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施工通告(6篇)
工地施工通告1
近来,我市城区建筑工地不按规定采取封闭及湿法作业措施现象突出,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以下简称“渣土车”)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现象也时有发生,造成城区道路积尘,大气污染影响日益严重,不仅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也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为了加强对城区建筑工地及渣土车管理,确保安全、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施工工地整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5条规定“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由市住建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二、加强渣土车运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6条规定“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由市交警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三、整顿渣土运输车辆。从20xx年4月1日起,凡在贺州市城区内从事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经过交通管理部门检测许可(车厢尺寸、钢板弹簧等必须与车辆注册登记的外观和数据相符)、并统一外观颜色,统一编号,统一设置有关标识和密闭装备(原厂配置),安装GPS行车记录仪,方可从事城区渣土等运输业务。
我市将着手组建渣土运输专业公司,从源头上强化渣土运输管理。
四、建立有奖举报机制。对下列行为进行举报后经主管部门查定并处罚的,给予举报者每次500元奖励:
(一)施工工地造成路面污染的;
(二)非法施工的.工地;
(三)渣土车超高装载运输的;
(四)渣土车不采取密闭措施运输的。
举报电话: ;举报微信: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通告发布后仍有违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拒绝、妨害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公务的,报请相关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贺州市突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贺州市住建局
贺州市市政管理局
贺州市交警支队
贺州市交通运输局
贺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xx年1月13日
工地施工通告2
因实施平甸线至松岭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为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将对平甸线至松岭公路工程段实行封闭施工,现公告如下:
一、封闭施工范围:洱源县平甸线至松岭公路工程段道路。
二、封闭施工时间:20xx年12月10日至20xx年2月10日(如该时间段内工程未完工,则封闭时间顺延至该工程完工之日)。
三、封闭施工期间,除本工程施工车辆外,一切车辆、行人、牲口不得在该段道路内通行。私自通行者,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工程损失及行为后果!
在此,对施工期间给沿线群众和车辆出行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与支持。
特此通告
20xx年12月10日
工地施工通告3
因三明市满园春街居改造工程道路施工需要,将对满园春街道排水系统、通信系统及道路路面等项目进行施工。计划施工日期为:20xx年6月7日至20xx年7月7日,计划完成道路硬化(混凝土浇筑)工程。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期间,三明市满园春街道将禁止车辆进入及夜间摆摊,行人道路限制通行。我们将认真做好工程的组织工作,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因工程施工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三明市梅列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5月29日
工地施工通告4
因解放北路(S101省道)二号沟桥(81+66M—82+66M)检修需要,将对该路段进行半封闭施工。
第一阶段:封闭时间为20xx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封闭范围为解放北路(S101省道)二号沟桥桥面双向内侧两个车道。过往车辆由外侧车道通行。
第二阶段:封闭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5日;封闭范围为解放北路(S101省道)二号沟桥桥面双向外侧一个车道。过往车辆由内侧车道通行。
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减速慢行,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管理人员指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特此公告
蚌埠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蚌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9日
工地施工通告5
为贯彻落实20xx年4月23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督办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城区建筑工地施工和建筑渣土运输管理,降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和城市道路扬尘污染,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荆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所有建设项目,在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前,一律不得进行土方开挖。
二、所有进出工地作业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建材运输车辆、渣土运输车)必须保持车辆完好、实现密闭运输,不得出现沿路遗撒现象。
三、所有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必须建设围档、硬化出入口道路、修建车辆冲洗平台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
四、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制订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方案,配备2名以上保洁人员正确操作车辆冲洗平台,对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进行彻底冲洗,确保车辆车身整洁,轮胎不带泥上路。
五、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工地外运渣土,必须在市城管局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许可证》后,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运输,在指定地点倾倒(包括自行调剂的建筑渣土)。
六、旧房拆除时,必须服从市房管局管理,修建围墙,做好洒水降尘,防止渣土扬尘污染。
市住建委和市城管局将结合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工地和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工地施工通告6
为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效治理建筑垃圾、残土(以下简称渣土)运输车辆无证无牌运输、超载超限、带泥行驶、脱落扬撒、偷倒乱倒、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辽阳市政府决定在城区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市城区从事渣土运输的单位及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取得审批部门核发的渣土处置核准文件和交警部门核发的.通行证件。
二、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全遮盖运输,按照交警部门规定的运输线路、时间行驶,并统一排放到指定的排放点,严禁车辆沿路遗漏扬撒渣土和带泥上路行驶。
三、市交通局负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核发运输企业道路经营资质;依法查处运输车辆未覆盖造成遗漏扬撒等行为,并扣减从业人员信誉考核分值。
四、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城区渣土车辆运输单位资质审查管理工作,对审查合格的渣土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发放相应证件。
五、市交警支队负责渣土运输车辆通行线路、通行时间的审核工作。对取得市行政审批局批准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办理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件;对无车辆通行证和超载从事渣土运输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城区政府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建设单位设置硬覆盖、轮胎冲洗等相应设施,运输车辆离开建筑工地要符合清洁运输条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拆迁工地、建筑工地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七、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乱排、乱倒渣土和车辆带泥上路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八、居民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定点排放到建筑垃圾中转点。白塔区境内建筑垃圾中转点:南环街市农委检测中心东侧待建空地、八一街晟雅格林小区西侧待建空地。
九、鼓励群众以多种方式举报,一经查实,奖励举报者200元。举报电话:市交通局2268110,市交警支队4127761,市城管执法局3631110,市住房城乡建设委3124539。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
20xx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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