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

时间:2023-07-23 15:09:09 建筑/建材/工程/家居 我要投稿

(集合)建筑工程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集合)建筑工程合同

建筑工程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常为用工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考核,录用乙方_________(姓名)为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工人,遵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录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名称)。

  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时止。其中试用期限为_________个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对乙方进行管理。

  二、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按规定付给乙方工资、奖金、津贴以及保险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补贴。

  三、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作业卫生条件。

  四、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奖惩。

  第四条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一、享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待遇(写明待遇的内容)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

  第五条工资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写明确具体)

  第六条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每周不超过_________小时)

  第七条劳动保险及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如双方可以规定,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对方,方能解除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报鉴证机关存留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合同篇10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5楼工程地点:____市经济技术____区(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内)工程内容:铝合金建筑门窗工程范围:加工、制作、安装及成品保护

  1、工程各项目单位一次性包死,不存在其它任何费用,工程总造价(暂定贰拾玖万元整)。推拉窗为228元㎡(带不锈钢窗纱),推拉门及门连窗(门下方扣板)为269元㎡,地弹门为310元㎡(不包括地弹簧)。决算时工程量以实际为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工期应相应顺延:

  a)因甲方原因发生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b)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c)不可抗拒之因素;

  d)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或未能按规定提供材料等造成乙方停工的.;

  e)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____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作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____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确认。

  第三条:工地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人:

  第四条:甲方工作

  1。 提供与门窗工程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2。负责检查办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设计变更的签证和验收;

  3。负责提供材料堆放场地及脚手架使用。

  第五条:乙方工作

  1。应按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及现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切实与土建施工单位配合,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安全责任自负;

  3。工程在未办理移交前要切实做好成品保护;

  4。要做好门窗的防渗漏措施,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工程进度严格按合同工期施工,确保不影响土建工程进度。

  第七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的等级和要求:确保优良,门窗综合验收确保叁级以上。

  2、工程材料的使用:推拉窗为828系列,推拉门为90系列,壁厚为

  1。2,扣板厚度为0。8

  1。0,几何尺寸统一,色泽一致,配件选用信元牌。货至现场报甲方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3、工程材料的要求:电泳不锈钢铝合金型材采用XX信元铝材,铝材质量及相关技术指标确保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有关标准。玻璃为蚌埠5厚浮法白色玻璃。

  第八条: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验应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一周内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

  3。乙方应会同建设单位、质检部门在工程完工后即进行竣工验收。

  第九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工程合同单价(材价调整除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

  2、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参见原土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十条:设计变更

  1。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

  2。工程设计变更就变更内容、增减价款及支付方式、工期增减等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保修承包方负责保修________年(注:非人为原因)。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按未付款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延误工期的责任:按工程总造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一方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责任:按工程造价的10%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争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约请合同签证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中2项解决。

  1。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如需担保,应另立合同。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6份送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范围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并且垂直开挖30公分,做两步3:7灰土垫层,浇筑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在无道芽的路段安装道芽,新旧混凝土路面之间做沥青勾缝,清运现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好成品养护。

  第三条承包方式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五个工作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工程价款(一)工程价款(含税)为:(大写)(小写)元。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图纸和明细以及该项目工程范围规定的内容一次包死,任何条件的变化均不作工程价款调整,整个工程按以上“工程范围”的内容全部完成经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该工程款。

  第七条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等组织施工。

  三、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沥青、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双方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质量标准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无偿返工。

  第九条质量保修

  一、乙方负责该区域内建设施工期内的保修,确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并作出质量保修承诺。若乙方不负责保修,甲方有权从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应由乙方保修的费用,乙方不得质疑。

  二、保修期间,符合保修条件的,乙方均应当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保修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维修破坏的路面。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图纸并进行现场交底,交底应经双方现场确认。

  三、工程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并负责确认工程。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和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配合形成书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四、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现场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条例等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六条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乙方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后一次付清。乙方应出具经甲方财务认可的国家正式发票办理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村民闹事而影响施工的一切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因此而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能转嫁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附件:

  1、略

  2、施工图1张路面维修工程费用清单(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

建筑工程合同4

  建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自治区有关条例有关规定,明确双方建筑劳务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违法乱纪的责任,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承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

  工作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___天。

  六、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等级。

  七、面积金额结算

  八、付款方式:乙方进入现场后预付_______%,不得无故拖欠,余下的费在_______工程竣工后_______日内一次计算付清给乙方。

  九、乙方责任

  1、所承包施工项目的.机械、架材、模板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按图施工,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务工人员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不允许违章作业。

  4、因施工操作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返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双方分清责任。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接受交底记录。

  十、双方提供

  1、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蓝图一套。

  2、甲方应向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住房、厨房、厕所等设施。

  十一、双方约定

  1、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应分清责任,分清主次按双方承担责任大小,由责任方承担。

  2、承包人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3、住宿和食堂要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对施工人员要经常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施工现场禁止喝酒、闹事、、打架斗殴、防止偷盗,违犯规定的按罚款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自行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未能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所造成的一切经浊损失,由违约方自行承担,按劳务工程承包总造价_______%赔付对方。

  十三、争议解决

  在施工中,如有图纸变更等其它事宜,按变更工程量,按市场价另计费,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议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条款与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项目执行完毕,该合同自然失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固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固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5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六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XX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XX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XX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八条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九条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建筑工程合同6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为了保护好房屋,使其免遭白蚁侵害,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建设部令(1999)第72号《____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和_________要求,本着服务

  第一、质量

  第一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下述房屋的白蚁预防工程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新(改、翻、扩)建房屋工程基本情况

  第二条 防治范围及质量标准

  预防范围:采用喷洒药物方法对新建房屋建筑的地基、木构件和部分墙体等进行处理,以达到防止白蚁危害房屋主体的目的。

  质量标准:经预防处理后,上述房屋主体自预防竣工之日起________年内不发生白蚁危害。

  第三条 甲方应负责事项

  1、提供工程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房屋平面图、结构平面图等有关图纸并将工程开工日期提前一周,分部(项)工程实际施工日期提前3天通知乙方,以便做好预防施工计划准备。

  2、做好与乙方的配合协调工作,为乙方提供水、电等必要的施工条件,并督促施工单位为乙方提供必要预防施工方便。

  3、合同期内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蚁害的39;发生情况说明,并为乙方提供预防工程回访复查的方便。如因甲方内装修而引起蚁害,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负责。

  4、乙方进场施药期间,甲方无关人员应撤离施药现场。

  5、本工程的.白蚁预防费按_________文件规定收取,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合计(大写)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_分,甲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付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重复施工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四条 乙方应负责事项

  1、必须坚持服务

  第一、信誉

  第一、质量

  第一,切实做好白蚁预防施工管理,确保预防处理过的房屋在本工程预防包治期(自本工程预防竣工之起算________年内)不发生蚁害(自本工程预防施工结束后,因甲方擅自更改预防处理过的构件或装修而引起的蚁害除外)。

  2、如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进行白蚁预防施工的,如上述房屋在包治期内发生蚁害的,由乙方在甲方的配合下,履行一次性灭杀白蚁的补救措施。如再次发生蚁害,则乙方按灭治白蚁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应的灭治费用。

  3、白蚁预防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及时签发《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报告》、《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单》交甲方存档,作为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并对预防作处理的工程进行定期回访复查。

  第五条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壹份。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的预防包治期结束时,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7

  甲方:xxx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小区_____楼____单元_____室_______内部装修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经客户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2、甲方将随时对工地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工艺做法,施工程序要求操作,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时,要办理材料验(接)收手续,不负责退料;

  4、甲方工程监理或工程巡检有权对乙方发出《质量,工期整改单》,并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

  5、甲方接到客户维修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通知乙方前去维修;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给甲方名誉及经济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保证按合同如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无故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予以1000元处罚,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乙方必须遵守物业部门的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卫生工作,必须做到每日清扫现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及违章作业,合同期内,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及因违章作业引起的'事故及

  第三方伤害,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工程未竣工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所有工程未结款项,风险金以及保修款等;;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本工程采取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式;

  2、本工程单价_______元,工程总造价___7000元,大写_柒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乙方工人进场施工____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为材料款;

  2、乙方工程量完成过半后,甲方支付工程量款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

  4、甲方工程全部交工并同业主结算完工程款后,____月内无异议,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10%,(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8

  委托保证人:

  保证人:

  鉴于甲方与(以下简称供货商)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为甲方向供货商提供付款保证,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本合同所称总承包商付款保证是指,乙方向供货商保证,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时,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为支付的行为。

  1.2本合同所称货款是指。

  第二条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2.1乙方保证的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供货商支付的货款。

  2.2乙方保证的金额是甲方应支付货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元(大写:)。

  第三条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3.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2乙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履行付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日。

  3.3如甲方与供货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付款时间,经乙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变更后的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四条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当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供货商支付货款时,由乙方向供货商支付。

  第五条担保费及支付方式

  5.1担保费率根据担保额、担保期限、风险等因素确定。

  5.2双方确定的担保费率为:

  5.3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担保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六条反担保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由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

  第七条乙方的追偿权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即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归还乙方代偿的`全部款项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甲方另外应支付乙方代偿之日起企业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罚息,并按上述代偿款项的%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8.1乙方在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并收到甲方支付的担保费之日起日内,向供货商出具《总承包商付款(供货)保函》。

  8.2甲方如需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发生合并、分立、重组等重大经营举措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发生亏损、诉讼等事项应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供货商修改、变更主合同;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主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8.4甲方应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时向乙方通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第款约定的方式解决:

  9.1向法院起诉;

  9.2向提起仲裁。

  第十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建筑工程合同9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建筑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以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为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双方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濮阳XXXX二期工程外墙抹灰、保温。

  二、承包内容

  万利财富广场第六层至楼顶所有外墙抹灰及保温。

  三、质量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外墙保温构造说明和国家验收规范、规定标准和建设方、监理及甲方要求。

  四、工程量计算与价格

  外墙抹灰按实际面积、保温实做面积计算工程量,抹灰每平方米定价为____元,保温每平方米定价为____元。

  五、施工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如不能保证质量、进度和安全操作过程,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顿,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施工中必须做到成品保护,安全用电的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六、违约责任

  当发生下列情况下,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以上合同内容经签订生效后,任何不遵守或违背合同内容的都视为违约。乙方如自身原因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履约或被建设单位、监理、甲方勒令退场及其它任何不能正常履约的.。乙方无条件退场或施工过程中自动放弃,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即施工工程量视为零)。乙方行为或结果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必须全部承担甲方所有的损失。

  七、付款方式

  乙方人员入场施工部分工程量后开始支付生活费,工程施工分项完成50%后,支付合同价款的40%,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后付合同价款的80%,剩余20%待建设单位、质监站、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等外墙腻子刮完后付清。

  八、安全事故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红伤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0

  建房房东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或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现甲方 区 村 大街 巷 号原有x层楼房,委托乙方施工承建。甲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即包工包建筑材料。为了保证质量,能按时完成任务,甲方与乙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本合同条款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一、 工程名称:甲方私人住宅加建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限期:从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止,共 月。

  四、 工程议价:人民币x万元整。

  五、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建甲方的楼面加建工程,乙方全包工包料,包括模板、顶架、外墙排栅及施工机械、铁钉、铁线、扎带、四周彩条布、其它细节工具及一切建筑材料。

  六、 工程内容:按照甲方要求和现有模型修建,在x楼加建x层楼房。

  建房水泥采用 ,楼面用钢筋混凝土,室内倒x条横梁,位置由房东安排。楼层高3米。采用x砖,墙面扇灰二遍,贴xx砖。东面留x×x窗x个,具体位置由房东安排。厕所、厨房、阳台墙面贴200×300瓷片到墙顶,地面贴300×300防滑砖。厕所、厨房安装不锈钢门,各留一窗,建厕所位和不锈钢洗手盆,做好排水排污管道,水管材料用联塑。窗材料为东江铝,防盗网为远航不锈钢,飘xcm。

  上述材料需为优等品,建好后乙方搞好屋内、四周卫生,做好防火防盗。做到人走场地清。

  七、 乙方在建房施工时,一定要保证质量。如有不符合质量问题,要求翻工,造成的`浪费由乙方自己负责,并负责翻工费用。

  八、 乙方在施工期间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有关费用;若造成邻居房屋损坏,由乙方负责。

  九、 若遭受城管干扰,影响乙方施工,当中损坏的建筑材料,按当时造价由甲方负责。另外,如需修改施工内容,增加工程项目必须与甲方商量,双方达成一致,做到互相尊重、顺利完成本次施工任务。

  十、 乙方进场后,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负责,保证施工场地通水通电。房子建好后水电安装包括水电材料全部由甲方负责。

  十一、 付款方式:完工后一周内全部付清。

  十二、 本合同书经双方确认后,即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十三、 本合同共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可作补充条文。结算付清工程款项后,本合同书自然终止无效。

  甲方房东签字: 乙方承接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建筑工程合同11

  订合同单位: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由于建筑施工任务的需要,甲方将承建的 工程的分包 任务,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分工协作,互相促进的原则,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基本内容:

  1、 承包任务的名称、范围及数量:

  2、 质量标准、等级:

  3、 合同价款:

  4、 工 期:

  5、 承包形式:

  6、 材料供应:

  7、 计算方法:

  二、质量要求及管理:

  1、 乙方对施工工程承担包修责任,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内出裂缝、渗水等等其它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免费返修及承担其它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等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整改意见,同甲方、监理等单位搞好配合,对自己工作面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负全部责任。

  3、 乙方负责施工所用的所有材料、及其它工具均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后,必须服从工地现场一切规章制度,乙方如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停工或终止合同,工程不予结算。

  三、安全施工: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生产中可能出的工伤医疗费和安全设施费用,甲方已综合计算到工程合同价款中,因此而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款结算: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承包的分包工程,必须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委派人的检查检验,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的'要求返工、翻修、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的损失。

  2、 由于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连续超过 小时;不可抗力;经甲方代表确认同意后,可以推迟完工,非上述原因不能按合同完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规定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罚款 元。

  六、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下列单据:

  1、所有拨款单据

  2、工程量清单

  3、工程验收证明

  七、保修责任:乙方对施工工程承担包修责任,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内如出现出现裂缝、渗漏、等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返修。

  八、解决纠纷方式: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合同双方签章后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临汾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代表: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合同12

  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卖出下列物资: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以上价格含税,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

  二、包装和运输要求:

  1、包装要求:止水钢板应捆扎牢固,且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形,包装必须坚牢,并应按照货物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等措施。由于包装不良引起锈蚀、损失、丢失,责任由卖方承担。物资应包装完好运至施工现场。

  2、运输要求:汽车运输。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将货物免费送到(包括卸货)。

  三、货物质量保证和质保期:

  1、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检验及测试,以保证供给买房的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和工程需要,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数量要求完整无缺。

  2、卖方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及其他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

  3、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一旦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卖方首先须退还全部货款,其次卖方还须根据买方的损失情况作出适当赔偿。买方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损坏由买方负责。

  4、采购货物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需在24小时内作出答复,并按上述第3条原则,双方协商做出处理。

  四、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

  1、卖方于本合同签署后,分批送货,具体送货批次买方提前3日以电话或传真向买方提供交提货计划表,卖方按规定时间把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2、卖方应在交货前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买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编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输安排)。买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理接货或提货的相关手续。

  3、买方对卖方交付的货物,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货物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卖方误发、多发的物品,买方也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卖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4、本合同所有货物运输抵买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买方指定代表:,卖方指定代表:。如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物品发现短缺或损毁,应由卖方负责补足或更换,其相关费用由卖方负担。

  五、付款方式

  1、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卸货后,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收货凭证。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的发票。本合同要求卖方开具普通发票,卖方提供的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卖方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标注完整的合同号。

  2、付款方式:后二个

  3、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六、生产厂家(品牌)限制:_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在天津市场销售和交易的相应资质,并按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时,买卖双方应协商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货物在运输过程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买方无关,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延期交货违约金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可同意卖方在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延期交货违约金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应按每逾期一天加收合同总价款的0.5%计算,但违约金应不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20%。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四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即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本合同的终止日期:工程款支付清后。

  十、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卖方可以延期发货或拒绝发货。

  2、卖方无故延期交货,执行本合同第七条延期交货违约金条款。

  3、卖方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需承担由于所供货物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合同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合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买卖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十二、技术变更及合同变更:

  1、如买方对采购的货物需作技术变更的,变更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变更通知2日内应向买方确认,在得到买方书面答复后卖方方可进行变更。

  2、卖方不得私自对买方所购货物进行技术变更,确因设计问题需要变更时必须征得买方书面同意。

  十三、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补充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解释顺序为:

  合同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及补充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设计院图纸

  十四、补充条款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双方根据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合同总价。

  十五、合同签订地点。

  十六、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肆份,买方持贰份,卖方持贰分,自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买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卖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3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双方公司合作的具体情况,现初步拟订合作条款如下:

  1.合同标的

  乙方执行及完成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在经营范围许可内配合甲方完成在中国国内的工程。

  2.合同总价_________$

  本合同价为一次性包定价,包括内容:

  2.1厂房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咨询,代理联络,前期采购,辅助绘图工作。

  2.2设备所需的机械(或钣金)加工件,五金件配送,劳动用品和一系列的辅助材料。

  2.3工程中所需的人力辅助,工具辅助。

  2.4配合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员的对饮食起居的安排,不包括____市外的服务。

  2.5安装设备工程后的维护工程:油漆,清理现场,无技术含量较高的检验配合(包括夜间值班),工具保管等。

  3.合同工期

  3.1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满足甲方和甲方客户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3.2乙方需按时提供给甲方服务,逾期造成的后果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1前期需准备的工作甲方须在工程开始前20天通知乙方。

  3.2采购送货服务乙方在明确要求后,12小时内给予答复,可进行的任务须在(最多60小时内完成送货)。

  3.3乙方应及时完成辅助绘图工作,甲方须保证提供资讯完整和联络的时效。

  3.3根据实地情况,油漆工程和辅助检检验工作等不可一次性完成的,甲乙方经商议后共同解决。

  4.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其供应的加工件,配件,五金件等都是全新的,应甲方要求,须提供响应质量合格书或型号材质证明,有说明书的特殊器材,乙方应提前提供说明,甲方在违反常例使用后造成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5.技术资料

  甲方需要的技术资料,商务讯息,乙方应准备与要求相符的资料,图片,图纸按时寄送给甲方,如甲方认为资料提供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在收到甲方明确要求后必须再次提供。

  6.管理人员

  6.1甲方代表为________

  6.2甲方________对质量负责监督与验收

  6.3乙方负责本工程的管理人员为_______

  6.4甲乙方管理人员:

  6.

  4.1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变更由_________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属姓名和日期后生效,甲方代表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如乙方未能执行,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可见损失。

  6.

  5.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交给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后生效,甲方承担因错误执行指令产生的费用和给其自身造成的损失。

  6.6甲方责任:

  6.

  6.1甲方组织乙方技术人员,采购人员等考察现场,给予口头安全辅导。

  6.

  6.2提前提出要求、指令,监督并指出技术上的问题。

  6.

  6.3协调乙方人员和________的操作手续。(如进厂,停车,安全服饰等)

  6.

  6.4尊重并信任乙方,对甲方在中国国内私自进行的操作,乙方不承担责任。

  6.7乙方责任:

  6.

  7.1乙方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将本公司的相关实际情况反应给甲方。

  6.

  7.2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按质如期提供五金,机械配件,人力并确保质量。

  6.

  7.3对额外采购物品需明确报价,并严格遵守书面文件的条款履行责任。

  6.

  7.4对甲方的商业信息无条件进行保密,不可越逾甲方私自向甲方客户承接各类大小业务。

  7.转包与分包

  乙方在经营范围许可之外、资质未达标、资金暂缺的情况下,未经甲方批准时,不能将业务分转给其他单位。

  8.付款方式与索赔

  支付:自正式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电子、书面报价单后:

  8.1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_____以内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1次。

  8.2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_______以内的,甲方预付乙方总价_______%以内定金,在验收后的15天内付清余款。

  8.3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_______以内,甲方预付乙方总价_______%以内预付款,余款在工程结束前结清。

  8.4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以上的,须协商后制定单独的项目合同。

  8.5如当时无法立即验收的情况下,在交纳上述定金后,可暂扣余款的_______%作为担保金,工程结束前验收合格的,甲方支付乙方所有余款,验收时任有异议的,可制定书面条款再进行处理。

  索赔:乙方对合同要求不符应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在工程有效期内(甲方的工程期间和之后的3个月)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6乙方同意甲方有理由地拒收货物和对某项目工作的终止,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仓储、装卸费用、运费、等一切额外开支。

  8.7根据货物的疵劣和甲方受损的程度,经双方同意实行货物价格的降价处理。

  8.8更换、修正有缺陷的货物,更正乙方因技术不良造成的施工错误,以达到正式合同的规定,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

  8.9乙方延误甲方竣工工期,有明确证明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甲方赔偿金的_____%。

  8.10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正式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操作,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报价单价格的1%天,如在20天内仍未作出改变,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的各种违约金,赔偿金。

  9.合同文件

  正式签署的合同文件有以下文件组成:

  9.1本协议书(参考)

  9.2正式合同书(最终修正本)

  9.3各项目报价书(最终修正价)

  9.4履行合同时所需相关表格:甲乙方各部门管理人员名单,乙方服务项目表,送货清单,人力出勤表格,咨询格式,验收单,支款书,收款单,预付款申请单,索赔书,合同终止书

  9.5正式签约合同前的来往函件

  此意向书还需经双方协商,修改,补充,再次制订正式合同书以后,签字盖章生效。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日期:____日期

建筑工程合同1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工程设计人:

  施工队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____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内容和施工方法以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乙方工程预算及工艺说明为准。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

  1.6双方约定,本工程价款,以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结算:

  (1)以设计图纸所含项目、预算一次性总包,甲方无须支付超额部分款项。

  (2)预算单价不变,按实际发生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乙方工程结算,除去甲方要求变更的项目,其结算价不应超过预算价的百分之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及工程监理的内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需配合监理公司的工作。

  第三条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甲方应在装修开工前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及相邻权利人,并办好相关审批手续。

  4.2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日,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X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X归堆、遮盖等。

  4.3施工期间甲方提供自来水_______度(水表起始度数_______度),电_______度(电表起始度数_______度),超过部分由乙方支付。

  4.4甲方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设备管线等变动的,需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居室的,应协助做好非作业时间的保卫、消防等项工作。

  4.6甲方应参与装饰材料及工程质量的验收。

  4.7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做好相邻住户的解释工作并督促乙方做好公共走道的卫生清扫工作。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乙方应将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及验收标准事先书面告知甲方。

  5.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工程预算、施工工艺、工程保修等提出询问,乙方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5.3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做好工程预算,不得故意漏项。工程预算必须标明材料品种、品牌、材质(天然或者人造材料)及工艺说明,并经甲方签字确认。故意漏项是指:乙方在工程预算中主观故意漏报施工项目,以低价吸引甲方,开工后采用变更或增项手段提高工程造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①项目在设计中包含,但预算中不报;

  ②应做防水或找平层,预算不报防水或找平层价格;

  ③水电项目不分项和明细报价,只报一个总价,开工后随意加价;

  ④不注明材料品种和材质,以低价材料冒充高价材料,以人造材料冒充天然材料;

  ⑤低报项目单位面积或数量,开工后增加单位面积和数量;

  ⑥木门、橱柜等木制品不报五金配件等。乙方在预算书中告知甲方的,不属于故意漏项。

  5.4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

  5.5乙方应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X,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6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7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及时清扫施工现场及受其影响的公共走道。

  第六条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项目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及时附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变更图纸,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及变更图纸,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时,应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说明书、质保书、环保检测证明,由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时,应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说明书、质保书、环保检测证明,由甲方验收并签字确认。

  7.3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相关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执行。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可聘请具有资质证书的质量鉴定机构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约定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铺设工程阶段验收;

  (2)瓦、木工程阶段验收(墙地砖、小型砌体、粉刷、木制品等工程项目);

  (3)油漆工程阶段验收(墙、顶面乳胶漆,木器漆、墙纸等工程项目);

  (4)工程竣工验收。在进行工程阶段验收时,双方应注意隐蔽工程质量。包括:防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铺设、吊顶内吊筋、龙骨等。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____日内填写工程阶段验收单。

  10.2在竣工验收前,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按下例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进行检测;

  2.不进行检测。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检测时,双方均应到场。双方约定,检测结果符合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室内环境污染物限量标准见附表1

  1),检测费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检测费和治理费由乙方承担。检测室内环境污染物时,由甲方自行采购的家俱、窗帘等含有污染源的物品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10.3如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乙方应在检测合格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不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0.4甲方应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日内组织验收。

  10.5验收合格由甲方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甲方应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____日内完成整改,重新提交验收报告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包括材料费、施工费等)。

  3.4条款支付违约金。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又不提出整改意见,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竣工日期,甲方应从竣工次日起承担____元天的工程保管费。

  10.6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应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甩项是指:个别工程项目由于甲方所购设备不能及时到位的原因,不能按时完工,但又不影响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

  10.7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图纸。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纸的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______份,图纸种类有:

  ①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纸;

  ②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纸;

  ③冷、热水管辅设安装竣工图纸;

  第十一条工程保修

  1.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乙方施工的下列工程项目保修期为:

  (1)卫生间墙、地面防水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墙面防渗漏项目为________年(不得低于________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________年(不得低于________年);

  (3)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为________年(不得低于________年);

  (4)木地板、厨柜________年(不得低于________年);

  1.2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的保修,由甲方自行负责。

  1.3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____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除外)。

  1.4乙方应在工程保修期内,对施工项目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应当赔偿损失。

  1.5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和工程款支付

  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工程量清单报告,甲方应在接到报告____日内通知乙方,核实竣工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甲方收到竣工工程量清单报告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进行计量,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被甲方确认,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核实,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且未经甲方签字确认而增加的工程量,以及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而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竣工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工程款结算清单,并将有关资料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款结算清单并签字确认。

  2.2双方约定按以下步骤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铺设工程阶段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瓦、木工程阶段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并于____日内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2.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3.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2未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甲方不得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

  3.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按__________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告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____日后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______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向乙方发出催告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____日后仍未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5乙方在工程预算报价中故意漏项,所增加的工程造价由乙方自行承担。

  3.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3.5条款支付违约金。

  3.7乙方在所提供的材料中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不符合双方约定材料等欺诈行为的,乙方应当以材料价款的一倍给予甲方赔偿。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人民调解或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投诉等方式解决,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它约定

  5.1工程施工产生的废弃物,由乙方负责运到甲方(或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5.2施工期间,甲方将居室外门钥匙__________把,交给乙方保管。房屋移交时,甲方提供新锁_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5.3施工期间,在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使用产生噪声或者振动的工具进行施工作业。

  5.4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甲方相邻权利人的墙体损坏、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等,乙方应当及时修复。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先行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5.5工程竣工交付甲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卡(单),承诺保修期内的义务。

  5.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附则

  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或者分包。

  6.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合同15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年、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元(大写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计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关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份,发包人__份、勘察人__份。

  发包人名称:_____

  勘察人名称:_____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字)

  住所:_____

  住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邮政编码:_____

  电话:_____

  电话:_____

  传真:_____

  传真: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银行帐号:_____

  银行帐号: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

  鉴证意见:___

  (盖章)

  (盖章)

  备案号:_____

  经办人:_____

  备案日期:年月日

  鉴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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