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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知识培训心得感想
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就可以通过不断总结,丰富我们的思想。但是心得体会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税务知识培训心得感想,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税务知识培训心得感想1
弹指一挥间,为期20天的培训就要落下帷幕。培训时间虽短,但受益匪浅,感触诸多。能参加这次培训,我感到非常幸运。首先我要感谢市局和税校筹划组领导举办了这次培训活动,他们为这次培训注入了很多心血,花了很多心思。通过讲座和课程的学习,对我适应新环境、转变心态、更好的投入税收工作有着指导性意义,对下一步怎样具体工作有了思考,同时我也感到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一、明确角色提高认识
一个人有什么样的角色定位,就会有相应的行为倾向,用什么样的心态看待人生,就会表现出什么样的工作态度和生活态度。通过省市领导的莅临教育和培训中心老师的谆谆教导,我认清了这次培训的重大意义。丰富了知识,开拓了视野,到准了自己的位置,更使我深刻的.认识到,要更好的适应国税工作发展需要,只有不断充电,全方位提高自身的素质能力,严格遵循职业道德,才能在迎接税收发展的各种挑战中胜利。这次培训我实现了思想和角色的转变,找到了立足岗位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对自己进行了新的定位,树立了重的信心。为更好地投入国税事业做好了充分准备。不论身份如何,我也骄傲成为了一名税务工作者,也本着踏踏实实努力工作的精神,用一颗平常心,去融入社会,融入税务干部这个优秀的集体。
二、增长知识提高能力
20天时间,我们学习了《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政策与法规》、《企业所得》等6种专业课程。使我的思想得到了洗礼和升华。增值税看似简单,其实并不容易。不仅需要掌握税收专业知识还要通过具体工作进行论证。通过多位优秀教师的教授,加上我热情和严谨的态度全身心投入学习,跟着老师的思路我用心体会税务专业名词、揣摩执法漏洞、思考执法程序、查找税法条款,很快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在短期内得到了很大提高。也受多年领导培养和税收文化的熏陶,原本掌握的知识更加精通了,模糊的概念清晰了,不懂是问题弄懂了。对税务工作的一般工作方法和执法工作流程及程序合法性进行了精确把握,为今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工作实效,也有利回避了执法过错、执法风险。
三、激发潜力强化责任
培训虽然只有短短的二十天时间,但意义重大。学习中,我的专业技能得到提高,思想认识得到加强,知识视野得到拓展。忘不了各位老师的谆谆教诲,忘不了课堂中探讨交流,忘不了拓展训练中的机智勇敢,也忘不了课余活动中的欢声笑语?我要将此次学习的收获、感受、体会转化到日常的工作中,把学习到的知识、经验内化为自身的能力,推动工作的开展,担负起工作的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不会因为身份问题而自暴自弃使自己迷失了前进的方向,待将来,我可以骄傲的说一声“我没有虚度此生”!
税务知识培训心得感想2
金秋十月,我们迎来了州局在长沙税务培训中心举办的为期7天的稽查业务培训班,作为一名稽查后备人才,我有幸又一次参加培训学习,培训时间虽短,却内容丰富,长沙税院的老师们用他们专业的知识,生动的案例,精彩的语言,介绍了税务稽查的热点、重点和难点,使我收获知识,提升了认识,明确了方向。
收获了知识。随着税收工作职能及模式和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执法风险探索逐步成为稽查工作一个热点,何小王老师的《税务稽查错弊风险》课程,重点给我们介绍了税务稽查的风险点及应对措施,使我认识到必须加强学习,转变观点,提升理念,了解规定,运用法律,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注意规避执法风险。企业所得税的检查,一直是稽查工作的重点,用整整两天的时间老师带领我们进行上机实践学习《企业财务软件及涉税分析》《电子稽查技术》使我们意识到,一名优秀的税务稽查人才,不仅仅要懂税收知识,更要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从其管理流程中我们才能全面深入地把握税源的各个环节,如果我们不懂经营,不熟悉会计知识,不会使用会计软件,我们就要可能失去发现被隐藏的税源,失去实现稽查工作重大突破的机会。发现企业账外账是实现稽查工作突破的难点,《账外账问题分析及税务稽查方法》这门课程通过一些鲜活的案例在现稽查人员如何发现账外账的过程,从案例中,使我认识到发现企业账外账不仅仅需要丰富的知识,更需要深入的思考和逐步积累的实践经验。
提升了认识。湘西经济社会不发达,税源结构单一,在培训课堂上介绍的让人眼花缭乱的逃避税款的手段,似乎那些复杂的业务知识和稽查方法很多时候派不上用场,我们时常以用不上为由逃避学习、拒绝学习。然而我们没有发现的许多触目惊心的逃避税款的行为就在我们眼皮下发生,也许由于我们责任心不强,不愿追根抛底,也许由于我们能力有限,未能识破逃避税款的种。种手段。当我们还在满足自己那点业务水平时,我们似乎忘记知识折旧的规律。而如今,纳税人越来越重视自己权利,他们学习税收政策热情越来越高,力度越来越大,对税务稽查的研究也越来越深入,由于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税务稽查力度,为了应对税务部门稽查,纳税人想尽办法,学习稽查,研究稽查,从火爆的企业应对税务稽查专业培训市场可见一斑。稽查是税收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西方一种对税收新的认识,“死亡和纳税以及纳税人想少纳税不可避免”,不少纳税人绞尽脑汁,想尽办法,逃避税款手段层出不穷。我们作为一名税务人员,如何维护国家税收的最后一道防线,如何维护自己作为一名税务工作者的尊严?通过培训学习,使我认识到了残酷的现实已经摆在我们面前,我们的能力和素质已经落后于当前稽查形势面临的挑战。在这个关键时刻,州局领导高—瞻远瞩,选择了一种战略投资,加大力度培养稽查人才,在全州地税范围内选派一批税务人员在长沙进行稽查业务培训学习,不仅仅使我获得稽查业务知识,更重要的'是让我认清了形势,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明确了方向。在纳税人面前,我们不要再做一个无知的人,不能在被那些狡猾的企图逃避税款的企业会计所耻笑。在学习中不能满足现状,养成终身学习的习惯。同时注重拔高自己的视野,很多时候,不是学到用到而是要看到,时刻要找准自己的位置,看清形势,放大知识点,以点带面,不仅仅注重针对湘西税源管理特点的稽查业务学习,更要较为全面的学习业务知识。税收虽然有国家法律做保障,但是要收好税,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以后的工作
中,我将时刻不忘记地税部门神圣职责,进一步学好看家本领,精通业务,提升个人综合素质,增强责任感,不辜负税收职业赋予我的神圣使命。
税务知识培训心得感想3
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是我国税务工作者向往的知识殿堂,是税收学术研究前沿阵地,也是我近年以来心中一个美好而遥远的梦。8月8日,我有幸踏进梦寐以求的扬州税务学院大门,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第三期新疆地税系统兼职教师培训班”。当看到书有“实事求是”四个龙飞凤舞大字的校园台柱,当端坐于安静的课堂,与来自全疆地税系统的50名业务骨干相识,聆听师尊的教诲时,我忍不住感慨万千,既感动于组织的培养和领导的关怀,又感慨于时光的短暂和友情的珍贵,更感悟于圆梦的快乐和人生的收获。
精彩的授课让我顿悟。本次培训包括了《如何做一个合格的税务培训师》、《兼职教师职责与素养》、《成人培训的特点及对教学的要求》、《培训教师压力管理与心理调适》、《税务培训课程开发与备课思路》、《培训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培训课件制作技术与技巧》、《地方税新政策解读》、《教师仪态训练》、《税务行政执法风险与防范》、《传统管理哲学与管理智慧借鉴》、《税收政策疑难问题解析》、《沟通技巧训练》等课程,几乎涉猎了税收业务与兼职教师师资培训方方面面的内容,足见组织者之匠心。老师们生动有趣的讲解,双讲式教学模式和案例教学模式以及答疑式教学模式的运用为我们打开了理性的思维空间,激发了我们对现实的思考,另外在进校之初,便进行了挑战自我和极限的拓展训练,顺利过关的心情不言而喻,我感到自己经历了一次“头脑风暴”,实现了思维、知识、工作能力、个人素质的全面“升级”。在学习期间,我们每堂课都是满勤,在认真听课的同时,还做了大量的笔记。下课以后,又到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税务书店阅读和购买了课外书籍及相关理论报刊,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最为让人感动的是,学员在安排好我们食宿学行的同时,在每个宿舍配备了电脑,便于大家进行交流学习。
大家把平时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带进课堂,经过老师的讲解,课堂互动,豁然开朗。通过培训,大家感觉自己站得更高了、看得更远了。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我们提高了思想认识,丰富了的理论知识,调整了的思维方式,拓宽了眼界视野,对以后的税收业务工作和培训工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与以往培训不同的是,此次培训结业考试时让我们运用平时所学,参照此次培训效果和心得,自拟课题,进行30分钟的课题试讲,虽然经常在单位组织业务培训,但是面对诸多全国税务系统的教学大腕,面对全疆地税系统的业务骨干,我还是特别紧张,在指导教师的耐心辅导下,在同仁们的鼓励下,我勇敢地站在了扬州税院的讲台上,运用自己多年积累的税收业务知识,在扬州培训期间的学习所得,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圆满完成了自己的试讲课程,为今后业务培训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美丽的校园让我沉醉。虽已过烟花三月,盛夏初秋的校园却风情无限。风景如画的瘦西湖构成扬州税院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漫步其间,花香四溢,绿树成荫,诗情画意,倍感宁静。这里的'墨竹绿杨,这里的飞檐古巷,这里的清风明月,这里的流水画舫,让人禁不住遥想“春风十里扬州路”的华美典雅,“二十四桥明月夜”的斑斓迷离,“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激情抒发,让校园的美是如此独特,如此绚丽。而“求实、精业、勤廉、笃行”的校训和浓厚的文化氛围,让我感到责任和使命不再空泛,有许多理由催人奋进。作为一名地税业务干部,得到组织的信任和培养,一定要把“本事”用在服务经济建设上,用在税收工作创新实践上,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税收工作中,努力开创基层税收业务工作新篇章。
相聚的友谊令我珍惜。参加此次培训的新疆地税学员,有的来自市区,有的来自县市,其中还有昔日的大学同窗和州直地税系统的同仁,到了这里,我们就是一个新的整体。我们深知身处税院,我们不再只是一个简单的个体,我们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了新疆地税的形象,我们的所作所为都会影响到我们班的声誉。在一个月的培训中,我们与其他学员组成了一个团结友爱、和谐相处、朝气蓬勃的班集体。通过一起共同学习和生活,相互交流学习体会和工作经验,彼此之间加强了沟通,增进了友谊。通过外出考察,大家对团结协作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和深刻的体会,增强了团队精神,同时也更有利于大家在今后的税收工作中团结协作、共同奋斗。
衷心感谢领导和组织给予的宝贵机会,感谢学校的辛勤付出,感谢班主任老师的热情关怀,让我重温了做学生的幸福。本次学习,不仅是一次美好的圆梦之旅,一段足以让人铭记的人生经历,更是一次人生境界升华的起点。本次培训的所得、所感、所思,无疑将会影响我的工作、我的学习甚至我的人生。
税务知识培训心得感想4
税务知识培训
1、增值税的概念(税法):
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对增值部分所征收的税额)
2、增值税纳税人:单位、个人等
3、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A: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税法规定的小规模标准的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B: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会计核算不健全)
(A)从事货物生产提供劳务或从事货物生产为主,兼营货物批发零售,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以下的(B)从事货物批发零售或批为零售为主,兼营货物生产提供劳务,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以下的对于年销售额超过以上规定限额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局将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4、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
A、零税率: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
B、17%
C、13%
粮食、食用油、自来水、暖气、热水、煤气、图书
饲料、农药、农业产品、金属采矿等。
(2)小规模纳税人A、3%:工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
注:税率由企业的性质(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来决定,不是由发票的种类决定。
5、增值税发票的种类
A、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式三联,有专门的抵扣联,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自行领购开具(17%),小规模纳税人由国税局代开(3%)。
B、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税控电脑版一式两联,无抵扣联,普通电脑版或手写版一式三联。
6、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销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2)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与销项税额相对应的另一个概念。
一般纳税人在经营活动中,既会发生销售货物又会发生购进货物,因此每个纳税人都会有收取的销项税额和支付的进项税额,增值税的核心就是用纳税人收取的销项税抵扣其支付的进项税,其余额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注意:并不是纳税人支付的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准予从销项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购进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的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
3、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3%的扣除率。
4、运费进项税额的抵扣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或销售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根据开具的运输业统一发票所列运费按7%的扣除率准予抵扣。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2、购进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货物等
例: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A客户销售产品10000PCS,含税单价1.8元/PCS,货款18000元,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假定此产品购进时单价1.6元/PCS,金额16000元(取得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A、计算销项税额=18000/(1+17%)*17%=2615.38元
计算进项税额=16000/(1+17%)*17%=2324.79元
应交税额=2615.38-2324.79=290.59元
B、计算应交税额=(18000/1.17-16000/1.17)*0.17=290.59元(对增值部分所征的税额)
C、假如产品购进时只取得3%的增值税票
计算销项税额=18000/(1+17%)*17%=2615.38元
计算进项税额=16000/(1+3%)*3%=466.02元
应交税额=2615.38-466.02=2149.36元
需多交税额2149.36-290.59=1858.77元需增加的成本=16000/1.03-16000/1.17=1858.77所以如果同一产品的`两家供应商所提供的专用发票税率不一样时,采购人员应根据情况和供应商洽淡价格.在单价相同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选择能开17%专用发票的供应商.将公司的成本尽可能降低.注: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
7、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和使用
A、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张数由国税局根据各企业的销售情况而定,一般一个月只可购买一次,如果超限量购买需向国税申请并审批。
B、报税期(每月15号之前)不可以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C、购销双方必须是有交易合同等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虚开。
8、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要求
A、应根据实际的销售情况开具发票
B、“应税货物及劳务”一栏必须有中文表述,不可用字母或符号代替。
C、如发票上开具某货物一批,则需提供销货清单。(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9、进项税额的抵扣: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抵扣,超过认证期不予抵扣。
10、开具发票后发生退回
A、当月开具当月退回,可在系统中直接作废
B、如果非当月退回,若发票在认证期内(开具后180天),则可由购买方出具拒收证明,凭拒收证明到国税局审批后可开具红字发票冲红。再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若不在认证期内则不能作冲红处理,重新开具公司将再一次承担税金。
11、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的处理
A、若在认证期内,销货方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先在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持已申报的资料和登报声明到税局接受处罚后并办理“已抄税证明单”(有国税局盖章),购货方可凭“已抄税证明单”和发票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原章)抵扣税额。登报费用410元,罚款200元/份。
B、若已过认证期,则此发票不可办理“已抄税证明单”不可以抵扣。
12、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法规定由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需提供的资料
A、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B、营业执照复印件
C、国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D、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
出口、转厂、与内销的区别:
1、我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进出口经营权,假定某月我司国内购进原材料一批价款11700元(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用此批原材料加工成成品麦克风,如果售价为15000元(含税),人工制费等1000元,下面分别就这批成品用内销、出口、转厂三种方式销售在纳税方面的区别作说明
A:全部内销
销售收入=15000/1.17=12820.51元
销项税额=15000/1.17*0.17=2179.49元
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2179.49-1700=479.49元
毛利润=销售收入-材料成本-人工制费成本=12820.51-10000-1000=1820.51B:全部转厂(需以外币结算,不参与退税)
销售收入=15000元
销项税额=0(转厂暂免征增值税)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进项税额转出=转厂收入/总收入*本月进项税额=(15000/15000)*1700=1700元(转厂需按占总收入的比例转出进项税额,且不参与退税,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成本)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0-(1700-1700)=0毛利润=15000-10000-1000-1700=2300
C:全部出口(需外币结算,参与退税,退税率为17%)销售收入=15000元
销项税额=0(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按征退税率之差转出进项税额,转出的进项税计入成本,计算较复杂,不列举)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1700-0)=-1700元(即可从国家取得退税1700元)
毛利润=15000-10000-1000=3000
D、混合销售:内销5000元,出口5000元,转厂5000元销售收入=5000/1.17+5000+5000=14273.50元
销项税额=5000/1.17*0.17+5000*0+5000*0=726.50(转厂出口免征增值税)
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进项税额转出=转厂收入/总收入*本月进项税额=(5000/14273.5)*1700=595.51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726.5-(1700-595.51)=-377.99(即可从国家取得退税377.99元)
毛利润=14273.50-10000-1000-595.51=2677.99 E、内销5000元,转厂10000元
销售收入=5000/1.17+10000=14273.50元
销项税额=5000/1.17*0.17+10000*0=726.50(转厂暂免征增值税)
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进项税额转出=转厂收入/总收入*本月进项税额=(10000/14273.5)*1700=1191.02元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726.5-(1700-1191.02)=217.52毛利润=14273.50-10000-1000-1191.02=20xx.48 F、内销5000元,出口10000元
销售收入=5000/1.17+10000=14273.50元
销项税额=5000/1.17*0.17+10000*0=726.50(出口免征增值税)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进项税额转出=转厂收入/总收入*本月进项税额=0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726.5-(1700-0)=-973.5(即可从国家取得退税973.5元)
毛利润=14273.50-10000-1000=3273.50
G、出口5000元,转厂10000元
销售收入=5000+10000=15000元
销项税额=5000*0+10000*0=0(转厂出口免征增值税)
进项税额=11700/1.17*0.17=1700元
进项税额转出=转厂收入/总收入*本月进项税额=(10000/15000)*1700=1133.33元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0
需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转出)=0-(1700-1133.33)=-566.67(即可从国家取得退税566.67元)
毛利润=15000-10000-1000-1133.33=2866.67
特别说明:
1、转厂有进项税转出,即按转厂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转出进项税额,且不参与退税,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成本
2、出口有“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即按征退税率之差转出进项税额,转出的进项税也需计入成本,因计算较复杂,不列举,因目前我司的征税率和退税率都是17%,所以此部分为0,如果退税率下降,将会相应产生此部分金额。
目前我司实际会产生的费用:
转厂报关费:80元/单,关封:10元/单,出口收汇联:30元/张
出口运费:1350元/单(8T车)送仓费:410元/单,如需商检将产生商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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