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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法制作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法制作文4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法制作文 篇1
今天, 我从书上看到了《 别让人民币再受伤害》这篇文章,文章中的一元纸币是这样描述自己的遭遇的:早晨还在钱包里做梦呢,迷迷糊糊中我和几个同伴被放到了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上。哎呀……你那么大劲干嘛呀?我都快被捏碎了!我不停地挣扎,拼命地叫喊,可怜我整洁的衣服一下就变得皱巴巴的啦!渐渐地小主人的脚步放慢了,我知道出去的机会来了,我急切挪动我那“娇贵”的身躯,希望小主人能把我递出去,可是小主人好像没看见似的`,抽去了我的好朋友,它们一张张被递出去了,有的进入了豆浆老板的口袋,有的到了卖糠人的手中,有的进入了玩具店的钱盒里……唯独我,仍旧被我的主人紧紧攥在他那逐渐变脏的手中,不知过了多久,小主人松开了手,我扭曲的身躯逐渐被展开,一阵悉索声之后我舒展的眉头马上又皱起来了,哎呀!疼!我的脸上被主人用圆珠笔写出了“帅哥的飞机”,转瞬间我被他折成了一架飞机,在他的欢呼声中无奈地上下飞舞起来……终于他累了,我被他丢进了他的书包,天啦!橡皮泥、卡片、弹珠、彩色笔都挤在一块呢!倒霉的我呀,在小主人的书包里经过一天的“磨练”,已经变得面目全非,看着自己潢身的伤痛,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默默祈祷这位“帅哥“能尽快把我送到好心人手上……
看了这篇文章,我的脸微微有点发烫 。 回想起自己以前也曾把外婆给我的一张红色的百元钞票折成一艘轮船,让它在湖里航行,把它搞得浑身湿漉漉的,然后把它捞上来晒干……
我又看了其他的书懂得了,人民币是“国家名片”,自觉爱护人民币,维护人民币的尊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每年5月15日至6月14日是保护人民币宣传月。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在我不但自己要保护人民币,而且还要告诉同学们这样做。
法制作文 篇2
这个世界虽然五彩斑斓,日新月异,但是光这样是不够的。世界美好,但如果有人不珍惜这个美好而又温馨的世界,又如何称得上是完美?在这个社会已有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之人,看到电视上播放的种种不良行为,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在我看来,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遵法、守法的话,那么,我们的国家就会蒸蒸日上,欣欣向荣,人民的生活就会越过越美好。而这个时候,我们就需要法制来压制那些“违法、犯罪”之人的恶行。
想要把法制精神发扬出去,就必须先要讲诚实、诚信。在春秋战国时期,秦国的商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主持变法。当时处于战争频繁、人心惶惶之际,为了树立威信,推进革,商鞅下令在都城南门外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并当众许下诺言:谁能把这根木头搬到北门,赏金十两。围观的`人不相信如此轻而易举的事能得到如此高的赏赐,结果没人肯出手一试。于是,商鞅将赏金提高到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终于有人站起将木头扛到了北门。商鞅立即赏了他五十金。商鞅这一举动,在百姓心中树立起了威信,而商鞅接下来的变法就很快在秦国推广开了。新法使秦国渐渐强盛,最终统一了中国。看,商鞅的诚信在秦国的百姓心中树立了威信,最后统一了中国。
而同样在商鞅“立木为信”的地方,在早它400年以前,却曾发生过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烽火戏诸侯”的闹剧。
周幽王有个宠妃叫褒姒,为博取她的一笑,周幽王下令在都城附近20多座烽火台上点起烽火——烽火是边关报警的信号,只有在外敌入侵需召诸侯来救援的时候才能点燃。结果诸侯们见到烽火,率领兵将们匆匆赶到,弄明白这是君王为博妻一笑的花招后又愤然离去。褒姒看到平日威仪赫赫的诸侯们手足无措的样子,终于开心一笑。五年后,酉夷太戎大举攻周,幽王烽火再燃而诸侯未到——谁也不愿再上第二次当了。结果幽王被逼自刎而褒姒也被俘虏。
一个“立木取信”,一诺千金;一个帝王无信,戏玩“狼来了”的游戏。结果前者变法成功,国强势壮;后者自取其辱,身死国亡。可见,“信”对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现在,再让我们看看我们的社会是什么样的。一位老奶奶跌倒在马路上,可是周围的人们都假装没有看到,害怕自己把那位跌倒的老人扶起来了以后,反而被老人误会是他(她)撞倒了她赖上自己。
看,在我们的社会上,自己人和自己人之间都不能互相相信,都要互相利用,诬赖,为什么大家不能团结一致,互相帮助呢?
在把目光转向马路交通安全,一位骑着电瓶车的中年大叔不顾红灯,拼命地冲向前面;一位酒红色短发的阿姨在知道是红灯的情况下还要横穿马路,她心里一直认为那些车子会避开她……
看,只不过是为了争分夺秒,有些闯红灯的人却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既害苦了自己,也害苦了别人。为什么大家都不能认认真真地遵守规则呢?
法制,只有我们遵守了它,它才有存在的价值,也只有我们遵守了它,我们才能保障我们的生命安全。千万不能只为了争分夺秒、一点小利益而赔上了自己的生命。
法制作文 篇3
梁启超《少年中国说》中有一段话:“少年智则国智,少少强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这段话一点也不假,一个国家的希望在于它的整个下一代的素质,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是未来的希望,是新世纪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法制知识对于我们青少年十分重要。因此,我们必须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人。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像我们这些小学生就有《未成年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应遵守的法律才能快乐地生活。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触犯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青少年犯罪现象有逐渐增加的趋势然而,青少年犯罪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一男孩为获取钱财,竟同一外地男子敲诈父亲,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由于男孩只有15岁,故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15岁男孩的提议之下,与同伙向父亲发送多条恐吓短信,所要人民币两万元,父亲随即报警,被公安局当场抓获。另为,一个叫高昌华的中学生,他就读于太仓高级中学,学习比较优秀,但品性低劣,因涉嫌杀人、抢劫、放火、盗窃于20xx年6月被逮捕判死刑,最终被枪决。高昌华杀人案,震惊了全太仓、全省乃至全国,他成了我们太仓的耻辱,成了学校的耻辱。一个年仅18岁的花季少年,为何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只因他从小学三年级起就迷恋上了游戏机而走上邪路。玩游戏机需要花钱,他就动歪脑筋,骗人、偷东西。刚开始是在小学里小偷小摸,被家人发现后挨一顿打,然后发展为在初中敲诈勒索有钱人,被安分局关押,最后发展为频频作案,行窃、抢劫、杀人,终于走上了自我毁灭的绝路,终于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如果高昌华不走上犯罪道路,他的前程将充满阳光和希望。
我们正在成长,也是世界观,人生观形成的时候,我们在面对世界时,有美好有难过有阳光有黑暗有竞争有压力,同时也在面对着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我认为我们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处理事情的方法不要偏激粗暴;不要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不学恶风习增加社会救济措施;我们看到坏人坏事,应勇敢地站出来劝阻他们,也更应该站出来与邪恶作斗争,决不能明哲保身,听之任之或避开了事。只有这样,才能防止更多青少年犯法的事情发生。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为了祖国的繁华稳定,我们必须选择一条正确的路,我们就必须懂法,必须知法,这样我们才能迈出人生的第一好步。我们只有学好法律,才会正确的使用法律,我们更要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利益,维护别人的利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法”就在我们的身边,我们是21世纪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栋梁、民做的期望,所以我们必须做到“知法、懂法、遵法、用法”当一个真正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