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时间:2023-10-13 11:24:56 赛赛 教育 我要投稿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通用12篇)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通用12篇)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1

  一、优秀课题成果评选标准

  1、课题的选题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能够反映现代教育思想并有所研究;选题与学校工作紧密结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2、课题研究有周密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分阶段任务和目标清晰,分工明确。

  3、课题研究调动了一部分教师的积极性,通过参与课题研究明显提高了某一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4、有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在重要刊物上正式发表,或在国家、市、区级论文评比中获奖。

  5、课题研究使学校某一领域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进步,参与课题的教师普遍在教学上有显著提高,并被领导和教师广泛认同。

  6、课题研究过程规范,研究方法科学、严谨,研究成果具有可操作性,易于推广。

  说明:

  一般评选三个等次,参考以上标准和课题鉴定小组的意见进行。

  二、优秀论文评选标准

  论文的评选主要依据以下三方面的内容进行:

  1、论文的选题能够反映现代教育思想,选题与学校工作紧密结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2、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态度严谨,研究结果真实可信,具有启发性,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3、论文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行文流畅,格式规范。

  说明:

  一般评选三个等次,三个方面都比较好的`评为一等奖,前两个方面较好,第三个方面稍有欠缺的评为二等奖,三个方面均较为一般的评为三等奖,不符合论文基本要求的不予评奖。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2

  1、获奖内容指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

  2、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

  3、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课题获奖,奖给课题组。

  4、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教师获得成果的时间必须在本校工作时间内。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者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均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3

  1、抽统测奖

  在镇组织的抽、统测中或学区组织的抽统测中奖励情况为:不足4个班取第一名,4-5个班(含5个班)取前两名;6-7个班取前三名;8-9个班取前四名,10个班(含10个班)以上取前五名。前五名奖励考核分分别为:30分、26分、22分、18分、14分。倒数第一名扣考核分1分。

  2、竞赛辅导奖

  (1)镇级竞赛奖,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奖辅导教师40、30、20、10元。

  (2)县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奖辅导教师80、60、40、20元。

  (3)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奖辅导教师100、80、60、40元。

  (4)省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分别奖辅导教师120、100、80、60元。

  (5)国家级竞赛学生获是名次奖,学校奖辅导教师150元。

  (6)各项奖励需相应的获奖证明。

  (7)各项竞赛活动必须在镇及镇级以上教育主管管理部门主办或学校布置下才有效。

  3、其它奖励

  学校安排的'外出参加教研教改学习活动,差旅费按校规章制度执行。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4

  为鼓励教师爱岗敬业,矢志从教,最大限度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塑造良好的师德形象,提高整体教育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项目:德育工作奖、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论文奖、师生各种竞赛奖、突出贡献奖。

  二、获得各种奖励的教师,按《张集小学奖惩考评细则》累计积分,作为晋职、晋级、分配、评优的主要依据。

  1、德育工作:经评选获先进班集体称号的,学片级1分,镇级3分,县级5分,县级以上8分。获优秀班主任及德育先进个人称号的,比照执行。

  2、教学成果奖:教学质量监测,班平均成绩学片前2名,分别为3分、2分;镇级前五名各5分,6—10名各3分;县级前五名各10分,6—10名各8分。

  3、教育教学论文奖: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省级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计7分、6分、5分。

  4、教学能手评选:学片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7分、6分、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分、9分、8分。

  5、教师各项竞赛(美术、文艺、体育、基本功、演讲等)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5分、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分、2分、1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5分、4分、3分。

  6、辅导学生各项竞赛。镇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5分、1分、0.5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5分、2分、1.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3.5分、3分、2.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5分、4分、3.5分;国家级奖励6分。

  7、行政奖励。镇、县、县以上分别为3分、5分、8分。

  8、突出贡献奖。对在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教师,学校将在各种评选中破格奖励。

  三、处罚:

  1、班平均成绩下降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

  2、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有损师德形象的.,取消责任人当年评优、职评、晋级等资格,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需报上级或有关部门处理的,按程序报送。

  四、说明:

  1、各种奖励积分累算。鼓励奖、荣誉奖、优秀奖不积分。

  2、各种竞赛均应是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发文认可的。由其他部门主办的各种竞赛,不在本奖励制度范围内。

  3、奖惩制度作为教师绩效工资考核的主要依据。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5

  为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发展学生多元智能,扩大教学成果,特制订教师教学成果奖励制度。

  一、学科教学质量及学科竞赛奖励。

  1、乡质量抽测:按均分进行奖励。(40%+及格率40%+优秀率20%+学生人数权重<以50人为基数>=综合成绩,每超过一百个分点奖励10元,寄宿部超过6个百分点以上计算奖励,不享受寄宿部待遇的老师除外。)

  2、学校质量抽测:

  (1)四、五、六年级语文,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2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2分范围内(含2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四、五、六年级数学,寄宿班质量抽测成绩均分高出走读班最高成绩均分4分以上的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走读班成绩均分与寄宿班最低成绩均分比,相差4分范围内(含4分)奖励前两名,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均分多一分加奖10元。

  (2)一、二、三年级衡量方法与四、五、六年级相同,奖次设:一、二年级奖前两名,三年级寄宿班、走读班各奖前一名。综合科、英语科等学科仿照语、数学科计算方法执行。专职教师所带班级要高出兼职老师所带班级2分,享受寄宿班待遇的要高出走读班5分。

  3、县质量检查:集体获前十名的分别奖500、400、300、280、260、240、200、160、120、100元,个人单项奖100、90、80、70、60、50元。(集体与个人不重奖)市级以上加倍。

  4、学科竞赛:(属闭卷竞赛)获县一、二、三等奖(含选拔参加省竞赛,视县一等奖看待),每生50、30、20元,省竞赛获一、二、三等奖每生奖300、200、100元。以上奖金奖给辅导老师,若各班抽出集训的,辅导老师得奖额的五分之四,任课教师得奖额的五分之一。其它形式竞赛参照体育文艺比赛执行。

  5、单元过关要及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改好试卷,填好录分表上交,过关是否及时以查作业批改日期为准可误差2—3天。)

  二、体育与文艺比赛奖励。

  1、乡校团体赛前三名,按50、40、30元奖,未设团体奖的情况下,个人单项奖前三名,按20、15、10元奖(奖给辅导教师)。

  2、县级团体比赛一等奖300(第一名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个人单项奖按县设奖的奖次进行奖励,最低名次奖

  5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加5元(奖给辅导老师)。

  三、优课评选奖励。

  乡一等奖5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区以上逐级加倍(二、三等不加奖)。

  四、教科研成果奖励。

  1、在正规出版社、报刊社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报告等。市级报刊每篇100元,省级报刊每篇3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500元。

  2、在县、市、省、国家级有关部门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县级:一等奖60元,二等奖40元,三等奖20元。市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国家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

  3、县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等。立项的课题:县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县级200元,市级500元,省级1000元,国家级XX元。在教科研成果评比中获奖的课题按“第二项论文评比”进行奖励。

  4、乡、校级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等。一等奖4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校长室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6

  一、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评比以合格率(或均分)为主要依据,非毕业班教学质量奖励参照学期末全县统一检测考试评比文件。均分和优秀率为参数,确定各科成绩位次,设立位次奖。位次奖分为三个区间,体现奖励区别,即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20元;倒数第10名至倒数第14名每个位次奖励30元;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全县评比前三名发特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毕业班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检测教学质量奖励发放参照本办法,代两门以上课程的成绩按平均名次计算)

  二、毕业班教学质量奖

  1、奖项设置:毕业班升学考试质量奖设完成任务指标奖、单科位次奖、学生个人总成绩奖及单科成绩奖四个奖项。

  2、奖励原则:学校每年度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以完成重点高中的情况为主设立奖励金额,完成普通高中、高职中任务指标奖,依照学校财力酌情予以奖励。具体金额以校委会会议形式讨论确定。完成或超额完成学校下达的升学任务指标所得奖励,以教学班为单位予以分配,分配以单科成绩的位次体现奖优罚劣的宗旨。

  3、奖励办法:

  1)完成学校下达的任务指标的班级发给奖金500元。

  2)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班级在500元奖金的基础上设立追加奖金。每超额完成一名重点高中指标追加奖励400元。

  3)升学考试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倒数第4名至倒数第9名每个位次奖励50元。位居全县倒数第15名至顺数第1名每个位次奖励150元,位居全县前三名发特别奖每位次奖励500元。

  4)中学特长班若给学校下达招生计划。奖励不受完成任务与否的限制,初录1名,发给辅导教师奖金20元,正式录取1名,则划归相应班级的目标任务之列。辅导教师获奖200元。

  5)学生单科成绩位居全县前5名(含5名)每出现1名奖相应代课教师100元。学生个人总分位居全县应试学生前100名(含100名)每出现1名奖100元。此项奖金划归该生所在班级奖金总额之中予以分配。

  6)各班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将应收的费用给学校结清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

  三、学科竞赛奖

  1、校级参赛教师获得三等奖奖励30元。一等奖奖励50元。

  2、辅导学生参加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00元,获县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150元,获县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200元。

  3、辅导学生参加市级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学科竞赛。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300元,获市二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400元,获市一等奖,奖励指导教师每人次500元。

  4、教师本人参加县级以上举办的各项竞赛。县三等奖奖励100元,二等奖奖励200元,一等奖奖励400元;获市级优秀奖奖励200元,市三等奖奖励400元,二等奖奖励600元,一等奖奖励800元;省级竞赛获得名次按市级翻倍。

  5、寄作品参加比赛得奖的如征文、小论文、美术作品等)获得三等奖奖励50元。一等奖奖励150元,市级获得名次按县级翻倍,省级类推。

  6、县级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奖由行政会另行讨论予以奖励。

  四、非教学人员责任奖

  由学生代表、全体教师和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定为“优(90分以上)良(7589分)中(6074分)差(059分)予以奖励,根据承担工作的完成情况。奖额由学校行政会议决定。综合评定为“差”则不予以奖励,中”按总奖额1/3予以奖励,良”按总奖额的2/3予以奖励,优”按总奖额全部予以奖励。

  五、奖励说明:

  1、教学质量奖非毕业班一学期兑现一次。

  2、奖励依据限定为教体局或教研室下发的成绩通报表。

  3、具体奖金分配方案依单科成绩位次先后拉开档次。学校审核方可发放。

  4、一门学科教学工作由几名教师承担。体现区别,兑现相应奖金。

  5、竞赛奖每学期学校按文件或证件兑现一次。

  6、本奖励办法试行一年。若上级评比精神变动;学校实际及学情实际的变化;招生制度及计划的调整。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7

  为有效评估教学效果,不断巩固和提升教学质量,激励教师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特制定联校对教学效果检测的奖励制度如下:

  1、对于成绩优异教师的奖励

  联校对各年级检测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平均分综合核算)进入前1/3名次教师进行奖励,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第一名150元,第二名120元,第三名90元,第四名60元,第五名30元;科学、品社学科减半奖励。奖金分配期中1/3、期末2/3。

  2、对于工作量较大教师的奖励

  对于三四五六年级承担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中两个学科及以上的教师、数学两个班的教师、英语三四年级四个班及以上、五六年级三个班及以上的教师期中、期末考试进入中游的`教师进行奖励,奖金1000元。所有进入奖励范围的教师平均分配奖金。

  3、对于学区校长的奖励

  各学区教学成绩按期中1/3、期末2/3核算后,每学期对前三名学区进行奖励,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

  4、对于县局检测的奖励

  对于县局检测的班级跟全县平均成绩相比,对于成绩进入中游的教师进行奖励,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第一名300元,第二名260元,第三名220元,第四名180元,第五名140元,第六名100元,第七名60元;科学、品社学科减半奖励。

  对于县局检测的班级成绩综合核算到学区跟全县平均成绩相比,对于成绩进入中游的学区进行奖励,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5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35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第七名100元。

  对于县局检测的教学成绩核算到学科跟全县平均成绩相比,对于成绩进入中游的学科教研员进行奖励,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5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350元,第五名300元,第六名200元,第七名100元。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8

  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我校的教学成绩再上新台阶,本着“奖罚分明,重奖轻罚”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学奖励制度:

  一、学区教学质量奖

  l奖励部分

  1、教学成绩均分奖:各年级语、数期末统考均分大于或等于镇均分的教师奖100元。

  2、名次奖:获均分奖的教师,再以均分排名,每高一个名次加奖30元。

  (注:以上排名十字小学设为单列组,第一名不占完小名次指标,其余名次是第几就是第几。)

  3、校总均分奖:以四个学校总均分给予奖励(每一名奖4000元,每二名奖3000元,每三名奖2500元,每四名奖XX元。校总均分=该校各年级语数总分÷该校学生应考人数,按名次确定奖金额后,按以下公式发放:实发金额=名次奖×该校学生总人数÷全镇学生总人数。

  4、抽或会考奖(以全县统一阅卷成绩为准。):语、数单科均分在全县获15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个名次奖1000元,最高奖5000元;语、数单科在地区获第五名奖1000元,每上升一奖名次奖1000元,但不重复奖励,奖金发放到该年级。

  5、五、六年级月考奖:获镇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班级学生全镇前20名每生奖5元。)

  6、五、六年级月考上升奖:以第一次月考的名次为准,每上升一名奖10元。

  l扣除部分:

  1、对待差生(含成绩、纪律等)老师应关心爱护,任何教师不得因私利拒绝、歧赶差生,导致学生流失,若有违反罚当事人一次50元。

  2、在期中或期末考试中,监考老师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报纸,不准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准擅离职守,严格学生考纪考风,确保学生成绩的真实性。如有违反者处以每人50元的罚金。

  3、抽考工或会考,全县名次下滑7个名次的,且在本镇低于镇均分的'任课教师从本期教学奖中扣50元。

  二、中心小学教学质量奖

  1、五、六年级月考赔奖制度:五、六年级各班在学区月考中获得多少奖励,学校给相应的教师赔同样金额的奖励。(第一名奖50元,第二名奖40元,第三名奖30元)

  2、教学质量奖:

  (1)名次奖:各年级语、数学科在全镇期末质量检测中,获得第一名的奖励200元,每降一个名次依次减20元。低于镇均分10分以后奖50元。

  (2)学生语数总分名次奖:所代班级学生在学区期终质量检测中,语数总分名列全镇同年级第1名——10名的,奖励20元;第11名——第20名的,奖励15元;第21名——第30名的,奖励10元。所获奖励由语数教师平均分配。

  3、没代主课的教师教学奖靠主课教师中获得名次奖的最低教学奖。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9

  一、教学成绩奖罚:

  1、学区奖罚:教师所任单科成绩均分居学区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的分别罚款300元、200元、100元。教学成绩在学区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学区统一奖罚)

  2、学校奖罚:学校按教师个人单科授课成绩在学区中排名奖励,前三名的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三、六年级总评成绩进入全县20名的给每位授课教师奖励500元,进入全县前10名的给每位授课教师奖励1000元。

  3、均分增减奖罚:教师单科授课成绩不在学区前三名的,按上学期期末统考的均分计算,提高一分奖励30元、下降一分罚款30元,以此类推;

  学校罚款的总数用于奖励教学任务繁重或工作量大的教师。(2人)

  说明:任课教师以各种理由不按学区规定的时间内拒交罚款的,公派教师或代课教师个人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学区不发个人考核表;学区将拒绝办理一切个人事务(职称评定、相关证明、学区盖章、区长签字等),代课教师的学校和学区不在教育局聘用合同上签字、盖章,学校临时招聘的教师,由学校扣罚一月工资或按自动辞职处理。学校、学区如实记入会议记录,后果自负。

  二、教学工作奖罚:

  作业批阅数和教学设计课时数奖罚,达不到学区要求的,少一次作业或教案罚款5元,教案课时数按作业规定的次数计算,依次累加。

  1、一至二年级数学不少于60次,三至六年级数学不少于50次,(作业次数与教案课时数一致)

  2、一至二年级语文、数学各不少于60次,教案课时数各不少于60课时;

  3、三至六年级语文不少于55次,教案课时数不少于55课时;

  4、三至六年级英语各不少于40次,教案课时数各不少于40课时;

  说明:期末检查时因个人原因丢失学生作业(50%以上)或丢失(不写)教案的教师,个人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练习册批阅一次按一次作业批阅计算,测试卷批阅一次、有成绩登记,每次按3次作业批阅数计算;所有罚款总和用于奖励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或优秀教师奖励;

  三、出勤奖罚:

  1、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按签到册计算)

  2、旷工一天扣除日工资的100%,教师短信请假的或口头代假的一律按旷工记录;

  3、事假一天,请假人需向委托人交代带班费60元、半天30元,事假超出5天的,从第六天起每天扣除当日工全资;罚款如数上缴学区教导主任。

  4、上课迟到1分钟按出勤迟到1次计算,超过5分钟的,按旷工1节课记,每次罚款15元。

  5、学校加班期间不按时到岗的、关闭手机的每次罚款100元。

  说明:按教育局教师请假办法中符合婚假、产假、病假等的教师,学校将实行不奖不罚。出勤罚款用于奖励学校每学期的全勤教师,出勤按校务日志、请假条、签到册计算。事假超出5天没有评优选先的'资格。

  全勤奖励=出勤罚款总和÷全勤教师数

  四、其他奖罚

  1、班级台账周五由吴成娟负责检查,每少填一次罚款10元;记入到会议记录或校长工作笔记;

  2、主题班会记录每学期不少于8次,少一次罚款20元;由校长检查,记录在案。

  3、值周期间擅离职守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晚上由值周领导查岗,记录在案)

  4、无故不参加学区或学校会议的按100元、50元罚款;按会议实到人数记录;

  5、上课铃响后2分钟内不进教室的每次罚款15元;

  6、禁止有课教师带手机进教师,上课时间接打电话、玩微信或游戏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以上的罚款总数用于奖励学校的3名优秀班主任。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10

  一、奖励

  学校常规检查的结果作为学年“教学之星”评比依据。(其中备课、作业批改、听课等评优项目每个项目获优率原则上不超过30%)

  二、惩罚

  1、备课

  教师用旧教案或无教案上课者,每发现一次扣50元,学校教学检查教案达不到基本要求者扣100-300元。

  2、上课

  (1)迟到:上课铃响3分钟以内未进教室;开会、教研活动或其它要求按时到位的集体活动点名未到为迟到。

  (2)早退:上课时无故提前离开教室、会议未结束无故提前离开会场,未按要求请假提前离岗下班为早退。

  (3)误课、旷课、旷工:上课迟到4-10分钟为误课,超过10分钟为旷课。

  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误课一次扣50元,旷课一节(含旷工半天)扣150元,旷工一天扣300元,

  (4)早读迟到3分钟内每次扣5元,3分钟以上等同于误早读,每次扣20元,课间操体育老师不到岗每次扣20元、迟到扣10元(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一次),上课早退一次扣30元,上班、开会或集体活动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

  (5)教师不得私自调课离岗,未经教务处批准私自调课,每课时扣双方每人50元。

  (6)外出兼课、组织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补课,按长沙市教育局长教发[2009]02号文件有关规定处理。

  3、作业

  作业布置数量和批改数量按照《长铁一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要求,数量不足的限期整改,对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每缺一次扣5元。

  4、听课评课

  听课评课参照《长铁一中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执行,对达不到要求和造假者进行全校通报。

  5、测试

  (1)监考人员在考前10分钟到考点领取试卷,考前5分钟组织学生进考场分发试卷;监考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随意离开考场,凡不到岗者作旷工处理;监考过程中不得在教室打瞌睡、阅读书报、做试卷、接拨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事情;严格监考,杜绝学生舞弊行为。

  (2)对命题未达到学校要求的`将全校通报并扣除命题老师的命题费用。

  6、教学计划总结

  期初制订教学计划(包括进度表),期末写出详细教学总结或反思,缺者扣10元/次。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11

  一、严肃考勤,认真记录。迟到早退扣0.2分,旷课一节扣2-5分,有课事假每天扣1-2分。

  二、兢兢业业工作,严谨治学。缺漏一节教案扣0.5-1分,缺一次作业扣0.2-0.5分,各类作业缺批一次扣0.2-0.5分,改后错扣0.5-1分。

  三、缺各项计划、记录一次扣3-5分,缺集体活动一次扣1-3分,缺学习心得笔记,听评课记录卡,试卷小结分析,扣1-2分。

  四、衣服不整,粗言秽语,体罚学生等扣0.5-2分,吞侵公物、挪贪款费扣5-10分。

  五、素质教育综合评估中测评后三名,扣10-30分,连续两年后三名扣30-50分,学校连续二年后三名,校长免职,班子改组。

  六、替堂带课,每节奖4-6分,此项资金全学期不得超60分。单项活动、学科测评,片占名次奖5、10、15分,镇占名次奖10、20、30分,县占名次奖40、50、60分。

  七、教学经验论文奖,县级10、20、30分,市级20、30、40分,省级60分(教育行政部门的有效)。

  八、镇、县、市优质课教师分别奖10分、20分、30分。

  九、镇、县、市优秀先进工作者奖50分、60分、100分。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12

  为激励教师认真教学,缩小质量差距,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1、位次奖:一至三年级单科(语文数学英语)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5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100元,四至六年级综合排位进入全镇第1、2、3、4位分别奖励200、180、150、120元。一至三年级排位前三名、四至六年级排位前两名的教师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任教两科的取位次平均值)。

  2、优生奖:班级每出现一名优生奖励统考科目科任教师30元。

  3、进步奖:每缩小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奖励科任教师20元。人平分缩小最多的科任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教师候选人。

  4、班主任奖:班级优生数每增加一人奖励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优生数增加最多的教师提名为学期优秀班主任候选人。

  二、惩处1、每拉大与镇人平分(指100%)1分,惩科任教师20元。

  2、每减少一名优生,惩班主任30元,其他统考科目教师各奖励10元。并在学期优秀班主任评选中一票否则。

  3、位次后退一位惩科任教师100元。

  三、县抽考奖惩:单科排位倒数第一至第四的,分别惩300、200、150、100元。进入中游及以上的,奖励200元,进日全县前十五名的`提名为优秀教师候选人。

  五、本制度牵涉到的数据以镇统考数据或县抽考数据为准,若考风不正成绩失真,则取消执行本制度。本制度执行不和上级相关制度发生联系,上级相关制度由上级执行,本校不重复奖励和惩处。

  六、本制度从20xx年秋季执行。全部采用20xx春季期末考试基础数据。优生考虑开学初的转出,但不考虑中途转出,也不考虑转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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