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

时间:2023-05-20 09:51:41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建筑装饰装修(汇编15篇)

建筑装饰装修1

  第一章 总 则

建筑装饰装修(汇编15篇)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保障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和公共安全,维护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活动以及有关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和使用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建筑活动,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和城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第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保证质量,确保安全,体现美观,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市容市貌等相关规定和标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新型材料。

  第五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建筑装饰装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州、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实施监督管理。市、州、县(市、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不得拆改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或者明显加大荷载。确需拆改或者加大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装饰装修设计方案的安全性进行审定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第八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施工中需要修改设计文件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修改,其中,对经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必须报原审查单位审查批准。

  第九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保证建筑物、构筑物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严格执行装饰装修的质量标准,遵守有关施工和安全的强制性规范。

  危险房屋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第十条 建筑装饰装修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符合防水标准,并做闭水试验。

  第十一条 用于建筑装饰装修的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质量标准,必须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禁止偷工减料,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易燃材料物品的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类粉尘、有害气体、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十三条 建筑装饰装修装修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和装饰装修施工方应当签订建筑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建筑装饰装修书面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装饰装修项目的地址、位置、房屋间数、建筑面积;装饰装修的内容,方式、规格、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三)开工、竣工时间;

  (四)项目的保修内容、期限;

  (五)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八)合同的生效时间;

  (九)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条款。

  建筑装饰装修书面合同格式,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

  第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装饰装修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装饰装修施工方应当出具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保修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双方约定超过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的,按双方约定执行。

  第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用户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有权检举、投诉、控告。

  第三章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

  第十七条 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应当根据工程规模及特殊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进行,发包时不得压级压价,不得将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肢解后发包。

  第十八条 下列建筑工程项目的装饰装修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按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装修人不得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肢解,规避招标管理。

  第十九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自行组织完成承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挂靠承包。

  第二十条 凡投资3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在开工前装修人必须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与主体工程一并发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应当随主体工程一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装修人不得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肢解,规避施工许可管理。

  第二十一条 装修人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已经确定装饰装修施工企业;

  (二)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三)有保证装饰装修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并按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消防审核等手续;

  (四)按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已经委托监理;

  (五)装饰装修资金已经落实;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二十二条 装修人对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当在1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章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第二十三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

  第二十四条 装修人依法享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自主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装修人指定装饰装修单位和强制推销装饰装修材料。

  鼓励装修人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必须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五条 装饰装修施工应当将产生噪声、振动等工序的时段妥善安排,避开周围住户正常的休息时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妥善处置,不得乱丢乱倒。

  第二十六条 装饰装修施工人员及装饰装修材料进出住宅区,应当遵守房屋管理单位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七条 房屋管理单位有权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监督。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施工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予以制止、责令改正或者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八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5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 因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装饰装修施工方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其追偿。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无证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项目造价0.5%~2%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项目施工许可证擅自动工的,或者擅自修改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万元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装饰装修质量标准、施工和安全等强制性规范的,或者拆改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或者明显加大荷载的,由县级以上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并可处项目合同价2%至4%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以及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结构,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承重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建筑装饰装修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装修行为,保障建筑装修质量和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装修活动,实施对建筑装修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和使用要求,使用装修材料,对其外表和内部进行处理的建筑活动,包括公共建筑装修和住宅装修。

  本办法所称公共建筑,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

  第三条建筑装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抗震、环保、物业管理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标准、规定。

  鼓励建筑装修采用节能、节材、节水、防火和环保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装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房地产、消防、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建筑装修活动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装修行业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建筑装修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行业服务,规范行业行为,受理建筑装修咨询和投诉,协调解决装修纠纷。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六条从事建筑装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装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筑装修工程。

  从事建筑装修的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七条建筑装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建筑装修设计,并对设计的质量负责。

  建筑装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并对施工的质量负责。

  建筑装修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装修承包合同,代表装修人实施工程监理,并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八条用于建筑装修的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和有害物质限量及燃烧性能控制标准,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相关标准的建筑装修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第九条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装修人)应当依法与建筑装修施工单位签订建筑装修承包合同。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装修人和建筑装修施工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装修工程基本情况和承包方式;

  (三)用于装修的主要材料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数量;

  (四)开工、竣工日期;

  (五)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方式、期限;

  (六)工程质量要求和验收办法;

  (七)保修范围、期限;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途径。

  第十条建筑物、构筑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装修:

  (一)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

  (二)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

  第十一条在装修活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

  (二)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

  (三)拆除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或者建筑构件;

  (四)自行拆卸、改装管道燃气设施;

  (五)影响建筑结构安全或者使用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建筑装修工程涉及变动承重结构、使用功能或者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的,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依法报送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其消防设计图纸应当依法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查、审核或者经审查、审核不合格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交付施工。

  建筑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者消防设计图纸需要修改的,应当依法报经原审查、审核机构同意。

  第十三条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不得擅自变动原设计立面、色彩、外观格式;未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燃油设施及实施其他增加建筑物火灾荷载或者影响火灾扑救的行为。

  第十四条建筑装修应当处理好排水、供水、供电、通行、通风、采光、环境卫生、油烟排放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十五条建筑装修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易燃材料、物品的使用安全管理,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类粉尘、有害气体、固体废弃物、污水、噪音、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十六条装修工程投入使用时,其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室内空气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

  第十七条从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检测规范进行检测,出具的检测结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八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2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双方约定长于上述期限的,按约定执行。

  保修期自建筑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中午12点到下午14点30分,夜间22点到次日早上6点,不得进行影响邻里正常休息的装修活动;中考、高考期间,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具体时间和区域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告。

  第二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装修行业协会应当建立装修单位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并将评定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公共建筑装修工程

  第二十一条公共建筑装修工程应当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装修单位。

  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施工依法必须招标的,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建筑装修主要材料的规格、型号和质量等级。

  第二十二条公共建筑装修工程单独发包的,装修人应当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与主体工程一并发包的,随主体工程一并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不得开工。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建筑装修工程除外。

  第二十三条装修人收到公共建筑装修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依法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装修人应当在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和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认可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公共建筑装修工程投入使用前,装修人应当委托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住宅装修工程

  第二十五条业主可以自行装修住宅,也可以委托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装修单位装修住宅。

  业主自行装修的,负责室内水电管线施工的人员必须依法持有岗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装修人在住宅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住宅承租人进行装修的,还需提供出租人同意装修的书面证明。

  第二十七条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应当将住宅装修中的禁止行为以及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等事项告知装修人。

  装修人要求建设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房屋结构图、电气及其他管线线路图的,建设单位或者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供。

  第二十八条装修施工人应当在施工现场挂牌,告示装修施工人名称(姓名)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应当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指定的位置、方式、时间进行堆放和清运,不得向户外抛洒,不得向垃圾道、下水道、通风孔、消防通道等倾倒。

  第三十条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进行施工,并做闭水试验。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发现住宅装修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执法部门,有关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三十二条委托装修的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装修单位应当出具住宅装修质量保修书和各类管线竣工图,并按合同约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

  装修单位负责采购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装修人提交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应当包含装修规范的内容;向购房人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明确装修中的禁止行为、装修规范、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要求等相关事项。

  第三十四条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兴办住宅装修交易市场,为装修人选择住宅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及装修材料提供便利服务。

  第三十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实行统一装修的商品住宅时,购销双方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就装修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交付使用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房人提供装修竣工图、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和包含装修内容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五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公共建筑装修人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住宅装修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的,对装修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自行拆卸、改装管道燃气设施的,对装修人处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将未经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建筑物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装修人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未按照防水标准进行施工或者做闭水试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建筑装修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使用统一装修的商品住宅时,未向购房人提供装修竣工图、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者包含装修内容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因履行建筑装修合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建筑装修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筑装修影响公共利益或者相邻权人利益的,相关权利人可以请求业主委员会依照业主公约进行处理,也可以依法向有关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三条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接到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对装修人或者装修单位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依法予以调查处理;

  (二)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三)违反本办法规定审批、发放施工许可证;

  (四)其他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新建的商品住宅统一进行装修的,适用本办法有关公共建筑装修的规定。

  从事工业建筑装修活动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的,参照本办法有关公共建筑装修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建筑装修施工时需注意1、水电:比如装修前没有出图纸,所以最后露台上的一个插座就忘记装了。还有床头灯的开关被床头挡住了。所以在装修前要预计一下你要买什么样的家具,预算一下尺寸。电视等的插座、视频线最好在客厅两面墙上都预装,以防买了沙发等家具后发现本来的地方放着不好看,要换方向。厨房的插座宁多无少,总有你考虑不到的需要。

  2、泥工:步骤不能错,因为泥工活错了改起来超级麻烦,应该先把该砸的墙砸了,该砌的墙砌好,该包的管子包好。一定要当时清光墙面。第二步是打地平,因为水泥干透需要时间。打地平时不要太厚,地下有些该剃掉的地方剃掉再打。贴瓷砖一定要吊着线贴,横平竖直,阳角一定要碰角才好看。

  3、木工:板子要自己买,别包给装修公司。(其实主材最好都自己买,像瓷砖、地板、油漆等。这些东西虽然是一个牌子中等级差别很大,他们包一定是给你用最便宜的。)

  4、漆工:腻子用水搅拌均匀刮。

  5、其他:洁具最好先买好,拿着洁具的上下水图给水电工,把位置搞对,不然到时候,管子不够长又要重新买接头。另外避免打孔打坏水管,热水器等不经常拔插头的插座最好用带开关的。洗衣机最好不要放浴室,潮,缩短寿命。

  室内装饰装修政策出台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东南大学建筑学院高祥生教授主持编写的《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经住建部批准通过并于七月四日全国公告。这也是我国装饰装修设计行业的第一个国家行业标准。

  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起主办的《房屋建筑室内装修设计制图标准》于20xx年9月份启动,该标准由东南大学建筑学院与江苏广宇建设集团联合主编,在宁的多家单位亦会亦参与了编制工作。编制工作已于今年5月完成,并面向全国各相关单位征集修改意见。截至目前,该书编委会收到了业内多位专业学者的反馈意见。高祥生教授组织这场研讨会的目的便是对这些反馈意见做一个整理和归拢,并确定最终的出版方案,这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也预示着《标准》的编制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

  “该标准的制定是在综合分析了国内外30多份制图标准之后编制成来的,编制过程作了很多的细致工作”,高祥生教授介绍说:此举的目的是力图让标准表达的更为规范、统一,以便更好地指导从业人员进行施工实践。

  装饰装修行业在我国早已发展成为一个宠大的产业,但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行业相关标准,很多装饰公司给客户拿出的设计图纸都是“公司标准”,这便给行业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隐患,使得原本严谨的方案图、施工图变相成为不少家装公司制造商业陷阱的重要手段。

  正如高祥生教授所言:统一标准是行业发展的需要,是社会前进的必然。此次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批准的我们编制《房屋建筑室内装修设计制图标准》,其目的便是为了统一设计的图示语言,推动设计质量的提高,创造一个有利的国内、国际竞争的环境。统一的国家行业标准可以使我们设计与设计、设计与施工和设计与业主等方面的交流更加高效和方便。

  《房屋建筑室内装修设计制图标准》的编制、颁布标志着装饰装修行业逐步走向法制化和标准化,使我们的设计制图、施工等工作将有章可循。

建筑装饰装修3

  甲方:(下称甲方)

  乙方:(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造价:工程总承包价约人民币x元。其中单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工程量按实结算,拆除及清运废土项目包括本项目所有应拆除和清运的范围。

  三、施工工期:x个日历天(自xx年x月x日开工至xx年x月x日完工,其中一期工程应于xx年x月x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

  工期相应顺延。)

  四、乙方必须按甲、乙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国家建筑行业施工技术要求进行制作、安装。乙方施工人员进驻工地现场须服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自觉清理现场卫生,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先付给乙方备料款人民币x元。余额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x天内付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精心施工,所用材料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甲方确定的样品要求。

  七、工程质量保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天派人到现场无偿修复。

  八、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因维修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工期顺延,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工程项目如有数量增减或改动,在装修过程中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含设计平面图、预算表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饰装修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 同 编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陕西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 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5、承包方式:

  6、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 年 _______月_______ 日

  总工期限:_______ 天

  7、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本合同附件(一)预算表。

  第二条管理人员的职责

  若本工程甲方自行派遣管理人员,负责现场协调、主材确认、工程验收,对乙方进行管理。乙方派遣设计师及项目经理负责工地。 设计师:在开工前代表公司,负责设计与施工的协调,陪客户选购主材。 项目经理:在开工后代表公司,负责材料、施工、调配人员以及解决工期中出现的所有施工问题。 以上人员的职责仅限于本条列明的职责,甲方应该明确各管理人员的职责,以便在履行合同中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如有变动需双方协商解决。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二、、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第四条甲方工作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工作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原则。

  二、为施工期间提供水源、电源。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入场前甲方应自行到物业缴纳装修押

  金;如果施工过程中,确因乙方过失造成扣罚装修押金的,乙方承担扣罚责任,最终在工程决算时在甲方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和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不得有下列行为:

  (1) 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 强迫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七、凡必须涉及以上第“六”条行为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

  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有房屋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

  八、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作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九、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十、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由相关设计人员负责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五条 乙方工作

  一、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1) 无有关房屋管理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理施工现场。

  四、应甲方要求,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以及提供查阅条件。

  五、遵守甲方物业部门的相关规定,承担应由乙方交纳的出入证工本费。

  六、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中应尊重其民族的风俗习惯。

  第六条 工程变更

  一、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见附件四)

  二、合同签订后,若甲方需要删减项目,或变更项目造成工程造价变低的,甲方应承担删减工程造价的20%的减项费用,同时相应报价的管理费不予减少。

  三、如果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设计师联系,在双方签订变更单设计师出图后方可进行施工。凡甲方直接与现场施工人员私下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严禁施工队和任何人与甲方私下交易。

  四、根据国家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乙方无权移动改造煤气、天然气管线、暖气移位、拆除配电箱等项目。请甲方与相关部门及其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协商,另行解决。

  第七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程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第八条质量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双方同意参照_B_标准。(A、《陕西省建筑装饰施工标准》(试行)规定B、《延安市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二、质量认证部门: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

  三、质量检查监督部门:西安市装饰装修协会。

  四、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空气质量发生争议,可委托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专业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检测,检测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应先由提出申请的一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各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包括对隐蔽部分作业面积双方签字的确认),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中填写工程验收单。

  (2)竣工验收。乙方应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该自接收到验收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单。

  二、甲、乙双方应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5)。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三日内组织验收,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5)。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见附件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未出现在报价单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四、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贰年。水、电、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五年。

  五、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凭乙方开具的《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七),无保修卡的概不享受保修。

建筑装饰装修5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修业的发 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 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 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 类房屋。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 、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 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 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六条 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 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 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 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 ,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 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十一条 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 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 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 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四)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验收的;

  (五)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六)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七)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 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第二十七条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装饰装修原有房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有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为几乎每个人家都会面临房子装修工程,了解其中的法律法规,有助于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避免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大家可以认真阅读,有不了解的欢迎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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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装修6

  委托人(甲方):

  住址:

  设计人(乙方):

  设计证书等级:

  住址:

  甲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特委托乙方进行该设计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步骤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暂定为_________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乙方完成全套设计图纸并交付给甲方时截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迟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流程: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同时支付设计款的______%,作为定金。乙方收到定金后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如乙方未提交装修设计方案图及平面功能定位图,则双倍向甲方返还定金。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______元,乙方收到设计费后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

  (3)甲方确认立面方案、天花方案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______元,乙方收到二期设计费后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及效果图。

  (4)甲方签字确认设计施工图后即支付第三期设计费______元,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正式设计施工图纸。

  (5)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三、甲方职责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简明扼要的告知乙方,若甲方中途需要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四、乙方职责

  1、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2、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并不得对甲方的要求进行较大修改,除非必要,应与甲方协商。

  3、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风险提示:设计费

  合同当事人在确定设计费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对设计费率予以确认的,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选择。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及相关统一定额并非强制性规范,而是发包人与设计人之间协商约;

  其次,在不能证明设计合同或相关文件中双方就设计费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确定设计费,避免因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造成不必要纠纷。

  五、设计费金额与支付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支付时间:

  风险提示:定金

  定金兼有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的性质,如果当事人双方同意对定金额度进行修改,该数额不能超过总设计费的20%,超过20%的部分只能作为预付款,而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可按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在发包人或设计人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后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只不过在实践中,当事人往往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在仲裁或诉讼时也就未提出相应的请求,造成自己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护,如果您对这部分还有疑问,您也可以在签合同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甲方支付第三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故延迟交付图纸,均视为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一日,处以设计费_______%的违约金。

  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要求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支付定金的双倍赔偿给无过错方。

  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交给建筑单位备案________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成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装饰装修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4、工程概况:建筑面积700平方米

  二、工程装修内容

  1、游戏厅墙面、地面;

  2、办公区域墙面、地面;

  3、前后厅接待台;

  4、游戏厅外立面局部装饰。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施工图纸、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___________元。(以甲方认定的单位为准,工程量竣工后以审计为准)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良。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

  施工前2日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作为施工储备金。

  2、工程进度款:

  施工进场后,10日历天为一施工阶段,由乙方提前制作工程用款计划提交甲方,甲方在接到计划后应及时给予乙方回复,并在2日内支付乙方相应工程用款。因工程增减而增加或减少的实际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一并按实结算。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办理施工前所有施工相应手续。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

  3、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4、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6、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饰装修8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项目地址:2、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3、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4、预算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详见工程报价表)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材料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项目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3、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4、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付乙方总工程款计 前付总工程款 %计 元;剩余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增项部分应在签定增项工程单时一次性付清。

  2、工程结算:按现场实际施工工程量。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1. 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

  4. _______________

  5. 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

  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 ___月 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建筑装饰装修9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 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

  二、工程造价:工程总承包价约人民币 元。其中单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工程量按实结算,拆除及清运废土项目包括本项目所有应拆除和清运的范围。

  三、施工工期: 个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其中一期工程应于 年 月 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 工期相应顺延。)

  四、乙方必须按甲、乙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国家建筑行业施工技术要求进行制作、安装。乙方施工人员进驻工地现场须服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自觉清理现场卫生,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先付给乙方备料款人民币 元。 余额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 天内付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精心施工,所用材料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甲方确定的`样品要求。

  七、工程质量保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天派人到现场无偿修复。

  八、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因维修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五,偿付逾期违约金;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工期顺延,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工程项目如有数量增减或改动,在装修过程中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含设计平面图、预算表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饰装修10

  委托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该建设项目的装修设计任务,根据国家设计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项目的设计,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计划投资约__________元整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装饰设计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甲方在乙方出施工图设计前,应确认平面配置图、天花吊顶图文件和能满足施工设计要求的资料,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准确,不得随意变更。

  2、甲方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施工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按进度提供施工方所需要的施工图纸。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所有设计文件一式3份。

  2、乙方必须根据设计委托书,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进行设计,提交符合质量的设计文件。

  3、初步设计经甲方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乙方应负责承担。

  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设计修改,参加竣工验收。

  四、设计的修改和停止

  1、原定委托书如有重大变更而重作或修改设计时,需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已经进行了的设计费用的支付,按下条办法计算。

  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该阶段的实际耗工日,增付和结清设计费,同时结束合同关系。

  五、设计费的数量和交付办法

  1.经双方协商,如本工程由乙方施工设计费为______元,如不由乙方施工,设计费为______元。

  2.设计基本布局确定后,甲方先付给乙方30%的设计费,施工图完成后,甲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应根据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同时设计交付日期顺延。设计文件交付时间贰个星期。

  2、由于乙方的原因,延误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1天,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相当于设计费的0.5‰的违约金(甲方可在设计费中扣除)。

  3、因施工方施工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随意变更图纸或更改材料而达不到设计的预期效果,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

  七、其它

  本合同支付定金之日即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抵触。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正本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建筑装饰装修11

  发包方(甲方):建工街道办事处

  承包方(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甲方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照《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议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建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2、 工程地点:建工街道办事处南侧办公楼

  3、 房屋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两层

  4、 承包方式:大包

  5、 工期:本工程 自20xx年7月28日开工,至20xx年9月3日竣工,工期36天。(地下室部分根据施工条件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再定)

  6、 工程总造价:壹佰肆拾陆万壹仟柒佰陆拾伍元,1,461,765元

  7、 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省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规范标准。符合《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验收规范》达到甲方设计图纸和具体说明要求。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 开工前7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具体做法说明书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通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施工事项,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的协调工作。

  3、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安全及施工垃圾的`处理。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具体施工要求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与施工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 庄周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火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施工质量检查记录,为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4、在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与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工期约定

  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2、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约定

  1、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办理隐蔽工程与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得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费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不顺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整体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应在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组织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验收合格,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相应的劳务费);如验收不合格,由乙方继续施工,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1、 甲方提供的图纸与施工说明,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器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等管线合格。

  2、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由甲方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 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与消防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人身安全或火灾事故,由乙方承担修复与赔偿责任。

  第七条 工程款结算约定

  1、 结算方式:

  (1)以20xx年7月25日上报的预算审批价格进行结算。

  (2)审批预算内容以外的变更项目,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工程结算后,按工程价款,甲方办理冲抵东珠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前期手续费。(配套费、人防费、供热入网费等)

  第八条 保修时间

  甲方接管之日起,乙方保修二年,甲方使用不当除外。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时,由违约方赔偿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对已完成的工程量(合格部分)据实结算。

  2、乙方在施工中,达不到双方约定设计图纸和施工现场交底说明的质量要求,拒不按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不能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3、如乙方使用不合格产品或假冒产品,被甲发现时按产品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4、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以变更,补充合同约定事项。达成一致的应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的可请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指定的场地存放,清运费由乙方承担。

  2、在施工期间双方往来事项,如:预算以外增加的装饰项目或因甲方要求更改原设计要求等,均由双方驻工地代表人签订现场签证,双方各留存一份,以防双方约定事项不清产生误会和纠纷。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

  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装饰装修标准(甲方提供)

  2、装修过程中需注意的几个问题(甲方提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xx年8月26日

建筑装饰装修12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

  1.3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

  1.4工期:总工期为:_________日历天,本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1.5工程质量:按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标准,质量合格及以上。

  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2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附物品详细清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工程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及装修,做好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向甲方提供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施工图纸以及具体的施工方法说明,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同意,并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

  3.2指派田海继(联系电话:)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工程相关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所造成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3.6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若损坏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工程变更

  4.1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以施工报价单上写明的.项目为准;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单载明的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工程中实际发生的为准。

  4.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为保证工程统一管理和保护甲方利益,乙方严禁施工工人与任何人(包括甲方)私下商定变更或进行其他私下交易。与工程相关所有事宜,甲方应与乙方的工程代表联系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4.3已施工完成的项目如需变更,则完成部分将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第五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以乙方列出的单据为凭证。

  5.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如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等,影响工期,工期顺延。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每一笔款项,超过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5.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效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5.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8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6.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施工方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_)、《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_)、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并需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方面的要求。

  6.2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在设计方案不变、材料品牌不变的情况下,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不另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6.3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对阶段工程、隐蔽工程进行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两日内完成对该段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并完成相关手续。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阶段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必须应予承认。

  6.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两次验收时间差不得超过5天,否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工程价款费用、工程结算和保修

  7.1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5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分两次结清。

  7.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工程款支付至下列制定账户:_________姓名: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每次支付工程款后,由乙方出具收据,并捺印。

  7.3经甲乙双方协商,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价格的5%。工程总体保质期为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保修期止2日内向乙方结清所预留质保金,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_%滞纳金。

  7.4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5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5天内结清尾款,如超过5天,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滞纳金。

  7.5乙方应认真核对施工图纸,仔细报价,工程结算总价不能超过合同价格的5%,若超出合同价格的5%视为甲方无支付能力,不予结算。

  7.6乙方在收到甲方结算款后,向甲方交回钥匙并开具工程保修单。(未出现在报价单上及变更单上的项目,乙方均不予保修及承担任何责任)

  7.7如果本工程结束,验收及交接手续未办清之前,甲方就开始使用该场地,本工程则视为合格工程。

  第八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8.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前需经甲方或监理确认,方可使用。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乙方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2本工程按照报价图纸规定,应由甲方自购的施工材料,应在分项工程开工前3天内由甲方采购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对材料的质量、数量负责。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9.1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约定应签订文字协议,所有口头承诺均无效。

  9.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9.3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9.4由于乙方提供的图纸或做法在施工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果属于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5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10.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逾期付款,宽限期过后(宽限期为5日),每逾期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500元违约金,以此类推。

  10.2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0.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10.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10.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运用,视为已验收合格。

  10.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1.1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面终止此合同(除合同条款规定的以外)。

  11.2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1.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管辖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工程按现场情况或者甲方意愿需要增加工程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12.3本合同履行做法说明,项目施工前,乙方应充分考虑施工工艺以及施工成本,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施工预算。

  12.4附件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建筑装饰装修13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XXX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二、工程造价:工程总承包价约人民币XXX元。其中单价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预算表,工程量按实结算,拆除及清运废土项目包括本项目所有应拆除和清运的范围。

  三、施工工期:个日历天(自20xx年X月X日开工至20xx年X月X日完工,其中一期工程应于20xx年X月X日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 工期相应顺延。)

  四、乙方必须按甲、乙双方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国家建筑行业施工技术要求进行制作、安装。乙方施工人员进驻工地现场须服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安排,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自觉清理现场卫生,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五、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先付给乙方备料款人民币XXX元, 余额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X天内付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精心施工,所用材料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甲方确定的样品要求。

  七、工程质量保修:工程质量保修期为XX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修期限内,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天派人到现场无偿修复。

  八、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因维修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按工程总造价千分之XX,偿付逾期违约金;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乙方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X元。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工期顺延,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约定事项:工程项目如有数量增减或改动,在装修过程中共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含设计平面图、预算表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装饰装修14

  [摘要]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在处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阶段,并且促进了许多项目内容的开展,整体的工作部署是非常有价值及意义的。在客观的角度上看来,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措施能够很好的促进建筑工程的开展,并且还能增强建筑工程的价值。但是如果没有落实和拓展到相关的操作上,就会对工程项目造成很大的影响,这就需要我们在日后的各种工作中严格按照科学性和合理性的手段来进行。

  [关键词]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策略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就是通过对设计与施工进行有效、合理的分工及安排,将设计工作与施工工作进行补充相互融合,取长补短,改善施工中的工作机制,协调建筑中的装饰装修与建筑的结构,保证其协调性,同时减少施工工期、节省各种资源、强化工程质量,建筑单位及企业一定要重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进行相应的提升与改善。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概述

  建筑行业中最基本的环节之一就是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开展装饰装修就是为了能对建筑物进行维护和改造。建筑物经营者或所有者会对建筑装饰装修投入一定的资金,通过工程的施工转化为实物作业。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就是依靠于社会积累多年的财富以及快速增长的固定投资金额,而其发展模式呈现粗放、低端和外延的特征,大多数的施工工程中,劳动力和机械设备的投入占会比较大,但是关于技术的研发探讨资金较比较少,科研成效较低,行业未能很好的利用科技技术对设计施工进行管理,导致整个行业的经济利润较低,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建筑工程中不同的生产步骤间未能形成配合,其中勘察、设计、施工、采购等环节的配合度较低,施工现场的管理标准较低,导致建筑产品的质量不稳定,质量较低,建筑工程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工程中存在的安全事故难以解决。建筑市场中存在许多不平等的交易,由于建筑市场的环境缺乏规范性,导致建筑企业难以发展壮大,竞争力较弱,阻碍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2、我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现状

  目前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研究以及工程实践尚处于初级阶段,还处于较为粗放的状态,在许多的工程项目中还未应用到动态控制原理以及信息管理体系。工程中设计部门以及供货部门的项目管理力度较弱,而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仅限于设计以及供货环节中,并且管理工作难以开展,导致工程管理工作难以发展。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建筑企业都不能与国际上水平较高的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相比,企业内部的结构不完善,从而制约了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发展。我国大多数的建筑工程中,其承包模式都是按照设计—招标—建造模式进行,而这个模式的特点就是要严格按照建筑项目的各项要求进行,在结束了一个环节的工作后,才能开始下个环节的工作。而这种模式所需的建设周期长,效率较低,难以实现预期指标,从而导致建设工程中产生巨大的浪费。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中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策略

  3.1重视创新施工

  就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策略而言,其优势非常的明显,并且在实际的施工应用中能获得非常好的成效。现阶段我国各项工程的发展主要都是围绕创新性为主,为了能够在日后的工作上,不断的提升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建筑企业必须要坚守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创新要点上,尽量的提高建设水平,促进我国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譬如说,有部分创新型的环保装饰材料公司就采用了新型的技术,自主研发出多种不同花色的产品,其中就包括有石纹墙饰、仿真木纹、3D炫彩墙饰等,多种研发产品应有尽有。新型墙饰与传统的墙饰相比,新型的墙饰产品更具有品质的保障,其相对于传统的墙面装修而言,在绿色环保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突破,实现了装修过程中的零污染。其中,有些风评较好的装饰装修企业主要是以“全屋整装+个性定制”为工作模式,并且按照“设计—产品—安装—售后”一条龙的服务,结合不同的装饰空间来设计不同的风格,从而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更好的解决掉了各方在实际经营中所遇到的问题。

  3.2重视工序质量控制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一体化能够更好的落实装饰、装修的工作,获得良好的成效,但是在工程的具体工作中,建筑装饰装修还是存在许多方面的缺陷,这就要求建筑人员能够把控好施工工序的质量,重视工序的质量控制工作。在应用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过程中,如果没能很好的把控工序的施工质量,那么就会影响到后续工作的落实,并且还很有可能会引发颠倒的情况,无法充分发挥出施工工作部署以及全局效果的作用,不能体现其作用及意义,从而影响到工程工序的质量。在控制工序质量的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工程中过多施工步骤的内容。①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②工序活动效果的质量。严格遵守工艺的流程,保证施工的工艺流程才能保证施工操作的规范性,从而保证工序的施工质量,因此人人都要遵守施工的各项流程;及时把控工序活动条件的质量。其中影响工序质量的五大方面有:施工工艺、施工环境、操作材料、机具设备以及操作人员,只要能够有效的控制这些因素,保证其处于平衡的状态,才能保障工序的质量。

  3.3加强施工监督

  目前我国的工程行业在建设的过程中,要以长远的目光来看待施工的创新理念,并且以科学、合理的模式来开展工作,从而获得更好的施工成效。在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的策略中,最关键的环节就是施工的管理。①在开展施工监督的过程中,一定要明确工作的技术指标以及具体要求,不能存在折扣的现象,并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挖掘和处理,尽量降低工程的损失降,减少工作内部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情况。②在开展施工的监督工作时,一定要控制好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例如,在国家颁布了新的法律法规后,设计施工一体化就要落实好最新的规范及标准,严禁出现违规的情况,否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的还要进行停工整顿。③在开展监督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健全完善相应的条文法规,保证施工监督措施的有据可依,并且保证在未来的工作中,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成果,为日后的工作做出重大的.贡献。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中的管理工作

  4.1项目管理团队应评价方案的市场可行性

  一项工程的设计方案一定要符合市场以及用户的需求,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这是市场经济中众所周知的一点。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竞争压力的加大,工程的方案设计就需要相应的提升和创新,因此建筑企业必须要树立创新理念,不仅是为了提升方案的设计,而且还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满足市场以及用户的需求。其优势还在于,企业内树立创新理念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建筑的成本投入,并且还能优化设计的便利性、舒适性以及美观度。所以说,想要对工程的方案设计进行市场可行性的评定,就需要评价者具有更高的专业水平。

  4.2项目管理团队应评价方案的可行性

  在设计方案的过程中,一定要是重视设计环节与施工环节间的交流和配合,才能保证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否则,再完美的方案也只能是望之兴叹,在实际施工中难以落实。工程施工的可行性需要考虑三点因素:第一是操作和生产的要求。保证工程中设备设施、人力物力资源、生产方式、管理方式等符合标准;第二是施工技术的标准。在施工过程中的操作工艺及技术是否满足要求,如果施工技术未达到施工要求,就要考虑应用新的技术,同时还要考虑技术的经济可行性;第三是施工中的安全标准。在开展工程的施工时,要保证施工技术及工艺的安全性,保证人员的安全。

  4.3项目管理团队应评价方案的经济性

  项目管理团队在评价设计方案的经济性时,首先要保证设计方案满足工程的质量以及各项功能的要求,要考虑到由于不同的表现形式以及不同措施所消耗的资源。一般的住宅以及办公楼的装饰装修中,设计者可以根据自身多年的经验来构建一些普通的装饰材料以及构造体系。但是,对于部分特殊的建筑,就必须要按照特殊的要求来进行,设计特殊的造型、采用特殊的材料来满足其要求;不同的结构体系需要不同的结构材料,而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工程的经济性。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展望

  就目前而言,我国建筑工程中的设计环节刚步入正轨,处于初级阶段,与国外先进的国家相比,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更要重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工作。现阶段,我国建筑行业中设计方案与施工阶段的管理工作难以相融,配合度较低,保留了传统的单向施工模式,两个施工环节在运行中互不干扰,从而将我国建筑工程的运行方式分为了两个部分,以两种不同的管理模式以及发展理念而进行,其运行结果也存在了较大的差异,因此,这就需要时间来验证工程一体化的可行性。

  6、结语

  就我国目前的建筑行业的发展形势看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其后的发展还需要业内人员进行不断的创新与研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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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孙德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J].民营科技,20xx(02):160.

  [4]刘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优势实例研究[J].绿色环保建材,20xx(02):69.

建筑装饰装修15

  【摘 要】为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符合当今时代的需要,除创造良好的建筑功能和美观的建筑外形,对建筑室内外装修设计也日益重视,现代的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与建筑设计已密切结合,不可分割,并作为建筑装修的进一步深化、补充和完善,因此节能在装饰装修设计中也应予以充分加强步伐,本文就建筑装饰装修在内的建筑装修设计节能问题上进行阐述。

  【关键词】建筑装修;节能;环保

  我国是个能源资源短缺的国家,节能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建筑节能在广义上讲就是最高效率地利用能源,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其内涵是通过高新技术的研发和先进适用技术的综合集成,在建筑中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能源消耗,在节约能源的同时改善建筑物的质量和功能,极大地减少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并为使用者提供健康、舒适、与自然和谐的工作及生活环境。具体说就是指节约采暖供热、空调制冷、采光照明以及调节室内空气、湿度、改变居室环境质量的能源消耗,还包括利用太阳能、地热(水)能源的综合技术工程。

  1 我国建筑工程节能环保的现状

  1.1 建筑本身的节能

  在这方面的话,主要是一些技术上的问题,譬如建筑设计、结构和材料等。另外的话,建筑本身的节能还体现在对建筑的装修装饰上,譬如推广一次性的住宅装修,逐渐实现家庭装修装饰的统一化、工厂化、装配化、批量化等目标,继而达到装修节能、节材和环保的要求。

  1.2 装修装饰过程中不能破坏已有建筑的节能结构和设施

  目前,对于我们的装饰企业和单位、家庭装修装饰工程来说,贯彻《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是首要的目标,这就要求,一方面在装修装饰的过程中不能破坏现在建筑的各种结构和设施。在目前我国已经拥有的400多亿平方米的建筑当中,真正能够达到这个节能标准的还不到10%,其他的90%都是耗能的建筑。因此,如果能够贯彻落实《规范》中的内容,就可以采取一些手段,而当前情况下,唯一可能是操作就是通过装饰装修工程,来对着90%的耗能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使这些耗能建筑增加自身的节能功能。

  2 目前建筑装修主要节能设计技术

  2.1 建筑装饰装修节能设计的重要途径

  2.1.1 积极发展能满足建筑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的生产。

  2.1.2 大力发展生产和运输能耗低的轻质、高强材料及建筑装饰用塑料制品。

  2.1.3 努力改进生产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大幅度降低材料和设备生产的单位能耗。

  2.1.4 改进建筑装饰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法,制订推动节能的建筑法规,建立健全促进节能材料、设备生产和应用的法规体系,为建筑及建筑装饰节能工作的推进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

  2.1.5 加大投入,加强建材设备的生产、施工技术及产品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其发展的重点应针对外墙装饰(幕墙)和室内装饰的特点,研究新型低能耗的围护结构(包括墙体、地面、顶棚、门窗)体系成套节能技术及产品。

  2.1.6 室内环境控制成套节能技术的研究和设备开发,特别是围护结构的改造。

  2.2 建筑外装饰的节能设计

  2.2.1 外墙涂料(漆)

  传统的外墙涂料(漆)只起到装饰效果,可增强防水功能,基本无节能作用。现如今,在进行装饰设计中,外墙涂料(漆)的选用,应遵循建筑节能的原则,即:如若原建筑外墙采取了外墙外保温措施,则可选用不具保温节能功效的外墙涂料(漆);否则,必须考虑选用具有保温或节能作用的外墙涂料(漆),或选用隔热或导热比值低、防紫外线方面的涂料(漆)。

  2.2.2 外墙贴面砖

  在建筑外墙基础上另外增加一层围护结构,使建筑本体导热比值更低,无意中达到了节能的效果。

  2.2.3 金属幕墙和石材幕墙

  这要从两种情况分析涉及到的节能问题:一种情况是原建筑本体已设计了外墙保温措施,在进行外装饰设计时只需单纯考虑装饰的效果;另外一种情况是原建筑并无外保温墙体,这就要求在外装饰设计中,幕墙和建筑外墙体间增加保温棉等外保温材料,但作好围护保温的同时还要注意处理好连接件的保温,以此避免热桥的产生。

  2.2.4 玻璃幕墙

  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门窗)是现代建筑的一种潮流,它所具有的豪华、挺拔、超群的外观以及不同玻璃色彩所呈现出色彩缤纷的艺术效果,是其它外墙、门窗材料无法比拟的。但是建筑门窗和建筑幕墙作为建筑围护结构的组成部分,是建筑物热交换、热传导最活跃、最敏感的部位,是墙体热损失的5~6倍。门窗和幕墙约占建筑节能的40%左右,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目前采用的几种节能玻璃材料主要有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和带薄膜型热反射材料玻璃。值得一提的是建筑门窗和建筑幕墙要改变保温隔热单一节能的技术观念,更应该把节能和合理利用太阳能、地下热(水)能、风能结合起来,开发节能和用能(利用太阳能、冷能、风能、地热能)相结合的门窗及幕墙产品。

  2.3 建筑内装饰的节能设计

  2.3.1 门窗工程

  窗是建筑围护结构中散热量最大的构件,其传热的途径主要包括2个方面:①窗户(包括窗框和玻璃)的传热耗热量;②窗户缝隙的冷(热)量消耗。因此,①要选用传热系数较小的框料(如PVC钙塑门窗、APVC塑料门窗、其它树脂塑料门窗等)并采取阻断热桥等措施,减小窗户的传热系数,增强保温性能。②应采取改善窗户制作安装精度(如选用节能型五金配件,控制安装偏差等)、单层玻璃改用双层或中空玻璃、加密封条等方法,减少空气渗透,降低耗能等。

  2.3.2 墙面(轻质隔断)

  墙面受室内功能制约,不能存在明显的凹凸,考虑墙面造型时,在充分满足室内防火等级的条件下,应选用保温性能较好的材料,以防止室内热量的散失。在采用轻质隔断的部分,特别是在要求控制热量传导的房间(例如办公室与普通仓库之间),防止热量从一间传导到另一间不需要控温的房间时,轻质隔断内应加入保温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小热量的传导,例如在轻钢龙骨纸面石膏板隔墙中加入保温材料或在需保温的房间墙面进行保温。

  2.3.3 地面工程

  地面与墙面一样受功能制约,不能存在明显的凹凸,不致对室内通风造成什么影响,但地面与人脚直接接触传热。在室内各种不同材料的地面,即使其温度完全相同,但人体站在上面的感觉也会不一样这是因为地面的热舒适性取决于地面的面层吸热指数。根据吸热指数值,我国将地面划分为3类。木地面、塑料地面、地毯地面及架空地面等属于Ⅰ类,水泥沙浆为黏结的`地砖地面等属于Ⅱ类,水磨石地面则属于Ⅲ类。高级居住建筑、托儿所、幼儿园、医疗建筑等宜采用Ⅰ类地面;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中小学教室)宜采用吸热指数不低于Ⅱ类的地面;至于仅供人们短时间逗留的房间以及室温高于23℃的采暖房间,则允许采用Ⅲ类地面。

  2.3.4 吊顶工程

  在室内六个面体中只有顶棚设计可以采用凹凸的形式,一方面顶棚的设计直接影响到建筑的通风问题。建筑内部良好的通风通过空气的更新及气流的作用对人体产生直接影响,并通过对室内气温、湿度及内表面温度的影响而间接对人体产生作用。合理组织自然的通风,引风入室争取“穿堂风”,也就是利用舒适通风与降温通风,是炎热地区对自然通风的主要要求。另一方面吊顶后空间高度也直接影响到节能的问题。第三方面,吊顶分为死顶和活顶2种。其中死顶空间加排气装置,能最有效达到节能目的。活顶(例如大型剧场等需要增设检修马道等的空间)的热量散失往往很难控制,那么在建筑的本体围护(或建筑外装修)保温措施就更加需要考虑周到。

  3 总结

  希望建筑和装修的节能方法、措施随着科学技术等的不断进步,会有更多的改良、创新,也希望有更多施工工艺和新材料能发掘和利用在节约能耗上来。以上从室内外2个方面分析了建筑装饰装修节能设计的途径和措施,配合建筑本体达到既舒适又节能的目的,这需要建筑设计师和装修设计师的共同努力和不断研究。随着时代的发展,建筑师和室内设计师的专业范围和知识都需要得到更大的拓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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