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

时间:2023-07-08 09:43:11 考试 我要投稿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热门]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1

  唐林(学号:20xx5),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xx—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热门]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xx科技学院教务处

  20xx年3月28日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2

  唐xxx(学号:20xx5402),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20xx级(化工应20xx-01班)学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VB语言)考试中, 该生违反考场规则,在考试时间内使用通讯设备。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考场规则》第十一条第八款规定,该生行为构成作弊,其相应行政处分随后做出。

  特此通报

  科技学院

  20xx年3月28日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3

  在今天上午英语考试中,查到八年级张和熊两位同学利用纸条相互传递答案舞弊,上述二位同学严重违反学校考试制度及考场规则,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了教育他们,警示他人。对二位同学英语学科以零分计算,同时给予警告处分!望同学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学校考试制度,做到诚信考试。

  特此通报

  xx学院教务处

  20xx年xx月xx日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4

  20xx级社工系社工专业1班学生xx,在20xx年12月24日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中,将移动电话放在身上衣袋内,在考试过程中移动电话发出铃声,被监考教师发现并没收。

  CET考生守则第3条规定:“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监考员考场指令第2条规定:“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的,请立即关上电源,交监考员代为保管,否则以作弊论处。”(本指令制作在听力磁带上,考试开始时已经予以播放。)

  兰违反考场规则,其行为已构成考试作弊,特此通报。

  xx学院教务处

  20xx年xx月xx日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相关文章: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11-09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集锦12-05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必备)07-07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5篇)11-09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5篇11-09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6篇06-15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精选7篇)06-15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6篇)06-16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7篇01-16

考试作弊的批评通报(7篇)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