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书心得

时间:2023-10-20 13:21:23 观后感 我要投稿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集合15篇

  当我们心中积累了不少感想和见解时,心得体会是很好的记录方式,这样就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那么心得体会该怎么写?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雾都孤儿》读书心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集合15篇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1

  历时几个星期,我终于在课后时间把《雾都孤儿》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的篇幅不长,却深刻的揭露出当时黑暗社会的压迫性;剖析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

  小说中出现的诸多人物,也无一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在这本书中,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忌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也都被作者细腻的描绘出来。

  而善良的主人公奥利弗一出生母亲就离世了,他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布朗洛先生等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人物,除了主人公奥利弗,另外一个就是女扒手南希。她对奥利弗的关心和照顾是在细节方面的。一直到最后,她不惜背叛她的爱人赛克斯;为了让小奥利弗逃离他们的掌控;甚至冒着被抓的危险;向罗斯她们透露情报……最终惨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南希是一个多情的扒手;她的存在与“育婴堂”的曼恩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曼恩太太有着体面的工作,与一群善良天真的孩子待在一起。但她却毒打这群孩子,甚至贪图董事会给孩子们的伙食费,让孩子们常年活在阴影下。对比之下,南希生活的环境远不如曼恩太太,但她有心,有一颗仁慈的心,他对小奥利弗仍然持有怜悯之心。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表里一套,背里一套”?“知人知面不知心”?但南希也是一个“痴情儿”,只是这个情用在了错的地方。她对赛克斯的爱是:即使她决定要背叛赛克斯,依旧坚持要罗斯她们保证不做任何伤害塞克斯的事。但即使是这样,她最后也只能沦落到成为塞克斯手下亡魂的结局。

  这本书除了对人物刻画的非常形象之外,环境的描写也十分生动,许多句子段子,即使没有华丽的词藻加以修饰,但也字字深入人心,激起内心的阵阵涟漪。“在实际生活中,从摆满珍馐美馔的餐桌到临终时的灵床,从吊丧的孝服到节日的.盛装,这种变迁的惊人之处也毫不逊色,只不过我们就是其中匆匆来去的演员,而不是袖手旁观的看客罢了——这一点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这一段让我感触颇深。是的,我们并不是小说里的人,我们是书外人。小说里任何一位主人公的故事,他们的心酸苦楚是我们难以感同身受的。但是作者却巧妙的用这句话来呼吁读者,即使我们成为了小说里的主人公,我们也不要做袖手旁观的看客。这也是狄更斯的小说所具有的特点,他让读者在小说中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以善良面对世界。

  在这本书中,善与恶两者区别并不大。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2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3

  在这两天里,我看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他展示出了小偷们凶狠狡猾的’特点,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

  本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可是他出生不久,他妈妈就去世了。他在孤院里残酷地待了九年,然后被丧事承办人买下了,但在那受尽了索尔贝里太太的残酷折磨,被迫逃往伦敦。在逃亡路上,他误入了贼窝,可是他出淤泥而不染,什么也沾染不了他那正义的心。

  期间被一些好心人帮助:布朗洛先生、罗丝、南希....最终找到亲人。

  这本书让人百感交集,其中有一个片段让我深有感触:奥利弗逃往伦敦的路上,经过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惫不堪。他在流浪的路上遇到一个小偷,机灵鬼杰克。奥利弗被他带入了贼窝,小偷的首领想把他也训练成小偷,他受尽了折磨,可死也不愿当小偷。

  读到这,我心里顿时生起了对他的敬佩。他只有9或10岁,甚至还没有我大,可他坚强、勇敢、乐观,善恶是非分明。他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当小偷。

  和他比起来,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可还是常常抱怨不满足,经常做事遇到一点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不会坚强,意志力不够。我们要向奥利弗学习,珍惜现在的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认真刻苦学习,学会感恩,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故事发生在遥远的雾都英国,主人公是私生奥立弗.退斯特。他年轻的母亲尝尽人世间的酸辛,一生下他就与世长辞了,所以小奥立弗.退斯特还未享受到母亲的温暖,那吃不饱、穿不暖的.地狱一般的苦难生活就来临了。

  因为贫济院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供养他所需要的抚养,所以只好告别给养所,由一个对孩子苛刻、对教区干事而奉承的女人抚养,那里的孩子们常常因为饥寒交迫而死去。

  奥立弗.退斯特虽然苍白而瘦弱,但是在他的胸膛里有一颗善良而正直的心。强盗头一心想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本性善良的奥立弗不肯就范,因为他知道,偷窃是一种卑鄙可耻的行为。

  在精灵鬼和贝兹的有且过程中,小奥立弗有幸被老绅士布朗罗先生所救。但又不幸在狡猾的费根设计下,再一次落入贼窟。

  小奥力弗冲破重重的困难,克服了人生路上的一个个艰险,终于见到了光明的未来,前途一片美好……

  这篇文章同时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

  阅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深受感动,受益匪浅。有时候,看着小奥力弗受到的虐待和欺侮,我的眼眶都不禁红了。

  现在,有许多的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不顾一切了,可是我现在终于明白其实这是不对的,凡事都应该多为他人想想。

  让我们向诚实的小奥力弗学习吧。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4

  小故事叙述的是一个全名是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凄惨地文化教育了9年,随后又被送至棺木老总那里当学徒。因为无法忍受的挨饿和暴力行为及其污辱,他逃亡伦敦。又悲剧误进贼窝,期内被一位善解人意的的老紳士班布尔老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便于拯救奥利佛,不闻不问贼头的监管和威胁,向班布尔运算通风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子。南希被贼窝头目残害,警员随后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总算足以与家人团圆。

  在书里并不值一提,可是不可以沒有的人便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品牌形象是世界上妈妈的品牌形象,见到可怜的然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管不顾叛变他所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管不顾自身冒着被抓,被惩处绞刑的风险,为小奥力弗逃离凄惨的生活,最终掺丧生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中。沒有过多针对南希的描绘,可是她的内心深处阅读者能稍微体会得出去:无奈,恼怒,分歧。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产生了独特的比照。可憎的曼太太贪欲地剥削着这些可怜的小性命,却从不给自己的个人行为觉得可耻,或许大家也不可以过多地指责于曼太太,生活的惨忍铸就了大家的惨忍。仅仅在一些勇敢的人心里残留的那一点善解人意给与了大家那麼一点感慨,可是最终的运势仍逃离不上凄惨的去世。

  这本书帮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受便是主人翁小奥力弗的英勇的精神实质,尽管在黑喑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苦,可是并沒有给那么一个幸福的内心蒙上尘土。因为挨饿他向干事明确提出必须一碗稀粥时,被这些干事觉得这2小孩未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情况下他应对大家针对他妈妈的侮辱,奋起抵抗。他啊或许是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所能抵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大家觉得好笑。在其中有一段话要我记忆力尤深这些全是老先生的,在我都热病快死了的情况下,是这位善心的老先生将我送到他家中去,照顾我养好啦病。哦,求大家把这种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归还他。大家叫我一辈子待在这里都能够,我但求大家把这种物品送回来,要不然她们应定会认为我逃走了的,大家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它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禁不住被他维护保养自尊的个人行为所触动。一个人活著就需要有自尊。

  合上这本书也没有过多的感叹,只有一个:人活着要是不断向这理想千金不用顾忌过多,不必向运势低下头,运势始终在大家手上。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5

  在这个假期,我重温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在高中的时候我就阅读过这本书,看过相关电影,文中奥利弗的身世让我感到十分悲痛。这本书的作者狄更斯出生在英国动荡时期的贫困家庭,饱受饥饿和严寒的他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人民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也是他创作《雾都孤儿》的写作背景。

  书中有一段描写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读了这一段以后,我不由得产生了怜悯之情,在物质富裕的今天,这些场景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我们从一生下来就有富足的粮食,精美的衣服,但文中的小奥利弗却与我们完全不同,在他的妈妈在生她的时候难产致死,身边唯一的财产也被在场的老妇人窃取,因此小奥利弗不得不在福利院生活下来,他在福利院吃不饱,穿不暖。后逃亡棺材店,由于不堪老板娘的虐待逃亡雾都伦敦,刚一到达伦敦就误入贼窝,盗贼首领费金企图将他训练成扒手,一次在街上盗窃过程中被误抓进了警察局,被偷的那个人恰好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罗朗,后书摊老板证明扒手不是奥利弗,另有其人,小奥利弗得以释放。当时小奥利弗重病陷入昏迷,由于小奥利弗与布罗朗好友生擒赠与画像的女人及其相似,于是将小奥利弗带回家休养。在布罗朗家,小奥利弗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作品,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使英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在繁华的背景下,是人们的贫穷和苦难,阶级冲突越明显,工人和资本家的矛盾越发激烈。在这种矛盾之下,穷人遭受了很多的困难,大多数人都像文中的小奥利弗一样,过着流离失所,饥寒交迫的日子。现在的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不知足,总是在抱怨生活的不满,抱怨自己的家庭没有别人的富裕,抱怨命运的不公。我们却不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承受的巨大的痛苦,在物质富裕的今天,仍旧有贫困山区的孩子,吃不饱,穿不暖,像小奥里弗一样,我们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尽可能的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有一些东西,对于我们来说,可能不太重要,不值得一提,但是对于贫困山区的孩子来说,那些东西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在理解别人苦难的同时感受生活的幸福,对生活知足,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提升自己,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别人,为将来的美好生活奠定基础。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6

  一个混乱的时代,一群善良的人们,一群可恶的小偷。这就是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没有多么高贵的语言,但如一杯上等的茗茶,回味无穷。请走进英国作家狄更斯,走进他的作品《雾都孤儿》。

  狄更斯的文字有神,刚中带柔,柔中带刚。《雾都孤儿》描写的是一位名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先是被教区的老太婆收养,但老太婆对待他们不以慈善为目的,而以盈利为目的,虐待奥利弗。接着,他又去了济贫院,但因被指造反,被济贫院的人赶出,当起了童工。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待而来到了雾都伦敦,寻找自己的亲戚,但被费金为首的神偷团伙盯上,小小的奥利弗被迫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经历了无数的辛酸泪。他遇上了好心人,几进几出犯罪窝点,但他的心依然是善良的。最终罪犯们被绳之以法,奥利弗也发现这些好心人竟然是他的亲戚。真相大白了,他获得了家的温暖。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无巧不成书,写的真是一波三折,这情节深深地迷住了我。也印证了一句老话:“邪不压正”。很多时候做事就是自己内心的较量,搏得过就是你厉害,搏不过就是他成功。

  在乡下,人们对于文化水平不是很重视,初中毕业,上个高中,大学就上不上无所谓了,出国留学那就更不要想了。村里有一个漂亮的姐姐,家里条件不好,但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考上了高中。可高中的条件艰苦,学校里又有许多不学无术的人经常惹是生非,各种脏话各种动作都做得出来。学校里是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五天非把人打出血来了。学校好多品学兼优的学生都被带坏了,渐渐地,好学生屈指可数。高考了,她脱颖而出,成为武进区的高考状元。所有人都为之惊讶,混乱的学校竟然能出个好苗子,也不经赞叹她的抗打压能力。她越学越轻松,拿到了硕士学位,出国修学,拿到了全额奖学金。成为一名乡村学霸。

  这就是美,人生如梦,有好有坏,处境你管不了,别人你管不了。只要你正义,一切都会给你开绿灯。莲藕有“出淤泥而不染”,你有“出恶境而不败”!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7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单独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秋末冬初,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8

  我很惊异于《雾都孤儿》的成书仅仅是在查尔斯·狄更斯年仅二十六岁的时候,这般年纪能有如此丰厚的社会阅历以及如此灵动、直扣心弦的文笔创作出这样一部不朽的巨作,不得不说查尔斯·狄更斯确实不负生前身后之盛名,他是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坛的耀眼巨星。

  《雾都孤儿》的文字犀利,而且极具狄更斯风格,即用冷幽默正话反说的方式来讲述长达35万多字的长篇故事。其中很多亮眼的章节,比如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在济贫院请求多添点粥而引发的骚乱、奥利弗在棺材店与诺亚打架并顶撞邦布尔先生、奥利弗前往伦敦的路上遭受的困苦并与机灵鬼相逢、奥利弗因同伴行窃被伦敦市民追逐等生动的情节让人百看不厌。

  但凡是阅读狄更斯作品的读者都能发现他冷幽默式的叙述方式独具一格,正是这一点狄更斯在其他作家堆里拔地而起、独树一帜。这位高产且作品精良的作家看待当时英国底层社会显然有着独到的眼光和见解,这源于他早年在贫民窟做童工的经历以及造化赋予他的天赋。

  《雾都孤儿》自打问世以来就被多次搬上银屏和舞台,它们和原着一样令人百看不厌。在我看来,这部作品有一个非常传奇的地方就是:故事中的人物正邪两派分明,除了南希这个女性角色外,几乎没有灰色人物。这种非黑即白的脸谱化人设往往是文学作品中的大忌,但神奇的是在《雾都孤儿》中,这种界限分明的人物刻画却毫无假大空之感。我想狄更斯胜在设置的剧情引人入胜(简直有看《猫和老鼠》的痛快感),幽默且极具文采的文笔使得脸谱化人物的棱角变得圆润。

  《雾都孤儿》虽然是现实主义小说,但是它丝毫不缺乏浪漫特质以及只有在舞台上才会出现的戏剧性巧合,比如奥利弗非常神奇地在参与团伙犯罪中巧遇自己的`亲人,最后回到善良富有的亲人身边过起了幸福而俗套的团圆生活。当然由于《雾都孤儿》还是狄更斯的早期作品,所以整体构架的设置还不能做到完美。

  令人扼腕的是男主人公在获得了幸福结局的同时,女主人公却惨遭杀害。在我看来,后者恐怕才是当时英国社会底层的常态,南希的死把《雾都孤儿》推向了最后的高潮。她死后引发的全城大搜捕精彩结论,堪称整部书的压轴点睛之笔。狄更斯就是这样将现实和梦想穿插进行,让读者在包含希望的时候还会被提醒这个世界的残酷与黑暗。

  狄更斯和他笔下的男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一样见惯了社会的丑恶,但是他们没有像书中大部分角色那样堕落到最深的泥泞中去。狄更斯称这是造化和遗传的结果,我更相信这是人类本性中善念以及对是非分明的判断所造成的。

  《雾都孤儿》通过奥利弗的故事、甚至南希的悲剧告诉我们,与人为善是做人的骄傲和本质。书中所有的坏蛋们都得到了悲惨的下场,绝大部分好人也得到了令人快慰的好结局。尽管小迪克和南希的死让人产生好人没好报的叹息,但是这都不妨碍善恶有报的大主题是被世界上千千万万的读者所认可的事实。

  查尔斯·狄更斯的名字就是文豪的代称,他那些享誉世界的巨著都展示了这个性格有点玩世不恭的作家是怎样以一种独特的角度和目光看待世间的一切的。我们通过他的作品迈入一段段精彩传奇,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丰富和滋养,并由衷产生对这位作家惊世才华的钦佩。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9

  《雾都孤儿》和大部分小说一样,结局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但它的结局是完美的!刚开始的时候对小奥列佛的遭遇感到同情和心痛,他在阴暗、罪恶、饥饿中勉强成长起来,从小奥列佛和他的伙伴身上,你能感觉到食物对于人来说的意义。班布尔那些所谓的绅士对待孩子,贫民的态度深知人性的罪恶,这也预示了他们必将灭亡,也许并不是现在。当奥列佛请求多吃一碗粥而被责罚时,你足以看到当时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当奥列佛被习艺所“拍卖”,最后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时,你能感觉到穷人的命运是什么样的,他们不是自己生命的主宰,而是掌握在他人手中,即使到了棺材铺,还是要让老板娘欺辱!

  奥列佛,终于忍不住了,他决定逃跑了,他是多么的勇敢,但那是生活所迫啊,人,有的时候就是被逼出来的。但是他不知道往哪里去,我也不知道他会去哪里,能去哪里,从生下来就是个孤儿,也许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认识他了,我真的被那种孤独,无助感染了,感触了。当他被南希和赛克斯劫持回费根那里的时候,当他深知会伤了布朗劳先生的心,却无能为力的时候,那种心情,那种心痛,也只有被深深误解的人才能体会。

  无可厚非,奥列佛是勇敢的,善良的。他胆小如鼠却为了自己母亲的尊严去和诺顿战斗,为了自己起清白而试图逃离、告发、即使都失败了。无疑他是“出淤泥而不染的”,这种品格估计也是作者生活所向往的。

  也许故事有点过于巧合,但是无巧不成书啊,但是你看这巧的多么合情合理,这也是作者的写作艺术吧。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就是贝德文太太和他儿子的对话,不光是当时的英国,就是在现在的全世界都存在的问题,也许没有那么严重了。

  南希无疑是最可悲的,但是都能理解她当时的心情,她罪大恶极,做件好事是多么的.困难,是她知道自己和罗斯相比是多么的卑贱,但是她想保持和别的女人,无论是穷是富,是好是坏一样的东西——爱。这是她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即使是失去生命也不可惜。这也是人性最本质的东西,那就是自尊。

  对于赛克斯杀了南希之后情形的描写,可谓是入木三分,在内心深处发出的恐惧无时无刻不在笼罩着他,现实也是这样的,一个杀人犯他先安享生活之美,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就像做了坏事心里永久的愧疚一样,但这个坏事是无法弥补的。赛克斯感觉南希的阴魂一直跟着他的时候,最后他无处可逃,去救火,是多么戏剧的一幕啊,但是令人发笑的同时也深深的感觉到他那无比的恐惧。赛克斯的狗的死也不乏幽默,个人感觉狗和南希的命运是及其的相似,可恨、可悲、可泣、可敬。

  奥列佛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逃了出来,遇到了贵人,狄克的死,我想也是作者刻意加进来的,因为穷苦孩子大部分命运和他是一样的,没有人知道他存在,也没有人在意他死去,也许奥列佛就有很少,也许就有一个,后也许就跟本就不会有。

  有一种东西可以让人坚挺的活着,也可以高傲的死去那便是自尊;有一种东西足以照亮这个世界,那便是希望;有一种东西足以温暖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那就是爱。

  这就是我读《雾都孤儿》的感受。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10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非常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获得辉煌收获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一般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妈妈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留,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的道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让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与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海量,但特征鲜明,每一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大夫;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运势悲苦的南茜;更有纯真无邪活泼、纯洁善良,让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一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譬如邦布尔一直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自命不凡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抚摸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可吞掉我们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一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大家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11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但奥利弗不愿做小偷,他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难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只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

  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助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作者联系自己的实际生活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想,这也是整篇读后感的精华所在。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12

  《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母亲生下他之后就去世了。他成了济贫院里的一个孤儿,他在那里备受欺凌,连肚子都吃不饱。后来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辱,只身逃到了伦敦。他一进城便身陷贼窟,被警察误认为是小偷而被警察逮捕,后被无罪释放。后来,他不幸再一次身陷贼窟,被逼着去抢劫,不幸中弹,幸好被好心人收留……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真的无法想象奥立弗在他九岁前的生活是怎样的。瘦弱的身躯,浑身是伤,但有着顽强的意志能让他独自面对饥饿、寒冷、孤独。

  让我感触很深的'是,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为了独自侵吞父亲的遗产和发泄心中的怨恨,出重金让强盗头子费金把奥立弗培养成了小偷,直至送上绞刑架。良心未泯的女扒手南希小姐知道了他的阴谋后,对奥立弗十分同情,冒着生命危险将他们的罪恶计划告诉了露丝她们,回去后便惨遭蒙克斯杀害。警察围剿了贼窟后,费金一伙纷纷落网。

  当小偷们竭力要把他训练成为一个像他们一样的扒手时,生性善良的他甚至不知道扒手是什么意思。当知道让他干得是罪恶的勾当后,死也不愿意屈服。读到这里,敬佩之情油然而生。他身上有那么多的美好品质:坚强、勇敢、善良和正义。奥立弗宁愿自己承受巨大的痛苦,也不愿意去做一个小偷,虽然那些小偷拿各种好处诱骗他,他都不为所动,他心中始终对美好的生活充满向往,始终怀有一个美好的信念。

  与奥立弗相比,我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渺小,我的生活多么幸福。我有父母细心的呵护,我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有老师们的淳淳教导。可我总是觉得不满足,常常抱怨父母。在学习上,也是遇到一点困难就想退缩,想放弃,没有一点毅力。读了奥立弗的故事,心中始终涌动着一个念头:人活着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要被困难吓倒,不要向命运低头,因为命运就掌握在我们自己的手中。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13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孤儿的曲折故事:奥立弗他刚出生,母亲就去世了。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在盗贼的驱使下,小小的奥立弗就这样成为了一个扒手,善良的女扒手南茜在他天真纯洁的身上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于是她冒着生命的危险终于将奥立弗救了出来。后来南茜被贼窝头杀害了,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弗被布莱罗先生收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在书中,我看到十九世纪英国儿童凄惨的生活;在书中,我感受到人们那种至善至美的天性;在书中,我更能感受到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许多孩子正承受巨大的痛苦,与饥饿、孤独、寒冷作斗争……

  比起奥立弗的童年,我们的童年那么的绚丽多彩,那么充满幸福。我们从小就在父爱、母爱的包围里成长,他们给予了我们无尽的爱与无尽的关怀。

  像奥立弗这样的孩子不仅仅出现在书中,在我们的身边,还有许多这样的孩子:还记得这样一幅广告吗?一位来自山区的一位小姑娘,睁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喊着:“我要读书!”从她的眼神里,我们读到了她渴望学识的心情,看到了她渴望上学的情感……

  现在的孩子更是祖国的花骨朵,从幼儿园开始,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陪着,伸手要什么有什么,对于雾都孤儿这种经历是无法理解的。可是这也让我感受到现在孩子在挫折教育方面的`重要。让我想到了班里的一个小女孩,妈妈告诉我,从小到大,爷爷奶奶从来不责备她,哪怕是小女孩打了爷爷奶奶。可是有一次,爷爷就说了小女孩一句,她就马上眼泪流下来了,还一个劲的说:“爷爷不好……”我发现很多孩子都把这样的生活当做理所当然,从来不去体会别人的感受,在受到一点点委屈的时候就大发脾气,有时候甚至是他们自己的错。到了幼儿园就很难适应集体生活,往往要花比别人多出很多的时间,这是我们值得思考的问题。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14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其次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围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绽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解并描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被欺压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和善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和善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依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验了岁月的沧桑,他仍旧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识的经典世界名著。

《雾都孤儿》读书心得15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穷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情愿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坚韧的毅力,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两次关心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快乐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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