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吸烟通告

时间:2023-10-06 07:53:41 通告范文 我要投稿

禁止吸烟通告集合

禁止吸烟通告集合1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县城区地下水资源,保障我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区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推动生态昌乐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县城区自来水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进行关闭。现通告如下:

禁止吸烟通告集合

  一、自20xx年4月12日起,县城区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供水管网能满足用水需求的,由县水利局负责,停批新井,停止新办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已到期的,不再换发新证,到期予以关闭;取水许可证未到期的,根据到期时限,按比例逐步减少年度自备井取用水计划,直至关闭。对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供水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确需使用自备井补充供水的`,由县水利局根据实际情况核减自备井取水量,待供水管网满足需求后,再对自备井依法予以关闭。

  二、非法拥有、使用自备井的单位和个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自备井关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并按规定关闭。对隐瞒不报的,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依法处罚外,并根据《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按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三倍征收水资源费。

  三、关闭工作在确保正常生产和生活的前提下进行。按照先机关和事业单位、后酒店服务业和食品生产企业、最后大型工业企业的顺序,具体到井,明确时限,逐步推进,最终全部关闭。20xx年8月底前,关闭机关事业单位及服务业等非工业企业单位和个人自备井。20xx年底前完成对各工业企业自备井的关闭。关闭工作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下,由昌乐实康水业有限公司实施封填。

  四、对尚未接通自来水的单位和个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昌乐实康水业有限公司办理接用自来水有关手续,自来水接通后立即关闭其自备井。

  五、特殊情况确需保留使用自备井的,应向县政府提出保留申请,并注明原因,经县政府批准后方可保留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并由县水利局依法纳入管理。

  六、对部分上水量大、水质好的自备井,经县政府批准可保留作为县城区应急备用公用水源,原所有单位或个人不得继续使用。该自备井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下,统一使用厚铁板焊封井口,并在井口两侧加装管理铅封后,由县水利局统一监督管理,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启用,否则依法从严处罚。

  七、对未按规定关闭或擅自启用自备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并强行关闭。

  八、对违反本《通告》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追究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九、县政府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举报电话:0536—62213),每实名举报一眼未按规定普查登记的自备井,经关闭自备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并对举报人保密。

禁止吸烟通告集合2

  关于公司禁止吸烟的通告为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员工的身体健康,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环境质量,营造无烟办公生产区,经综合管理部决定,加强对公司的禁止吸烟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下列公共区域禁止吸烟

  五(一)办公区、生产车间、仓库、品管部;

  五(二)五层至六层楼梯口及楼梯;

  五(三)大会议室、接待室、员工餐厅及卫生间。

  二、吸烟区的划定

  五(一)吸烟区

  五(二)小会议室

  三、吸烟区需遵守的相关规定

  五(一)吸烟过程中的烟灰不得随处乱丢;

  五(二)吸烟后的烟头灭火后放到烟灰缸或者垃圾桶中。

  四、相关处罚

  五(一)对于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的员工由综合管理部进行50-200元/次的罚款;

  五(二)对于在吸烟区乱丢烟灰、烟头以及烟头不灭火由综合管理部进行50-200元/次的罚款;

  五(三)对于因吸烟引起的火灾事故由吸烟人负全责。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

  xxxx年xx月xx日

禁止吸烟通告集合3

  为满足客户需求,以及确保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ATGD重申禁烟令如下: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携带香烟、打火机进入车间;严禁任何人在厂区的任何地方吸烟;

  违反相关禁令者,一经发现,都会被按照员工守则的规定,处以扣6分或直接开除的处罚!

  近几日,保安在安检时,查获HD SOT223、 HV SODX员工携带香烟进入车间,该2名同事都被公司按照员工守则的相关规定给予扣6分的`处罚;自10月至今,还有多名同事因为抽烟行为被解雇

  希望全体同事引以为戒,遵守公司的禁烟令,做一个良好的NXP公民!

  xxx

  xxxx年xx月xx日

禁止吸烟通告集合4

  跟据公司厂内消防安全要求,公司制定以下厂内吸烟管理规定:

  一、厂内公共区禁止吸烟,吸烟者每次处罚50元。

  二、厂内责任区(生产现场、办公室、生活区等)禁止吸烟,本区责任人(主任、工段长等)同吸烟者都将处罚50元。

  三、责任区责任人(主任、工段长等)在本工作区内吸烟的每次处罚100元。

  四、发现吸烟者有违反此项规定,并及时上报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对违反此项规定者下发处罚通知单,被罚金额将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希望员工严格遵守公司吸烟管理规定,在指定一楼“吸烟室”吸烟。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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