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的作文优选5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初始被这本书吸引,是它封面那句“影响超过《飘》,一本能让人连续读15遍的书”。读的过程中我甚至忘记了这是本写爱情的书,只是等待着,眼瞅着琥珀如何一步步堕入不幸的深渊,有时甚至生出鄙视她的念头。一个懵懂的少女,一心只渴望着外面的花花世界,被骗婚的骗子拿走了所有的积蓄。落为“仙人跳”的工具,成为卖笑的戏子,为了金钱和爵位嫁给了两个老鬼,成为皇帝的情妇,最终被抛弃。
掩卷沉思,我才突然明白,这原来写的是爱情,只是这爱情太过现实,太过残忍,让你根本体会不到所谓的“爱情的快乐”,留给你的只有一种感觉----痛。她和贾伯鲁从一开始的感情就不是一种平等的地位,贾爷并不是真心爱她,尊重她,即使她想尽办法,为他生儿育女,不惜豁出自己的性命去救他,积攒金钱,提高自己的身份地位,但她做的这一切一切只是自己的痴心付出,她并没有真正了解对方的心思,只以为“他是真的爱我的”,这就注定了悲剧的'产生。
看着那个懵懂可爱的琥珀一步步滑落深渊,变得势利,无耻,只是可叹命运弄人,人生无情。
曾经在张爱玲的《谈读书后记》中看到这样的一段话:《永远的琥珀》是公认的低级趣味的。然而奇怪的,就算是低级趣味,《琥珀》也赢得了这么多人的喜欢,琥珀也用她那完全不同命运屈服的精神撼动了一个又一个人。
琥珀出生于1644年,有着贵族血统的私生女。成长在乡间,冒险来到吃人的伦敦,成为一名女公爵,并成为查尔斯二世最宠爱的情妇。结过4次婚,生了3个孩子,数次流产,挑起男人为之决斗,坐牢,骗人,敲诈,勒索,被下毒,杀人,几乎一个女人能碰到的种种事情她都经历了,经历了英国王政复辟时期的重大历史事件,包括纽盖特监狱、伦敦大瘟疫以及伦敦大火等,同时也涉及到了王政复辟时期的众多著名人物。这也是晚年的张爱玲不喜欢的原因吧。虽然是历史小说,但太过传奇了,不能反映普通人的悲欢离合。
有人说,这个是通俗的立志小说,也有人说,《琥珀》,《荆棘鸟》还有《飘》是当代最后畅销的爱情小说。
一直就喜欢《飘》,确切的说是喜欢那个说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的坚强女子。
所以朋友对我说,你喜欢《飘》,那么你也一定会爱上琥珀。曾经是有些不以为然的,因为《飘》在心中的地位太高太高,高到难以逾越。
朋友说:那是个卑鄙到甚至无耻的女子。我厌恶,说不看。斯嘉丽虽然不是一个天使,但也不是一个恶魔。
朋友说:那是个坚强到可怜的女子,她爱了一辈子的人不愿意娶她,死心塌地爱着她的人为了她而死。
更厌恶,说绝对不看。我是个对爱情完美得有些洁癖的女子,公主王子幸福快乐的故事虽然愚蠢,但是能让人觉得快乐。斯嘉丽,不也是有个白瑞德么?
朋友说:最后的琥珀只为了政敌的一句话,抛弃了所有去追寻她遥不可及的爱情。我实在厌恶,说一定不会看的。喜欢欢喜的结局,从来就喜欢。
最后,我仍然选择去看了。
最后,我深深的迷恋上了琥珀。
最后,我被琥珀感动得一塌糊涂。
最后,我发现在生活中当白雪公主是很不容易的,但是当琥珀,却几乎是不可能的。
我喜欢不可能。因为它让我看到了可能。
一个卓尔不群的村妇,不甘心如此渡过一生。一个毫不屈服的女子,宁愿在污垢中沉沦,也不愿在平静中幻想。
琥珀自私,任性,贪婪,虚荣,甚至不择手段,但是她也美丽,可爱,坚韧,勇敢,在这个男性主宰的社会里追求着爱情上的平等。
在荆棘鸟中,拉尔夫神甫,他爱梅吉,更爱上帝,更爱上帝给他的权利,披着大主教的外衣,和梅吉无数次的幽会,却不肯给她任何承诺。在飘中,Butler爱斯佳丽,更爱自己,才会在斯佳丽勃然醒悟,最需要他的时候离她而去。而在琥珀中,Bruce爱琥珀,但是更爱名誉地位金钱,瘟疫中也不曾离开琥珀,却为了一个单纯富有的女继承人抛弃琥珀。
一个网友的书评非常精辟:你看,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差别。女人总是站在爱人的角度上想问题,为了他愿意象荆棘鸟那样忍受痛苦,发出绝唱,一旦失去爱情,总是追问“我能做什么,我该做什么”,
甚至绝望到“没有什么值得生存,没有什么值得奋斗”。男人却更愿意站在自己的角度想问题,女人只是他匆忙旅途上的点缀,失去一个,沿途上还有更美丽的风景,再深厚的爱情也会演变为“当她走了,她带走了一切”,
他的爱情至多是“坦白地说,亲爱的,我一点也不在乎。”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怀着好奇的心情,我打开了这本书——《遥远的渡桥》。这本书收录了张之路有代表性的《非法智慧》《第三军团》等作品的精彩篇章和《渡桥》等短篇精品。走进作者富于生气和想象力的文字,跟随书中出神入化的奇妙情节,我感受到了作者对生命深切的悲悯情怀。
读了第一篇短片小说《暗号》,里面的小主人公以“我”这样的第一人称来描述,使人感觉着就是作者自己,增加了真实感。文中的父母让自己的儿子一个人出来旅游,其实这何尝不是一种勇气呢,现在中国的孩子都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不舍得让他们受一点苦,这也养成了中国的孩子不能独立自主的原因。这不,你在人才市场会看见有六十多岁的老人为自己的儿子寻找工作。而国外的孩子不是这样的,他们很小就会赚钱了,比如帮别人带小孩、去饭馆端盘洗碗等等。这让我想起了一篇课文《乌塔》,这是一个十四岁的德国小女孩自己赚钱旅游的故事。在教育方式这一方面,我觉得中国的父母应该向文中的父母和外国的父母亲学习学习。父母应该给孩子一辈子受用的东西,不是物质的.,物质上的东西不可能一辈子靠父母,而且世事难料,只有给孩子真正受用的东西才是给他一辈子的幸福。父母总想给孩子最好的爱,不是溺爱,不是你给他多少物质上的,不是让他吃多好,穿多暖,少吃苦,《暗号》给现在的父母和孩子们上了很好的一课。
看了《第三军团》的节选,我真是感触颇深。里面的作者为了声张正义,却被几个小流氓威胁和侮辱,而周围的群众只是敢怒不敢言,只是在旁边看着,没有上前去帮这位作者一把。到最后有两个“英雄”救了“我”,他们堪称“武林高手”了,对那几个小流氓进行了教育。这个第二天报纸上都没有报道的看似没有价值的事情,却反映了当今社会的某种现象——一部分人为了不劳而获,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一部分人为了自己的安全不愿与违法犯罪作斗争,助涨了犯罪分子的气焰;可贵的是而依然有不缺乏富有正义感的人,他们看见不公平的事时会冲上去伸张正义,就像文中的“眼镜”“小胡子”和那位司机一样。这个社会需要正义感,需要正能量。人民的安全需要他们,社会的和谐需要他们。而最关键的是,从不同类型的人身上,我们要照出自己的模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阅读《遥远的渡桥》,就是完成一次心灵的摆渡,让我们首先在心灵上强大起来,从小学会独立,学会勇敢,拥有正义和智慧,做一个大写的人,做一个时代的骄子。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时代广场上的蟋蟀》是一部由乔治塞尔登写的小说,时代广场上的蟋蟀读后感。它的主人公有:蟋蟀柴斯特,猫咪亨利,老鼠塔克及白利尼一家。讲的是蟋蟀柴斯特从没想过离开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可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马利欧。后来,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诚友情,帮助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还成为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第十二章”时,我仿佛也像史麦德利一样吓坏了,一只平凡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精兵进行曲》。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令我回味无穷。我仿佛也听到了它的鸣叫。读到“第十四章”,我又再一次的感觉到了它声音的奇妙: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全都静止了。公共汽车、轿车、走路的男男女女……全都停了下来。在乐曲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这一小节,充分的体现出那声音的美。它令我陶醉!读到最后时,我又有些失落,它要离开马利欧,去回故乡了。这个结局有些另人失落,它似乎不是那么的美好,又似乎是那么的合乎情理。我爱这只叫柴斯特的蟋蟀,他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也会记住它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更喜欢它是那么的关爱朋友,热爱大自然,再繁华的时代广场也无法留住它对故乡的眷恋。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周末,我静静地坐在书桌旁认认真真地拜读林清玄的《鞋匠的儿子》一书。
这本书写了美国的一位总统林肯。林肯第一次上台被嘲笑,但他没有退缩,而是用自豪的语气,承认自己是鞋匠的儿子,并赞美自己的父亲是一位技术高超的鞋匠。林肯用自己对父亲的尊重和赞美,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可。
这位自信、真诚的林肯总统,让我十分敬佩。他没有因为自己的爸爸是鞋匠而看不起他,或是因此低估自己,而是为爸爸是个鞋匠感到骄傲、自豪。林肯以一颗诚实、宽容的心,扭转了尴尬的局面。同时,他的才华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这让我想起一个故事:有一位小女孩,早上起床,一看家里没人就主动帮奶奶拖地,奶奶回来后张口就问她:“怎么不烧饭啊?”小女孩赶紧放下手中的活,放好米,烧了20分钟,当盛完饭端给奶奶时,奶奶准备踩在刚刚拖过的地上。小女孩说:“奶奶,我刚拖好地,你踩上去会有脚印的。”奶奶气愤地到处宣传,说小女孩和她顶嘴。当所有人指责她时,她却淡淡一笑,说:“我不伤心,我还要感谢她。”
这个小女孩和林肯一样感激那些伤害过她的.人。这些故事说明他们很宽容、大度并且自信。看来人的自信心,是在一次次考验中磨练出来的。如果你选择放弃,将失去选择的机会,因为机会只有一次。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最近,我读了一本很精彩的书——《列那狐的故事》,作者是法国的M·H·吉罗夫人。
这本书重点讲了一只又聪明又狡猾的狐狸――列那,它用自己狡猾的本性,骗了狼叶森格仑。它对又冷又饿的叶森格仑说,结冰的池塘是捉鳗鱼的好地方,让它在尾巴上拴只水桶垂到池塘里去捕鱼,结果冰把叶森格仑的`尾巴冻住了。猎人来了,本想杀掉叶森格仑,可脚下一滑,就把刀砍在了叶森格仑的尾巴上,叶森格仑趁此机会逃走了,但却永远失去了它的尾巴。
列那狐不仅捉弄了狼叶森格仑,还捉弄了狗熊勃仑、兔子来姆、老鼠别雷,还有狮子王诺勃勒。
列那狐的聪明让我佩服,它的狡猾却让我有点害怕。你们想了解他的故事吗?如果想,就去买一本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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