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5 10:08:34 交通/运输/物流/仓储 我要投稿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1

  进一步加强力源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程序,削减车辆运行成本,提高车辆利用率,结合公司用车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一、管理职责

  1、办公室是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现有车辆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对单位车辆费用进行管理考核。

  2、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全部统配车辆。

  二、车辆管理与使用

  (一)车辆管理

  1、全部车辆(属公司加油的)统一由办公室管理调度,除公司主要领导车辆可实行定向服务,其他车辆一律由办公室统配、统调。单位用车在县城的必需经办公室签字同意,出县城的必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2、全部统配车辆回县城后,白天一律停放在公司办公区院内,夜间停放在供电公司食堂前西侧,并仔细填写《车辆回场登记表》,驾驶员及保卫值班人员签字,夜间严禁车辆停放在各小区院内,违者按有关规定惩罚。

  3、公司全部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办公室负责管理加油卡,加油站实行招标的方法确定,除外出长途车外(其他特别状况经办公室同意),一律不准在其他地方加油,加油点统肯定为石油公司第六加油站。

  4、公司所配车辆每月20日由办公室、财务部共同抄表,核算百公里耗油,每季度清帐一次。

  5、公司所配车辆经公司车辆修理认定机构认定确需修理时,原则到公司指定地点修理,凡因该指定地点设备、技术等缘由无法修理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报办公室后可到其它地方修理,并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工作需要执行出车任务的车辆发生故障时,报办公室批准后可在当地修理。

  5、车辆全部费用报销前必需办公室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凡未经办公室签字的车辆,发生的修理费公司一律不予报销。

  6、公司车辆发生责任事故,除执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惩罚外,另根据公司有关条款进行严格考核驾驶员,惩罚款项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7、办公室应支配好公司行政及防汛值班车辆,以确保事故抢险、突发大事等用车。

  8、办公室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各项费用指标,完备车辆管理台帐、档案。

  (二)车辆使用

  1、用车单位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用车申请单,说明时间、去向、工作任务、人员,由办公室依据工作轻重缓急合理支配车辆。

  2、各单位在提出用车申请时县外动身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三、车辆费用核算

  1、公司机关部室及生产单位车辆费用指标由办公室牵头会同财务部核定,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后下达实施。

  2、机关部室和生产单位的本年度用车里程,要结合用车单位工作性质和业务范围,在适当压缩的状况下核定,车辆里程核定后,原则上不进行追加,超支自负,特别状况须公司经理批准。

  3、用车单位在出车前要与驾驶员一起核定车辆里程表,并做好记录。用车结束后,用车单位当场在派车单上签字,当日内用公里票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结算。两个及以上用车单位共同用一辆车时,费用由用车单位协商担当。

  4、用车单位在租用车辆时间超过半天,用车里程不足30公里时以30公里计算,一天内以至少60公里计算。

  5、如公司车辆数量不足,需要租车时,必需经办公室车辆专管人联系领导后确定。

  四、安全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开展安全分析会、班组周安全活动,乐观开展安全竞赛和事故预防活动。依据季节变化状况准时提出留意事项及预防措施。

  2、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来安全工作状况,并制定安全措施。

  3、出车前、驾驶途中及返回后应随时检查车辆,发觉问题准时处理,保证行车安全。

  4、行驶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等违章行为。

  5、坚持安全工作“三提前”、“三从严”的方针,即思想工作提前做,事故苗头提前抓,安全措施提前定;思想教育工作从严,执行任务从严,查处事故从严。

  6、确保车辆安全运行,车辆完好率100%。

  五、驾驶员管理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学习各项交通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提高个人的思想素养和业务技能。

  2、仔细执行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奖罚方法。

  3、任何驾驶员不得将自己所驾车辆交给其它人驾驶,违者按奖罚条例处理。

  4、严禁酒后开车、违章行车,凡因违章执行的罚款一律不得报销。

  5、车辆停放,应停放在指定地点和车库,驾驶员私自将车停在家属区和公司外的,按奖罚条例办理。

  六、奖惩条例

  (一)嘉奖

  1、按公司《安全奖惩管理》规定,驾驶员每实现一个万公里无事故嘉奖100元。

  2、全年无违章违纪的嘉奖100元。

  3、为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驾驶员节油的自觉性,对运营车辆实行耗油考核(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见附表一),超用自付,节省可按节油价值的30%进行嘉奖,动身补助实行每公里5分。

  (二)惩罚

  1、发生交通事故

  (1)负全部责任者,公司除名。

  (2)负主要责任者,公司除名或留用察看一年。

  (3)负同等责任者,给行政记大过处分,下岗培训一年。

  (4)负次要责任者,给行政记大过处分,下岗培训半年。

  2、发生责任性车辆肇事的,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及以下的.,根据损失额的12%对驾驶员进行罚款,构成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相应条款进行考核惩罚。

  (三)有下列行为的赐予50—200元罚款

  1、未经批准不参与安全例会、安全学习活动的。

  2、驾驶员年审复考不合格的。

  3、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各类证件不按时参与审验的。

  4、责任心不强造成证件丢失含补办费用自付的。

  5、违反交通法规,被交通管理机关惩罚的罚款自付。

  6、把机动车辆交给他人驾驶的。

  7、不按规定将机动车停放在指定地点。

  8、未经单位领导批准公车私用的。

  9、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中层干部私自开车的。

  10、利用出车之便绕道办私事的。

  11、行车中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当,造成装载货物丢失的。

  12、只要酒后驾驶车辆发生交通肇事,不分事故责任一律取消驾驶资格,并赐予除名。

  七、车辆收费标准

  公司内部用车行驶里程按每公里1.3元计算。

  八、指标考核与兑现

  1、办公室负责对公司车辆使用定额的核定和考核工作,并对各单位车辆费发生状况报财务部审核后,纳入成本费用预算考核,半年统一兑现奖惩。节余部分奖用车单位,超支自负。

  2、考核兑现时,如某部室当季度有预算外用车,而本部室预算内车辆费还有节余,不进行节余嘉奖。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2

  1、学校务必把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日常的教育工作中,并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校长为第一负责人,亲自主管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使学校交通安全守法工作常抓不懈。

  2、对学生教育要注重长期性和实效性。班主任要加强自身责任心,充分利用一切时机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与学生家长取得沟通,增强学生与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学校要定期向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常识检查。少先队要在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或实践活动内容。

  3、学校要聘请民警担任交通安全宣传员,用事故案例向学生讲解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自觉遵守交通法的自觉性。

  4、寒暑假及五一和十一长假来临之际,学校都要召开遵章守法、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为主题的全体大会,学校要制定交通安全保证书,并务必有家长签字。

  5、每学期,每位学生与学校签订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状。

  6、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园周围的交通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务必采取有效措施预以解决。

  1、目的:

  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2、范围:

  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

  3、程序:

  3.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

  3.2各级领导和厂内员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

  3.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

  3.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

  3.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10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5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

  3.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

  3.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注意观察。

  3.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

  3.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

  3.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

  3.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

  3.12车辆装载运输:

  3.12.2厂内推车行走时应注意前方行人,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3.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3.13.1.严禁无证开车和无令开车(调度令)。3.13.2.严禁酒后开车。

  3.13.3.严禁超速开车。

  3.13.4.严禁空挡溜车。

  3.13.5.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3.13.6.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3.13.7.严禁超标(超高、超长、超重)装载行车。

  3.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

  3.15厂内交通安全,由生产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

  3.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实施监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校园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校园师生员工安全和道路畅通,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创建完安全文明校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道路是指校园内供行人、车辆行驶的道路。

  第三条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部门是总务处,其他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教职工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第二章行人及车辆管理

  第四条行人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行人应在道路右侧或人行道上行走。不应多人并排走、围堆谈话,妨碍交通。

  (2)不应在道路上打(踢)球、溜冰、追逐嬉戏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3)行人穿越道路应该注意来往车辆,不应在道路上随意穿行。

  非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4)学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园内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5)任何非机动车均应靠道路右侧行驶,严禁反道逆行。严禁骑车追逐、快车、曲折竞驶;

  严禁双手离把和扶肩骑车行驶;严禁攀扶其他车辆行驶;严禁在人行道、绿化地、操场骑车或是主要道路上学骑车(包括自行车、三轮车、助动车)。

  (6)骑自行车不准带人。

  (7)骑自行车进出校门必须下车推行。

  (8)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绿化地、操场、办公室外侧走廊、教室外侧走廊、宿舍楼道内及交通道路上停放车辆。

  机动车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9)校园内主要道路设置交通标志,车辆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

  校园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严禁在校内飙车;禁止超车、严禁鸣号;禁止无证驾驶;禁止酒后驾驶;禁止在校内学习(练习)驾驶车辆。

  (10)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必须持有学校发放的《阳贵一中校区通行卡》(以下简称通行卡),无通行卡车辆进校需经校办公室审核后,进行登记方可放行。出入学校的机动车辆,应配合接受学校门卫的询问或检查,门卫人员有权不准可疑车辆出入学校大门,并交学校办公室查处。

  (11)校内停车地点:各教学组团的天井,国际部、科技馆、图书馆、一食堂楼前空地,一食堂地下车库,六食堂地下车库。校车平时停放在一食堂门前空地,交通车发车时,应在一号门与主教学楼之间道路右侧临时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其他地段任何车辆不得随意停放。

  (12)主教学楼及各教学组团周边道路,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行驶(单行线)。学校有重大会议、活动或外事接待任务时,校办公室可临时调整各种车辆行车路线或停放位置。

  (13)特种车辆(包括押钞车、邮政车、各种施工车、救护车、“110”警车等)经门卫许可后,可行驶、停放在校园的指定位置。

  (14)超市和食堂的'送货机动车应按照校办公室规定的时间送货,在主干道上、卸货时,允许靠边短暂顺停,驾驶员不得离去,不准影响其他车辆和人流通行。

  (15)外来机动车,一般禁止在学校内停放过夜。特殊情况,应到校办公室办理登记后按指定地点停放。

  (16)车载物品出学校大门必须停车接受检查,公物必须出示相关部门的证明,私人物品说明情况进行登记。

  校园机动车辆管理登记程序如下:

  (17)学校公用车及教职工自用车辆,由驾驶员本人到校办公室申报、登记、领取《通行卡》(含两轮摩托车及三轮摩托车),本校教职工免费办理《通行卡》。

  (18)校办公室每年九月份对机动车通行卡进行一次清理,打印成册通知各门岗,平时如有增减,应及时通知门岗。

  (19)通行卡持续证人不慎遗失时,应主动向校办公室挂失,并重新申报。

  第三章、道路交通管理

  2、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损坏、拆卸或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3、校园道路施工,由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校领导批准同意,报校办公室备案,方可施工。

  4、对轧坏道路、撞坏校园设施和交通标志者,责令其按照物品价格赔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交通事故处理

  1、校内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道路交通肇事及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均由校办公室负责。重大事故与涉外事故由校办公室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2、对校内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视情节、后果轻重和损失大小,分别予以批评教育、赔偿损失、经济处罚、校纪处分等处理。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由校办公室上报有关公安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通知校办公室,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启动“阳贵一中安全工作紧急预案”;移动现场者,由移动方负全部责任心;肇事逃逸者,报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追查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师生员工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学校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和善后处理工作。

  5、对违规乱停、乱放的车辆,以及校园内超速行驶、乱鸣喇叭或驶入禁停路段的各类车辆,由校办公室通知违章当事人及学校财务部在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发。

  6、对教职工家属及来校探亲访友人员的车辆,由校办公室以书面形式通知驾驶员及财务部在被访者(教职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7、对违章车辆的处罚标准每车次50~200元(含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

  8、对多次违反本规定的师生员工及家属,校办公室将组织违章人员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法规,提高其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交通安全意识。

  9、外来车辆不服从学校管理规定的,拒绝其进校或责令其驶离学校,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10、不服从交通门卫执勤人员管理,妨碍执勤人员工作或谩骂、殴打执勤人员者,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经济处罚并责令其赔偿伤者的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1、交通门卫管理执勤人应热情为师生服务,秉公办事,严格管理,按章执罚,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财务等部门检查监督,对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1.切实抓好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把防范交通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3.学校要建立上下学导护制度,并将其落实到日常的安全管理中去。

  4.学校要反复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宣传交通规则,养成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定期邀请交警到学校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讲。

  5.学校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学、放学的学生,分别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6.加强校园内的交通管理。规范校内机动车的停放地点,车辆在校内的最大行驶速度15公里/小时,加强对学生校园内骑自行车的督导和管理,校外车辆不征得学校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在校园内行驶,并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填写好安全台账。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3

  护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部门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二、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车辆都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和本规定。

  三、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禁止学生在校内骑自行车。

  四、各种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进入校园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严禁鸣笛,严禁超速。

  五、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随意停放。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六、校园内严禁学车、练车、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七、机动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八、举办校内大型活动,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

  九、如遇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十、不允许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农用车辆及技术状况不好的'机动车辆。

  十一、对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4

  一、步行安全

  1、步行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斑马线)。

  2、不在马路上追逐嬉闹。

  3、行走时不勾肩搭背。

  4、三人及以上应成列行走。

  5、进出教室不推挤。

  二、骑车安全

  1、红灯停、绿灯行,遵守交通规则。

  2、靠右骑车,且骑在非机动车道或靠路边骑车。

  3、不逆向骑车、不带人骑车。

  4、不骑飞车,不骑单放、双放把手骑车。

  5、骑车应集中注意力,不谈天、不追逐,密切注意周围车辆及行人。

  6、雨天不打伞骑车,要用雨披。

  7、自行车要经常保养、检修,确保刹车灵验。

  三、乘车安全

  1、不乘坐超载、无牌证和安全性能不良的.车辆。

  2、乘车时,不把头、手伸车窗外。

  3、不与驾驶员谈天,不做影响行车安全的事。

  4、排队上车、下车,先下后上。

  四、其他安全

  1、拐弯骑车要减速,穿行马路请下车。

  2、晚上骑车须小心,看清路面很重要。

  3、骑车不带重东西,扣动响铃要及时。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5

  一、校园内交通安全管理

  1、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办公室同意,登记后方可进入。

  2、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执勤人员指挥,自觉接受门卫检查,对载有货物的车辆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

  3、各种机动车车辆进入校园,须按规定路线、速度行驶;进入校园后严禁鸣笛,严禁超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

  4、各种车辆不得在校内非停车区随意停放。

  5、非本校机动车辆,未经允许夜间不得在校内停放;经允许过夜停放的车辆,应在指定地点停放。

  6、严禁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

  7、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主办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活动场所附近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交通和车辆管理。

  8、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道举行集会和进行体育娱乐活动。

  9、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和随意拆卸、移动校内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

  10、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随意阻碍交通、占用路面。确需占道施工,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报办公室。

  11、校内施工,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2、有校车的学校或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车辆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检查制度,确保校车和驾驶人符合运行要求。

  二、校园外交通安全管理

  15、临近交通要道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在校门口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灯、斑马线和车辆禁停区等。

  16、上、放学时间,接送学生车辆、公交车禁止在校门口车辆禁停区内停车。

  17、市区繁华路段的的学校,如上、放学期间不能执行管控地段(经交警部门批准,学生上、放学时段禁止车辆通行的路段)的学校,必须实行交警、老师联合协管措施。

  18、学校如有校车或租赁车辆接送学生,学校必须与驾驶员和租赁公司签订安全接送,学校要协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同时,学校要指定负责人,对接送车辆进行管理,限定车速,严禁超载。

  19、学生上、放学途中禁止乘坐摩的、三轮车,禁止“三无”车辆、报废车辆等其他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学校、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督查,及时报告。

  20、如有校外集体活动学校需要租赁车辆时,必须提前三天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每台车要指定安全负责人,要明确限乘人数和行车路线。

  21、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接送登记制度。幼儿接送原则上由监护人负责,监护人不能接送的,必须签订,幼儿园不能将幼儿交给不认识或没有委托的责任人接送。

  22、学校要把遵守交通法规、彬彬有礼过马路、安全文明行驶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确保学生的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6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如有外出活动,必须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学校集中教育,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利用校会、周会、晨会、主题班会、黑板报、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的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三)、对学生周末步行或乘车离校的管理

  1、走在路上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2、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3、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4、未满十六周岁,不准骑电动车上学;一律不许学生自己骑摩托车上学。

  5、选择乘坐的车辆必须是证件齐全的合格车辆。

  6、所乘的车辆装载人数一定要符合要求,拒绝乘坐超员、超载车辆。

  7、上下车时一定要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

  8、下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以免被其它车辆撞伤。

  9、听从值班教师劝阻,安全往返家校。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7

  1、学生上、放学实行路队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途中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不准扒车、追车、拉车,强行拦车。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道路,要靠路右边行走。行走时要专心,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时,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5、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更要注意安全。穿越马路,要遵守交通规则,要走人行横道线;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8

  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9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职责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车辆使用管理

  5.1.2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5.1.5用车申请流程

  5.1.5.1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现异地办公等用车部门负责人不方便签名确认的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填写好电子版《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发至用车部门经理,用车部门经理在网上确认后转发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处。原则上《车辆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给人事行政中心,如计划有变,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当天来回,经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确认后即可出车;如需过夜,应报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出车。确认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当天用车情况安排司机、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1.5.3如临时工作急需用车的`,当天来回/过夜分别须经人事行政中心经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电话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车辆,并于用车后三天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5.1.5.4驾驶员出车前,需进行证件检查和车况检查: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轮胎、机油、冷却水、仪表、后视镜、方向、刹车等。

  5.1.5.5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必须注意车辆使用状况,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报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根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车辆的保养、维修

  5.2.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2.2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相同,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定点维修保养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维修/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5.2.4车辆维修前,专职司机应进行现场检查,鉴定故障原因、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单次维修/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审批。

  5.2.5车辆维修后,需由专职司机及维修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除,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维修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后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10

  一、要进一步强化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增强师生安全意识,让学生详细了解交通规则。

  二、严格落实学校路口安全值勤制度。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并严格执行学校门口值勤制度,要明确职责,安排好人员,实行无缝隙管理,在学生上学和放学的集中时间,必须有师生佩戴袖章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学校要建立并落实学生上学、放学主要路段巡查制度。成立学校道路巡查小组,在距学校门口5米路段内实行学校学校责任管理,安排专人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对学生在路上的交通规则遵守情况进行巡查,对违纪学生及时制止,尽心批评教育,做好相应记录。

  四、学校要把路口值勤情况,路段巡查情况纳入学校全员管理,列入对学生、班级及教师的目标考核,实行一日一统计,一周一通报。

  五、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六、教职工,学生骑自行车要做到八不准:不准“飚车”、“飞车”;不准多车并行;不准勾肩搭背;不准撒把骑车;不准倒骑车;不准在公路上赛车;不准骑车带人;不准在公路上停车玩耍。

  七、学校要加大对教职工、学生乘用车辆的监督管理力度。监督学生不乘坐不合格车辆和无合格手续车辆。校园内严禁打闹、追跑,严禁攀爬、围追车辆。

  八、校外单位在学校举行的所有集体活动,主办单位要有专人维持秩序,学校负责监督检查。在活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责令活动中止。

  九、严格实行交通安全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要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任务分解到人,实现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达到预防为主的管理目标。

  十、学生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送医院及时抢救,并责任落实到人。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11

  为确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学校有义务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为此特制定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五、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校园内骑车。

  2、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3、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4、不准穿越、人行道、车道和道口的护栏。

  5、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成年人的队列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六、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车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12

  第一条、幼儿园应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其次条、各校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同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学校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第三条、有同学接送车辆的学校必需按规定取得由省公安厅负责制作的同学接送车标志牌,要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四条、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同学家进步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加同学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同学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五条、各校要教育同学自觉遵守交通规章,教育同学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同学放学时尽可能支配值勤老师在楼梯口、校门口进行安全疏导,避开因过于拥挤引发事故。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视学校门口的交通状况建立同学放学路队或佩戴小黄帽制度。

  第六条、各校应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同学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内周边制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13

  一、家长送幼儿和低年级学生到学校时,必须把孩子送进校门,特殊情况送到班主任老师面前。

  二、学校对停在校门的车辆要进行规范停放,教职工的交通工具应按规定停放在车棚内。

  三、在学生接送时间里,学校对门前来往车辆的数量和行驶的速度要进行管理和控制。

  四、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五、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六、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志线,服从交通指挥。

  七、小学生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乘坐二轮车和三轮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八、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学生须在人行道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走。

  2、横过车道,须走人行横道。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遵守信号的规定;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通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有人过街天桥或地道的,须走人行过街天桥或地道。

  3、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4、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5、幼儿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人带领。

  6、列队通行道路时,每行横列不准超过二人。儿童的队列须在人行道上行进时,可以紧靠车行道右边行进。列队横过车行道时,须从人行横道迅速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须直行通过;长列队伍在必要时,可以暂时中断通过。

  九、学生乘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须在站台或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上后下。

  2、不要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车。

  3、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电车、出租车和长途汽车等。

  4、在机动车行驶中,不准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准跳车,不坐超载车。学生上下车 必须按学校规定认真组织,做到有序上下,按照核定人数坐车,不得超载。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14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切实防止师生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其中交通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为此,根据我校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特制定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全体师生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和注意事项,执行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认识

  2、校内严禁自行车骑行,机动车规定线路进入校门,避免校内交通事故发生。

  3、放学高峰期要求学生将自行车推行到校门口马路后才骑行,避免在校内因拥挤或在校门口外因学生横穿马路引起交通事故。

  4、中午和下午放学时,值日教师要及时到校门口送学,维持学生出校门过马路的秩序。

  5、出入校门口横穿道路时,要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突然横穿。

  6、骑自行车,不可双手离把或者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兑驶。

  7、自行车转弯前,必须减速慢行,向后眺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

  8、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都聘请交通和公安干警来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治安教育,杜绝一切交通隐患。

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15

  一、为确保师生在校内外的.人生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切实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教育“常规化、细实化”。

  三、校外行走严格遵循道路交通规则;做到路上不玩耍、不追逐、不打闹;按时上、下学;发生意外及时求助,同学间要互相帮助。

  四、校内不准追逐,上下楼梯靠右行走;做到不跑、不挤、不推、不抢,按次序行走。

  五、年龄不满十二周岁不准骑车,家校路程不超过1000米不准骑车。

  六、定期检修保养车辆,确保骑车安全。

  七、校内不准骑自行车,进入校门后一律下车推行,到指定位置停放,摆放整齐有序。

  八、进出学校的汽车必须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上下学时禁止车辆通行;校内禁止按喇叭;车辆到指定车位停放。

  九、定期进行学生上下学出行情况调查,杜绝乘坐“黑车”现象。

  十、每位教师要做好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对学生进行教育,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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