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费用支出报销制度

时间:2023-10-30 18:13:14 服务业/酒店/餐饮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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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费用支出报销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餐饮业费用支出报销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餐饮业费用支出报销制度

餐饮业费用支出报销制度1

  1、教学及办公所需物品,由财产保管员根据库存及实际需要情况,每月制订购货计划(填写请购单),经总务主任批准后办理。

  2、如因教学或办公需要请购计划外物品时,必须填写请购单,并按规定由核准部门主管申请,总务处核准后办理,未经核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3、各组室所需物品应提前三天填写请购单,总务处在接到经批准的请购单之日起三天内力争办理完毕。(如市场售缺须及时向请购人说明情况)。特殊情况按急事急办原则处理。

  4、购物后,发票、物品必须经财产保管员验收签章。再由总务主任签字后由采购员向财会人员办理报销。所购物品不得直接交给请购人。

  5、在验收物品时,发现所缺应及时查究,发生重大差错必须及时向校长汇报。

  6、校财产保管员必须检查请购之物品有无重复库存,避免浪费。

餐饮业费用支出报销制度2

  1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2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3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4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5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上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6单位每月召开会议研究通报防火检查情况。

餐饮业费用支出报销制度3

  为了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规范经费报销行为,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后勤等工作服务,根据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及学校的有关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经费为科研经费以外的所有各类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的报销按照《北中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校科〔20xx〕22号)执行。差旅费的报销按照《北中大学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校财〔20xx〕2号)执行。

  第二条财务报销审批要求

  (一)所有经费支出须符合项目预算和合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单笔支出金额在20万元以下由经费负责人审批,20(含)—50万元由经费负责人和财务分管处长签批,50(含)—100万元由经费负责人、财务处长和分管校领导签批,100万元(含)以上由经费负责人、财务处长、分管校领导和校长签批。

  (二)实行报账一支笔制度,所有票据严禁他人代替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三)报账单位应按要求填制各类报账单据,注明所报内容、经费项目名称等信息,经费审批人在审批时,需在原始凭证上签批同意报销的票据张数和金额。

  第三条财务报销审核要求

  (一)票据管理

  1、原始票据管理要求

  (1)外部发票和行政事业性收据:报销的发票必须有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监制章,并加盖发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使用有效期内;行政事业性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2)发票项目如客户名称(必须为北中大学)、开票日期、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开票人、收款人等一律填写齐全,发票大小写、锯齿金额必须一致,书写规范,否则不予报销。

  (3)为提高报账效率,5000元以上的单张发票,须由报销经办人登陆国税或地税发票查询系统查询发票真伪,持打印的查询结果方可报账。

  (4)报销日常办公经费的票据时限原则上应在一年之内;科研经费报销票据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执行期限。

  (5)原则上不得用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代替原始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2、原始票据的粘贴要求

  所有原始票据必须按要求分类、分项目粘贴在北中大学票据粘贴单上并填列北中大学原始凭证汇总表,标明票据的数量、金额、支付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3、领款和交款必须有领款人和交款人的签字以及出纳人员的签字并加盖现金付(收)讫章。如属代为领款的,须代理人签名,不得冒充领款,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借款票据要求

  (1)借款时必须填写北中大学一式三联借款单。借款单必须填写借款的日期、事项用途、金额、经手人等,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转帐结算必须注明收款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帐号。

  (2)借款人必须为本校正式职工。

  (3)本着“旧款不还,新款不借”的原则,各类借款须在3个月之内报账或归还。

  5、长途连号车票、定额发票(除停车场的小额定额发票)等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报销。

  (二)经费管理规定

  1、本校人员各类奖酬金、劳务费、助研费、试验费、专家咨询费、临时工工资和学生奖助学金、外聘专家咨询费、报告费、答辩费、评审费等费用的发放原则上须直接支付到个人银行卡中。

  2、采购1000元(含)以上的物品按规定通过支票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

  3、通过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须事先将采购计划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报账时须持发票、合同、政府审批和采购的相关资料。

  4、各单位购置仪器设备(含家具)单价1000元(含)以上或批量采购单价500(含)—1000元且总价大于50000元以上的须持发票到仪器设备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5、基建、修缮工程项目按《北中大学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校审〔20xx〕1号)执行,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合同、工程决算书原件。1万元(含)以上的修缮工程项目须提供审计处审定的审计报告;1万元以下的修缮工程项目须提供工程项目管理部门签批的审核意见。

  6、在商场和超市购买的物品,必须提供有具体物品名称、单价、数量的明细发票,否则,需提供附有开票单位出具的带有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与发票金额相符的`物品明细清单或超市、商场的原始机打购物小票,按要求填写物品验收单,经单位负责人、经办人、验收人签字方可报账(经办人与验收人不得为同一人)。

  7、会议费的报销规定:

  (1)校内举办或承办会议,须提交会议纪要或会议通知以及会议预算(注明事由、天数、参加人数、会议地点等)方可报销。

  (2)参加国际会议由旅行社出具票据的,需附会议通知和情况说明并由单位负责人签批后方可报销。

  8、学生实习费报销须持接收实习单位开具的正式发票,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开具正式发票的,必须说明相关理由并开具接收实习单位的收据,由部门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报销。

  9、邮电费的报销规定:

  (1)各部门办公电话费可以在行政经费中支出,个人手机、住宅话费不允许报销。

  (2)凡是汇款的邮费或手续费都必须与发票一起报销。

  10、预借收据须填制“北中大学财务处预借收据申请表”,本着“款回单撤”的原则,应在收款同时及时撤销借条,否则不再出借收据。

  11、已报账需查询凭证者,须由财务报账人员协助查询,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翻阅凭证。

  12、所有租车业务必须同时附有双方事先签订的有效完整的租车合同和协议。

  13、购买礼品、茶叶、烟酒、皮具等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不得报销。

  14、所有报账人员应为本校正式职工,不得由学生、外来人员代替报账。

  第四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规定校长办公会通过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餐饮业费用支出报销制度4

  第一条目的

  本公司所制定之奖金除评核从业人员之间的尽职程度,服务及贡献程度等给予其评定外,对于员工福利及奖金提成制度,亦详加规定之。

  第二条适用范围

  凡任职满14日以上之正式任用员工皆适用之;但部分奖金支付办法,亦可适用于兼职人员。

  第三条奖金结构

  本规则所制定之奖金,包括下列十三项:

  (一)模范员工奖。

  (二)礼貌奖。

  (三)最受欢迎奖。

  (四)工作绩效奖金。

  (五)考勤奖金。

  (六)激励奖金。

  (七)介绍奖金。

  (八)全勤奖金。

  (九)-奖学金。

  (十)礼金及慰问金。

  (十一)小费。

  (十二)年节奖金。

  (十三)年终奖。

  第四条模范员工奖

  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依工作敬业态度及考核成绩中,挑选一至两名工作表现优异之从业人员(含兼职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于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并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激励员工士气。

  第五条礼貌奖

  为加强顾客对本公司有良好的印象并培养同仁间之默契,增加各部门之配合度,原则上每月由各门市主管人员挑选最具礼貌之从业人员一名,除每月月初在例会中表扬外,颁发500元礼券一张以兹鼓励。

  第六条最受欢迎奖

  为使同事间能够相处融洽并让顾客感受到本公司服务亲切的态度,每月由各门市全体同仁间推选一名最受欢迎人员,除在每月月初例会中表扬及颁发500元礼券一张外,并于各门市公布栏内颁布,同时可让顾客分享其喜悦。

  第七条工作绩效奖金

  由各部门主管人员视当月份各人勤务的表现(包括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敬业精神、出勤率、贡献度等多项评核)所进行之考核外,并依据考核成绩核发工作绩效奖金。

  第八条考勤奖金

  公司依据全年度员工勤务表现及贡献程度后,并按下列规定发放标准支付之:

  (一)勤务满一年以上者,其年度考绩成绩平均80分以上者,则支付半个月的本薪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二)勤务满半年以上者,其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则依勤务月数乘以半个月的.本薪比率作为当期绩效奖金。

  (三)勤务未满半年者,原则上不予以发放。但表现优异者,可经由各部门主管人员呈人事科评核后,酌量奖励之。

  第九条激励奖金

  为激励各部门人员缔造经营佳绩,并争取自我加薪及自创福利机会,可依照下列规定评核:

  各部门平均三年内营业总额/365日(一年)x1.10=月业绩目标(基础目标)

  (一)每周内连续二日(不含旺季及法定节假日)超过基础目标,则于次周发放激励奖金:

  经理(副理)1,000元礼券一张

  管理职人员500元礼券二张

  基层勤务人员500元礼券一张

  (二)连续两周内突破基础目标时,则在第二周奖金加倍发放。

  第十条介绍奖金

  公司所属各部门人员介绍他人到本公司服务并经人事科面试考核后任用,满六个月以上且无违反公司规定者,则给予介绍人员奖金3,000元,但未满六个月即离职者,则不予以发放。核发的奖金应于被介绍人员满六个月后,与薪资合并发放。

  第十一条全勤奖金

  员工在规定勤务时间内按时上下班且未有舞弊者,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奖励之:

  (一)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每月发放全勤奖金1,000元以兹鼓励。但以正式任用人员为限。

  (二)兼职人员(含计时、计件人员)执行勤务时间,累计达176小时以上,无请假、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时,则给予全勤奖金500元以兹鼓励。

  (三)会计年度期间(从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全年度皆为全勤者,于农历过年后第一天上班团拜时,当场予以表扬并发放3,000元奖金以兹鼓励。

  (四)新进人员自任职日起至会计年度终了为止,任职满6个月以上无缺勤记录且考绩成绩在85分以上者,亦具第3项之资格,可给予其奖励。

  第十二条奖学金

  为鼓励在职人员发挥所长,利用勤务时间外作自我充实进修,进而带动全体同仁间提高各人之专业素养所制定之奖金而言。其规定如下:

  (一)会计年度期间之季考绩,连续达85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奖学金资格。

  (二)申请人应于每年3月1.5日至9月15日前十日内,提出书面申请(包括、在学证明、缴费收据等),并经人事科评定通过后,予以支付。

  (三)奖学金之发放标准如下:

  (四)奖学金适用范围,以公司正式任用人员,服务年资满一年以上者为限。

  第十三条礼金及慰问金

  公司经营方式以大家庭为不变原则,对于员工之婚丧喜庆及伤残住院时,可按员工服务年资,从福利基金中提拨相等之金额作为慰问祝福。

  (一)结婚礼金

  依申请人之职位年资基准额的100%计算之。

  (二)住院慰问金

  1.因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其部门主管人员,应当即代为办理劳保手续外,并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额锝70%作为慰问金,另30%则以购买慰问品。

  2,非业务上之伤残疾病而住院者,除支付该员工年资基准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三)丧亡慰问金

  1.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及子女)、配偶之丧亡者,则依该员工年资基准额的100%发放之。

  2.本人丧亡者,除由各部门直属主管代为申·请劳保死亡支付外,因公殉职者,则依该员年资基准额的300%抚恤之;非因公殉职者,则依年资基准额的100%抚恤之。

  (四)生产慰问金

  任职满一年以上之已婚妇女(不含兼职员工),除依劳动法]之规定给予留职停薪及代为申请劳保医疗支付外,并依年资基准额的30%作为慰问金,另20%则购买慰问品。

  第十四条小费

  小费之计算期间从当月月初起当月底为止,并与当月薪资一并发放。小费之发放标准如下:

  当月各门市小费总额/各门市总人数=小费平均金额

  (一)正式任用人员及兼职人员(定期契约人员),可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之金额按全额支付之。

  (二)假日计时人员之小费,则依上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的二分之一支付。

  (三)当月勤务日数超过15日但未满30日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以支付平均基准额的三分之一为基准;兼职人员勤务日数超过15日-30日末满时,则支付平均基准额的四分之一。

  (四)新进员工勤务时间未满一个月或当月申请离职之从业人员,原则上不予支付。

  第十五条年节奖金

  公司为加强员工向心力并犒赏员工平日之辛劳,于端午节及中秋节分别给与酌量奖金以兹鼓励。其支付规定如下:

  (一)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全额奖金;兼职人员(不含计时、计件人员)服务满一年以上者,则支付半额奖金。

  (二)满六个月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依实际勤务月份÷12X奖金额,即为该期间年节奖金;兼职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三)未满六个月以上之从业人员,则不予以计算。

  (四)支付金额,则由公司视该人营业成绩,另行制定之。

  第十六条年终奖金

  公司视当年度经营状况及各人对公司贡献程度、出勤率、考绩成绩等多项评核后,依其成绩比例发放;其规定如下:

  (一)服务满一年以上之正式任用人员,则支付基本薪资一个月份作为年终奖金;兼职人员则采取半额支付。

  (二)服务满半年以上者,则按实际勤务月数比率核算;兼职人员则不予以支付。

  (三)服务未满半年以上者,则不予以发放。

  第十七条内部创业制度

  凡任职在副理职位以上之高阶主管人员,始具内部创业资格,并可在公司所开发之新营业地点内自由投资,但投资持股比例则须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第十八条修订

  各部门对于本规则有任何疑义产生时,则由各部门主管汇整后,呈报人事科代为释疑义;尚若有修订之必要时,则应由人事科提列改善建议方案后,呈报董事会评核之。

  第十九条施行

  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餐饮业费用支出报销制度5

  1、酒店费用支出实行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

  2、强对费用的管理的'控制,酒店各部门应在每一经营期间开始之前,先做出预算,报总经理审批。

  3、各部门费用发生时,先由经手人填写经费报销单,并将原始单据及费用明细单粘贴于后面。报销单内容要填写完整、准确、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不得涂改。

  4、对预算内的费用开支,经手人填单后,经部门主管(主管经理)签批,由财务审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开支报帐,对预算处的费用开支,经主管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审核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5、对于需要预付的款项,由签订有关,协议的部门或经手人填写付款单:对涉及其它业务部门的费用帐单,应交有关部门审验查认:对预付款项,会计人员应与合同认真核对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

  6、财务部会计收到手续齐全,填报金额,正确的经费报销单后,由会计核对开出现金付出单或银行转帐支票等,并加盖印章,出纳据以支付现金及转帐。

  7、月末,会计根据经费报销单及资金付出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正确归集各部门经营费用,报出本月经营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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