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材料供应合同三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材料供应合同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材料供应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因工程施工需要,由乙方向甲方供应混凝土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第一条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以表格的形式列明)
说明:上表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包括乙方将材料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且经甲方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同意接收材料以前因材料供应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货物出厂(场)价、运费、装卸费、税金以及按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第二条材料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符合现场施工要求。
第三条材料验收方法:
非经甲方指定人员验收且材料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负责清退已进场材料且拒绝支付材料款。
第四条供料地点:施工现场。
第五条供料时间:满足甲方工程施工进度的需求数量。
第六条计量与结算(一般应按下面方式约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另作约定。)
1、材料运至指定地点,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认乙方供应材料的数量为计量依据,计量单据应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作为每月结算和总结算的依据,一般每月结算一次(按日、次)计量;
2、材料所用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双方凭计量单据进行总结算。
第七条付款条件和期限
甲方按月进度支付乙方80%材料款。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按合同约定的验收和接受符合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之材料。
2、乙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或甲方指令的时间和数量供应合同约定之材料至甲方指定地点;
(2)保证所供应材料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3)保证以己之足够的`人员和设备履行本合同,非经甲方同意,合同项下的任何工作不得转让给第三人来完成;
(4)在材料供应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和调度;
(5)保证自己及雇员遵纪守法,文明工作,作好现场施工材料和工具的归类归堆,做到堆放合理、整齐,搞好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卫生;
(6)制定完善的供应保证措施,非甲方或业主(或总承包方)原因造成材料供应的时间、数量和质量达不到有关规范验收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当及时到当地相关单位审批手续,办理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9)在供料过程中,乙方必须积极主动地配合甲方及有关人员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10)乙方为完成合同义务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为违约,乙方违约,甲方除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有权解除合同:
(1)违反本合同的任何之条款的;
(2)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
(3)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数量供应材料的;
(4)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和协调的;
(5)违反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诉诸法律。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2、本合同签订后,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及有效期:
1、合同附件:计量单据。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失效。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材料供应合同 篇2
出卖人:西安市雁塔区长胜建材物资经营部
买受人:西安德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限制:出卖人保证其提供的镜面板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买受人的施工质量要求,提供国家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关产品资料。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出卖人提供的镜面板应保证周转9次以上的正常使用,周转次数未达到9次,出现板面脱胶、开裂、掉皮、严重变形等现象由出卖人无条件免费更换镜面板(人为破坏不在更换范围内),板面必须平整,厚度达到14mm以上。
第三条:交(提)货地点、方式:
由出卖人负责将货物运送至买受人的指定地点,运输及装卸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四条: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买受人对出卖人提货货物按行业相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若发现出卖人提供的镜面板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无条件退货。买受人收货后三日内有权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同时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无条件退货,并由出卖方承担一切后果,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责任)。数量验收以现场数量为准,质量验收依据现场目测检查及抽检取样进行蒸煮试验结果为准。
第五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出卖人按买受人数量供货,买受人按实际签收数量进行结算,每批货物进场验收合格后(蒸煮实验应在材料进场后24小时内完成),并由出卖人出具完整的合格证明文件后,买受人按实际收货量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5%,春节前付至累积货款88%,余款待主体封顶后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只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2日内仍未交货。
(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受人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4)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出卖人可以终止合同。
3、合同变更和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出卖人未按期交付货物,每逾期一天,应向买受人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2、 出卖人交付的货物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应向买受人支付本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买家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3、 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出卖人支付剩余货款总金额1%0的违约金。
4、 发生其他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每2种方式解决。
1、提交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3、合同附件及补充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文本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陆份,买受人执肆份,出卖人执贰份。 出卖人: 买受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材料供应合同 篇3
发包人:
承包人:
xx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是区政府20xx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该项目由徐州飞腾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给拆迁户生活带来不便。为尽快解决该问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后续建设工程建筑材料供应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小区材料供应分包工程
工程地点: xx小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xx小区后续工程建筑材料供应、水电供应、办公材料、点工、工地看护等事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 08月 01 日
竣工日期:至工程竣工
四、付款方式
1.支付 20 万元,用于自工程复工以来已发生的一些费用。同时,承包方正常履行合同承包范围内所约定的事宜。
2.后续工程款,由审计部门跟踪审计,按月据实结算。
五、建筑材料质量按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
六、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诺施工不间断,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支付的,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规定应付工程款支付为止。
2、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1) 发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内仍不正常进行材料供应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后续工程款并不予进行工程核量审计结算。
(2)工程材料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的要求的,承包人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在发包人指定期限内整改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返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协议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年08月1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后生效。
承 包 人:(签章) 发 包 人:(签章)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联系方式:
二○一四 年 八月 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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