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福尔摩斯有感

时间:2023-04-30 13:48:56 观后感 我要投稿

读福尔摩斯有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福尔摩斯有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福尔摩斯有感1

  有一天,外面狂风暴雨无法出去玩。闲在家中无事,拿起了一本很久以前就购买却没有时间看的《福尔摩斯》。

  当我看完了之后,自以为很有所获。今天借此机会向大家谈谈我读福尔摩斯的感受。

  福尔摩斯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小说面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5月22号死于1930年7月7日。因塑造了大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的形象而享誉世界。柯南道尔生于爱丁堡,后入爱丁堡大学学医。毕业后开诊所,仅能维持生活。闲时开始创作小说,因福尔摩斯侦探故事被人熟知喜爱。

  英国著名小说家威廉.萨摩赛特.毛姆曾经是这样评价的:“和柯南道尔所写的侦探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受那么大的声誉。”而书中的华生对主人公福尔摩斯是这么评价的:“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的机器。”

  在福尔摩斯系列中有许多著名的故事如:《血家的研究》、《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案。在这一案中,他与他的宿敌莫里亚蒂教授犯罪界的拿破仑同归于莱辛巴赫瀑布。

  他曾对莫里亚蒂教授在这么说过,“为了社会的.利益,如果能毁灭你,即便与你同归于尽,我也心甘情愿”从这句话体现出了福尔摩斯的无畏精神。

  最终如他所说当是最危险的罪犯和最杰出的护法卫士永远葬身在了莱辛巴赫。

  由于在这一案中福尔摩斯死去,很多读者不满砸其家玻璃发泄不满,作者迫于无奈遂在《空屋》一案中让福尔摩斯戏剧性的复活,而莫里亚蒂教授则永远的葬身于莱辛巴赫瀑布。真让人感到惋惜。

  我向大家介绍福尔摩斯这本书是希望大家去看看这本书,古语云盛名之下,无虚士。福尔摩斯既然有这么大的名声,必有它的独到之处。到时大家在一起聊聊读福尔摩斯的感受。

读福尔摩斯有感2

  寒假里,我阅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首先被柯南道尔设计的情节深深吸引,欲罢不能,也被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强烈震撼。

  福尔摩斯具有高超的侦探才能,那是他不断学习的结果。他专门在紧靠大英博物馆的贝克街租了间房子,在那里,他利用一切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知识。

  福尔摩斯十分重视调查研究。每个案子他都要到现场进行仔细的勘察,即使是未烧完的纸团、灯花的形状,也未曾放过。他思维缜密,就像弈棋的高手,深谋远虑地搬动他的棋子一般。他先提出设想,再提出矛盾和问题,带着这些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深入分析推理。

  福尔摩斯对待案子十分热情认真,一丝不苟,仔细观察。他常常不避艰险,废寝忘食深入虎穴,侦查查情。他认真地观察人物动作的'任何细节,就算是家具的摆设,家禽家畜的鸣叫,也与案情联系起来考虑。正因为如此,他对案情的判断都能拿出令人信服的事实依据。

  福尔摩斯善于运用心理学。他观察人们的心理,把心理与证据材料密切联系在一起,进行周密的推理,梳理案情,抓住要点,进行充分的研究,然后再做出判断。

  他还十分善于从各种案例和报刊杂志中搜集和储存资料,只要案情需要,他都可以信手拈来查阅参考,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这种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善于学习、不断积累的好习惯,只有这样,才能对人和事物做出正确的判断。

读福尔摩斯有感3

  高高的个子,敏捷的思维,坚强的意志,加上一双让谜题迎刃而解的正义之眼,使得无数作奸犯科之徒闻风丧胆。他就是闻名中外的神探xxx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的主人公,整本书讲述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个当地著名的医生)一起破案,在艰难的破案过程中,他们收获了成功、收获了友谊,也学会了包容对方的过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古老庄园的离奇死亡》。古老庄园的`主人道格拉斯奇离奇死亡,头颅几乎被压碎,其周身血肉模糊,现场的线索已经寥寥无几,案情扑朔迷离。死者手上的结婚戒指不见了,凶杀现场的一只哑铃也不翼而飞,尸体旁边留下了一张卡片,卡片上面写着:v。v。341。的文字。为了揭开这个谜,福尔摩斯经过几天的冥思苦想和奔波,终于真相大白!读完这个故事,我非常疑惑,这么离奇的案子,福尔摩斯是怎么练就破案的本事的呢?原来,他靠的是坚强的意志、不懈的努力、仔细的观察以及缜密灵活的思维。我心里不禁升起了对福尔摩斯的敬佩!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有触感。观察生活,发现细节,展开丰富的想象力,寻找不相干的事情之间的联系,破解生活中的难题,这才叫真正的快乐。

读福尔摩斯有感4

  这本书中讲述了一个个离奇古怪的案件,每一页作者都设计了悬疑观念,读者读到最后一行时,都会提出一个问题:下面会是怎样的呢?

  我浮想联翩,想着大侦探与凶神恶煞斗智斗勇的情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坏人们一定会绳之以法,得到应有的报应。于是我带着自己的想象与问题翻开了一页又一页。看得爱不释手,怪不得这本书如此畅销,销售量曾经风靡全球呢!本书中共有四个案件,每一个案件都有着它独特之处,却共同展现了人类的残忍与血腥,恶人们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与荣华富贵而不惜一切手段,肆无忌惮地在一方杀人放火,欺凌百姓,就拿《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个故事来说吧,巴斯克维尔爵士驯养了一条世界上罕有狼犬,此狗全身发黑,皮毛极为珍贵,然而它的.眼睛却为深蓝色,每到晚上就射出魔鬼般的蓝色,以人为食,巴斯克维尔正是利用这条狗散布谣言,威逼维尔纳斯老板与他做交易,事后这个反复无常的小人――巴斯克维尔又密派狼狗在荒郊野外咬死维尔纳斯,真可谓是血债累累,这一切自然被福尔摩斯侦探看在眼里,恨在心里,于是他明察暗访,从细节抓起,神不知鬼不觉就已拿到了事件的核心,一举击破巴斯克维尔团队,其党羽也一个个陆续被擒。这个故事把人对财富的贪婪和费尽心机图谋占有的阴险毒辣手段写得淋漓尽致,怎能不叫拍案叫绝呢?同时也让我明白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竞争社会,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危险,人无杀虎心,虎有害人意,正应了那句俗话: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呀!

  在这本书中,有着这样一个令我敬佩的人物:头戴牛皮帽,身穿黄皮草。一身男子气,智勇无人敌,不错,他正是福尔摩斯,我们要像他一样,拥有绝顶的智慧与敏锐的观察力,方可成为祖国的栋梁。

读福尔摩斯有感5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上)》。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几个关于主人公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在书中,福尔摩斯是一位私家的侦探。他的助手是他的一位朋友,他也是一位医生。他的名字是华生。在这本书中,令我最感兴趣的是《六座拿破仑雕像》。这一篇讲述了一个工匠他将自己偷到的一个珍贵的珍珠藏在一座拿破仑雕像中。然后他就被抓进了监狱。等他出来的.时候,和那座雕像一样的五座雕像和那座雕像已经被卖出去了。为了拿回雕像,他杀了一个人。最后,他被精明的福尔摩斯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是:坚持,总会成功的。像福尔摩斯一样,不管案子多么复杂,他总是坚持的破案。

  在生活中,也有许许多多坚持不懈的人。比如清洁工叔叔阿姨们。他们不管多么累,他们依然坚持的扫完每一条路。

读福尔摩斯有感6

  如若一人之思维却灿若晨星唯福尔摩斯耳。

  闲居在贝克街221号,他躺在沙发上缄口不言,纹丝不动,却似一幅早已定格的画面。又不时在实验室叮叮当当奏起交响乐。尽管满手的墨点与化学药品,尽管有时沉静不语,尽管有时高谈阔论,尽管挺着6英尺多的身高,尽管修长,尽管挺着那长尖的鹰钩鼻,但他依旧令人敬佩。回首在一次又一次的危难面前,他不逃避,他不退缩,他不虚伪,他坚强,他勇敢,去拼搏,去奋斗……

  尤为难忘,那《最后一案》……

  伴随着沉痛之心,望着《最后一案》的标题却是缓缓捻开了……

  故事情节依旧跌宕,福尔摩斯的深夜造访,着实让华生吃了一惊。福尔摩斯脸色苍白地坐在椅子上,缓缓打开尘封已久的嘴,叙述了一段令人听而悚之的经历……势力遍及全伦敦城的莫里亚蒂教授,在福尔摩斯正耿耿于怀之之时突然闯进了福尔摩斯的办公室中,并说了一段令福尔摩斯惊诧的话语,随后便离了。于是福尔摩斯便匆匆赶来讲那段故事于华生,并邀请华生去欧洲度假,实则躲避莫里亚蒂教授的追踪。

  故事却是结尾在了莱辛巴赫瀑布。莫里亚蒂教授以其深奥的哲学与思想与福尔摩斯作斗争,他巧妙地利用了瀑布那深不见底而又惊险的地形设计了一起惊险的斗争。他利用华生医生的身份把他转移开来,却是与福尔摩斯进行了一场毛骨悚然的瀑布战。等到华生医生明白之时,再返回瀑布时,只看得见福尔摩斯的手杖。他惊慌失措,镇静后,用福尔摩斯的侦查方法,却只是找出那有去无回的.两行脚印。他注意到了福尔摩斯留下的字条……

  作者柯南道尔本打算在这里就结束福尔摩斯的生涯,却遭到了反抗,导致他在之后又写了许多——自然这是后话。

  看那《血字的研究》,看那《四签名》,看那百百千千的冒险史,福尔摩斯无不令人敬佩。作者以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一波三折的人物关系,从事件出发,以一个医生的口吻向读者更好地叙述福尔摩斯的生活与侦探,向读者娓娓吐露。拨开云雾见真理,福尔摩斯以超人天赋的洞察力为观众们缓缓打开侦探的大门,让读者在娱乐之余体验福尔摩斯的超凡魅力。

  作者为小说文学史上新增一个历史的奇迹,让人们深刻理解,要仔细观察生活,观察身边的每一点滴的小事。让读者们明白,在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奇迹,只有在经过观察和缜密的思维思考过后的奇迹。

  这部伟大的小说,让人们深刻明白:推理。在认真观察生活的基础上,经过推理,就能知道别人不能知道之事。也就是,要时时刻刻观察生活,时时刻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时刻刻有缜密的思维,那你就成为如福尔摩斯般的奇才……

读福尔摩斯有感7

  老早就听同学们说这本书很精彩,故事十分惊险。这不,今年暑假这本《福尔摩斯探案记》终如愿以偿地躺在我的书架上。

  这本书里的故事都被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小说以福尔摩斯为主人公,描绘他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破获一个又一个疑案,抓获一个又一个罪犯。小说结构起伏跌宕,形象鲜明生动,推理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理性。智慧和知识的力量,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英国鲜活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其中最让我难忘的的故事就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故事讲述了查尔兹·巴斯克维家族的噩梦,也让我们看出修果的邪恶。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出现很少。当大家都以为他在伦敦的时候,他已经秘密的移居到庄园了,他一直在暗中观察敌人的行踪,得到准确的'证据和结论。就当罪犯觉得大功告成时便一举擒住他。尽露了福尔摩斯过人的胆量和手法的高明。

  同学们,我推荐大家读这本书,因为它可以锻炼我们的思维能力。读完这本书,我总是有一个疑问:是不是我太笨了?而这时,朋友总笑着对我说:不,是福尔摩斯太聪明了。或许真是他太聪明了吧

读福尔摩斯有感8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事实证明,书,是通往成功之门的金钥匙……

  星期天,不一会儿作业就写完了,我长长地呼了一口气,目光不由自主地落到了妈妈的书架上。书架上一本看起来很旧的书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抽出这本书,用手拂了拂上面的灰尘,“福尔摩斯探案系列6”这几个大字便映入了我的眼帘。我最喜欢看探案系列的书了,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页,一睹为快。

  读着读着,我就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情不自禁地融入到情境中了。我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先生敏锐的观察能力和逻辑推理能力。他机智解决了多个神秘又棘手的杀人案件的故事,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我若有所思:难道福尔摩斯天生就有当侦探的天赋吗?不,不是,他靠的是仔细的观察和缜密的思考,以及善于实践的侦探方式。

  当我读到《诺伍德的建筑师》时,我为杀人犯约纳斯·奥德克而感到可耻,觉得他十分可恨;当读到《希腊译员》时我为怪人而感到怜悯;当读到《跳舞的小人》时,我佩服福尔摩斯超人的智慧;当读到《最后一案》时,我为“死”去的福尔摩斯先生感到难过和惋惜……

  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仔细观查,善于思考的品质,更要学习他对真理执着追求的精神。是啊!在难题面前,福尔摩斯绞尽脑汁思考;在蛛丝马迹面前,福尔摩斯仔细观察;在紧要关头,福尔摩斯还会只身深入“虎穴”……

  我以前在做题目时,却有着一派“将军”风度,把应用题瞟一眼,也不认认真真地思考就拿起笔算了起来,结果错得一塌糊涂;或是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空到那儿,跑去问老师,问父母。比起福尔摩斯的那股执著劲来,我感到多么惭愧呀!

  《福尔摩斯》这本书给我的学习敲响了警钟,今后,我一定要像福尔摩斯对待案件那样去对待难题,搞不懂怎么做就决不罢休!

  现在,我一直把《福尔摩斯探案系列6》放在我的床头,因为它是第一本打动我的书,更因为它给了我奋发向上的动力!

读福尔摩斯有感9

  我家的“福尔摩斯”非我妈妈莫属。要知道她可是个超级大侦探,我的糗事总是躲不过她的眼睛。暑假里的一天,爸爸上班,妈妈去买菜了,家里就我一个人,这就给我留下了“作案”的机会!

  “福尔摩斯”前脚刚走,我便丢下作业,偷偷地打开电视,一边尽情地吮吸着冰棒,一边津津有味地欣赏着精彩的节目,真是大饱眼福。

  “作案”后我小心翼翼地关掉电视,又把插头拔出电源,放到原来的'地方……直到现场“伪装”完毕,我才松了一口气,又拿起了笔。

  妈妈回来了,我若无其事地和妈妈打招呼,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妈妈用手碰了碰电视机,回过头问我:“你又看电视了吧?”

  我顿时一惊:妈妈怎么会知道呢?一定是猜的,我可不能不打自招,于是我一本正经地回答:“没有呀!”妈妈打趣着说:“那就是电视机感冒了,不然怎么会烫呢?”听了妈妈的话,我不好意思地笑了。

  妈妈不仅在我面前是“福尔摩斯”,在爸爸面前更是个大侦探!

  有一天爸爸下班回来,一进门就见妈妈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织毛衣,我在房间写作业。爸爸正准备弯腰换鞋,突然发现门口的鞋柜里被翻动整理过,只见爸爸神情紧张地把鞋柜最底层翻了又翻,拿出一空盒子,指着空荡荡的鞋盒子问妈妈:“我那双黑色系带的黑皮鞋呢?”妈妈若无其事地说:“奥,那双鞋我看你早都不穿了,给扔到楼下垃圾桶里了。”

  只见爸爸把公文包往桌上一扔,一个箭步就朝楼下冲去。随后见妈妈面带狡黠地笑着跑到阳台往下看,我不明就里也跟着妈妈一起往下看,问她她也只是笑而不答。只见昏暗的路灯下,爸爸正拿着电筒在垃圾桶里翻找。

  过了好一会儿,爸爸才垂头丧气地上楼来,妈妈一脸坏笑地把一包裹了好几层的黑色塑料袋甩在桌上:“你是不是在找这个呀?长本事了,居然瞒着我藏私房钱!”只见爸爸像个做错事的孩子,满脸堆笑跑过来给妈妈又是捶腿又是按摩,连连认错:“老婆大人,下次再也不敢了,你就饶了小的吧!”妈妈又好气又好笑。

  这就是我家的大侦探,堪比“福尔摩斯”!

读福尔摩斯有感10

  “除去不可能的,剩下的即使再不可能,那也是真相。”同学们,你们知道这句话出自何人之口吗?对了!这句话就出自大名鼎鼎的侦探福尔摩斯之口。

  这下你知道我读的是什么书了吧!又猜对了,是《神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述了大侦探福尔摩斯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凶顽的罪犯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尊严的故事。作品情节曲折离奇、一波三折、扣人心弦,主人公福尔摩斯的形象深入人心。

  福尔摩斯的外貌,乍见之下就足以使人难以忘怀:他六英尺高,身体非常削瘦,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看起来格外机警、果断,下巴方正而突出,经常拿着烟斗和手杖,喜好破案和去剧院听歌,他头脑精密,眼光锐利,对毒物、解剖、医学有很深的造诣,语速快、音调高。平时,他非常悠闲地呆在贝克街221号的乙公寓里,抽着烟,一旦接到案子,便会立刻行动,一步步锁定目标,将整件事层层过滤,直到真相大白!很长时间以来,福尔摩斯已经成为了“无所不能”的代名词。

  我特别喜欢看福尔摩斯探案的故事!我非常敬佩福尔摩斯的逻辑思维那么强,那么勇敢有毅力,我还敬佩他懂那么多深刻的道理。有时当我看到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一时反应不过来时,会被逗得哈哈大笑.;当我看到福尔摩斯又成功破了案时,又会高兴地跳起来;当我看到很恐怖的地方时,也会吓得浑身直哆嗦……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就把它翻来翻去看了好几遍,我入了迷,把福尔摩斯当成了自己的偶像之一。生活中,我也从福尔摩斯身上学到了坚持、坚持、再坚持,和细心研究爱思考,细心做事的`好品质。

  现在,我正在为当一个“女福尔摩斯”的梦想而努力,告诉你一个秘密,我和福尔摩斯都是摩羯座的呢!我还听说摩羯座适宜当侦探呢!这给了我很大的鼓舞哟!

  评语:从小作者对故事内容和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精彩描述中,可以看出其对本书的痴迷。小作者善于概括总结,用词准确,感受真实。另外,从文章中还可以看出,该书对作者的重要影响。

读福尔摩斯有感11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出生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世界最畅销书的作家之一。他从1886年开始写作《血字的研究》,寂静退稿才发表。1890年《四签名大揭秘》出版,1891年弃医从文,成侦探小说家。1894年决定停止写侦探小说,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1902年作者与英国在南非战争的政策辩护而被封爵。

  本文每一篇皆由一具尸体(或失踪人口)拉开故事的序幕,然后侦探出场办案,周遭谜云密布,人人几乎都有涉案的嫌疑。在高潮迭起的情节中,神探与罪犯对抗、正义与邪恶成立,而作者透过神秘的谋杀案,关切杀人背后的原因,也剖析心灵黑暗面的社会背景。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鹰钩鼻子、头戴猎帽、肩披大衣,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细致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他神奇的外表、零乱的书桌、独特的`穿着、千变万化的乔装掩饰、足智多谋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都是人们心中的英雄。

  阅读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对我们学生来说,目的自然不是仿效福尔摩斯具体的破案手法,而是从中吸取智慧,开拓眼界,认识人生,学习观察事物和处理难题的思路,以提高自己的艺术欣赏水平和精神境界。

读福尔摩斯有感12

  在暑假中我有幸读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它以跌宕起伏的情节,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以及福尔摩斯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打动着我的心。

  亚瑟。柯南。道尔爵士的《福尔摩斯归来记》引起广泛的欢迎。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他取得的文学成就。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当我们欣赏福尔摩斯的精神之余,别忘了,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读了《福尔摩斯归来记》感叹之际,我在心的底层也埋下了理想的种子——要当一个坚持不懈为社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份罪恶,多一份友善……

  说到侦探小说,我们脑海里肯定会浮现出神秘的破案过程,离奇的案件,还有侦探们的高深想法。如果问你,你知道什么侦探小说,十有八九会回答《福尔摩斯归来记》。他是侦探小说的代表作品之一,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侦探小说最重要的一点,案件必须符合常理,不能看似神奇却又缺乏实际的依据。而《福尔摩斯归来记》却做到了。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书中的一个个故事给了我们一个个感叹号,既有想象又建立在事实基础上的案件。如:《空屋》《建筑商》《红发会》等《红发会》的开头,“那位身材矮胖的先生从他坐着的椅子里半站起来欠身向我点头致意,从他厚厚的眼皮下的小眼睛里迅速地掠过一线将信将疑的眼光。”厚厚的眼皮与小眼睛说明了作者描写与在生活中的观察十分仔细。“个客人从外表的特征看,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英国商人,肥肥胖胖,样子浮夸,动作迟钝。他穿着一条松垂的灰格裤子,一件不太干净的燕尾服,前面的扣子没有扣上,里面穿着一件土褐色背心,背心上面系有一条艾尔伯特式的粗铜链,还有一小块中间有一个四方窟窿的金属片儿作为装饰品,来回晃动着。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顶磨损了的礼帽和一件褪了色的棕色大衣,大衣的线绒领子已经有点皱褶”。

  “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从《血字的研究》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福尔摩斯归来记》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归来记》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至于小说中的贝克街流浪少年侦探队,雷斯垂德警部,华生医生,莫里亚蒂教授还有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事件等等。都十分精彩,引人入神。

读福尔摩斯有感13

  在《福尔摩斯探案经典》这本书中,主人公福尔摩斯有机智勇敢,关心社会的品质,并凭着渊博的知识侦破了数起案件,成为了我心中的神探英雄。

  本书分为三部分:《血字的研究》一案是关于爱情和仇恨的悲剧。《四签名》一案体现出了人们渴求财富的同时漠视了良心。《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一桩曲折离奇的谜案。作者把福尔摩斯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才智写得淋漓尽致。

  例如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这篇故事中,心狠手辣的史台柏竟然为了财富,想害死庄园的主人,幸好福尔摩斯有丰富的破案经验,才及时用计谋阻止了史台柏,并且在沼泽地找到了他,使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在一次数学中,我凭着自己平时的课外积累,认真地做题,再看看一旁的`小侯,只见他皱着眉,一副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

  考试成绩终于出来了,由于我平时的课外积累和丰富的经验,而小侯只复习了课本里的内容,毫无意外,我赢得了他。的确,在学习中,我们也要向福尔摩斯学习,不断开阔知识,以积累更多经验;如同福尔摩斯一样,在破案时,靠的是自己的经验,而不仅仅是聪明。

  经过这件事以后,我更加懂得了丰富的经验的重要性。而《福尔摩斯探案经典》这本书,更是使我受益终生。

读福尔摩斯有感14

  最初结识夏洛克·福尔摩斯是在小学,他惊人的推理能力和缜密的思维,深深地震撼着年少的我。一瞬间,福尔摩斯成为我眼中、心中最闪耀的那颗明星。

  在柯南·道尔的笔下,福尔摩斯冷漠孤僻,但也不乏幽默感,他甚至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还总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古怪但却很有魅力的人。

  整部书绝大多数都是以华生的视角写成,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可以说对于儿时的我而言,在读书过程中,我俨然成为了福尔摩斯身边的那位助手,华生,跟随他侦破一件又一件看似难以破解的案件。

  从血字的研究到最后的致意。

  这位大侦探自问世以来,逐渐成为了名侦探的代名词,柯南·道尔更是将他描绘的活灵活现,以至于我曾一度认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贝克街221号B,在这里福尔摩斯利用着一切资源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的经验和科学,他善于思考,并有着不同于常人的思维方法。他所进行的各种推理合乎逻辑,入情入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头头是道,令人根本找不出问题所在,唯一能做的就是信服。

  总而言之,这位诞生于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大侦探,在众多人们心中有着不可磨灭的地位,我便是那其中之一。

  除了那些惊心动魄、骇人听闻的案件,整部书中在个别案件中也体现出了人性之恶。丈夫谋杀妻子、叔父为财产毒死侄子等等,这些罪行将人性的丑恶展现无遗。更是揭露了十九世纪英国社会的黑暗面。

  说起黑暗面,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最大反派——莫里亚蒂。他在背后控制着整个伦敦所有的罪恶,表面上确实道貌岸然,受人尊敬。福尔摩斯是侦探界的天才,莫里亚蒂则是犯罪界的天才。他被福尔摩斯称作“犯罪界的拿破仑”,由称呼就可以得知,这是一个有着多大权力的老头。

  莫里亚蒂是欧洲最不可一世的犯罪帝王,伦敦市里一半以上的案子都与他有关,而且每次都能干净利落的.逃走,从没有被捉住,也很少留下破绽。他有着不寻常的数学天赋,但这一天赋反而助长了他生性的凶残——他天生就属于犯罪。

  说实话,我并不反感这个可恶的人。能将犯罪制造的如此完美,也是他的一大本事。因而,对于他坠入莱辛巴赫瀑布中离世一事,感到有那么一些惋惜。

  他就像是福尔摩斯的另一面,他们相互对立、相互制约。

  夏洛克和他所侦破的案件在我心中逐渐扎根,于我而言,这是一本永远也读不完的著作。那位永恒的大侦探,是十九世纪末伦敦的光,同样也是我心中的光。

读福尔摩斯有感15

  在柯南道儿写下的福尔摩斯和华生真是是聪明!在其他侦探破不了的案子他们都能破解。

  虽然福尔摩斯是小说里的人物,但是就像真的存在一样。别的著名侦探破一个案子需要6个月才完成,而他只需要24小时就完成。那么就让我来讲讲他是怎么破案的吧!

  在一个晚上华生和福尔摩斯来到一个空房子,看见一个长相可怕的男人在地上躺着,华生看着他的.身体,最后对福尔摩斯说:“他已经死了,可他为什么身上没有伤痕?”福尔摩斯拿着放大镜在房子里看,最后说:“我已经知道他是怎么死的了。”华生问他:“你怎么知道他是怎么死的?”福尔摩斯解译到:“因为他既然身上没有伤痕,那就不是用武器杀死的,不是武器的话,那就只有毒药了。”

  还有一次,他们在家里收到一封信,上面写到:“尊敬的福尔摩斯先生,我的妻子在一次夜里保姆看见她在吸她亲儿子的血,保姆吓了一跳,她给保姆5英镑让她不要告诉我。在那之后保姆就寸步不离的守在婴儿旁边,而她就像狼看羊一样盯着婴儿,请你快帮帮我吧!”福尔摩斯看后立刻去了他家。

  他们去了之后不到十小时就破解了。原来是他的儿子脖子上有根毒刺,他的妻子看到后拔出了毒刺,让后用嘴把毒吸了出来。正好保姆看到了,这完全是一场误会。

  通过这两个故事使我懂得做任何事情都要观察仔细,不要过早的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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