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副产品合同

时间:2023-06-06 10:03:34 农/林/牧/渔 我要投稿

关于农副产品合同4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农副产品合同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农副产品合同4篇

农副产品合同 篇1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配送农副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范围

  乙方向甲方配送的商品为蔬菜、水果、鱼类、猪肉、粮油、干货、调味品等。配送产品如需调整,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二条、农副产品配送的期限

  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则另行签订合同。

  第三条、商品的质量标准

  1、乙方向甲方供应与配送的蔬菜水果的质量符合国家无公害食品相关标准。

  2、乙方向甲方配送的鱼类、肉类、豆制品商品应保持新鲜,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乙方向甲方配送的粮油食品及其他商品的质量符合该商品所标示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商品的价格及合同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价格,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商品的报价单,经甲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作为货款结算的依据,配送商品的价格每日确定一次。

  2、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元)。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则乙方从甲方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货款等;如保证金不足扣除相关款项的',甲方必须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本合同得到全面履行,则合同期满后,乙方将保证金无息如数退回甲方。

  第五条、商品的交货地址、配送时间、运费负担

  乙方按照甲方订货单所载明的商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配送时间等信息,将商品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以乙方的配送车辆能驶入甲方的地点为限),商品的配送运输费由乙方负担。

  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时间为每日;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地址为:。

  第六条、商品验收

  1、乙方按甲方报送的订单信息,将甲方所订购的商品配送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后,由甲方在分钟内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卸货并按订单的信息对乙方配送商品的数量、品种、金额等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配送的商品经甲方指定的人员验收签字确认后,证明乙方配送的商品符合甲方订单要求,经乙方送货人员及甲方收货人员签字的送货单为双方货款结算的凭证。

  3、配送商品数量约定:乙方根据甲方的订单进行商品配送时,实际数量以甲方验收的数量为准,乙方配送商品的数量允许在甲方订单数量的基础上上下浮动%。

  4、如甲方验收时发现所配送的商品与订单不符等情况,应即时在送货单上予以注明并向送货人员及有关主管人员反映,如存在相关问题,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5、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时间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乙方配送的商品符合订单的要求,以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乙方配送的商品提出任何异议。

  第七条、结算方式

  1、双方货款结算时,以乙方送货人员和甲方收货验收人员共同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的原始凭证为货款结算的依据。

  2、乙方向甲方配送的商品,货款结算周期为每月结算一次(即公历每月的1日到当月的最后一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3、每个月的日双方财务等相关人员一起共同完成上月的货款核对工作,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甲方应在每月4日前将货款一次性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若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依次顺延),乙方收款后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第八条、订货流程

  1、甲方向乙方订购商品,应按乙方订货时间要求(水果:每日13点之前订货;干货、调味品、粮油类:每周一、四13点之前订货;蔬菜类、肉类、豆制品:每日19点之前订货),将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以网络及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向乙方报送,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乙方向甲方配送商品的依据。

  2、甲方每日向乙方订购商品的总金额不得低于元,每个订货单品重量不得少于市斤,如果甲方所订购的商品不符合本约定的,乙方将不受理甲方的订货申请。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向甲方配送商品的质量方面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因乙方商品质量方面的原因,并经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检验确认属于乙方所配送商品质量问题的,由此造成甲方有关人员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将货款及时转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后果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总额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以此累计。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中途退货或无故拒收商品的,甲方应按退货或拒收货款总额25%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乙方其他相关损失的,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订单的要求配送商品的,经双方协调后,乙方仍然无法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继续合作意向,本合同自然终止。

  3、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双方都必须对债权债务进行清偿,做到货款两清。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此造成一方或双方损失的,双方依法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异议或争执,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则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农副产品合同 篇2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为充分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和方针,结合公司农副产品开发计划及农户的基本情况,经双方协商签定农副产品种植收购合同,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农作物种子要求:有特殊质量或品种要求的农作物种子由甲方提供,无特殊要求的农作物由乙方自选种子。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统一提供子种的`种子款由甲方垫付,垫付资金于产品收购时扣回。

  第三条 产品质量标准:禁止对农作物使用农药、化肥等。

  1)玉米收购质量标准:无杂质、无霉变、无碎粒、颗粒均匀饱满、水分含量在13%以内、阳光照射凉干,不得用柴火或煤碳烘干。

  2)土豆收购质量标准:无杂质、无破损、无腐烂、单个重量100克以上.

  3)其它农产品按照有关标准执行,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不予收购或另行议价收购。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时收购乙方种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副产品,并按市场收购价上浮8%收购。

  第五条 产品收购地点:预约定时定点收购。

  第六条 付款方式:现金支付,货款两清。

  第七条 合作期间,甲方要及时对乙方农作物种植进行规划与布署,按时提供种子,无偿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及指导。

  第八条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可拒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仅对订单农户有效,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次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农副产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市场经营管理者(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食用农副产品经营者(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上海市食用农副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允许乙方在本市场内从事(食用农副产品)交易活动,保证该类上市产品食用安全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核验乙方的经营资格,并建立档案、录入有关监管系统。

  (二)甲方应配置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检测设施,配备专业检测人员,并建立相应的检测工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甲方按有关质量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对乙方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责检验、检疫、检测和管理。甲方应将抽检结果及时告知乙方,并在市场公示栏、上海市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网等媒介上予以公示。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处置。因抽检、处置不合格产品而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或在乙方的守约保证金中扣除)。

  (四)甲方禁止乙方销售并有权当场销毁含有“瘦肉精”等有害成分的畜禽产品和施用过甲胺磷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食用农副产品。甲方有权处置乙方上市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售的其他物品。

  (五)发现乙方已出卖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告知买受人,积极消除隐患。

  (六)乙方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难以及时从乙方获得赔偿的,甲方有义务向消费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办理证照(农民自产自销备案)等入场经营身份证明、交纳守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等手续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乙方在本市场经营,应当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并接受甲方监管。

  (二)乙方保证自己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食用安全、质量合格,不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禁售的产品。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能够证明合法进货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资料(农民自产自销食用农副产品的除外)。

  (三)特约经销品牌商品的.,乙方应出示供货方的授权证明。乙方经营畜禽及其产品,应携带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外省市出产的产品还应出示由本市指定的入境道口出具的运入证明、接受防疫检查合格的证明。乙方应保证单证真实齐全、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相符。

  (四)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定应当抽检的产品,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应先到甲方指定处申报,经甲方抽检合格后,方可在甲方指定区域交易。经甲方抽检为不合格的产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复检,但乙方须预付复检费用(复检合格的,返还复检费用)。

  (五)乙方出售食用农副产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购买者出具由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发票或者其他购货凭证。

  (六)乙方经营豆制品、肉类、粮食及其制品的,应建立购销台账(政府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出请求并依法终止入场经营(租赁)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对守约保证金,双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或取消乙方入场经营资格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在扣除消费者先行赔偿金、乙方违约金等发生的费用后,按“多退少补”原则结算。

  第三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上市的食用农副产品未尽抽检、管理义务,给乙方或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其他法律后果。

  (二)乙方入场经营政府规定或甲方认为必须抽检的产品,乙方未按规定申报或故意逃避抽检,或伪造、私自涂改产品单证,或单证上的品种、数量与实际不符,或出售掺杂使假以及国家明令禁售产品的,除承担法律和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责任外,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三)乙方违反市场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的规定,经营的食用农副产品来自非合法渠道,或经甲方或政府部门抽检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处理方式:

  1.教育;

  2.警告;

  3.当场销毁经抽检不合格的、有毒有害的食用农副产品;

  4.暂扣来路不明或来自非合法渠道的产品,交有关部门处理;

  5.写出书面检查,并予以公示;

  6.收取抽检和组织销毁、处置有毒有害食用农副产品的实际费用;

  7.责令限期补足守约保证金;

  8.收取违约金;

  9.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的入场经营资格。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选定下列其中一种方式(在□内打√)予以解决:

  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附则

  其他约定:_________

  甲方选定的现行合法的食用农副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以及甲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规则和抽检工作规程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副产品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充分协调,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 卖方在______年______月以前(或______月______日内),向买方交售______________ ,_______公斤(______)(有些农副产品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超量或短少的幅度、合理损耗和正负尾差以确定双方的权益)。

  2. 双方协商议定最低(保护价)________元/公斤(_______)。市场价格上涨时,双方再商定收购价格。

  3.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推迟交货或提货时间,都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有关(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_______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 __________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下列第______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按部颁标准执行;(3)按地区标准执行;

  (4)买、卖双方协商确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某些干、鲜、活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商定合理的、切实可行的检验、检疫办法;国家没有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样品的,应由买、卖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2. __________的包装,按下列______项办理:

  (1)按国家或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

  (2)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包装物由卖(买)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交(提)贷方式、验收和货款结算办法

  1.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项办理:

  (1)实行送货的,卖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________________ ;运费由卖(买)方负担。

  (2)实行提货的,买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到_________________提货;运费由卖(买)放负担。

  2. 货款结算办法

  卖方交售的_____________,经买方当面验收合格后,买方应以现金□/转帐□结算,款货两清,不得打白条。

  第四条 卖方的'违约责任

  1. 卖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买方仍然需要的,以及卖方逾期交货而买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卖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买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卖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买方不再需要的,由卖方自行处理,并向买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

  2. 卖方在交售的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同时应向买方偿付该批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

  3. 卖方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些而支付的费用。卖方由于返修或重新包装而造成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处理。但买方提供包装物,并造成标的物毁损的,卖方不承担责任。

  4. 买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卖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买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5. 买方根据卖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卖方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不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第五条 买方的违约责任

  1. 买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卖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因此造成卖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 买方无故拒收产品的,应向卖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__%(由买卖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 买方不按合同规定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贷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卖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买、卖双方的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买、卖双方协商决定。

  _______________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日期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但应通知买方。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申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买、卖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_份,交卖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留存一份。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盖章)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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