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时间:2023-10-08 12:47:54 教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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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一、组织领导

【优】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在校长室的领导下,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即考核小组)

  二、评选对象

  本学年度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包括班子成员)

  三、评选时间

  一学年评选一次(第二学期结束)

  四、评选比例

  按组进行,按教师总人数的15%进行评选。

  五、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来,热爱阳罗二中,教育思想端正。

  2、为人师表,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教学上有创新精神,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论文,包括评比获奖论文,每学年不少一篇。

  4、严格执行课内规则,按质按量出色完成课堂教学任务,学生满意。

  5、教学质量显着、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所教学科成绩在同年级比较有很大提高。

  6、帮助差生,关心困难生,在转化后进生方面有明显成效有典型事迹。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承担对外开课任务。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优:

  (1)不服从分工与安排晚上坐班又不坐班者;

  (2)病、事假超一个月者;

  (3)体罚或变相体罚者;

  (4)教学工作失职,造成教学质量倒数者。

  六、评选办法:

  1、对照条件,个人申报;

  2、各组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小组(候选人必须写好1500字事迹材料);

  3、评审小组结合候选人平时的师德表现以及教学实绩,确定优秀教师人选;

  4、报校长室审批公示。

  七、表彰奖励

  1、教师节大会向获奖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2、优秀教师奖金100元;

  3、优秀教师在考评、晋升中优先;

  4、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学校授予“阳罗二中名教师称号”,奖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