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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调研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益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益调研报告1
一、开展调研基本情况
(一)确定调研课题情况。
近年来,我国农村经济建设飞速发展,农民收入逐年增加,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精神生活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各类文艺队伍相继成立,推动了农村文化建设。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差异以及环境的影响,简陋落后的农村文化体育条件与日益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仍然很不匹配、很不适应、很不协调。因此,加快作为新农村文化建设基本构件之一的公益性文体活动场地建设尤为重要。
(二)下去蹲点调研情况。根据局调研方案的有关要求,本人结合工作实际,10月10日―12日,组织体育运动中心相关同志先后到扬武镇排莫村(跟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调研小组一起)、红星村和龙泉镇合心桥村、原长青乡、金钟移民社区、东湖社区等开展以农村文体活动场地建设为主题的专题调研活动。通过走访群众、现场查看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查找农村文体活动场地建设和管理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实际困难,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确保调查研究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调研了解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当前农村(社区)文体活动场所及设施建设基本情况。
1、农村文化设施。目前,建成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59家农家书屋,并配备有相应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设备(主要是配送图书、书柜、DVD及电视机等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全部实行免费开放。有167名村(社区)级文化管理员、7个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数字图书进农家7户。全县35%的行政村建有业余文艺队伍;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20xx年以来实施的扶贫广播“寨寨响”工程覆盖率达100%;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站1个,队员5人;实施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项目5乡镇、92个行政村,20xx年、20xx年两年,累计为5乡镇、92个行政村配送资源共享工程设备(乡镇级配送金额是5万元:摄像机1台、平板电脑2台、卫星数字一体机1台42寸、移动数字网络1个),村级配送金额是2、5万元(卫星数字一体机1台32寸、平板电脑2台),为159个农家书屋配送图书共361884册;建有县电视发射台1座;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个(石桥古法造纸遗址、万寿宫和丹寨汞矿近现代工业建筑);有国家级传统村落7个(排莫村、麻鸟村、扬颂村、送陇村、石桥村、王家村和排佐村)、州级重点民族文化村寨9个(排莫村、羊排村、送陇村、石桥村、大簸箕自然寨、卡拉村、排牙村、麻鸟村、雅灰村)、县级重点民族文化村寨34个;建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承基地12个。
2、农村体育设施。分别实施乡镇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7个、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139个,加上资助和群众自建90个,村级活动场地累计达229个,覆盖率分别为100%、86、3%。同时,还为积极性高的村补助部分资金及配送篮球架90付和乒乓球桌30张;完成全民健身路径工程23套。
3、社区文体设施。建成移民安置点金钟社区、东湖Q儿城西社区文化馆分馆、图书馆分馆各1个;建成金钟、东湖2个移民社区多功能运动场,金阳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正在启动建设中;为金湖、东湖、金阳3个移民社区各安装1条健身路径工程;为金钟社区配送8000余册各类图书、铜鼓、芦笙,以及乒乓球桌、球架及相关健身器材。
(二)调研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农村(社区)文体活动场地少,设施简陋。目前,我县虽然分别实施乡镇级和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7个、139个,加上资助和群众自建90个,村级活动场地累计达229个,覆盖率分别点原7个乡镇和161个村的100%和86、3%。但是,大部分都修建或配送在村委会驻地的中心自然寨,而且大多数都只是一个村1―3个场地或1―3套设施,覆盖率仅占全县486个自然寨的47、2%。另外,实施早的村现文体设施有部分已损坏,急需更新。
2、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资源缺乏有效利用。目前,全县农村文体设施的.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没有形成规范有效的管理。已建有的文体活动场地,大多数村没有按照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管理,部分场地平时无人管理或闲置,多用于停车、堆放物资等,只有在节日期间才用于开展文体活动。
3、经费投入不足,文体设施建设滞后。大多数文体公共场所和设施都依赖上级投入(农体工程每个村补助3万元)且投入不足。加上我县财政经费困难,有时专项经费划拨不及时,给场所建设和设备购置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4、部分公共文体化场所和设施实际使用率偏低。一是乡镇没有专门的体育工作机构,只能由文化站工作人员兼顾,给农村文体活动开展带来一定困难;二是部分村图书室明显是摆设,有上级领导来检查时开放一下,其余时间关门。部分乡镇把综合文化站当着食堂、职工宿舍、储藏室等。加上上级配备下来的设备被挪为它用(包括电脑、桌子、椅子等),尤其是配备的乐器因质量问题或者长期无人使用,放在文化站也基本成为摆设,使乡镇综合文化站职能已经不能正常履行,有的甚至形同虚设。
三、对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分析
(一)村干部重视不够。有很多村群众积极性很高,但村组干部重视不够,协调和落实建设用地困难,加上这两年脱贫攻坚任务重,部分村没有认真组织实施,延误建设工期。
(二)经费落实不到位。上级补助经费下达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督促相关建设点加快建设进度。但由于经费落实不到位,大部分项目点没有钱购买砂石、水泥和支付人工工资,导致项目没有启动实施,影响建设进展。
四、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领导重视,明确责任,为农村公益性文体场所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县委、县政府要切实重视农村公益性文体场所建设,成立相关工作小组,明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文体广电旅游、乡镇、财政及相关部门为成员,按时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调度。同时,县财政及时划拨项目建设补助经费,以便督促各项目点抓紧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我县建设任务。
(二)建立多方投入机制,为农村文体场所建设打下坚实的硬件基础。将农村公益性文体设施建设列入乡村振兴计划建设内容,充分利用荒地、荒坡修建文体活动场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向上争取项目支持、县财政局列入一事一议项目、帮村单位帮一点、村民集资一点,着力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运行有效、惠及村民”的公益性文体场所服务体系,为发展和繁荣农村文化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三)切实加强农村文体设施使用和管理。场地建好后,明确由村两委负责文体场所和设施的日常管理,负责告知村民如何使用和管理文体场所和器材,健身器材如有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告知相关部门,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组织开展文体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场地建成后,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村文体活动场地保护的自觉性,增强农民体育健身意识,推广和普及科学的健身方法,在全县形成崇尚健身、参与健身、追求文明生活方式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公益调研报告2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市财政局、劳动保障局制定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财社122号),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八类人员,即: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困难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单亲(丧偶)人员;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现役军人家属、公安民警家属中就业困难人员;企业军转干部;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二)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
目前,全市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共计1436人,其中:
1、市公安局警察员715人
2、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316人(含军转干部家属12人)
3、市计生委计生专干212人(含企业军转干部10人)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74人
5、市行管局保洁保安员70人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38人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保安员11人
(三)公益性岗位的待遇
我市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由三块构成:一是岗位补贴,按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由的每人每月350元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540元(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后实际领取410元);二是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用人单位发放的奖励、补贴等。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市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各有不同。
1、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量和业绩考核,警察员工资从430元—1000元不等;
2、市计生委计生专干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从4月起,相山区计生委给予本区75名计生专干每人每月60元奖励性计生补贴,街道对工作突出的计生专干也有奖励。
另外,1998年计生委联合市人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大中专毕业生计生专干,工资薪酬不在公益性岗位补贴范围,享受普通社区干部待遇,工资由市财政定额专项下拨,不足部分由相山区政府承担。目前工资待遇1000元左右,并且仍有每年5%工资增长幅度。
3、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就业再就业财政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给予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理员、乡镇劳动保障专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岗位补贴。市劳动保障局协理员每人每月实发工资610元。
4、市民政局低保专管员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
5、市行管局保洁员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540元执行,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10元;保安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00元;
6、市统计局统计专管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430元;
7、市行政服务中心保洁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00元;保安员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每人每月实发工资560元。
业务主管部门按月提供工资名册,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批,由市财政根据公益性岗位从业人数将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委托银行以存折形式按月支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模式
主要是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和逐级管理相结合的方法。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经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业务主管部门自主进行公开招聘。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基础台账和人事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变更,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市劳动保障和市财政部门审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用人单位之间的公益性岗位待遇不均衡。由于政出多门,各行其是,同样是公益性岗位,计生专干、民政低保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公安警察员的工资收入不同,差别较大,造成部分工作人员相互攀比,情绪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受挫。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不清,管理办法不健全。目前,公益性岗位由计生、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用人单位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直接分派到街道(乡镇)社区,人事、工资等管理与街道(乡镇)社区脱钩,造成业务主管、县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人、岗、事”管理职责不清,缺乏有效的约束力。有些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被长期抽用从事其他工作。
三、建议
(一)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县区负责。
(二)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把好“入口关”,从严控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规模。今后,因特殊工作需要增加公益性岗位的,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有公益性岗位人员变更时,应由业务主管部门报公益性岗位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以及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违反劳动纪律等规定的人员,及时使其退出公益性岗位。
(三)规范劳动报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议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1月起,将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610元,各用人单位取消现行的各种福利、津贴。1月后,各用人单位不得擅自以各种形式发放各类补贴。公益性岗位工资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每年按淮北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增长。
公益调研报告3
一、社团概况
复旦大学公益维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5月7日正式成立的学生公益类社团,由热心公益、支持维权的复旦大学学生发起组织,以维护大学生作为消费者群体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大学生整体消费维权意识为目标,通过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普及消费维权方法,并辅以法律援助的形式,帮助大学生鉴别和抵制消费侵权行为。从普法和维权两方面着手,帮助大学生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和积极维权的意识,共同创造一个和谐安全互利共赢的消费环境。
我们将积极营造学术和实践氛围,借助法学院学生专业优势,广泛吸纳对公益维权事业充满热情并志趣相投的同学,并对其提供内部培训和交流,宣传相关理论知识和消费维权实践现状,对不同主题和细分专业领域内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探讨。尤其是在现今在我国频发产品质量危机的大背景下,为庞大的大学生消费者群体提供一个预防侵权和权益保护的平台,对改善我国消费现状具有积极的社会效果。
二、组织架构
1、核心成员架构
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下设秘书处、财务部、宣传部、实践部、学术部和外联部。
2、基本职能
会长:统一管理协会常规事务,对外代表协会;两名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分管协会各部。一名副会长主要负责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和工作分配的上传下达,另一名以协调实践部为工作重心,参与并监督社团常规活动与大型主题活动的规划与实施。
秘书处:负责管理会员档案,会员与协会的互动沟通,及时反馈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发现和推荐优秀会员参与管理层。主要负责社团活动的各项答辩。
外联部:负责协会对外联系,主要包括与学生会社委办、校内各社团、外校同类社团及各大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如消协、消保委、工商局等行政机关。
财务部:负责协会一切财务收支、现金管理和帐目记录。严格遵守社委办的相关规定。
宣传部:负责协会宣传工作,包括各类海报的制作、向校园媒体或各大报刊杂志投稿,协会宣传资料的编辑以及社团主页的制作与更新。
学术部:负责制定消费习惯、消费侵权和维权行为调查问卷,并对问卷结果进行整理、分析和总结,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进行相关消费维权理论的研究工作。
实践部:负责协会活动的提出与可行性研究,向会长提交活动草案,负责协会活动(内部交流或外部实践)的组织安排;对会员组织进行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带领会员参与公益维权的.社会实践活动。
3、社团内建
由于公益维权协会是新近成立的,还未开展相关活动,因此调研报告将侧重于对社团发展方向和演进模式进行思索,以期强化制度建设并逐步锻造协会品牌。
步骤一:思考未来社团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下是上学期末核心成员充分交流后开展的头脑风暴。
宣传部:如何实现有效的宣传?以海报为例,在形式上如何建立社团品牌,使同学快速关注并记住我们这个社团;在内容上如何吸引他们参与我们的活动,即能够满足受众需求。
外联部:如何建立并运用是对于拓展影响力尤为关键的环节。我们需要考虑下有哪些现有和潜在,后者的探索应该建立在前者基础上,即我们能为对方提供什么,后者则在于需要对方提供什么。
实践部:怎样的主题活动和形式,才能赢得潜在合作方的青睐同时又保证同学的参与度?
学术部:常规活动如何开展使得同学能够在消法和维权知识等方面获得很大受益?如何充分运用社团前期活动的成果,开展学术研究,形成学术报告?
财务部:已有的章程制度比较粗略,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产生问题,而这方面又是很敏感的,所以如何细化资金管理和报销制度并在执行前进行必要公示是需要考虑的。
秘书部:如何有效管理和沟通会员?有关申请资金的答辩如何操作?活动档案如何记录和保存?
步骤二:为新学期未雨绸缪,预先制订工作计划和活动规划,突出公益维权协会的优势项目,如:"315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活动进社区",同时综合考量各种客观要素,通过对现实或预期情况进行判断,保证社团工作的有效开展。其中应当思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已掌握并可以运用的,考查项目实施过程中潜伏的不安因素或可预见的现实障碍、项目可行性分析等,希望在此过程中充分调动核心成员的主观能动性,为社团壮大奠定各类的基础,以期实现稳步发展。
现举一例进行说明。以下内容是在上学期就已经初步拟定的新学期工作计划,以指导本学期的大规模招新。
会长:负责总结本学期工作,作出新学期社团的整体规划,探索可用、建立联系。
财务部:完善财政制度,在下学期招新前公示于社团b 。
宣传部:宣传平台建设(建立bb社团账号等)、电脑技术人才吸纳、海报等媒介宣传中的品牌元素(等)。
秘书部:申请资金和答辩流程、场地等校内的申请、成员通讯录。
外联部:完善外联宣传资料,考虑已有和潜在。
学术部:搜集热点话题,整理出一些消费维权的小常识用于以后的传单或书签制作。
实践部:各类企划书的制作和下学期大型主题活动构想,有思路,即主题、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元素即可。
三、社团
1、资金
区别于其他以收取会费作为活动开展和项目支持的社团,公益维权协会一大特色在于不收取来自成员的任何费用。鉴于协会本身的独特属性,即强调人合性,主要以人为媒介进行交互,手段采用大众化的教育宣传、讲座论坛、援助咨询等形式,因此依靠学校对社团的资金扶持,是可以维持日常运作的成本费用的,如交通、复印、租用设备等支出。
2、合作伙伴
我们与"中国公益维权联盟"建立了友好关系,这是一个与我们社团有共同志趣和目标的民间组织,已经成功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活动并掌握了包括媒体、律师、志愿者等在内的多元化,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通过与他们建立联系,深层次的交互了解,核心成员对社团的文化内核和价值理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丰富了对内部团队建设和协会品牌凝聚内涵的理解。
通过与联盟的外部联谊和内部交流,我们对各类问题进行了更全面、更深入的思索,如公益类活动如何能吸引同学们的眼球以及怎样提升各界关注度,增强社团文化在人群中的影响力并能够在各类优势社团如兴趣类、经管类协会中脱颖而出,没有设想过的困难还有很多很多,大家意识到道阻且长,任重道远。
由于各种形式的,如资金、人力等对于活动开展的广度和深度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启动初期,我们计划从低处着眼,立足于低成本项目实施,如举办讲座和学术沙龙、调研实践等。在刚刚过去的新学期大型招新中,联盟就给我们提供了技术支持和海报模板。我们意识到优势是社团发展的第一生产力,在这个学期中,我们也会将触角延伸至社会的各个层面,积极与多个企事业组织、行政主体、社区律所等建立联系,在他们的支持下,共同开展多彩的活动。
四、社团活动
拟开展的协会活动
一、定期校内宣传;以传单、海报等形式宣传消法相关知识,普及消费维权方法;与《复旦人周报》、优频等各种校内媒体合作,开设专栏,以法规介绍、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宣传;
二、专题讲座;针对社会消费各个细分领域,收集和整理各种资料、邀请相关专家或业内人士进行深度讲述,并对侵权与维权的相关话题进行深入讨论;
三、不定期在校内和周边社区、商业区开展普及消法和提高维权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四、不定期去市、区消协、消保委、工商局、质监局等行政机关参观、见习,了解消费维权举报和处理流程以及相关取证、认证过程;
五、与法律援助中心等校内社团合作,代理消费者参与诉讼;
六、参加"益暖中华-谷歌杯中国大学生公益创意大赛"等各类竞赛;
七、撰写学术论文和报告,进行消费维权理论的研究工作;
八、与其他高校的公益性学生社团不定期互访,交流经验,增进友谊;
九、其他形式的活动(根据需要)。
五、结语
大学教育的意义就在于大学生能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社会实践,时时关注社会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并主动探求理性、优化的解决之道。现在中国的消费侵权和欺诈现象十分普遍,以致于间接影响国家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经济方针。作为在校的大学生,我们深觉有义务针对理性消费维权模式这个课题进行深入的探索和思考,这也是我作为发起人成立社团的初衷。
公益调研报告4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使一大批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缓解了我市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支队伍既是一个新鲜的群体,也是一个特殊的集体,如何管理好这个新鲜又特殊的群体性岗位人员,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为此文化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抽调5名机关干部,成立了调研领导小组,深入到街道的各科室站所和各社区就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为期7天的调研。由于此次调研工作领导重视,准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涉及面较广,问题贴近公益岗人员切身利益,收到了较好的实效,下面,就文化街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调研情况思考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人员构成。目前,我街共接收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56人,其中:调出10人,退休3人,现实际公益岗人员总数43人。主要岗位有劳动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理、劳动保障服务员、社区保洁、社区城管、司法纠纷调解员和社区残联主席等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主要是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大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零就业家庭”成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符合条件的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退伍军人、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等。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目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分两块,一是xx年6月前每人每月480元;二是xx年6月以后增至目前的每人每月650元。
二、街道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为了把公益性岗位人员合理、科学的运用到了街道社区的各个工作岗位当中,充分发挥了他们应有的作用。文化街积极探索实践了“三化式”管理模式,强化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具体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合理配备公益岗人员和设置岗位。文化街一班人重视从实际出发,对4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了摸底调查了解。对他们的思想状况、在原单位的工作表现、本人现有的文化程度、家庭人员情况和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等等进行了排查,细致的掌握;科学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在掌握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从尽可能的去发挥利用他们的特点、长处,发挥其长,避其之短的角度出发,按照岗位分工、年龄大小、原来所从事的行业、责任心强弱以及个人爱好等等方面的因素,把他们安排到各个社区的岗位当中,分担社区劳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综治司法工作、环境卫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以及困难群众的帮扶等项工作,统属于街道下设的社区居委会和特殊群体,由街道和社区具体管理、分配任务、责任明确、检查考核,最大限度的调度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为社区的和谐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是加强教育,多方面提高公益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公益性岗位人员大部分是一些文化偏低、家庭困难的同志,他们的思想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对企业重组改制和新的形势认识不清、了解不透、掌握不准,为此我们从加强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思想意识入手,采取了强化教育与正常教育相结合、会上教育与会下教育相结合、集中结合与分散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在加强教育的基础上,我们还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社区成员当中,与社区的工作人员一样进行管理、进行安排工作,一起开会、一起学习、一起开展各种娱乐活动,做到了一视同仁,让他们真正感受到了自己就是社区的一员,了解掌握我们松原市目前在企业重组、生产经营方面所面临的困难,我们做到了以情感人、以德管人、以理服人。通过灵活就业,结合实际的教育,公益岗人员真正感受到了自己的岗位来之不易,体验到了组织的照顾、领导的关心,认识提高了、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作用也真正发挥出来了。
三是完善制度,强化机制,对公益岗人员实行制度化管理。按照松原市和宁江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结合街道社区工作实际,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实际思想现状,我们先后制定完善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方案》、《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末位淘汰制度》等规章制度。街道与每一位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了岗位用工协议书,在协议书中明确了工作任务,明确了责、权、利,使每一位公益性岗位的同志工作有目标,思想有压力,管理上有办法。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加强了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有效促进和调动了工作的积极性,有力的促进了街道的各项管理有序开展,顺利实施。
四是严格考勤,着重落实,对公益岗人员实行规范化管理。文化街党工委一班人对公益岗人员始终坚持严格考核、着重落实。街道抽出专人,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牵头组织专门机构定期的对各个岗位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检查出来的情况,在例会时进行通报,并报区就业局备案,对表现突出的,纳入半年和年终评先选优之中,对表现不好的,按照管理办法提出批评,并且提出整改方案和下步工作要求,从而极大的调动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积极性和严肃性,增强了他们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五是发挥作用,和谐发展,对公益岗人员实行经常化管理。街道根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特点,采取不同方法做好深入细致的经常化管理工作。首先我们把公益性岗位人员纳入与社区委员一样对待,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中、生活中处处关心他们,活动一同参与。每次召开的工作会、谈心会,工作上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其次是倾听他们的对街道和社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思想上一些想法和生活中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中、生活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工作中把他们当做同事,生活中当成朋友,使他们有一个轻松愉快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他们在社区工作时能够大胆管理,严格要求,经常开展不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排查,经常性的调解居民群众的邻里纠纷、民事纠纷、家庭矛盾纠纷,帮助老弱病残居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日常事情,使社区的一些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矛盾得到及时化解。能够以较好的心态、饱满的精力在社区的各个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作用,使他们成为我们管理队伍中一支不可缺少的中坚力量。
由于街道对公益岗人员教育管理到位、制度落实到位、就业服务到位,几年来社区治安明显好转、辖区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未发生集体上访事件,为辖区打造了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深受广大居民群众的好评,居民称赞他们是社区的治安巡逻员、纠纷调解员、信息反馈员、工作联络员、劳动就业服务员和生活的贴心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调出情况严重。我街自xx年到现在共调出10人,主要原因是文化街对公益岗人员的管理,从工作制度、工作纪律、工作任务等方面要求与街道和社区同步,公益岗人员担负的工作任务量比较重、责任很大,公益岗人员自身压力很大,从而造成了人员调出现象;
二是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方面是人员素质偏低。由于就业困难群众的自身年龄偏高、并且缺乏工作技能,导致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工作形象较差;另一方面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第三就是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都取消,家庭收入比上岗前没有增加,认为还不如在家吃低保;有些素质较高、有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工作不安心,有跳槽现象发生。
三是岗位设置不够合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设置应该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来设置公益性岗位,特别是在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招聘前,应该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四、几点建议
1、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目前的市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以后逐步过渡到由县区负责。
2、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市区两级政府应该建立公益性岗位的进出机制,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分配按照人员居住地来分配的原则而且还要尊重用人单位所需岗位来安排人员;另一方面人事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控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调出。
3、规范劳动报酬管理,建立公益性岗位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议对全市现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xx年1月起,将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标准每年按松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增长。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惠民工程,虽然目前公益性岗位还有很多急待规范的问题,但我们相信只要区委、区政府继续予以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各街镇能够相互支持配合,我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必将更加规范有序。
公益调研报告5
加大农村农业投入,统筹城乡发展,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今年,中央的一号文件第六次锁定“三农”问题,明确提出要把对“三农”的投入作为今年扩大内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点,要大幅度增加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广大农村的公益性事业仍然十分薄弱,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在国家投资有限、地方财政紧缺、摊派集资废止、“一事一议”筹资难度大的情况下,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如何开展?带着这个问题,我局组成调查组,深入到旧县镇村,从资金筹集、使用及管理方面对当前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问题开展了调研。
一、当前农村公益性事业资金使用的现状
农村的公益性事业一般是指涉及村民的公有公用和公共利益的事业,它主要包括公共设施建设、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和扶贫、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文化娱乐活动等方面。税费改革前,农村公益性事业主要采取向农民收取“三提五统”来保证运转。“三提五统”加上“两工”的使用及地方财政对农村教育卫生的投入,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基本上能够满足需要。
税费改革后,上述各项资金及用工项目均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制度。“一事一议”制度虽然在杜绝涉农乱收费上成效显著,但在开展正常的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上,暴露出可操作性低的突出问题。以旧县镇村为例,该村近三年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约为85.43万元,其中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筹资3次,筹集金额仅为3.9万元,只占资金总额的4.6%。由此可见,当前以农民为主体的筹资筹劳制度不能解决农村公益建设“贫血”的现状,而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资金才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得以维持和发展的主要途径。
二、农村公益性事业资金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投入机制缺乏,投入主体过于单一。目前来看,村级从各级政府部门获取的资金投入主要通过两个途径:上级部门政策性投入和村级的项目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性投入主要以公路、渠道硬化、安全饮水等为主要内容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种专项工作经费的形式进行下拔。而项目争取则是指村级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到相关部门争取到的资金。从村近三年的资金使用情况看,该村来自上级部门的政策性资金投入为58.78万元,占到资金总额的68.8%,向有关部门争取的资金为21.75万元,占资金总额的25.46%,上述两项资金合计占到资金总额的94.26%,这说明对村来说,各级政府部门的资金投入是该村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的绝对来源。农村公益性事业过度依赖国家投入,而集体、企业、个人等各种社会力量(仅宜昌晟泰公司捐赠1万元,村民自筹3.9万元)没有及时跟上,特别是承担资金融通功能的金融机构的缺席,共同造成了目前农村资金投入渠道单一的局面。
(二)投入额度偏低,不能满足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的需要。受现有财政体制的影响,县乡级财政仅够维持自身运转,反哺农村的能力较弱,拿不出更多资金支持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发展。从我县财政投入看,年、年我县本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分别比上年增加了521万元、485万元,但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仍然偏低,年为5%,年为5.8%,财政支农资金中直接用于农业、农民的资金只有30%。
(三)覆盖面偏小,不能全面发展农村公益性事业。税费改革前,农村公益事业投入制度基本涵盖了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救济、公共卫生、文化娱乐、农村义务教育等在内的农村公益事业。而税费改革后,由于受到农民收入低、部分农民素质不高、缺乏长远眼光等因素的影响,再加上国家在资金投入方向上的引导,目前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发展都集中在修路、沟渠、安全饮水等民生项目上,投入的.资金为48.8万元,占到资金总额的80.6%,而对于农村公共卫生、文化广播等有利于长远发展的项目,则无能力去发展,导致农村卫生、农村文化事业基本停滞不前,农村公益事业质量呈逐年下降之势。如村近三年“一事一议”所议都是道路、渠道和安全饮水等项目,而农村卫生、文化建设项目为零。
(四)资金难配套,村级筹资和偿债压力大。近几年的农村公益性建设项目,均要求县乡村给予一定的资金配套。尽管要求配套的资金只占整个项目的小部分,但对于那些一无资源、二无积累的村级组织来说,仍然难以承受。以渠道硬化为例,村近三年共硬化渠道3700米,根据政策规定,上级对渠道硬化的补助标准为15元/米,而实际建设成本为30元/米(山区村由于受地形、运距等因素的影响,建设成本要高于这个标准,村建设成本即为35元/米),上级补助资金为5.55万元,村级资金缺口却达到7.4万元,比补助资金高出一倍有余。资金配套的任务沉重,使得村级望“项目”兴叹,并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村级组织改变农村面貌的积极性。
(五)“一事一议”可操作性低,存在“事难议、议难决、决难行”现象。根据税费改革的要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公益性事业项目所需资金,应当采取“一事一议”的筹集办法。但在实际操作中,居住分散、人员外出务工频繁、办公经费紧张的现状导致了“一事一议”成本高且成功率难以保证,同时,“一事一议”在开展中也存在“二难”问题:一是村民意愿难集中,普遍存在“众口难调”的现象。二是议定事项难落实。对于议定事项的执行,主要依靠农村群众的自律和舆论压力,对于拒绝执行的村民,则缺少相应的制约措施。“一事一议”的难于操作直接导致村级组织自我发展的资金匮乏,对一些亟需建设但又没有纳入到上级项目笼子的公益性事业,不能及时给予解决。如各村建于六七十年代的中小堰塘,普遍存在年久失修的情况,但由于无法纳入到小水库整修的范围,长期“带病运行”而得不到有效维护,既不能很好的发挥水利设施的作用,同时又产生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六)后期管理维护任务重,恢复性建设资金缺口大。目前国家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主要以新建为主,后期管理和维护工作没有纳入到项目范围,而是由村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进行解决。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十分有限,只能用于开展诸如清扫、加固等日常性管理工作,对于如路基、渠道水毁、山体坍塌以及跨村的大型维护工程,个别村根本没有能力去解决。特别是部分山区村,每年雨季山洪造成的基础设施水毁现象十分普遍,村级管理和维护的责任大,恢复建设的资金压力沉重,仅年,村水毁道路、沟渠等公益设施所需恢复资金就达到3.6万元,由于资金缺乏,直到目前,仍有部分设施没有完全恢复。
三、对加强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建议
加快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村公益性事业停滞不前,必然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体进程。为此,只有尽快建立合理、稳定和有效的资金投入、使用机制,才能破解当前农村公益事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农村公益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构建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体系,使公共财政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投入主体。长期以来,我们形成了“城市公益事业政府办,农村公益事业农民办”的不合理局面,公共财政对农村公益事业的发展没有担负起应有的责任。要实现城乡一体化,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财政体系。一是要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农民积极参与、社会资本广泛注入的农村公益性事业筹资机制。二是要围绕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这一目标,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探索和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制度,不断加大对农村公益性事业的投入比重,规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努力使公共财政成为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主要投入主体。
(二)改革农村公益事业投资体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品供给。一是要进一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更多的惠农资金。二是改革农村公益事业投资机制,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及时制定和出台能够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向农村流动。三是积极在农村公益性事业的建设和管理使用中引入市场化和民营化,鼓励村级对现有公益设施和资源采取租赁、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支持个人及社会组织投资农村公益性事业,以缓解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和公益事业发展不足的矛盾。
(三)创新公益性事业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开辟建设资金来源的新途径。当前,在政府资金投入方面,突出的存在着巨大的资金缺口与良好的财力预期之间的矛盾。这要求我们应当积极创新筹资机制,不断拓宽资金渠道。一是要善于运用金融等工具,通过开发、使用如地方债券、财政担保等形式的金融产品来缓解国家财力供给与建设资金需求在时间上的矛盾,借未来资金解燃眉之急,突破农村公益性事业建设中的资金瓶颈。二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扶持发展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明显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三是在“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的基础上,适时出台新的政策,对农村近年因配套资金而新增的债务给予化解。
(四)改革支农资金的管理方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一是整合项目资金。指定由农业综合开发办牵头制定农村公益性事业发展规划,并把原先分散在各部门的除扶贫资金以外的支农项目资金集中起来捆绑使用,按轻重缓急,每年解决一批乡村的重点公益事业项目,以发挥更大的资金效益。二是扩大资金使用范围,由原来主要支持农业生产转向支持农业生产与增加农村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并重,促进农村文化卫生事业全面发展。三是将各类农业补贴资金集中使用,实现有限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目前每亩农田可以获得农业补贴近150元,这部分资金对单个农户来说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如果将各类农业补贴资金集中起来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的形式来投入使用,将可以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公益调研报告6
__县地处长江中上游鄂西北山区,__过渡地带,属长江中上游沮漳河和黄柏河流域,长江一级支流,漳河水库上游地带边,北岩容分布区,森林覆盖率高达74.38%。生态公益林的实施,结束了我县长期无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历史,开始进入有偿使用森林生态效益的新阶段,调动了广大公益林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保障林农的切身利益,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根本上解决了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机制问题。
一、基本情况
㈠生态公益区划面积情况
__县生态公益林从20__年森林分类区划, 经历不但完善界定有关技术、规范、区划调整等, 通过近几年发展,结合我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和综合考虑远安县社会经济情况及林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林业生产经营状况,报省林业部门批准确认后的生态公益林面积__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__万亩,保护等级为三级;省级公益林21.55万亩。
在国家级公益林中,有林地__万亩、疏林地4.3049万亩、灌木林地6.5985万亩,涉及到全县5个乡镇、59个村和国有万山厂、县林科所、任家岗林场3个国有单位,按保护等级全部划为三级。
在省级公益林中,有林地17.516万亩、疏林地__万亩、灌木林地__万亩, 涉及到全县5个乡镇、40个村。
㈡生态公益林补偿情况
⑴我县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从__开始,到__年全面实施补偿,已实施补偿4年,涉及到8000余户农民利益。国家级生态公益林从__年开始实施,补偿范围为天保工程区新增造林且未享受天保管护经费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共计10.52万亩。
__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1万亩,补偿资金5万元。实施范围为任家岗林场.__年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6万亩,补偿资金29万元,全部为省级生态公益林,实施范围为任家岗林场2.5万亩、太平顶自然保护小区0.3万亩、金家湾保护小区分别0.2万亩、大堰林场3万亩。
__年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32.07万亩,其中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21.55万亩、补偿资金104万元;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10.52万亩、补偿资金53万元。
__年下达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32.07万亩,其中省级公益林补偿面积21.55万亩,补偿资金158万元;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补偿10.52万亩、补偿资金100万元。
㈢生态公益林管理情况
1.在生态公益林区已建立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乱砍滥伐、乱捕滥猎和侵占林地的防范机制,有效预防、发现、扑救管护区域内火灾,并及时报告;监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发现后及时上报和治理,保证管护区域内的生态公益林、林地不受破坏,无乱捕滥猎现象。
2.生态公益林执行林政管理,禁止公益林地开垦、采石、采沙、取土,严格控制勘查、开采矿藏和工程建设占用征用公益林地。除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外,不得占用征用生态公益林地。
3.实施公益林年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动态变化、管护效果等情况。核查内容包括监督检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和政策的执行与落实情况,核实认定生态公益林的动态调整情况,调查评估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效果。
4.规范生态公益林资金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用于公益林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生态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个人的,中央财政补偿基金支付给个人,由个人按照合同规定承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等管护责任。生态公益林所有者或经营者为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等国有林业单位或村集体、集体林场的,中央财政补偿基金的管护开支范围是对重点公益林管护人员管护费、建立森林资源档案、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二、存在的问题
㈠公益林补偿范围省级部门确认面积覆盖度不够。到__年,我县21.55万亩省级公益林全部实施补偿;而国家确认的30.66万亩国家级公益林部分实施补偿,国家级公益林仅补偿10.52万亩面积,只是新增造林且未享受天保管护经费,补偿实施前后不一,人为造成一些矛盾和纠纷的隐患,影响着公益林管护政策的执行效果,也给资金使用和管理造成极大的困难。
㈡补偿资金标准不一。一是国有林与集体林不一样,国家级与省级公益林不一样,直补资金分国家级4.75元/亩,省级4.5/亩,__年调整为国家级和省级集体林按9.75元/亩,国有林补偿4.75元/亩,而我县由于历史原因有一部集体林划为国有林,没有调整权属,对农户补偿很不利,国有补偿标准比集体林补偿要少一半,势必引起新的矛盾。近年来,木材价格近年来各类木材价格上涨迅速,进一步拉大了经营商品林和生态林之间的收入差距,经营生态问题的矛盾依然突出。
㈢生态公益林界定到户过程中矛盾纠纷十分突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分解到户中,因区位不同,村与村、户与户之间,补偿区别较大,部分人不能正确对待。有些林权证面积与区划界定的面积差别大,界定到户中产生矛盾纠纷,关键是调解十分困难,因为很多因素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如林权证面积与实地面积差异,山林历史遗留问题,农户林权证遗失、农户外出务工、林权纠纷,分解到户很难平衡面积,因涉及到资金补偿,矛盾激发尖锐和调解难度增大,引起了群众上访事件。这些问题制约着公益林的实施,迫切需要妥善加以解决。目前,历经两年多,反复落实,仍然还有个别村,山林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只能暂缓,解决矛盾后,实施补偿。
三、解决问题建议与探讨
1.大力
宣传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生态公益林的公益性、公益林是造福子孙后代的公益事业,提高对生态公益林的认识,引起全社会对生态公益林保护和建设的高度重视,解决生态公益林的'投入和补偿问题,使生态公益林建设能得到社会各方的支持,逐步形成全社会办生态林业的局面。
2.制定完善生态公益林政策、管理规范,将生态公益林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乡镇政府、村、林业部门多级部门合力,将这一利国惠民的好事办好办实。在实施过程中便于操作,为解决矛盾问题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
3.在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上,全面纳入补偿,区划范围上,逐步扩大纳入,在补偿标准上,平衡补偿资金标准,省级生态公益林和国家级生态公益补偿标准同价补偿,国有林与集体林同价。消除矛盾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各方筹资为辅的多渠道、多层次的林业生态建设投资体系,理顺生态公益林补助政策和保护补偿机制,明确公益林补偿的资金来源、补偿渠道、补偿方式和保障体系,建立我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和保护的长效机制。
4.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体制,成立管理机构、由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努力实现全社会办生态林业的局面。形成以法律手段、行政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经济手段,实行事业化管理的生态公益林业管理体制。
5.落实工作经费。生态公益林补偿,界定到户、管护监督、检查验收等都需大量人力、资金,特别是在目前我县林业部门还是靠自收自支解决人员经费的局面,在没有专项经费的情况下,给这一工作顺利开展带来了很大困难。建议安排此项工作的专项经费,保证生态公益林补偿工作顺利实施。
6.开展生态公益林经营利用机制,注重科学经营利用,在保护的前提下,坚持“非木质利用为主,木质利用为辅”的原则,科学合理利用生态公益林资源。通过典型示范、政策扶持等措施,探讨林下种植养殖、景观资源开发等,努力做好非木质利用。通过科学利用,进一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自补能力,从根本上缓解生态公益林保护与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为生态公益林区群众寻找一条致富门路,使群众管好自己的林子。
公益调研报告7
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农业部门推动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抓手。xx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如何?带着这个问题,市政协组织部分委员、专家组成调研组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本情况
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和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上世纪的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全市各级农业部门都建立了农技、农机、动防等农业服务机构,形成了从市到区(市)县,从区(市)县到乡镇,从乡镇到村的农业服务体系。这一阶段,是农业服务体系在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大格局下发展较好的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上世纪的90年代末到底,全市农业服务体系在发展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混,在服务中因财政经费保障不足或片面追求利润,时有坑农、害农的现象发生;体制机制的弊端凸显,有的地方甚至出现“线断、网破、人散”的窘状。这一阶段,是我市农业服务体系处在国家经济体制转型大格局下最困难的阶段。第三个阶段,是底至今,市委、市政府为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结合xx实际,在构建大委局管理大农业的农业行政管理体制的同时,针对全市农业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创新。市级通过小站撤并、整合资源,组建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市动物防疫监督总站、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农业质量监测中心和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等机构,初步构建起了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龙头;县级通过资源整合,合理设置了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农村经济信息、农业机械化服务等机构,初步形成了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纽带;在乡镇,撤销了乡镇的农业服务机构,按农业区域、产业发展状况组建了公益性农业服务片区站,全市240个乡镇和涉农街办,截至3月止,已组建片区站208个,到岗人员915人,初步筑起了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村级突出重点,建立了畜禽防疫员制度,全市共设置村级防疫员2256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点建设有了良好开端。通过改革和创新,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有了良好的发展,基本做到了公益性服务“有人做事、有钱办事、有机构管事”。xx的改革和创新也因此得到了国家农业部的高度评价与充分肯定,并于1月在xx召开现场会,推广xx的做法和经验。11月21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四川省委副书记、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长张中伟同志率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部等国家部委有关领导,到xx专题调研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也对我市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和创新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望一抓到底、抓出更大更好成效”的殷切希望。
二、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还很不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亟需认真解决。
(一)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需进一步明确
现代农业的发展,不仅需要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提供服务,更需要政府对现代农业发展提供公共性的服务。在调研中我们感到,有的区(市)县对建设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认识不到位,缺乏系统工作目标。因而,抓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时,力度不够,工作不落实,有的地方甚至还出现了农业服务体系“线断、网破、人散”的严重情况。
(二)公益性农业服务的机构设置需进一步完善
以来,我市对农业行政管理体制和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进行了改革和创新,有的区(市)县农业部门进行了改革,并组建了新机构,但公益性农业服务的机构却没有进行相应的改革与创新,形成了“局中局、局中办、局里有中心、办里有中心”,难以发挥作用;多数区(市)县设立了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有效地开展了服务,但有的区(市)县却是应付了事。在设立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上虚晃一枪,形成了“有站无人、有人无站”;有的区(市)县对乡镇与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的管理关系没有理顺,职责不清,管理不到位,既影响了作为乡镇政府组织农业经济发展的职能发挥,也使片区站的.工作难以有效开展;有的区(市)县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设置得不够合理,服务范围过大,不利于方便群众,有效服务;有的区(市)县农业、畜牧、农机片区站设置较分散,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有进一步整合和综合利用的空间。
(三)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需进一步强化
在调研中我们感到,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是近年来我市农村各类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较差的。一是办公条件差。市和县级的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缺办公用房、缺设备,设施简陋不配套、整体办公条件差等问题。有的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由于一个单位没有集中的办公用房,被迫分成七、八个地点办公,据农业部门统计,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租用或借用办公场地办公的占95%以上;县级和片区站缺乏专用仪器设备和必要的配套设施的占80%以上;县级和片区站无机动交通工具的占73%以上;近远郊三分之二的区(市)县片区站没有集中统一的办公场所。二是人员专业状况堪忧。组建农业片区站时,全市录用的片区站人员中,
非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高达44.0%,个别区(市)县农业非专业人员比例甚至高达81.8%,农业服务的效能可想而知。全市县级约有50%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培训时间累积不足15天,知识更新缓慢。三是工作经费缺乏。据农业部门统计,全市有不少区(市)县片区站工作经费低于人平年工作经费3500元的市定标准,最低的人平年工作经费仅有960元;有不少区(市)县和片区站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试验示范,进行农业综合执法、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均无专项工作经费。有不少区(市)县在推动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创新时,对存在的诸如人员分流、社会保障等问题,解决不及时,因而也影响了改革的效果。
三、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针对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我市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就必须建立高标准的与之相适应的农业服务体系作为保障。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条件具备、时机成熟,应当在深化改革、增加投入、强化基础、完善体系、提供服务、增强效能上下功夫。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进一步深化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试验区”建设的重要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是开拓现代农业新局面、强化农村公共服务的重要保障,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是农业部门“管”农业的重要手段。我们应当把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放到重要议事日程上。牢固树立抓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就是抓农业基础地位的夯实,就是抓“三农”工作,就是抓现代农业发展,就是抓新农村建设的观念,切实加强对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切实推进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要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原则和重点1、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建立以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为主干,经营性农业服务体系为补充,公益性农业服务与经营性农业服务相对分离协同发展,形成“横到边、纵到底、满覆盖”的农业服务体系,是我市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目前,根据我市的实际,应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主干”建设,用1—2年的时间形成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这一“主干”,然后再用几年时间促进经营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建设,从而真正构建起适应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服务体系。2、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应坚持“六个”原则。一是坚持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服务相对分离的原则。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目前,要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职能的界定和完善。二是坚持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的原则。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目前,要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硬件设施的建设。三是坚持资源整合、合理利用的原则。科学设置机构,合理利用资源。目前,要突出抓好市和区(市)县及片区站现有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资源的整合与合理利用。四是坚持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原则。实行“四统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着力提升公益性农业服务新形象。目前,要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与布局,在全市按照“四统一”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五是坚持政府主导,市、县共建的原则。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市、县联动推进。目前,要突出抓好方案审定和组织协调工作。六是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把有利于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群众放在首要位置,不搞一刀切。目前,要突出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试点,在点上取得经验再在面上推开推进。3、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由于五城区、高新区已纳入城市规划,建议不考虑。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农业生产区域,即除五城区、高新区以外的14个区(市)县。在14个区(市)县中,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应放到乡镇。这样,有利于夯实基层基础。
(三)要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1、关于机构设置。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主干”,应形成以市级服务机构为龙头,县级服务机构为纽带,乡镇级服务机构为基础,村级服务机构为基点,市、县、乡、村贯通的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如下图)。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机构设置图市级服务机构→县级服务机构→乡镇级服务机构→村级服务点(站)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名称,全市应相对统一。我们认为,大邑县在抓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时,其机构设置的名称值得借鉴。他们的做法是:县设置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镇则整合片区站,设置农业综合服务分中心,村设置农业综合服务点(站)。(1)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整合市级现有的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及其资源,组建农业技术推广(包括农业技术推广、畜牧技术推广和农机技术推广)、农业综合执法、农业安全保障(包括动物植物保护、动物防疫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机安全监理)、农村经济管理和农业信息(包括农村经营管理、农业生产信息、农村土地管理和农业灾害预警)四个子体系,构建起具有xx特色的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龙头平台。(2)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根据14个区(市)县大多已整合了农业行政管理资源,组建了农村发展局的实际。因此,应整合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和资源,构建起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的纽带平台。(3)乡镇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以乡镇为单位整合农业片区站,设置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作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这个问题上,也不搞一刀切,在一些不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和涉农街道,应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农业片区站,发挥其作用。设置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还应把现实和长远结合起来考虑,在进行资源整合和机构设置时,既可将农技、畜牧、农机等服务机构整合起来,组建“三站合一”的服务机构,也可探索在“三站合一”的基础上,将林业、水利服务机构纳入其中,组建“五站合一”的服务机构。但不管是“三站合一”,还是“五站合一”,应主要是把需要和可能结合起来,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4)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公益性农业服务进村入户,是农民群众和农业经营组织特别企盼的事情。应以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为依托,在农业生产为主的村组建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基点(站)。2、关于工作职责。市和区(市)县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工作职责,应是: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农业重大技术和新品种、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处置;农业生态环境、耕地质量、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测;农机安全和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民培训教育;对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进行指导。
(四)要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应放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建议按照“三化”(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五有”(有办公场所、有设施设备、有专业队伍、有工作经费、有规章制度)的要求夯实基础设施(见:附件3、附件4)。关于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通过现有资源的整合、资产置换和市财政投入等办法,统一规划建设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市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办公用房,完善其设施设备,使之真正成为全市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龙头。关于区(市)县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应整合现有的农业、畜牧、农机等服务资源,采取市、县财政支持,市财政承担大头的办法,统一规划建设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办公用房,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使之真正成为承上启下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纽带。关于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按照“五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采取市和县两级财政投入,市财政占大头的办法,建设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办公用房,配备基本的设施设备,使之真正成为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基础。关于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村级公益性农业服务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在建设上,不宜大兴土木,应利用村的“活动中心”,调剂出一块作为服务基点的办公用房,再配备必要的设施,使之能真正开展有效服务。
(五)要进一步完善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长效机制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要真正发挥作用,建立长效运行机制是关键。因此,应按照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切实做到“编制、人员、经费、待遇、制度”五落实,确保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长效运转。1、编制落实。为确保有效地履行公益性职能,建议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人做事、有效服务”的要求,核定市、县、乡镇农业服务机构的事业人员编制,并将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作为县级农业部门的派出机构,其编制由县级农业部门统一管理。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应不低于8个。2、人员落实。农业的特性决定了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市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人员普遍存在“一多一少一缺乏”的问题,即:市和县级服务机构的人员偏多,乡镇服务机构或片区站的人员偏少,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为逐步解决好这一问题,建议在设置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时,其人员来源应统筹考虑,可从原来的农业片区站中选定有较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的人员,也可从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中选派有专业技能的人员,还可参照“一村一名大学生”的办法,从大学毕业生中选聘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知识结构应达到“两个80%”,即取得中专及同等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取得农业初级以上职称人员的比例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村农业服务基点(站)人员须掌握农业服务的基本技能。其人员来源应由乡镇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招聘。3、经费落实。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经费应列入财政预算安排。市和区(市)县年人均工作经费应不低于10000元;乡镇年人均工作经费应不低于7000元;村聘用人员的补助全年应不少于5000元/人。在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的同时,各级财政还应落实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动植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以及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残留检测,工作人员知识更新及技能培训,设施设备维护和使用等公益性农业服务所需的必要经费。这样,农业服务工作才能有效开展。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的设施建设,在体系建设中带有基础性和关键性。市、县两级财政应纳入预算,统筹安排。远郊区(市)县财政比较困难,市财政应适当倾斜。对远郊区(市)县按统一要求搞的公益性农业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建议应不低于总投资的80%(见:附件5)。4、待遇落实。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确保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人员的工资、津贴、社保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兑现。进一步完善农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制度,落实在基层工作连续8年,上调一级工资和在基层工作3年以上,评职称可不参加外语考试,职称聘任推荐上,可优先考虑等政策。进一步制定事业单位聘任法人代表或管理人员,原则上从在基层工作两年以上人员中选拔和鼓励市、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基层锻炼,在职称评定、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等政策。针对基层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实行了编制、人员、经费、工作由县级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统一管理,而基层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又要在当地开展为农服务的实际,加之现在乡镇政府依法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职能仍没有改变,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还不能脱离乡镇政府的组织与协调,因此,建议应处理好“条块关系”,着力建立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与乡镇政府之间的协调工作机制。5、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制度是保障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长效运转的关键。建议完善学习制度。通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方面的文件精神,学习农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建立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专业培训制度,年累计受训时间应不少于15天。健全工作制度,针对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的特点,在严格考核、建立激励机制、打破“大锅饭”、奖勤罚懒等方面进行行为管理,着力探索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评价机制和考核机制。
(六)要进一步推动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的配套建设在抓好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还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力推动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的发展,使之与公益性农业服务体系相得益彰。为此,建议应着手制定和实施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包括农技、动防、繁育、农产品安全、金融、担保、保险、产权交易、防灾减灾等在内的整体规划;着手制定和出台鼓励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使其健康发展。
公益调研报告8
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至今,极大地发挥了促就业、保稳定的作用,但也存在开发缺乏规划、管理不太规范等问题。为准确掌握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情况,我们深入单位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总结分析了广西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成功经验和问题原因。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现状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广西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主要有:社会公共管理类,包括社会保障协管、交通协管、社区治安联防协管、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员等公益性岗位;社区公益类,包括街道(乡、镇)或公立医院开办的非营利性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敬老院后勤服务岗位,街道(乡、镇)、社区的保洁、保绿、保安及社会化服务等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包括收发、驾驶、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需要招用编制外人员的机关后勤公益性岗位。
1.安置对象。公益性岗位开发从20xx年开始,初期主要为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和破产需安置人员的就业问题,后逐步扩大范围。现安置对象含以下五类人员:残疾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连续12个月以上人员(含高校毕业生),及其他难以实现就业的情形(如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和水库移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
2.岗位开发情况。据调研统计,20xx—20xx年,广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数量234598个,其中:社会公共管理类51996个,占22.16%;社区公益类48618个,占20.72%;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20376个,占51.31%;其他13608个,占5.8%。
截至20xx年底,共有公益性岗位35716个,分布如下:社会公共管理类8395个,占23.5%;社区公益类5853个,占16.39%;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服务类19294个,占54.02%;其他2174个,占6.09%。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情况
1.管理模式。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坚持“公开招聘、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市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具体日常事务,财政部门负责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的核拨,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所提供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数量、劳动报酬等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并负责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工种安排、工资(含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办理社会保险等业务。
2.劳动合同期限。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公益性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终止其劳动合同,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据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含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3.享受补贴人员情况。从调研统计数据来看,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平均比例为78.5%,高校毕业生所占比例呈逐年增加的趋势。(详见表1)
4.工资收入水平。广西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主要由岗位补贴和单位补贴组成,从调研情况来看,岗位补贴高的地区单位补贴相应要少,而岗位补贴低的地区则利用单位补贴来补充(如玉林、百色、河池等地),两者之和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当。其中,岗位补贴标准由各市规定,至20xx年,最高补贴标准为来宾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其次是桂林市(120%)和柳州市(110%),其他市最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部分市对从事脏活累活、技术类岗位和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每月有50—150元的补贴增额;单位补贴除少数地区有明确标准(如玉林、百色两市不低于200元,河池市一般人员不低于300元、大专生不低于400元、本科生不低于500元)外,其他地区均由用人单位确定,额度偏低,且没有保证,对提高在岗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促进不大,因此广西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大致相当(或略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资金使用情况
1.岗位补贴标准及社保补贴项目
广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以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有两种补贴方式,一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岗位补贴。广西大部分市采用这种办法,除柳州、桂林、来宾外,其他市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补贴。另一种发放形式是按岗位(或类别)确定补贴,如钦州市勤杂类岗位补贴900元/月,技术类岗位补贴950元/月,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以1100元/月的补贴标准发放;梧州市专职协管员(含劳动保障协管员、学校安全协管员、交通安全协管员等)的补贴标准为950—1000元/月。
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四类,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2.公益性岗位有关资金使用情况
据调研统计,20xx年至20xx年间,广西共支付公益性岗位补贴
119826.3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73081.87万元。20xx年开始开发公益性岗位,就业专项资金中用于支付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比例较小,为15.17%,随着开发规模扩大,补贴标准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占专项资金支出比例逐渐增大,到20xx年底,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达63.53%,上升趋势明显。
从调研情况来看,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大、补贴标准高和就业困难人员多,就业压力大的城市两项补贴占就业专项资金的比例更大,如南宁市、柳州市等,梧州、防城港、钦州、玉林、贺州、来宾等市近两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高补贴标准,两项补贴支出的比重均有所增加。3.拨付流程
(1)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先垫资发放,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发放工资的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后将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资金拨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
(2)社保补贴:用人单位按规定先缴纳,然后填报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缴费明细账(单)等材料到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补贴,经审核公示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然后从就业资金专户划到用人单位基本帐户,同时将补贴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社部门。岗位补贴按月申报,社保补贴按季申报。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规范化
将公益性岗位开发任务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就业援助的一项硬性指标,加强领导,统筹开发。制定完善规章制度,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在全区范围内实行阶梯式管理模式,对公益性岗位做到定岗、定责、定位,基本实现了人员管理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管理常态化
建立准入机制,遵照“本人申请、社区推荐、公开招聘、严格考核”的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逐级审查,严把入口关。逐步探索建立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原则、标准和方法,依照工作业绩、日常表现、服务质量等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较差且无改进的实行解聘或劝退;鼓励对在岗位上作出积极贡献、良好业绩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最大限度地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教育培训体系,实现岗位服务专业化
针对大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综合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从思想道德、职业素养、专业技能等多个方面开展教育培训,加强业务技能教育,坚持“一岗多能”原则,结合社区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城市管理等服务项目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知社区服务内容,提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借助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引导有创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通过创业改变生活现状。
(四)建立弹性管理体系,实现公益性岗位设置科学化
一方面立足实际创新开发管理方式,对公益性岗位进行科学细致的设置,细化残疾人服务、助老服务、信访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多个板块,按需设岗,尽量整合公益性岗位职能,确保有岗有人,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进行综合评价,扬长避短,将其安排到最合适的岗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1.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没有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有的用人单位人为设置条件,在工作技能、工作时间、工作纪律等方面要求苛刻,而有的用人单位又放弃标准,“过严”和“过松”同时并存;缺乏统一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岗人员怠慢松散,用人单位疏于管理,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未能得到规范实施。
2.缺乏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基本都是按固定标准发放,单位补贴大部分没有落实,有部分单位制定了处罚措施,却没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导致从业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思想。
(二)管理体制不够顺畅
1.缺乏明确有效的管理办法。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公益性岗位人员身份尴尬,业务上受市、城区两级劳动保障部门直接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安排,行政上隶属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目前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有劳动保障管理员、医保专管员和其他部门(系统)设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存在着条、块分割,劳动保障协管员除做本职工作外,还承担了城区政府、街道办、社区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甚至占用了较多的休息时间,但相应的补休、加班费等福利却得不到保障。
2.导致新的失业问题。按目前政策规定,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发放期限一般为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5年),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都是就业困难人员,3年期满后年龄增大、再就业更加困难,解聘后再次登记失业,成为新增的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了周期性失业问题。
(三)工资待遇不太合理
1.工资待遇整体偏低。由于用人单位效益不同,单位补贴难以统一标准,补贴发放缺乏政策约束,大部分地区由用人单位自行规定,随意性较强,时发时停、时多时少,额度都不高,且不能按月发放;岗位补贴一般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也有部分地区适当提高了标准,但额度不大),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整体上比较低,平均水平略高(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从业人员待遇不合理。一方面由于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的差异,同类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存在待遇不均衡和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另一方面,一些效益好的单位往往工作量不大,强度不高,而环卫、护工等危险性高、劳动强度大的岗位甚至比部分其他岗位待遇差,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之间相互攀比、在岗不在心的现象严重。
3.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资待遇基本由政策约束,时效长,缺乏灵活性,在岗人员缺乏对收入增长的预期,工作积极性受挫。随着生活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物价持续上涨,一成不变的工资水平难以维系开支,部分困难家庭依靠这点收入维持生活显得尤为吃力。
(四)从业队伍不够优化
1.人员素质偏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就业困难人员以大龄就业困难人员为主,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和职业技能偏低,随着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平台网络建设的推进,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逐步淘汰复杂、低效的人工办公方式,在岗人员大多因历史原因和自身条件,不能熟练使用计算机、传真机、网络等现代化设备,越来越不适应业务的要求和形势的发展,服务水平也跟不上时代的需要。
2.工作积极性不太高。由于公益性岗位数量多、分布散、涉及面广,管理部门缺乏与用人单位经常性的有效沟通,使得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监督,公益性岗位在用人单位又属于不占编制的`服务人员,用人单位往往疏于管理,导致公益性岗位人员缺勤、脱岗等现象时有发生;也有部分从业人员认为公益性岗位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目的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做不做事无所谓。3.队伍不够稳定。有些从业人员上岗后,全家的低保取消,收入起色不大,工作却增加不少,认为还不如安心在家吃低保;环卫工、敬老院护工等劳动强度大、卫生条件差的岗位,由于工作量大,而待遇与其他岗位相差无几,导致从业人员工作不安心,人员流失严重;有些素质较高、有专业特长的从业人员,因为工资待遇太低,跳槽现象多。
四、对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的建议
(一)健全管理机制
加大基础性工作力度,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联网管理,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等情况;进一步明确职责,并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促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二)完善管理制度
1.扩大公益性岗位设置范围。将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范畴,扩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渠道,由政府被动开发岗位,转变到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上来。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参照公益性岗位的标准给予补贴,由政府、企业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2.研究制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就业期满3年后的政策衔接。
3.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的调控作用,通过定期发布地区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等措施,合理确定工资增长目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努力使从业人员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探索建立薪酬激励机制,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技术工人学习技术,提高技能,对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在工资总额内按技术等级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三)提高人员素质
1.建立培训制度,提高技能水平。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意向、技能特点,针对性地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劳动技能,使其在岗会工作、退岗能就业。
2.以岗定薪,留住人才。对一些技能要求高、技术性强的岗位,适当提高岗位人员工资待遇,留住有技术、工作能力强的人员。
(四)加大资金扶持
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尤其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及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给予适当的照顾,支持各项就业政策特别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的落实,促进就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公益调研报告9
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对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起着决定性作用,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重要战略意义。为此,加快生态公益林发展,建设生态家园,已成为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为了积极响应省市开展“公益林宣传年”活动的号召,及时调研总结我县公益林实施十周年以来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县林业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生态公益林调研组,于5、6月份,深入全县各乡镇和国有林场,采取听取汇报、座谈、入村走访、实地察看等方法开展调研,在全面了解生态公益林管护、补偿资金使用和发放等情况的基础上,广泛听取群众对公益林建设保护与利用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效
(一)、基本情况:
XX县是湖南省重点林区县之一,位于湖南省西南部,雪峰山脉东麓,长江中段、洞庭水系资水上游,辖12个乡,10个镇,565个自然村,29个居委会,总人口80万。全县土地总面积329.46万亩,其中林业用地199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78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7.03%。
(二)生态公益林建设历程
2001年,我县启动国家级公益林试点工程,共区划界定国家级重点公益林43.49万亩,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
2002年4月5日,发布《XX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通告》,贯彻落实《森林法》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方针和政策,落实管护措施,加大对破坏国家级公益林案件的打击力度。
同年6月,县林业局、各乡镇林业站、国有林场、林科所均设立公益林管理工作机构,产生了一支作风过硬、工作负责的公益林管理工作班子,并通过竞选上岗,全县共聘用了156位公益林护林员。
2004年,区划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0.86万亩。
2006年,补进国家级重点公益林2万亩。
2007年,区划省级公益林28.1万亩,并纳入省级财政补偿,国家级公益林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面积扩大到49万亩。
2009年,国家级公益林纳入补偿范围面积扩大到54.35万亩。
2010年1-3月,国家级公益林进行部分调出和补进,净增2.19万亩。省级公益林进行补充区划和部分调出,净增省级公益林30.39万亩。
2011年2月,经国家林业局及省林业厅批准调出国家级公益林128.4亩,调出省级公益林655.5亩。
(三)生态公益林资源现状
经过几次区划界定和调整,至目前我县共有公益林总面积113.2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58%。其中国家级公益林54.78万亩,涉及5个国有林场、22个乡镇399个村;省级公益林58.42万亩(其中30.92万亩尚未列入补偿范围),涉及5个国有林场20个乡镇296个村。
1、公益林资源结构及林地面积分类:
按保护等级分:二级31.383万亩、三级83.575万亩。
按权属分:国有27.358万亩、集体47.703万亩、林农个人39.897万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产权明晰到户的未统计在内)。
按地类分:乔木林地81.874万亩、竹林地15.356万亩、疏林地1.579万亩、灌木林地8.431万亩、未成林地4.728万亩、苗圃地0.04万亩、无林地2.949万亩。
按林种分:防护林95.014万亩、特种用途林19.944万亩。
按生态区位分:江河两岸4.165万亩、荒漠化与水土流失严重地区30.366万亩、邵怀高速公路、320国道两旁29.675万亩、县城周围生态区12.08万亩、省级森林公园5.592万亩、生态型国有林场11.072万亩、其它区位22万亩。
2、公益林林分结构
按龄组分:幼龄林21.291万亩、中龄林15.966万亩、近成过熟林44.24万亩。
按优势树种分:杉木37.663万亩、松类23.251万亩、阔叶类16.24万亩、杨类0.048万亩、柏类4.295万亩。
生态公益林中天然阔叶林15.28万亩,天然阔叶林中原始次生林面积3.3万余亩,分布在罗溪乡的铁山村、枞山江村、田坳村、安顺村、罗溪村和小麻溪村,罗溪林场的芭尤江工区、大山工区和胡塘工区,长塘乡的双峰村,桐山乡的浦板溪村,石柱乡的兰溪村和燕岩村。
(四)、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主要成效
生态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开展十周年以来,推进我县构建了功能完善、效益明显的森林生态体系,在发展洞口经济、保障人民健康生活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体现了明显的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效益日益显现。
林地和有林地面积逐年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生物量显著增多。有林地面积 2001年为156万亩现为174万亩。森林蓄积量2001年为568万立方米,现为784万立方米,2001年有林地亩均蓄积为3.6立方米,现为5.4立方米。森林覆盖率由49.92%增加到57.03%,林分平均郁闭度由0.48增加到0.67,林分质量上升,森林健康状况良好,健康和基本健康的森林占97%以上。森林碳汇能力,水土保持能力、水源涵养能力普遍增强,按照当前普遍采用的森林生态效益评估系数,推算出我县的森林共吸收碳948.6万吨,产生的价值为25.93亿,共释放氧气940.8万吨,产生的价值为34.78亿,共蓄水3.48亿立方,产生的价值为15.66亿,保育土壤及净化水质产生的价值为21.47亿。
2、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一是水源涵养能力增强,森林蓄水量增加,水资源日趋丰富,水质得到改善,抗涝抗旱能力增强。二是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很少出现泥石流、山体滑坡、山洪暴发等地质灾害。三是生物多样性提升,无论山区还是丘陵区,都基本上形成了乔灌草共存的完整的群落结构,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多了,活动范围也扩大了,以前隐藏在深山老林中野猪或其它保护动物,现在频繁出现在乡间小路上,鸟类的种类和数量也明显增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3、公益林补偿使林农得到实惠,同时也提升了林农生态保护意识。
从2001年至 2010年,我县用于公益林补偿资金共3033万元(中央财政支出2471万元,省财政支出562万元),其中用于公益林护林劳务费支出、森林防火、有害生物监测及防治、档案建立等支出473万元,直接补偿到林权单位和林农手中的金额为2560万元,补偿涉及到22个乡镇537个村18.3万户及5个国有林场,平均每户得到补偿为139元,得到补偿最少的户为18.5元,得到补偿最多的户为2048元。
4、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林农通过多种途径发家致富。
公益林的建设保护,改善了居住、投资和旅游环境,促进区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林农不再靠砍树变卖来维持生活,而是巧用多种方法发家致富,依托森林生态环境,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发挥生态林林地优势,林下套种珍贵树种、中药材、菌类和发展林下养殖业,实行多元化经营等均取得初步进展,探索出解决林区生态林保护与群众生活需要之矛盾的多种有效途径。
一是带动和促进了生态旅游。我县有回龙洲保护区、半江风景区以及罗溪森林公园等生态旅游区,每年来观光的游客达万人次以上,旅游及其附属产业给洞口带来的经济效益每年达1500 万元以上,比直接砍伐木材多5倍的收益。二是推动了农家乐园饮食休闲的发展。据初略估计,我县农家乐总数在160家以上,农家乐的发展,对解决林农再就业、解决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问题,起了很大的作用,给林区带来的经济效益在每年1800万元以上,按照每立方米木材可销售得到300元来计算,需要6万立方米木材,可间接减少采伐9万立方米蓄积。三是促进林下经济发展,林农充分利用生态林林地资源和环境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业,农林牧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石江镇、竹市镇在公益林中圈养土鸡、火鸡和山鸡,罗溪乡、江口镇、大屋乡、桐山乡在公益林中种植天麻、食用菌及其它珍贵药材,都产生了丰厚的效益。四是促进了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前面说过,林地增加、森林蓄积量增加,水源涵养能力增强,丰富了水资源。全县水资源总量为50.25亿立方米,其中客水28.26亿立方米,自产地表水18.34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3.65亿立方米。境内有中型水库6座,小型水库147座,大小电站54座,装机容量 7.04千瓦。农村饮用水建设中,即降低了引水成本,水源都直接取自水源涵养林区,不需要打井和电排,天旱再久也是水源不断,又降低自来水净化处理成本,经过卫生部门检测,不经任何处理,水质即达到饮用和生活用水标准,做到直引直用。
二、公益林保护建设工程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领导重视到位,机构配置完善,责任明确到人。
县委政府重视抓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安排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并于2002年发布《XX县人政府关于保护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通告》,广泛宣传教育公益林保护政策法规。县、乡、村级级成立公益林管理领导小组和公益林管理站。林业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主体作用,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的领导。公益林区划界定、调整、补偿资金管理与发放、公益林采伐管理、林地征占用管理、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工作都落实到责任人,县、乡、村层层签订公益林管理责任状,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级级签订了管护协议,并聘请了196名专职护林员,划分了管护责任区,对所有公益林进行日常管理和巡护。
(二)、完善制度建设,实行规范管理。
为了确保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运行,我县出台了《XX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实施意见》、《XX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试行)》、《XX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XX县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使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奖惩有据,并且规范了公益林采伐审批制度和补偿资金兑现制度,对于公益林资源管理和补偿资金管理,自上而下,由县到乡,乡到村,村到户每年都要进行核查,一是核查公益林管护情况,二是核查补偿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对不合要求的,通过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依法采取措施促使整改和纠正。
(三)、建立完整规范的公益林档案及信息数据库。
我们遵照湘林资[2010]83号文件要求,将公益林档案按“公益林资源、公益林经营、财务、制度法规和权益”五大类以乡镇为单位归档,实行专人专柜保管。纸质和电子档案各一套,资料完整对应一致。
我们完善了以林权为基础的公益林管理信息数据库,数据库中包含公益林资源小班图、公益林资源小班属性表、林权小班图、林权证表、林权登记申请表、公益林到户补偿面积表、补偿对象基本信息表、公益林护林员信息表。
(四)、积极探索创新管理和科学经营方法。
认真实践,努力探索,积极向上级争取森林抚育、优材更替、碳汇造林等项目。省厅在我县启动“优材更替”试点,旨在为给公益林改造、保护和利用探索经验、提供科学的依据。“优材更替”是调和公益林保护与利用矛盾,解决树种单一性、树木老龄化,生态效益低下问题的有效手段,我们对此项目十分重视。2009年完成以香樟、楠竹为主的优材树种更替造林418.5亩,2010年通过补植、抚育、施肥等手段,增加优材树种的比例,确保成活率95%以上,年平均生长高度70cm以上,安排专人进行管护和监测各项生长指标,向省市及时报送详细的试验数据,通过加强管理,增加投入来确保“优材更替”试点项目的成功。
(五)、加强管护力度,切实保护公益林资源。
护林员每月保证巡山20天以上,负责宣传公益林保护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预防山林火灾、预报森林病虫害,防止乱占乱垦、毁林造林和乱砍滥伐等违法行为。各乡镇公益林管理站负责对护林员工作进行指导培训和检查考核,并实行奖惩挂钩制,负责公益林征占用林地、抚育、更新采伐和更新造林的现场调查核实和监管,负责公益林监测、防火和防病虫害,负责本乡镇公益林补偿资金的核发及档案管理。县局负责组织公益林区划界定调整、档案管理,负责公益林采伐审核和监管,负责全县公益林补偿资金的管理,负责组织对各乡镇公益林资源管理和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进行核查。对各乡镇的公益林管理工作进行年中抽查,年底结合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联合森林公安每两年组织一次全面普查,查处破坏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抓典型,治重点,切实保护好公益林资源。
(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我县十分重视宣传工作。首先是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重视,通过各种会议宣传公益林建设保护的意义和政策法规,定期印发宣传资料,使国家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通过电视报刊做宣传报导,出动宣传车,引起社会各界人士重视,提升全民生态保护意识。三是完善宣传基础实施,在公益林保护区和交通要道处设立永久宣传牌,使之发挥良好的告示作用。四是各乡镇场都设立公益宣传栏,各村都订立公益林护林公约,并在公益林山场设立护林牌子,标明公益林山场名称、四至及保护内容。五是加强针对性宣传,对林农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
三、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
(一)、面临保护与利用、保护与更新、公益林采伐与技术规程的矛盾。
在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方面,按照我们当地水平,每亩地租可达15元,都己超过补偿标准,如果按照商品林经营,每亩林地年利润应该可达到30元以上。再者,很多公益林如果按照商品林经营,己达到采伐利用年限,短期内可获得很高的收益。现在的木材行情较好,公益林的补偿资金却还是很低的水平,林农对公益林保护的积极性欠高。
在保护与更新的矛盾方面。我县公益林中有很多明显老化的人工杉木过熟林,还有历年遭受冰雪灾害造成的残次林,低效林,生态功能明显退化。按照现有的更新采伐规定,只能用小块状皆伐和择伐,一是采伐和更新成本高,更新期限过长,二是伐后更新的`幼树缺光而生长不良,在下一轮的更新采伐中,基本会损毁,更新效果不良。
在公益林采伐与技术规程的矛盾方面。针对公益林采伐需要出台专门的技术规程,目前《森林法》、《森林采伐作业规程》、《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上都涉及公益林采伐的要求,但又不尽相同,比如《湖南省森林资源调查技术规程》和《十二五编限》中的龄组划分就不一致,没有明确说明采用哪个是正确的,在采伐审批中很难把握。
(二)、补偿资金“一卡通”有待于进一步落实。由于林改后,存在集体、股份、联合、个人等多种经营方式,迅速补偿到户存在一定的困难,特别是林改后分到千家万户的山场,难以及时落实“一卡通”。
(三)、区划界定遗留问题较多。由于每次的区划界定以及补充区划界定的工作时间都安排得太紧,仓促之下难免失误。一是存在不少的错划、误划以及漏划的公益林地;二是存在插花山、纠纷山等着很多权属不清的问题;三是存在部分村干部未经过村民或代表大会私自将集体山林区划为公益林的问题;四是存在林木林地流转后,被区划为公益林的问题。这些问题为今后的公益林资金管理和公益林资源管理埋下了不少隐患。
(四)、生态公益林改造任务比较大,改造资金投入不足:我县不少树种单一、树龄老化、群落结构简单、生态功能低下的公益林需要进行改造;因火灾造成的迹地、冰雪灾害造成的疏残林地需要重造,而公益林补偿绝大部分是要发放到户,缺少资金投入到改造和重造项目中去,资源建档、补植、抚育、灾后重造等每年需要上百万,而管护中可以支出的部分只有26万,仅靠管护支出每亩0.45元来承担公益林的防火防灾和灾后重建是远远不够的,资金缺口很大。
四、对策和建议
(一)、坚持不懈完善 “一卡通”资金补偿制度建设。为了保护林权权利人的权益,达到上级“一卡通”发放的要求,我们在2011年将以林权改革成果资料为基础,将每个公益林小班面积按新林权证权属落实到农户或经营单位,做到人、地、证、卡相符,完全实现公益林补偿资金“一卡通”发放,并建立公益林资金补偿数据库。督促乡、村级建立公益林资金管理专账,对集体所有和股份经营的公益林地的管护资金的使用、发放情况做好明细账,并在村务栏中进行公示。
对原区划界定中的遗留问题,结合2011年公益林资金补偿“一卡通”工作,把公益林小班权属核实清楚,权属有变化的重新制做界定书,签订合同,清理出错划、误划和漏划部分,及时做好调出补进材料报请省厅和国家林业局审批。
(二)、坚持教育、管护、惩治并举,确保生态公益林保护到位。首先,要继续加大对生态公益林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大力宣传生态公益林对国土安全的重要性,对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灾减灾的重要性,对提高环境质量,建立环境友好型的人居环境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公益林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的意识,积极参与生态公益林保护。其次,要加快推进管护机制的深化改革。要进一步加强对管护工作的监督,把生态公益林管护制度落实到位。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生态公益林资源安全构成的威胁,要加强对森林火灾和病虫害防治的监测测报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的应急机制。三要加大对盗伐、滥伐、毁林、侵占林地等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有针对性地适时开展破坏生态公益林的专项打击活动,把专项打击与常年打击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违法犯罪活动结合起来,要严格依法依规从重惩处,确保我县生态公益林资源的安全。
(三)、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把科学利用与进一步提高林分质量结合起来。生态公益林不仅具备生态效益,还具有经济和社会效益。要在保护好生态公益林的前提下,并在法律法规许可条件下,通过以提高林分质量为目的限制性的木质利用,增加林农的收入和社会木材的供给,而且又根据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的要求,通过有针对性的替换树种,改善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提高生态和景观功能。要继续加大非木质利用的研究和探索,倡导公益林林下经济的发展,对已经取得成效的成功经验,要认真总结,加以推广,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生态公益林管护的积极性。
(四)、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随着生态公益林制度的不断完善和管护工作的推进,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如生态公益林林改后确权到户的林地所有者权益保障问题,零星盗伐和蚕食林地问题,生态公益林区的村农民生产生活用材、生活燃料困难的问题,限制性采伐后迹地更新投入和替换树种选择的问题,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监管问题等等,对这些具体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研究解决,提高生态公益林的管护工作水平。
(五)、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中央和省市县财政加大对公益林补偿力度,对需要改造和重造的公益林地投入专项资金。国家林业局和省厅对生态功能明显退化的人工纯林,调整采伐管理制度,允许进行皆伐后更新,对更新的树种、比例结构做出有利于生态公益林建设的规定,保证造好一片,再采伐一片,这样可以由林权人通过采伐林木的收益来进行重造,一是减轻财政压力,二是提高自主建设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
二是建议针对公益林采伐出台专门的技术规程,细化操作要求,统一操作标准,明确县一级对公益林采伐审批的权限范围。
三是建议由省市定期举办“公益管理工作培训班”,提高管理队伍的素质,各县市之间多交流公益林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
公益调研报告10
一、我公司公益资源管理现状
县地处偏远山区,自然条件差,被国家扶贫开发办公室评为“国家级贫困县”。相对其他地区来说,扶贫是一项艰巨而漫长的工程。多年来,供电公司一直把履行社会职责、开展社会服务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活动,致力于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恪尽企业职责,千方百计的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解决贫困区域群众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取得一定成效。其中近几年来主要的公益活动有以下几项:
(一)捐资助教活动
每年教师节前夕,我公司都会为县城重点的中小学校送去资助资金10余万元,用于改善教师办公条件及教学环境,为支持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了一定力量。自以来,公司连续7年荣获全县“尊师重教先进单位”。特别是近三年来,出资8万元,为一小、二幼等小学校修葺校舍;又出资2万余元,为一中教师配备台灯 300盏,为联合关小学教师配备台灯50盏,无偿为二中更换大容量变压器;今年1月16日,我公司又举办了“春节期间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公司领导带头捐款,全体干部、党员踊跃参加,共捐款18600元,并将款项全部用于特教学校和养老院的捐助慰问,给残障孩子和孤寡老人送去温暖和爱心。
(二)帮扶村电力设施建设项目
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加强基层建设年活动帮扶村电力设施建设的工作方案》及县委基层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我公司大力开展帮扶村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自开展新农村电气化村建设以来,我公司已建设c类新农村电气化村60个,建设c类新农村电气化乡(镇)4个,总投资共计2200余万元。完成了两个c类新农村电气化乡建设任务和8个c类新农村电气化村的建设任务。今年确定了我县30个村为帮扶对象,计划投资943.4万元。现已有6个村领料开工,投资共计100余万元。
通过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程,既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政府的惠民工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使广大农民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在美化了村容村貌,改善了农村环境的同时,可靠的供电极大支持了村民致富热情,促进了养殖业、农副业较快发展,增加了百姓收入,老百姓的生活逐步改善,人们对用电企业的满意率不断增加,公司的利益稳步增加,达到了企业和客户双赢的良好局面。
(三)亲民爱民活动
近年来,按照县委关于开展亲民爱民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公司成立了亲民爱民活动领导小组,公司领导通过当地乡政府、村委会,找到所帮扶的困难对象,深入到被帮扶对象家中进行走访,如实了解其家庭生活生产学习等情况,并详细记录,登记造册,建立帮扶台帐,制定帮扶措施。县亲民爱民活动中,公司31名中层干部共帮助11名困难学生,每人拿出1000元慰问金,每位学生得到3000元的无私帮助。每逢节日公司领导都会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到帮扶对象家中看望,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和资助金,为贫困户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帮助,让他们能够更好的生活,与帮扶对象谈心,鼓励贫困户树立脱贫致富的'信心,鼓励贫困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并针对不同帮扶对象的实际情况,因人而异地共商脱贫致富的门路,帮助贫困学生搭建勤工俭学、顺利完成学业计划,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几年来,电力始终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各项社会救助活动,每年都筹措资金捐资助教,扶贫帮困献爱心。在今后的道路上,我们将立足公司实际,发挥自身优势,一如继往的把帮助弱势群体、扶贫助教、服务于民、奉献爱心、回报社会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对公司公益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将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一次性捐款、捐助活动,发展为长期性的帮扶活动进行下去,建立帮扶长效机制。
(二)每一次公益活动进行小结,每一阶段进行阶段性的总结,建立比较健全的工作台帐。
(三)用于公益活动的资金费用透明化管理,对收支明细进行公示。
(四)鼓励员工开展自发性的、小规模的公益性活动,但应报公司备案。
公益调研报告11
根据市人社局20xx年开展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通过座谈、电话咨询等方式,对全乡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xx年起,开展了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工作,从20xx年至20xx年有30人享受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含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岗位有劳动保障、圩镇保洁、计生、公共卫生服务、基层民政、基层财政等,安置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家庭困难的残疾人等。20xx年有18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均在岗。
二、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乡政府提出,经市就业局审核同意后,我乡再进行公开招聘,乡劳保所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作人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取得的成效
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中心圩镇脏乱差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多数新农保协管员发挥了作用,能够积极宣传新农保政策,征收新农保资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没有实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
2、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偏低,工资主要是由就业局支出,每人每月给予300元至700元的岗位补贴,仅凭这一点补贴解决其工资是远远不够的,而乡镇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能够同劳同酬。二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
3、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是素质偏低,缺乏工作技能;二是工作积极性不太高,主要表现在:有的认为公益性岗位反正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只是为了安置他们,做不做事无所谓;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为每三年就要换人,导致有些人工作不安心,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尤其是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会影响新农保的征收。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较多,而公益性岗位有限,供需存在矛盾。
五、建议与对策
1、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使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加大公益性岗位考核机制,加强考核。比如对新农保的征收,每年年初农保局就要与协管员签订协议,按工作成效发放工资,而不是等到征收工作进入尾声,进展不大再来停发工资。而且各村征收进度不一,如果搞一刀切,很容易挫伤积极性。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而是政府开发的就业岗位,是服务社会公众的一种劳动岗位,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引导从业人员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只是临时性、阶段性的岗位,其工作待遇不可能很高,不要出现攀比等现象。
公益调研报告12
一、公益性岗位呈现的特点
据调研,全区公益性岗位呈现“三多”特点。一是开发的部门多。全区6个街道,24个乡镇和62个机关事业单位均开发有公益性岗位。二是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多。公益性岗位安排了工作人员1627名,其中安置就业困难群体1478名,占开发公益性岗位的90.8%。三是从业人员涉及工种多。主要有保洁员520名、保安840名、城市治安巡防员86名、交通协勤50名、文明交通劝导员50名、社区综治员21名、其他工种60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一是缺乏统一管理部门。目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主要是各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自行负责,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二是事权财权分离。公益性岗位大多在机关事业单位、街道(镇乡)、社区,而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没有专门安排经费,导致公益性岗位开发困难。三是部分单位安排非就业困难群体在公益岗位上工作,挤占了部分公益性岗位。
(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没有实行统一、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二是缺乏激励机制,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目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多数没有建立奖惩机制,导致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
(三)社会保障不够规范。一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二是从业人员之间存在着经费安排不平衡、工资福利待遇不平衡、工作时间长短不平衡等问题。三是部分用工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未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工作经费不够充足。一是财政部门对开发公益性岗位没有安排专项经费。二是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原因,部分单位未主动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三是福利待遇资金特别是加班工资落实不到位。
(六)从业人员队伍不够优化。一是就业困难人员相对素质偏低。据调研,已安置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86人,高中文化程度的178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934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80人。二是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年龄大、并且缺乏工作技能。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工资待遇偏低,工作不安心,跳槽现象较频繁。
三、对策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一是按照《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的要求尽快出台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二是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随时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情况。三是鼓励成立劳务组织,具体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统一从业条件、统一招聘解聘、统一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统一确定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统一制定合同范本,统一开展检查与督查等工作。四是科学界定公益岗位,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培训、考核、奖惩工作。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人员进出机制。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严把入口关,按照属地就近录用的原则,根据“本人申请、社区公示、公开招聘、严格把关”的程序,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劳务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联合招考。在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委派合同,由劳务组织实行劳务派遣。对于各用人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在符合岗位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确保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低保家庭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失地农民得到优先帮扶。用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的履职情况予以客观及时的评价,对不能履行职责的要向派遣单位提出解聘建议,由派遣单位予以解聘。二是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从业人员上岗前,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劳务组织、用工单位要对其进行业务技能、岗位职责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使从业人员能掌握基本的.业务技能,从而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各用工单位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实施惩优罚劣、严把人员的进出关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各用工单位要筹措奖励资金,对在岗位上作出了积极贡献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五是财政部门负责合理筹集和调度专项资金,建立政府购买就业困难群体劳动成果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管理督查。一是统一事权财权。实现属地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调配经费”的工作模式来加强管理,做到事权职责的高度统一。二是管理与监督要分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用人单位,要求其认真整改,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行动态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收集统计公益性岗位信息,指导各街道(乡镇)建立就业困难群众基本情况电子档案与台账。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履职情况档案与台账,从而健全全区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数据库,以作为公益性岗位统筹规划与管理的依据。四是加强检查督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进行公示确认,鼓励居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监督,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范化。
(四)加大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市级就业专项资金,区财政本级纳入预算,及时将资金落实到用人单位。结合当年本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通过合适的比例来确定各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给从业人员以工资增长的预期,不断优化稳定队伍。二是用足就业再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职能部门、街道(镇乡)要根据从业人员的个人情况,督促劳务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落实工作经费、福利经费和奖励资金,确定年节的慰问标准以及加班费等各项津贴,实现人性化的管理。
(五)强化资金监管。用人单位、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招收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用人单位申报和划拨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台帐,对虚报冒领、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划拨资金外,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申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的宣传,提高认识,将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作为党委和政府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重要措施。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加大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的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提高群众对公益性岗位的认同度,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公益调研报告13
一、公益性岗位的界定
二、公益性岗位的范围
(一)辅助性社会管理类岗位
(二)基层服务类岗位
(三)后勤服务类岗位
(四)其他适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
三、xx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基本情况
(一)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三)公益性岗位政策补贴情况
(四)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就业资金总量小,公益性岗位开发投入不足
(二)相关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4050”人员的自身因素影响工作的开展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观念有偏差
(六)公益性岗位的动态退出问题
五、进一步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几点建议
(一)理顺管理,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明确各方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相关补贴政策、制度
(二)规范工资待遇
(三)加强舆论引导
(四)建立定期培训制度
(五)加强法制宣传
(六)完善人员进出机制
公益调研报告14
自治区重点公益林和国有林场管理总站:
根据新公益林便函[2014]2号《关于组织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发展调研活动的函》的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区域内国有林场进行了调研。**地区共有4个国有林场(站),即**市胡杨管理站、**县三塘湖胡杨林管理站、**县淖毛湖胡杨林管理站、**县河谷林管理站。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有林场林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1、企业的相继入驻加大了林木管护难度
如**县三塘湖资源丰富,近年来由于对三塘湖乡石油、煤炭、风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各大中小型企业相继入驻**三塘湖乡,林木管护难度进一步加大。
为此我地区要求开工前,各企业的总体规划必须征求林业等相关部门的意见,能避开公益林的尽量避开,能少占的尽量少占。定期召开各大企业进展通报会,要求林业、国土、发改委、草原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及时掌握各大中小型企业的工程进展情况,规范企业施工行为,尽可能减小对地面植被的影响,督促其在开工前办理征占林地手续。
2、存在少征多用现象
当前,有些林地征用单位,为了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少征多用。将国家重点项目的建设、地方产业的扶持等作为理由,对林地管理政策法规视而不见,很多林地在征用时往往没有完备的审批手续就对其进行开发,甚至出现非法占用林地的情况,给国有林场林地的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进而导致管理效果低下。
因此要加强林地征用项目的审查,当有项目需要征用林场林地时,县市林业局应切实做好项目的立项、批复、规划、用途等审核,并选派专业的人员实地勘察所征用的林地,在审核达标之后上报地区、自治区林业厅进行审核,凡未审核合格的一律不得与征地方签订征地合同,以确保林地征用项目审查的有效性。
3、无禁止加工、运输、买卖胡杨制品的法律法规
因目前没有禁止加工、运输、买卖胡杨制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损坏胡杨的现象时有发生。建议出台禁止加工、运输、买卖胡杨制品的法律法规。
4、制度不够完善,职工的积极性调动不起来
不同岗位间、同岗位间工作的质量与职工的收益挂钩不直接,没有形成较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环境,不能发挥职工劳动潜能,职工生产生活较困难。
因此要创**场体制机制管理,强化生态林保护责任制度,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制,提高管理水平,按照管护合同的要求,把森林管护责任具体落实到管护人员。
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经营方案的编制质量不高
方案编制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在市场经济中应变力差,不能为经营单位排忧解难;与实际有脱节,对资金筹措及效益分析上过于理想化,致使一些规划项目无法实现,影响了方案实施的效果。如**县规划的抚育、封育面积太少,不切合实际。
建议增强森林经营方案的应变能力。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时,很难对经营期内不断变化的各种因素做出完全准确的预测。因此,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应该允许经营单位根据自然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市场的变化,通过年度生产计划对经营方案的年度计划量进行调整。并在实施过程中,通过经营效果的检查、评估,适时地对森林经营方案进行修订。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实施森林经营方案才有活力。同时,修订方案要按照程序办理,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修改已审定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
2、森林经营方案缺少必要的保障机制
虽然《森林法》明确规定森林经营单位要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但对不编案或不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的行为没有制定相应的法规进行约束。同时,也没有建立必要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使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管理工作得不到足够重视。
因此要加强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及经营效果的评价。对森林经营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是保证其顺利实施的必要手段。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定期对经营部门的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通过这项工作把森林经营方案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益同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挂钩,并把检查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干部的依据。
三、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险问题现状、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
1、社会保险现状
**市南湖胡杨管理站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人,已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1人,已退休职工每人每月领取养老金2658.3元。三塘湖胡杨林管理站现有编制5名,临时聘用护林员65名。聘用护林员中有30人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四险一金。编制人员中,2人工资由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其余3人和聘用人员工资由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中支出。**县淖毛湖胡杨林管理站现有职工43人,其中正式编制职工3人(事业拨款),聘用林木管护员40人(公益林管护经费),均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县河谷林管理站现有职工41人,其中正式编制职工2人(事业拨款),聘用林木管护员39人(公益林管护经费),均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2、存在问题
一是四险一金中有的只参加了一项,如**市南湖胡杨管理站解决了2名职工养老保险,其它五项保险一直没有落实。二是职工正式编制数少,聘用人员素质不高,缴纳的社保费用过高。如三塘湖胡杨林管理站职工正式编制数过少,聘用人员均为当地农民,文化水平以初、高中为主,工作积极性不高,素质有待于提高。聘用的林木管护员缴纳的社保费用过高,导致拿到手的工资过低,生活经济负担较重,住房困难,地处偏远,文化生活单调。
3、解决对策建议
一是建议将生态公益型林场职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纳入事业单位社会保障体系,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二是出台国有林场及职工合理权益保障政策。给予国有林场与乡镇同等待遇,在招商引资、农业综合开发、生产、养殖等方面给予国有林场与乡镇同等支持,允许在国有林场设置公益型岗位并有限安排富余职工及家属。三是通过科技培训,提高林场职工文化素质,建立一支过得硬的管护队伍。
四、国有林场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现状,面临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
1、人事、财务管理现状
各管理站均是公益型林场,地处生态脆弱地区,主要是保护生态公益林,经费没有来源,人员工资、管理经费均由森林生态补偿基金中支出。各管理站地处偏远,土壤贫瘠,人口稀少,自然条件恶劣,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在编职工少,四个管理站仅有12名正式编制职工,其余均为聘用,生产、生活困难。
2、存在问题
一是资金缺乏。如**市胡杨管理站位于**市南部,处于库木塔格沙漠北缘,是风沙危害严重地区,立地条件差,林地盐碱、沙化、低洼,水资源匮乏,生产力低下,发展门路窄,难以找到合适的经营项目,不能形成规模项目,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经济困难。电力设施不能配套,没有林区公路,没有通讯工具,交通极不便利,巡护工具得不到配备。严重制约着林场的发展,不能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
二是国有林场属生态型林场,主要经营目的是保护生态公益林,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由于历史积累下来的问题多,贫困状况严重、贫困面大,缺乏资金扶持,职工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问题亟待解决。
三是管护面积大,管护任务重,正式在编人员少。如三塘湖乡石油、煤炭、风力资源的
开发利用,造成三塘湖胡杨林管理站不仅人均管护面积大,而且管护任务重,只有5名在编人员;**县两个管理站才有5名在编人员;**市胡杨管理站只有2名在编人员。
3、解决对策
一是建议设置护林员正式编制,稳定管护队伍,提高管护质量。
二是通过经营方案的实施,道路修建和旅游开发,拉动当地劳动力市场和旅游产品市场发展,促进旅游相关产业的联动开发,加快当地经济发展
步伐。增加职工收入。鼓励职工参与森林培育、森林旅游业、多种经营开发,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职工的经济收入。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如南湖胡杨林管理站森林的经营活动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从而为地方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能解决职工子女、家属的就业工作问题。此外,森林旅游开发达到一定规模后,将带动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行业的发展,将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林业科技水平。经理期内通过科技创新、引进技术、教育培训等途径,不断提高森林经营水平,提高林业生产力,促进林业科技进步。
五、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及扶贫工作突出问题及解决对策
1、存在问题
基础设施落后,有待加强。**市南湖胡杨管理站由于交通不便,人口稀少,自然形成的便道现有林区道路40公里,长期得不到维护,通行能力差,现办公设施陈旧,基础设施落后。进入林区尚无公路、无交通工具、无通讯设施。职工生活困难,存在行路难、饮水难、住房难、看病难、子女上学就业难、文化生活单调等问题。三塘湖胡杨林管理站供暖设施需要尽快给予解决。近年来三塘湖资源开发的`力度加大,管护难度也进一步加大,管护任务重,管护人员的交通工具急待解决。**县胡杨林管理站和河谷林管理站目前有办公用房,但缺少物资储备库,配发的防火物资、没收的胡杨没地方存放,加之管护面积大,进入林区的道路崎岖,缺少交通工具,管理站各项工作开展困难。
2、解决对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把管理站扶贫工作作为林业建设项目之一,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改善职工办公条件。从实际出发,逐步改善基层林场办公条件及环境。包括办公设施、林区道路建设、交通工具配置、护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三是建议出台基础建设优惠政策。将国有林场基础建设纳入政府村村通工程、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农村路网建设工程和电网改造工程范围,确保林场在2015年前通公路、通电、通水、通电话、通电视。将国有林场贫困居民纳入政府整村推进扶贫规划,加大扶持力度,开发一批扶贫项目,使国有林场职工早日脱贫。四是建议对没有经济收益的国有林场的生产经营资金列入政府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内容,巩固和强化林场组织管理,保障林场全力投入森林资源的培育经营和保护管理工作。
六、国有林场发展森林旅游特色生态的机制和模式探讨
由于交通不便,人口稀少,目前多数国有林场没有进行旅游开发。如果开发国有林场的森林旅游,都是按临时征占用林地手续办理的,办理手续繁琐、复杂、需缴纳不少的费用,导致好多旅游项目无法立项建设。为搞活、发展国有林场经济,建议出台国有林场森林旅游开发管理办法。优化国有林场外部环境,努力营造有利于国有林场发展的周边环境。
**市计划在南湖胡杨林区进行小规模的旅游开发,在胡杨林集中、密集区进行旅游开发。旅游项目主要是森林观光和沙地游乐。建设内容:①大门及广场:古树大门,门区广场,面积500平方米;②门房和游客服务中心:平房,砖混结构,建筑面积60平方米;③道路整治:林区内道路修整,总长25公里(结合林区管护道路);④沙地休闲游乐区:包括沙漠卡丁车、沙漠摩托车等;⑤环卫设施:规划环保厕所2个,设垃圾桶10个,垃圾集放点1处。⑥森林旅游道路整治:在森林旅游开发区新修和整治旅游道路20公里,包括旅游公路和旅游步道。
**县三塘湖胡杨管理站由于交通不便、人口稀少,目前也没有进行旅游开发。随着三塘湖矿区的大力开发,规划在三塘湖胡杨林区进行小规模的旅游开发。三塘湖胡杨林区旅游资源以胡杨为主,景点以胡杨林和沙漠戈壁景观为主,通过大漠、戈壁、胡杨凸显大自然的多变和生命的执着顽强。开发建设过程中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按照分类经营的要求和国家对林业投入的扶持政策,采取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林业建设投入机制,确立生态建设以国家投入为主体,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补助支持,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尽可能多的投资主体参与林业建设,拓宽投资渠道。
公益调研报告15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对农村公墓管理缺失,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如何在当前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解决农村安葬难、土地资源浪费大、视觉污染严重问题,值得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发展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xx县下辖6镇2乡,90个村,11个社区(居委会),人口1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17万人。上世纪九十年代,全县建有12个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和50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如今,12个乡级公益性公墓已不复存在,501个村级公益性公墓中,名存实亡的约占90%;无规划,无管理,成为乱埋乱葬坟地的占10%。
从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基本现状中可以看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公墓建设缺少规划管理。1991年,县政府及民政部门在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县政府《关于划分土葬改革区工作情况报告》(兴政文[1991]66号)中要求全县在“八五”期间建公益性公墓区160个,其中乡镇建12个,村建148个。至1994年,全县建公益性公墓已达501个,其中乡镇建成12个,村级建489个。但是由于缺乏长期远景规划,在如何办、怎么办、怎么管等方面缺乏具体措施。同时,无专人管理,导致公益性公墓在选址、建设、墓型和占地面积等方面多种多样。有的公墓区当初就是应付差事,立个牌子就成了所谓的“公墓区”,无人管,随便葬,公墓随即变得可有可无。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过一段时间运行后,由于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滥葬乱埋随即泛滥,坟墓有的建在集镇边,有的建在耕地里,有的建在山坡上;有豪华塔楼式,有砖砌石垒式;有超大型墓,有家族墓,甚至还有建活人墓;占地面积,小的5-8平方米,大的超过10平方米。
(二)安葬难的问题十分突出。据测算,过去全县所建501个公墓区到目前已名存实亡的现在超过400个,这些公墓所在村组已经无处安葬。即使形式上还存在的农村公墓区,也因无人管理,没有规划,横七竖八,乱葬乱埋,公墓土地浪费极大,造成无地可葬。因而直接导致农户或安葬房前,或安葬屋后,或安葬农田,乱埋乱葬,占地毁林。
(三)农田被侵占环境受影响。我县农村每年应该安葬的逝者约在1000人左右。大多数都被安葬在村民自家承包地里。简单的也是砖砌石垒,占地5个平米左右,讲排场的建起豪华塔楼式坟头,占地有的超过10个平米。按每座墓占地7平方米测算,我县因此每年要减少耕地面积10余亩。农村房前屋后,田野山地,到处是坟头,环境不美,也给新农村建设与农村殡葬改革带来负面影响。新县城周边有的村民受利益驱动,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批准,将自家耕地拿来当坟地卖,造成新县城周围环境恶化。
二、产生的主要原因
农村公益性公墓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不重视。在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没有纳入民生工程,没有列入各级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在“葬”的问题上归根到底一句话,各级只重视经济发展,不重视殡葬改革,没有把公墓建设纳入议事日程。
二是村级组织无力承担费用。全县绝大多数村没有村办企业,村级经济十分薄弱,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乏力。一些有公墓区的村级公益性公墓既没围墙也没绿化,更谈不上花钱聘人管理。加上公墓又多建在荒山脊地,村民们从心理上就难以接受,因此许多村民宁愿将已故亲人葬在自家承包地里,也不肯埋进公益性公墓。这也是导致农村公益性公墓“名存实亡”的.主要原因。
三是村民对建公墓热情不高。对于兴办公益性公墓和解决安葬难问题,多数村民热情不高。主要认为公墓区坟墓混乱,离自家较远,有的认为风水也有问题等等。把亲属遗体埋在自家承包的农田里,上坟祭祀,比较方便。所以有没有公墓,与他们关系不大。
三、对策建议
要使农村公益性公墓真正发挥作用,彻底解决乱埋乱葬问题,须得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下功夫:
(一)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关键要素。建和谐社会,需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殡葬环境,推行土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深化农村殡葬改革是党委、政府的职责所在。一方面,兴办农村公益性公墓是解决农村安葬难的现实要求,随着农村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土地流转速度加快,规模经营、机械化操作程度提高,农村安葬难问题会越来越突出。另一方面,兴办公益性公墓是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规范安葬秩序,消除乱埋乱葬,改善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乡风村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协调有序发展。
(二)纳入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是做好公墓建设的保证。目前由于农村村级经济普遍还比较薄弱,农民群众的生活也不够富裕,自身承担公墓建设和管理费用确实困难很大,因此,把农村公墓性公墓建设列入新农村建设规划,纳入民生工程,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死有所葬”。
(三)加强监管确保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长办长兴。一要规划先行。公益性公墓以村办为主,也可多村联办。对墓穴占地面积、使用年限做全面规划,墓址可选荒地,也可五保老人去世后的土地中调剂出来使用。二要统一标准。既要体现绿色、生态、环保理念,又要满足群众文明祭祀需求;既要道路畅通方便安葬,又要让村民愿意进来;既要完善基本设施,又要做到有标志,有界线,有统一规格的墓穴坟头标准。三要加强管理。乡镇与民政部门应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领导和监管,建立完善管理体系与服务网络,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功能。聘请专人维护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坚持公益性的原则,可收取成本,不得从中营利;定期公开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强化年检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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