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7篇【精】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让合同 篇1
门面房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和有关法规规定,依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自营门面房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二条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包括一次性转让费______元,甲方预付给房东的租金______元,合计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预付的房租对应的租期是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签订日,乙方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甲方出具收据。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甲方已将该门面房的有关情况告之乙方。合同订立后,甲方将门面正式移交,门面相关的报酬和风险同时转移至乙方。
甲方与房东的租赁合同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到期后,下一年该门面房的'租赁合同由乙方和房东直接协商。
第四条房屋保养和门面房装修
房屋保养是乙方的义务,安全用水用电,保证房屋结构和设施的正常、完整。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而进行的门面装修,由乙方负责。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装修可移动部分,乙方可带走;不可移动部分,所有权应该归属房东。
第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其它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2
卖车方(甲方): 买车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报废的牌叉车转卖给乙方,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
1、该叉车于20xx年xx月xx日成交。成交价格人民币xxx元整。乙方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2、甲方保证该叉车来源合法,保证该叉车无产权纠纷。
3、甲方将该叉车的.状况(包括外观、性能等)向乙方作了无保留说明,乙方已将该叉车状况作了充分的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购买。
4、甲方将该叉车转卖乙方后,该车发生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交通违章事故等一律由乙方负责。
5、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房东(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____________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 年,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月租金为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剩余租期为_______月,剩余租金_______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三、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门面租金,第一年乙方不得转让该门面,一年后乙方有权将门面转让给第三方。
四、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元。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门面,丙方按照转让费用标准补偿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4
编号:
出让人: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受让人: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XX路XX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签订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甲乙双方就信贷资产转让事宜,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一)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转让,系指出让人将其持有的金融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约定价格支付受让价款,取得金融信贷资产。
(二)本合同所称信贷资产包括贷款(普通企业贷款、同业拆借、同业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透支等依法依约可以转让的金融信贷资产。
(三)本合同所称债务人商业信用风险,系指信贷资产合同主、从债务人因无力偿付、拒付、延期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而出现商业信用危机。债务人无力偿付,指法院已宣告债务人破产,或债务人已接到法院关于破产清算的判决或裁定,或已由法院委任的清算人或破产接管人接管,或债务人已作出将其全部资产用于清理债务的安排,或债务人的债权人已接收债务人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债务人出现关、停、并、转无力偿付债务;拒付,指经债权人提示付款(如催收),债务人未按时支付信贷资产合同项下款项;延期付款,指债务人未按信贷资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应付款项,但经债权人同意的除外。
(四) “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变卖费等。
(五)银行营业日,系指银行通常开门营业之日,不包括星期六或星期日或其它法定节假日。
第二条 转让标的及价格
甲方自愿以其拥有的下列《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项下的信贷资产形成的债权按以下所列价格转让给乙方,与转让债权相关的担保合同权益(即从债权)随同主债权一同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标的清单》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应按以下方式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乙方应于转让债权交割日将上述第二条约定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户名: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为 ;
开户行名称为 ;
大额行号: 。
第四条 受让人收取债务人利息、本金的方式
自转让交割之日起,转让标的项下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若转让债权交割日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结息日不是同一日的,上一结息日至转让债权交割日(不含当日)的利息归甲方所有;转让债权交割日及以后的利息归乙方所有。乙方收取贷款本息的方式为:
乙方向债务人发送应收利息通知单,甲方代理收付贷款本息。甲方应在债务人支付利息或本金后,于每季末月20日和合同到期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该款项划入受让人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账号: ;
开户银行: 。
第五条 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
乙方应按 %/年的综合费率向甲方支付安排费和代理收付手续费,具体计算公式为: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总和=受让信贷资产本金余额× %×信贷资产剩余天数/360,信贷资产剩余天数自转让债权交割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止。如果信贷资产本金余额发生变化,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照本金余额实际变化情况分段计收。
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按季支付,乙方应在收到债务人归还的利息后于每季末月20日或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安排费和代理手续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账户名称: ;
账号: ;
开户银行: 。
第六条 债权凭证移交
甲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转让债权交割日之前,将相关信贷资产转让权利凭证移交,移交方式为:
将信贷资产债权凭证委托甲方保管,甲方向乙方移交加盖甲方有效印章的上述权利凭证复印件。
第七条 转让债权的交割日期
本合同项下转让债权交割日为20xx年 月 日。在交割日当日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将受让价款划至甲方指定账户内,甲方应将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债权凭证和第八条约定的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受让人没有在交割日(含)支付受让价款的,从应付未付之日起,按未付价款日万分之二点五计算罚息。甲方没有在交割日交付上述凭证的,乙方没有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
第八条 转让通知
甲方应于转让债权交割之日前,将债权转让事宜依法书面通知所有相关债务人,并取得书面通知回执。同时,甲方应将书面通知回执移交乙方占有,乙方对甲方移交的书面通知回执进行确认,并向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回执转移占有证明文件。
第九条 债务人商业风险的承担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按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甲方对债务人的商业信用风险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甲方保证债务人在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不会出现商业信用风险,能够足额清偿债务,若乙方受让债权获得清偿前因债务人出现商业信用风险未向乙方足额清偿债务,乙方有权就未受清偿的余额追索甲方,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乙方有权向债务人或方分别或同时提出清偿要求,向任何一方单独提出要求并不视为自动放弃对另一方的追索。甲方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后,乙方应将有关债权凭证转交甲方,由甲方向信贷资产合同项下债务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该项连带保证的保证范围为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实现债权产生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自主债务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十条 瑕疵担保义务
甲方在此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信贷资产合同权利符合以下条件:
(一)信贷资产合同权利是有效成立和依法存在的;
(二)依信贷资产合同性质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是可以转让的;
(三)信贷资产合同当事人并未在合同中约定“不得转让”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四)合同权利不存在瑕疵。
因甲方转让的合同权利存在瑕疵使乙方的利益受到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受让信贷资产后,应当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信贷资产管理人的职责,在管理信贷资产期间放弃债权或因怠于行使权利而致使债权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批准、登记手续的办理
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 (甲方或乙方)应当负责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 / (甲方或乙方)应协助 / (甲方或乙方)依法办妥有关批准、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信贷资产的再转让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受让人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信贷资产再度转让给其它具备受让资格的第三方。
第十三条 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转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甲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适用于甲方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债务的真实情况,未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未提供任何虚假情况。
(四)甲方保证此前对债务人未行使解除权、抵销权、变更权、中止权及终止权,即便行使了某一项或多项权利,也不构成对转让债权的损害,并已如实告知乙方。
(五)甲方此前未在转让债权上设置债务负担,也未曾免除债务人上述转让债权。
(六)甲方保证本合同第六条项下债权凭证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二、乙方声明与保证
(一)乙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金融机构,持有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者《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可以依法从事信贷资产业务,具备受让信贷资产的合法主体资格;
(二)乙方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必须的内部授权,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乙方已经全面、审慎审查受让信贷资产状况。
第十四条 保密
本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对于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有关事项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一)基于本合同第七条约定,履行转让通知义务,向相关债务人披露;
(二)给在正常业务中所雇用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
(三)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五)受让人再转让信贷资产债权时向新受让人所进行的披露,但条件是本合同约定受让可以再转让信贷资产且新的受让人也必须遵守本合同有关保密义务的约定。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并支付另一方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
甲方代理乙方收取贷款本息后,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将收取的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则甲方应就拖欠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通知
本合同项下甲、乙双方的各项通知、要求或其它通信应采取书面方式,并应送达或发至下列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乙方:XX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XX路XX号
邮编: 电话:
传真: 收件人:
转让合同 篇5
甲方(转让人):
乙方(被转让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让标的:
甲方将位于设施(见财产清单)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200000.00元整。
2、转租标的:
租赁房屋3间(共 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转给乙方,从20xx年6月21日起。
3、让费的缴纳方式:
甲方于6月21日将位于 酒店内所有财产、设施交付乙方并验收后,乙方20xx年6月21日付转让费定金50000元。扣除甲方所欠乙方60000元外,其余下90000元于20xx年7月21日前付清。如果在规定日期内不能付清余款,甲方有权收回酒店。
4、条款:
甲方在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转给乙方时,应当通知房屋所有人(出租人)知悉本协议。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如经营发生困难,乙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房屋再行转租给第三人经营。
5、费用承担: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承担。在协议签订之后,因经营酒店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由乙方承担。在乙方经营期间,房屋的维修责任由乙方承担。
6、装饰装修:
经营期间,有权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到期后装饰装修物乙方可以带走。
7、违约责任:
如甲方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经营损失200000元整,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000元整。
8、以经合同签订,其酒店内所有一切事务均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9、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年 月 日
转让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同意该机动车转让事项订立合同。
一、甲方自愿将购置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车辆类型______,型号______,颜色______,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原牌照号______的机动车转让给乙方,并提供该车过户所需的一切证件。
二、通过甲、乙双方确认该机动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乙方将该车的.产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全部买断。(备注:现金)
三、该车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转让前,甲方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四、车辆转让后未办好过户手续前,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肇事、罚款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须保证该车证件齐全有效(包括车辆行驶证、购置证),无假牌、无假证,并且没有抵押给他人。如经查实该在交通车管部门中档案手续不齐全,甲方将无条件退还所有的购车款及其他费用给乙方。
六、车辆的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须提供一切方便,子以合作,协助乙方办理,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转让合同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电话号码:
代表人: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政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合法取得的国海证《海域使用证书》项下的海域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受让的海域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再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乙方在受让海域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履行甲方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转让海域的面积和年限
第四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海域用海类型为,用海面积公顷(亩),批准使用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具体位置、坐标为:。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海域使用权只能转让甲方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权。转让年限至年月日为止。
第六条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海域使用权使用期限内现有投资(包括底播海产品、投入的礁石等)同时转让给乙方。所有价款已包含在转让价款之内。
第三章转让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七条双方同意该海域使用权转让价款为大写万元(小写元),以人民币计价。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小写元),前述款项的万元(小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剩余款项万元(小写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及数额,付清全部海域使用转让价款,所付定金可抵充转让价款,若逾期支付,逾期间超过十天的,逾期一日加收未付转让价款总额千分之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的,视为自行解除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退回已付转让价款,定金不予退回。
第十条甲、乙方双方应在本海域使用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到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海域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更换海域使用权证书。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因海域使用权过户发生的税、费均由方承担。
第四章海域使用权的再转让
第十二条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规定的地块的海域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规定的海域使用权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再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不得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三条乙方在受让年限内,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海域的使用用途。
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十四条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的,须于期满前日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重新办理海域使用权申请审批有关手续。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对上述海域享有完整的合法使用权,能完全支配或处理,并保证在本海域产权权属清晰,无权属纠纷、债务、税项、出租、抵押等事宜,如因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概由甲方赔偿。
第十六条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无法履行,则已付定金将支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另行将该海域转让于其他人;如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或无法履行,则甲方须双倍返还定金交给乙方。
第七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时,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章生效与其他
第十九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生效。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补充条款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同时送给等单位备查。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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