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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卖场员工守则
服装卖场员工守则1
一、招聘录用及劳动合同的签订:
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用人标准:重视学历,不唯学历,重在能力。
1、录用新员工经过用人店铺的考察与测试后确定。
2、体检:导购人员在正式上岗前,须按照要求进行入职前的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办理入职手续。
3、证件齐全(身份证)。
4、员工和佳丽服装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二、入职培训
1、新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司的入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2、入职培训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3、所有培训均利用业余时间,不计算上班。
三、人事记录
所有员工都应向公司如实提供以下资料:
1、员工个人基本情况,家庭住址(在工作地的本人居住点)、电话号码、婚姻状况、子女情况等。情况发生变化,需及时报公司更改;
2、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特殊工作资历证明及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3、无论因何种原因被任何一品牌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者,将永远不被公司其它品牌录用。
四、试用期
1、试用期间公司和员工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一天通知对方。
2、试用期一至三个月,经考核合格转为正式员工。
五、工作时间与假期
1、公司实行综合工时的.计算方法。
2、公司的考勤月为每月01日至31日。
3、员工节假日加班,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支付加班费。
4、加班工资、病事假工资基数计算方法(基本工资/天)。
上述假期和病事假的批准权限、考勤规定及休假待遇见《佳丽时装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六、工资待遇
1、员工工资按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员工工资执行的是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执行员工所从事的职(岗)位的工资标准。
2、公司实行下发新制,当月工资于次5日以现金方式发放。
七、岗位调整
1、晋升:员工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经考核均晋升的机会。
2、调岗、降职:不能胜任或不适合现岗位工作的员工,公司可以进行职位、岗位调整。不能胜任或不适合现岗位工作或有严重过失的管理人员,可降职。调岗后,薪金按新的岗位标准执行。
3、职务、岗位变化后,工资待遇按照新的职务或岗位工资标准发放。
八、合同的解除
1、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负任何责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定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患有不适合工作的疾病;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员工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过后),因故不能或不愿意继续工作的,可向公司提出辞职,但须提前三十日递交书面辞职申请,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合同终止解除变更后,乙方一年之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与本公司有竞争的各类品牌同行业的服务工作。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将支付公司人民币违约金壹万元。
服装卖场员工守则2
1.服装店员工指南
(1)员工应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理念,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并以自身良好的业绩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2)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门店管理制度。
(3)如遇未知数,服从掌柜领导,与同事相处融洽,待人和蔼公正。
(4)员工应为店铺保密,不得泄露店铺的任何销售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5)员工应以谦逊、真诚和热情对待自己的工作和客户。不要推卸责任,不要冲动,不要故意给客户制造困难。
(6)员工有义务改进各项工作和服务质量,提高工作绩效。
(7)员工应爱护店内财物,控制各项费用,杜绝浪费。
(8)员工应严格履行职责,未经批准,不得阅读或传播不属于其工作范围的数据或不准确信息。
(9)违反上述标准和规定的员工将按照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2.服装店员工形象
(1)头发整洁,头饰与工作服、发型相匹配。
(2)女同事按照公司的化妆标准化妆,不要留长指甲。男性同事不允许留胡子。
(3)如果您有体味,请正确使用止汗剂。
(4)制服应干净整洁,无异味。
(5)店员不能穿厚底鞋和拖鞋。
3.服装店的工作卡和工作服
(1)工作服是服装店的形象。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穿制服。员工工作服因存放不当而损坏或丢失的.,应按规定赔偿。
(2)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工作卡,并注意个人仪表。
(3)员工离开时必须归还工作服。如果他们不退货,他们必须支付60%的折扣。
(4)使用工作卡在外做不正当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5)未按公司或店铺要求穿戴工作服的,对初犯给予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书面警告。
4.服装店制度
(1)严格遵守店容着装规定,提供优质服务,顾客至上。
(2)必须遵守劳动纪律,自觉遵守轮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如果您需要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门店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生效。
(3)保持清洁、防盗和防盗。工作时间内,个人物品应存放在指定地点。下班后,店长或指定检查员应自觉检查随身携带的个人包裹,店长或指定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员工的储物柜。
(4)未经同意,不得披露门店的所有信息(尤其是销售信息),否则将根据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5)在工作期间,坚持口腔卫生,不喝或吃有异味的食物,不吸烟或吃零食。
(6)严禁使用或盗窃公司的货物及其他私人物品。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7)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老板的合理工作安排,必须尊重老板。
(8)在工作时间内,严禁大笑、打架、争吵、赌博、吞咽、饮酒、追逐、大声喧哗、在法庭上打扮、化妆以及任何损害公司或商店形象的行为。
(9)工作时间内,严禁将公司电话用于私人用途,不得随意向无关人员透露商店电话。
(10)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或更换岗位。
(11)当穿着购买的商店服装返回商店时,您必须向主管或商店经理登记款式编号。
(12)严禁擅自修改、泄露、窃取公司计算机数据或存储。违者将受到严惩。
(13)工作时间内不得为他人存放物品。如果客户购买的商品需要临时储存,则需要进行登记。
服装卖场员工守则3
一、导购职责:
1、导购应认同本店的管理办法及奖罚措施,以本店为荣,自觉维护本店的荣誉、形象和利益。
2、因本着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用心血、汗水和智慧换取财富。
3、导购人员应互相帮助、团结,相互监督,相互督促,共同完成日、周、月、季度和年任务,不可互相推诿扯皮。
4、导购需按店规穿着导购服装。
5、每天两次大扫除,早晚各一次,营业时间内保持店里、店外干净卫生。
6、不可迟到、早退、旷勤,请假需提前一天经店长和公司批准后方可请假,周六日和节假日、活动期间不可请假,必要时上通班(算加班),不可两人同时请假。
7、营业时间导购不可谈论私事、嘻戏、聊天,串岗。
8、每星期一、五模特衣服更换一次,隔周星期一高柜货物调换一次。
9、待客须热情,微笑倾听,耐心周到引导。
10、请节约用电,店长要记录当月电表的起止数字。
11、导购每月须盘点货物,若出现货品及促销品缺欠,由导购按货品零售价每人赔偿,导购移交货时需检查核验无误。
12、若导购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店长和公司,店长和公司同意后方可辞职。
13、导购应熟练掌握店内每一款产品的设计理念、优点、面料构成、上身效果、适应人群、库存情况等,做到有条有理的向顾客介绍产品。
14、工作期间不可化浓妆,只可化淡妆,穿着得体,做到大方朴素。
15、导购员应绝对服从店组长的监督指导,管理与安排。有情况时,事后说明。
16、无论什么情况都不可以与顾客发生争吵,恶语相加,一旦有类似事情,立即开除并扣发所有工资。
17、导购员在上岗前应放下所有的烦恼,杂念,全身心投入工作。不可带着情绪上班。
18、导购员应保守本店的一切秘密,不向任何人透露(包括父母兄弟姐妹和亲朋好友)包括:日、周、月、季、年的营业额;活动中的任何细节和要求以及活动方案 ;货品的折扣;一切对本店不利的言语和行为等应保守秘密的'事情和行为。
19、每天都有当日的工作总结,包括:好的方面,不足的方面,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20、没有顾客时要熟悉库存,钻研货品卖点,整理货品摆放。
21、对来访的朋友亲戚只可简单问候交流,时间不可超过两分钟,更不可留在本店。
22、本店员工拿新款,在货源充足的情况下,可享受8折优惠。其他人员8、5折。
23、导购员应每天背诵专柜内每一款产品的库存和尺码,做到准确无误。店组长不定时抽查,每周至少三次,记录在案。
24、导购员不论在干什么,都要时刻注意店内情况。如果有顾客瞭望或进入,应先问候或妥善处理后,再进行。
二、店进销存管理
1、日销单:售货小票要规范填写,及时上账;个人要有每日销售记录;
2、每月进销存表:组长要负责安排,按店规定日期盘点货物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当日要查清。
3、进货单:要规范填写,当事人签字,及时报本店主管人员。
4、每日来货和返厂,当事人要详细记录并签字,记录单永久保留。
三、重罚以下现象
1、试衣间内要整洁,拖鞋摆放不整齐,梳子有污垢,发现一次罚5元。
2、日销单要每日上帐(因休班或特殊原因,最迟不能超过两天)发现一次罚5元。
3、每月没有按时盘点完的罚组长30元,组员20元。
4、因不遵守店面规定,给店面造成不良影响,被通报和罚款的,一次罚10元。
5、有不团结、争吵、打闹、怄气等不良行为的双方当事人每人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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