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合同模板汇总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管理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邮编: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XXXX(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办公楼
2.座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约㎡。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三条物业服务区域
1.乙方所提供物业服务的区域为本物业办公楼一层至六层。
2.以下除特别注明外,均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事项。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委托事项包括:
1.办公楼的清洁卫生。包括:办公楼内一层至六层公共区域走廊、楼道、卫生间的清洁、办公楼垃圾的收集、行长办公室的清洁、会议室及活动室的定期清洁。
2.办公楼内公共秩序的维护。包括:办公楼内一层大厅值班岗、二层服务区巡逻岗、停车场的车辆疏导岗、夜间安全巡逻岗、五层值班岗。
3.办公楼内花卉摆放和养护管理。包括:办公楼内公共区域、行长办公室及会议室。
4. 办公楼内三层及六层客户接待服务。
5.办公楼内的工程维修服务。
6. 院落停车场公共秩序维护。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本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前 XX个 月,甲乙双方应就是否终止本合同期限达成协议;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第四章
第六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审定乙方起草的物业管理方案等规章制度;
2.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及有关制度的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
4.授权乙方对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5.建议乙方对思想素质低,道德修养差,服务质量差,工作态度恶劣的管理人员予以调离。
6.根据本合同第八条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甲方义务
1.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无偿提供满足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物业办公用房。
2.协助乙方妥善处理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间的纠纷,为乙方管理工作提供便利。
3.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的`宣传,协助乙方开展文化活动。
4.根据甲方及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要求,对不完善的设备设施及安全隐患给予解决。
5.承担本物业日常维修及设施设备保养除人工费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1.根据甲方委托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物业管理实施办法、方案和规章制度,依法实施管理。
2.依据本合同委托管理的事项,在向甲方及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3.规劝、制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的约定对违反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规劝或者建议甲方予以处理。
4.按本合同约定使用物业管理用房。
5.依据约定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6.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物业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7.积极开展各种多种经营服务活动,所得收入由本物业处使用。
(二)乙方义务
1.履行本合同并依法经营管理,制止各种破坏、侵占共用部位、公共设施的行为,切实维护甲方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权益。
2.接受甲方监督,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3.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加强公共秩序维护队伍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值班纪律和安全责任制,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稳定。
物业管理合同 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市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_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社区
四至:东: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__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全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物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自行车棚。
第六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七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九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一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
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三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公共设施维修基金;
3、承租户的房租。
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六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偿付。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8、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十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出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六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整洁无破损,外观完好率100%.
2.设备运行:良好无不安全隐患。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处理用户报修,按计划完成。
4.公共环境:环境设施完备,实行标准化保洁。
5.绿化:绿化管理要经常化、制度化,无破坏、践踏及占用现象,保证绿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规定做好小区内机动车辆出入及存车处车辆管理和保管,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小区内车辆安全。
7.保安:加强防范,完成治安保卫工作,保证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
8.急修:随叫随到。
9.小修:及时率达98%
以上。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单室____元/月,双室____元/月,三室____元/月收取。
2.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市物价局有关规定并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调整。
3.业主和物业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业管理费的____‰元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准须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有偿服务按市场价规定收费。
2、特约服务双方议价。
第二十三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业主和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在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大中修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更新费用,由自管单位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九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示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九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管理成绩优秀,大多数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续订合同。
第三十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签定为准。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协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第三十六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小区业主委员会 乙方签章:__________市__________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
物业管理合同 篇3
一、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规约。
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第一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第一买受人对本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业买受人。
四、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一部分 物业基本情况(应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
五、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
七、物业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八、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
(二)参与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
(三)监督前期物业服务机构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授权物业服务机构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业主共同利益、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
(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本规约的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
九、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机构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二)按规定交存、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三)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配合物业服务活动;
(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
(六)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
(七)参加业主大会并予以表决;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义务。
十、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履行业主的义务。
十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时,不应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也不应损害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遵守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十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规划用途使用物业。确需改变物业规划用途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告知物业服务机构、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
十四、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需要装修房屋的,应告知物业服务机构,签定房屋装修服务协议,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服务内容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因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应及时恢复;给其他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
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五、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十六、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与物业服务机构协商确定合理的位置,并做好噪音预防及冷凝水的处理。
十七、遵守本物业区域车辆行驶和停放的规定。
十八、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内饲养动物的,应符合有关规定。
十九、本物业区域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改变房屋外观;
(二)擅自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四)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五)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六)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七)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八)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禁止业主的其他行为。
二十、物业保修期满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承担其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责任。因维修养护不及时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一、各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配合物业的维修养护。因维修养护需要进入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机构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给予配合。因阻挠维修养护,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阻挠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十二、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二十三、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时,应当事先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确实无法通知到的,物业服务机构可在公安部门、社区居委会和其他无利害关系业主的监督下,先行进行维修,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十四、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提前公告,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二十五、利用依法归业主共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归相关业主所有,分配及使用由相关业主共同约定。
第三部分 物业服务费用
二十六、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摊,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业主委托物业服务机构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之外的特约服务的,其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另行约定。
二十七、业主出租物业,约定由承租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负连带责任。转让物业的,业主应与物业服务机构结清各项费用。
二十八、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交存、使用和管理专项维修资金。资金余额不足首次归集数额的30%时,应当按规定续交。
第四部分 附则
二十九、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机构违反本规约约定的,受侵害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十、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三十一、本规约所称物业使用人,是指房屋承租人、共居人。
三十二、本规约由业主、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机构各持一份。
三十三、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附件,自物业第一买受人签字承诺之日起生效(承诺书见附件),至业主大会制定的管理规约生效之日终止。
附件:承诺
物业管理合同 篇4
一、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推行使用《物业管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设部[1997]263号)和《XX市住宅小区与高层楼宇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印制本合同文本。
二、根据XX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成房物[20xx]第2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三、请物业管理公司详细阅读合同中备案表说明。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受托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文本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置房是指在一个物业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非自用和出租尚未售出的房屋。
本合同文本所称空关房是指购房人已购但未使用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本合同文本适用于开发建设单位与其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6、对合同文本[鷀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鷀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7、在签订合同前,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出示应当由受托方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8、本合同文本条款由XX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表
合同备案号:()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章)
物业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物业座落:
物业总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其中:已竣工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尚在建的______平方米;按物业类型划分,具体是:①住宅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独立式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多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单元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8~9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10~2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21~30层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31层以上住宅______幢______套,计______平方米;②商务办公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③商业用房______幢,层数______,套(间)数______,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④工业用房______幢,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⑤机动车场(库)建筑面积总计______平方米,停车位______个;地面停车库______个,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地面停车位______个;⑥其他用房______处,建筑面积计______平方米。
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请分类填写):
四、物业管理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
五、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证件:
1、企业的营业执照,编号:
2、企业的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编号:
3、其他有关业绩证明文件:
六、备案时间与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
(盖章)
备案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说明:
1、乙方持本合同备案表和合同原件及相关证件到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2、经备案机关备案的本合同备案表由乙方收执,在进行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换级时,应连同合同正式文本一并(均为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交。
3、本合同备案表与合同文本的相关内容应保持一致。
4、业主可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查询合同备案信息。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______区(市)县______路(街道)______号
四至:东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
占地面积: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一。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
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______。
第六条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______。
第七条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______。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
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鷂_____。
第十三条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
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2、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________年(不超过3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4、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
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鷂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完)
物业管理合同 篇5
第1章总则
第1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组织名称:企业名称: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进行物业管理,特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办公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
第5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
第6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
第7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
第8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
第9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10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11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12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费;
2.保洁费;
3.保安费;
4.房屋设备运行费;
5.维修养护费。
第13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14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3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第4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6.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方式偿付。
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17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5章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18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9.小修:
第6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19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收取。
2.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元或按套每户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按实际耗费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需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市相关规定。
6.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20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倍收取。
第21条车位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具体标准略)。
第22条乙方对业主/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住户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23条乙方向业主/物业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费用收取标准约定。(具体标准略)
第24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7章违约责任
第25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26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27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多收款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28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8章附则
第29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30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31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32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3条因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使房屋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34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35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37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物业管理合同 篇6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解除____ 年__ 月__ 日签订的`原合同《__________》(合同编号为:_________)事宜达成一致。
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原合同解除,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
本补充协议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物业管理合同 篇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中油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北京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物业管理资质等级证书编号:京物企资三[20xx]03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选聘乙方北京名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名人大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名人大厦
物业用途:写字楼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座落: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101号
四至:东至:安立路;
西至:名人公寓;
南至:慧忠路;
北至:名人国际大酒店。
占地面积:7693.94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78645平方米
甲方购买物业基本情况
楼座、楼层:名人大厦17层、18层、19层、20层、21层、22层、23层、24层、25层、31层、35层;
建筑面积:21708.29平方米;
第二章 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1、 负责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
2、每年组织一次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普查,根据普查结果制定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3、设立客户服务部,接待和受理业主咨询、报修和投诉。协助成立业主大会并配合其正常运作。
4、与业主签订“业主临时公约”承诺书,“防火安全责任书”等重要管理文件。
5、应用计算机系统对业主及房产档案、物业管理服务及收费情况进行管理。
6、全体员工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7、每半年进行一次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调查,促进管理服务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第四条 日常维修、养护、管理等
1、制定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计划、组织方案实施及应急处理预案等。
2、对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范围内共用部位”系指:楼盖、屋顶、外墙面、墙体、楼梯间、公共通道、大堂、电梯间、公共卫生间等。
3、对物业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物业范围内共用设施设备”系指: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天线接收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监控系统、电梯等机电设备系统等。以确保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3、道路、步行道、活动场所达到基本平整,符合场地使用要求和用途。
4、雨水、污水管道每季疏通一次。
5、每季度清掏化粪池、雨水井,保证相关设施设备无破损。
6、每年清洗外墙2次,春季、秋季各1次。
7、空调调试、测温、检修并有相关记录。
8、每年对空调过滤网进行两次清洁和维护。
9、空调机组和循环泵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0、公共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及安全出口指示灯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1、消防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照明系统、天线接收系统、中央空调系统、楼宇自控系统、消防系统、中央监控系统、电梯等机电设备系统等。制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计划、组织方案实施及应急处理预案等。
一、给排水系统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确保卫生间、茶水间给水、排水的正常使用。
2、每年对水箱进行一次例行性清洗消毒,确保水质合格。因发生意外或紧急情况致使水箱被污染的,应立即对水箱进行清洗消毒。
3、对水箱进行及时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遇突发故障及市政管网停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二、供电系统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供电设备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配电室24小时值班。
4、供电设备按供电部门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5、确保避雷设施完好、有效、安全。
6、有计划的维修,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甲方,遇突发情况或供电外网停电,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 中央空调系统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空调系统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保证空调设备正常、安全运行。
3、办公区域空调系统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4、供冷、供暖期间,空调运行时间每天为8:00---18:30。
5、每年对空调及新风机组的过滤网进行维护保养。
第六条 室外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室外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包括道路、化粪池、烟囱、锅炉排污水池、天然气调压站、井(包括消防、给排水、通讯、雨污水等)、物业管理区域的外围护栏及围墙等。
第七条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
负责大厦区域内及道路两侧间绿地绿化,并按市园林局规定《二级养护标准》养护绿化带,大堂及电梯厅摆放植物。
第八条 公共环境卫生
一、公共环境卫生范围
公共环境卫生范围包括: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
圾的收集、各楼层卫生间、消防楼梯间及前室、电梯轿箱、电梯厅、楼层公共通道、标牌、垃圾桶、物业公共区域的'门窗、外墙、大厦外围及门前三包区域等。
二、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内容和要求
1、制定公共环境卫生工作计划、工作标准,组织方案实施。
2、有健全的保洁制度,清洁卫生实行责任制,有明确的分工和责任范围。
3、设定垃圾收集地点,并每日将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收集到垃圾站,垃圾日产日清。
4、每日对保洁服务范围内的区域进行清扫,做到服务范围内无废弃杂物。
5、按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或业主要求向服务范围内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
6、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主路、干路、广场、停车场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并在首层电梯大堂铺放踏脚地垫。
第九条 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
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等。
1、制定维护公共秩序及保安工作计划、工作标准,组织方案实施。
2、值守、巡查及安全警示服务:做到主要出入口有专人值守,楼内及外围有保安巡逻,在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场所设立明显标志并采取其它有效防范措施。
3、维护交通秩序:包括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的行驶方向、速度进行管理,以保证车辆行使通畅。
4、保护公共财产:物业范围内的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门、窗消防器材和周围的表井盖、小品等。
5、制定各种突发事件的紧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在采取应急措施的情况下应及时协助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