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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 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保证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保证书有利于保证者依此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约束、自我督促。一听到写保证书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住宅质量保证书 ,欢迎阅读与收藏。
住宅质量保证书 1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物业管理处:
电话:
开发公司:(章)
管理公司:(章)
日期: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xxx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年月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xx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
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号序维修项目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公司承诺的保修期问题处理期限
1、屋面防水5年。
2、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渗漏5年。
3、墙面、顶棚抹灰脱落2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2年。
5、管道堵塞6个月。
6、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2个采暖供冷期。
住宅质量保证书 2
工程名称:xx
监理单位:xx
建设开发单位:xx
竣工日期:xx
建筑面积(㎡):xx
保修单位:xx
设计单位:xx
物业管理单位:xx
施工单位:xx
结构形式:xx
保修范围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按设计文件规定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年限:xx。
2、屋面、墙面渗漏水及有防水要求的5年卫生间;
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1年池、水箱漏水;
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1年砖松动;
7、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1年
8、管道堵塞;2个月
9、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明事项
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xx。
2、在接到报修电话后,开发单位将及时派人调查核实,确系保修范围之内的,将在半个月之内组织人员上门维修。
3、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xx
(盖章):xx
单位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
报修受理人:xx
报修电话xx
施工企业:xx
(盖章):xx
单位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联系电话:xx
报修受理人:xx
报修电话:xx
住宅质量保证书 3
《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相等法律效力。《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由房地产公司按规定的内容,要求印制。
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符合XX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所属的楼栋具有《XX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工程质量问题的,由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
a、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b、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c、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d、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e、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
5、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6、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
7、如对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XX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
市府9521号令《XX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公司单位愿承诺的其他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 4
一、符合x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本公司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人工费。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单位)对提供销售(配售)的'xxx路xxx弄xxx号xxx室、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的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③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x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x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x年;管道堵塞x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x年采暖或供冷期;卫生洁具x年;灯具、电器开关x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二、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其它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四、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五、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六、开发商承诺的其他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 5
住宅工程移交手续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开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 按设计文件规定 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年限
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 1年池、水箱漏水;
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 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 1年砖松动;
7、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 1年
8、管道堵塞; 2个月
9、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 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 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 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 明 事 项
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
3、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住宅质量保证书 6
一、房地产住宅质量保证书
1、质量保证
遵照国家现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并通过有关部门的质量验收和评定,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2、保修责任的认定
(1)经鉴定为设计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2)经鉴定为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缺陷。
3、保修责任的免除
(1)业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等原因,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业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2)超出设计允许的、以及不可抗拒因素所致,如地震、火灾、台风、战争等引起的质量问题。
4、保修项目、保修期限及保修单位
(1)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按照国家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199810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2)保修期限从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保修项目、保修期限详见附表。
4、保修项目为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项目,超过保修期无效。
5、保修程序
(1)住宅因质量问题而产生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使用时,业户应及时书面通知管理处。
(2)管理处接到书面通知后在48小时内与业户约定时间查看现场。确认为属于保修责任的,管理处联系保修单位在处理时限内维修。紧急情况有管理处直接安排处理。
(3)保修单位不能按照约定时间到场维修的,管理处须报请开发商予以解决
(4)业户应对保修工作给予积极配合。
(5)保修工作完成后,业户须及时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6、其它
(1)业户入伙收楼时应对房屋进行详细检查,及早发现质量缺陷,同时将检查结果填入业户收楼验收及保修记录表内,送管理处安排处理。
(2)业主在使用住宅前,必须认真阅读《房屋使用说明书》,用户验收住宅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备及设施,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3)房屋财产的保险由业户自行办理。
二、贷款买房的条件
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商品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开发商)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6)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购房资格有什么要求
这里所说的行为能力是拥有完全行为能力,让我们看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公民的权利能力是指能够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资格。公民的行为能力是指公民能够以自己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一种资格。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从出生到死亡,他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了民事权利,要承担民事义务。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和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便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所以买房人必须是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或者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和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简而言之,买房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购房合同才会发生效力。
住宅质量保证书 7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您购买的_____ 区(县)_____ 小区_____号(栋)楼___单元___ 户,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房屋,作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房屋通过淄博市____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监督验收,建筑工程质量被评定为____等级。
二、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住宅自交付之日起,在规定的期限及在用户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以下项目保修期内的维修
设施的正常运行要签字认可。2、业主验收后自行添置及改动的设备、设施均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3、在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进行家庭装饰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内,本公司不承担免费维修责任,若因此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4、经市级以上有资格的专业部门的鉴定,凡住宅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住宅,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三、业主对住宅交付验收签字之日即为该住宅交付使用日期,保修期的'起始日期自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本房屋由我公司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安排进行保修期内维修服务,对于超出保修范围或保修期限的维修事项,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
四、为做好保修业务,我公司专门设立了售后服务机构: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售后服务负责人/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如对我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解决。因住宅工程质量问题久拖得不到解决的,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投诉或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六、本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应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 8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新建的商品住宅。
一、您购买的.xxxxxxxxxx小区第xxxx号楼xxxx单元xxxx层xxxxxxxxxx号房。由xxxxxxxxxxxxxx开发建设。xxxxxxxxxx勘察,xxxxxxxxxxxxxx设计,xxxxxxxxxx监理。xxxxxxxxxxxxxx施工,以于xxxx年xxxx月xxxx日经xxxxxxxxxx认证,质量等级为xxxx。
二、我公司郑重承诺:
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2、正常使用情况下,根据国家规定在使用年限期内终身保修。主体结构系统终身保修。装饰部分2年,屋面5年,安装2年。
3、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分配之日起计算。
5、保修期内,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开发公司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但可协助维修,费用由购房者承担,超过保修期,由物业公司提供有偿服务。
三、该小区由xxxxxxxx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从事物业管理。
四、用户报修时间,可拨打81556或267123我们实行响应服务。一般故障24小时内予以解决。
五、住户若对公司服务、质量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向市面上监督站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时,可向山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裁决;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xx
20xx年xx月xx日
住宅质量保证书 9
各省、自治区建委〈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开发办)、房地产管理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上海市、深圳市住宅局:
为了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促进住宅销售,决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在商品住宅销售中明确质量责任、确保商品住宅质量。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结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实行,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的管理,使用优质产品,并明确与设计、施工、监理、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各地建设和房地j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样本。
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住宅质量管理,确保商品住宅售后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商品住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商品住宅。
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购销合同的补充约定。
第四条《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第五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期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地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管道堵塞2个月3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具1年5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返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第六条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应低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期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延长保修期。
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又扩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用户验收后自行添置、改动的设施、设备,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第八条《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第九条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白》中。
第十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第十一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卢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怪;因住房使用不当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规定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
住宅质量保证书 1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商品住宅销售后的服务,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对所销售的 区 路 里 幢 门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
一、本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按规定进行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本住宅执行《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db29-1-20xx) □(db29-1-20xx)
三、本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批准日期为 年 月 日,批准部门为: ,证号为 。
四、本住宅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保修。
五、本住宅的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六、本住宅交付使用后,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6、管道堵塞,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7、卫生洁具,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8、灯具、电器开关,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9、外墙保温抹灰层开裂、脱落,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1
10、中空玻璃密封失效,保修期至 年 月 日;
11、关于其它部位、部件的保修约定: 。
七、本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本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 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九、本住宅交付使用后,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损害,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十、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见附页)。
十一、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二、本保证书作为住宅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发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发日期:
公司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售后服务部门及联系方式:
住宅质量保证书 11
一、 工程质量验收
本建筑工程已按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之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并在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竣工验收备案。
二、 保修和期限
本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时按附表所列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在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安排相关施工单位完成保修工作。
附表所列项目超过保修期限后,开发商将不再承担保修责任,客户可委托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有偿维修服务,或自行安排处理。
三、 保修配合、监督与投诉
客户应对保修工作予以配合,每项保修(维修)工作完成后,请客户配合验收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
如客户发现开发商及相关单位任何工作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诿、拖拉、敷衍、不负责任或为难用户者,请即拨打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8 000002进行投诉,开发商欢迎监督指导。
四、 开发商免责条款:
1、 具体项目已超过保修期限,或房地产买卖合同已约定不保修。
2、 因客户未遵守《住宅使用说明书》约定,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或装修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
3、 因客户自身原因延误保修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
4、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
住宅质量保证书 12
尊敬的住户:
感谢您选购了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为了保护您的合权益,促进我公司不断提高开发质量, 做好商品住宅售后服务;同时也为了指导您更好地使用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我们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实行商品住宅质量保证和使用说明书制度,请您密切配合并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产开发公司地地址:
物业管理公司地址:
销售联系人:
物业管理处:
电话:
电话:
开发公司:(章)
管理公司:(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本公司对您购买的西安市***区小区栋楼单元室,建筑面积m2的商品住宅做出如下质量保证承诺: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于20年月日通过了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本商品住宅工程由西安市**区质量监督站进行质量监督。在施工中始终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范、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自竣工验收之日起,在住户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免费承担保修期内以下项目(见附表)的维修责任,并在承诺期限内负责维修完毕。四、根据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可直接拔打公司维修电话或认真填写附表“商品住宅质量反馈表”寄给我公司。因住户使用不当或进行家庭装修不当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我公司保修范围内。
五、住户入住后,有关商品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答复和妥善处理。若对我们服务人员的工作不满,可直接向本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六、如对本公司对有关商品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可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本地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住宅室外配套问题,可根据国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向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对协调意见仍有分歧的可向本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经省级及其以上资格的专业质量鉴定部门鉴定,凡属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危险房屋,我公司将予以退房或调换。
八、本质量保证书作为商品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是本公司承担商品住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与销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用户妥善保存,不得伪造、涂改。
住宅质量保证书 13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对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商品房承担质量问题的法律文书。开发商在将房屋交付使用时,应当按照《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如果房屋交付使用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维修的,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委托的单位。
商品房保修责任从住宅交付之日起计算。
XX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基本内容:
1、 符合XX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
2、 已通过市、县(区)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
3、 所属的楼栋具有《XX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4、 住宅自签约自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下列质量问题,由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
一、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
二、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
三、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四、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
五、照明线路发生故障;
六、开发商承诺的其他内容。
住宅质量保证书 14
(一)本套商品房交付情况
单位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建设实际周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本套商品房交付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二)本商品房工程验收情况:
验收内容 验收部门 验收结论 验收日期 备注
规 划 市城建规划局
建 筑 工程建设“五方”单位
消 防 市公安消防局
环 保 市环境保护局
三、《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见附件,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
四、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当年有效,见附件,复印件加盖开发商公章)。
五、保修范围与保修期限:
本商品房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本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情况对本商品房的保修项目和保修期限作如下承诺:
保修项目 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制度规定的最低保修期 公司承诺的保修期 保修责任 问题处理期限
地基和主体结构 正常合理使用寿命 正常合理使用寿命 保修期内如因设计或施工的原因,造成建筑物的地基下陷、开裂、倾斜及主体结构构件开裂、变形、破损、超出国家设计规范的规定值时,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屋面防水 3年 保修期如因防水材料、设计或施工质量而导致天面渗水、滴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墙面、厨房的卫生间地面渗漏 1年 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或所用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出现的墙面、厨房、卫生间地面漏水以及地下室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
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墙、顶棚抹灰层脱落,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
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 1年 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地面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发展商将无偿进行修复。
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1年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
卫生洁具 1年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卫生洁具开裂,漏水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
灯具、电器及开关 6个月 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出现的问题、随楼附送的灯具(不含光源)、电器及开关失灵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或更换,但业主自行改动后不属保修范围。
管道渗漏、管道堵塞 2个月 管道开裂、渗漏,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维修并满足有关规范及标准。保修期内因产品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的管道堵塞问题,发展商将无偿进行疏通。
保温(隔热)工程
5年
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发展商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白蚁防治 20xx年 广东省《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技术规程》规定必须进行白蚁预防的部位。
(其他约定项目)
本公司愿承诺的其它内容(可用附页)
质量保修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质量保修单位
联系电话 答复时限 个工作日
备注: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建设部建房[1998]102号,以下简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项目中保温工程、白蚁防治的最低保修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六、保修委托单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商品房质量第一责任人,按照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为方便业主保修,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 公司等单位对住宅进行保修,具体事项详见《商品住宅质量保修委托书》。
七、用户注意事项:
1、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当装修而造成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保修范畴。
2、用户使用后,有关商品房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3、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商品房工程质量的,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商品房配套建设质量的,向市商品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4、本公司愿承诺的其它内容(见附页)。
八、报修办法:
当您正常使用本商品房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在上述保修期限内及时填
写《东莞市商品房质量报修联系单》,向我公司或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报修。
九、保修处理期限:
在接到用户《东莞市商品住宅质量报修联系单》后(紧急事故须立即处理),经现场核实属于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的,由我公司或保修委托单位,在用户的配合下,小修在 日内,大修在 日内(届时可视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约定)完成修复工作。保修期内维修时导致其他用户受到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将出面进行协调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保证单位及物业管理公司:
本商品房的保证单位必须由负责建设本商品房且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商承担。商品房竣工后,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也必须有相应物业管理资质。
保证单位(开发商盖章): 物业管理公司(盖章):
开发资质证书号: 物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
签定日期:
住宅质量保证书 15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备案。(江苏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清单附后)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外墙面、渗水漏水。
2、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3、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三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
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七、监督投诉
凡有关工程人员对保修工作推脱、拖拉、敷衍处理,不负责任、为难用户者,客户可向物业公司、直至本公司投诉。
投诉电话:xx
投诉部门:xx
八、物业管理
本公司已委托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商品住宅保修,保修时,请客户直接与该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xx
联系人:xx
办公地点:xx
九、公司为各业主建立维修台帐,如需查询维修记录请到物业公司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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