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4 15:19:55 行政 我要投稿

行政管理制度(共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行政管理制度(共15篇)

行政管理制度1

  一、工作职责及处罚办法

  1、警卫人员对于出入人员、车辆、物品要进行认真检查、登记,如无批准条和放行单放行,每次给予50元/次罚款,情节严重者则根据带出物品的价值罚款。

  2、工作中要做到“四勤”,即“勤走、勤看、勤查、勤防”,查岗中未做到者扣30元/次。

  3、按时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重要部位,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并要有检查记录,每周无记录,按5元/次罚款。

  4、做好办公用品的申购、发放与保管工作,如有丢失、错发等情况出现,则按物品原价赔偿。

  5、对于公司档案进行储存、归档、借阅的登记,如发现有未登记或档案资料不齐,按10元/次罚款,一般资料造成遗失罚款200元,重要资料遗失罚款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6、对于报刊信件的收发不能及时传递,按5元/次罚款;公司外寄急件即时投递,一般信件、专递在一个工作日内投递,延误投递时间按5元/次罚款。

  7、对于小车管理,凡无出车手续或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罚款50元/次。

  8、职工食堂必须严格管理物资进出,有专人过秤验收登记,未验收登记者不予报帐。

  9、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个人及饮食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一经发现有餐具未消毒或不注重个人卫生者,罚款20元/次,造成食物中毒者,承担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

  10、保持生活区及行政卫生环境,一经发现一处未清洁,罚款5元/次。

  11、负责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未及时维护、修理,按5元/次罚款。利用工作之便泄密一般资料罚款200元,重要资料罚款500元,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除名并送司法机关处理。

  12、及时做好办公耗材的采购及设备维护,如申购耗材不及时而影响正常工作,按20元/次罚款。

  13、没有按规定和程序私盖公章或开出介绍信造成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14、做好上级与公司的文件及时传阅和电话通知,延误一次罚款10元。

  15、本部门人员违反制度当月罚款达100元以上,部门负责人按其金额的20%处罚,副职分管人员当月罚款金额在100元以上,按其金额的25%罚款。

  二、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行为规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工作能力,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差错率的高低等。

  “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等等。

  三、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四、本制度从一月一日起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2

  公司的前台是一个单位的脸面和名片,所以前台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公司前台的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办公礼仪等,这对于塑造公司形象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使公司前台人员工作更加规范,特制订本制度。

  一、前台工作内容

  1)接转总机电话。

  2)负责传真、快速、文件、报纸的`收发与管理。

  3)负责前台接待、登记。

  4)引见、招待、接送来宾。

  5)负责公司前台的卫生清理及桌面摆放并保持整洁干净。

  6负责前台花卉植物的维护和保养。

  7)负责清洁员的工作监督与考核,检查公司清洁与卫生情况。

  8)接受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并协助行政办公室员工其他工作;

  9)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不便。

  10)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内容整理工作及开会时需要配合的一些相关后勤工作。

  11)检查员工工作牌佩戴及着装情况。

  12)公司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文印设备,发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或供货商修复.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并协助各部门进行文字扫盲相关设备及时添加打印纸。

  二、前台工作要求

  (一)仪容仪表:

  1、着工装,服装整洁,搭配协调。

  头发整齐不零乱,不得批头散发,需化淡妆,给人清新的印象,忌浓妆。

  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的食品。

  (二)工作要求:

  1、凡与公司业务无关人员应拒绝入内。

  2、上班时间,不得有闲杂人等在前台区域高谈阔论,影响公司形象。

  3、接待公司客人应礼貌请其座下,再通知部门相关人员是否接见。

  4、上班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或电话聊天不准看书籍和报纸。

  5、上班时间禁止做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以免影响工作质量。

  6、负责管理会客室的整洁,并主动给参加会议的人倒茶水,会议结束后,立即通知保洁清理会议室。

  (三)负责前台电话转接,接电话礼仪要求:

  1、铃声响起三声之内,应立即接起电话。

  2、接电话时不允许出现“喂,喂”或“你找谁”或查问对方“你是谁,你有什么事”等。

  3、如果找公司领导,不能随意报出领导在哪,更不能随意报出领导的电话。

  4、代接电话时对方如有留言,应当场用纸笔记录对方姓名,电话及内容,之后复述一遍,以免有误。并告诉对方会及进转告。

  5.遇到对方拨错号码时,不可大声怒斥,或用力挂电话,应礼貌告知对方,如果是自己拨错了号码应向对方表示歉意。

  (四)前台工作态度:

  前台对待员工或其他客人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对来找高层管理者的客人,要问清事先有无预约,并主动通知被找者。

  三、来访接待礼仪

  客户或来访者进门,前台马上起身接待,并致以问候或欢迎辞。如站着则先于客人问话而致以问候或欢迎辞。

  1.引导客户或来访者到咨询厅就座,递上茶水,送上公司营销宣传资料;

  2.当场解答或电话通知相关业务接待人员出现;

  3.引领客户或来访者接触相关人员,行走时走在客户或来访者侧前位置,并随时用手示意。途中与同事相遇,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4.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回应再进。进入后,回手关门;

  5.介绍双方,退出。如相关人员抽不开身回应,则安抚客户或来访者稍等,退出。

  四、其他工作内容

  1、会议、活动组织:

  负责公司高管会议、公司例会组织、安排、服务工作。负责办公环境的美化,企业文化海报上墙。

  2、物品管理:

  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申请、入库核对,发放登记、库存盘点;制定办公用品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做好每月的分发、调配、保管工作,建全登记制度,做到帐物相符。

  3、安全保卫:

  负责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安全防火制度,负责公司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安排值班。

  4、设备管理:

  负责公司设备(打印机、饮水机等)的管理及设备维护。

  5、事务工作:

  负责交纳电话费、物业费,保证公司各部室饮用水供应,处理相关事务。

  6、费用分摊,包括饮用水、绿植等。

  7、车辆、停车场使用及管理。

  8、组织制定公司行政相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3

  行政车辆使用的运行流程图

  申调单

  申请使用人用车须提前一天填写《申请单》。

  部门经理

  使用部门经理同意用车的.,签名确认,由申请人交给车队

  调派

  物业公司车队及时给予回复:何地上车、何时可以派车。

  司机

  及时与使用申请人联系。

  起步

  抄下车辆总公里数,把路码表的小表归零,当面与使用人确认。

  使用完

  当面与使用人核实签名:使用总公里数、等候时间、停车费、通行费。

  司机

  拿《申清单》亲自送到使用部门,确认签名。

  《申清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在使用部门存档。

  车队

  二联交车队,由本队负责人存档。

  财务

  车队月底汇总、制表,原始财务一联交财务核对,财务每月与各使用部门结算,另外一联由车队长负责存档。

行政管理制度4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原因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第六条 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三)印鉴管理

  第七条 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第八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九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一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四)公文打印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第十三条 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

  第十四条 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五)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第十六条 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六)库房管理

  第十七条 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第十八条 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第十九条 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帐卡。

  第二十条 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第二十一条 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第二十二条 严格管理帐单资料,所有帐册、帐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第二十三条 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5

  目前公司的局域网已经建成,各部门的机器也已到位。根据公司领导关于加强管理的要求,现将公司局域网管理办法公布如下,请公司全体员工认真执行:

  一、全体员工要爱护公司机器设备,在没有得到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的同意,不得私自拆机。如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由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协助解决。

  二、对自己所使用的电脑不能设置开机密码,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设置密码后,应交部门负责人一份书面密码说明。三、目前公司局域网已经能正常上网,如无特殊需要,禁止使用拨号上网,以前使用调制解调器的员工将其交回公司,由公司统一管理。

  四、员工上班时间上网,请浏览与工作有关的内容,避免因上网影响正常的工作,禁止上班时间进行网上聊天和交友活动。

  五、为方便工作中交换文件,请在自己电脑的C/D盘建立以自己名字为名称的共享文件夹,访问权限为可读。

  六、为保障电脑内资料的安全性,在公司服务器上,为所有员工建有以名字相同的文件夹,请把重要文件在服务器上做备份,规定每周五下班之前必须把最新的.资料备份好,系统管理员会为每人设置好密码,保证资料的安全性。

  七、为保障公司服务器的安全,未经公司计算机系统维护员同意,不得私自操作服务器。

  八、在自己机器上设置好网络打印机,以后打印资料请使用网络打印。

  九、公司已经为各部门负责人和客户关系部及公司员工设置了公司的集团电子邮件信箱,对外业务联系请使用公司的电子邮件信箱。

  十、为防止病毒侵入,保证电脑的安全,必须每台电脑都要安装“病毒”防火墙。

  十一、公司的宣传资料、员工的名片上统一印制公司网址和电子邮件信箱。

  十二、如果电子邮件信箱出现问题,请找互联网研究所王路瑶协助解决。

  十三、中午休息时间和下班后请关机,并关闭电源。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

  十四、如违反上述管理办法,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

行政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主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部门综合预算一经批准通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七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二)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四)彩票公益金;

  (五)罚没收入;

  (六)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

  (七)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八)其他政府非税收入。

  第八条执收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按照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等规定的方式,将收取的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九条执收单位收取财政收入,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使用税务发票外,其余一律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票据。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对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虚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骗取、套取、转移财政专项资金。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的管理制度。各项支出要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福利、补贴和奖金,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设立项目、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招待费管理办法,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范围。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并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开立银行账户,应经财政部门同意,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到国有、国有控股或经批准允许为其开户的商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依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行政事业单位转让、处置国有资产和将国有资产用于经营投资的,应当经财政部门批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进行国有资产收益核算。

  第十五条财政、审计、物价部门和人民银行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

  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个人,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依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予以处理。

  第十七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补收应当收取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一)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

  (二)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

  (三)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

  (四)缓收、不收财政收入;

  (五)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八条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二)滞留、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三)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

  (四)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

  (五)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

  (六)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第二十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之一的,销毁非法印制的票据,没收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一条采购人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安徽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违反国家有关账户管理规定,擅自在金融机构开立、使用账户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没收违法所得,依法撤销擅自开立的账户。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二十三条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二十四条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各区、县参照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行政管理制度7

  1.负责及制定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内部岗位人调配等人力资源工作。针对《人力资源控制程序》进行归口管理。

  2.负责物业管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负责人员招聘。

  3.对新员工上岗进行基础教育,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4.负责服务物业管理公司工程物品、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及对供方评价工作。

  5.负责物业管理所需的采购物品进行验证,并按《行政人事部政策与程序》中的.《库存管理制度》进行保管、发放,控制不合格物品及标识管理。

  6.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客户服务部、秩序维护部、外包服务分供方进行评价,确保采购的物品和委托服务符合性规定的要求。

  7.负责对工作环境的管理。

  8.负责服务备品、服务设备、设施和服务人员等进行标识管理,针对客户服务部、工程部、秩序维护部所涉及的各种标识制作及订购进行监控工作。

  9、负责顾客财产控制,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监督固定资产使用过程,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10.负责组织客户要求的识别及组织合同评审。

  11.物业管理公司部门经理、主管、主任、文员等其他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见各部门《岗位职责》。

行政管理制度8

  一礼仪纪律

  1.行政管理部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的礼仪、办公纪律、出勤、外出等事项的全面监督;

  2.行政部主管发现不当现象,可签发“提示单”以提示警告,并报备有关部门主管;

  3.行政部确认奖惩事实,可提请有关主管研究提出奖惩申请;

  4.对公司礼仪纪律现象,行政部与各部门主管均可直接向总经理提出提出。

  二工作计划与报告

  没有计划的行为是无效率的行为。公司强调对公司、部门、员工行为的计划性要求,用以明确和把握我们的工作方向,同时提高工作效率与工作效益。因此,通过对计划体系的规定,并通过相关计划流程和计划表格的制作,实现工作计划的确立、执行和评估。

  (一)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

  1公司总经理、部门主管于每一会计年度底应该制定下一会计年度的发展计划。

  2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经公司主要高层领导人讨论制作,公司董事会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3部门年度发展计划经部门主要领导人员讨论制作,公司总经理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4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部门、人员月度工作计划的基础和依据。

  5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是对公司、部门经营发展的评价基础

  (二)部门、员工月度工作计划

  1部门主管、公司员工在每月度底分别进行部门、员工下月度工作计划安排。

  2月度工作计划通过对《月度工作计划表》的制作来完成,在该表格中应该相应地填写部门、员工下月工作内容安排和时间控制。

  3员工月度工作计划交部门主管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4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交总经理核准同意后确定执行。

  5月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将作为部门、员工工作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员工日工作时间控制计划

  1公司员工通过《日工作时间控制表》进行日工作时间计划与安排控制。

  2公司员工应该按照“《日工作时间控制表》填写规定”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的.项目如实填写并上交公司行政管理部。

  3在《日工作时间控制表》中体现出员工对每日工作安排的合理性与计划性,反映员工每日工作的效益性与非效益性,因此,该表格将作为对员工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同时也是员工用于控制时间、提高效率、自我评估的依据。

  4《日工作时间控制表》是公司对外服务的重要计费依据。

  (四)专项市尝业务规划

  1在公司进行新市场的开拓和新业务的推广时,该市场和业务的主要负责人应该进行专项市尝业务规划。

  2专项市尝业务规划建立对该市尝业务的全面了解,公司主要经营人员的深入研究、探讨的基础上,同时该规划应该结合公司、部门年度发展计划和市场需求与竞争变化的基础上。

  3专项市尝业务规划通过制作《市场规划表》和《业务规划表》来完成,并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市场拓展与业务推广。

  三会议管理

  会议是公司决议产生、工作明确、意见交流的正式方式与场合。公司会议区分为定期例会与非定期会议,规定的人员必须准时参与,指定人员作好会议记录,与会人员遵守会议秩序安排同时提高会议效率。

  (一)定期例会

  会议名称时间安排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召集/主持人员

  业务诊断会议每工作日上午xx:30-xx:00各部门人员对外服务中相关问题讨论、日计划各部主管

  月度总结、规划会议每月度第一天下午总经理各部门主管、工作人员上月度工作总结月度工作规划报告各部主管

  主管例会每月第一天下午总经理、各部主管月度工作计划协调总经理

  员工大会每月中旬一次总经理全体员工经营总结、工作安排、其他相关内容行政管理部/总经理

  董事会会议每年度一次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公司重大事项决议总经理/董事长

  (二)非定期会议

  会议名称时间安排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召集/主持人员

  公司发展研讨会不定时总经理、部门主管、主要经营业务人员就市场拓展、业务推广、公司经营等相关事项的讨论行政管理部主任/总经理

  临时会议不定时总经理、部门主管、其他有关人员特殊事宜行政管理部主任/总经理

  董事会临时会议不定时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公司经营特殊重大事宜总经理/董事长

  (三)会议安排

  1.公司内会议由行政部秘书安排,部门内会议由各部自行安排

  2.主会人会前一天需向秘书告知会议安排、会议内容

  3.秘书须提前四小时以上书面通知与会人地址、时间、内容

  4.秘书负责会场安排与整理

  5.开会期中,秘书负责记录;并于会后将会议摘要决定整理、打英转发给有关人员及总经理备案

  四办公设备管理

  1.电脑

  1.1行政部根据公司文件类别建立完整清晰的目录及子目录系统;

  1.2根据保密原则需要,由行政部对行政、业务文件目录设定统一管理的电脑密码

  1.3员工在所属部门目录下设立个人子目录

  1.4员工不得私设电脑密码

  2.传真机、复印机:

  2.1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与使用

  2.2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

  2.3未经许可,个人不得自行操作使用

  3.可运用状态维护

  3.1行政部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的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的可运用状态

行政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药品行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依照条例履行药品行政保护职能的行政机关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具体承担以下职责:

  (一)受理和审查药品行政保护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撤销申请、侵权处理申请;

  (二)提出授权或驳回的意见;

  (三)提出对药品行政保护撤销和侵权处理的意见;

  (四)设立登记簿,对药品行政保护的申请、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事项进行登记;

  (五)对药品行政保护的受理、授权、驳回、撤销、终止等有关事宜进行公告;

  (六)办理与药品行政保护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条例所称药品独占权人是指对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享有完全权利的人。

  第五条 条例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第二章 行政保护的申请

  第六条 条例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尚未在中国销售是指提出行政保护申请的药品尚未合法地进入中国境内的药品流通市场。

  第七条 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代理机构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代理机构。

  第八条 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以及其他行政保护文书的格式,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九条 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外文是指申请人所在国的官方语言。

  第十条 申请人办理申请药品行政保护事宜时,应当委托中国的代理机构办理,并签订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代理机构递交条例第八条和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文件时,应当同时递交申请人的委托书。

  第十一条 一项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

  (二)申请人的国籍;

  (三)申请人是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四)申请行政保护的药品的名称(通用名、商品名、化学名)、化学结构式、配方、剂型、适应症、用法、用量、工艺制备方法简介;

  (五)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签名(印章);

  (六)申请文件的清单;

  (七)其他需要注明的事项。

  第十三条 申请文件应当整齐清晰,附图应当标准规范,不得涂改。

  申请文件中涉及的科技术语应当采用中国统一的规范用语。

  第十四条 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二)、(三)项文件,应在其所在国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或证明手续。

  申请人递交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应在中国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第十五条 申请人递交的条例第八条所规定的第(四)项文件是制造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递交的是销售药品合同书的,与其签订合同的中国企业法人必须持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申请人递交制造或者销售合同书时必须附有中国企业法人的上述证、照复印件。

  第十六条 申请人提出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应当提交有关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予接受:

  (一)未使用规定的格式或者填写不符合规定的;

  (二)未按照规定提交有关文件的。

  第十七条 在获得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之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药品行政保护申请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人的名称和药品名称。

  第三章 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

  第十八条 条例第十三条所称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是指药品行政保护证书上写明的`日期。

  第十九条 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公告事项,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第二十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期内,药品独占权人应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其药品独占权持续有效的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依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和有关证明文件一式两份。

  《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请求人的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请求人的名称及地址;

  (三)被请求撤销的药品的名称及授权号;

  (四)请求撤销的理由及证据。

  一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申请只限于一种受行政保护的药品。

  第二十二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中未写明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或者提出的理由不符合条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将受理的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副本和有关证明文件的副本送交药品独占权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被请求人没有如期陈述意见的,不影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

  第二十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请求审查终结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撤销药品行政保护或者驳回撤销请求维持药品行政保护的决定,送达有关当事人,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四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申请日前获准进行临床研究,且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日前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的同一药品,在药品行政保护授权之后,可以在批准范围内继续生产、销售,但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第四章 侵权处理

  第二十五条 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独占权人请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止侵权行为的时效为二年,自该独占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受行政保护的药品被侵权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药品独占权人申请制止侵权行为,应当提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

  为申请书》。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名称、地址及国籍;

  (二)被申请人名称、地址;

  (三)被侵权的药品的名称及行政保护授权号;

  (四)请求处理事项;

  (五)侵权的事实及证据。

  《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应当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备具副本。

  一项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只限于一种药品。

  第二十七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符合条件的制止侵权申请,应当受理,并将《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作出答辩。

  第二十八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需要,可以召开由制止侵权行为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侵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

  第二十九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就被申请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作出认定。

  被申请人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被申请人的行为构成侵权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当依法制止其侵权行为。

  第三十条 因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引起的经济赔偿问题,药品独占权人可以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侵权认定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第三十一条 在药品行政保护侵权处理过程中,被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对该项药品行政保护提出撤销申请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止侵权处理程序,待撤销程序终结后,再根据情况恢复或者终止侵权处理程序。

  第五章 费 用

  第三十二条 申请药品行政保护或办理其他有关事项,应当分别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

  (二)审查费;

  (三)年费;

  (四)公告费;

  (五)证书费;

  (六)请求撤销费;

  (七)侵权处理费;

  上述各种费用缴纳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在递交药品行政保护申请书的同时缴纳申请费;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公告费和审查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四条 获得药品行政保护的药品独占权人应当在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证书费、公告费和当年的年费;在药品行政保护有效期内,应当于每年度最初的两个月内缴纳当年的年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或者缴纳不足的,视为自动放弃行政保护。

  第三十五条 请求撤销药品行政保护的,应当在递交《撤销药品行政保护请求书》的同时缴纳请求撤销费。

  第三十六条 申请制止侵权行为的独占权人应当在递交《制止药品行政保护侵权行为申请书》的同时缴纳侵权处理费。

  第三十七条 本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各种费用由代理机构代收。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条例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第一日不计算在内。

  期限以年或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届满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行政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公文、文件审批管理

  第一条 公司的各类公文、文件、传真、报告和资料,由公司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二条 收文、发文的签批管理

  (一)收文:各级政府下发的公文、文件,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来的公文、文件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事业单位的信函等,应由公司文员进行收文登记,并填写《收文处理单》,由行政部部长签署批转意见后,呈送公司主管领导阅示,文员按主管领导的批示,转送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传阅办理。

  (二)发文:公司对外发出的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正式公文,应由与拟发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负责起草文稿,经主管领导审阅签批后,传至公司行政部打印、备档和发送。

  (三)凡公司对外发出的正式公文、文件、报告、请示、信函等,以及公司下发的各种公文、文件,须由总经理、董事长签批才能生效。

  (四)公司传真件的接收和发出,均应由文员负责并做好记录,对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传真件,将底稿存档;接收的传真件,要及时进行登记,收件人签字并存档。

  第三条 公文打印的管理

  (一)公司公文、文件的打印,由文员负责。

  (二)公司各部门需打印以公司名义发送的正式公文,须按程序填写《发文审批单》;文员依据《发文审批单》中总经理的签批,进行打印和发放。

  (三)凡经行政部打印的公文、文件,必须预留一份与原稿一起,统一存档。

  第四条 文件借阅和复制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或复制公司存档的各类文件时,按档案管理中“档案的借阅与复制”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条 归档范围

  (一)上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通知及相关许可证批件,企业上呈的报告、请示,企业发出的信函。

  (二)公司近远期规划、工作计划、各类统计报表、规章制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公司各类会议记录、纪要、决议等文件。

  (四)业务往来信函、合同、协议、项目工程内业资料等。

  (五)人事劳资档案、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第六条 归档要求

  (一)凡属应归档范围的收文,均应及时办理归档手续。

  (二)相关业务部门获得的批件手续,要及时登记归档,如要使用,可办理正常借用手续;项目工程施工内业资料、文件(竣工批件),在工程结束后,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装订整理,并将其完整归档,同时办理交接手续。

  (三)公司的档案由档案员负责整理归档,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的密级及类别划分,针对不同密级的划分,进行相应的档案管理。

  第七条 档案的借阅与复制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班子成员需借阅档案、文件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后,可通过档案员办理借阅手续,提档或复制,阅后返还。

  (二)公司其它人员因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借阅公司档案时,在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经行政部部长批准后,公司档案员方可办理档案的借阅、提档或复制手续。

  (三)公司档案、文件的借阅人,应当爱护并保持借阅档案的整洁和完整,严禁私自涂改、外借、翻印和抄录,杜绝遗失现象的发生。如确属工作或业务活动需要,对档案文件进行摘录和复制的,必须经行政部长批准后,方可由公司档案员进行摘录或复制。

  第八条 档案的标识

  对于失效或已更改的文件如:公司有关规定、制度、管理及办法等,公司档案员要标识明确并做明显的标记,以防止误用。

  第九条 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的任何人未经总经理授权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保存档案资料。 (二)对于超过规定保存期限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当按规定的时限予以销毁。销毁档案资料时,应当由公司档案员,提交档案销毁报告并附销毁档案资料明细表,经行政部长审核签字,呈报副总经理批准,方可组织销毁。销毁的全过程至少应由两人参加。

  第三章 介绍信和印鉴管理

  第十条 公司印信是指公司的印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章、财务专用章及公司的介绍信、证明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第十一条 公司印信由某某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

  第十二条 除公文外,需加盖公司公章的文件、资料,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印信申请单,经副总经理授权或批准,方可用印。申请单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重大经济合同须加盖公章,应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 公司所有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合同文本、协议文本,及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出的所有公文,必须经行政部审核,并进行统一编号登记、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行政部应建立印信台帐,每一个印信都应预留样式,并存档。

  第十六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应当按公司发文的审批程序规定进行审核批准,公司文员方可盖章。对于不属于公司正式发文审批程序的,对公司利益会产生重要影响的文件的签章,要通过主管副总经理的批准方可进行;如果违反此项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印信管理人员不得在审核手续不完备的文本上加盖印章。

  第十七条 介绍信的填写,必须注明办事人、去往单位、办理事由、时间等,不允许携带空白介绍信。严禁在空白介绍信和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 公司印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红色印泥。

  第十九条 印信管理人员应在每年的三月前将上一年的介绍信存根归档,一本介绍信不得跨年度使用。

  第二十条 经公司加盖印鉴的公文,如出现意外情况或不利后果时,应当由公文批准人和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 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负责人名章时,须征得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本人的同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印章因特殊原因借出使用,需要报董事长批准,并认真填写公司印章借据,印章借据应注明资料名称、份数、经手人、批准人及借出时间和归还时间,印章归还后,该借据不得消毁,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 经董事长批准方可销毁印章,销毁时必须有两人监督,并做好登记。

  第四章 会议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召集的会议,由行政部负责通知并组织人员准时到会。

  第二十五条 公司级的'会议只设有公司例会、专题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十六条 行政部负责上述会议的会务工作,必要时负责形成会议纪要。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决定,由行政部负责督办和检查落实情况;专题例会所做出的决定,由主管领导负责落实。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例会是公司行政、业务及其他事务管理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授权主持,全体员工参加,主要是报告和处理公司临时性重要问题,一周召开一次。

  第二十九条 专题例会是根据部门业务上的关系而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对生产经营过程进行阶段性分析和总结,并做出决定,报告董事长。

  第三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讨论、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年度及月工作计划及其他有关公司重大问题的会议。

  第三十一条 公司任何级别的会议,均要经过周密的准备工作,准备好议题、提案,不开无准备的会议。

  第五章 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对公司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统一进行管理。

  (二)公司固定资产及设备设施,必须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及《设备设施(办公设备)登记表》。

  (三)固定资产除不动产之外,均应建立实物负责人制度,由责任人对所负责的设备设施定期提出保养和维护维修计划,经行政部长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按计划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和修养,确保设备设施的完好。

  (四)因工作业务的需要,需更换或新增办公设备设施的,应由各部门按规定填写《设施配置申请单》,报经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安排采购;日常办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副总经理批准后按需购买;

  (五)各部门责任人要认真管理和维护好本部门使用的资产设备,部门间不得随意调换办公设备,不得随意把办公所用的桌椅、沙发等搬出办公楼外。

  (六)作好办公楼外(如施工现场、售楼处等)的设备设施、办公家具的管理,如因阶段性工作结束而对设备设施及办公家具停止使用时,应负责与行政部进行交接,或以其它方式妥善保管以备再用。

  第六章 保密管理

  总则 为增强公司全员的保密意识,加强公司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三条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一)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 公司正在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 公司内部掌握的客户、意向客户资料,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 公司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 公司计划开发的的、尚不宜对外公开的项目信息。

  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二)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利益遭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三)公司密级的确定

  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和正在洽谈的尚未公开的新项目为绝密级。

  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十四条 保密措施

  (一)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主管经理委托专人执行。

  (二)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未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保存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内。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五)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第三十五条 责任与处罚

  (一)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3.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七章 公务车辆管理

  (一)公务车辆由行政部负责管理,统一调度。

  (二)公务车辆负责公司组织的大型活动、对外接待、招待、财务部存取款(现金)及各部门公务用车。

  (三)各部门用车必须填写《用车记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行政部派车。

  (四)公务车辆的所需费用,如: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车辆检验费、小修、正常保养、道桥和停车费,以及因工作需要驾车到外省市往返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建立车辆台帐,实行单车百公里耗油考核,单车核算,节约用油。

  (六)外单位需借用公司车辆的,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七)要加强对车辆的定期保养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和完好,正常保养按车辆行驶公里数的标准进行,需修理的填写《车辆维修单》,按审批程序得到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维修,并填写《车辆保养记录》。

  (八)司机必须遵纪守法,按章行驶,确保安全。如因其违章驾驶、乱停乱放、酒后驾车、私自出车被取缔、罚款、吊扣等一切后果,均由司机自己承担。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扣发奖金、取消驾驶公司车辆资格、直至辞退等处理。

  (九)公司车辆配备专职司机,其他人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否则发生事故均由驾车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司机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11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公文打印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库房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2、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4、档案的销毁

  (1)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3)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保管。

  2、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4、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5、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条、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电脑部打印,按价计费。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须一式三份,交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

  第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的购发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总经理办公室。

  (2)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地分发给各个部、室,由部、室主任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办公室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7)办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洁、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2、劳保用品的购发

  劳保用品的配给,由总经理办公室根据各部、室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购买、统一发放。

  第六条、库房管理

  1、库房物资的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账卡。

  2、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货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清点数目,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不符时,库房保管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3、物资入库后,应当日填写账卡。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库。

  5、库房物资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办理外借手续。

  6、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7、库房内严禁吸烟,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

  第七条、报刊及邮发管理

  1、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2、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3、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八条、附则

  1、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1)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2)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3)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2、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3、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行政管理制度12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x办发[20xx]12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委发[20xx]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设办理服务项目的前置条件;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部门间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申报确认;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服务项目的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转报、核发证(照)等环节,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证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行政管理制度13

  1、 向总经理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领导本部门做好各项安全培训及考核。

  3、 领导本部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4、 代表部门参与新、改、扩建工程的消防方面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

  5、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参与安全生产检查。

  6、 负责组织有关消防安全的国家法令法规的收集和存档。

  7、 根据各工种的身体素质要求,做好新入厂员工的身体检查工作。

  8、 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9、 参与重伤以上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对工伤病人治疗期间的.护理工作。

  10、负责组织人员协助劳动部门做好对工伤、职业病人员的医疗鉴定工作。

  11、执行劳动法,做好劳逸结合和工时管理。

  12、负责本部门车辆管理,做好车辆年度验审工作,做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13、对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好差和记录的完整性负责领导责任。

  14、对由于管理不严引起的本公司的重大火灾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部门的日常行政管理,明确要求,规范行为,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打闹;不许利用计算机、手机等高声播放音乐或歌曲而影响他人工作。

  2.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清洁,不得在办公室区域内、走廊吸烟。

  3.不得在办公区域内堆放纸箱等其它杂物,废弃的文件应及时堆放到指定地点,统一销毁。

  4.上班时不得玩游戏。

  5.人员外出时,需在白板上留言去向。

  6.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资源发布、转发任何形式的不当言论和垃圾邮件。

  7.工作计算机需设置有效的`8位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

  8.不得向外部人员谈论和泄漏内部商业机密。

  9.不得赌博、不得聚众闹事、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

  10.下班后,文件整理整齐,关闭电脑、显示器等其它设备电源,并切断电源。

  11.办公区域内禁止焚烧杂物或使用明火,不得自行安装、乱拉电线和接线板复接,杜绝火灾隐患。

  12.不得私自将公司财产带出。

  13.办公用品严禁取回家私用。

  本办法即日起实行

行政管理制度15

  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

  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30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60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十、各级举办的业务学习、培训班,经局长同意后,方可参加。学习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和财务部门有关规定报销,车船费报销往返一次。

  十一、对外使用的收支凭证一律由财务科负责,其它任何科室无权收支现金。严禁借支、挪用公款。因工作需要临时借款的,必须填写借款凭证、注明结帐还款日期,经局长审批签字后,财会人员方可借付。对私自挪借公款的,除限期追回外,给予财会人员纪律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财会人员坚持日清月结,每月报表必须于下月5日前向局长提供。

  十三、群众监督。财务人员应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现金收付准确无误,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干部职工对一切不明白的收支事项可以通过正当渠道提出,经领导批准,由财务科解释,保证经费的正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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