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守则(优秀)
酒店员工守则1
一、仪态
1. 本部员工以站立式服务为主,通宵班员工凌晨一点钟后可坐下,但若有客需立即起立为客殷情服务。
2. 正确的站立姿势是将两脚自然分开与肩同宽,头要正,肩要平,两眼平视前方,挺胸收腹,在营业区域内不得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不得夜伸腰,驼背。
二、仪表
1. 身体、面部、手部必须清洁。
2. 上班前不能吃有浓烈气味的食物。
3. 头发要常洗、整齐,不能有头屑。
4. 女员工上班要化妆,但不得浓妆艳抹。
5. 不得配戴装饰物(婚戒除外),不得留长指甲,更不能涂指甲油。
6. 必须端正佩戴工号牌。
7. 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处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笔纸等。
三、表情
1. 微笑是最起码应该有的表情。
2. 面对客人应表现出热情,亲切,真实,友好,必要时要有同情的`表情,做到精神振奋,情绪饱满,不卑不亢。
3. 与客人交谈时要注意眼望对方,并不时给予相应的反应。
4. 双手不得叉腰,交叉于胸前,插入衣裤或随意乱放,营业范围内不能抓头,抓痒,挖耳, 抠鼻孔,不得敲桌子,敲击,或玩弄其他物。
5. 行走要迅速,但不要跑步,二人并肩而行不得搭膊,挽手,与客人相遇应靠左边而行,必要。
6. 时应让客人先行,不能从二人中间穿行,如请客人让路要讲对不起,不得横冲直撞,粗俗无礼。
7. 营业范围内身着制服,不得哼歌,吹口哨,晃脚。
8. 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9. 不要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10. 在客面前,不能经常看手表。
11. 咳嗽,打喷嚏时应转身向后并说对不起。
12. 不得谈笑,大声说话,喊叫,乱丢乱碰物品,发出不必要声响。
13. 不得用手指或笔杆指客人或替客人指示方向。
14. 要注意自我控制,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动。
15. 客人和你讲话时应全神贯注,用心倾听,不得东张西望,心不在焉。
16. 在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愤怒,僵硬,紧张,恐惧的表情,不要扭捏作态,做鬼脸,吐舌头,眨眼。
17. 员工在服务工作中打电话或与客人交谈时,如有客走近,应立即示意,表示已注意他的到来,不能毫无表示,等客人先开口。
18. 打电话时如有客在旁边不得说粗话,更不能在电话里与他人大声争执。
四、言谈举止
1. 声调要自然,清晰,柔和,亲切,不要装腔作势,声量不要过高,亦不要过低,以免客人听不太清楚。
2. 三人以上对话,要用相互都懂的语言,不讲过分玩笑。
3. 说话要注意艺术,多用敬语,注意“请”,“谢”字不离口。
4. 不得以任何借口顶撞,讽刺。挖苦客人。
5. 要注意称呼客人姓氏,未知姓氏之前要称呼“先生”,“小姐”。
6. 指第三者时不应称“他”或“她”而应说“那位先生”“那位小姐”。
7. 从客人手上接过任何物件时都要说谢谢。
8. 客人讲“谢谢”时,要答“不用谢”,不要毫无反映。
9. 见到客人要主动打招呼,问好。
10. 任何时候不准说“喂”或是“不知道”。
11. 离开正面对的客人一定要说“请稍候”。如果离开时间较长,回来后要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不能一言不发就开始服务。
五、电话
所有来电,务必在三响之内接听。
1. 接电话先问好,报单位,并说“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呢?”
2. 接电话时要注意拿电话姿势,中途需与他人交谈,应用另一只手捂着听筒,必要时做好记录,最后向对方复述一遍。
3. 一定要让客人先挂电话,才能挂电话,任何时候不得用力掷听筒。
4. 不能当着客人面大声谈私人电话,如遇到客人应立即结束私人电话并为客服务。
酒店员工守则2
1、未按酒店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符要求者,每次扣5元。
2、在客人活动区域或工作场所没有保持”三轻”(走路轻,说话轻,干活轻),每次扣5元。
3、下班后无故停留在楼层,工作场所等,每次扣5元。
4、工作期间用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事者,每次扣5元。
5、工作效率或服务态度欠佳者,每次扣10元。
6、没有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调配者,每次扣20元。
7、客人遗留物未按程序处理者,每次扣5元。
8、维修项目未及时报修或不经验收签字者,每次扣5元。
9、未经批准私乘客梯者,每次扣5元。
10、超过计划费用支出按超支的%扣,每次扣5元。
11、未按程序工作或操作不规范者,每次扣5元。
12、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每次扣10元。
13、工作时间串岗者或擅自离岗者,每次扣10元。
14、工作迟到或早退者(每迟到5分钟扣款1元)。
15、无礼节礼貌,未用服务敬语者,每次扣5元。
16、未经同意擅自换班者,每次扣50元。
17、上班看书,当班嬉笑打闹者,每次扣当事人5元。
18、私用或送给他人饭店物品以及在班期间他人拿取饭店物品时未予制止者,每次扣10元。
19、送洗客衣造成客人物品受损或住客投诉者,每次扣10元。
20、灯与窗帘未按规定时间开关者,每次扣5元。
21、工作期间会客聊天者,每次扣5元。
22、违反有关操作规定者(按员工手册处理),每次扣50-100元。
23、钥匙保管不善者,每次扣20元,如有遗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另行按实赔偿。
24、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者,每次扣50元并作旷工处理。
25、发表影响员工团结言论或影响正常工作者,每次扣30元。
26、对考核结果有意见,没有按正常渠道申诉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言论者,每次扣30元。
27、在班期间所负责的.区域出现质量问题或住客投诉者,每次扣50-100元。
28、因工作疏忽,服务质量低劣或其他原因引起他人投诉者,每次扣50-100元。
29、服务员在客房内洗澡,每次扣100元;洗衣服,每次扣50元。
30、未经批准擅自开门用房的,每次扣100元。
酒店员工守则3
(一)奖励
酒店对于表现杰出、成绩显著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公告表扬、奖金、书面嘉奖、记功、晋升荣誉,并以“奖罚令”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1、奖励等级
奖金:每次奖20元至50元。
书面嘉奖:奖励奖金100元并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视同一次记功。
记功:奖励奖金200元并公告,副本归该员工的人人档案,一年内有五次记功者自动晋升一级。
员工凡签《处罚通知单》者,取消评选A级工资标准,季度优秀员工,凡犯有严重过失者取消一切评选资格。
员工在工作中因服务质量好,而得到客人的书面表扬两次者,可冲减一次轻微过失《处罚通知单》。
2、奖励性质:
◇奖金
1.拾金不昧者;
2.热心服务并有具体事实者;
3.提出有益于酒店发展规律的意见和建议的员工‘
4.有显著的善行佳话,为酒店争创荣誉者;
◇书面嘉奖
1.季度优秀员工(包括:销售冠军、礼仪形象大使、服务标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3.对酒店服经营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节约酒店各项资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当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酒店利益者;
7.保护宾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财产者,见义勇为勇敢献身者;
8.以现职守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者;
9.对于酒店临时组织的、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能按时并出色完成任务者;
10.检举飞单现象,经确认情况属实后,给予该员工书面嘉奖;
11.及时发现隐患,并予以妥善处理,避免酒店遭受损失者;
◇记功
1.拾金不昧且金额较高并受客人表扬者;
2.技术、业务考核成绩特别优秀者,获市、区级先进称号,为酒店赢得声誉者;
3.维护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4.在增收节支方面做出成绩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妥善处理,有效避免人身伤害或减少损害者;
6.其它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奖励评选
1.酒店每月给员工做一次等级工资考核,注:连续三个月拿A级工资才可参加“季度优秀员工”评比;连续拿二个“季度优秀员工”者可参加“者可参加”“年度优秀员工”评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评选优秀员工,标准按部门人员编制情况而定;
3.评选程序:优秀员工由部门推荐、报行政办公室审核备案,总经理批准;其它形式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提名,并写出主要事迹和具体意见,报行政办公室核实后,由行政办公室推荐并报总经理行政办公室会议批准;
4.晋升按酒店规定的岗位级别设定办理。
二、员工惩罚制度:
(一)处罚等级
(1)轻微过失
处罚10-50元,并签第一次《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2)过失
处罚50-100元,并签第一次签《处罚通知单》,签满3张《处罚通知单》,酒店将给予辞退。
(3)严重过失(并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
扣除当月工资的`50%(当月工资不够扣除者,从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顺延,或从服装制作费中代扣),并处停工留职察看7天。
(4)开除
扣除工资,服装制作费。
(二)处分权限及程序
(1)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直接处理;书面警告的,经违纪员工本人签名,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存档:凡拒绝在违纪单上签名的,处罚上升一级。
(2)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由本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报行政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按规定办画理解除合同手续。
(3)开除的员工,由部门、保安部、行政办公室立即联合办理并清除酒店。(特殊情况可直接办理)。
(4)凡涉及部门经理以上(含部门经理)员工违纪,由有关职能部门书面报总经理或总经理行政办公室,由总经理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办理处分手续。(本条款也适用于经理以上人员的解聘)。
(三)处分有效期限
凡犯轻微过失签书面警告第一次者二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个月内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内撤消(含严重过失且签第二次《处罚通知单》者)。员工犯有上述过失后,确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现良好,经部门经理提出,行政办公室核准,报清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办公室备案,可提前撤消。
(四)过失性质
轻微过失(第违反以下次,给予书面警告一次);
1.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门签到,或上班时间不经允许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进出;
4.不按规定的时间站立或站位时倚靠其它倚靠物;
5.对客人服务有按规范标准服务或见客、见上司、同事不问候者;
6.因工作失误,忘录消费单者(总单金额不超过100元以内),并由个人赔偿;
7.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下班后在酒店无故逗留15分钟以上;
8.不按规定着装,衣着不整洁,不佩戴工号牌;
9.擅自离开本岗位,但尚未离开本酒店(串岗)未酿成事故;
10.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后果;
11.未经部门经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就餐;
13.在工作时间到卫生间吸烟或吸流动烟;
14.未经部门负责干部和行政办公室同意带亲朋参观酒店;
15.未经部门经理同意进入或参观酒店其它部门;
16.未经部门经理同意打私人电话或用内线电话聊天;
17.在酒店内行为不检点,如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18.工作时间洗澡、吃零食、听收音机、看书报杂志;
19.工作时间扎堆闲聊,影响服务质量;
20.拨弄是非,影响员工团结;
21.擅自变更办公室、更衣柜,床位擅自更换钥匙或加锁;
22.违反银川市政府关于建设文明城市的有关规定;
23.区域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将食品带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涤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烫衣服;
26.由于工作过失,造成酒店财物损失200元以内;
27.厨房员工穿工作擅自进入非工作区;
28.工作时间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规定时间关闭各种设备设施;
30.不按规定折兑浴区内的洗浴用品;
31.了解其他员工犯有严重过失行为知情不报者;
32.给服务技师乱点钟者;
33.穿便服在营业区走动者(特殊情况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内线电话闲聊;
35.交接班事项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区域内存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规定时间开关设备或使用设备;
38.在夜间执班时穿个人衣物执班;
39.到员工洗澡间洗衣服。
酒店员工守则4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情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可以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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