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1
一、优秀课题成果评选标准
1、课题的选题具有较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能够反映现代教育思想并有所研究;选题与学校工作紧密结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2、课题研究有周密的.计划性和可操作性,分阶段任务和目标清晰,分工明确。
3、课题研究调动了一部分教师的积极性,通过参与课题研究明显提高了某一方面的理论和实践水平。
4、有一定数量的研究论文在重要刊物上正式发表,或在国家、市、区级论文评比中获奖。
5、课题研究使学校某一领域工作在原有基础上有明显进步,参与课题的教师普遍在教学上有显著提高,并被领导和教师广泛认同。
6、课题研究过程规范,研究方法科学、严谨,研究成果具有可操作性,易于推广。
说明:
一般评选三个等次,参考以上标准和课题鉴定小组的意见进行。
二、优秀论文评选标准
论文的评选主要依据以下三方面的内容进行:
1、论文的选题能够反映现代教育思想,选题与学校工作紧密结合,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
2、研究方法科学,研究态度严谨,研究结果真实可信,具有启发性,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3、论文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行文流畅,格式规范。
说明:
一般评选三个等次,三个方面都比较好的评为一等奖,前两个方面较好,第三个方面稍有欠缺的评为二等奖,三个方面均较为一般的评为三等奖,不符合论文基本要求的不予评奖。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2
1.获奖内容指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
2.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
3.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课题获奖,奖给课题组。
4.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教师获得成果的时间必须在本校工作时间内。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者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均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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