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法制作文三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肯定对各类作文都很熟悉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制作文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制作文 篇1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如果一个国家没有了法制,那么那个国家将是一片混乱……子曰:吾十有五而至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连孔子都如此遵守法律,我们常人就更应该遵守法律了。
小时候,我们是否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男孩,小时候总是偷班级东西给母亲看,母亲不仅没有批评他、阻止他,还表扬了他,让他继续做。长大后,他因为偷别人钱财,被判死刑。当他母亲上来时,他冲上去咬自己的母亲:“都怪你,都怪你我才会落到这样的下场,如果你当初阻止我,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我恨你!”我听完后懵懵懂懂,好来才知道是什么意思。“小时偷针,大时偷金。”便是这么来的。
现在许多青少年因各种原因走上了犯罪之路:
① 17 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 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 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他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②xxxx年6月16日,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日子了,然而这一天发生的震惊全国的北京“蓝极速”网吧纵火案却令人刻骨铭心。
这天凌晨2点40分左右,位于北京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一幢小楼2层的招牌为“蓝极速网络”的网吧突然起火。顿时,烈焰腾腾、势不可挡,大火还引起电器设备和显示器屏幕玻壳爆炸。由于网吧只有一个门,着火时还锁着,窗户也都被铁护栏封住,网吧里的人无路逃生。经市民帮助撬开个别护栏和及时赶到的消防队采取紧急措施后,部分被火围困的网民从窗户跳出或被救出。待9部消防车将过火面积达100平方米的大火扑灭,火灾当场烧死20人,17名伤者送医院抢救,后受伤者中又有5人死亡。
这场火灾造成的群死群伤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市伤亡最多的,而纵火者是几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因和网吧服务员发生纠纷后起意报复,故意纵火将网吧点燃。北京市检察院对此案提起公诉,认为这几名中学生刘××、宋××、张×,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因三人在犯罪时均未成年,依法对他们从轻处罚,判处刘××、宋××无期徒刑,判处张×《女》有期徒刑12年,参与纵火的还有张×《男》因不满14岁,未追究刑事责任,被北京市公安局收容教养。
人们之所以对此案无比震惊,不仅是因为这场火灾造成北京市伤亡之最,更主要的是对几名十三四岁的中学生的罪行竟如此恶性,如此危害社会和他人而触目惊心。
以上事例令人震惊,作文我们青少年的我们,更应该遵纪守法。 不要等到被抓住了才肯罢休,如果等到了那种地步,将会一发不可收拾的,再后悔也来不及了。我们要从今天开始,从先在开始,遵守法律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为祖国的和平、平安做出一份贡献,更是给自己的人生安全做一份保障。我们每个人如果都遵守了法律就不会害怕,就像这句话说的“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们遵法、守法就不会犯法,我们不要走向犯罪的道路,我们要走正路,如果每个人多这样想的话,每个人多那样做,我们的社会将会变得更加和谐、美丽。
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了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繁荣昌盛,我们每个人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你可以用法律澄清事实,让你受到保护
法制作文 篇2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生活法制世界里,应该遵守法则法规,做一个文明的社会人。
可是在当今的社会上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的遵守每一条法制规定的呢?到处都有随意闯红灯、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的人在,他们都为了一丝己利而违反社会上的制度。当我们遇到这些情况的时候总是会说:“哎呀,都是些小事情,没那么严重的。”他们认为只要不是杀人放火都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犯点小错误没有什么。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我们要从小养成好习惯,要学会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现在有的不法商贩在做经商过程中经常偷工减料,从而满足自己的欲望,却从不考虑到顾客的权益。有这样一个小故事:一个顾客对卖肉的人说:“给我九两肉。”那人笑眯眯地劝道:“买一斤吧,好算账。”顾客便无奈地说:“唉,无所谓,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给我九两。”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感想呢?在现实生活中确实也有这种商贩,他们用各种不正当的手法来获利,而我们遇到这种情况可不能像故事里的那个顾客一样,宁可自己吃亏也不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实他那样做不只自己吃亏,还让商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你们也许会觉得这些距离我们有点遥远,我们还遇不到这种情况。那最近各个网站上,新闻爆出的“校园暴力事件”。从法治角度看“校园暴力事件”,很多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行为人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且手段非常残忍、主观恶性很大,但学校和家长都以未成年人“年龄小、不懂事”为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这些学生都能遵守一些法律法规,还会去干这种事情吗?我们应该平静下来,仔细的想想当今社会人,包括我们这些青少年们是不是应该学会遵守法律法制,是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加的文明。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让我们从现在开始更加认真努力的学习法律法规,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当今社会人。
法制作文 篇3
法律时时刻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法律保护着我们,同时我们也被法律约束着。
在此,问一句什么是法,法的作用又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法律不单单只是人人都要墨守陈规的一个个规矩,更不是一条条限制人身自由的条例,它的存在同样是为了让我们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和行为思想或是列举出处事中我们不应有的错误应对方法。林肯就这样说过“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不要因为一件违背自己道德的事在法网包围之外就肆意为之;不要因为一件违背自己道德的事被见者视而不见就认为此事被所有人的道德所接纳。法,是所有良好道德与行为的囊括,是帮世人解决矛盾的`桥梁,而不是能被人轻易跨过它的界限的装饰品或是“打扰”到我们正常生活的干扰者。这是一名守法者应有的觉悟。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校中我们何尝没有校规、班规!而在这些条例中,我想大家应有的反应应当是觉得没有一件是会让人觉得做起来很困难的,因为这其中的规则都是我们——作为一名中学生应该做到的或所能养成的习惯,或是说是应有的品德、行为而已。然而有意违法、违规者,在我的眼中,就是已经抛自身于不顾,放弃一个做人该有的道德理念。法律,它是一个我们行为的标准,就像是一个生活之中的楷模,尽管或许我们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但我们始终都要学习这位“楷模”所带给我们的道德修养。因为“法者,乃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执法无论是宽还是严,最重要的是要自身的清正严明。
如今在校园或是放眼社会,行不端者不在少数,其道德的深浅便在其一言一行中表露无遗——衣冠不整、动作散漫、神情轻浮……这所有的一切都表现出一个人的思想的低下,更对于中学生而言,是否对自己的发色与行为做出过反思,自身所做的一切是否已渐渐划过自身道德(法律)的边线……而这便定为抛自身于不顾,放弃一个做人该有的道德理念的行为,无疑众人会以蔑视相加,鞭挞相
以对。而遵法者不单是不违法,更是要拥有自身的良好道德,让他人生活的更好,让自己无愧于心,鞭策自己不与不正之风相联系,这种感受是一名真正的守法者应有的感觉。
此乃守法者也。了解何为法,怎样遵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守法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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