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关于停车的通告
关于停车的通告1
为确保市区凯旋路在拓宽改造施工期间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xx年2月24日起至凯旋路拓宽改造工程结束,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原施划的.停车位一律取消。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拍照、罚款,并拖移车辆。
特此通告。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停车的通告2
为加强学校交通管理,规范校园停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停放
(一)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请自觉停放到指定或划定的停车区域;
(二)各办公楼、图书馆、食堂等区域按照划定地点依次停放车辆。
(三)其它非停车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1)禁止将车辆停放到有禁停标志的.区域;
(2)禁止将车辆停放到人行道上;
(3)禁止车辆停放在班车、清洁车出入通道;
(4)禁止车辆侵占或堵塞疏散通道或消防通道;
(5)禁止车辆占用绿化用地。
二、各种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占道停车,影响交通。
三、严禁在道路沟盖板上停放车辆,造成损坏的,违者赔偿。
四、各类送货机动车辆需由接洽部门与保卫处联系同意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放,卸货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五、遇学校开学迎新、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机动车辆停放服从学校保卫处统一指挥。
六、一旦发现违规停放车辆,保卫处将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置:
(1)首次违规停车的,将在照相保存证据的同时,在车辆上粘贴“违规停车通知单”,并在校园网上通报该车辆牌号及车主等相关信息;
(2)涉嫌2次违规停车的,除按上款规定执行外,同时通知车主所在学校部门、学院及班级进行批评教育,对态度恶劣者不服管理的由学校监察处介入处理;
(3)第三次违规停车,保卫处将取消车辆授权一个月,第四次违规停车取消授权三个月,第五次违规停车取消授权半年;
(4)对外来车辆违规停车且不听劝阻的,将采取“先告诫,后锁车”的措施,违规停车达三次的将纳入“黑名单”,严禁进入校园;
(5)对因违停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交由交管、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6)车辆违停记录作为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及所在学院、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关于停车的通告3
为确保市区凯旋路在拓宽改造施工期间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xx年2月24日起至凯旋路拓宽改造工程结束,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原施划的停车位一律取消。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拍照、罚款,并拖移车辆。
特此通告。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停车的通告4
全校师生员工:
为创建文明、平安、和谐校园,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校园各种车辆停放,杜绝小汽车占道停放,跨车位停放及师生的摩托车、助力车、自行车随意停放的现象,学校决定从20xx年9月25日起,对校园内车辆停放进行规范、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规定
(一)宿舍区学生和教职工车辆停放在车棚内或按照指定地点规范停放。
(二)各教学办公楼、图书馆、食堂等区域按照划定地点依次停放车辆。
(三)其它非停车区域严禁停放车辆。
二、各种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不得占道停车,影响交通。
三、严禁在道路沟盖板上停放车辆,造成损坏的,违者赔偿。
四、各类送货机动车辆需由接洽部门与保卫处联系同意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临时停放,卸货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五、遇学校开学迎新、大型活动或执行特殊任务等,机动车辆停放服从学校统一指挥。
六、对不按照规定停放的各类车辆,保卫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校长办公室保卫处
20xx年9月24日
关于停车的通告5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如期完成红色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从20xx年6月25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大操坪府右街全路段禁止停放各类车辆(包括板车)并严禁车辆通行,望各位车主积极配合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
关于停车的通告6
为确保市区凯旋路在拓宽改造施工期间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xx年2月24日起至凯旋路拓宽改造工程结束,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原施划的停车位一律取消。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拍照、罚款,并拖移车辆。
特此通告。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日期;
关于停车的通告7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全县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城区主要街道车流、人流增大。加之G569北仙高速公路工程车辆绕城通行,城区道路原施划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已严重影响了车辆和行人通行。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和民勤县****会办公室《关于交办县十八届**一次会议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通知》(民**常办发〔20xx〕3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禁止在城区主干道路及相关路段停放车辆。具体通告如下:
一、原施划的县城东门大桥至东小什字路段、文化广场北口至新关什字(民勤职专)路段、东小什字至南关加油站什字路段停泊车位全部取消。城区四大街道及主干道路、非机动车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二、民勤五中北侧丁字路口至西门桥头路段、民武公路东门大桥至南门新桥路段、民左公路东门大桥至城东工业园区纬5路交叉路口(畜产品交易市场路口)路段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三、西环西路、西环南路、县运管局什字至新世纪大桥路段、东门大桥至苏武镇政府路段禁止停放大中型货车及工程运输车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对违反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我局交警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关于停车的通告8
为确保保盘龙谷、虎踞峡景区交通秩序,保证景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现通告如下:
从7月29日开始,对塘头村黄大岭路口至盘龙谷、虎踞峡景区的通景道路实行乱停车整治,每日15时至20时禁止在该路段停放车辆。对违法停放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置。
请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及行人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觉服从交通分流管理工作,服从公安民警和其他保卫人员的指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永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前仓镇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2日
关于停车的.通告9
随着我校社区机动车的增长,停车难的问题已经成为我社区居民所关注的热点。据居民反映一些校外车辆在夜间在我社区停放车辆,占用了社区的.车位。根据保卫处、居民管理处、海安公司的调查,有100多辆机动车在社区无证停车。据了解有相当数量的车辆属于未办停车证的我校教职工和社区居民。
为了减少或杜绝校外机动车在我校社区夜间停车。居民管理处从提高办理车辆出入证率入手,为减少和杜绝校外机动车在社区停放的管理创造条件。同时,要求负责我校社区车辆出入管理的海安公司全面加强车辆出入验证。缓解我校社区停车难的问题,希望我校教职工和社区居民积极予以配合与支持。
经研究凡是大轿车、大货车、中型巴士、中型客车等大型机动车辆禁止在社区过夜停放。上述车辆经居民管理处确认为是我校社区居民的车主或司机,再向学校保卫处申请办理教学区夜间临时停放通行证。办证费标准同社区。
关于停车的通告10
根据xx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对xx新区区域内道路进行提标整治及绿化品质提升,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停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
二、施工时间:自4月19日至5月20日。
三、具体要求:施工期间车辆禁止在车行道及人行道区域内停放,过往车辆与行人需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处理(特殊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xx市xx新区管理委员会
x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xx市xx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停车的通告11
为维护xx新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车辆运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停放。以上车辆停放地点:原九师石油公司库区院内停车场(额敏县雅都酒店对面)。
二、为保障冬季机械清雪作业,清雪期间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三、凡违反以上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离现场,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四、执行时间:20xx年12月5日开始执行。
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停车的通告】相关文章:
关于停车的通告04-18
文明停车的通告07-16
文明停车的通告06-04
小区停车通告06-07
严禁停车通告11-29
公司停车通告09-06
乱停车的通告01-02
停车通告范文03-22
关于停车的通告04-20
校园停车的通告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