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产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应急预案1
一、应急演练目的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 、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 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 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 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 、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 ×××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 组长:×××
成员:××× ××× ××× ×××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模拟泄漏) ***(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 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月*日*:00-**:**时
生产应急预案2
一、演练的目的
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演练是为了检验、评价和保持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能力及有效性。
二、演练的作用
1、可在事故真正发生前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
2、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人力和设备等);
3、改善各应急部门、机构、人员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4、增强职工应对突发事故救援的信心和救援意识;
5、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岗位与职责。
三、演练时间和地点
20xx年月日时的在施工现场进行。
四、演练的类型
全面演练:针对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部分应急响应功能,检验、评价公司应急组织的应急能力。
五、演练的范围
1、对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2、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3、吊装设备倾覆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六、演练的参与人员
1、参演人员:在应急组织中承担具体任务,并在演练过程中尽可能对演练情景或模拟事件作出真实情景下可能采取的响应行动的项目义务消防员。
人员组成名单:
任务:救助伤员
2、控制人员:根据演练情景,控制演练时间进程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
3、模拟人员:在演练过程中扮演、代替x些应急组织和服务部的人员或模拟紧急事件、事态发展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扮演受伤人员)
(扮演外部的救助部门的人员)。
4、评价人员:负责观察演练进程情况并予以记录的人员。
人员组成名单:
5、观摩人员:来自于公司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的有关人员以及观看演练过程的观众。
上述人员在演练过程中应佩带有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标志。
七、演练过程
1、准备阶段
A、项目部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要求配备应急救援器材。
B、各演练的参与人员明确、熟悉各自在演练过程中的任务、职责。
c、项目部负责提供演练参与人员表明其身份的识别标志。
2、实施阶段
A、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响应和救援
B、物体打击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C、吊装设备倾覆造成人员受到伤害时,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
八、演练结果的总结评价
应急演练结束后,根据演练的实际情况、演练记录进行总结,详细说明在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不符合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水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务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务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水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水务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在我辖区内发生的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局直属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属地为主,部门协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水务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依托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救援处置工作,区水务局发挥指导、协调和配合作用。
(3)分级负责,协同应对。区水务局与各镇(乡)人民政府及行政村分级负责、分工协调共同开展应对行动。
(4)专业指导,技术支撑。统筹利用行业资源,组织调配水务应急专家和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5)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2、组织领导及相关机构职责
2.1组织领导
播州区水务局成立播州区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水务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组织、协调全区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相互配合。
2.3工作组成员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信息组、专家组、后勤组、救援组。
信息组组长:李永龙(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成员单位:建设管理科。负责事故处理的日常协调联络及上传下达工作。
专家组组长:刘坪延(区水务局副科级领导);成员: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专家。负责对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涉及水务专业问题的决策提供顾问参考,并为事故的处置提出意见和建议。
后勤组组长:汪启飞(副局长);成员单位: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水务救援物资、现场医疗卫生、车辆的保障协调工作。
救援组组长:余盛熙(局长);副组长:汪启飞、刘坪延、李永龙;成员单位:遵义市播州区供水设施抢修排、遵义市播州区水利抢险抗旱排涝服务队、办公室、建设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财务科、播州区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农村水利建设服务中心、河长办、水政水资科、水库建设与运行服务中心。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深入水务工程单位、重灾区第一线,负责制定具体的工程抢险方案,并指导实施。
2.4相关科室(中心)应急救援责任范围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以及局属办公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建设管理科:负责全区水库、水池、水窖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信息的`上传下达,与区人民政府、区安委办、市水务局建设科的联络。
水旱灾害防御科:负责本部门应急管理和地质灾害、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防汛抗旱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建设科:负责在建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运行科:负责全区小(一)型水库等水务工程运行管理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水库干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农村水利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在建河道治理工程、烟水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播州区供排水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全区城镇供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的建设和运行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农村饮水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河长办:负责河堤防工程、水电站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负责河道生态水系工程建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水政水资料:负责取水井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小(二)型水库、山塘、自来水、河道、水池、水窖、水电站、渠道、机井、泵站、污水处理厂和输水管道等工程运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播州区供水公司、省水投水务集团播州公司:负责所管辖区已建、改扩建自来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遵义杭播源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所管辖区已建、改扩建污水处理厂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科室(中心)、各公司按职责分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监测和风险分级防控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水务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及时掌握水务安全生产形势动态和事故苗头,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3.2隐患排查与处理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科室(中心)、各公司要定期开展工程设施巡查监测和隐患排查。排查或监测中发现安全隐患,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不能及时完成隐患治理的,必须做好应急防护措施,制定周密方案限期完成隐患治理,做好事故风险管控。
3.3预警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属各科室(中心)、各公司应当及时将生产安全事故风险信息报送局办。根据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对可能引发较大险情或者其它灾害、灾难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值班领导。
3.4预警行动
区水务局接到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区水务局应及时上报区人民政府。
3.5信息报告
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局分管领导和局长,局分管领导和局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应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和区应急管理局、上级水务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区水务局接到区委、区人民政府、区安委会转来的事故信息后,立即核实并及时反馈。
发生水务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要及时、主动向区水务局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监管部门提供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区水务局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区水务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汇报,由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新闻报道工作,以便及时组织舆论引导工作。
4、应急响应
4.1响应标准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I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4.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Ⅰ级响应:
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事故。
4.1.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Ⅱ级响应: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需要紧急转移安置1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事故。
4.1.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Ⅲ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启动Ⅳ级响应:
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2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国务院负责组织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省政府负责组织实施。Ⅲ级应急响应行动由遵义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Ⅳ级响应由播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4.3指挥和协调
当应急响应行动时,区水务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立即按照相应的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服从指挥调度,全力配合组织救援。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故单位及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防止次生和衍生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区水务局协调的主要内容:
(1)启动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
(2)掌握现场信息,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和要求。
(3)组织主管业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专家等救援人员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4)协调指挥本系统应急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5)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应急救援行动的进展情况,同时抄送区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4紧急处置
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故发生地的应急救援力量。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和当地政府应按照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变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5其它工作
服从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配合做好医疗事故救助、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现场监测与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
4.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消除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区人民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由区人民政府负责,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区水务局负责协助处理有关水务生产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
5.2保险
积极协助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5.3事故灾难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水务生产安全事故由区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区水务局根据区人民政府要求派员参加。
生产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区人民政府。
根据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区水务局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水务行业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水务局要加强通信设施维护工作,确保信息网络24小时不中断,必要时配备应急通信装备,如卫星电话。
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后,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直至应急响应终止。
区水务局负责收集水务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分析和处理,并及时报送至区人民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2.1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共性、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主管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2)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首先充分利用现场已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其它社会资源。
6.2.2应急队伍保障
(1)抢险队伍,由水务专业抢险队和相关单位的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和安全保障工作。
(2)专家咨询队伍,由工程师及以上技术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生产设施安全性能评价与鉴定,研究应急方案、提出应急措施;并负责从技术角度对已发事故还可能引起或产生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
(3)应急管理队伍,由区水务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接收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指令、组织各有关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置,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
6.3应急演练
区水务局应急指挥部,应当根据水务生产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组织开展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若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生产应急预案4
为加强对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本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由3栋16层商住楼组成,桩基为人工挖孔灌注桩,结构为框剪形式,一二层为商业用途,每层层高4。5m,标准层为3m高,总建筑面积24552平方米。本工程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位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为一级,±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约+47。000m。
二、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施工的进行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为一级编制,项目部设置急应预案实施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组成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抢救现场伤员;
②抢救现场物资;
③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3、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4、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5、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3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公司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尽快控制事态,尽量减少损失,尽早恢复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编制依据及原则
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2、编制依据:公司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3、编制原则:
1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2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3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4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5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机构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程管理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由各分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由项目部经理、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作业队长、栋号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任组长、并明确各应急专业组长。
1事故现场抢险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任组长,作业队负责人、专业工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事故现场救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组成。
3事故现场保护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骨干任组长,现场保安人员组成。
4事故现场通讯组人员组成:由项目部行政负责人任组长、现场其他应急小组负责人组成。
三、公司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职责
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负责事故救援的整体指挥;
2负责建立公司网络系统,保证与各分公司、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
3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
2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3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
4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2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3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4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5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6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4、项目部应急专业组职责:
1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及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2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3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4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相关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整体配合、协同作战、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2必须确保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数量充足、状态良好,保证遇到突发事件时各项救援工作正常运转。
3、各应急小组成员必须落实到人,各司其职,熟练掌握防护技能。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必备的资料与设施:
1数量足够的内线和外线电话、或其它通讯设备;
2危险品数据库:危险品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及物理化学特性;
3救援物资数据库: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名称、数量、型号大小、状态、使用方法、存放地点、负责人、及调动方式;
4现场人员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5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实施方案。
6各专业小组人员联络方式、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
7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急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
五、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事故现场抢险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事故现场通讯组,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对发生的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工程施工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6、事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生产应急预案5
一、适用范围
1、食品生产领域突发质量安全事件是指本县单个或多个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因较大质量问题,突发急性中毒,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2、本预案适用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处理本县行政区域内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包括突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分析、处理、以及事件的备案。
二、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
三、工作流程
突发事件(预警)——报告县领导、市局或有关部门——事件现场应急处置——现场情况记录汇报——参与事件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告存档备案——结案。
四、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事件对人民群众的危害程度和危害范围,将突发事件分为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有下述情形之一发生即启动本预案。
1、一般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1-5人食物急性中毒,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群体身体不适,但未出现人员死亡的突发事件。
2、较大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5-10人急性中毒,或1-2人死亡的突发事件。
3、重大事件: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的食品,食用后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或出现3人以上死亡的突发事件。
五、处置机构
1、机构设置。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指挥部实行首长负责制,由大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任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有害食品追缴组、后勤保障组等三个应急处理小组,分别由综合管理股、监督稽查股、办公室等有关人员组成。综合管理股主要负责事故调查工作,监督稽查股主要负责有毒食品追缴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车辆调度、信息材料和后勤保障工作。
2、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组织指挥检验机构、抢救队伍、事故发生单位等各方面力量对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落实领导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采取积极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
3、指挥长的主要职责: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4、副指挥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六、突发事件的报告
1、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接警人应立即报告指挥长,指挥长在1小时内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局领导,并且根据情况通报公安、经贸、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
2、报告的内容有:
(1)事件发生单位名称、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件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3)发生事件的`食品名称;
(4)事件类别;
(5)人员中毒、昏迷及死亡情况。
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在30分钟内完成召集事故现场处置有关人员并且赶赴现场。
2、采取应急措施,协助进行人员施救、现场保护等工作,第一时间进行抽样检验或送检,及时保全有关证据,防止事故发生单位破坏毁灭。
3、责令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对事故发生现场的有关设施,要立即采取封闭措施,防止危害的继续产生和对环境、水源等的污染。
4、做好对有同样质量问题食品的追缴工作。责令生产者配合追回对已售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并通知有关的经销商停止销售有毒食品,同时通报工商、卫生等部门采取相应措施。
5、县局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交通工具随时调用。
八、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组据事故发生的区域、范围,部署对有关产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拉网式检查、调查工作。
2、事故调查人员要深入事故发生现场,采取查阅有关材料、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认真、详细的调查。查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的伤害情况;查清事故发生的基本过程;查明事故涉及的食品范围;查明食品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
3、调查组要对库存的涉嫌食品、原料及生产设备依法进行封存或扣押,对企业及其产品展开全面检查和调查,并且详细记录;对已售出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要责令企业限期追回,以防事故扩大。
4、按照技术要求和标准,对企业的工艺流程进行检查,对原材料、产品等进行抽样检验或送检,检测机构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有时间限制的除外),取得检验结论后及时报调查组;调查组根据搜集到的证据,整理案卷,将调查结论及时报指挥部。
5、在现场调查和取证的基础上,事故调查小组及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且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九、信息的发布和上报
1、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突发事件的对外信息报导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布尚未公开的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2、突发事件依法处理完毕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突发事件的总结书面报逞有关部门。
生产应急预案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根据西政6号传真,特制定《寨根乡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望乡直各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寨根乡汛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指挥、指导、协调、处理汛期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
指挥:
成员:
下设三个工作组
1、业务组:
2、现场组:
3、综合组:
二、工作组职责
1、综合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协调施救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向县政府、县安监局报告事故进展情况;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文档备案工作。
2、现场组: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施救、医疗救护、应急处置等。
3、业务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专业技术应急方案等。
应急时效: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三、工作要求
(一)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所在村必须立即向乡政府报告。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应急救援时效内,各村主要负责人和乡机关干部、乡直部门负责人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
(四)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县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救援工作。
(五)工作联系
总联络员:电话:
传真:
生产应急预案7
摘要:如何有效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已是目前国内外政府、行业组织积极开展的研究课题。根据目前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特点,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提出了应急预案编制的依据、基本原则和方法,以及应急指挥系统的设计,为进一步增强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企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提供借鉴和依据。
关键词: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
1、前言
随着工业化进程和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生产规模的日趋扩大,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和险情也随之发生,对人民生命、国家财产构成较大威胁,造成严重损失。据统计,全国每年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50亿元,占GDP的2%。如何有效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已是目前国内外政府、行业组织积极开展的研究课题。
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国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航运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目前,各航运企业按照交通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各自具体情况,开展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但从实际应急情况来看,应急预案在编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应急预案框架结构与层次不合理;危险分析不全面,使应急准备工作不到位;应急组织机构层次较多,设置不合理,无法有效运行;运行程序缺乏标准化规定等等。本文结合国内几个应急管理工作比较有代表型的企事业单位编制应急预案的经验,探讨应急预案的编制要点,为水上运输企业编制应急预案提供参考。
2、应对突发事件含义
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有三层含义:一是预防,“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将突发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让其发生,这是我们最大的愿望。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关键和前提是思想认识的高低。二是预警。就是将一切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隐患、重大事件一一列出来,确立突发事件发生的指标体系,防止信息不对称现象发生,并将这些方面实施重点监控。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并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将监督与预防措施结合起来,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三是预案。突发事件既有人为因素,也有非人为因素(包括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从这个意义上说,要想完全避免突发事件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们必须把防范突发事件的基点放在准备工作上,其中制订应急预案是重中之重的工作。
3、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
预案的基本要求是:一要理顺工作关系;二要保证指挥和信息渠道畅通;三要建立反应迅速、处置果断的指挥体系;四要使预案的包容性强,涵盖面广,措施具体,便于操作;五要在具体处置过程中,做到反应灵敏、决策果断、综合协调、行动迅速、处置有方。
应急预案编制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全面分析本企业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
②排查事故隐患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并在隐患治理的基础上,预测和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其危害程度;
③确定事故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④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⑤针对事故危险源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⑥客观评价本企业应急能力;
⑦充分借鉴国内外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工作经验。
4、编制应急预案的原则
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企业应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各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应急工作组织机构,负责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指挥。
4.2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具有客观的和人为因素,并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通过采取充分有效的预防措施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然而事故的发生也具有随机性和突发性,难以准确地预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因而也就不可能当事故发生时才采取措施,这就必然要求建立一个系统的、全过程、全方位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机制。
4.3 信息畅通,反应灵敏,体现联动的原则。建立可靠、高效、畅通的信息系统,保证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将事故信息在最短时间内加以综合、集成、分析、处理,并及时传送到各相关部门,提供决策支持。企业自救与社会救助相结合。
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情况
本企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公司总部设置急应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工程项目经理部设置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
一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应急预案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2、应急预案副总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总部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各施工场区、加工厂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3、现场抢救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抢救现场伤员;
②抢救现场物资;
③组建现场消防队;
④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各施工现场及加工厂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②指导生产安全部门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危险源的事故发生;
③完善危险源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
④落实周边协议应急反应共享资源及应急反应最快捷有效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报警联络方式,为应急反应提供及时的应急反应支援措施;
⑤确定各种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反应现场指挥中心位置以使应急反应及时启用;
⑥科学合理地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技术处理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根据各项目经理部及加工厂的施工生产内容及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而必须运用建筑工程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整理归档,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做好技术储备;
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工作。
6、善后工作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大灾之后不发生大乱;
②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矛盾;
③与保险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④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
7、事故调查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保护事故现场;
②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④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总结。
8、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协助制订施工项目或加工厂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项目施工生产厂场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收集和建立并归档;
②定期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管理人员的到位和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更新和达标;
③定期收集和整理各项目经理部施工场区的应急反应物资资源信息、建立档案并归档,为应急反应行动的启动,做好物资源数据储备;
④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施工现场,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二)、二级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各部门的职能及职责
1、事故现场副指挥的职能及职责
①所有施工现场操作和协调,包括与指挥中心的协调;
②现场事故评估;
③保证现场人员和公众应急反应行动的执行;
④控制紧急情况;
⑤做好与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的联系;
2、现场伤员营救组的职能与职责
①引导现场作业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
②对受伤人员进行营救至安全地带。
3、物资抢救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抢救可以转移的场区内物资;
②转移可能引起新危险源的物资到安全地带。
4、消防灭火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启动场区内的消防灭火装置和器材进行初期的消防灭火自救工作;
②协助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灭火的辅助工作。
5、保卫疏导组的职能和职责
①对场区内外进行有效的隔离工作和维护现场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的工作;
②疏散场区内外人员撤出危险地带。
6、后勤供应组的职能及职责
①迅速调配抢险物资器材至事故发生点;
②提供和检查抢险人员的装备和安全防护;
③及时提供后续的抢险物资;
④迅速组织后勤必须供给的物品,并及时输送后勤物品到抢险人员手中。
(三)、应急反应组织机构人员的构成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在应急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由各职能股室、加工厂、项目部的人员分别兼职构成。
1、应急总指挥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2、应急副总指挥由公司的副总经理担任;
3、现场抢救组组长由公司的各工程项目经理担任,项目部组成人员为成员;
4、危险源风险评估组组长由公司的总工担任,总工办其他人员为成员;
5、技术处理组组长由公司的技术经营股股长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
6、善后工作组组长由公司的工会、办公室负责人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
7、后勤供应组组长由公司的财务股、机械管理股、物业管理股长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
8、事故调查组组长由公司的质安股股长担任,股室人员为成员;
9、事故现场副指挥由项目部的项目经理或加工厂负责人担任;
10、现场伤员营救组由施工队长担任组长,各作业班组分别抽调人员组成;
11、物资抢救组由施工员、材料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2、消防灭火组由施工现场或加工厂电工,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13、后勤供应组、施工现场或加工厂由后勤人员、各作业班组抽调人员组成。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公司总部、施工项目部及加工厂的全体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1、一级应急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2、二级应急组织每一项目开工前或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3、新加入的人员及时培训;主要培训以下内容:
1、灭火器的使用以及灭火步骤的训练;
2、施工安全防护、作业区内安全警示设置、个人的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常识、在建工程的交通安全、大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3、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公司总部人员、加工厂人员每年演练一次。施工项目部在项目开工后演练一次,根据工程工期长短不定期举行演练,施工作业人员变动较大时增加演练次数。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事故报告指定机构人员、联系电话
公司的质安科是事故报告的指定机构,联系人:。质安科接到报告后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根据有关法规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公司每年从利润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公司施工生产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公司的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总指挥启动应急反应预案令。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臵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事故的应对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根据行业的特点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现场处臵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臵、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臵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本单位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公司是一家水泥生产企业,位于,从业人数200人左右,主要产品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经过现场勘察与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交通意外伤害、高处坠落伤害、爆破伤害、粉尘、火灾等有害因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下设应急救援小组: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指挥部职责
①研究制定、修订本公司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②负责指挥特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③分析总结本公司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④负责本指挥部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⑤承办上级应急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3)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职责
①协助应急总指挥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总指挥提出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保持与事故现场副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④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⑤组织公司的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对厂区生产过程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⑥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⑦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4)应急救援小组职责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快速反应、全力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危险源风险评估、技术支持等应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①建设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做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符合“三同时”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③加强现场巡视,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生产活动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⑦制订和实行生产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⑧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2、预警行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
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
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产车间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确保安全。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信息报告与处臵:
(1)信息报告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XXXXX。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③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
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⑤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⑥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救排险。
⑦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2)信息上报
①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③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信息传递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2、响应程序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臵等。
3、应急结束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
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4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xx有限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狠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管理l作取得长足进步的基础卜成立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专职安全监察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实行公司一车间一班组三级安个管理体系。
二、制定预案的目的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是为了在公司面临突发火灾事故时,能够统指挥,及时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资源,迅速针对火势实施有组织的控制和扑救,避免火灾现场的慌乱无序,防止贻误战机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制定预案的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的消防法规、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为依据,严格依法实施。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公司火灾现场指挥。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由公司总经理和公司副总经理及有关部门相关成员组成。
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副总指挥:由公司生产经理担任。
成员:
消防应急抬挥部职责:指挥协调各工作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引导人员疏散,及时控制和扑救初起火灾:协调配合公安消防队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下设六个专门上作组
(一)义务消防队(灭火行动组)队长:保安队长副队长:保安队副队长成员:车间义务消防员,保安队队员义务消防队职责:现场火火、抢救被困人员。义务消防队可进一步细分为灭火器灭火小组、水枪灭火小组、物资疏散小组等。
(二)疏散组组长:安全管理员副组长:车间维安成员:各部门主管疏散引导组职责:引导人员流散自救,确保人员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错的地点安排专人值守,其余人员分片搜索未及时疏散的人员,并将其疏散至安全区域。
(三)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仓库主任。副组长:车间助理成员:所有仓库人员,车间助理人员安全防护救护组职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视情转送医疗机构。
(四)火灾现场警戒组组长:总务主管成员:总务人员火灾现场警戒组职责:控制各出口,无关人员只许出不许进,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
(五)后勤保障组组长:工程部主管副组长:前台主管成员:工程部各水电工、前台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通信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供电控制、水源保障。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规范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臵安全生产事故能力。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有序的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部门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行业特点和部门实际情况,本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河北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车间)应急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
本预案属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与专项(车间)预案和现场处臵方案共同构成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专项(车间)应急预案是针对专项的及各车间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主要明确救援的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处臵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臵、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臵措施。
5、应急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本单位危险性分析
1、单位概况:
公司是一家水泥生产企业,位于,从业人数200人左右,主要产品为水泥熟料和水泥成品。生产活动具有以下特点: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生产机械设备多;受自然气候条件影响大;立体交叉作业和高空作业多;由于这些特点,给生产活动带来了很大的不安全因素,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并可能殃及邻近作业人员,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
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经过现场勘察与分析,公司在生产活动中存在以下危险源:机械伤害、带电设备触电伤害、交通意外伤害、高处坠落伤害、爆破伤害、粉尘、火灾等有害因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部门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
2、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小组职责
①研究制定、修订本部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②负责指挥特别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
③分析总结本部门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
④负责本小组所属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⑤承办上级应急组织交办的其他事项。
(2)应急小组组长职责
①分析紧急状态确定相应报警级别,根据相关危险类型、潜在后果、现有资源控制紧急情况的行动类型。
②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③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④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⑤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⑥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应急反应组织。
⑦应急反应组织的启动。
⑧应急评估、确定升高或降低应急警报级别。
⑨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⑩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3)应急小组副组长职责
①协助应急小组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
②向应急小组组长提出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③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设备以支援现场的应急操作。
④组织部门的相关人员对项目部的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
⑤定期检查各常设应急反应组织和部门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
⑥根据本厂区的实际条件,努力与周边有条件的企业为在事故应急处理中共享资源、相互帮助、建立共同应急救援网络和制定应急救援协议。
(4)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快速反应、全力做好事故现场抢救、安全保卫、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后勤保障、危险源风险评估、技术支持等应急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①建设工程开工前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做到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要符合“三同时”要求,制定出防控措施,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②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现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落实防控措施。
③加强现场巡视,对危险源进行辩识登记,掌握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实施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④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对危险源防控措施进行动态监控,认真整改存在隐患和问题。
⑤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检查处罚,切实增强全员安全责任意识。
⑥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生产活动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⑦制订和实行生产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⑧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投入。
2、预警行动: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预警信息主要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避免事故发生提前进行警示,有针对性地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提示公司各生产车间认真分析和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刻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总结经验,确保安全。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突发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信息报告与处臵:
(1)信息报告通知
①公司应急救援组织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电话为:。
②突发安全事故时,事故发现人员立即报告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由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拨打值班电话报告事故情况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应急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
③为有效开展事故救援活动,现场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寻求社会救援力量。火灾:项目负责人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部门求援。急救:项目负责人拨打120,向医疗急救中心求援。
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类别、地点和相关设施;遇险人员人数;现场联系人姓名和电话等。
⑤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事故报告后,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立即发出启动本预案的指令;应急值班人员接到启动应
急预案命令后,立即向各救援小组成员下达赶赴现场指令。
⑥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指令的各救援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抢救排险。
根据事故类别及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1)信息上报
事故信息上报采取分级上报原则,最终由公司总经理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初步掌握的人员伤亡(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批准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等。事故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按照国家规定,在1个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现场主要负责人→应急值班电话或直接报告应急救援副总指挥和总指挥→各应急小组→应急小组人员→公司有关部门。
五、应急响应:
1、响应分级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本预案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一级”(扩大救援响应)和“二级”(公司级救援响应)两级。
2、响应程序
应急小组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警情判断、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事态控制、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臵等。
3、应急结束
当社会救援赶到现场,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受灾人员全部安全撤离,消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工作总结报告。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①发生事故工程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③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④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⑤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⑥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①事故报告人情况;
②事故发生前和救援过程中有关的影响资料;
③事故初步上报情况及报告内容。
六、信息发布:
事故发生后,由应急救援副总指挥代表代表应急小组,把应急救援各阶段进展情况及时准确向新闻媒体通报,发布的信息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行政主管部门一同,客观准确表述事故态势、发展状况及救援情况。
救援结束后,事故调查和处理信息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七、后期处臵:
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善后处理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伤亡人员善后赔偿工作。
八、保障措施:
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方式:附件
(2)各应急小组成员联系方式:附件
(3)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
后勤保障组负责定期维护上述联系方式,遇有电话变更,及时更新,确保联络畅通。
2、应急队伍保障
每个车间必须建立一支现场自救队,成员由车间主任组织车间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由公司安全部负责领导,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4、应急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
数额:
监督管理措施:
5、其它保障
(1)公司设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部。
(2)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备用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司机手机电话24小时开机,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3)安全保卫人员应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4)公司卫生所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5)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应急用锹、镐、撬棍等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6)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勇敢、科学、冷静应对事故,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7)在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
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九、培训与演练
1、培训
①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
②培训方式包括:应急救援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救援设备现场操作、自救常识演练等。
③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掌握突发事故后各类自救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等一般应急器材。
2、演练
公司和各项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救援响应能力。
各应急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救援预案制定的缺陷。
十、奖惩
1、对于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2、在应急救援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3、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4、在应急救援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工伤条例进行赔偿。
5、事故处理完成后,安全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公司存档备案。
生产应急预案8
压缩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是一级重点防火单位,天然气是高压、易燃、易爆介质,生产运行中,一旦发生事故,冲脱卡套的天然气管线对人身、设备都存在着严重的威胁,一旦泄漏出的天然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浓度(5%~ 15%),后果更不堪设想。
为了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重大事故的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的控制处理。根据本公司加气站的实际情况,本着“预防第一、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天然气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危险源管理,实施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的精神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各占工作人员均熟悉本预案,若发生事故能够熟练应用,明确分工,迅速处理,降低损失、避免伤亡。
一、配电室控制系统发生灾险情
除加强对电器原件的经常安全检查及时更换不可靠的电器原件,若保护装置失灵,应急措施如下:
1、值班班长关掉进电开关;
2、同时机电修值班人员实施灭火措施;
3、门卫人员或财务人员及时报警、报告有关领导,组织抢修;
4、加气员疏散其他人员,设立警戒线。
二、控制室控制系统火情
气站内电器控制设施较多,尤其在夏季,电器连续使用温度高、发热量大,因个别电器原件逐渐老化引起火灾。应急措施;
1、值班班长实施灭火措施;
2、机电修人员迅速从配电室切断电源;
3、关闭进气阀,关闭程控盘全部阀门及气瓶出气阀;
4、加气员疏散其他人员,设立警戒带;
5、财务人员报警、报告有关领导。
三、压缩机运行中发生泄漏
无论卡套、安全阀等处一旦发生泄漏,应立即采取措施;
1、紧急停车,打开排污阀;
2、关闭进气阀门,切断电源;
3、卸压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四、压缩机运行中发生火情应采取措施
1、值班班长立即停机、断电,打开排污阀,关闭进气阀门;
2、机电修人员实施灭火措施;
3、加气员关闭加气机阀门,停止加气,并协同灭火人员一同进入机房灭火;
4、财务人员报警并报告领导。
五、加气机工作时发生火灾应采取措施:
1、加气工迅速关闭加气机进气阀,拨出接头;
2、关闭加气车气瓶伐门。
3、采取灭火措施;
4、到配电室切断加气机电源;
5、疏散加气机机周围人员,设立警戒线。
6、财务人员,报警或汇报领导。
生产应急预案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重特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导,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水平,保证迅速准确有效地处理好突发性事故,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及时施救,统一指导,分工负责,妥善处置”的原则,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事故的确定
(一)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或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60人以上急性中毒的事件,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事故,或其它性质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事故。
(三)重特大事故按以下规定分类:
1、重特大火灾事故;
2、重特大建筑安全事故;
3、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4、锅炉、压力瓷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安全事故;
5、重特大地质灾害事故;
6、重特大洪涝灾害事故;
7、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办事处辖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事故单位或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时间、类别、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告社区居委会。
街道办事处值班室。
事故单位、当地社区居委会、办事处和相关职能部门必须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民众将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和丢失,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留现场重大痕迹、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处理程序、分工和措施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办事处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抢险救护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办事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按通知要求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开展施救工作。
(一)工作步骤
1、成立指导机构;
2、调集力量,开展施救;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5、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二)具体工作内容
1、指导机构
办事处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导中心。由办事处主任李旦任指导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刘德行任副指导长,安监办与其它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导中心设在办事处安全监管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安委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负责。其主要职责:
一是发布应急救援令、信号、组织指导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抢险施救,并保护现场。
二是及时向上级汇报和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有关单位发生救援请求。
三是配合上级开展事故取证调查工作,写出有关书面调查处理材料,并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成立现场指导机构后,根据实际情况下设:
(1)综合协调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救援工作,完成领办各项任务。
(2)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及其亲属离开事故现场。
(3)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并负责施救及相关人员的现场食宿安排。
(4)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负责对死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开展救治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类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3、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传下达、下传上报工作,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管理程序向市人民政府、市安监局报告,及时将上级的指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4、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中,发生事故所在地社区和办事处相关部门抽调办量,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5、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职责
(1)办事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听取汇报、作出指示、调集力量。
(2)办事处分管领导协助主要领导,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3)党政办协助办事处领导做好事故上报,事故处理和协调工作。
(4)安全监管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做好情况通报,安排事故处理,对外发布信息、新闻。
(5)武装部配合相关部门实施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施救工作,并指导事故发生地的民兵应急分队对其它重特大事故进行现场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工作。
(6)林业站具体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抢险施救工作,及时向上报部门请示调用灭火设施。
(7)民政所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做好死伤人员、家属、群众的安排和尸体处理工作。
(8)管船站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重特大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库区船舶事故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的水下作业和施救工作。
(9)建管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具体负责重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并负责其它重特大事故处理中土建工程力量,设备的调集和现场指导工作。
(10)劳动保障所配合上级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事故中伤残人员工伤待遇的协调处理工作。
(11)安办、劳动、工会、妇联、纪检等有关部门派员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调查取证后提出处理意见。
四、各社区居委会和办事处所辖各单位
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特点,制定适合于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细则,做到有备无患,保证万无一失。
生产应急预案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好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森林资源,保障所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贯彻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好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发生森林火警、火灾时做到准备充分、〉反应迅速、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将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人员及森林资源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的编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湖南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预案适用于在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森林火灾预警及发生森林火灾后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条 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森林公园的森林火灾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在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开展,以森林公园防火应急分队为主,各宾馆、企业经营户协同,组织本预案的实施。
(二)明确责任的原则。
1、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
涂向阳 负责森林防火全面工作
2、森林防火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
陈满红 负责森林火灾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3、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蔡细毛 负责整个公园内的物资、人员及车辆的调度;负责防火后勤保障及防火物资采购
4、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
刘双辉 负责与上级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络对接,保障外来队伍及时支援
以上责任人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落实防火措施,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反应及时、处置得当。
(三)尽职尽责、科室联动原则。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各科室要以森林防火工作为主,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做到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整体联动,确保处置森林火灾时做到快速应急反应。
(四)以人为本、减少损失的原则。在应急处置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在组织火灾扑救时,不得组织残疾人、孕妇、老人、未成年人和其他不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努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力争最大限度减小损失。
第二章 森林火灾扑救及扑救保障
第五条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全园的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森林防火器材维护、森林防火队伍管理、与上级森林防火部门的'联络。
第六条 园区所有入园企业都有共同担负森林防火的主体责任。
第七条 值班备勤
(一)按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全年为森林防火期。
(二)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一个带班领导、一个带班科长的配置进行每日值班备勤,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森林防火的相关业务。
(三)所有干部职工除正常休假和公差除外,一律按照分工在园区内待命。
(四)当森林火险等级达到4级时,所有干部职工取消休假、时刻待命,随时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
(五)森林防火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资料的整理收集和上报、档案管理,与上级森林防火部门的联系。
第八条 火源管控
(一)园区内各检票口要加强对入园人员和车辆的登记,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禁止精神病人入园,加强火源检查和管控。
(二)森林防火宣传、巡查人员要利用防火摩托车,对园区及周边村组进行全覆盖的广播宣传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野外用火行为。
(三)各护林防火员要对自己的责任区进行持续日常巡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快速处置。
(四)园区内所有干部职工、从业人员都是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都有向游客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制止野外用火的义务。
(五)加强对特殊人员的管理,建立档案,及时掌握。
(六)提倡文明祭祀,禁止在公园内焚烧纸钱,对扫墓行为进行严密监控。
(七)加强用电安全,防止因用电引起森林火灾。
第九条 森林防火宣传
(一)森林防火办制定具体的森林防火宣传计划,具体执行宣传任务。
(二)利用广播、宣传单等,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确保宣传全覆盖。
(三)在各公路、游步道入口处树立明显的森林防火标识标牌、宣传标语等对游客进行宣传。
(四)利用学习、培训等形式让森林防火知识深入人心。
第十条 森林防火器材的维护保养
(一)设立专门的森林防火器材维护保养员,定期对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并进行登记。
(二)建立森林防火器材及物资保管制度,随时掌握购置、使用、储存情况。
(三)确保森林防火通讯器材的正常使用,熟练掌握各防火器材的使用。
(四)所有防火器材、设施要保持正常使用和运转。
第十一条 区域联防
(一)利用每年1次的大围山生态旅游示范区森林防火联席会议,加强与周边乡镇、江西铜鼓之间的联系,共享森林防火信息,加强联防联治。
(二)加强与周边乡镇的森林防火演练,做到森林防火联动协作。
第十二条 森林防火投入
(一)每年公园拿出一定的经费作为森林防火专项经费,不得挪用。
(二)积极争取上级森林防火经费的支持,加大投入完善好园区内的森林防火设施。
第十三条 每年进行2-3次的森林防火知识培训,组织1-2次的森林防火演练,加强森林火灾扑救能力。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第十四条 值班接警
(一)森林防火值班人员接到森林火灾报警电话要详细了解森林火灾发生的情况(包括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起火原因、面积、火势、联系方式、达到路线等),并做好记录。
(二)值班人员在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将火灾的情况向带班领导汇报。
(三)认真记录好森林火灾处置的相关情况。
(四)园区内及周边发生任何火灾都要第一时间向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第十五条 预案启动
(一)公园内及周边发生任何火灾或接到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协助灭火任务,应立即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二)预案启动程序。当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应立即将掌握的火灾情况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立即向大围山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汇报,由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预案。
(三)预案启动后,所有干部职工及入园企业都要服从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严禁擅自行动,对延误时机、不听指挥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四)预案执行期间,森林防火指挥部有优先使用园区交通工具及相关物资的权利,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调配,在火灾扑救期间产生的费用由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承担。
第十六条 森林火灾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园区干部职工必须按照自己的职责分工,在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火灾扑救。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成立前线指挥部和火灾现场扑救组、火案查处组、通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力量增援组。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统一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负责人员、车辆、物资的调配,负责向上级报告火灾的相关情况。
(二)前线指挥部职责。负责火灾现场的处置决策工作;负责兵力的现场调配,及时掌握火情,有效控制火势蔓延;及时向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火情。
(三)火灾扑救组人员构成及职责。火灾扑救组共分为3个小组,每组由一名科室长任组长,一名副科长任副组长,当组长不在火灾现场时由副组长负责,副组长也不在现场时,指定一名有经验的同志担任负责人。组成人员由各科室男职工为主,入园企业男员工为辅助,辅助扑火人力、物资的调配,落实具体扑火措施,火灾扑灭后负责留守、清理火场及后期工作。
(四)通讯联络组。由一名副指挥长负责,以值班备勤人员为主,主要负责信息的上传下达,接听值班电话,及时掌握火情信息,保证信息畅通。
(五)后勤保障组。由一名副指挥长负责,以财务和管理处女职工为主,主要负责物资采购,所需食物、药品、装备、油料的调配,安抚照顾因扑救火灾受伤的人员。
(六)力量增援组。负责扑火人力的补给。
(七)火灾调查组。主要以浏阳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为主,负责火灾调查、查处工作。
第十七条 应急响应机制和措施
(一)逐级报告
1、各护林防火员在各自责任区内发现火灾,3分钟内要搞清基本情况,并第一时间向大围山森林公园防火值班人员汇报,以便统一组织力量进行扑救。
2、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火灾报告后,2分钟内要将火灾的发生时间、地点、过火面积、发展趋势、扑救力量等情况弄清楚,并及时向公园值班领导报告。
3、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就近力量进行扑救,同时向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4、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一名副指挥长前往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对于火势较大、控制难,1小时内难以扑灭的火灾,指挥长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扑救。同时按照要求向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
5、火灾报告过程中,接、报人员双方都要做好记录,不得瞒报和漏报信息。
(二)分级处置
在逐级上报火灾同时要先期做好扑救工作,火灾分为四级响应。
1、各责任区内发生火灾,应第一时间组织可用力量进行先期扑救,尽量控制住火势。
2、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防火办接到报告后应组织相关扑火力量进行支援扑救,责任区内没有扑救的`应组织相关责任区人员进行扑救,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3、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其他扑火队伍进行集结,根据火情对火场进行支援。
4、遇到火势较大、短时间内难以扑灭的火灾应第一时间向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请求支援。
(三)扑救力量
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应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业余和群众结合的原则,分三梯队进行扑救。
1、第一梯队为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防火应急队伍一分队和二分队队员,主要任务是直接进入火场扑救,控制火势。
2、第二梯队为扑火应急队伍的三分队,接到任务后,应在10分钟内配好工具,快速赶到火灾现场,支援第一梯队、第二梯队进行火灾扑救,控制火势。同时,开设30米的防火隔离带,控制火势蔓延。
3、第三梯队为园区入园企业的业余扑火队伍,指挥长根据情况启用,主要是帮助控制火势、开设隔离带等。
(四)人员集结
1、扑火命令下达后,所有扑火队员要在10分钟内穿好防火服、配齐防火工具,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长和队长的指挥,科学有序的进行扑救。
2、火灾调查组在接到火情后10分钟携带破案设备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主要是维护火场秩序、保护好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第一时间搞清起火原因,控制犯罪嫌疑人。
3、后勤保障组人员要在20分钟内将食品、药品等后勤保障物资备齐,第一时间运到火灾现场。
4、通讯联络组要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掌握火场信息,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及火情记录工作。
(五)扑火救援
对于动用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内部扑火力量难以扑灭的火灾,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要及时向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需要动用部队的由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上级请示。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负责部队的联络和协调工作。
(六)火场清理
1、明火扑灭后,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力量对火场进行全面清查,消灭残火、余火,防止复燃。
2、明火扑灭后,森林防火指挥部至少要安排10%的扑火队员留守火场。比较大的火场要分组留守,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指定1名负责人具体负责。
3、火场留守人员必须留守24小时,发现余火应立即扑灭,经反复检查确定无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现场。
第十八条 扑火原则
(一)在扑火过程中,要保护好扑火队员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
(二)在扑火战术上,要遵守科学和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灭火,科学灭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三)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对火场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等手段,减少火灾损失。
(四)在扑火力量上,坚持以专业队伍为主、以义务业余为辅的原则。
(五)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片划块,建立火场扑救、清理、留守责任制。
第十九条 森林火灾的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由浏阳市森林公安局查处。
第二十条 信息发布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火灾信息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由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重大、特别重大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
第二十一条 应急结束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的火灾扑灭后由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扑火应急工作结束。重大、特别重大的火灾由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第二十二条 后期处置
(一)损失评估
火灾过后,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国家林业局的标准,对火灾造成的森林资源损失进行评估。
(二)原因分析
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防火指挥部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全面总结扑火工作,向浏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火灾调查情况。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大围山国家森林公园预防和森林火灾扑救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二十四条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表现突出的,根据相关制度和规定视情况进行奖励,对扑救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战机的根据相关法律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五条 预案生效时间
预案从即日起生效
生产应急预案11
县交通系统各单位:
为确保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满意,不断增强交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交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成立领导机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xxx
交通系统各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统一思想,步调一致,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努力地开展工作,总指挥是交通局局长钱新宏,副总指挥是县交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艾合买提。
协调领导小组下设4个小组,分为路障清理小组、运输协调小组、后勤服务小组、信息联络小组,具体分工与负责人如下:
1、路障清理小组:主要负责人是xxx与xxx;主要职责:负责清理路障,包括雪阻、冰阻、桥梁坍塌、道路中断等,应及时派出车辆与人员予以疏通,保证道路畅通无阻,车辆应随时加满油料,人员应保证24小时待命。具体机械车辆由与静公路段与巴仑台公路段予以解决。
2、运输协调小组:主要负责人是xxx、xxx;主要职责:应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与被困旅客的安全运输,保证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时。具体车辆由客运站负责协调解决。
3、后勤服务小组:主要负责人是赵新军与艾尼瓦尔;主要职责:负责好被捆乘客与滞留乘客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乘客的安全。
4、信息联络小组:主要负责人是吴校成与任刚;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任务是上传下达所有指令与命令,确保信息畅通。
各小组要认真对照各自工作分工,制定出具体工作程序与办法。
第一类情况:
适用发生山区道路中断,风绞雪天气,受困车辆人员较多时启动。
例如:与静县察汗诺尔大坂风绞雪道路中断,10辆车受阻。
工作程序:
1、接到群众或驾驶员的报告;
2、信息报至总指挥钱新宏同志;
3、钱新宏将有关情况上报州交通局与县委办,由任刚负责通知领导小组成员,30分钟内召开全体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与此同时,各工作小组通知各自人员车辆以及机械作好准备工作。其中:路障清理小组备好车辆,组织好人员;运输协调小组备好营救车辆;后勤服务小组备好食物与御寒衣物以及药品;信息联络小组通知受困车辆与人员以及登记请障车辆、人员、衣物、食物等。
4、1小时后,在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各小组的工作方案立即启动,从与静县交通局与巴仑台运管站分2组上山营救。
5、4小时后到达,机械清障小组人员机械开始清除雪障;后勤服务小组给所有受困人员发放食物与衣物;运输协调小组将受困人员疏散到救援车辆,送往目的地;信息联络小组通知受困车辆与受困群众单位,报告县委办公室,已开始营救,随时汇报进展情况。
6、6小时后,营救出被困车辆,检查维修好被困车辆,安全返回目的.地。
7、总指挥上报营救工作开展情况。
8、救援小组返回。
第二类情况:
适用于发生旅客滞留时启动。
例如:客运站出行旅客达1000人。
1、接到报告信息;
2、立即通知运输协调小组,xxx及时合理安排车辆对滞留乘客与被困旅客的进行运输,保证所有旅客走得安全,到得及时。
3、后勤服务小组对被捆乘客与滞留乘客的生活住宿,确保所有乘客的安全。
第三类情况:
适用于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时启动。
如:一辆载客10余人的营运客车,因下雪路滑,翻入路基外,人员死亡受伤严重。
1、接到报告信息;
2、信息联络小组应立即报告总指挥,总指挥要立即通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急救中心、保险公司;与次同时,副总指挥应将事故信息上报县委、县人民政府、州交通局、县安监局。如,事故造成公路路基、路面损坏则应通知公路段路政管理队。
2、信息联络小组应迅速通知协调领导小组下设的路障清理小组、运输协调小组与后勤服务小组,总指挥负责分配工作任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急救中心、保险公司、后勤服务小组带领救援车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勘察现场,县急救中心开展医护抢救,救援车辆负责运送伤员与滞留旅客,路障清理小组负责清理路障,设置警告、警示标志。
3、县急救中心应在抢救运送途中,开通县人民医院的绿色通道,到达医院后,立即开展抢救。
4、总指挥再次上报救援情况,交警队、保险公司负责处理事故作出,作出结论。
5、县交通局、安监局等相关单位根据事故结论,对营运车辆作出处理。
生产应急预案12
本公司为生产型企业,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为维护公司人生安全,有效处理公司突发安全事故,使公司突发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我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付保安
副组长:陈建伟
成员:赵向辉,翟兴龙
应急办公室设在专职安全办,应急电话:略
第二条、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安全事故造成1 人死亡、集体损伤三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第三条、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报告制度实行公司一把手负责制
二、公司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总经理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同时报县安委会和集团公司安全科。公司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公司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提交公司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三、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公司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县消防大队、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2、公司利用警报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2、公司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公司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树立警示牌,设有隔离栏。
2、公司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3、公司要迅速组织员工抢救,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1、公司要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完好情况,做好电梯操作工、电工的培训工作,适时进行资格证书的审查。
2、事故发生后,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及时抢救受伤员工,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公司各部门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公司,经同意后方能实施,公司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制定安全预防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2、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总经理及相关部门。
3、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公司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公司者,公司门卫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公司,并由门卫或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公司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员工及时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迅速将事故报总经理、卫生防疫部门、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及时报打110、120请求援助,并立即停止公司饮食摊点、食堂的就餐活动。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公司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员工,应立即通知员工并将其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员工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员工,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回公司上班。
2、公司发现患有特殊传染病的员工,要迅速对其进行隔离,及时报打110、120电话请求援助,并通知患者的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公司对传染病所在地及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密切接触的员工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并作好疫情的跟踪工作。
4、及时将发生的疫情上报公司,迅速将事 故报总经理、卫生防疫部门、县安委会及集团公司安全科。
第五条、应急预案生效日期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生产应急预案1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有效应对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正常实施,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
1.3 事故分级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新建、改建和扩建活动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按照人员伤亡(含失踪)、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事故、Ⅱ级(重大)事故、Ⅲ级(较大)事故和Ⅳ级(一般)事故。
1.3.1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简称Ⅰ级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4)国务院责成交通运输部组织处置的事故。
1.3.2 Ⅱ级(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重大)事故(以下简称Ⅱ级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
(2)5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4)省政府责成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处置的事故。
1.3.3 Ⅲ级(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较大)事故(以下简称Ⅲ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
(2)10人以上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1.3.4 Ⅳ级(一般)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一般)事故(以下简称Ⅳ级事故):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
(2)10人以下重伤;
(3)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同时符合本条规定的多个分级情形的,按照最高级别认定。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Ⅱ级、Ⅲ级和Ⅳ级事故分类情形进行细化补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除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外)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支持处置的Ⅰ级以下事故的应对工作。自然灾害导致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可参照本预案进行处置。
本预案指导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以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预防为主。
应急管理工作应当以人民为中心,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依法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控能力。
(2)以属地为主、分级响应。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属地为主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分级响应,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参与事故救援。项目参建单位应按规定开展先期自救互救,服从各级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现场指挥,配合事故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3)协调联动、快速反应。
按照协同、快速、高效原则,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应急资源调查,加强专业技术力量储备,与当地有关部门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保持密切协作,建立协调联动的快速反应机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加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1.6 预案体系
(1)国家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部门预案或本预案)。本预案是交通运输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和指导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政策性文件,由交通运输部公布实施。
(2)地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地方预案)。地方预案是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本预案要求,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为及时应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而分别制定的应急预案,由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实施。其中,省级预案是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Ⅱ级事故处置,以及省级人民政府责成处置的其他事故的政策性文件。县级、市级预案的适用范围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自行确定。
(3)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项目预案)。项目预案是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建设或施工等参建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本层级预案包括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按照本预案和地方预案的总体要求,建设单位根据建设条件、自然环境、工程特点和风险特征等,制定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综合应急预案,结合施工工艺、地质、水文和气候等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4)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可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要求,制定与应急预案相配套的工作程序文件。
2. 组织体系
2.1 应急组织体系构成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级(交通运输部)、地方级(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项目级(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参建单位)三级应急组织机构构成。
2.2 交通运输部应急组织机构
2.2.1 机构构成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Ⅰ级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我部应对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指挥机构。
2.2.2 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任组长,分管副部长或部安全总监或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及办公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并指明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在领导小组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决定终止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2)按规定组织或配合国务院实施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议定Ⅰ级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及安排;应急响应期间,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召开后续工作会议;
(4)根据国务院要求或现场应急处置需要,决定是否成立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5)当事故应急工作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批示,配合协调相应的应急行动;
(6)研究决定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2.3 应急日常机构
部安质司作为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日常机构,具体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以及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的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
应急状态下应急响应的主要职责:
(1)接收、汇总事故信息,起草有关事故情况报告,提出相关应急处置建议;
(2)传达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
(3)向部应急办提出需要其他应急协作部门支持的建议;
(4)研究提出赴现场督导的技术专家人选;
(5)与部政策研究室保持沟通,确认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
(6)与部应急办保持沟通,确认上报的事故信息;
(7)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应急响应结束后的主要工作:
(1)评估应急处置方案、措施及效果,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预案体系、组织体系、应急机制及应急联动等方面进行系统性评估,提出完善应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领导小组提交评估报告;(2)参与事故调查,侧重分析技术层面原因。
2.2.4 部内有关单位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部安质司负责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部应急办(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通信信息中心等按职责分工予以配合,公安局、海事局、救捞局等视情况参与。
2.2.5 现场工作组
现场工作组视事故情况决定成立,由部安质司负责联络。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现场工作组经领导小组批准成立,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Ⅱ级事故现场工作组经部长批准后成立,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带队;Ⅱ级以下事故现场工作组经分管副部长批准后成立,由部安质司分管负责人带队。现场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派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当国务院统一组建现场工作机构时,部应当派出相应级别的人员参加。
现场工作组职责:
(1)传达部应急工作要求,及时向部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主动与地方政府组成的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指挥机构联系和会商;
(3)根据现场所了解的情况,研究事故救援技术和处置方法,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意见;
(4)必要时向部请求调用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5)从专业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事故调查提供技术分析材料;
(6)承办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6 专家组
专家组依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或根据部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由部安质司提出建议。专家组由公路水运工程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根据需要参加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2.3 地方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
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分别组建本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明确相关岗位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员。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事故级别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会同本级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应急管理预警机制和救援协作机制。
2.4 项目级应急组织机构
项目建设单位应设立应急组织机构,协调各合同段施工单位的应急资源,按规定及时向交通、安监等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送事故情况,组织相邻合同段之间的自救互救,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项目建设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属地政府和直接监管的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协同工作机制
2.5.1 工作联络
交通运输部建立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协同工作机制,部安质司负责联络。
部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水运局、海事局、通信信息中心等相关司局应分别明确一名应急联络员,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确定厅级、处级各一名本地区应急联络员。应急联络员在应急响应期间,须保持联络畅通。
2.5.2 响应联动
各层级预案在组织体系、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和预案管理等方面应协调一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应与本预案相衔接。当上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启动响应时,下级应急组织机构应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形成行业联动。
项目综合应急预案应与属地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预案相衔接。同一个项目相邻或邻近合同段的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应体现预警信息共享、应急救援互助等要求。
2.5.3 应急协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与本地区安监、公安、国土、环保、水利、卫生、消防、气象、地震、质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逐步建立完善应急会商机制;当公路水运工程Ⅰ级、Ⅱ级事故发生后,主动协调上述相关部门给予支持配合。
根据地方政府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请求,由部应急办牵头协调武警交通部队、中央企业等专业或兼职救援队伍。救援队伍抵达事故现场后,应接受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指挥、调遣。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预警机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日常工作中,按照《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开展对气象、海洋、水利、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防预警机制,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形,按照相关程序发布预警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 预警信息来源
预警信息来源主要包括: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上报的信息;
(2)气象、海洋、水利、国土、安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对外发布的橙色及以上级别的天气、海况、地质等灾害预警信息;
(3)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险情),以及上级部门对外发布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或预警信息;
(4)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的新闻媒体报道的信息。
3.3 预防工作
3.3.1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预防工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了解辖区内公路水运工程项目重大风险、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情况,对接收到的各类预警信息要及时转发,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对辖区内重点工程项目的办公场所、驻地环境、施工现场等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督促项目参建单位按规定报备,提前采取排险加固等防控措施,及时撤离可能涉险的人员、船机设备等。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规定接收自然灾害类预警信息,通过网络、短消息等多种方式及时转发橙色及以上级别的预警信息,提出防范要求,有效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做好灾害防御工作。
3.3.2 项目参建单位预防工作
项目参建单位均应指定专人接收预警信息,按照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急布置和项目级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各项事故预防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牵头组织整个项目的事故预防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其他参建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各自的预防工作。项目施工单位应结合事故发生规律,有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预控,认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组织专项治理,提前做好各项应对措施。
3.4 项目预警信息发布和解除
项目预警信息由建设单位根据上级预警信息或本级实际情况发布和解除。建设单位向施工合同段发布的项目预警信息应包括: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起始时间、预警级别、影响范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警示事项、从业人员自防自救措施、发布单位等。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原则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当发生符合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情形时,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Ⅰ级应急响应,并立即以《交通运输部值班信息》的形式,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应急组织机构按照本预案2.2款规定开展应急工作。
当发生符合公路水运工程Ⅱ、Ⅲ、Ⅳ级事故情形时,交通运输部视情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内容主要包括密切跟踪突发事件进展情况,协助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派出现场工作组或者有关专家给予指导,协调事发地周边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支持,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在装备物资等方面给予协调等。
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细化响应等级及应急响应措施。
对于Ⅰ、Ⅱ级生产安全事故,上级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后,事发地应急响应级别不能低于上级部门的应急响应级别。
4.2 事故信息报送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施工单位应立即向项目建设单位、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联络员或值班部门接报事故后,应当立即口头或短信报告部安质司应急联络员或部安质司责任处室相关人员,并按照《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在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至部安质司,其中Ⅰ、Ⅱ级事故还应按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的要求上报部应急办,并及时续报相关情况。
4.3 应急响应程序
4.3.1 Ⅰ级应急响应
(1)发生公路水运工程Ⅰ级事故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Ⅰ级应急响应,同时成立领导小组。
(2)部安质司负责筹备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拟定应急响应期间的指挥协调、会商制度,提出派驻现场工作组、专家组建议,以及信息报告、新闻发布、专家咨询、后期保障等事项。
(3)部安质司负责将应急响应信息通知部内相关司局和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同步启动。
(4)根据事故信息和现场情况,经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领导批准后,尽快组织现场工作组、专家组赶赴现场参与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追踪掌握即时事故信息。
4.3.2 Ⅱ级应急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按照下列程序和内容启动:
(1)发生Ⅱ级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分管副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部安全总监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视情况组织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参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技术指导,追踪掌握即时事故信息。
(2)发生Ⅲ级事故,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分管副部长报告有关情况,经分管副部长同意,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视情况组织现场工作组和专家组。
(3)发生Ⅳ级事故,部安质司责任处室负责人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建议,报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在京时为分管负责人)核准,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Ⅱ级应急响应。
(4)Ⅱ级应急响应期间,部安质司负责跟踪、指导事发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事故救援方案会商、专家技术支持、协调救援协作机构等具体工作。
4.3.3 应急响应终止条件与程序
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终止:
(1)经论证人员无生还可能;
(2)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已经结束;
(3)险情得到控制,涉险人员安全离开危险区域并得到安置;
(4)次生灾害基本消除。
Ⅰ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
部安质司根据掌握的信息,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由部安质司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响应建议,报请组长核准后,由组长宣布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者降低为Ⅱ级应急响应,转入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同时宣布取消领导小组。
Ⅱ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如下:
部安质司根据掌握的信息,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实后,满足终止响应条件时,经分管副部长同意,Ⅱ级事故由分管副部长或部安全总监、Ⅲ级与Ⅳ级事故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地方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由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参照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
4.4 应急处置
4.4.1 Ⅰ级应急响应处置
(1)现场督导。
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需派出现场工作组时,由部领导带队赶赴现场。部安质司负责人与责任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司局人员参加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还应包括若干(一般1~3名)技术专家,部安质司应保持与现场工作组的即时联系沟通。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后,通过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与当地政府组成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取得联系,尽快确定协同工作内容及联系会商机制,按照应急处置的统一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为抢险救援提供技术咨询意见。
(2)信息上传与下达。
部安质司承办处室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工作。现场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4小时内,应将现场情况以短信、传真或邮件等方式传给部安质司。部安质司接到现场工作组发回的事故信息1小时内,向分管副部长、部长报告,并抄报部应急办。事故现场有新情况或新风险时,现场工作组应及时向部安质司和应急办报送动态信息。
当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领导对应急处置有批示(或指示)时,部安质司应及时向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现场工作组传达。
4.4.2 Ⅱ级应急响应处置
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视情况成立现场工作组时,由部安质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
部安质司按照《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阶段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流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承办处室应跟踪现场工作组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并与部应急办及时沟通相关信息。现场工作组按照本预案2.2.5及4.4.1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4.5 信息发布
突发事件处置与信息发布应同步启动、同步进行。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公开的原则,按照《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执行。对于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或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再作后续详细发布。
4.6 善后处置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以属地为主,在属地人民政府以及负责事故调查处置的相关机构的统一部署、领导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督促项目参建单位对事故引发的各种潜在危害要组织安全风险评估,对主要结构物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防止盲目复工,导致二次或衍生事故的发生。
4.7 总结评估
4.7.1 评估总体要求
(1)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应急工作总结,及时总结分析评估,编写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
(2)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部安质司应根据事发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及现场督导情况,编制部级应急总结评估报告,评估应急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案改进建议。
4.7.2 评估目的
通过评估,判断应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发现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寻找有效的解决手段,为以后事故处置提供可借鉴信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4.7.3 评估内容和程序
4.7.3.1 评估内容
在充分分析工程风险因素、事故起因、救援经过的基础上,重点评估以下内容:
(1)预防预警和预控措施;
(2)项目应急自救效果及能力;
(3)信息报送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4)事故救援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
(5)现场救援决策、指挥、协调机制及效率;
(6)技术方案及实施情况;
(7)应急协作及应急保障。
4.7.3.2 评估程序
(1)搜集评估信息;
(2)邀请专家协助开展评估;
(3)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编写事故(或险情)应急评估报告,发生Ⅱ级以上事故,或交通运输部启动应急响应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应急响应终止后的45个工作日内将本级部门的应急工作总结、事故应急评估报告向部安质司报备。
4.8 事故调查及原因分析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国务院或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工作,选派相应的`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技术专家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各项工作纪律。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出的人员参与事故调查时,应注重从技术调查入手,提供技术咨询,促进事故技术调查更加深入,并为行业监管提供借鉴。重点分析事故发生的工程质量、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主观因素,以及工程地质、水文、气象等方面的客观因素,并提出行业监管的改进建议等。
Ⅱ级以上事故调查完毕后30个工作日内,参与调查的人员应向部安质司提交技术调查总结材料。
5. 应急保障
5.1 日常应急机构运行
部安质司在日常状态下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拟定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政策、制度,制定和修订本预案,指导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跟踪、收集、分析事故信息,提出改进应急管理的工作建议,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培训和演练、重大以上级别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5.2 人力保障
公路水运工程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遵循“专兼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发挥施工单位的自我救助能力,充分了解本项目可调配的应急救援人力和物力,建立兼职的抢险救援队伍和救援设备力量,或与社会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武警交通部队纳入国家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是国家公路交通应急抢险救援保通专业队伍,救援力量调动使用应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重视公路水运工程应急技术专家管理、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和应急资源信息收集。
(1)应急技术专家:交通运输部成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主要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等专业的技术专家组成。应急专家按照部应急专家工作规则的要求,为事故分析评估、现场应急救援及灾后恢复重建等提供咨询意见。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时,可提请部安质司协助选派部应急专家。
(2)应急管理队伍:主要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安监、建设管理等相关处室及公路、港航、海事、质监机构的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组成,参与或组织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资源信息:充分了解、掌握本地区及邻近地区的专业(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技术装备等应急资源信息分布情况,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社会资源储备。
5.3 财力保障
(1)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财政预算。
(2)项目建设、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制度,制定年度应急保障计划,设立应急管理台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应急资金使用台账的审核。
(3)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规定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等险种。项目施工单位应按相关保险规定,为本单位员工及相关劳务合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鼓励为危险岗位作业人员投保意外伤害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
5.4 宣传、教育和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和培训作为安全生产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年对应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督导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结合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项目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将应急培训纳入到项目年度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管理人员,尤其是施工一线工人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并审查其安全培训记录。应急培训教育可通过农民工夜校、安全技术交底、岗前警示教育等形式,采用多媒体、动漫、案例等手段,有效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宣传教育,切实提高一线人员的应急逃生及避险技能。
5.5 预案演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本级应急预案的演练。项目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分门别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演练可通过桌面推演、实战演习等多种形式开展,解决操作性、针对性、协同配合等问题,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在演练过程中做好演练记录,应急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总结和评价。
5.6 责任与奖惩
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在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违反《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交安监发〔2014〕115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情形,依此办法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附则
6.1 预案评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施工单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风险等级较高的作业活动编制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预案评审时应考虑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预案间的衔接性等内容。
6.2 预案备案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国家高速公路、独立特大桥及特长隧道、10万吨级以上码头、航电枢纽等工程的项目综合应急预案,按规定向属地直接监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制定的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向建设单位备案,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6.3 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事故实际应对和预案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更新情况,及时进行同步更新或修订。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遇有预案更新情况,应及时进行更新或修订。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防台防汛等应急预案,原则上每年应在汛期来临前予以更新。
6.4 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5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生产应急预案1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苏安全生产条例》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4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企业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本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本企业生产加工特点,为应对几种安全事故类型。各专项事故预案详见5.4各项应急救援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部位、设备设施、事件及灾害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5应急工作原则
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xxxxx有限公司坐落于如东县岔河镇xxxxxx,厂区周边为xxxx,单位地址为xxxxxxxx号,距镇政府约x公里,占地面积xxxm2,建筑面积xxxm2,职工总数xxx人,是一家民营企业。单位生产车间xxxxm2,有xxxx等设备。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企业是xxxxx企业,企业存在xxxxx、xxxx等特点,涉及到xxxx,xxxx等危险源.这些危险源蕴含着一定的危险。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厂领导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由厂长担任,如有特殊情况厂长不能到位时,由生产副厂长代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厂长和设备副厂长担任。成员由生产科、保卫科、设备科、技术科、材料科以及各车间负责人组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结构图: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职责
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
②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紧急处理措施。
③负责调用本厂范围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④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⑤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⑥负责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⑦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
职责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是本企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负责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
②负责与外界的渠道沟通、引导公众舆论。
③联系地点及电话,厂办公室:
xxxxxxx
(3)抢险、抢修组(设备科)
职责
①由设备科牵头,各车间、科室配合组成。该组成员要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时深入事故发生中心区域,关闭系统,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并负责事故调查工作。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设备科科长室,xxxxxxxx、
(4)消防治安组(保卫科)
职责
①由保卫科牵头各相关车间、科室配合组成。
②负责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
③负责对火灾、泄漏事故的灭火、堵漏等任务,并对其它具有泄漏、火灾、爆炸等潜在危险点进行监控和保护,负责应急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二次事故。
④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
⑤参加事故调查。
⑥联系地点及电话,保卫科科长室,xxxxxxxx
(5)后勤保障组(材料科)
职责
①负责急救行动提供物质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器材、监测分析器材等。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材料科科长室,xxxxxxxx
(6)专家顾问组(自动化室)
职责
①负责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持。
②在有毒物质泄漏或火灾中产生有毒烟气的事故中,负责侦察、核实、控制事故区域的边界和范围,并掌握其变化情况。
③联系地点及电话,自动化主任室,xxxxxxxx
(7)善后处理组(厂部办公室)
职责
①负责组织落实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②联系地点及电话,厂部办公室,xxxxxxxx
(8)通讯救护组(生产科)
职责
①负责及时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归口主管副厂长。
②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负责联络相关救援人员及时到位。
③负责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提供运送车辆,联系确定治疗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④负责提出危险品贮存区域及重点目标的建议。
⑤负责各专业救援组与总调度室和领导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络。
⑥负责配合重大事故调查工作
⑦联系地点及电话,生产调度室,xxxxxxxx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②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③高空作业要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
④吊装设备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运行前,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⑤吊运工作要保证物料捆绑牢固,不能超吊。
⑥禁止操作故障设备。
(2)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操作。
③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④按时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3)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对车间、仓库、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②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必要的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③对车间、仓库易燃区域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及火灾喷淋装置。
④严格控制明火作业和杜绝吸烟现象。
⑤定期对高大设备的防雷接地进行检查、检测。
⑥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电气装置采用防爆型装置。
(4)触电预防措施
①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②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③严格对不同的环境下的安全电压进行检查。
④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它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⑤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⑥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⑦供电系统正确采用接地系统,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
⑨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5)中毒预防措施
①在进行地下管道作业前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②现场严禁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③署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发生。
④工人冬季用煤火取暖时必须安装风斗。
(6)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①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②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2预警行动
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1)信息报告与通知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设立值班室,保证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室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等。
②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办公室)。
③应急指挥办公室值班人员接警后,立即将警情报告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按规定,向街道(地区)办事处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2)信息上报
①事故发生后,指挥部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镇政府。
②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③根据事故性质,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急指挥办公室→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有关车间、部门。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单位应急响应的过程为接警、应急启动、控制及应急行动、扩大应急、应急终止、和后期处置。
响应程序流程图如下:
5.2处置措施
(1)单位各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车间、部门及应急抢救队伍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2)召集、调动抢救力量,各车间、单位接到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到达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
(3)现场指挥部按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专家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抢救,并且要与参加应急行动的车间、部门保持通信畅通。
(4)当现场现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街道(地区)办事处和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支援。
(5)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按本预案营救、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挥中心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医疗卫生救助事故发生时,拨打120并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绝缘物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
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5.3.3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
①对于一些微小伤,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就近送医院。
5.3.4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5.3.5火灾事故现场处置
①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②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
③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④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⑤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5.3.6燃气系统故障现场处置
①当发生燃气泄漏、阀门脱落等事故时,应立即切断周围电源,断绝火种。
②设备科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组成抢险小组,携带必备专用工具赶赴现场查看;根据具体位置,关闭区域或总阀门;开展抢险工作。
③安全保卫部接到报警后要迅速赶到现场,划定警戒区域,严格控制出入人员,如有人负伤应迅速进行抢救。
④进入事故现场的所有人员,应关闭手机、对讲机;如需用照明应先将手电、应急灯打开,再进入现场;穿着化纤、毛制品、带有铁掌的鞋的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⑤用防爆风扇或消火栓的开花水枪出水,冲淡燃气泄漏气体避免爆炸。
⑥在排险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应迅速向119及燃气公司报警,请求协助排险。
⑦厂长或总值班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根据事故的程度,决定是否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决定是否采取有关疏散措施。
⑧事故处理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4应急结束
经应急处置后,单位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确认满足专项预案终止条件时,可下达应急终止指令。
应急结束后,将事故情况上报;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所需有关情况及文件;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6信息发布
单位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单位应急响应行动的媒体采访接待工作,确定接受的采访单位和新闻发布内容。也可授权单位其他部门负责采访接待工作。
7后期处置
7.1事故处理完成后,主管部门写出报告(总结):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厂办公室存档备案。
7.2经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后,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积极落实,立即进行生产秩序恢复前的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人员通信联系电话:
单位:岔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利国
电话:84832386
备用联系人:叶德忠
电话:84319978
单位:如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顾海军
电话:84315221
备用联系人:丁志军
电话:84315221
单位:
岔河派出所
联系人:朱耘君
电话:84311110
备用联系人:张国栋
电话:84311319
8.2应急队伍保障
抢险、抢修组由设备科全体人员组成。由设备科负责人负责领导。
义务消防救援队由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由安全保卫部负责领导。抢险、抢修组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灭火器型号:
xxx
x
数量:xx
性能:
xxx
存放位置:xx、
管理责任人:
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
(2)消防桶数量:
xx
存放位置:xx、xx
管理责任人: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x
(3)消防栓数量:xx
位置:
xx、xx
管理责任人: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x
(4)警戒用品:
责任人:
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
存放位置:办公室
xx处
警戒用品名称:
警戒带明显标志的警戒绳等
(5)交通用具:
责任人:
xxx
联系方式:电话:xxxxxxx
救护车或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注:应急交通运输车辆只能在单位周边使用,随时救急调用)司机手机电话:xxxxxxxx
8.4经费保障
应急专项经费由
安全费用
款项支出。
使用范围:应急救援
数额:xxxxx元
8.5其他保障
应急指挥中心设在总经理办公室
应急指挥中心应日常备用一辆应急交通运输车辆,或备用的车辆只承担距单位较近的运输任务,并留好司机手机电话,一旦应急事故发生,通知司机速回。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用于应急突发事故的警戒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在事故现场治安警戒使用。
应急指挥中心应当常备医疗急救用品。
安全负责人应每周对全厂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年初制定生产计划时,同时制定应急突发事故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关抢救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职工有自我保护意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9.2演练
各部门、车间等每年由厂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至少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必须做到有方案、有记录、有总评、有考核。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
单位每年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组织一次全厂范围的综合模拟突发事故安全应急演练,检验指挥系统、现场抢救、疏散、响应能力。
各抢救组成员必须熟悉各自的职责,做到动作快、技术精、作风硬。根据实际演练情况,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评估及总结,及时修正及弥补应急突发事件抢救预案制定的缺陷。
10.应急组织纪律与奖惩
10.1应急组织纪律
(1)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报警就是命令”的观点。
(2)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3)在应急组织机构内,当正职休假,开会等外出时,副职必须承担起正职应当承担的责任。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5)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10.2奖励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2)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
,按照工伤条例处理。
10.3处罚
(1)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处罚行政处分,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11附则
11.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报厂长(法人)审阅批准实施,留安全负责人及办公室备案。同时送街道(地区)办事处备案。
11.2维护和更新
每次演练结束或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的颁布及人员设置变动情况及时修改、补充预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董事会制定,由办公室具体解释。
11.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于20xx年xx月xx日实施。
生产应急预案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类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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