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理合同模板汇总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监理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监理合同 篇1
1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的特点
合同管理是铁路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失路合同管理具有自身的特点:
(l)合同涉及金额较大。一般说来肤路建设工程是一项庞大的工程项目它涉及到铁路路基、桥涵、轨道、隧道建设等等各种问题,铁路标段招标额一般高于25亿元,如北京动车段工程总投资为74亿元。可见相对于其他合同而言肤路建设合同的标的金额较大。
(2)合同设计内容较多。相对于其他合同而言肤路建设合同比较复杂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而且比较详细。以20xx年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汤阴东至日照南段的铁路建设合同为例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是海南中交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涝务分包单位(乙方)是华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合同叫做《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涉及到工程概况、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施工图纸、施工前期工作、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甲方责任、乙方责任、工程总金额、付款方式、工程期限、工程质量、质量检查与验收、安全施工、现场管理、违约、争议、附加条款等等注羊细的规定了工程建设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
(3)合同履行时间较长。铁路的工程量决定了铁路工程合同的工期比较长很多铁路工程管理合同的工期都在三年以上,比如北京动车段工程合同工期就是三年,这里的工期一般是包含节假日及不可抗力的胆对于雨雪天气等不可抗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该不可抗力如果影响工期正常进行应当顺延工期。
2如何加强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
2.1事前控制—做好合同签叮前的准备工作
合同签订前要做好一切准备工作根据铁路工程施工路段的具体J清况沛」定合理的施工方案选择最适合的'发包方式以及结算和验收方式。如被誉为“天路”的青藏铁路是世界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启东起青海西宁市南至西藏拉萨市,全长1956公里,青藏铁路的很多线路施工地点是高海拔地区和无人区,需要克服多年的冻土、缺氧、生态、天气等难题,仅靠一两个施工单位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为此清藏铁路的参建单位有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等十几个单位他们共同商讨青藏铁路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难题。
2.2事中控制—签叮书面合同
做好合同管理与检查工作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应从兑现合同承诺,自觉履行业主签订的《监理委托合同》监督施工承包人全面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项目在合同的约束下实现进度、投资、质量、安全目标的要求。为了确保铁路施工合同的正常履行施工企业在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时要尽量采用书面合同。从施工企业管理的角度而言要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以明确权利义务、防止纠纷。合同一经签订,就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双方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捉使合同管理正规化和规范化撇好合同风险工作分析尽可能的避免合同纠纷。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执行,一定要确保铁路施工单位人员的稳定尤其是技术性人才。关键岗位确保由专业性正是人员担任,监理单位定期报告人员流动情况,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执行,同时,还要成立专门的独立于合同双方的第三方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状况要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证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等。
2.3事后控制—做好合同总结
处理好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完毕,一定要及时总结和评估。对合同制定执行中的好的管理经验要总结推广对合同制定执行中的不好的管理问题要加以修正避免以后出现类似问题。合同管理的评估与总结工作是合同管理的最后阶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河以为下一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提供实战经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要尽量采取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加果不能和解就要申请仲裁甚至提起诉讼。要申请仲裁解决纠纷必须在合同中有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就仲裁解决纠纷达成了一致否则便不能进行仲裁。如果提起诉讼就要尽可能的搜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3结束语
总之在现代企业管理中,铁路监理部门应十分重视合同管理工作,nt实提高铁路监理的合同管理水平提升我国铁路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质量。
监理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业主”)
乙方:(以下简称“监理人”)
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监理概况
1、业主委托监理人的家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①工程名称:②监理范围:A家装施工合同以内的项目预计元B主材预计元C安装厨房设备、门窗预计元D安装地板预计元E安装热水器、浴霸预计元③总投资:监理范围内预计总额元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①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②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3、监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条件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4、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二、监理取费
1、参照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京价(收)字(1996)第043号文件。结合当前家庭装饰装修的具体情况执行监理取费。
2、家装监理取费标准按家装工程的总造价计醛?A、3万元以下工程收取监理费计元。B、3万元以上的按%计醛?计元。
3、监理人收费最终结算以家装总造价为准。签订监理合同时支付监理费的30%计元,监理人进场时支付监理费的50%计元,工程完工验收时支付20%计元。
三、监理人责任义务
1、监理人对业主家装工程实行监理,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随时听取业主对装修设计的修改意见,了解业主的装修意图,协助业主与装饰公司或装修队进行工程洽商。
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监理人发出的停工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四、业主的责任义务
1、业主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的部分,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2、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相关资料(业主与承包方鉴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订货合同等)。
3、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业主的同意。
4、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监理人使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当向业主按工程分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理人对业主或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时,延长期限天内不加收监理费,天以上的每天按监理收费总额的%进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监理费。如有发生视为业主违约,监理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工作不能进行时,双方互部承担责任。
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补充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止。甲方:乙方:年月日后附:家装监理服务基本内容(属合同一部分)家装监理服务基本内容一、开工前(审核业主与家装公司或装修队签定的合同、图纸、预算)
1、审核是否使用北京市标准合同范本。
2、合同中是否注明甲乙双方提供材料的品牌、数量、等级。
3、审核图纸是否齐全,图纸标准、尺寸、文字是否清楚。
4、参照图纸审核预算书中的计算是否准确,预算单价是否合理。
5、检验房管及有关部门对装修需拆改部位的申请批准单。
二、施工中(施工过程监理服务内容采取逐项验收原则)
1、参加业主与施工方在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2、检验进场材料与合同规定的是否相符。
3、执行《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①基底检验旧装饰层的凿剔、清除处理等施工工艺。②检验水路、电路预埋工程。③基层检验底龙骨,底衬及找平层的施工工艺。④三方办理隐藏工程验收。⑤涂饰项目检验:第一步检验准备涂饰的面层(如:木制品、墙)。第二步是对涂饰完成的'墙体面层、木制品面层。
4、按规定时间如实填写监理检验记录。
5、协助业主签定装饰增减变更记录,审核工程量。
三、竣工后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整体验收。
2、协助业主与家装公司或装修队办理有关保修手续。
四、单项监理服务可根据业主提出的要求进行协商。
1、人对业主家装工程实行监理,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项目。
2、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监理人随时听取业主对装修设计的修改意见,了解业主的装修意图,协助业主与装饰公司或装修队进行工程洽商。
4、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监理人发出的停工令和复工令应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不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四、业主的责任义务
1、业主应当负责房屋装饰装修的所有外部关系协调,包括装饰时“居室内需改动、拆除”的部分,必须向小区物业管理或房管部门申报,取得有关部门的同意。
2、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相关资料(业主与承包方鉴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订货合同等)。
3、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逾期应视为业主的同意。
4、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违约责任
1、在施工过程中如因监理人使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当向业主按工程分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触及法律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理人对业主或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3、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业主原因(供货延误、变更、外出)需推迟施工进度,延误工期超过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时,延长期限天内不加收监理费,天以上的每天按监理收费总额的%进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监理费。如有发生视为业主违约,监理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工作不能进行时,双方互部承担责任。
6、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天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补充协议: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开始实施,至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止。
甲方:乙方:年月日后附:家装监理服务基本内容(属合同一部分)家装监理服务基本内容一、开工前(审核业主与家装公司或装修队签定的合同、图纸、预算)
1、审核是否使用北京市标准合同范本。
2、合同中是否注明甲乙双方提供材料的品牌、数量、等级。
3、审核图纸是否齐全,图纸标准、尺寸、文字是否清楚。
4、参照图纸审核预算书中的计算是否准确,预算单价是否合理。
5、检验房管及有关部门对装修需拆改部位的申请批准单。
二、施工中(施工过程监理服务内容采取逐项验收原则)
1、参加业主与施工方在施工前的技术交底。
2、检验进场材料与合同规定的是否相符。
3、执行《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①基底检验旧装饰层的凿剔、清除处理等施工工艺。②检验水路、电路预埋工程。③基层检验底龙骨,底衬及找平层的施工工艺。④三方办理隐藏工程验收。⑤涂饰项目检验:第一步检验准备涂饰的面层(如:木制品、墙)。第二步是对涂饰完成的墙体面层、木制品面层。
4、按规定时间如实填写监理检验记录。
5、协助业主签定装饰增减变更记录,审核工程量。
三、竣工后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整体验收。
2、协助业主与家装公司或装修队办理有关保修手续。
四、单项监理服务可根据业主提出的要求进行协商。
监理合同 篇3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
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
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
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 日生效,至___年
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
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监理合同 篇4
一、监理合同协议书
(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供投标人参考,投标时不需填写)
本协议书由(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一方,与(监理人全称)(以下简称“监理人”)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发包人已委托监理人为 项目工程第 监理合同段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人就此提出的投标文件,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名称:;
(3)工程地址:;
(4)工程内容:;
(5)资金来源:;
(6)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证书号码: 。
二、工程监理范围
监理范围: 。
三、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个月,施工阶段监理 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个月)。
四、监理服务费用
1. 监理服务费总价:(大写)元(¥;
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元;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
2.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与计费额的折算系数:
五、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定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定义相同。
六、下列文件是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合同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监理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工程专用规范;
(7)监理规范;
(8)技术规范;
(9)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如果上述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七、发包人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其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八、监理人基于发包人的上述保证,在此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服务。
九、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监理人按约定提交履约担保金后生效,至双方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
十、本监理合同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
发包人: (全称)(盖章)监理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日 期:年 月 日日 期: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
二、廉政合同书格式
(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供投标人参考,投标时不需填写)
廉政合同书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 (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 (全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监理分包项目的活动。
3.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乙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4.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工程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__________项目 __________标段施工监理合同的附件,与工程监理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 方: (单位全称) (盖章) 乙方:(单位全称)(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法 定 代 表 人或或
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其委托代理人: (职务)
(姓名)(姓名) (签字)(签字)
地 址: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监督单位(全称):(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全称): (盖章)
三、工程质量责任合同格式
(本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供投标人参考,投标时不需填写)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工程质量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终身制,结合福建省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实际情况, (业主全称)(下称“甲方”)与 (监理单位全称) (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
第一条 责任总目标
1、本项目质量总目标:合格
2、监理单位所监理的工程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文件。
3、双方的施工监理业务活动坚持科学、公正、诚信、平等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发现对方在施工监理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监理合同文件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文件及有关资料。
2、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监理。
3、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个人承包或分包施工监理任务。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监理单位就本监理合同段的工程监理质量对项目法人全面负责,并承担由于监理工作的失职或渎职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其经手的监理工程因监理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的质量事故负终身责任。
监理合同 篇5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第十九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第二十八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第三十七条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对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一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六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选择:1。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业务:第八条外部条件包括:第九条双方约定的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条业主应在天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单位自备的,业主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第十五条在监理期间,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七条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业主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酬金:业主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金:第三十九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四十三条奖励办法:第四十六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业主与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项解决: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监理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2、 工程监理内容:
3、 工程监理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合作方式。
a、全程式监理
b、阶段式监理
4、 合同价款(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甲方工作
1、如果采取全程式监理,甲方负责协同乙方对该项工程现场,进行实际勘探工作。
2、甲方需对乙方提供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变更
合同执行中如有事项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监理费用。
第四条、执行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a、《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b、其他规定:
第五条、监理款项支付方式
a、双方约定合同生效后,甲方先支付乙方工程总监理费 %,即 元;工程中期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监理费 %,即 元。
b、 支付方式:
第六条、质量报告
如果甲方选择全程式监理方式,乙方待工程施工验收前一天要向甲方提供文字性的各项验收报告单。
第七条、违约责任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a、 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 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
监理合同 篇7
单选题:
1.施工合同范本规定,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应由【D】组织。
A.发包人
B.承包人
C.监理人
D.设计人
2.某工程的大型设备通过国际招标采用国外承包商制造的设备。外商提交的设备制造图纸及设备的基础土建设计文件应由【B】进行审查认可。
A.承包总体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
B.发包人
C.监理工程师
D.设备安装承包商
3.在项目施工中,若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的变更,此变更 【B】。
A.须经工程师同意
B.不须经工程师同意
C.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D.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E.发生的费用由双方约定承担
4.对于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C】等工作应当由发包人承担。
A.到货后,通知清点
B.参加清点
C.清点后负责保管
D.支付保管费用
E.如果质量与约定不符,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5.某建设项目的投票人在现场考察后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问题,招标人离开标时间还剩10天才作出了书面解答。鉴于解答时间短于《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时间,且书面解答与招标文件规定内容不一致,对该问题应以【A】。
A.招标文件为准,开标时间后延
B.招标文件为准,开标时间不变
C.书面解答为准,开标时间后延
D.书面解答为准,开标时间不变
6.在施工合同中,不论何种形式的仲裁协议,都应包括【B】。
A.仲裁申请书
B.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C.仲裁事项
D.选定的仲裁员
E.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7.从项目建议书开始到竣工投产的承包方式称【C】。
A.全过程承包
B.施工总承包
C.设计总承包
D.联合承包
8.投料试车的组织和试车工作由【D】负责。
A.承包人
B.发包人
C.工程师
D.设备供应商
9.材料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供货方提前1个月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将订购物资运抵项目所在地的车站,且交付数量多于合同约定的尾差,【D】。
A.采购方不能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采购方承担
B.采购方不能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供货方承担
C.采购方可以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采购方承担
D.采购方可以拒绝提货,多交货的保管费用应由供货方承担
10.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属于细微偏差,修正此错误的原则是【D】。
A.以大写金额为准
B.以金额高者为准
C.以小写金额为准
D.以金额低者为准
多选题:
1.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现对部分货物的交货地点约定不明确,则可【ACE】确定交货地点。
A.由双方协商
B.由采购方自行
C.按交易习惯
D.由供货方自行
E.按供货方所在地
2.划分委托监理合同包的工作范围时,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ADE】。
A.工程规模
B.招标方式
C.潜在投标人数量
D.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
E.被监理合同的难易程度
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进行审查时,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ABCE】。
A.施工现场记录
B.各类财务凭证
C.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信函
D.招标文件
E.汇率变化表
4.要使索赔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监理工程师在索赔管理中应遵循的原则是【ACD】。
A.公平合理地处理索赔
B.及时提出和处理索赔
C.尽可能通过协商达到一致
D.诚实信用
E.独立自主
5.某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在投标有效期内未能结束评标工作,招标人需延长投标有效期,则【BCDE】。
A.投标人可以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B.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C.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
D.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的.要求
E.投标人可以接受招标人延长投标保函期限的要求
6.依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下列关于竣工前的单机无负荷试车的说法,正确的是【BCD】。
A.由监理工程师组织试车
B.承包人应在试车前48小时向监理工程师发出要求试车的书面通知
C.发包人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
D.试车合格由监理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E.监理工程师未提出延期试车要求,也不参加试车,不应承认试车记录
7.甲公司将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下列关于转让的表述正确的有【BDE】。
A.合同主体不变,仍为甲乙公司
B.转让必须征得乙公司同意
C.丙公司只能对甲公司行使抗辩权
D.甲公司对丙公司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E-丙公司应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
8.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是【CDE】。
A.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B.应当先履行的合同一方丧失商业信誉
C.合同中未约定履行的顺序
D.对方当事人没有履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义务
E.对方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9.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属于承包人应当完成的工作有【BCDE】。
A.办理施工所需的证件
B.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
C.按规定办理施工噪音有关手续
D.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
E.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施工中如果发包人出于某种考虑,要求提前竣工,应与承包人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其内容包括【ABC】。
A.提前竣工的时间
B.发包人为赶工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C.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
D.工程提前竣工的原因
E.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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