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考试承诺书

时间:2023-08-09 17:25:33 考试 我要投稿

(优)诚信考试承诺书

  现如今,承诺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所见过的承诺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诚信考试承诺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优)诚信考试承诺书

诚信考试承诺书1

  本人报名参加_____省20___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郑重承诺:

  1、本人网上填报的信息、所提供的报名材料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由于网上报名漏报、错报信息而又未在信息确认时提出更正的,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若有违规行为,愿接受处理。

  3、网上报名学历审核不通过时,本人将到学历管理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并于11月20日前向当地市招办提供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提供,愿接受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处理。

  4、享受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报考,以现场确认提供的二代正式身份证进行认定。持异地二代正式居民身份证在苏区县、山区县(市)、贫困县报考,且需享受照顾政策的,必须提供其在当地工作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其相应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违规事实记入本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承诺人:

  日期:

诚信考试承诺书2

  为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充分发挥高校进行诚信教育的主导效果,响应学院的号召,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和诚信素质,努力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诚信人才。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此次考试中我们庄严地做出如下承诺:

  一、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试卷,不抄袭、剽窃他人试卷。

  二、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三、凡带有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材料并有抄袭现象的;不抄袭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换答案的,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的。

承诺人:x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3

  我是报考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规则》、《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的.分数公布》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文件和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是否同意以上承诺?

  是 否

  承诺人:

  x月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4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试诚信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试态度,严守纪,诚信应;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育及校纪校规、风纪教育,我已知晓有关场纪律各项规定,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

  2、场内不带进与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场秩序的行为,绝不替,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号;

  5、严格遵守场纪律,服从监人员管理。

  承诺人:xx

  时间: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5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高校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风,培育独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行。也为呈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试诚信承诺书,遵循公允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试看法,严守纪;

  三、在不良念头面前,严于自律。通过入学教化及校纪校规、风纪教化,我已知晓有关场纪律各项规定,试中如有违反,愿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四、我将在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

  2、场内不带进与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3、在场内不窃窃私语、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场秩序的行为,绝不替,不抄袭他人答案;

  4、不在试卷上有意书写他人姓名、座位号;

  5、严格遵守场纪律,听从监人员管理。

  承诺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6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字说明、感悟书,班级内通报批评。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巡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按时进入考场,不迟到或中途离场。

  2、考试学生需要按座位号就坐,考试中不得交谈,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尺,计算器等)。试题字迹不清,可等待询问巡检教师,但不得要求解释题意。当考试时间已到时,立即停止答卷,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哗。由监考教师将考卷收完后,离开座位。

  3、严禁考试违纪,作弊。凡提供,传递,抄袭与考试课程内容有关的信息资料的,或抄袭他人答卷或故意给他人抄袭的,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凡考试违纪的`学生,成绩记为无效,根据违纪情况,认错态度及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在批评教育的同时,将违纪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取消今后诚信考试申请资格。

  4、诚信考场,知识和品行的双重考核,相互监督,考验自我,上交一份优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考生(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7

  我已阅读并了解了《xx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xxxxxx

  签字日期: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8

  我是一名参加20xx年**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我已了解我省招生相关政策、规定及招生进程中考生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并阅读了《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规,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考时提供的所有信息及证件资料准确、真实、有效,不弄虚作假。如有任何虚假信息,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在考试招生过程中,自觉服从招生考试部门的.安排与管理,主动接受考试入场安全检查,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部门做出的相应处罚。

  3.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所有志愿,并对自己填报的志愿负责。承担因志愿填报错误和按志愿录取后未报到造成的后果。

  承 诺 人: (签名)

  考 生 号:

  2017年 月 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9

  本人自愿参加本次考试,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坚决遵守考试有关报名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二、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以下考生同意上述要求,并签名。

考生(签字):xxx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0

  我是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1 4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和以下考试规定:

  1.按规定要求向当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报名和考试信息,并知晓:(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

  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不得报名参加高考。

  2. 遵守考试时间的要求,按规定时间进出考场。

  3. 尊重监考员的.工作,听从监考员的各项指令,做文明考生。

  4. 考试中,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夹带按考试规定不能携带的物品,如书本、纸条、手提(掌上)电脑、手提电话(手机)及其他有线和无线通讯工具等。不偷看、抄袭他人试卷(试题),不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的试卷(试题),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用规定的笔答题,不在试卷和答题卡上做标记。

  5. 不让、也不请他人替自己参加考试。

  6. 不扰乱考场秩序,不侮辱、诽谤、诬陷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7. 做到开考信号发出后才开始答题。

  8. 做到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静候直到监考员发出离开考场指令后再有序离开。

  9. 离开考场时不带走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

  10. 不做其他违纪舞弊和破坏考场纪律的事情。

  本人对以上规定已认真阅读并知晓、认可,愿意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理,并愿意在《2019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违纪情况登记表》上签名。

承诺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1

  我报名参加宁乡县20xx年公开招聘(选调)优秀教师考试,已认真阅读了发布的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如下:

  1、自觉遵守公开招聘(选调)有关规定,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2、真实、准确填写和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件及证明资料等相关材料,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

  3、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4、自觉主动、及时关注招聘(选调)各个环节,准时参加考试考核,诚实守信,不随意放弃;如因本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宁乡人才"官方微信平台和宁乡人才网考试事项通知而耽误考试,责任自负。

  5、自觉接受考务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服从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接受处理。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弊行为,承诺自愿放弃本次考试资格或录取聘用(选调)资格并承担相应后果。

  特此承诺。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2

  我是参加xx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名:xx

  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3

  为维护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平、公正,加强考生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强化考生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考试环境,树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后,签字承诺。

  考试规则

  一、考生要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以及对随身物品等进行必要检查。

  三、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入场,不准佩戴手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题后,要按操作指令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籍号、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凡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题、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开考后,再行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不得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

  五、开考铃声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考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要在答题卡规定区域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答题卡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答题过程中只能使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题、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铃声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属于考试违纪的,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属于考试作弊的,取消当次所有报考科目成绩。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当考科目考试成绩。

  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2、未经批准在他人座位参加考试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5、在考场或者考试禁止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6、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7、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8、用规定以外的笔答题或在答题卡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本人姓名、考籍号以及其它方式在答题卡上标记信息的。

  9、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10、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1、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题卡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2、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故意销毁试卷、答题卡或者考试材料的。

  5、在答题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籍号等信息的。

  6、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7、评卷中发现是雷同卷的。

  8、考试工作人员协助考生实施作弊行为,后经查实的。

  9、扰乱考点、考场、评卷点秩序的。

  10、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1、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的。

  12、其它违反考试规则的行为。

  对携带违规物品进入考场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考生,除取消本次所有报考科目的成绩外,同时给予下一年度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停考处理。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我承诺在本次考试中自觉遵守,做诚信考生。如有违反,将自愿接受考试管理机构按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

  学籍号:

  年 月 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4

  我已仔细阅读《云阳县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况一览表》、《云阳县公开招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及“相关注意事项”的全部内容,对照自身情况,符合报考条件。我郑重承诺如下:

  本人所填写(提供)的个人基本情况、学历、专业等各类报考信息均真实有效。本人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

  对因个人报名填写信息和本人真实情况不一致造成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真实,所学专业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不相符,不属于《简章》招聘范围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等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同时接受《简章》规定的“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次招聘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云阳县机关事业单位。”

  承诺人:xx

  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15

  我是参加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招生考试规定,为表明本人的`诚信品质,维护考试的严肃性、性和公平性,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同意报名组织机构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受处理。

  2.报名后到录取入校报到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录取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3.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每科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考场,接受入场身份验证检查和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场考试所误时间不补。

  4.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5.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登记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日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6.体检后本人须上网确认体检表信息,否则在填报志愿时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如对在评卷中、回放监控录像以及经举报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拟处理决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前一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七日内),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承诺人: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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