,用逐年递减的计算办法,可向乙方索赔培训费。

  七、经济补偿

  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违约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情况确定。

  2、乙方由甲方支付培训、分房等费用的,因乙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且未满合同所签订的服务年限的,必须按照《__________________医院聘用合同制职工违约赔偿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乙方在本院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_________年给予其_________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受聘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一致,由聘用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聘用单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聘用单位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或者接收安置单位重新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的。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甲乙双方可就保守商业秘密、竞业禁止或培训等订立专项协议,此类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医院所属区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5、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上海劳动合同6

  原告徐**,男。

  被告上海市**幼儿园。

  法定代表人赖**,职务院长。

  委托代理人陆**,女,系被告员工。

  原告徐**为与被告上海市**幼儿园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于xx年1月1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在诉前调解不成后于xx年1月28日依法受理,并决定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史清独任审理,于受理当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徐**和被告委托代理人陆**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徐**诉称,其通过12333劳动保障公共招聘网报名至被告处应聘门卫岗位,xx年2月5日接到了至被告处面试的通知,并被告知如面试合格将当场签订有效期为三年的劳动合同,其即按要求至被告处面试。面试时,被告向其介绍了相关情况,并要求其填写了入园员工登记通知,又指点其填满了几份盖有被告公章的有效期为三年的合同书上之填充空格,其签完名后准备拿起合同仔细看,被告却将合同收了起来,并以还要审批为由拿走了合同。当日,被告向其收取了一份求职证明,立即安排其上岗。xx年3月9日,被告安排包含其在内的全体员工进行体检,其询问合同之事,被告回复“快了”,并向其收取了身份证复印件。xx年4月,其发现被告将其列入劳务工、临时工范围,即再次询问合同的事,并明确提出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但被告未给予答复。xx年5月18日,被告在电话中要求其开具一份已有其他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证明,其回复“不能”。次月14日,被告告知其要签订劳动合同,先要将劳务合同了断,给点补偿金;次日,其至被告处上班,被告负责人要求其写一份了断补偿确认书,并要求其根据口述的内容书写,其在同意先了断三年期劳务合同、再补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书写了确认书并予以签名,但是直至6月底其仍未收到被告发出的补签劳动合同的通知,故其申请了仲裁。据此,其提出如下诉请:1、依法补签xx年2月5日起有效期为三年的劳动合同;2、要求被告支付xx年3月5日至xx年2月4日拒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0,680元(注:实际上只计算至xx年1月31日);3、补足xx年6月至xx年1月的应发工资7,224元(其中6月工资差额为960-456=504元,此后每月以960元计);4、要求被告为其补缴xx年2月至劳动关系结束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

  被告上海市**幼儿园辩称,原告受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派遣至其处工作,故其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xx年6月15日原告根据其口述书写了确认书的事实,更不存在其承诺另行与原告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的事实;既然确认书是由原告自行书写的,且原告已领取了确认书所涉补偿款,原告所有诉请即无事实依据,因此其不同意原告所有诉请。

  经审理查明,被告的机构类型为事业法人;案外人**公司系一家经营范围为商务、劳动保障咨询、劳务服务、会务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xx年1月1日,被告与**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书,约定由**公司派遣劳务人员至被告处从事劳务工作等。

  xx年2月5日,**公司作为甲方、被告作为用工单位、原告作为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务工协议书》,主要内容是:1、协议为固定期限劳务协议,有效期自xx年2月5日起至20xx年2月4日,其中前6个月为试用期;2、**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原告的工作岗位为后勤门卫;3、原告的月工资为1,000元等。原告在签名下方书写了“本人收到劳务工协议书正本一份”。《劳务工协议书》中用工单位一栏、乙方身份信息一栏、协议有效期一栏、劳动报酬一栏、工作岗位一栏等内容均由原告手写而成。

  xx年6月15日,原告书写了一份确认书,主要内容是:“本人徐**,工作关系至xx年6月14日终止,所产生的经济补偿条款与用工、用人单位工作合同协商一致。本人在工作合同期启止(注:原文)日一切经济补偿一次性了断,相关劳动中产生一切纠纷随之结束。当事人徐**表示认可并于xx年6月15日到用工单位领取经济补偿式仟元,此经济补偿确认书经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同意即生效(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此协商一致条文经当事人本人签字确认。”此后,被告作为用工单位、永乾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确认书上加盖了公章,以示确认。当日,原告领取了一次性工作合同了断补偿金2,000元。

  xx年12月31日,原告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了本案所涉请求事项。仲裁委于xx年1月7日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理由是被告系事业单位,原、被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原告的.请求事项不属于该会处理范围,原告不服向本院提起了诉讼。

  上述事实,有双方的一致陈述和被告提供的劳务派遣协议

  书、**公司营业执照、劳务工协议书、确认书、付款凭单等证据在卷资证。

  本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为其补缴住房公积金之诉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范围,故本院不做处理。原告提出要求与被告补签劳动合同,由于劳动合同的内容需由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人民法院作为公权力机构对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无法予以确定,因此补签劳动合同之诉请也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处理范围,本院对此亦不予处理。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诉讼中,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于庭审中主张的一系列事实能够成立,相反被告所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原告收到了《劳务工协议书》正本,且该协议书相关手写部分均系原告亲笔书写所成,原告理应知晓协议书的甲方是永乾公司,而被告只是其用工单位,原告要求被告为其补缴xx年2月起的社会保险费,难获本院的支持。

  现有事实表明原告亲笔书写了确认书,认可其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工协议书》于xx年6月14日解除,其又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被告承诺在其与**公司解除《劳务工协议书》后,将与其补签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原告于本案中提出的其余诉讼请求均无事实依据,本院难以支持。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本院判决如下:

  一、驳回原告徐**要求被告上海市**幼儿园支付xx年3月5日至xx年2月4日拒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10,680元之诉讼请求;

  二、驳回原告徐**要求被告上海市**幼儿园支付xx年6月至xx年1月工资7,224元之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徐**要求被告上海市**幼儿园为其补缴xx年2月至劳动关系结束之日止的社会保险费之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元,免予收取。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史清

  书记员连文静

上海劳动合同7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

  在沪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类别、期限

  合同类别:完成一定工作,自年 月 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后止。

  二、工作岗位、 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乙方工作岗位:

  2、工作地点:

  3、工作内容(可另列清单):4、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对调整情况进行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工时方面的规定,结合甲方的生产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并确保乙方平均每周至少休息1天。

  三、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执行第项:

  ①月工资: 元/月。

  ②日工资: 元/日,待工工资: 元/日,双方未约定待工工资的,待工日执行日工资标准。

  2、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可另行书面约定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按时支付乙方的绩效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4、甲方按月结算乙方工资,并在下一个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由乙方签字确认。工资发放清单由甲方存档保管。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劳动报酬重新约定的,应当用书面方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甲方确保乙方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国家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对乙方的管理。甲方应当将有关规章制度告知乙方。

  2、甲方和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签订的集体合同,适用于乙方。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并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为乙方创造安全工作的环境。

  4、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创造岗位培训的条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遵纪守法、道德文明等方面的教育,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活动视同出勤,甲方不得克扣乙方的基本工资。

  6、甲方为乙方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甲方确保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漏保。

  7、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办理好各项手续。

  8、甲方对乙方的出勤、工作、违纪等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奖罚乙方的依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安排的岗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各方面素质。

  3、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工作。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查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终止本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4、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当结清乙方的工资。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法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工作地点或者甲方工商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九、其它

  1、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内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2份,甲双方各执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日

上海劳动合同8

  订立合同双方:

  招聘方:_____(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的行政)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合同制职工)简称乙方;

  甲方招聘合同制职工,按有关规定,已报请有关部门的批准(或同意)。甲方已向乙方如实介绍涉及合同的有关情况;乙方已向甲方提交劳动手册。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年(或___个月),从____年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没有一定期限的合同或以完成一项工作的时间为期限的合同,应注明“本合同无一定期限”或“本合同以某一工作完成为届满期限。)

  第二条试用期限

  试用期限为___个月(或___年),即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试用期限的长短,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关部门无规定的,由招聘方根据受聘方的工作能力和实际水平确定。)

  第三条职务(或工种)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_________职务(或从事某工种的工作)。

  第四条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为八小时。上下班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为期限的合同,工作时间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在试用期间,月薪为____元。试用期满后,按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评定,根据所评定的级别或职务确定月薪。

  (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的时间为合同期限的,亦可按工作量确定报酬。实行计件工资的,按计件付酬。)

  (二)乙方享受的岗位津贴和奖金待遇,与同工种固定职工相同。

  第六条生活福利待遇

  (一)补贴待遇:乙方享受交通费补贴、粮食补贴、取暖费补贴等与固定职工相同。

  (二)假日待遇:乙方享受节日假、婚假、产假、丧假与固定职工相同。工作满一年以上需要探亲的,可享受____天(不包括路途中的时间)的探亲待遇,工资照发,路费报销。

  (三)特保儿费:乙方享受特保儿费与固定职工相同。

  第七条劳动保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劳动保护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乙方患病、伤残、生育等待遇以及养老保险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条国家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第九条政治待遇和劳动纪律要求

  (一)乙方在政治上享有同固定职工一样的权利,如参加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参加党、团组织和工会的权利等。

  (二)订立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乙方,在担任领导职务以后,如职务是有任期的,在劳动合同期限短于领导任期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期限视为领导职务的任期;如果职务是没有任期的,可以视为改订没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分配,坚持出勤,积极劳动,保证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第十条教育与培训

  甲方应加强对乙方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安全生产教育,根据工作和生产的.需要进行业务、职业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变更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允许变更劳动合同: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不因此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已经修改;

  3、由于甲方单位严重亏损或关闭,停产,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或由于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了工作任务,性质;

  4、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在合同没有变更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安排乙方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但下列情况除外:

  1、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2、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临时调动(单位内工种之间,机构之间);

  3、发生不超过一个月时间的短期停工;

  4、甲方依法重新任命、调动、调换订立没有一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的工作;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国家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商定。双方议定条款不得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解除劳动合同,除因乙方违法犯罪或乙方不履行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本单位管理章程的规定被开除的,以及乙方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以外,甲方应按规定发给辞退补助费和支付路费。

  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应按规定办理解除手续。甲方应按规定将解除合同的情况报告有关机关核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故辞退乙方,除应发给辞退补助费和路费外,应偿付给乙方违约金______元。

  (二)甲方违反劳动安全和劳保规定,以致发生事故,损害乙方利益的,应补偿乙方的损失。

  (三)乙方擅自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为其支付的职业技术培训费,并偿付给甲方违约金____元。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按处理固定职工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主管机关或劳动合同的管理机关请求处理,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报主管机关,劳动合同管理机关(本合同如经公证,则应交公证处留存一份)……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行政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订

  [篇六:简易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中,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人社部、中国地震局联合召开会议表彰全国地震系统抗震救灾英雄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施工建设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三)计件工资。计件单价约定为______。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五、社会保险

  第五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应当在乙方上岗前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应当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甲方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上海劳动合同9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

  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20xx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

  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四章 劳务派遣特别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法津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xx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三十五条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劳动合同10

  第一条 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一项用工制度。为了在本市国营企业中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劳动人事部《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本市国营企业常年性生产或工作岗位需要从城镇待业人员中招用新工人(包括工人退休,吸收一名符合招工条件的子女),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国营企业常年性生产或工作岗位上招用的合同制工人,是列入国家劳动计划的正式工人。有关单位对他们的入党、入团、提干、加入工会以及政治学习、技术(业务)培训等,应与固定工一视同仁。

  第四条 各单位应按国家下达的劳动计划,在劳动部门指导下公开招收合同制工人,经过考试,择优录用。因合同制工人辞职或被辞退造成的缺员,允许在当年内随时补招。

  第五条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分为初期合同、短期合同和长期合同。初期合同期限一至三年,前半年为试用期;短期合同期限三至五年;长期合同期限可订至合同制工人到达退休年龄时止。

  第六条 签订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是:生产(工作)任务或技术培训要求;合同期限;劳动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保护;解除或变更合同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以及签订合同双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经合同制工人所在的街道或镇劳动调配站鉴证后,送区或县劳动服务公司备案。

  第七条 招用合同制工人,必须首先签订初期合同。初期合同期满后,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可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决定续订或终止合同。续订合同的,可以签订长期合同,也可以签订短期合同。合同制工人在本单位内连续工作时间五年以上的,续订合同时一般要签订长期合同。

  第八条 用工单位和合同制工人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被发现不符合招工条件或不适应生产需要的;

  (二)合同制工人在试用期内不愿继续工作,要求解除合同的;

  (三)用工单位由于关、停、并、转,人员确有多余的;

  (四)合同制工人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履行合同,经用工单位同意辞职的;

  (五)合同制工人违反厂规或店规,屡教不改;或因合同制工人本人原因长期完不成生产定额,以及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六)合同制工人违法乱纪,被政法部门依法处理的。

  第九条 合同制工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工作时间在一年以内的,可以有累计停工医疗三个月的期限;以后工作时间每增加一年,连续停工医疗或当年累计停工医疗的期限可相应延长一个月。超过期限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连续停工医疗满十二个月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已签订长期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合同以后,在一年内经鉴定确实恢复健康,能从事原来工作的,可以回原用工单位继续工作。

  合同制工人因患严重慢性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医疗终结,鉴定为确实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经医疗终结,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确实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用工单位又难以另行安排的,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工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一)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在医疗期间以及经医疗终结鉴定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合同制工人因从事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患有职业病的;

  (三)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工在产假期内的。

  第十二条 经用工单位以一年以上时间进行技术或业务培训的合同制工人,在合同规定的必须服务期限内,不得提出辞职,否则,应负责赔偿培训费用。

  第十三条 需要解除合同时,应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提前十五天通知签订合同的另一方。解除合同后,由用工单位报有关地区劳动服务公司备案。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提请企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无效时,由有关区、县劳动局裁决。

  第十四条 新参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初期工资和培训期间的'生活津贴,以及培训期满后的工资待遇和今后定级、调整工资,均按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的固定工的相应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从已经参加过工作的人员中招收的合同制工人,可根据他的工作情况和实际技术(业务)水平,适当考虑以前从事工作的年限,合理评定工资。一时无法评定工资的,在六个月内可先发四十五元以下的临时工资,待正式评定后,再予结算。

  第十六条 合同制工人从进单位工作之日起,每月发给合同制工作津贴一至四元;连续工作每满一年,每月合同制工作津贴可增发一至四元;五年以后,不再增加,按第五年的合同制工作津贴发给。解除合同后重新就业的,合同制工作津贴应重新计算。

  第十七条 合同制工人在单位工作期间的奖金、中夜班津贴、高温和有毒有害岗位津贴,以及副食品价格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等,由用工单位按本单位固定工的相应规定办理。

  合同制工人在单位工作期间,同固定工同等享受探亲假待遇、婚丧假待遇、女工生育待遇、独生子女待遇、住房分配和死亡抚恤等各种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合同制工人在单位工作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停工医疗期限内的,医药费和病假工资由用工单位按本单位固定工的相应规定办理。超过停工医疗期限的,在解除合同时,由用工单位按该合同制工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但医疗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本人原标准工资。

  第十九条 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和医疗终结后的待遇,按本单位固定工的相应规定办理。对医疗终结后,鉴定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用工单位又难以另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在解除合同时,由用工单位按其伤残程度发给一次性的伤残补助费。补助费标准另订。

  合同制工人患职业病时,按国家关于职业病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凡因合同期满,不续订合同,或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九条、第十条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在各个单位从事合同制工作的时间应连续计算工龄。

  第二十一条 凡因合同期满,不续订合同,或按本规定第八条的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九条、第十条解除合同的合同制工人,待业期间生活发生困难的,由所在街道或镇劳动服务所根据其从事合同制工作时间的长短,发给一定的生活补助费,补助费标准另订。

  凡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解除合同和工作时间不满一年以及合同期间擅自离职或待业期间不服从调配和安排的合同制工人,不发生活补助费。

  第二十二条 年老退休或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制工人,合同制工龄在十年以上者,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月发给退休金。合同制工龄不满十年的,可发给一次性养老金。具体标准和办法另订。

  第二十三条 凡因合同期满,不续订合同,或按本规定第八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九条、第十条解除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合同制工人在待业期间患病或年老退休,以及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合同制工人患病时,可在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向社会保险机构报销医药费百分之七十。少数患严重疾病,医疗费用较大,个人负担百分之三十有困难的,由社会保险机构酌情给予补助。

  第二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由用工单位按合同制工人的人数在税前提取,标准暂定为上一年全市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均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另加管理费百分之二。在社会保险的具体办法确定之前,由用工单位按月缴给有关区、县劳动服务公司开户的人民银行。

  第二十五条 各区、县劳动服务公司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要加强对合同制工人的管理,确定专人负责,建立活页卡、劳动手册等,切实掌握合同制工人的人数、工作单位、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等情况;协助办理社会保险的投保事宜;做好合同制工人待业期间的组织管理、思想教育、技艺培训、就业安排和生活补助等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社会上招用新工人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于一九八四年九月一日起施行。市劳动局一九八二年发布的《关于在部分国营企业试行合同工制度的通知》停止执行。

上海劳动合同11

  公司

  劳 动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 (以下称“甲方”)

  通讯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劳动合同为解决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与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合同类型为(_____A______)。

  A. 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重新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应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内订定。

  B. 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第三十五条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C.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第二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

  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试用期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试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_。

  在试用期内,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将向乙方说明理由后解除劳动合同。所谓不符合录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体检未通过、乙方的用工手续不完备、乙方不能胜任所担任岗位的指标或者相应的要求(乙方同意以甲方的考核为标准)、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能通过甲方进行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履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及甲方劳动手册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乙方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期满,既行终止,任何一方都无须提前通知对方,该终止期已经视为双方彼此明确的内容。

  如拟续约,则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乙方将向甲方提交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并注明关于收入的要求,乙方同时应当保有提交该书面材料的相关证据。甲方届时为收到前述的书面材料,视为乙方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

  乙方提出的续订条件高于本协议的,甲方有权不再续订且不予补偿。

  如期满甲方亦未要求乙方离职,且乙方亦未离职,则视为本合同自动顺延,顺延期限为 2 年,续订后的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与本合同不一致,以双方续签后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为准。

  第三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工作。

  乙方的工作地点暂定为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合同期内甲方安排乙方到上海市其他工作地点从事相同工作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乙方应同意甲方安排;但离开上海市范围的,需经过乙方同意方可。

  第六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七条 甲方因经营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 甲方因经营服务需要,或,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 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 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经营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

  第八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时制度(______A______),乙方承诺:甲方是否经相应的审批、备案,并不影响按本合同的约定工时制度计算相应工时及收入。

  A. 标准工时制。

  B. 不定时工时制。

  C. 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九条 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如无合理理由,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甲方按规定于加班加点发生后的次月支付加班加点的报酬,或在乙方加班加点之后的2至3个月内安排补休,以保证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乙方加班应当征得甲方书面的确认同意,该等书面凭据系甲方统计加班时间的依据,乙方如未在收到加班费的次月书面提出异议,视为甲方的统计发放无误。

  合同期内,如果安排乙方出差,出差时间享受出差待遇,与加班无关。

  第五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或者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 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__________)。

  A. 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基本工资为:______元/月【计为/日,该基本工资为计算乙方其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加班费、补偿费等)的基数】,岗位津贴 ——元/月。(若非特别说明,前述工资均为税前应发工资)。

  B. 计件形式:具体按照公司有关计件工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于每月 15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七章 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 经乙方与甲方沟通决定:因乙方个人原因不需缴纳社会保险。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贴。

  第二十一条 乙方所得工资总数(______元)其中已经包含甲方给予的不缴纳社

  会保险补贴金额(______元)。

  第二十二条 如果乙方需缴纳社会保险,甲方则从乙方工资中扣除补贴金额及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金额,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

  第八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三条 甲方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如有操作规程要求,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否则,出现问题乙方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可以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九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六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

  第二十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甲方认定为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辞退乙方:

  A. 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 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其中,月迟到和/或早退三次以上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C.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3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D. 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3000千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F.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G. 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H.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I.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K. 本合同或其附件、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归定的其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三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辞退乙方,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 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的,并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C. 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D. 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 依据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 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足额及时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 甲方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指挥强迫乙方劳动的。

  G. 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A.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B.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A. 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的续签达成一致的。

  B. 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已确认乙方完成了某一项工作任务的。

  C. 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D. 乙方享受基本养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E. 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且甲方同意暂时不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执行有关部门的公益性任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15天的。

  F. 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G.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四条 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五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约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性收入中直接冲抵,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尚未冲抵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继续冲抵或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章 保密条款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

  A. 技术信息。技术信息的范围一般包括技术方案、工程设计、制造方法、配

上海劳动合同12

  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

  但是,《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至于怎样的数额才不算“畸高”,究竟如何根据劳动报酬“合理确定”,对不起,就没有下文了。浙江、江苏等地的规定也大致相同。看来只得依靠“自由心证”了。

  不过,我可以在这里介绍一个案例,是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供的,给各位作个参照。某厂为开发新产品,至上海某大学招聘,与应届毕业生王某(非沪籍)签订了劳动合同。厂方向学校支付了20xx元教育资助费,并将王某户口落入该厂集体户。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王某必须为企业服务5年,个人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一次性支付违约金40000元,并赔偿教育资助费。此后,厂方将王某作为技术骨干重点培养,并每年拨8000元作为对王某的激励金,其中20%随工资发放,80%作为其个人商业保险、住房基金及个人重大事项支出。两年后王某提出辞职,但不愿全额支付违约金,要求适当减少,由此引发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考虑到王某为厂方所作的贡献以及厂方的实际损失情况,裁定王某向厂方支付违约金25000元。以后法院一审和二审也支持了这个结果。

  支付了违约金,还要支付赔偿金吗?必须指出的是,违约金和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违约金是对于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责任,具有惩罚的性质。赔偿金是与实际损失相一致的。

  “京派”法规如《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就是说,一方违约在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因劳动者违约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双方约定承担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数额低于实际损失,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劳动者应按实际损失赔偿。”实际上规定了由用人单位在违约金和赔偿金中“两者取一”的原则。

上海劳动合同13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职工):

  名称: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的类型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二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

  第三条 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甲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加班的规定,确实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应当与乙方协商确定加班事宜。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四、社会保险

  第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第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九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六、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十二条 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向乙方提供适当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和工作岗位,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乙方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劳动职责,并亲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 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 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十八条的约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但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乙方为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今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上海劳动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A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______期限合同。生效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止。可提前结束试用期。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作。

  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1

  2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每周40小时定时工作制度。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半。自行延长工作时间者不计加班。

  第四条 甲方实行工资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4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________元,以下发薪的.形式每月最后一日支付乙方。如甲方出现经营亏损,没有经济效益,甲方保证发给乙方最低工资210元。

  第五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规范;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经济信息;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业务水平。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误、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_________元以上经济损失的,在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后,解除本合同。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条 乙方到甲方工作年满一年后方可享受探亲假和年度休假。

  第八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1、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证机关(盖章) 签证员(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劳动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劳动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试用期限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作地点:

  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号。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_______,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换乙方的的工作岗位和工种。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一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在国家标准工时原则上,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

  1、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中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费。

  3、甲方保证按月发放工资,具体发放日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合法比例五险一金。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所必需的工具和场所,以及其他劳动条件;保证工作场所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预防职业病

  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

  乙方应当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送达甲方为准。

  2、有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事项,按照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4、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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