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转移公告13篇[精选]
职能转移公告1
根据《xx省人民政府x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和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2号),经履行公开报名、评审、转移前公示、协议签订程序,我局已将xx省著名商标认定职能转移给商标协会,转移期限暂定为两年。
特此公告。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年3月26日
职能转移公告2
受委托,现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竞买方,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xx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75%股权(挂牌价10.5万元,竞买保证金2.1万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公司成立于x5年5月27日,位于xx县xx镇西门街环城西路63号,注册资金30万元。经营范围: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效期至20xx年12月14日)。
三、竞买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外企业、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四、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五、公告期限:x6年10月10日至x6年11月7日,报名截止时间:x6年11月7日17时;具体交易方式和时间、地点以相关竞价转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xx市路万宝广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层
x6年10月10日
职能转移公告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xx年1月13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衡阳市国资委。目前持有本公司37,935,8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9%)的通知,衡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8%)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用于为下属企业融资作担保,质押登记日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20xx年1月12日,质押手续已于20xx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截至公告日,衡阳市国资委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810万股,占本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的47。7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10% 。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1月14日
职能转移公告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武汉xx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医院”)股东就收购事项进行了多次谈判及沟通,但仍未就收购xx医院事项达成一致。经公司与xx医院以及王、付等13名自然人股东友好协商,各方决定终止收购xx医院100%股权事项,并于20xx年2月15日,签订了《项目合作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本次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
1、武汉xx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由武汉市职工医院改制设立,并承担其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付
2、王、付等13名自然人股东
xx医院及其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相关说明及主要内容
1、项目合作进程
20xx年5月28日,公司与武汉市职工医院(以下简称“xx医院”)及职工医院管理层股东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约定公司拟受让股东持有的改制后的xx医院100%股权,并为体现公司合作诚意,公司应在医院股东大会通过及改制完成后支付诚意金5000万元(详见20xx年5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20xx年7月,公司完成了对xx医院初步尽职调查,并启动了正式收购程序,20xx年7月8日,公司因筹划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xx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经确认,该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先后聘请了国浩律师事务所、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广发证券、中瑞评估等作为公司收购xx医院之重大资产重组中介机构,并协助xx医院进行改制(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和730名股东之股份确权事项。截止20xx年2月15日,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完成对xx医院的.历史沿革、财务、法律之全面尽职调查和所有股东股份确权事项,并出具了审计报告;xx医院已将大部分资产注入到为改制专门设立武汉xx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2、《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与xx医院(xx医院)股东就收购事项进行了多次谈判及沟通,但仍未就收购事项达成一致。经公司与xx医院以及王、付等13名xx医院(xx医院)股东友好协商,各方决定终止收购xx医院100%股权事项,并签订了《终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各方一致同意,已签署的相关协议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履行;xx医院同意,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指定银行账户返还公司已按约定支付的诚意金人民币5000万元,王、付等13名自然人股东对5000万元诚意金返还承担连带责任。若xx医院延期支付诚意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返还而未返还诚意金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利息。5000万元诚意金全额退还至公司指定账户之日起,各方不得再主张任何权利。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终止协议》约定及诚意金返还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终止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收购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70%的股权,以及收购海外公司的股权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终止协议》
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xx年二月十六日
职能转移公告5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将对外公开转让所持北京中航空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建设公司”)56.651%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44717.59万元。该项目已于20xx年11月11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正式披露。
中航建设公司成立于20xx年2月,注册资本金5010万元,主要从事民航机场场道、目视助航灯光、民航空管及航站楼弱电、机电安装等业务。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等机场建设专业工程资质和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并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具备民航机场建设领域所有专业施工资质的企业,具备承担机场飞行区工程总承包、航站区工程及附属设施总承包的施工能力,拥有机场工程各种专业机械设备和试验室仪器,具备在不停航条件下完成机场专业施工的'经验和技术实力。
中航建设公司遵循“立足首都机场集团,面向全民航”、“立足民航、面向社会”的发展方针,在竞争中寻求发展、壮大。公司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荣获了银行AAA级信用等级,被北京市工商管理局评定为守信企业。
中航建设公司近年完成了多项国家及省市重点工程、大型奥运工程的施工建设任务。公司参建的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专机、公务机坪迁建工程荣获20xx年度国家银质奖,呼和浩特白塔机场扩建工程荣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诚信参建单位奖,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航站楼非民航专业安装工程荣获20xx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扩建工程航站楼工程获得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及20xx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武汉机场扩建工程航站楼机电工程获得20xx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西藏拉萨贡嘎机场飞行区助航灯光工程的竣工,改写了拉萨贡嘎机场开航43年没有助航灯光的历史,为维护西藏地区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受到中国民航局的通报表彰。
中航建设公司近年来圆满完成了哈尔滨、通辽、海拉尔、长春、沈阳、首都北京、天津、石家庄、呼和浩特、包头、西安、拉萨、玉树、青岛、烟台、南京、杭州、宁波、南昌、武汉、长沙、南宁、桂林、丽江、西双版纳、贵阳、重庆、广州、深圳及三亚等几十个大中型机场的多专业的建设施工任务,进入了苏丹、多哥、安哥拉等国外市场。
职能转移公告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 20xx 年 1 月 13 日 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衡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衡阳市国资委。 目前持有本公司 37,935,8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99% ) 的`通知, 衡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000 万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4.48%)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 用于为下属企业融资作担保,质押登记日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20xx 年 1 月 12 日 , 质押手续已于 20xx 年 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截至公告 日,衡阳市国资委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810万股,占本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47.71% ,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10% 。
特此公告。
启迪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 1 月 14 日
职能转移公告7
关于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
(20xx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xx)等5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 4806.1-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 4806.3-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搪瓷制品
GB 4806.4-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陶瓷制品
GB 4806.5-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
GB 4806.6-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 4806.7-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4806.9-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
GB 4806.10-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GB 4806.11-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
GB 4789.15-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156-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
GB 9685-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14934-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GB 31604.11-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3-苯二甲胺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12-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3-丁二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13-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1-氨基十一酸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14-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1-辛烯和四氢呋喃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15-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4,6-三氨基-1,3,5-三嗪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16-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苯乙烯和乙苯的测定
GB 31604.17-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烯腈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18-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丙烯酰胺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19-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己内酰胺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20-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醋酸乙烯酯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21-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对苯二甲酸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22-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发泡聚苯乙烯成型品中二氟二氯甲烷的测定
GB 31604.23-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复合食品接触材料中二氨基甲苯的测定
GB 31604.24-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镉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25-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铬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26-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环氧氯丙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27-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塑料中环氧乙烷和环氧丙烷的测定
GB 31604.28-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己二酸二(2-乙基)己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29-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基丙烯酸甲酯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30-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31-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氯乙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32-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木质材料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31604.33-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镍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34-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铅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35-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全氟辛烷磺酸(PFOS)和全氟辛酸(PFOA)的测定
GB 31604.36-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软木中杂酚油的测定
GB 31604.37-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三乙胺和三正丁胺的测定
GB 31604.38-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39-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食品接触用纸中多氯联苯的测定
GB 31604.40-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顺丁烯二酸及其酸酐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41-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锑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42-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43-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乙二胺和己二胺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44-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乙二醇和二甘醇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45-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异氰酸酯的测定
GB 31604.46-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游离酚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47-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纸、纸板及纸制品中荧光增白剂的测定
GB 31604.48-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甲醛迁移量的测定
GB 31604.49-20xx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砷、镉、铬、铅的测定和砷、镉、铬、镍、铅、锑、锌迁移量的测定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xx年10月19日
职能转移公告8
一、职能事项名称: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初审。
二、转移单位:xx市xx区有关行业协会[xx行政区域以工业为主的实体经济类且社团登记的业务指导(主管)部门是经信部门的行业协会和产业集中在xx且社团登记的业务指导(主管)部门是经信部门的`市级行业协会]。
三、转移方式:采取向行业协会委托购买服务方式。
四、工作承接要求
1、严格审查申报对象。
在xx辖区内工业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2、严格审查申报材料。
助理职称评定条件(全年度申报):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③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④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⑤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市部门年度定期申报):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③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④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⑤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⑥博士学。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市部门年度定期申报):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③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对上述职称评定条件另有新文件规定要求的,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五、承接主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1、必须是《xx市市本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一批)》或《xx区区本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一批)》公布的行业协会;
2、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会员行业覆盖面达50%以上;
3、有相当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和办公设施(设备)。在配备的专职工作人员中,有一定比例的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有本行业(专业)工作经验;
4、近几年来开展活动正常有序,有公开、公平、公正办事制度和良好的社会诚信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和无被社团登记部门、社会监管部门处罚记录,社团登记部门年检合格,会员和社会反映良好;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自律监督制度及人员管理、目标考核、经费使用、教育培训等规范运作的保障机制;
6、经评估被评定为4A(含4A)以上的行业协会予以优先推荐。
六、报名竞争程序
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请于8月31日前提交《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和相关申请材料(附件1),逾期不受理。材料报送至xx区经信局,《申请表》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xxxxxxxxxx。联系人:王苗苗,联系电话:xxxxxxxxxx。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社会组织确认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条件申请表
xx市xx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xxx年8月24日
职能转移公告9
首先感谢这一年来广大业主给予物业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于我们,无论是来自业主的赞誉或者批评,我们都视若珍宝,正因为有了业主的参与和关注,我们才会将步伐走的更稳,我们才会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0xx年下半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收取工作已经开始,为方便广大业主缴纳,特对今年缴费方式做出如下调整:
1、物业管理费:由原来按季度收取改为一次性缴纳六个月(半年)费用;为尽量不占用您的宝贵时间,以后都将改为半年收取一次。
2、电费:由原来每月初1至5号缴纳调整为可预付费缴纳,最低预存金额为贰佰元整(¥200.00元),对逾期缴纳电费的业主,将依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相关细则,自逾期缴纳之日起,按照欠费总额加收1‰的违约金,望广大业主予以重视并按时缴纳。
上述收费政策调整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对于有利于提高物业管理品质的建议,我们都将积极采纳,虽然我们可能做的不是最好的,但我们要求全体员工要做的比昨天更好!我们将一直秉承“尽心尽意、尽善尽美”的服务宗旨,不断为全体业主服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支持与理解!
如果您有什么其他疑问,欢迎致电客服中心电话:
物业
职能转移公告10
根据《xx省人民政府xxx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粤府令第169号)和xx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机编[xxx]22号),经履行公开报名、评审、转移前公示、协议签订程序,我局已将xx省著名商标认定职能转移给xx商标协会,转移期限暂定为两年。
特此公告。
xx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3月26日
职能转移公告11
为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的精神,及公司《关于20xx年节假日安排计划》的要求,根据公司各部门工作安排情况,经各部门经理讨论决定,现将20xx年端午节假期安排及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端午节假期安排
国家规定端午节假期:5月31日(星期六)、6月1日(星期日)、和6月2日(星期一)为公休假期,共3天。
二、注意事项
(一)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切实做好放假期间工作安排,确保假期中各项工作安 全、顺利开展;
(二)离开办公室前,务必关好门窗,切断水电,做好假期防火防盗工作;
(三)特别提醒各位员工端午节期间气温较高,请做好防晒防暑工作。
放假期间公司各部门经理、主管必须保持个人手机畅通,违者一次罚款500元。
职能转移公告12
一、职能事项名称:
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初审。
二、转移单位:
xx市xx区有关行业协会[行政区域以工业为主的实体经济类且社团登记的业务指导(主管)部门是经信部门的行业协会和产业集中在且社团登记的业务指导(主管)部门是经信部门的市级行业协会]。
三、转移方式:
采取向行业协会委托购买服务方式。
四、工作承接要求
1、严格审查申报对象。
在辖区内工业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2、严格审查申报材料。
助理职称评定条件(全年度申报):
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③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④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⑤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市部门年度定期申报):
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③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④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⑤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⑥博士学。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市部门年度定期申报):
①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②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③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对上述职称评定条件另有新文件规定要求的,按新文件规定执行。
五、承接主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1、必须是《xx市市本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一批)》或《xx区区本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一批)》公布的行业协会;
2.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会员行业覆盖面达50%以上;
3.有相当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和办公设施(设备)。在配备的专职工作人员中,有一定比例的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有本行业(专业)工作经验;
4.近几年来开展活动正常有序,有公开、公平、公正办事制度和良好的社会诚信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和无被社团登记部门、社会监管部门处罚记录,社团登记部门年检合格,会员和社会反映良好;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自律监督制度及人员管理、目标考核、经费使用、教育培训等规范运作的保障机制;
6.经评估被评定为4A(含4A)以上的行业协会予以优先推荐。
六、报名竞争程序
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请于8月31日前提交《申请表》(附件2)一式二份和相关申请材料(附件1),逾期不受理。材料报送至xx区经信局,《申请表》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xxx。
xx市xx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x年xx月xx日
职能转移公告13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温政办〔〕170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127号)的相关规定由xx市民政局实施“社会组织登记评估的初评”工作职能转移。现就职能转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能事项名称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初评
二、转移单位
xx市民政局
三、转移方式和期限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办〔〕127号),按照转移程序,实施公告、报名竞争、公示名单等步骤择优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承接。本次转移事项承接期限为1年。
四、工作承接要求
按照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初评,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资料分析、实地考核、人员访谈、综合评审等工作,并出具受评单位的初评意见和评分理由详细说明;在评估中秉持客观公正,严格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不接受受评单位或相关利益人的`吃请和财物馈赠、不徇私舞弊,并为受评单位保存技术和商业方面的秘密。
五、承接主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的,应已列入市政府公布的《市本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条件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一批)》;承接主体为科研院所、中介组织的,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机构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在承接购买服务之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承接主体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基本了解各类社会组织的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的情况;
(2)曾开展相关领域标准化建设、评估评审实际操作或相关研究工作;
(3)拥有一定数量具备评估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人才。
六、报名竞争程序
(一)接受报名。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社会主体根据公告的条件向市民政局提出书面承接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xx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申请确认表》(一式两份);
2.具备承接主体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对应第五点承接主体资格的各项要求);
3.承接职能转移工作的措施方案。
(二)组织评审。成立评审小组开展专项评审,审核申请材料,从中择优选择1个社会主体作为承接对象。
(三)公示名单。在拟定承接主体后,在xx市民政网和xx市社会组织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四)签订协议。公示期没有异议的,市民政局与承接单位签订承接转移职能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取消承接资格的条件等内容。
(五)事项交接。市民政局在签订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事项交接工作,并在xx市民政网和xx市社会组织网站向社会公告。
联系地址:xx市民政局(xx大道2299号)17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xx市民政局
x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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