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的合同

时间:2023-08-01 07:24:45 合同范文 我要投稿

信托的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信托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信托的合同

  信托的合同 篇1

  借款单位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人民银行信托部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万元,用于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万元,设备____万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年__月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产量___,利润____,税金___、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厘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

  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______(公章)

  担保单位:____(公章)

  负责人:_______(签章)

  负责人:_____(签章)

  立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单位_________

  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_________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设备_________元。

  第二条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______,产量_________,利润_________,税金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厘_____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 篇2

  个人信托合同

  甲方(受托方):五里雾 住址:

  乙方(委托方): 住址:

  为使乙方的个人财产稳定持续保值、增值,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信托协议:

  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二,向乙方提供相关计划、思路及帐户明细

  三,根据实际收益提取管理费用的权利,甲方以投入资金付有限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需将个人合法财产打入帐号,并授权甲方全权处置、管理财产

  二,乙方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甲方作出说明

  三,按规定获取收益的权利

  具体操作

  一,甲方的操作品种为证券相关金融产品,甲方有权在深沪两交易所任意选择投资品种,以一年为一个操作周期.

  二,证券公司的选择:甲乙双方一方选择证券公司所在城市,另一方选择具体证券公司,乙方具有优先选择权!

  三,为保障双方权利,将于证券公司做如下协议:

  乙方帐户的操作人是甲方,关闭乙方帐户的一切形式的对外转帐功能(即一个操作周期内锁定资金),资金的取出需要甲乙双方同时签字(达到平仓标准除外)!

  四,资金来源:乙方打入帐户5万现金,甲方预付保底收益5%,并打入10%的`波动风险金(既将5w*15%=7500)。甲方时刻保持帐户的总资金在5.25万以上,否则乙方有权利单独终止协议,整个帐户所得都归乙方。甲方拥有追加波动风险金的权利

  五:收益分配:

  1,帐户总额<5.25w,乙方可强行平仓,所得归乙方所有

  2,5.75w>帐户总额>5.25w,乙方到期后可终止协议,5.25w归乙方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

  3,帐户总额>5.75w,大于5.75w的部分由甲乙双方平分。(即:乙方得5.25w+总帐户收益的一半,甲方得7500+总帐户收益的一半)

  4,以一年为一个结算周期(到达平仓标准除外),相关税费、交易费用以总帐户承担。甲方应有收益以现金支付,若不延期,甲方取回剩余的波动风险金。

  5,以上现金皆以人民币为计量标准

  六:风险揭示:虽然条款的是从减少乙方投资风险的角度的设计的,但乙方仍然存在下列风险:

  1,条件符合平仓条件,而没有对手盘的情景。以及网上交易技术、电力、通讯等风险

  2,从事其他投资可能获得更大收益的机会风险

  七: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依据本信托合同规定管理资金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信托的合同 篇3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贷款方、借款方、担保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 ‰,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作为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借款方帐户中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方需要将借款展延,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

  合同变更或解除:除《民法典》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民法典》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 )项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信托的合同 篇4

  委托人: (甲方)

  以下简称

  行纪人:镇江市兄弟房产买卖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_________区__________ 路(街)__________房屋委托乙方出租。

  甲方上述房屋产权人__________,户型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平方,楼层_____/_____,并含下列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月。委托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金按__________结算,乙方每年给付甲方十个月租金,扣除2个月房租的闲置费,计人民币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

  三、付款方式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付款。

  1. 现金; 2.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并征得共有人同意。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通过媒体,寻求到承租户,可自行与承租户签定房屋租赁合同,所有权利和义务乙方享有和承担。甲方的原因造成违约的除外,乙方应在监督租户妥善保管好室内物品,并监督使用。

  六、乙方的报酬在收取承租户的租金中提留(乙方所收取的承租户的租金减去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租金),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七、在乙方与承租户签定承租合同后甲方不得自行出租或悔租。如因甲方原因,到使承租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_______________,另付赔偿承租户的其他损失及违约金。

  八、对甲方的上述房屋,乙方在支付租金后有权自己使用,也可出租给任何人使用,对与乙方出租的价格与甲方无关。

  九、在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2.负责对房屋及附着物的自然损坏维修,因甲方延误维修而使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赔偿;

  十、在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对其房屋进行装修,增扩设备时,应经得甲方同意,费用乙方承担;

  2.不得利用甲方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3.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的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后把房屋完好交给甲方,租赁期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等由乙方根据实际用量付费;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行纪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在十日内负责赔偿。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三、本契约未经事项:双方另行议定,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甲方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一份。

  十五、其它事项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章): 资质证号:

  身 份 证: 经 办 人: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二OO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信托的合同 篇5

  编号: 云信信20xx-351-()号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

  华谊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认购风险申明书

  尊敬的委托人(以下简称委托人):

  感谢贵方加入我公司设立的华谊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并签署《华谊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以下简称“信托合同”)。在贵方签署信托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尽管受托人承诺管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在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过程中,仍存在法律政

  策风险、流动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购买力风险、限售期间无法处置在押股票的风险和其他风险,请委托人仔细阅读信托合同第十八条等内容。贵方投资于本信托计划,既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损失的风险。受托人既不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受托人郑重申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特别风险提示:由于本信托的特定目的,存在信托财产不能按期变现的风险。

  在签署有关信托合同前,贵方应当仔细阅读本申明书、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说明书,谨慎做出是否签署信托合同的决定。贵方签署了本申明书则表明贵方已仔细阅读本申明书、信托合同及信托计划说明书,并已了解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受托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年月日

  ---------------------------------------------------------------------

  本人/本司签署本文件表示已详阅本文件、信托合同以及其他信托文件,本人/本司对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风险表示自愿接受。

  委托人签署:

  年月日

  目 录

  一、前言 ................................................................ 4

  二、释义 ................................................................ 4

  三、信托目的 ............................................................ 7

  四、信托类别 ............................................................ 7

  五、信托计划的要素 ...................................................... 7

  六、信托单位的认购条件和方式 ............................................ 8

  七、信托计划的推介与成立 ............................................... 10

  八、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 11

  九、受托人对信托财产的管理 ............................................. 14

  十、信托财产的保管 ..................................................... 15

  十一、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 16

  十二、信托利益的计算和分配 ............................................. 17

  十三、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 18

  十四、信托计划的信息披露 ............................................... 22

  十五、信托计划的终止、清算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 23

  十六、信托单位的登记、转让与赎回 ....................................... 24

  十七、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义务 ......................................... 24

  十八、受托人的权利义务 ................................................. 25

  十九、受益人大会 ....................................................... 26

  二十、受托人的职责终止和新受托人的选任 ................................. 29

  二十一、违约责任 ....................................................... 30

  二十二、税收处理 ....................................................... 31

  二十三、通知 ........................................................... 31

  二十四、适用法律与争议处理 ............................................. 31

  二十五、信托文件的组成和效力 ........................................... 32

  二十六、信托文件的解释和说明 ........................................... 32 二十七、填写事项 33

  一、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订立《华谊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 云信信20xx-351-( )号)。

  信托合同是规定信托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其他与本信托相关的涉及信托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信托合同为准。投资者自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交付认购资金,并于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即成为本信托的受益人,其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信托合同的承认和接受,投资者作为信托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信托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信托合同当事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本信托由受托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也不保证受益人的最低收益。

  受托人在信托合同之外披露的涉及本信托的信息,其内容涉及界定信托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应以信托合同为准。

  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受托人或云南国际信托: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本合同或信托合同:指《华谊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编号:云信信20xx-351-( )号)以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或补充。

  3、本信托或信托计划:指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设立的华谊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信托计划说明书:指《华谊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说明书》以及对该信托计划说明书的任何有效修订或补充。

  5、认购风险申明书:指《华谊兄弟限售流通股股票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认购风险申明书》。

  6、信托文件:指信托合同、信托计划说明书、认购风险申明书的统称。

  7、信托利益:指受益人因持有受益权而取得的受托人分配的信托财产。

  8、信托受益权或受益权:指受益人在信托计划中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受托人分配信托利益的权利。

  9、信托单位:指信托受益权的份额化表现形式,是计算各受益人享有信托利益的计量单位。

  10、信托单位总份数:指信托计划成立日信托单位的总数。

  11、委托人:信托计划推介期内,指认购信托单位的投资者;信托计划期限内,指持有信托单位的投资者。

  12、受益人:指持有信托单位的投资者。

  13、认购资金:指各委托人因认购信托单位而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14、信托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的货币资金。

  15、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以及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的财产(含损失)。

  16、信托财产总值:指信托计划项下的各类财产按信托文件规定的估值方法计算的价值之和。

  17、信托财产净值:指信托财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余额。

  18、信托单位净值:指信托财产净值与信托单位总份数之比。

  19、认购:指在信托计划推介期内,投资者购买信托单位的行为。

  20、信托利益账户:指受益人指定的用于接收受托人分配的信托利益的银行账户。

  21、信托财产专户:指受托人在保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处为本信托开立的信托专用银行账户。

  22、标的公司:指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本信托项下,王忠军(身份证号:)将其持有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

  信托的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_月 ______日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信托目的

  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利用其在金融、投资领域的人才、信息及管理优势,通过理财专家专业、有效的运作,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以最大限度地为受益人获取利益。

  第二条 受益人或受益人范围 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

  受益信托资金(元)_______________

  受益账号 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信托资金及交付

  1、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 , (小写)__________元。

  2、甲方保证上述信托资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资金。

  3、甲方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乙方营业场所或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甲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第四条 信托生效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__ 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成立。

  本信托在乙方收到甲方足额交付的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生效。

  第五条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_____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计算。

  第六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1、乙方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指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交付的信托资金。

  2、乙方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第七条 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和受托人权限

  1、乙方按甲方指定以贷款方式将信托资金运用于 贷款,对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资金进行集合管理、运用。

  2、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乙方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或乙方的固有财产进行交易。

  第八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就信托事务的处理做出说明。

  2、甲方应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3、甲方有义务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佣金。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九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取得管理佣金。

  3、乙方有权根据专业化管理原则,委托第三方管理信托财产。

  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与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5、乙方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6、乙方应对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7、乙方应妥善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全部资料以备查阅,保存期限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 年。

  8、乙方除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管理佣金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9、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条 受益人权利与义务

  1、受益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风险揭示与承担

  乙方在管理、运用信托资金时,存在但不限于如下风险:利率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偿债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其他不可预见风险等。

  乙方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乙方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第十二条 信托收益的计算及交付的时间、方法

  1、本合同项下信托资金采用贷款的运用方式,贷款期限分别为:一年期、两年期。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贷款利率的规定产生的贷款利息及其它收入在扣除信托管理费用和乙方管理佣金后的余额作为信托收益由受益人享有,年预期收益率分别为一年期 %,二年期 %.

  2、上述收益以现金形式每年分配一次,自信托生效日开始计算(此后年度内对应日期为收益分配日)

  3、乙方在收益分配日后 个工作日内,将收益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4、最后一年(包括信托期限为一年)的信托收益与信托资金在信托终止日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分配。

  第十三条 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

  1、受益人、乙方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2、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管理费用及管理佣金

  1、乙方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托推介费用,信托计划信息披露费用,与信托相关的会计师费用和律师费用,信托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以上费用不超过 %,由该信托财产承担。乙方以固有财产先行支付上述费用和对第三人所负债务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2、乙方管理佣金 %,包括乙方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和托管费用。

  第十五条 信托事务的报告

  1、乙方应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每年在甲方加入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予以公示。

  2、在信托合同期限内如发生影响信托业务的重大事项,乙方应将有关情况在甲方加入本信托的乙方营业场所、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作临时通报。

  第十六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1、在信托生效三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

  2、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应持信托合同与受让人共同到乙方处办理转让手续。未办理转让手续的,不得对抗乙方。

  3、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应与受让人签订受益权转让协议,将本合同项下转让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受让人,转让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4、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 %分别向乙方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 信托终止与信托财产的.归属及分配

  1、未经本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当事方无权变更、解除本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信托终止:

  a 经合同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

  b 信托期满。

  c 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以现金形式全部或按各自在信托资金中所占比例归受益人所有。乙方于信托终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财产划入受益人设定的账户。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若甲乙双方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乙方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在信托期限内,乙方如出现法律规定的受托职责终止的情形,新受托人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 其他

  1、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甲方、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信托计划和本合同,对信托计划和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章)

  信托的合同 篇7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居)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居)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委托方有意将资产用于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受托方愿意对委托方的信托资产以自己名义进行管理,同时,双方亦对信托资产的保值增值抱有足够信心,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委托人得以自己拥有完全所有权的资产托付受托人进行投资、管理。

  第二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资产进行投资、管理,并不得将自己的财产或受托的除委托人外的资产相混同。

  第三条 受托人得以自己的名义将信托资产投入拟设立的投资管理公司,并以该公司股东的名义进行管理。

  第四条 受托人不得以该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对他人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五条 信托资产的任何法律形态均不构成受托人的遗产。受托人的继承人不享有该信托财产的继承权。

  第六条 受托人不得以信托资产用于偿还自己或他人的债务。

  第七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均认可本合同记载的信托资产,其受益人为委托人或委托人的合法继承人。

  第八条 委托人在本合同生效后,有权指定信托财产的其他受益人。委托人一旦指定其他受益人,非经受益人同意,不得再行变更受益人或终止委托,也不得处分受益人的权利。

  第九条 委托人与受托人、受益人之间的信托关系不因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而消灭。

  当委托人为受益人时,若受托人死亡、破产或丧失行为能力,则信托关系终止。

  第二章 信托资产

  第十条 本合同所指信托资产当前为元现金以及受托人接受委托后将该资金投入投资发展公司后形成的任何法律形态的资产。可以是现金、股权、股息的任何形式或混合形式。

  第十一条 受托人破产时,信托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受托人死亡时,亦不属于其遗产。

  第十二条 受托人的任何债权人均不得对信托资产强制执行。但基于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权利,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信托资产的管理方法,得经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之同意变更。

  第十四条 信托资产之管理方法因情事变更致不符合受益人之利益时,委托人、受益人或受托人得申请法院变更之。

  第三章 信托权利

  第十五条 受益人因信托之成立而享有信托利益,受益人可放弃其享有信托利益之权利。

  第四章 信托资产管理方法

  第十六条 本合同所载的信托资产,由受托人将法律形态的现金全部投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托人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第十七条 受托人成为该公司股东后,应推举或委托委托人作为股东代表以受托人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直至该公司终止或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 受托人应推举委托人出任公司董事参予公司的管理。

  第五章 信托报酬

  第十九条 受托人之信托行为得享有报酬,计算标准为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所获红利的%。

  第六章 信托之监督

  第二十条 信托资产的监督机关为拟设立的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后,凡受托人、委托人、受益人或利害关系人为信托事务申请公司核查,公司应选派必要人员进行检查,并就信托资产的状况出具证明。

  第七章 信托的终止

  第二十一条 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等事由出现,信托关系即行终止。

  第二十二条 信托关系终止时,信托资产的归属按下列顺序处理:

  1.享有全部信托利益的受益人;

  2.委托人或其继承人。

  第二十三条 信托关系终止时,受托人应就信托事务之处理作成结算书及报告书,并取得受益人、信托监察人或其他归属权利人之认可。

  第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在委托人将信托资产交付受托人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受托人将信托资产投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而取得的股权证明构成本合同的附件,而任何与此股权有关的公司文件均系信托行为的必不可少的书面证明。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一份,受托人一份,受益人一份,信托监督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凡因本合同所生纠纷,均由合同履行地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信托的合同 篇8

  借款单位____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_________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设备_________元。

  借款单位____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_________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设备_________元。

  第二条

  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_____年

  借款单位____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_________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设备_________元。

  第二条

  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______,产量_________,利润_________,税金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厘_____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

  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

  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

  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

  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 篇9

  本合同的双方为:

  1.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上述合同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在充分友好协商基础上,就设立信托事宜达成一致,委托人愿意委托受托人,受托人愿意接受委托人委托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信托业务,双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3.项目公司:指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登记注册的北京________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4.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的资金信托业务。

  5.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6.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7.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8.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的收益,减去信托财产应承担费用后的余额 。

  9.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0.信托文件:指①本合同、②信托计划、③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11.股权转让:指信托期满________国信将以信托资金形成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中建岚森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本合同第七条所列信托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根据《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股权投资信托计划》(以下简称________信托计划)及本合同的约定,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主要投资于项目公司的股权,通过________国际公寓项目的开发、经营获取收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在本合同、________信托计划,以及“风险申明书”等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 受托人确认

  1.受托人系经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机构,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号码为___________。

  2.受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具备从事和参与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设立、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受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 委托人确认

  1.委托人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委托人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2.委托人具有订立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自愿委托受托人设立、管理和运用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

  3.在本合同项下信托有效期间,如果发生受托人终止情形,委托人将另行选任新的受托人,委托人不指定或无能力指定的,将按《信托法》的有关规定选任。

  4.委托人保证已就信托资金设立信托的相关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5.委托人保证不以加入信托计划的形式达到非法目的或谋取非法收益。

  6.委托人承诺上述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虚假或不当,由此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后果和责任,概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第六条 受益人确认

  1.受益人系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权人,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受益人由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与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托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则委托人为本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2.委托人指定受益人为: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信托财产

  1.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系指委托人在本合同时的规定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向受托人交付的用于设立本合同项下信托的信托资金,以及该信托资金在信托设立后,在受托人管理和处分过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资产及收益。

  2.信托财产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而独立存在,如果受托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本合同项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其可用于清算的财产。

  3.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受托人保证遵循分开管理、独立核算的原则,确保信托财产的管理运作记录清晰、全面、准确。

  4.加入信托计划时,委托人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是人民币资金,信托资金总额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委托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信托资金付至受托人如下帐户:

  户名: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合同项下信托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成立。信托计划成立后,上述财产为信托财产。

  6.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自交付日至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7.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数项:

  (1)受托人因接受信托取得的信托资金;

  (2)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处分而形成的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它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4)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杂项收入。

  第八条 信托费用

  1.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应由信托财产承担:

  (1)受托人报酬;

  (2)文件或帐册的制作及印刷费用;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4)信息披露费用;

  (5)律师费、审计费等中介费用;

  (6)信托终止时的清算费用;

  (7)按照有关规定应以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8)信托发行费用。

  2.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按如下方式计算:

  信托财产应承担的费用 = (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信托计划财产应承担的'全部费用。

  3.受托人因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信托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4.费用计提

  (1)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提取;

  (2)除受托人报酬外的其他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3)受托人按照信托资金数额的3%计提信托费用。

  5.受托人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于收到项目公司信托费用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信托报酬。

  6.本条所称信托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计算。

  第九条 信托存续期

  1.本合同项下信托的存续期为一年,自________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信托存续期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1.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进行集合运用。委托人签署本合同,即表示同意加入________信托计划。

  2.受托人确认信托财产的管理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和有效管理的义务,力争实现信托财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3.受托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单独记帐,分别核算,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分别管理。

  4.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以及关系人的财产进行交易。

  5.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投资于自己或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不得将资金信托中的资金贷给自己或关系人。

  第十一条 信托收益

  1.信托收益及其计算

  信托收益指包括股权溢价转让收益、银行存款利息在内的所有收入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八条所列的费用后的余额部分。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收益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

  信托收益=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100%

  信托收益率 =总信托收益 ÷ 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 × 100%。

  2.信托收益的分配

  信托收益按如下方法进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________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收益;

  (2)信托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信托计划期满的____个工作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简称工作日)内。

  (3)信托收益由受托人划至本合同约定的受益人获取信托收益的银行帐户(简称信托利益划付帐户)。

  第十二条 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

  1.受托人应就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单列帐户。信托财产经营产生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受托人从信托财产中支付;

  2.所有因处理信托事务所发生的费用,详见本合同第八条;

  3.前述费用,如发生受托人垫付的,受托人可在垫付行为发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直接从信托财产帐户中扣收。

  第十三条 风险揭示和风险承担

  1.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包括贷款风险、利率风险、管理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2.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受托人负责赔偿,不足赔偿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4.受托人确认,在信托存续期间受托人负有采取合理措施规避信托财产出现重大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义务,但受托人不负有预见并随时告知委托人或受益人类似风险的义务。

  5.受托人如有因违反信托目的或者违背受托人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在信托存续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致使信托财产不能获得或实现预期收益时,甲乙双方应采取友好协商原则,积极有效寻求改进措施,尽量减少因风险带给信托财产的损失。

  第十四条 委托人其他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约定享有权利外,委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状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说明;

  (2)按照《信托法》规定,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具有独立性,可以对抗第三人。信托财产亦不属于受托人的自有财产,发生受托人依法终止清算情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清算财产;

  (3)委托人有权了解信托资金的基本运作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做出相应的说明,但委托人行使上述权利以不影响受托人正常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为限。委托人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露信托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委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所交付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其债权人利益;

  (4)信托财产一经设立不得转移。在信托存续期间,非经法定程序,委托人基于本合同对受托人的委托是不可撤销或解除的,委托人不得提前划转信托帐户的资金,不得办理转托管,不得转移信托财产;

  (5)委托人不得要求受托人通过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托财产并获取利益,不得通过信托方式达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五条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受托人的权利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外,受托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受托人享有依据约定的方式收取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可以从信托财产中直接扣收委托人到期未支付的信托报酬;

  (2)根据本合同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3)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受托人的义务

  除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承担义务外,受托人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目标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因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时,受托人应予以赔偿;未予赔偿的,受托人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信托管理费;

  (3)受托人应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因处理信托事务必须透露的除外;

  (4)受托人应将自己接受的不同委托客户的信托财产与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并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其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及其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5)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6)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送达信托财产归属人;

  (7)信托终止,受托人应于信托终止后的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信托财产归属人取回应得信托财产。

  (8)受托人应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材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___________年。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

  (1)自本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十七条的规定,以转让信托受益权的方式偿还债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根据本合同的规定依法转让和承继。

  第十七条 信托受益权的变更与转让

  1.本合同项下的信托有效期内,委托人不得随意变更受益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委托人与受益人应共同到受托人处填写《受益人变更申请表》,办理变更手续。委托人变更受益人应以不违背《信托法》的相关规定为限。

  2.在信托期限内,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转让信托受益权。

  3.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本合同及本合同载明的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到受托人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指定地点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4.信托受益权转让时,本信托项下受益人将其权利和义务相应转让给受让人。

  5.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分别按照信托财产的___________‰的费率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1.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________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________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委托人未按期向受托人提供合同规定之信托财产的,信托合同终止,并由委托人向受托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受托人如因违反本信托合同的相关规定,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本信托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或中止。确属特殊情况,信托合同的当事人应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给予赔偿。

  5.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且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以上所涉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取得赔偿的各项费用。

  第十九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信托。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委托人可以追加信托财产。

  经委托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本信托可以续期。

  2.在原受益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破产、被兼并或者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时,信托不终止,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

  3.有下列情形发生,本信托合同终止:

  (1)信托期限届满;

  (2)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

  (3)信托被解除;

  (4)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5)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4.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扣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费用后,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以人民币资金形式归属受益人。

  受托人在信托终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划至信托利益划付帐户。信托终止日至信托财产返还日期间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属于受益人,与信托财产一并返还。

  5.本合同项下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就信托事务出具清算报告,并报经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同意。

  第二十条 通知的送达

  受托人按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

  (1)由挂号信邮递,发出通知一方持有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

  (2)由传真、电传或电报传送,收到回复码或成功发送确认条的情况下的第一个工作日。

  委托人、受益人和受托人通讯地址和联络方式按本合同记录为准,如有变更,需书面通知其他各方。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1.合同组成

  ________信托计划与风险申明书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而信托计划有规定的,以________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________信托计划及风险申明书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2.工作日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应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 特别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后另行书面予以补充。

  2.本信托合同须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委托人将全部信托资金正式划至受托人指定信托帐户时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________信托计划的规定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信托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 篇10

  本《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国签订。

  借款人(甲方):公司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传真:电话:

  贷款人(乙方):____信托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传真:

  鉴于:

  1、乙方接受第号《资金信托合同》中委托人的委托,同意向甲方发放人民币资金信托贷款。

  2、本合同中所指的委托人与第号《资金信托合同》所指的委托人相一致。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__亿元整,(小写)¥__00,000,000.00元,具体数额以借款实际发放金额为准。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与贷款实际发放日不一致时,以贷款实际发放日日期为准,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顺延。

  第四条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

  一、贷款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该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在借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二、罚息利率

  1、甲方未按合同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基础上上浮100%。

  2、本合同项下贷款逾期的罚息利率为固定利率,即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水平上上浮50%。

  三、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0。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则自次日起计收复利。

  四、结息

  1、贷款实行固定利率,结息时,按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

  2、本合同项下贷款按季度结息,结息日固定为每季末月的第20日。本合同项下首个结息日为____年

  第五条借款的发放与支用

  一、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1、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弃外,只有满足下列前提条件,乙方才有义务发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妥与本合同项下贷款有关的批准、登记、交付及其他法定手续;

  (2)甲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所约定的任一违约事项;

  (3)乙方已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为合同项下贷款签订了《信托贷款资产委托管理合同》。

  (4)双方约定的其他发放借款的前提条件:

  2、乙方在甲方满足上述前提条件后开始向甲方发放借款。

  3、乙方将借款发放至甲方开立于款账户:

  开户人:

  账号:

  二、用款计划

  1、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条还款

  一、还款原则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还款按照下列原则偿还:

  1、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收回的贷款,或者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贷款,按照先还本后还息的原则偿还;

  2、对于除上述1以外情形的贷款,按照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偿还。

  二、付息

  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到期利随本清。

  三、还本计划

  甲方应按以下计划偿还借款本金:

  四、还款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前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开立的账户上备足当期应付之款项并自行转款还贷,或于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日从其他账户上转款用于还贷。

  五、提前还款

  1、甲方提前还息时,只需提前通知乙方和贷款服务机构。

  2、甲方同意放弃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的申请。

  第七条借款的担保

  一、保证。

  二、抵押。

  三、质押。

  四、备用信用证。

  五、信用保险。

  六、其他: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借款;

  2、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3、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同意接受并承诺配合乙方或由乙方聘任的第三方贷款服务机构对乙方发放的贷款进行日常管理。甲方应按照乙方或贷款服务机构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或贷款服务机构提供上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截止上季度末的

  2、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贷款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股票市场、期货市场投资;

  3、应积极配合并自觉接受乙方或贷款服务机构对其生产经营、财务活动及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4、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5、甲方及其投资者不得抽逃资金或转移资产,以逃避对乙方的债务;

  6、在未还清乙方贷款本息之前,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7、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要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本合同项下还款能力的,应当提前书面通知乙方或贷款服务机构并征得乙方同意;

  8、本合同项下保证人出现停产、歇业、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破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况,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押财产价值减少、意外毁损或灭失,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或贷款服务机构,并提供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9、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变更等事项,应当及时通知乙方或贷款服务人;

  10、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

  11、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如发生停产、歇业、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等情形,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均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或贷款服务人,并按乙方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及担保;

  12、应当承担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担保有关的律师服务、保险、评估、登记、托管、鉴定、公证等费用。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收取任何依据本合同发生的甲方应付乙方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等。

  2、乙方有权亲自或聘任其他第三方对乙方发放的贷款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财务活动,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文件资料。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发放贷款,但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2、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财务资料以及生产经营方面的商业秘密应予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

  1、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会计、生产经营状况及其他有关资料;

  2、未按双方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未按期归还债务本息;

  4、拒绝或阻碍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5、转移资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6、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已经影响或损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7、所负的任何其他债务已影响或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义务的履行;

  8、在合同有效期内,实施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经营方式或转换经营机制的行为,已经影响或损害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9、乙方认为足以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10、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义务。

  二、违约救济措施

  出现上述违约事件,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1、停止发放贷款,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本合同

  2、按贷款本金的1‰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对甲方挪用的部分,自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

  4、借款到期前,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利息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罚息利率和结息方式计收复利。

  5、借款逾期后,对甲方未按时还清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包括被乙方宣布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的借款本金和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至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按罚息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结息方式计收利息和复利。借款逾期是指甲方未按期清偿或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期限归还借款的行为。

  6、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壹种方式解决:

  一、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

  第十五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第号《资金信托合同》

  二、第号《资金信托保管协议》

  三、第号《信托贷款资产委托管理合同》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一、甲方清楚地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

  二、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三、甲方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托的合同 篇11

  借款单位____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_________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设备_________元。 第二条 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_____年

  借款单位_________根据信托贷款有关规定出具借款契约,向_________申请信托贷款,并约定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项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_____元,设备_________元。

  第二条 保证将贷款用于上列项目,并按计划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部完工投产,并实现预定的.经济效果:新增产值_________,产量_________,利润_________,税金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厘_________毫计息,每次还款同时计收利息。

  第四条 借款单位如果未经银行同意而改变计划,挪用贷款或物资,银行有权进行信贷制裁。

  第五条 贷款到期,借款单位主动归还,如不按期归还借款,除按规定加收利息外,银行有权在借款单位的存款帐户中扣还,借款单位和担保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第六条 借款单位如果停建或没有达到经济效果,不能按规定归还贷款时,借款单位愿用固定资产变价收入款和固定资产折旧基金或基金存款归还。

  第七条 担保单位保证借款单位恪守契约规定的条款、如果借款单位不能按本契约规定还清本息,愿承担经济责任,由担保单位负责归还。

  第八条 本契约经借款单位,担保单位确认无误并加盖公章和负责人章后生效,借款本息还清后自动生效。

  借款单位(盖章):_________ 担保单位(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信托的合同 篇12

  向信托投资公司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全部抵押给放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 放款单位: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信托的合同 篇13

  委托人: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地址或住址: 营业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为投资于________外环隧道项目,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本合同:指《________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________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

  3、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4、外环隧道项目:指________外环隧道工程项目,即《________市外环隧道投资建设运营专营权合同》项下的________外环隧道工程项目。

  5、外环隧道项目公司:指在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________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在信托文件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的资金信托业务。

  7、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本信托时交付的资金。

  8、信托计划:指受托人对信托资金集合管理、运用、处分的安排。

  9、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市武进路支行开立信托计划资金专用账户。

  10、信托利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计算并分配给受益人的现金。

  11、总信托收益: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集合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时产生收益。

  12、信托计划资金:指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总和。

  13、收付代理机构:指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市分行

  14、信托文件:指本合同、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进行经营管理,由受托人本着"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理念集合运用:

  (1)投资于外环隧道项目公司,通过外环隧道项目的建设、运营获取收益;

  (2)信托期间的出资收益,存放于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资金信托。委托人指定信托资金由受托人管理并与其他信托资金共同运用,投资于外环隧道项目公司。

  委托人同意加入信托计划。

  第四条 受益人

  本信托为自益信托,委托人与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条 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金额¥: 万元 )。

  受托人在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市武进路支行开立信托专户。

  委托人为自然人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交纳至:(填写说明:划"√"表示选择)

  1、受托人营业场所

  2、收付代理机构营业场所

  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将信托资金划款至受托人以下银行账号: ________ ;

  开户行:____________ 。

  第六条 信托生效

  信托计划的推介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即成立。

  本信托在委托人足额交付信托资金后,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生效。

  第七条 信托期限

  信托期限为____年,自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信托财产包括下列一项或数项:

  (1)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此处指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资金;

  (2)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3)因前述一项或数项财产灭失、毁损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财产。

  第九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和运用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的规定,与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财产集合管理和运用。

  委托人和受益人,对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在信托计划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资金单独记账。

  本信托项下的信托财产可以按公平市场价格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其管理的其他信托财产进行交易。

  第十条 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

  (一)除非委托人另行支付,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下述费用与税费由信托财产承担:

  (1) 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2) 文件或账册制作、印刷费用;

  (3) 信息披露费用;

  (4) 审计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等中介费用;

  (5) 收付代理机构代理费用;

  (6) 信托报酬;

  (7) 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税费和费用。

  (二) 费用计提

  信托存续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从信托财产中支付,列入当期费用。受托人以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受托人有权从信托财产中优先受偿。

  信托报酬由受托人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规定提取。

  第十一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委托人的权利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2、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委托人的.义务

  1、按本合同的规定交付信托资金;

  2、保证其所交付的信托资金来源合法,是该资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证已就设立信托事项向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受托人的权利

  1、自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收取信托报酬;

  3、根据情况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4、以信托财产名义所有人的身份,作为外环隧道项目公司的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 委托人和受益人对受托人的特别授权

  1、在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可分配利润全部分配的条件下,受托人有权在本信托终止时按历史成本价格转让外环隧道项目公司的股权,委托人及受益人承认受托人的转让价格符合公平市场价格。

  2、根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计算的信托资金收益率可以达到7%时,受托人有权在本信托期限届满前将外环隧道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人,并提前终止本信托。

  (三) 受托人的义务

  1、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3、妥善保管信托业务交易的完整记录、原始凭证及资料,保存期为自本信托终止之日起十五年;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除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外,受益人还享有下列权利、承担下列义务:

  (1) 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根据本合同享有信托受益权;

  (2) 受益人不得以信托受益权用于偿还债务;

  (3)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和继承。

  第十四条 风险揭示与风险承担

  受托人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投资对象和投资项目的风险、法律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等。

  受托人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导致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违反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的规定处理信托事务,致使信托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应予以赔偿。

  第十五条 信托报酬

  (一)信托报酬的提取

  受托人收取的信托报酬每年按信托资金的____%从信托财产中预提,信托终止时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一次性调整。

  (二)信托报酬计算方法

  (1) 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为____%以下(包括本数),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____%;

  (2) 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在____%(不包括本数)至____%(包括本数)之间,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

  (3) 若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超过____%(不包括本数),受托人的年信托报酬=信托资金×[(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____%)×____%+____%]。

  (三)信托报酬计算的特别情形

  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达到____%、且受托人行使本合同第十二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的特别权利时,受托人的总信托报酬=总信托收益-(信托资金×____%×信托存续天数÷365天)。

  (四)本条所称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计算。

  第十六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受益人可通过转让信托合同形式转让信托受益权。但不得分割转让。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持信托合同和信托受益权转让申请书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应当将本信托项下委托人与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受让人。

  受益人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信托资金的____%分别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第十七条 信托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信托设立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和受益人不得变更、撤消、解除或终止信托。

  本信托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 信托期限届满;

  (2) 信托计划终止;

  (3) 信托当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信托;

  (4) 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5) 本合同与信托计划另有规定,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法定事项。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本信托终止时有权优先加入外环隧道项目的下一个信托计划,但应在本信托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受托人。

  第十八条 信托利益与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一) 信托利益的计算

  信托利益来源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过程中产生的收入,包括外环隧道项目公司分配的利润、转让外环隧道项目公司股权所获得的全部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的总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条规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的余额部分。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

  (二) 信托收益率的计算

  信托期间的总信托收益=信托利益-信托计划资金。

  信托资金年平均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信托资金的年平均收益率=(总信托收益÷信托计划资金)÷信托期间存续天数×365×100%。

  第十九条 信托利益的分配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一)利益的分配

  (1) 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

  (2) 受益人按信托资金占信托计划资金的比例,享有信托利益;

  (3) 受托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4) 信托期限届满后第十个工作日为信托利益分配日。

  (二)信托财产的归属

  信托终止,信托财产归属于受益人。

  受益人为自然人,凭本合同及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自行到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原认购地点领取信托利益;受益人自信托利益分配日起六十日内未在原认购地点领取的,一律到受托人营业场所领取信托利益。

  未被取回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负责保管。保管期间受托人不得运用该财产,只能存于银行。保管期间的收益属受益人所有,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受益人承担。保管费用的计算方法为:保管期间的全部资金收益与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的差额。

  受益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信托利益分配日,由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划款至受益人的以下银行帐号: ;

  开户行: 。

  第二十条 税收

  受益人与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应当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违约与补救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一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严重失实或不准确,视为该方违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非因受托人原因导致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由此给信托计划项下其他信托的受益人和信托计划的财产造成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十二条 通知

  委托人与受托人在本合同填写的联系地址为信托当事人同意的通讯地址。

  一方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果在信托期限届满前夕发生变化,应在二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受托人按在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以挂号信件或传真、电传或电报等有效方式,就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需要通知的事项通知委托人或受益人。

  如果通讯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的一方(简称"变动一方"),未将有关变化及时通知另一方,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变动一方应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负责。

  第二十三条 其他事项

  1、纠纷解决与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

  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整体合同

  信托计划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如果本合同与信托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冲突,优先适用本合同。

  3、期间的顺延

  本合同规定的受托人接收款项或支付款项的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4、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自然人委托人签字(法人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组织的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受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5、申明条款

  委托人和受益人在此申明: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和信托计划,对本合同和信托计划的所规定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6、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持一份,受托人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信托的合同 篇14

  委托人: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经友好协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本合同约定的财产信托给受托人,特订立如下协议,以咨共同遵守。

  第一条信托财产:包括委托人合法拥有的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及受托人对该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及财产权利。

  第二条信托目的和事务:受托人参加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_________拍卖中心拍卖的_________公司法人股[]股的竞买,在竞买成功后以受托人的名义持有该竞拍所得的股权,并由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受托人的行为的法律责任及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第三条委托人应将信托资金于受托人指定的时间内付至受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若委托人逾期支付或未如数支付或拒绝支付,则受托人有权辞任;受托人因前款辞任的,受托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履行与[]拍卖中心的相关拍卖协议及处置信托财产,委托人应赔偿受托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受托人对[]拍卖中心的一切违约赔偿);受托人也可以为自己利益而履行与_________拍卖中心的上述拍卖协议,同时扣除因委托人而遭受的损失和费用后退还收取的信托资金余额。

  第四条受益人为委托人或其指定的人。

  第五条信托期限:自本协议签订时起_________。

  第六条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一)受托人应当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二)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三)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四)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五)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六)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规章的规定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作必要的报告外,受托人对委托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第七条管理费用: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一切税、费、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或由委托人自行支付。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及享有直接向委托人或受益人追偿的权利。

  第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一)在信托期限内,经双方一致同意,委托人解除信托的;

  (二)受托人辞任的;

  (三)信托期限届满;

  (四)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法规、规章,信托无效。

  第九条信托终止,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就处理信托事务进行报告,并向委托人或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的移交手续,委托人在受托人规定期限内未接收的,受托人有权自行处分或提存信托财产,所需费用由受托人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应经委托人及受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委托人及受托人各执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公证机关留存。正本与副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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