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用品购销合同

时间:2023-11-02 16:15:45 服务业/酒店/餐饮 我要投稿

酒店用品购销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酒店用品购销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酒店用品购销合同

酒店用品购销合同1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纺织部标准或样品,按相关规定质量标准检验。

  三.交货地点:成都武侯区红牌楼445号。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供方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需方予付定金(3600.00元)。余款为分期提货结清,分期时间为1年期,在该1年期间内可分次提货,供方提供收据,货款转入供方指定账户,收款人:XX(身份证号:XXXXX),收款卡号:XXXXXX,开户行:XXXXXXXX。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原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七.交货期: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后依照需方需求发货。(尽可能提前告知)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所有产品如有质量问题,在没有下水的前提下,由供方负责无条件调换。

  2.合同明细里的尺寸均为下水前的'尺寸,缩水率参照纺织部标准。

  3.其他有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枕套、被套以及巾类订货数量和实际交货数量存在正负4%误差,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5.茶叶为特殊商品,需特殊包装及提前预定。

  6.家具类别商品,需现场安装验收合格后签收。

  供方:(章)需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酒店用品购销合同2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商品价格双方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销售指标;年销售500万,第一期预付款100万,三个月内提清货物扣3%,不提清没有扣点,以后每月平均销售44.5万。完成销售指标的扣5%。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天,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供方发永康到义乌的货,承运费由供方负责。

  第九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三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一条货款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30%(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话:

  电报挂号:电话:

酒店用品购销合同3

  供方:

  需方:

  日期:

  经供需双方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块)

  单价(元)

  总价(元)

  合计:

  大写:

  备注:含增值税普通发票价

  第二条:质量及验收标准: 以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交(提)货方式、时间、地点:送货上楼 。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供方送货。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国家标准验收,有异议当时提出。

  第六条:结算方式:预付壹万元定金,送货前结清余款。

  第七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协商解决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

  事人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自 付完定金起生效。

  供 方

  单位名称(章):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需方

  单位名称(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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