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的通告

时间:2024-10-31 03:04:56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关于停车的通告7篇

关于停车的通告1

  为维护xx新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车辆运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停车的`通告7篇

  一、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停放。以上车辆停放地点:原九师石油公司库区院内停车场(额敏县雅都酒店对面)。

  二、为保障冬季机械清雪作业,清雪期间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三、凡违反以上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离现场,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四、执行时间:20xx年12月5日开始执行。

  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关于停车的通告2

全校师生员工:

  为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园各种车辆停放,杜绝小汽车占道停放,跨车位停放及师生的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随意停放的现象,学校决定从20xx年9月25日起,对校园内车辆停放进行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规定

  (一)宿舍区学生和教职工车辆停放在车棚内或按照指定地点规范停放。

  (二)各教学办公楼、图书馆、食堂等区域按照划定地点依次停放车辆。

  (三)其它非停车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二、各种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占道停车,影响交通。

  三、严禁在道路沟盖板上停放车辆,造成损坏的,违者赔偿。

  四、各类送货机动车辆需由接洽部门与保卫处联系同意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放,卸货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五、遇学校开学迎新、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机动车辆停放服从学校统一指挥。

  六、对不按照规定停放的各类车辆,保卫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校长办公室

  保卫处

  20xx年9月24日

关于停车的通告3

  根据xx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对xx新区区域内道路进行提标整治及绿化品质提升,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停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

  二、施工时间:自4月19日至5月20日。

  三、具体要求:施工期间车辆禁止在车行道及人行道区域内停放,过往车辆与行人需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处理(特殊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xx市xx新区管理委员会

  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xx市xx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停车的通告4

  为确保市区凯旋路在拓宽改造施工期间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xx年2月24日起至凯旋路拓宽改造工程结束,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原施划的停车位一律取消。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拍照、罚款,并拖移车辆。

  特此通告。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日期;

关于停车的通告5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县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区主要街道车流、人流增大。加之G569北仙高速公路工程车辆绕城通行,城区道路原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已严重影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民勤县****会办公室《关于交办县十八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通知》(民**常办发〔20xx〕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路及相关路段停放车辆。具体通告如下:

  一、原施划的'县城东门大桥至东小什字路段、文化广场北口至新关什字(民勤职专)路段、东小什字至南关加油站什字路段停泊车位全部取消。城区四大街道及主干道路、非机动车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二、民勤五中北侧丁字路口至西门桥头路段、民武公路东门大桥至南门新桥路段、民左公路东门大桥至城东工业园区纬5路交叉路口(畜产品交易市场路口)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三、西环西路、西环南路、县运管局什字至新世纪大桥路段、东门大桥至苏武镇政府路段禁止停放大中型货车及工程运输车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我局交警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关于停车的通告6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如期完成红色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从20xx年6月25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大操坪府右街全路段禁止停放各类车辆(包括板车)并严禁车辆通行,望各位车主积极配合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

关于停车的通告7

  为确保保盘龙谷、虎踞峡景区交通秩序,保证景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现通告如下:

  从7月29日开始,对塘头村黄大岭路口至盘龙谷、虎踞峡景区的通景道路实行乱停车整治,每日15时至20时禁止在该路段停放车辆。对违法停放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置。

  请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及行人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觉服从交通分流管理工作,服从公安民警和其他保卫人员的指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前仓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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