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制度

时间:2024-08-02 23:34:45 秀凤 职业/专业/职能 我要投稿

职业培训制度(精选18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职业培训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职业培训制度(精选18篇)

  职业培训制度 1

  1、为规范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扬培训教育工作,促使职工真正熟悉到职业危害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学问,坚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素养,削减职业病危害。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特制定本方法。

  2、安全科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扬和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工作。

  3、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扬、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安全健康培训教育是职工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并优先保证其所需人员和经费。

  4、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和省、市组织的安全管理资格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5、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和安全职业健康专业学问以及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的宣扬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坚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6、在安全生产月或必要时开展大型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扬及培训教育活动,安全科要依据上级领导的支配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扬及培训教育工作。

  7、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学问和管理力量。

  8、各部门负责人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学问,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学问;

  (3)重大危急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9、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等学问;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0、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必需进行强制性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阻及应急处置所需的学问和技能后方能支配上岗作业。

  11、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必需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不得小于2学时。

  12、人力资源科要对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并长期保存。

  职业培训制度 2

  第一章

  办学宗旨

  办学理念

  校训

  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立德树人、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谋发展、以爱心促和谐。

  3、校训: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德才修身、心系邦兴。

  4、培养目标:以培养“创新、创造、创业型人才”为目标。

  开办多种特色专业,开展长短并举,专兼合一,一专多能,订单就业的培养模式。教学上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突出专业技能的培养与提高,强化实际动手能力和岗位的适应性。我校师资雄厚,设备齐全,学生可以获得全国通用的资格证、等级证、毕(结)业证,合格学员学校负责100%推荐就业。

  5、四过硬:

  素质过硬,意识过硬,技能过硬,理论过硬。

  第二章

  教职工管理

  一、培训制度

  1、培训对象为年龄在18—45周岁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

  2、培训时间10天,课时按上级规定时间。

  3、学员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我校报名培训。

  4、我校需按实际情况登记造册,分班、分专业进行培训。

  5、培训通过技能鉴定的,由劳动部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6、培训结束后,成绩突出的学员可以推荐就业。

  二、培训班学员管理

  1、所有学员必须按时报到,逾期不到者取消培训资格。

  2、学员着装要做到整齐大方、得体,统一佩戴胸牌。

  3、培训实行全脱产封闭式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外出。

  4、培训期间任何人不得请假,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继续学习者,按自动退训处理。

  5、课余时间必须外出者须写请假条,由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离开,返回时要到教务处销假。

  6、学员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7、尊重老师的劳动、服从老师的指挥,有问题时要先举手示意,经批准后再回答

  8、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不得有影响课堂秩序的行为和举动。(手机应关机或者调为震动,在教室内严禁抽烟)

  三、教师管理制度

  1、教师要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热爱教育培训工作,做好继续教育和各项组织、实施工作。

  2、教师要熟悉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课时分配及班级学生情况,编排教学进度,按培训班教学计划授课。

  3、教师要按教学要求备好课,精心讲授,讲究教学方法,并注意培训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应用能力。

  4、教师要关心学员学习动态,改进教学工作。

  5、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计划,做好各类培训班学员的报名登记、住宿和教学管理。

  6、教务处根据教学培训要求,做好兼职教师聘选、编写教材、做好教学场地的维护和教学设备的管理。

  7、教师因病、事、公假不能上课,必须提前申请和出示相关书面证明并报校长,因病不能亲自办理,应提前通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请假,事后要补办手续。

  四、校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教育规律办学,领导和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积极进行教育研究和教育改革,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

  2、从学校实际出发,主持制订学校的发展规划,学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政治,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4、审定各类工作计划,领导教师开展正常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5、加强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的生活,努力创造条件改善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

  6、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为想创业和已创业的人提供更好学习管理知识的平台。

  7、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的组织机构。搞好聘任教师工作,安排好教职工的工作岗位。

  8、民主管理学校,经常倾听教职工的意见,发挥教职工大会作用,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改善福利待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全面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和奖惩。

  9、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起表率作用。

  五、办公室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做好日常校务工作。

  2、负责起草全校性的工作总结、规划、决策等文件、做好文字综合和处理工作,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

  3、负责发布有关会议和学习活动通知、学员考核汇总工作。

  4、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传递、归档、登记和保管工作、记录整理学校资料。

  5、根据校领导批示、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6、配合学校,做好学校归档工作。

  7、做好学校开班及其他组织工作和会议专场的布置工作。

  8、做好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9、负责培训学员进行学习、纪律、生活等方面的管理。

  (一)学籍管理

  1、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定点培训机构要建立培训台帐,详细记录受训者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时间、考试考核成绩、收费和申领培训补贴情况、培训后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劳动合同签定或企业用工证明以及用工单位的联系方式等。

  2、建立学员学籍管理制度。对每个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电子注册,建立学员学籍档案,完整记录学员在培训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实训实操技能水平、行为表现以及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等个人信息,将每个学员的基本情况记录在案。

  3、建立学员考勤登记制度。对学员参加培训上课和实训实操进行考勤登记,每次上课都要求学员签到,记录学员每次学习的时间和内容。学员的考勤登记表作为申请培训补贴的依据之一。

  (二)档案管理

  加强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档案管理,每期培训鉴定结束后,以班为单位收集、整理培训资料和培训人员的相关资料归档,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归档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参训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文化程度、培训训专业(职业、工种)、培训训时间、培训获证编号等。

  2、教学情况: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学时安排、任课教师、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师教案等。

  3、学员学习情况:包括考勤登记、作业完成结论、作品完成结论、学习评语结论、理论课和实训实操课考试考核成绩等。

  4、开学、结业相关资料: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培训计划和办班批复;开班和结业典礼的领导讲话;报送的信息、图片及相关资料等。

  5、学员就业创业情况: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及上岗就业的单位,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所签定的用工合同及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等。如是成功创业的,主要包括学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创业地点、营业执照等。

  六、培训学校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培训和就业政策,热心为接受培训的对象服务,不断提高就业培训合格率以及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配备固定的培训场地,有较高的师资队伍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实训师傅。有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实训计划。培训设备、设施、教材符合国家职业技能培训要求。同时提供办学资质证明,培训项目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设备、教学设施、教师简介等资料。

  3、实施培训时,必须提前向县人社局提交开班申请、教学大纲、教学计划、课程安排表、培训人员花名册,经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开班。

  4、按教学计划进行培训,接受人社局、财政局、劳动服务中心指导监督。

  5、自觉遵守《晋城市就业再就业培训管理办法》。

  6、培训课时按《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7、按要求将教学档案材料分期分班装订成册备查,指导、收集和整理申报培训补贴资料。

  8、加强与就业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参训学员就业推荐和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一)教学管理

  1、培训教材。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统一使用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如使用自编教材的,必须要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2、培训时间。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各职业(工种)的培训要求,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的课时组织培训,其中:A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120个标准学时以上;B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240个标准学时之间;C类职业(工种)培训时间在360个标准学时之间。每天按7个标准学时计算。

  3、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各培训机构必须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开设理论课程和实训实操课程,不得随意减少课时和实训实操时间。

  4、考核考试。每期培训结束前,必须要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并将考试考核试卷和学员考试考核成绩一并归档备查。

  (二)考试考核管理

  在培训期间,所有学习上课的内容每一门课程结束时都要组织考试考核。在培训班结束前10天,定点培训机构要向人局提出职业技能鉴定的书面申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

  (三)监督检查

  1、指导和督导。人社局是各定点培训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各定点培训机构接受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将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创业)率以及学员满意度作为考核评估的主要指标。人社局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凡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2、定期检查。人社局每年至少要组织人员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在每期培训班办班过程中,人社局要对定点培训机构进行必要的培训检查。

  七、培训学校财务制度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会计行为,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和量入为出的原则,努力保证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2、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票据的购买、使用、保管、核销由会计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4、一切财务开支,严格执行并从严掌握。会计对开支的票据要认真审核,及时记帐;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凭证要按规定汇总装订,妥善保管。

  5、财会人员要每个月对帐一次,进行结帐和报表工作,并按要求报告财务主管及校长。

  6、一切计划内开支,如:工资、福利费、酬金、教学费、办公费、管理费及其他必需的开支款项,必须由财务主管批准支付。

  7、财务人员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坚持审批制度和有关手续。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任何开支,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财务人员不遵守财务制度,随意报销,将被追究责任。

  8、学校领导,特别是财务主管,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各项财务制度。如有违反制度和失职行为,也要追究责任并从严处罚。

  9、学校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并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离任审计制。财务管理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

  职业培训制度 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甘肃铜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扬培训教育工作,促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真正熟悉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学问,坚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识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职业安全健康素养,防止伤亡事故,削减职业病危害。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防治法》以及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扬和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工作。

  第三条 公司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扬、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工作制度。安全健康培训教育是职工培训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并优先保证其所需人员和经费。

  第四条 公司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和省、市组织的安全管理资格培训考核,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扬

  第五条 各工程公司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和安全职业健康专业学问以及公司、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的宣扬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坚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第六条 公司在安全生产月或必要时开展大型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扬及培训教育活动,各工程公司要依据公司的支配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宣扬及培训教育工作。

  第三章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

  第七条 各工程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学问和管理力量。

  第八条 各工程公司主要负责人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学问、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学问;

  (三)重大危急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阅历;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 各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等学问;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阅历;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四章 其他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

  第十条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等)必需进行强制性三级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学问和技能后方能支配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必需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第十二条 安全管理部对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各工程公司(项目部)、班组都应准时记入从业人员个人安全健康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卡片、安全教育登记表、安全培训教育考试试卷等材料)并长期保存。

  第十三条 公司级岗前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

  (一)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学问;

  (二)公司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状况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基本学问;

  (三)公司基本状况、工艺流程和劳动纪律;

  (四)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权利和义务;

  (五)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事故案例和预防措施;

  (六)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四条 车间级岗前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由各工程公司负责人组织实施,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16学时。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

  (一)建设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在建工程基本状况、工作环境及危急危害因素;

  (三)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留意的安全事项;

  (四)所从事工种可能患病的职业损害和伤亡事故;

  (五)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六)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状况的处理;

  (七)安全职业危害防治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五条 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培训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岗位安全职业危害防治操作规程、操作程序与动作标准;

  (二)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人员工作连接协作的安全与职业健康事项;

  职业培训制度 4

  为贯彻落实《培训教学大纲》,全面完成规定的教学项目、计划、目标及课时,完善实施中的规定流程及各项教学资料,规范教学,制定本制度。

  一、理论培训教学组织与管理

  (一)设专职部门、专职人员负责教学工作的总体计划运作,负责具体实施组织与管理。

  (二)每期(班)在主管部门审核后开始培训。学员按时报到入学。制作花名册(签到册),划分教学班、安排食宿、规定作息时间、确定教师、举行开学典礼(入学教育)。

  (三)制定和公布本期教学实施计划,教师严格执行计划。

  (四)学时考核由所在班理论教师负责考核,依据教学实施计划与实际到课进行考核,实际参学学时及时确认(签字)。

  (五)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的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由学员、教师、教学负责人分别填写。分管校长签章,留存入档。

  二、实际操作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学员必须服从单位的统一组织与管理,必须服从教师的实操指导。对操作培训安排有意见或对教师教学有意见应按正确渠道反映,不得发生有妨碍教学及教学安全的行为。

  (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由班主任组织实施,负责对每天、每个学员的培训检查,原始资料整理存档。

  (三)结业考核工作由培训班班主任组织、实施,学员考评成绩必须在教学日志中如实填写,并作出客观评价。界定是否按期结业。

  (四)阶段考核或结业考核时发现学员学时不足或培训目标未达标时,实行缓签补课,确保培训质量。

  (五)在完成全部培训后,由班主任召集本期学员、教师召开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确认操作培训总学时并在培训记录中签字(章)。

  (六)实际操作的相关资料在结业考试后应及时整理交存档案室保管,履行交接手续。

  (七)严守纪律、严格管理。学员在全程培训中应自觉执行请销假制度,精心维护器材设备、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八)在教学或培训班举办期间,若出现相关教学安全事故或学生违规违纪事件,培训学校保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法律维权的权利。

  教学研讨制度

  一、经常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内容包括教学计划制定、教学问题分析、教学动态及教学大纲修订等。

  二、为确保教学活动效果,活动要提前一周确定活动内容及主要发言人。主要发言人要认真查阅资料,写出发言提纲,把新知识、新动态或解决问题的新方法介绍给大家。

  三、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研讨活动,充分发表见解,积极参与讨论,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职业鉴定考试结束后,应围绕以下内容开展研讨活动。

  (一)对本期教学工作进行总结,以便发扬优点,克服不足,不断提高整体教学水平;

  (二)共同商议并分配下学期教学任务,根据授课专业确定教学计划,提出需要注意的问题。

  五、注意派教师到重点院校参观学习。被派教师要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并向全体教师传达。负责组织教师认真讨论,以便对照先进找差距,取长补短,使教师的教学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成为与时俱进的精品课程。

  教师管理及聘任制度

  为引进和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队伍的优化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就业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教师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聘任制度。

  一、指导思想

  建立与人事制度改革方向相适应的.教师聘任制度,激励广大教师提高自身素质,着重解决少数教师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平庸、不思进取、教育教学能力较差、不服从分配等问题。

  二、聘任原则

  聘任在专业技术结构比例和设置的岗位内进行。贯彻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学校择优聘任和教师竞争应聘相结合的办法。

  三、聘任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继续教育等规定要求;

  (三)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具备完成本岗位职责任务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聘任形式

  为充分发挥我校专业优势,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我校任课教师聘任形式采取自我申报、学校审核进行。

  五、聘任管理

  (一)受聘教师,学校按照其实际工作量发放一切待遇。

  (二)学校建立相应的教学质量评估和奖励制度,对尽职尽责,出色并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学校对有下列行为者予以批评教育、警告直到解除聘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者要根据情况给予处理:

  1、不能按所规定授课任务完成正常教学任务的;

  2、每年无故缺课五次以上或经常迟到早退的;

  3、经教师互评、学生评议并经学校考核后认定为不合格的;

  4、聘约期满,可续聘或解聘。

  职业培训制度 5

  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治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治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需听从上级和学校的治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依据教师的专长和表现,召开特地会议讨论争论打算,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争论,一经争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别状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班子集体争论打算。

  三、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进展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依据教师的平常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由校领导班子依据学校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五、全体教师必需从大局动身,听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仔细搞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听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六、建立教师工作考核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展检查,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正的评价。

  七、各教师要仔细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仔细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与连续教育和教研教改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力量,仔细总结教育教学阅历,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成绩,为推动素养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职业培训制度 6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学问的普及,提高职工的自我爱护意识和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宣扬内容

  充分利用宣扬栏、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宣扬手段,大力宣扬《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危害因素防治》等学问,增加职工防范职业危害的力量。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学问;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健康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1.矿井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危害防治专兼职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危害防治学问和管理力量。

  2.矿井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危害防治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由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进行。

  3.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等学问;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阅历;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二)新上岗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

  1.新上岗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学问培训由我矿安全培训中心进行,培训率必需达到100%,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学问和技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学时。

  3.岗前职业安全培训教育内容应当包括:

  ①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学问;

  ②安全生产职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状况和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基本学问;

  ③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权利和义务;

  4.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使用。

  5.矿内转岗、新上岗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安全健康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6.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将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状况记入职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并长期保存。

  (三)在岗期间日常教育培训

  1.日常安全教育包括:班前会、宣扬栏、告知卡、幻灯片、每周一次的学习日等多种形式。

  2.班前会由区队负责人组织,在布署、支配生产的同时布置、支配安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示和交待安全健康爱护等留意事项。

  3.每周安全活动日学习包括下列内容:

  ①学习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矿井有关规章制度和要求;

  ②有方案地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各工种、岗位的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③学习职业安全健康常识及执行职业危害事故现场自救、互救学问。

  4.每年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扬周开展大规模的宣扬活动。

  5.每年集中进行职业卫生学问培训后,进行一次职业卫生学问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并将考试试卷存档。

  职业培训制度 7

  1、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立一支造诣较高,教学阅历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非常重要。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敬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效劳,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制造条件和供应便利。

  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治理与考核和嘉奖与解聘等制度。

  4、教学规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详细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规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5、教师应根据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规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展教学。

  6、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习课程。

  7、学校要建立教学治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

  8、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规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9、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需听课1—2次。班主任要常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响。

  10、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1、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2、学生治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治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应制定“班主任守则”、“学生守则”。

  职业培训制度 8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更好服务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指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以下简称职业学校)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由职业学校安排或者经职业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实习单位)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形式。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认识的活动。

  跟岗实习是指不具有独立操作能力、不能完全适应实习岗位要求的学生,由职业学校组织到实习单位的相应岗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部分参与实际辅助工作的活动。

  顶岗实习是指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到相应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是实现职业教育培养目标,增强学生综合能力的基本环节,是教育教学的核心部分,应当科学组织、依法实施,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将职业精神养成教育贯穿学生实习全过程,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服务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创业能力。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切实承担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鼓励企(事)业等单位接收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第二章实习组织

  第五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指导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负责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职业学校应将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在确定实习单位前,职业学校应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书面报告,考察内容应包括: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

  第七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

  实习开始前,职业学校应当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必要的实习准备、考核标准等;并开展培训,使学生了解各实习阶段的学习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第八条学生经本人申请,职业学校同意,可以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对自行选择顶岗实习单位的学生,实习单位应安排专门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学生所在职业学校要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实习情况。

  认识实习、跟岗实习由职业学校安排,学生不得自行选择。

  第九条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第十条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时间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支持鼓励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合作探索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改革。

  第三章实习管理

  第十一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制定学生实习工作具体管理办法和安全管理规定、实习学生安全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性文件。

  职业学校应对实习工作和学生实习过程进行监管。鼓励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与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过程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协议文本由当事方各执一份。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认识实习按照一般校外活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实习协议应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协议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实习协议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各方基本信息;

  (二)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三)实习期间的食宿和休假安排;

  (四)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五)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对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部分的约定责任;

  (六)实习考核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顶岗实习的实习协议内容还应当包括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第十五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依法保障实习学生的基本权利,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顶岗实习;

  (二)安排未满16周岁的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

  (三)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四)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

  (五)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六)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第十六条除相关专业和实习岗位有特殊要求,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实习安排外,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第十七条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第十八条实习单位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按现行税收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九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居民身份证,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第二十条实习学生应遵守职业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撰写实习日志,并在实习结束时提交实习报告。

  第二十一条职业学校要和实习单位相配合,建立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方面的教育。

  第二十二条职业学校安排的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定的专人应负责学生实习期间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巡视工作,定期检查并向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报告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职业学校组织学生到外地实习,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具备条件的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统一住宿。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实习学生住宿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职业学校备案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四条鼓励职业学校依法组织学生赴国(境)外实习。安排学生赴国(境)外实习的,应当根据需要通过国家驻外有关机构了解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和实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派人实地考察。要选派指导教师全程参与,做好实习期间的管理和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十五条鼓励各地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建立学生实习综合服务平台,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有关社会组织,为学生实习提供信息服务。

  第二十六条对违反本规定组织学生实习的职业学校,由职业学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中相关条款和违反实习协议的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实习安排,并根据实习协议要求实习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本规定安排、介绍或者接收未满16周岁学生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实习考核

  第二十八条职业学校要建立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学生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职业学校要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学生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订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实施考核工作。

  第二十九条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的考核结果应当记入实习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学生获得学分,并纳入学籍档案。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第三十条职业学校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对违反规章制度、实习纪律以及实习协议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学生违规情节严重的,经双方研究后,由职业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给实习单位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三十一条职业学校应组织做好学生实习情况的立卷归档工作。实习材料包括:(1)实习协议;(2)实习计划;(3)学生实习报告;(4)学生实习考核结果;(5)实习日志;(6)实习检查记录等;(7)实习总结。

  第五章安全职责

  第三十二条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确立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有关规定。职业学校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实习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三条实习单位应当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责任制,执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安全保障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管理,保障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四条实习单位应当会同职业学校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核。未经教育培训和未通过考核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第三十五条推动建立学生实习强制保险制度。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投保实习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及由于被保险人疏忽或过失导致的学生人身伤亡,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

  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职业学校与实习单位达成协议由实习单位支付投保经费的,实习单位支付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费可从实习单位成本(费用)中列支。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实习期间受到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赔付范围的,由承保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赔付标准进行赔付。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或者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部分,由实习单位、职业学校及学生按照实习协议约定承担责任。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妥善做好救治和善后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非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后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教职成〔20xx〕4号)同时废止。

  职业培训制度 9

  一、职业安全健康宣扬

  1、公司利用《矿山安全报》、电子公示栏、版面进行职业健康宣扬。

  2、分公司要通过墙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扬。

  3、生产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安全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扬。

  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公司经理、副经理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技人员分别由省、市安监部门负责培训、考核和发证。依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新安排的大中专同学、来厂实习人员,由用人部门通知安全部门,并由安全部门组织进行矿山、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井下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七十二小时,露天作业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四十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果归档存查。

  1)分公司安全教育由分公司安全科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

  ②分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状况。

  ③综合安全学问,分公司主要危急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④分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2)、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安全组或兼职安全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内容:

  ①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车间的安全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③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阅历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主要内容:

  ①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③本班组岗位劳动爱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④本班组主要设备性能及安全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留意事项。

  ⑤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⑥制订实施师徒合同、包学、包会、保安全、尊师爱徒。必需在有阅历的老工人带领工作4个月后,才能单独作业。

  3、调换新岗位和采纳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

  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纳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要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分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按《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制度》执行。

  2)采纳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必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地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设备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4、特别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

  对从事电气作业、机动车驾驶、起重起吊、金属焊接、压力容器、爆破、卷扬、通风、尾矿、水泵等特别工种的作业人员,必需进行特别工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由市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依据证件的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每年公司要对其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凡新增或调换的特别工种人员,必需由市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5、一般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1)由公司或分公司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管理和职业健康学问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存档。要求必需有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2)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防治职业危害意识,增加安全责任感。分公司每年必需对在职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要有方案、签到表、培训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3)一般“三违”人员由分公司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天;严峻“三违”人员由公司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安全科、安全部,并将“三违”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状况存档。

  职业培训制度 10

  1.须提前制定好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充分做好课前准备工作,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工作,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内容。

  2.上、下班严格执行签到制度,至少提前5~10分钟到岗,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下课时间可以根据课堂情况进行适当调节,但是提前下课不得超过30分钟。

  3.不得化浓妆,穿拖鞋,不得饮酒,要着装整洁,精神饱满,仪表端正。

  4.不得在教学区域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要保持教学区域环境卫生。

  5.不得擅自旷工或者离岗,因故不能到岗时(出差,生病,事假等),需提前请假,不得私自请人代课。请假或调课经过准许后要协助安排课程调动。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者擅自离开教学岗位,按旷工处理。

  6.教学和工作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与校方反映沟通。

  7.不得打骂学生,要文明用语,对待学生要严谨认真,因材施教。

  8.不得在课堂上吸烟、接听电话以及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9.课前点名,学生上课迟到达15分钟,须告知教务联系家长,不得隐瞒包庇。

  10.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外出活动及组织学生参加其他教育机构的宣传讲座。

  该制度适用于启源所有工作人员,最终解释权归启源传媒培训学校所有。

  职业培训制度 11

  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掌握和消退职业危害,爱护劳动者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直接接触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岗位工种的本公司员工,以及在本公司从事相关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

  3.职责和权限

  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扬教育培训方案和所需经费并监督实施,由公司安环部负责培训工作的详细实施。

  4.教育培训内容

  公司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学问、岗位危害特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护留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详细包括:

  ①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 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学问,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学问。

  ③重大危急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典型事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⑥应急演练。

  ⑦结合详细岗位所需要培训的内容。

  5.教育培训形式

  获得有关职业技能和职业卫生方面的培训既是每一个员工的权利, 又是应当履行的义务。公司有关部门应当保障职工的这一权利,安环部应当准时做好统计考核工作。

  根据教育培训的内容,分为专项培训和集体培训。专项培训针对的是从事特地作业的人员,就其作业过程当中涉及到的'特地学问进行的培训,集体培训针对的是全部从作业的人员,就作业场所当中必需把握的技能和职业卫生学问进行的培训。

  根据教育培训的形式,分为宣扬栏、集中讲座、参观学习、观看录像以及公司组织的实地应急演练。

  6.凡是进入本公司的新员工,在体检合格后,由安环部对其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支配详细工作。已经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每年一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卫生培训。

  7.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头执行。

  职业培训制度 12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爱护意识和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高庄煤矿实际状况,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将康法规、职业健康学问、操作规程、职业健康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宣扬内容

  充分利用宣扬栏、黑板报、广播、电视等宣扬手段,大力宣扬《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危害因素防治》等学问,增加职工防范职业危害的力量。

  (二)、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学问;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安全健康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三)、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培训:新职工在上岗前进行不少于4学时的职业危害防治学问培训,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职工在调动岗位时,也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

  3、外来的临时工人,也要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

  4、本矿的在职职工也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培训,在每年的8.9月份进行,每年不少于2学时。

  5、全部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四)、培训应有方案

  培训时必需制定详实的培训方案,并得到矿领导批准后实施。

  职业培训制度 13

  一、总则

  为提高员工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职业培训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培训目标

  提升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使其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并为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增强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和沟通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培养员工的创新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的需求。

  三、培训内容

  新员工入职培训

  公司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方面的介绍。

  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岗位技能培训

  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要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如操作技能、业务知识等。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改进。

  职业素养培训

  沟通技巧、团队协作、时间管理、领导力等方面的'培训。

  职业道德、职业心态等方面的教育。

  综合素质提升培训

  行业动态、新技术、新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跨部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拓宽员工的知识面和视野。

  四、培训方式

  内部培训

  由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员或资深员工进行授课。

  组织内部研讨、案例分析、经验分享等活动。

  外部培训

  选派员工参加外部专业机构举办的培训课程。

  邀请外部专家、学者到公司进行讲座和培训。

  在线学习

  利用网络平台提供的课程资源进行自主学习。

  参与线上直播课程、在线论坛等交流活动。

  五、培训管理

  培训需求分析

  每年年底,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发展需求,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门综合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实施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包括培训课程的安排、培训师资的协调、培训场地的准备等。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合理安排员工参加培训。

  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对员工进行培训考核,考核方式包括考试、作业、实践操作等。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评估和晋升的参考依据之一。

  培训记录

  人力资源部门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包括培训课程、培训时间、考核结果等。

  六、培训经费

  公司每年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培训经费,用于员工培训。

  培训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七、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培训制度 14

  一、目的

  为规范和促进公司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满足公司发展战略和员工个人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培训原则

  战略导向原则:培训应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相结合,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全员参与原则: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

  针对性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个人能力和职业发展规划,提供个性化的培训内容。

  学以致用原则:注重培训效果的转化,将所学知识和技能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绩效。

  四、培训职责分工

  人力资源部

  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和预算。

  组织和协调各类培训活动的开展。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跟踪。

  建立和管理员工培训档案。

  各部门

  提出本部门的培训需求和建议。

  协助人力资源部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培训。

  负责本部门内部培训的实施和管理。

  五、培训计划与实施

  培训需求调查

  人力资源部每年年底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查,了解员工的.培训需求和期望。

  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员工发展需要,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需求报告。

  培训计划制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和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课程、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师资等。

  年度培训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培训实施

  人力资源部按照培训计划,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讲师应根据培训内容和要求,认真备课,确保培训质量。

  培训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保证培训效果。

  六、培训形式与方法

  内部培训

  由公司内部讲师或业务骨干进行授课。

  可以采用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实际操作等培训方法。

  外部培训

  选派员工参加外部专业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课程。

  参加行业研讨会、学术交流会等活动。

  在线学习

  利用网络学习平台,提供丰富的在线课程资源,供员工自主学习。

  七、培训评估与反馈

  培训评估

  培训结束后,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评估方式包括考试、考核、问卷调查、学员反馈等。

  对培训讲师的授课效果进行评估,作为讲师绩效考核和后续培训安排的依据。

  培训反馈

  收集员工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培训工作。

  将培训评估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员工,为今后的培训提供参考。

  八、培训激励

  对在培训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将培训成绩作为员工晋升、调薪、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九、培训经费管理

  培训经费列入公司年度预算,专款专用。

  培训经费的使用应遵循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审批和报销。

  十、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另行通知。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职业培训制度 15

  一、总则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的职业培训体系,加强员工职业能力开发,提高员工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二、培训类型

  岗前培训

  新员工入职时进行,包括公司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内容。

  岗位技能培训

  针对员工所在岗位的专业技能要求进行培训,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职业发展培训

  根据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提供晋升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综合素质培训

  包括沟通技巧、团队协作、领导力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养。

  三、培训流程

  需求分析

  员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提出培训申请。

  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员工绩效评估结果,提出部门培训需求。

  计划制定

  人力资源部结合员工和部门的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包括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师资、培训费用等。

  培训实施

  人力资源部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提前通知参训员工。

  培训过程中,严格考勤管理,确保培训效果。

  效果评估

  培训结束后,通过考试、考核、问卷调查、实际操作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收集员工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培训工作。

  四、培训师资

  内部讲师

  选拔公司内部业务骨干和技术专家担任内部讲师,给予相应的激励。

  内部讲师负责开发和讲授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课程。

  外部讲师

  从外部专业培训机构或高校聘请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讲师。

  五、培训记录与档案

  人力资源部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

  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课程名称、培训时间、培训成绩、培训证书等。

  六、培训经费

  公司设立专项培训经费,用于支付培训课程费用、培训师资费用、培训场地租赁费用等。

  培训经费的使用遵循专款专用、合理节约的原则。

  七、其他

  员工参加培训应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未经公司批准,员工自行参加的培训费用不予报销。

  八、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职业培训制度 16

  一、总则

  为了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适应公司发展和市场竞争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培训内容

  新员工入职培训:包括公司概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基础知识。

  岗位技能培训: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要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职业素养培训:如沟通技巧、团队协作、时间管理等。

  管理能力培训:针对管理人员,提升其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培训方式

  内部培训:由公司内部资深员工或专业讲师进行授课。

  外部培训:参加专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课程。

  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进行自主学习。

  四、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年底制定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

  各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培训申请。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组织相应的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实际操作等。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的参考依据。

  六、培训记录

  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信息。

  培训档案作为员工职业发展的重要参考。

  七、费用管理

  公司承担培训费用,但员工在培训后一定期限内离职的,需按比例退还培训费用。

  员工个人参加的外部培训,经批准后,可报销部分费用。

  八、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职业培训制度 17

  一、目的

  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绩效,促进个人职业发展。

  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三、培训类型

  通用技能培训:如办公软件操作、商务礼仪等。

  专业技术培训:针对特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领导力培训:为管理层提供的领导力提升课程。

  四、培训需求分析

  员工自我评估:员工根据自身职业发展规划提出培训需求。

  部门评估:部门主管根据团队工作表现和业务发展规划提出培训需求。

  公司战略分析:根据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确定培训重点。

  五、培训实施

  培训时间安排:尽量避免影响正常工作,可利用业余时间或工作间隙。

  培训师资:内部讲师和外部专家相结合。

  培训教材:根据培训内容精心编写或选用合适的教材。

  六、培训效果评估

  学员反馈评估:通过问卷调查、面谈等方式收集学员对培训的.评价。

  学习成果评估:通过考试、实际操作等方式检验学员的学习成果。

  绩效改进评估:观察培训后员工在工作中的绩效表现是否有提升。

  七、激励措施

  对在培训中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将培训成果与员工的晋升、薪酬调整挂钩。

  八、培训资源管理

  建立培训资源库,包括师资、教材、场地等。

  定期对培训资源进行评估和更新。

  九、违规与处罚

  员工无故不参加培训或未完成培训任务,将给予警告并影响绩效评估。

  培训讲师未认真履行职责,将进行批评并调整其授课安排。

  十、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制度如有修订,将另行通知。

  职业培训制度 18

  一、培训原则

  针对性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规划,制定个性化的培训方案。

  实用性原则:培训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实践操作和应用。

  全员参与原则: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

  二、培训组织与管理

  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监督。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协调。

  三、培训计划制定

  每年初进行培训需求调查,收集员工和部门的培训需求。

  根据需求调查结果,结合公司战略和业务发展目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四、培训课程设置

  基础课程: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规范等。

  专业课程:按照不同岗位和专业设置相应的'课程。

  拓展课程:如创新思维、跨部门协作等。

  五、培训师资

  内部讲师:选拔公司内部业务骨干担任讲师,给予相应的培训和激励。

  外部讲师:聘请行业专家、高校教师等进行授课。

  六、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组织员工集中学习。

  实践操作:结合实际工作进行现场指导。

  案例分析:通过实际案例进行讨论和学习。

  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

  七、培训经费

  设立专项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经费使用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审批和报销。

  八、培训档案管理

  为每位员工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培训经历和考核结果。

  培训档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和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

  九、监督与评估

  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对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计划的落实。

  十、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补充。

【职业培训制度】相关文章:

职业培训学员管理制度08-24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06-17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06-21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必备】07-12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优选]07-12

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03-30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9篇09-19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3篇03-08

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制度(13篇)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