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
侦探让无数人敬佩,他们都在敬佩什么?有的人敬佩侦探的敏捷性,有的人敬佩侦探的观察力,有的人敬佩侦探的思维能力……而我敬佩侦探无私奉献的魅力。侦探每一次破案都充满危险,凶手们对侦探充满害怕和敌意。但侦探们勇于奉献,用自己的`生命来当赌注,为人民赢来今日的平安和幸福。把侦探充分演绎出来的便是柯南·道尔亲手塑造的福尔摩斯了!当妈妈把《福尔摩斯探案集》给买回来的时候,我便对它爱不释手,一口气就把它读完了!当读完的时候,在我的心里,侦探又有了新的定义:侦探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责任。
福尔摩斯原本只是一个在实验所工作的小科学家,但由于侦破了一件杀人案,成为了家喻户晓、众所皆知的侦探,这也成为了他的另一个职业和责任。但不能因为这一项小小的成就便骄傲,因为“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果真,福尔摩斯“不负众望”,由于骄傲,在国家机密盗窃案中,因太早下结论,结果发生了失误。但由于及时改正,他还是做出了正确的结论。
在这么多案件中,除了福尔摩斯一个人在战斗,他的好朋友华生也在和他并肩战斗。比如“跳舞的小人”这件案子中,华生便告诉福尔摩斯很多他所观察和注意到的细节,并发现了跳舞的小人,其实是向伯爵夫人传达一种消息,而小人的动作其实便是告知内容词语的开头首字母。这让我知道:福尔摩斯的成功不在于他一个人的努力和智慧,其中也包含了华生对他的种种帮助和华生对福尔摩斯的信任和支持,让福尔摩斯在侦探的职业生涯中画上了丰富的感叹号!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侦探的责任和魅力以及友情的重要和珍贵。精彩的内容让我回味无穷,丰富的文字使我热血沸腾,惊险的插图令我浮想联翩……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建议大家去读一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2
“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恐怕很多人都曾听说过,如今的福尔摩斯几乎已经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我在小时候就曾听说过他,那是我对侦探一类的事物情有独钟,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妈妈终于决定给我买一套《福尔摩斯探案集》。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让我看过一眼,就不忍释手。
平常的他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B的公寓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人上门或者做化学实验。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他有六英尺高,身体异常消瘦,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礼帽。福尔摩斯的思考为众人所知,他那严谨的推理,丰富的想象力,把世界迷倒。我喜欢福尔摩斯还有另一个原因。侦探小说有很多,优秀作品也不少,无论是江户川乱步的小五郎;或是莫里·恩卢布朗塑造的那兼神探和怪盗于一身的亚森·罗宾;还是阿加沙·克里斯蒂作品中那冷静沉着的波洛……都是小说界的精品,但他们身边却缺少了得力的助手和知心的朋友,使得读者无法深层次地了解主人公的心灵世界,让英雄们都变成了“孤胆奇侠”,而福尔摩斯则不同。由于拥有约翰·H·华生这一值得信任的朋友,我们可以通过他的阐述来走进主人公的内心。华生是福尔摩斯的多年的室友,办案时的得力助手,他的传记作家以及他一生的好朋友。
福尔摩斯是一个兼具理性思维和感性思维的侦探。他的'理性体现在他那冷静的头脑、敏锐的观察力和超强的推理能力上。我现在还记得那一件名为《跳舞的人》的案子。福尔摩斯从几个小小的,常人看来毫无意义的字符画中,便推断出这些图画所代表的文字,并最终以此顺藤摸瓜,将凶手缉拿归案。
而且,书中还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华生中枪后,福尔摩斯的眼中闪出了泪花,平时一向沉稳的他居然冲着凶手咆哮道:“要是华生有什么三长两短的话,我决不会放过你的!”此时,作者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一个有血有肉、关心好友的福尔摩斯,而并非是一个纯粹的推理机器。
福尔摩斯的故事距今已经有一百多年了,但关于他的故事仍然让人不禁深陷其中。因为他不仅会理性思考,还会用感性来抉择世事。那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侦探,永远都在感染着每一个读者。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3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再加上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就是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福尔摩斯他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明锐,推理能力极强,另外他的剑术、拳术、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福尔摩斯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坚持已见,有点骄傲和自负,不过年纪的变化性格有也变化。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极其热情,也极其认真。他常常不畏危险,废寝忘食,独自深入罪犯巢穴,侦查案情。有时他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悄悄到贼巢进行勘察,有时甚至在自身进行实验。他认真观察任何人的`言行举止、面部变化,对新闻和广告、人们的反应也进行深入了解。哪怕是牲畜的鸣叫、家具的陈设都会与案情进行联系。
福尔摩斯是个了不起的人物,缔造了侦探界的神话。虽然行为真有些古怪,但推理能力真是强悍。他不仅认真观察生活,还让细节体现价值。让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正因为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手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他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正因为破案的困难与艰险,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要成功,就应该从坚持不懈开始,只有它才能带我们走向胜利的殿堂。清醒、冷静、富有胆识,这就是我心中的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4
早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不错,今日一读,果然非同凡响!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讲的是大侦探福尔摩斯破解各种奇案的过程!
书中这样说到:“福尔摩斯在遇到一个不解的问题时,他会几天甚至一个星期不吃饭,直到解开问题或十分确信自己掌握的证据还不够充分,不能定案时,才肯罢休!”
再想想自己,遇到一个难题,如果实在解不出来,就会心灰意冷,脾气也暴躁不安,实在感到万分惭愧呀!
别人问福尔摩斯为什么破案又快又准,福尔摩斯只会回答他一句话:“源于青年时期的勤奋”。
人们都称福尔摩斯为破案天才,并都想让自己成为天才,但是,如果没有辛勤的汗水来灌溉,“天才之园”是不会开出任何美丽的花朵。所以说,天才源于勤奋。
“天才源于勤奋”是福尔摩斯告诉我的'一个受益匪浅的道理。我的理想是做一名军官,保卫国家。首先,我要认真学习,加强锻炼身体。我坚信,通过自己的勤奋努力,自己的理想一定会实现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5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使得无数作奸犯科之徒闻风丧胆。他就是闻名中外的神探xxx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整本书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个当地著名的医生)一起破案,在艰难的破案过程中,他们收获了成功、收获了友谊,也学会了包容对方的过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古老庄园的.离奇死亡》。古老庄园的主人道格拉斯奇离奇死亡,头颅几乎被压碎,其周身血肉模糊,现场的线索已经寥寥无几,案情扑朔迷离。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不见了,凶杀现场的一只哑铃也不翼而飞,尸体旁边留下了一张卡片,卡片上面写着:v。v。341。的文字。为了揭开这个谜,福尔摩斯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和奔波,终于真相大白!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疑惑,这么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是怎么练就破案的本事的呢?原来,他靠的是坚强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仔细的观察以及缜密灵活的思维。我心里不禁升起了对福尔摩斯的敬佩!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有触感。观察生活,发现细节,展开丰富的想象力,寻找不相干的事情之间的联系,破解生活中的难题,这才叫真正的快乐。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6
我喜欢看一些破案方面的书和电视,比如《名侦探柯南》,《飞机上的杀人案》。今天,我有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里面的故事扣人心悬,百读不厌。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
其中最吸引我的是《斑点带子案》。主要讲了一位叫海伦·斯托纳的小姐,她的姐姐死了,在她的姐姐死之前说了:“唉!海伦!天啊!是那条有斑点的带子!那时斯托纳小姐听到了轻微的哨声和金属落地的声音,当时,斯托纳姐妹俩和她的继父住在一所大房子里。福尔摩斯听了详情后有去了现场,在现场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通气孔,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通气孔,由此福尔摩斯做出了判断。过了几天,福尔摩斯知道了凶手,凶手就是她们的继父。他是用蛇钻过那个通气孔来到床上杀死了斯托纳小姐的姐姐。而斯托纳小姐听到的哨声就是凶手把蛇召唤回去,金属声音是他把蛇关进保险柜时引起的。当凶手再次把恶魔的手掌伸向斯托纳小姐时,聪明的福尔摩斯已经识破了他的的阴谋诡计,最终凶手被自己驯养的蛇给咬死,真是自食其果。
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查明凶手,是因为他观察仔细,把观察到的和知道的联系在一起想象,并加以推理,就知道了凶犯。总是被别人忽视的蛛丝马迹最终证明是破案的关键,总是看起来最不可能的人原来是真正的凶犯。机智的破案者在明处,高智商的凶手在暗处,双方你来我往各显神通,可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虽然凶手掩盖事实的真相,表面上给人一种误导的思路,但是在狡猾的猎物也逃不出猎人的眼睛。读了这本书我爱不释手,特别欣赏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他的层层推理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真让人拍案叫绝。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要冷静思考,仔细观察。我有时在学习上遇到一些难题,总是被表面麻痹。我要学习福尔摩斯那种惊人的观察力以及严密的推理功夫,相信困难就会一步一步排除,得出正确的答案。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7
在逛书店时,我的眼睛忽然一亮,有我最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连忙掏钱买了它,回到家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与华生医生每次破案的'过程。在这本书中,还详细介绍了福尔摩斯和华生相识时的情景以及福尔摩斯个人情况。
我最感兴趣的是《银色白额马失窃》这篇文章。它讲的是一匹名驹失窃,而很多人下很大的注,说那匹名驹会败给第二名驹。而福尔摩斯调查出来的结果出人意料,居然只是对马脚进行手术,让它跑得慢,最终没有得逞。(对马脚进行手术,那些下注名驹输的,就可以胜利了)
我每次在考试、生活中总是不够细心,总是会错一些计算题或很简单(学前班都会做的题)。在生活中常常因为不够细心,而做错事。如果把这些案子交到我手上,不知要出多少冤假错案呢!我一定要改正自己粗心的错误,自己也受益终身啊!
一本好书就像我的朋友,我的家人。只有多一朋友,才能学到更多知识,才能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只有多一些家人,才能感受到家的温暖。人如果不读书,就像没有了手和脚,所以,我们一定要多读书,才能汲取到更多的知识,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8
时隔近日,这本书没有因为时代的沉沦而消逝,这本书是一个不朽的传奇,也是一颗永不泯灭的星星。尽管这本书早已被我翻过几十遍,但是我对它还是那么爱不释手。我喜欢这本书,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1887 年,福尔摩斯横空出世,在《血字的研究》这部文章中,他初露锋芒,像一颗璀璨的新星划破了漆黑的夜空。面对任何复杂离奇、毫无头绪的案情,他就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猎犬,展露了绝人的侦探天赋。他沉着冷静,勇敢的与邪恶势力对抗。
后来,电视荧幕上又出现了一个“福尔摩斯”,他与福尔摩斯一样,无论什么疑难案件,他总是说“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总能让真凶束手就擒。这让我惊叹:“两人的分析推理能力竟可以这样强大,强大到令人叹为观止的境界!”
但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像福尔摩斯一样正义,,生活中也并非没有黑暗的陷阱,也有人算计别人,也有人利用网络犯罪,让别人遭受损失……社会上如果多一些福尔摩斯,损人利己的人就会少一些,我们的生活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福尔摩斯的人格魅力就像他的探案能力一样,征服了世界各地的读者。他以一贯优雅的贵族风采让我们着迷,而有时,他在说话的的时候,还带着孩子似的纯真的粗鲁,这样可爱的一面不仅没有损害他的形象,反而让我们觉得他更加真实可亲。福尔摩斯是家喻户晓、威名赫赫的`英雄!
福尔摩斯穿透重重迷雾、直指隐身真凶、捍卫正义事业、谱写英雄传奇。柯南道尔的这部小说有着恐怖紧张的气氛、跌宕起伏的情节、引人入胜的悬念、丝丝入扣的推理、迷雾重重的案情、意料之外的结局。作为一个合格的侦探,这可是你的必读书哦!让你和福尔摩斯一起徜徉在推理的海洋里吧!
这本书已被我翻烂,但我依旧喜欢它,不因为什么,只因为它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9
今天,妈妈送我一本好书《福尔摩斯探案》。我迫不及待地细细品读起来。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 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0
利用暑假时间,我又读了一遍福尔摩斯探案集,每读一遍我都会有不同的体会。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着我。
这是一本很有趣的小说 ,它常使我想起曾经看过的动画片----柯南。柯南就想书中的福尔摩斯一样,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他们都具备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仗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他们都是神探,是使犯罪人员闻风丧胆的克星。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1859--1930),他是英国最富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一百多年但却没有随着时间的流动被销蚀,始终经久不衰,它是文学长河中一颗闪闪发光的明星,一个永不退色的彩虹。
我很欣赏福尔摩斯超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例如福尔摩斯第一次见到华生时根据华生的医者风度及皮肤颜色及行动的.灵活性判断出华生刚从热带而来并且受过伤并且是名医生从而判断出华生刚从阿富汗回来,对于福尔摩斯来说其实这都是微不足道的,但对于我们而言准确快速的判断而作出结论却是很难的,所以我曾经超羡慕福尔摩斯那一乎常人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 有许多的精彩故事。我最喜欢的则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这两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故事,也是我最先看完的。这两个故事更加体现出福尔摩斯的判案能力与专业警察而比更加有过之无不及,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力推理能力及判案能力……
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一百多年,他一直经久不衰,它内含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一直吸引着千万读者。
它值得你一读!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1
今天是我第三次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一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这是福尔摩斯的日记。结果我发现我错了,这不是福尔摩斯本人的日记,而是与他同寝室的柯南·道尔的日记。在读的过程中我尝到了“乐中有悲,悲中有怒”的滋味。
当看完第一篇——血字的研究时,我就打心眼儿里敬佩福尔摩斯,又觉得福尔摩斯是个科学中的超级怪咖。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把第一遍读完,除了觉得福尔摩斯是怪咖以外就没什么感觉了。
一想到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我又怀着探索的精神来读第二遍,这次我略有稍懂:当一个人犯下一个不可的饶恕错误时,在当初那个腐败的社会中,即使被官方宽恕,即使自己善心改过,他也必须要承受生命的代价——受害者的家属会毫不犹豫的复仇。试问,一个受害者的家属杀了令自己家庭破碎的犯罪人,那这个家属也不就是当初的犯罪人吗?
乐中生悲。当福尔摩斯成功破案时,我很高兴,也很兴奋,但更多的是激动。因为,命案终于告一段落了。但又不知因复仇儿犯罪的人的家人,会不会故伎重演。但回头看来,我比起高兴,悲伤却涌出的更多,比起兴奋,惋惜却更多。我为那些因命案失去亲人的人们而悲伤,为那些因命案丧失了性命的人们而惋惜。
当我第三次去品味时,我才真正懂得“事出有因,有因必有果”的道理。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2
寒假中,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虽然鲁迅先生认为这种包探案“只能当醉饱之后,在发胀的身体上搔搔痒的”。但我还是从这本书中受益匪浅。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有着独特的外貌;精通化学、解剖学知识????他虽然突破了种种奇异案件,但他也有缺点。比如喜欢抽烟,在没接到案件时靠打卡洛因来获得快感,偶尔也通过不怎么合法的小伎俩来辅助破案,而且有时还很尖刻傲慢和自以为是。
福尔摩斯常常从人的`各种穿戴特点上获得启发。如右手比左手大,看出干过体力活;从右手袖子上足有五寸长的地方闪闪发光,而左袖子靠近手腕贴近桌面的地方打了个整整齐齐的补丁看出最近写了不少东西????从这些中,我得到了一个启发“处处留心皆学问”。
记得有一次趣味调查:鱼有哪些内脏(写出五种)。看完题目,我毫不犹豫的写上了肝、肺、肚肠、胆、腮。这次调查我得了100分。同学们都来问我:“你是不是考试前解剖过鱼啊?”我神秘的笑了笑,说:“处处留心皆学问。”同学们个个丈二和尚——摸不着脑门。原来我在考试前看奶奶杀鱼,见奶奶把鱼的肚肠之类的拿出来。我就虚心的请教奶奶,奶奶揪不过我,就全告诉我了。我便一个一个全记在脑子里了。
处处留心皆学问,这句话已成为我的座右铭。只要你留心身边学问,就一定会派上用场的。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3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集》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4
最近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被他深深吸引。
其中让我最难以忘怀的一篇是魔犬之迷。魔犬之迷主要讲述了一个富有家庭住在一个沼泽地的附近,他是这个家族的掌管,他的名字叫查尔斯*伯魁亚,是一个大富翁,传闻他是被沼泽地的魔犬所吃掉,他有一个年轻的后代,名叫亨利*伯魁亚,准备继承伯父的庞大遗产,亨利不相信有魔犬存在,于是就拜访福尔摩斯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决定让他的助手——华生去沼泽地看个究竟,保护好亨利爵士。后来福尔摩斯就偷偷的到沼泽地暗中来探查,不听华生的劝告,与敌人展开了激烈的智慧对决,他判定邻居泰波坦就是制造魔犬的凶手,经福尔摩斯与华生的观察后泰波坦露了馅,被逮捕到police局,原来魔犬只是个普通的巨犬,这只巨犬非常凶狠,身上还撒了磷粉才会发光,而且查尔斯*伯魁亚并不是吃了的,而是被魔犬的样子给吓到了,导致心脏病发做,心脏破裂而死的.。这让我感受的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勇敢的品质。
在这本书里我学会了要留心观察身边的事物,仔细研究,会获得你想要的结果!
读《福尔摩斯探案集》有感15
在柯南道儿写下的福尔摩斯和华生真是是聪明!在其他侦探破不了的案子他们都能破解。
虽然福尔摩斯是小说里的人物,但是就像真的存在一样。别的著名侦探破一个案子需要6个月才完成,而他只需要24小时就完成。那么就让我来讲讲他是怎么破案的`吧!
在一个晚上华生和福尔摩斯来到一个空房子,看见一个长相可怕的男人在地上躺着,华生看着他的身体,最后对福尔摩斯说:“他已经死了,可他为什么身上没有伤痕?”福尔摩斯拿着放大镜在房子里看,最后说:“我已经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了。”华生问他:“你怎么知道他是怎么死的?”福尔摩斯解译到:“因为他既然身上没有伤痕,那就不是用武器杀死的,不是武器的话,那就只有毒药了。”
还有一次,他们在家里收到一封信,上面写到:“尊敬的福尔摩斯先生,我的妻子在一次夜里保姆看见她在吸她亲儿子的血,保姆吓了一跳,她给保姆5英镑让她不要告诉我。在那之后保姆就寸步不离的守在婴儿旁边,而她就像狼看羊一样盯着婴儿,请你快帮帮我吧!”福尔摩斯看后立刻去了他家。
他们去了之后不到十小时就破解了。原来是他的儿子脖子上有根毒刺,他的妻子看到后拔出了毒刺,让后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好保姆看到了,这完全是一场误会。
通过这两个故事使我懂得做任何事情都要观察仔细,不要过早的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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