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时间:2023-11-03 10:48:11 生产/加工/制造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合集]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合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

  1、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

  编制目的: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编制依据:简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适用范围: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应急预案体系: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应急工作原则: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2、施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施工单位概况:主要包括单位总体情况及生产活动特点等内容。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

  3、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其相应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预警行动: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信息报告与处置: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5、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应急结束: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结束后明确:事故情况上报事项;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

  信息发布:明确事故信息发布的部门,发布原则。事故信息应由事故现场指挥部及时准确地向新闻媒体通报。

  后期处置: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6、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保障: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的通信联系方式和方法,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

  应急队伍保障:明确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经费保障: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应急状态时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经费及时到位。

  其他保障: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而确定的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

  培训:明确对本单位人员开展应急培训的计划、方式和要求。如果预案涉及社区和居民,要做好宣传教育和告知等工作。

  演练:明确应急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组织、评估、总结等内容。

  奖惩: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奖励和处罚的条件和内容。

  术语和定义:对应急预案涉及的一些术语进行定义。

  应急预案备案:明确本应急预案的报备部门。

  7、维护和更新

  明确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评审,实现可持续改进。

  制定与解释:明确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解释的部门。

  应急预案实施:明确应急预案实施的具体时间。

  8、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在危险源评估的基础上,对其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可能发生的季节及事故严重程度进行确定。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明确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9、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指挥机构及职责:根据事故类型,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以及各成员单位或人员的具体职责。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主要负责人职责。

  10、预防与预警

  危险源监控: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预警行动:明确具体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信息报告程序主要包括:

  (l)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2)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3)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信、联络方式;

  (4)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5)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11、应急处置

  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响应程序: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发展态势,明确应急指挥、应急行动、资源调配、应急避险、扩大应急等响应程序。

  处置措施:针对本单位事故类别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危险性,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如煤矿瓦斯爆炸、冒顶片帮、火灾、透水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明确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与装备数量,以及相关管理维护和使用方法等。

  12、现场处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事故特征主要包括:

  (1)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3)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应急组织与职责主要包括:

  (1)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应同单位或车间、班组人员工作职责紧密结合,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应急工作职责。

  应急处置主要包括:

  (l)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明确事故报警、各项应急措施启动、应急救护人员的引导、事故扩大及同企业应急预案衔接的程序。

  (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坍塌、水患、机动车辆伤害等,从操作措施、工艺流程、现场处置、事故控制、人员救护、消防、现场恢复等方面制定明确的应急处置措施。

  (3)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的联络方式和联系人员,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注意事项主要包括:

  (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2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水利系统内部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提高应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能力,做好应对处置工作,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1.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xx市水利局成立水利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局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局办公室、安全生产办、纪检效能科、水利派出所、工程管理科、农水科、安全饮水办、水资水政科、移民科、财审科。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决策组,技术抢险指导组、安全保卫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6个专业处置组。

  决策组由局领导组成、局长为决策组组长,分管局长及其他局领导为决策组成员。

  决策组主要职责为:

  (1)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

  (2)与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

  (3)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行动;

  (4)通报外部机构,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5)决定应急撤离,决定事故现场外影响区域的安全性;

  (6)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教育。

  技术抢险指导组由局工程管理科、安全生产办、农水科组成,由局分管水利技术领导负责牵头。

  技术抢险指导组主要职责为:

  (1)根据各水利工程生产工作场所、内容的相关特点,制订其可能出现的需技术解决的应急反应方案,为事故现场提供有效的工程技术服务和技术储备;

  (2)根据事故现场的特点,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科学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技术支持,有效地指导应急反应行动中的工程技术指导工作;

  (3)对各生产工作场所特点以及生产安全过程的危险源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

  (4)制定应急反应物资器材、人力计划;

  (5)指导和参与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工作。

  安全保卫组由水利派出所、纪检效能科组成,由分管领导牵头。

  安全保卫组主要职责:

  (1)做好救援工作的安全保卫,防止人为故意阻止或破坏救援行动;

  (2)保证救援工作不受外部的干扰;

  (3)保护好事故现场;

  (4)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纪检效能科、移民科、财审科组成,由局领导负责牵头。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

  (1)协助制定水利工程应急反应物资资源的储备计划,按已制订的应急反应物资储备计划,检查、监督、落实应急反应物资的储备数量,完善物资资源收集和储备的相关工作;

  (2)应急预案启动后,按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有效地组织应急反应物资资源到生产作业场所,并及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增援,同时提供后勤服务;

  (3)负责抢险救灾人员、车辆的调集;

  (4)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

  (5)慰问有关伤员及家属,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稳定。

  信息宣传组由办公室、安全饮水办、水资水政科组成,由局领导牵头。

  信息宣传组主要指责:

  (1)负责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具体联络,信息收集,各组的协调沟通等工作;

  (2)积极同媒体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

  (3)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善后续发布工作。

  事故调查组有水利派出所、安全生产办、纪检效能办、水利工程管理科组成,由局领导牵头。

  事故调查组主要职责:

  (1)查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初步确定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和责任者;

  (3)提出对安全生产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向派出调查组的领导小组及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书。

  2.预警和预防机制

  2.1工作准备

  定期研究水利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以及所主管水利工程项目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工程项目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增强职工预防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2.2预警预防行动

  2.2.1局二级单位、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范围,加强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2.2.2对可能导致安全事故险情的,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知情单位应当按项目管理权限立即报告当地水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2.2.3接到可能导致水利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3.事故报告

  3.1事故报告程序

  3.1.1水利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1.2接到水利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重的应立即逐级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3.1.3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2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7)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4.指挥协调和紧急处置

  4.1发生安全事故后,在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成立的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下,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在事故现场参与救援的各工作组、单位和人员应当服从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的指挥,并及时向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汇报有关重要信息。

  4.2发生安全事故后,安全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必须迅速、有效的实施先期处置,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4.3应急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后勤保障组根据工程需要及时提供劳动保护用品,救援器材等保障用品,参与伤员救护工作。

  4.4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环境条件、事故类型及特征,由技术抢险组专家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置和抢险方案,及时投入抢险工作。

  4.5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根据事故状态、事故现场安全保卫组配合应急指挥机构划定事故现场危险区域范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时发布通告。

  4.6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安全保卫组要注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为缩小事故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明显的'标记和书面记录,尽可能拍照或者录像,妥善保管现场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4.7信息发布工作。事故发生后,事故的信息和新闻发布,由信息宣传组积极同新闻宣传等单位衔接,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事件信息,并更具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5.应急结束

  5.1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结束以及调查评估完成后,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有关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并通知有关部门和公众。

  5.2善后处置

  5.2.1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有关应急处置机构要督促、协调、检查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5.2.2事故发生单位应依法认真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后勤保障组协助妥善解决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以及受影响人员的生活安排,按规定做好有关损失的补偿工作。

  5.2.3事故发生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工作。

  5.3事故调查和经验教训总结

  5.3.1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事故调查,认真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及时进行整改。

  5.3.2安全事故调查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或自行进行事故调查,查明原因、损失情况,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等,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5.3.3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参加事故应急处置的各项工作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应急预案的实际应急效能进行评估,对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完善和补充。

  5.3.4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当从事故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后续生产安全。

  6.应急保障措施

  6.1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1.1工程现场抢险及物资装备保障

  (1)根据可能突发的安全事故性质、特征、后果及其应急预案要求,水利运行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单位应当配备适量应急机械、设备、器材等物资装备,以保障应急救援调用。

  (2)安全事故发生时,应当首先充分利用工程现场既有的应急机械、设备、器材。同时在地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下,动用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卫生等专业应急队伍和其他社会资源。

  6.2经费与物资保障

  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等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保障经费,储备相关的抢险设备和物质。

  6.2.1技术储备与保障

  整合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电设备、勘察设计等方面的应急救援专家并建立专家库,常设专家技术组,根据安全事故的具体情况,及时派遣或调整现场应急救援专家成员。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处置我市水务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提高防范和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水利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滨州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邹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属地为主,部门协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当地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发挥指导、协调和配合作用。

  (3)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由邹平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班统一领导,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划分,分工协作,加强合作。

  (4)专业指导,依法规范。统筹利用市行业资源,协调有关应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为科学处置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依法规范和完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坚持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教育培训、预测预警、预案演练和保障能力建设。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邹平市(以下简称“市”)水务系统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

  1.5事故分级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

  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上述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较大涉险事故,包括涉险10人及以上的事故;造成3人及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紧急疏散人员500人及以上的事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务设施、危化品库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其他较大涉险事故。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职责

  2.1.1专班设置

  设立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班(以下简称“专班”),专班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城乡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专班成员单位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可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城乡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气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邹平黄河河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单位组成。专班下设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城乡水务局,承担专班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水务局分管负责人担任。专班视情可设立现场工作组。

  2.1.2专班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滨州市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启动本预案,明确响应级别,决定终止本预案。

  (3)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重大事项作出决策部署。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现场工作组,明确组长。为现场处置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撑;审议批准专班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及事故信息等。

  (4)协助市政府开展事故调查、影响处理等善后工作及其他工作。

  2.1.3专班办公室职责

  (1)负责受理全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根据事故情况及时报告专班,并提出相应建议;

  (2)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现场处置相关进展情况,检查督促有关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4)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市政府、专班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

  (5)督促协调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和部门开展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本预案的修订、演练、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6)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

  2.2成员职责

  各成员单位在专班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事发地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指导水务部门对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处事故涉及的违法违纪行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督促落实事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追究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发布、媒体报道、网络言论引导等舆情处置工作。

  市城乡水务局:负责组织全市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及后期处置工作,负责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的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协助水务部门做好现场稳定等应急处置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参与并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相应技术支持。负责提出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协助水务系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受害人员的殡仪服务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指导、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传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事故单位落实工伤保险有关政策措施等。

  市总工会:依法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代表职工监督事故企业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气象保障,为事故现场救援、人员疏散等提供气象数据。

  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市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按权限组织实施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发货。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组织抢修所辖交通损毁基础设施,组织协调救灾物资运输保障。

  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协助水务系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后期处置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

  邹平黄河河务局:负责编制辖区内防御黄河洪水预案并负责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管理范围内的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河道险情抢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消防救援大队:根据辖区安全事故和水域抢险救援事故警情任务,参与现场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人武部:根据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水务系统事发单位的请求,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行动。

  2.3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职责

  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作为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基层管理部门,其义务与职责主要体现为:

  (1)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展开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并按程序上报。

  (2)配合专班开展应急救援。

  (3)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员疏散、救济、安抚、事故调查与重建等工作。

  2.4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专班视情可设立以下现场工作组,各工作组在专班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专班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技术保障组。由市城乡水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安全、医疗等方面专家参加,负责组织专家对事故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解决救援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制定防止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等。

  (2)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主要负责现场保护、交通管制、维护现场秩序及组织现场有关人员的疏散撤离等。

  (3)抢险救灾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城乡水务局、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制定先期救援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可根据救援实际情况,报请专班批准,调动和指挥各种救援力量。

  (4)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专家及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后勤保障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协同负责抢险物资和装备的供应;当地人民政府组织运行撤离人员及物资等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

  (6)舆情处置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对事故情况的新闻发布,加强对媒体报道情况和网上舆情的监控、分析研判等。

  (7)善后处理组。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8)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由市政府确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调查事故情况并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3预警预防

  3.1预防

  市城乡水务局要结合实际,分析事故风险易发领域和事故风险类型,及时对各类风险进行分级管控。同时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监管,及时掌握安全生产风险动态,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水务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生产规模和事故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采取措施消除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2监测

  市城乡水务局应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水务行业领域的日常安全监管,及时监测发现和处置事故风险。

  水务系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水务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主体责任,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和险情处置,逐步实现信息化、制度化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

  3.3预警发布与解除

  3.3.1预警级别

  根据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依据本预案规定的事故分级,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3.2发布预警

  市城乡水务局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市政府及滨州市城乡水务局;市水务工程的建设管理单位与运行管理单位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险情信息,应及时报告市城乡水务局及市政府。预警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发布。

  3.3.3预警解除

  当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由低到高设定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等级。由专班研究决定,组长宣布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4.1.1三级响应

  核定为未出现人员重伤或死亡的事故的,由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专班相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随时掌握情况,通知专班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做好二级响应启动准备。

  4.1.2二级响应

  核定为一般事故(Ⅳ级)的,由专班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信息上报:接到事故报告后,市政府应当通过电话快报和书面上报相结合的形式,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报告滨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并按规定逐级上报。

  (2)专班负责同志赶赴现场,了解现场及事故的性质,确定警戒区域和事故控制具体实施方案,布置各专业救援队伍任务。

  (3)调动有关队伍、现场工作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研判救援力量,制定现场救援方案,开展事故抢救及相关工作,并做好后援准备。

  (4)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和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危害。

  (6)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电力、气象、物资、财力、环保等支援工作。

  (7)根据程序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8)因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有关部门应采取设置标志、拍照、摄像、记录和绘制现场图等措施保护事故现场。

  (9)需要外市有关应急力量支援时,向滨州市政府提出请求。

  4.1.3一级响应

  核定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和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较大涉险事故的,分别由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滨州市安委会办公室或其指派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二级响应组织开展先期应急救援处置。

  4.2事故报告

  4.2.1报告程序和时限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电话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及市城乡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报告。市城乡水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应当立即核实并必须在20分钟内上报市委信息科、市政府办公室,电话直报邹平市、滨州市、省安委会办公室,50分钟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

  对于生产安全事故,市政府应当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30分钟内电话直报省、滨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属于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直报,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工作有关要求逐级上报。

  市城乡水务局实行值班值守制度,随时接收事故报告信息,并及时报市政府、滨州市城乡水务局及有关部门。

  市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120。

  市城乡水务局事故报告受理联系方式(工作日期间):xxx。

  市城乡水务局事故报告受理联系方式(节假日期间):xxx。

  4.2.2报告内容

  (1)电话快报

  电话快报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2)书面报告

  文字报告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3先期处置

  (1)水务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做好事故先期处置和员工的自救互救,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当地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

  (2)事故发生后,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或市城乡水务局在报告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立即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4.4响应程序

  4.4.1基本应急

  (1)本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专班办公室立即通知各相关成员单位、相关专家、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专班制定救援实施方案,下达救援指令,根据需要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修订救援方案。各有关成员单位、部门根据救援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3)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自救和互救。事故单位负责人应迅速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切实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4.2信息发布

  水务系统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和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发布事故基本信息、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处置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4.4.3应急结束

  当事故现场得到有效控制,遇险人员获救,经现场工作组检查确认,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根本消除,不会对事故现场和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时,经专班批准,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响应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结束后,在市政府的领导下,事发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根据事故发生区域、影响范围,做好污染物的处置、生产秩序的恢复、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相关受影响人员的安置、工程的修复重建以及善后赔偿等工作,并根据市安委会以及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评估等相关工作。

  5.2事故调查与评估

  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提出事故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对事故基本情况、事故信息接收处理与传递报送、应急处置组织领导、应急预案执行、应急响应措施及实施、信息公开与舆情应对等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调查与评估报告报市政府及市城乡水务局。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负责日常联络的工作人员,充分利用有线、无线通讯设备和互联网等方式,切实保障通讯畅通,并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随时接收、处理事故报告信息。

  6.2救援装备和物资保障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备足够的应急机械、设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并保持完好,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必需保护、防护器具储备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6.3应急队伍保障

  市城乡水务局应加强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库、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保障作用。整合现有应急资源,建立周边区域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6.4医疗卫生保障

  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与沟通,事故发生时,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及其他救治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等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6.5资金保障

  处置事故所需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市财政局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应急资金的审批和划拨,保证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资金投入,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单位一时无力承担的,由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6.6交通运输保障

  应急情况下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必须保证交通工具及时到位,安全可靠运行,确保救援物资和人员及时、安全送达;特殊情况下可以调用社会车辆参与救援,事件处置结束后据实予以补偿。

  7宣传培训与演练

  7.1宣传培训

  市城乡水务局应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水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应对能力和救助的技能水平。

  7.2应急演练

  市城乡水务局、局属各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应急演练计划,组织水务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水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水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8附则

  8.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针对水务系统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较大涉险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由市城乡水务局组织编制并负责解释,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修订。

  8.2发布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4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XX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保证工程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防范各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损失和影响,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指导各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一条应急预案原则: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统筹结合。

  第二条本预案是本项目针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总体应急预案。各从业单位需参考本预案,遵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工程突发性事件管理办法》,根据所辖工程项目特点,分别编制针对性的突发性事件应急专项预案(详案),有效应对生产中的突发事件。

  第三条本预案作为本项目内部响应的应急预案,如突发性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或其它部门组织现场应急抢险、调查、善后,依照当地政府的组织和指挥即时进行调整。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本项目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项目办主任(总监理工程师)任组长,副主任、副总监理工程师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驻地高监、各项目经理为成员。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本项目内应急工作,研究审查各从业单位根据单位性质和工程特点制定的综合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指导各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统一指挥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救援,确认或指派救援工作的现场指挥,调查或协助调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项目(总监)办质安科,应急办公室接受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领导,负责相应具体工作的落实:

  一)检查各从业单位应急机制的组织和运转情况,接受安全隐患的举报,实时解决和汇报存在的问题;

  二)搜集、整理气象、突发地质灾害等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对危险或隐患及时处理和向应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汇报;

  三)制作各单位及有关人员的通讯录,并随时检查其畅通情况,保证通讯畅通;

  四)编排值班表,对专用电话实施24小时值守。

  五)突发性事件发生后的'信息传递。

  各驻地监理办、各项目经理部等从业单位均需成立安全生产暨突发性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简称应急小组),小组的组长均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的副职担任,并配备足够的组织机构、抢险设备、物资。

  各应急小组服从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领导,负责综合应急预案、敏感工程和工序突发性事件专项预案的编制,以及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突发性事件现场措施”的审核;

  负责日常对所辖工程范围内突发性事件的排查清理;

  负责突发性事件第一现场的紧急应对、设备材料组织、调配及情况报告;各应急小组服从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的领导,负责综合应急预案、敏感工程和工序突发性事件专项预案的编制,以及对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突发性事件现场措施”的审核;

  负责日常对所辖工程范围内突发性事件的排查清理;

  负责突发性事件第一现场的紧急应对、设备材料组织、调配及情况报告;

  负责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指挥下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配合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五条工作措施各应急机构均需成立专门的应急队伍并报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审核备案,不得随意更换和虚编人员。

  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方式,强化应急物资储备能力。

  应急物资包括公路抢通物资和救援物资两类。

  通信与信息保障: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应急通讯体系,充分利用本项目信息平台以及其它方式进行日常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全线所有应急人员均须保持全天通讯状态。

  资金保障::在本项目合同中,均列有专项安全费用,作为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用于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工作,由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监督管理::驻地监理办对项目经理部的应急工作具有监督管理权;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对所有从业单位具有监督管理权;

  同时,以上各单位均需服从当地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预案演练: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协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督促各应急小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各从业单位要结合承担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预案演练。

  宣传与培训:各从业单位应搜集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国家法规、上级指示、培训资料,连同经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审定的应急预案作为学习材料,多种渠道、灵活形式地向从业人员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各从业单位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应急工作相关人员每年应至少接受一次避险、救援相关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应急保障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经审核的专项应急预案下发、张贴到对应的工点,现场安全员、负责人以及全体参建人员都要熟悉应急预案的内容。

  第六条突发性事件紧急应对,总体程序安全事故发生现场负责人会同安全员项目经理部应急小组应急指挥小组,驻监办上级有关部门启动总体应急预案,当地政府启动处置方案,发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救援;

  现场处置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及存档事故,情况项目办应急办启动应急预案,发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件总体处理流程图总体处理程序: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现场安全员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应急小组,同时做好现场保护,相关人员撤离现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项目经理部应急小组接报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设备、物资,同时立即分别向驻地监理办、总监办应急办公室报告,根据事故性质和国家有关规定,1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驻地监理办应急小组接报后按照既定的应急预案行动,同时向总监办应急小组汇报;

  项目(总监)办应急小组视情况1小时内分别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并按预案及时行动。

  各小组均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预案投入应急抢险相应工作并在现场获得第一手资料。杜绝以通讯方式代替现场的救援和取证。

  在抢险现场,各方人员应按照预案各司其职,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服从现场指挥的调度。

  第七条总监办内部响应机制值守人员接到报告电话后,了解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过程、类型、伤亡和现状等情况,立即向应急办公室进行汇报;

  应急办公室在接到报告电话后,根据事态向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副组长或组长汇报;

  接报的副组长或组长根据汇报的情况,立即明确现场的救援指挥,组织派遣总监办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依据分项预案任务分工,开展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小组领导及被派遣人员在现场的主要任务一般有以下几项:

  一)观察和记录事件发生的情况,进一步判断事态的形势,及时向直接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二)观察和记录各单位现场的到位和应急工作情况,督促各相关单位迅速进场展开工作;

  三)检查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督促各单位按照专项预案的程序开展工作,提示违反预案和危险的行为;

  四)协助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进行调度;

  五)参与超出预案防范范围的事故的处理方案研究;

  六)随时接受上级领导的指令,做好应急及善后工作。

  第八条突发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一)调查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后,应急救援指挥小组立即组织人员,成立事故临时调查小组。调查小组在结合派遣到应急现场人员的记录前提下,对事故的起因、损失、救援过程、处理方案进行全面、详实的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

  1、历史气象条件和当时气候记录;

  2、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工程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4、现场施工队伍情况、施工记录及有关影像资料;

  5、现场监理情况及监理日志、记录;

  6、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时间;

  7、各单位应急响应的时间和人员以及响应措施;

  8、事故的损失;

  9、事故的善后处理方案及问题。

  事故调查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也不得任意编造和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向有关责任部门追究其行政和刑事责任。

  在调查期间,与事件有关人员不得远离工程所在地。

  二)事故原因和损失评估临时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后或在调查过程中,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必要的事故原因、损失、应急响应机制分析和评估,并汇总总结出事故报告。

  三)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完成后,提交上级部门和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同时,事故报告要在总监办妥善存档,以便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管理部门调查时备查,并作为总监办对责任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的依据。未经应应急救援指挥小组同意,事故报告不得向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

  第九条突发性事件的责任追究在事故报告提交后,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根据事态的严重性以及事故报告的调查分析结果,依照合同约定对事故责任人逐一做出处理决定。决定落实后,突发性事件即告结束。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报经当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委员会、各应急小组以及当事人,均须接受并配合当地政府组织的救援、调查和处理。最终的处理结果以当地政府下发文件为准。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5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职责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3.2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制定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管理。

  3.3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落实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4、应急预案的编制

  4.1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指导文件。

  4.2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区及上级公司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责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同时,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4.3编制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同时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根据GB/T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写。

  4.4对单位内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4.5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4.6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公司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4.7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公司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4.8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各种预案之间应相互衔接,并与预案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4.9新成立的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必须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

  4.10应急预案应每年修订一次。当生产工艺、危险源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时,应急预案应及时进行修订。

  5、应急预案的评审

  5.1公司组织有关专家、上级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对本公司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并听取各相关方面的意见。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5.2对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部门,应当另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专项评审。

  5.3应急预案评审应邀请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加。除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外,根据公司的规模,参与评审的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2人。但是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4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历。欢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有关的行业协会参加。

  5.5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5.6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应急预案名称;

  评审地点、时间、参会单位和人员;专家书面评审意见(附“要素评审表”);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专家名单(签名);参会人员(签名);

  5.7公司编制应急预案,根据专家和政府工作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公司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5.8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并修订完善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6、应急预案的备案

  6.1公司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同时必须保存上报备案的记录。

  6.2上报备案的应急预案应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在3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申请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6.3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应该进行分类存档。

  7、应急预案的实施

  7.1公司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班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7.2公司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部门应建立培训档案,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7.3组织开展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应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7.4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应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本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时,应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公司应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车间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7.5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7.6应急预案演练如果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及应急管理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7.7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7.8当事故、灾难、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同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9公司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应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8、绩效考核

  8.1对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8.2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备案的,由公司给予警告处罚,并列入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

  8.3对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9、附则

  9.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6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中秋、国庆假期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力应对安全生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重、特**全生产事故,切实维护文化系统内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结合文化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裘靖媛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仲从彦为副组长及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仲从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事故分类

  本预案所指安全生产事故是指文化系统内发生的、造成1人以上(包括1人)伤亡的事故。

  三、事故应急处理

  (一)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地点、事故伤亡情况、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现场救援情况等上报到局中秋、国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向区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及时沟通信息,为事故救援提供第一手资料,以便各部门对事故有针对性的'开展救援。

  (二)现场指挥。在上报事故的同时,值班领导要亲自赶赴工作事故现场指挥抢险救援。遇到紧急情况,边汇报、边研究、边拍板,不要贻误战机。较大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指挥部统一指挥处理,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和调配,全力配合指挥部做好事故救援工作。

  (三)事故应急措施。在事故发生初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并采取积极必要、可行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尽可能的严防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对特别重大的事故,在没有摸清事故原因的情况时,要及时将情况上报区应急指挥中心,等待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不要盲目救援,以免造成衍生的人员伤亡。

  四、工作要求

  各科室、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自查活动,认真排查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重点监控,及时落实隐患整改,消除各种事故隐患。要突出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网吧、游戏室、歌舞厅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

  文化综合执法大队要切实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对所有文化经营场所,要从消防器材配备、消防通道通畅、室内供电线路设置等入手,检查到容易发生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和容易发生事故的每一个部位。对未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的场所,以及擅自变更经营地址且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场所,要立即通知其停止营业并立案查处,待取得消防安全合格证后方可允许其经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停业、拒不整改或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区消防、安监、供电等部门,提请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强制整改措施。

  (二)加强对旅游景点、旅游宾馆的安全检查。

  重点排查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旅游宾馆,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迅速抽调人员对旅游景点、旅游宾馆进行安全检查,逐一核准,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采取多种形式,向游客宣传安全知识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发生各类旅游安全事故。

  (三)加强对文化共享工程机房、阅览室、书库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

  区图书馆要以防火为重点,认真排查消防隐患,完善消防设施配备,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四)加强对文物库房和重点文保单位的安全检查。

  文物办要严格消防安全责任,完善文物库房和重点文保单位的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设施、防汛设施,严防火灾、水涝等事故,确保文物安全。

  (五)重视文化活动安全。

  文艺科、文化馆等要严格落实重大文化活动审批制度。区歌舞团、电影公司在“送戏”及“送电影”下乡过程中,要对员工开展安全知识集中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对使用的车辆进行全面维修和保养,严禁车辆带病上路行驶和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超速驾驶,以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本单位、本部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并确保通信联络信息24小时畅通。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报告,及时处置。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应急工作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快速反应,协调统一。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xx街道所属地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四、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及时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进行排查治理,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3、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指示标志明显连续。

  5、在危险要害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便于公众识别。

  6、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对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预案机制

  (一)事故隐患监控与事故报告

  1、事故隐患监控

  街道安委办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向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各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二)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需要紧紧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发生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安全生产事故后,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听从调遣参与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为,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6)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

  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单位的'要同时向其通报;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应急决策

  街道应急指挥部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即向市安委办报告,同时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市安委办。街道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做出如下处置,其中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还应根据省、国家应急指挥机构的指令进行处置:

  (1)街道办事处有关领导以及应急指挥部负责同志赶赴事发地,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启动街道安全预案;

  (3)对事发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做出具体的处置指示,责成街道相关组织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配合上级派出的工作组、专家组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来事发地进行指导;

  (5)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质救援;

  (6)向市政府报告,必要时,请求给予支持;

  3、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街道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事发村委会、社区和有关单位按预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指挥长,配合区应急指挥部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和危险源,划定危害区域,维护社会治安;

  (4)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5)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安监局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地社区居委会以及相关单位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障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调查与应急救援工作总结

  为了保证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现场应急救援机构:

  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分管副总经理、车间主任、工段长、大组长、值班长、公司办、安监部。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事故报告程序:

  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越级向公司总经理报告。

  一、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二、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公司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四、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公司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放过。

  五、要求事故责任单位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必须按公司规定的时间(7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监部,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六、公司安监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公司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七、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5、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6、火灾爆炸;

  7、中毒、中暑;

  8、车辆伤害;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8

  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公司认真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令,按照排除消防隐患,消除机械伤人事故的要求,在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松籽仁(坚果)加工厂区禁火规定》、《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机械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制订本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

  一、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

  1、公司总经理为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的第一责任人。如遇火灾和生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实施灭火和抢救工作。

  2、厂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模板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当发生火灾和生产事故时,必需立即拨打“H9”和“120”电话报警,同时向总经理报告,采取应急措施,保护公司财产和职职工身安全,并配合消防部门和急救中心实施灭火和救护。

  二、防火应急措施

  1、当火灾事故发生时,在第一时间组成由公司总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指挥部,清点职职工数,安排报警和自救。

  2、工厂电工立即切断厂区内全部电源,同时启动院内机井,保证灭火用水。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疏散职工的同时,按照公司消防工作分工,在消防车未到之前,组织职工利用工厂的消防水枪和消防设备进行了自救,控制火情,等待救援。

  三、生产事故应急措施

  1、加工、烘干等车间若出现生产事故时,车间主任和现场第一目击人,要在第一时间拨打求救电话,同时报告厂长和总经理。

  2、如果有机械伤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立即关停机械,组织人员对伤者进行止血等应急救护,并安排专人看护,等候救护车急救。

  3、对受伤人员要有专人陪护到医院救治,安排财务人员亲自到医院办理相关手续,保证实施有用的抢救。

  四、火灾、生产事故应急组织

  1、火灾扑救应急组织

  ①由公司总经理和分厂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灭火指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②成立公司志愿消防队。在火灾发生后和专业消防队未到之前赶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级阶段。

  ③志愿消防队由机关男职工和分厂职工组成。分三个组:水枪灭火组。由刘德胜负责,利用院内机井和楼内消防栓灭火;泡沫灭火组。由史铁章负责,利用楼内和厂区内的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报警通信组。由门卫负责,及时报警,维持厂区秩序,引导消防车灭火。

  2、生产事故应急组织

  ①由公司总经理和分厂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生产事故自救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

  ②组成由厂长和车间主任负责地机械伤人自救小组。在万一发生生产事故时,切断电源,抢救受伤人员,报警求救。

  ③成立由副总经理和财务人员组成的救护组。负责陪伴受伤人员到医院进行救治。

  ④成立由办公室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事故报告组,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故的善后事宜。

  五、预防为主、消除事故发生

  1、公司及分厂和各部门,在严格执行本公司的防火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把预防放在首位。严格治理全部不规范和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加大硬件设施改造和建设,保证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提升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全体职工处置突发事件、执行应急预案的本领,做到保证自身安全和企业减少损失、及时报警、报案,充分利用“119”、“120”等急救方式。

  3、应急预案每年演练两次,各工种岗位培训每年两次,特别工种必需持证上岗。各项应急预案措施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保证预防为主,不出事故。一旦发肇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以上应急预案落实到机关、工厂、车间、班组,并遵照执行。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根据西政6号传真,特制定《寨根乡汛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望乡直各单位、各村民委员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机构

  寨根乡汛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指挥、指导、协调、处理汛期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长:

  指挥:

  成员:

  下设三个工作组

  1、业务组:

  2、现场组:

  3、综合组:

  二、工作组职责

  1、综合组: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调度工作;负责协调施救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向县政府、县安监局报告事故进展情况;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文档备案工作。

  2、现场组: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施救、医疗救护、应急处置等。

  3、业务组: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制定专业技术应急方案等。

  应急时效: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三、工作要求

  (一)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所在村必须立即向乡政府报告。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应急救援时效内,各村主要负责人和乡机关干部、乡直部门负责人及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

  (四)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第一时间按程序向县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救援工作。

  (五)工作联系

  总联络员:电话:

  传真: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安全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安全事故分类1。按照事故发生的行业和领域划分

  1、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2、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事故

  4、农机事故

  5、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2。按照事故原因划分

  物体打击事故、车辆伤害事故、机械伤害事故、起重伤害事故、触电事故、火灾事故、灼烫事故、淹溺事故、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冒顶片帮事故、透水事故、放炮事故、火药爆炸事故、瓦斯爆炸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容器爆炸事故、其他爆炸事故、中毒和窒息事故、其他伤害事故20种。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按照事故的等级划分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1

  一、总则

  1、我企业全体职工必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模范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本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以确保职工在生产流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确保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的安全。

  2、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需要以防为主。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必需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要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清除存在的各种,要把各种事故统统清除于萌芽状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方面教育与培训,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为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故,必需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精神原则,有条不紊地处置这些事故,而不至于临阵手忙脚乱,贻误战机。为此,特制订本。

  4、要求我企业全体员职工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项具体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灵活指挥,妥善处置各种事故。

  二、一般规定

  1、如遇突发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领导者(指事故班组的班长及以上干部),就是处置事故的现场总指挥。

  2、现场总指挥必需头脑冷静,处置事情要坚决果断,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组织职工展开救援工作。千万不要拖泥带水,耽误救援的最好时机。

  3、现场总指挥要本着“先救援、后汇报”的原则,首先组织在现场的职工实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后,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4、一旦出现现场局势无法控制,同时又与企业领导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现场总指挥有权处置各种突发事态:

  (1)如是火灾,应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时又找不到车,应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发肇事故,现场全部职工都应积极、主动地在现场总指挥的领导下,参与救援工作,而决不能遇事退缩、当逃兵,或拒不服从领导而贻误战机。一旦此类事件出现,企业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置。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成职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帮忙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全部人员帮忙灭火。

  出现,企业必将追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置。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1、突发火灾事故后,事故班组班长应立即组织本班成职工投入到灭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灭火工作。

  2、突发火灾事故后,非事故班组操作人员应视当时火情的严重程度,在现场灭火总指挥的统一调度下,或派部分人员过去帮忙灭火,或采取紧急断电停机措施,派出全部人员帮忙灭火。

  四、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1、突发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班组班长和现场操作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机或停电,将受害人从机器设备上或触电部位迅速解救出来。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现场指挥者应立即组织职工对其进行临时性的绑扎、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旷场地,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复苏,不得耽误半分半秒。

  4、此时,现场指挥者要争分夺秒、当机立断、紧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现场指挥者应及时向企业领导汇报。

  6、如遇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现场总指挥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及时找车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7、现场指挥者在处置人身伤害事故时,要本着迅速、稳妥的原则,立即予以处置,千万不要拖延时间!千万不要耽误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时机!

  五、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

  1、突发,班组班长要迅速采取措施,予以停机停电,严防事故扩大。

  2、如果因设备事故连带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后,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置救援预案》程序,予以迅速救治,而后再去处置设备事故。

  3、发生后,如不是因为救人等特别情况,尽量不要移动现场各种物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发生后,如不迅速采取“移动”支撑等手段来处置,有大概导致事故扩大或危及人身安全者,现场指挥可以采取这些手段来予以处置。但要做好详细记载,并向事故调查人员讲清,以便能准确判定事故发生的原因。

  5、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后,现场指挥人员在做好紧急处置的情况下,应立即向企业领导汇报。

  六、系统组成

  事故发生时,事故预案的实施是由系统完成的。应急救援系统分为指挥部和专业队两部分。指挥部总指挥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指挥成员应包含具备完成某项任务的本领、职责、权利及资源的厂内生产、设备、消防、医疗。指挥部成员直接领导各下属急救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企业领导电话:

  总经理:指挥部总指挥:xx电话:xx指挥部副总指挥:xx电话:xx

  指挥部成员:xx电话:xx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其按任务可分为通讯队:确保各专业队与总调度室和指挥部之间广播和通讯的畅通;通过广播指导人员的疏散和自救。

  人数:5人队长:

  成员名单:

  设备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报警器。

  治安队: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车辆的进出。

  人数:4人队长:

  成员名单:

  设备配备:对讲机、电话、手机、高音喇叭、指示牌。

  抢险抢修队:该队成员要对事故现场、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

  人数:2人队长:

  成员名单:

  设备配备:防护手套、抢修工具等。

  专业队组成:由车间主管组成。专业队: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和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2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积极应对企业大概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达到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

  2、编制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订本预案。

  3、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救援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专家、专业救援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监测手段、救援装备和技术,迅速控制事态,消除危害后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地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经贸局和相关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具有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

  (3)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必需作出“第一反应”,果断、迅速地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先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有用处置,尽力控制事态发展,切断事故灾害链,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同时,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上级部门迅速对事故作出判断,决定应急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一是通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等手段实现本质安全,尽大概防止事故发生;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发生的情况下,通过预先采取的预防措施,达到降低或减少灾害的影响。为此,平时要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应急预案的`演练,使各专业救援组织和群众熟悉应急救援的基本技术、方法和技巧,把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识,提升应急响应系统的整体救援本领。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经贸局、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经贸局首要职责:

  (1)传达区应急指挥部命令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救援各专业组组长及相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或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并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专业组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协调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5)检查现场救援工作,收集险情和救援状况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救援建议,帮忙市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

  (6)做好稳固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置工作;

  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生产安全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向公安110报警,同时报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紧急情况下现场相关人员或单位可越级报告。

  报告内容首要包含时间、地点、信息来源,首要危害物质及危险源、事故性质、涉及范围、事故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预警行动

  各企业生产安全应急机构接到大概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迅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专家对事故发生地的危害进行辨识评估,确定事故影响的范围及大概影响的人数,从而对警情做出准确及时判断,初步确定响应级别,并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则应急响应关闭。

  四、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事发企业、区经贸局应立即启动本级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当事态超出其响应级别或事故无法得到有用控制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对事故做出应急响应。

  区经贸局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及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2)开通与事故地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相关专项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系。

  企业负责实施应急响应的工作:

  (1)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2)向周围公众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3)组织救援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

  (4)组织协调相关方面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的保障和支援工作。

  (5)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出现扩大和次生、衍生、耦合情况。

  (6)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应急救援处置、事态评估情况和工作建议。

  2、事故现场保护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相关单位必需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尽大概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3、应急救援人员安全防护

  事故发生地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规定,向应急救援人员宣传必要的救援知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用具。应急救援人员须服从命令听指挥,有序开展工作。当碰到大概威胁应急救援人员险情,大概造成次肇事故伤害时,应急救援人员要善于自我保护,避免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五、预案完善

  1、预案修订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后,经评估发现其缺陷和不足,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2、子预案的制订

  各企业应当在本《预案》发布实施之日起60日内,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订出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日常安全制度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值班制度、检查制度和例会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处置。定期检查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根据季节和事故发生期等情况,列入安全例会内容,定期分析和研究。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3

  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自救和抢险技能,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全面提升抵御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我厂在安全领导小组的带领下于20xx年4月25日,进行了“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为了巩固演练工作成果,表扬先进,改进不足,促进工作,进一步提升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安全小组全面总结了演练工作。

  一、演练工作的基本情况

  这次演练是我厂的一次重要活动,水泥厂人员全部参演。从演练的效果来看,这次演练指导有方、准备有序、扎实有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演练的实施

  (一)模拟火灾事故

  4月25日上午10点00分天气晴好,风力不大,根据事先的安排,由安全员大声喊,水泥袋子库房起火了,快去救火,听到喊声,义务消防员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按各自的分工,各就各位。最先发现火情的安全员打电话通知火警“119”,报告失火地点。按平时教育的分工,由电工负责断电,其他义务消防员用干粉灭火器灭火,用消防砂灭火,使用消防钩,并用铁锹铲土。队员及工人们有的用干粉灭火器,有的端砂,在组长:吴井君;副组长:孟庆国的指挥下参加救火,由于平时明确分工,加上指挥得力,演习比较成功,队员仅用5分钟,即赶赴现场,10分钟演习结束后。

  (二)模拟机械伤害事故

  4月25日上午11时00分厂部接到机械伤害事故报告,1名维修工在维修提升机时违规操作,在运行时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工人手臂骨折。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启动安全应急救援,由电工关闭电源开关,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安排就近的医院准备救援。11时5分安排2名救援队员携带担架、急救药箱、氧气袋等器材进入演练厂地,经现场查看,受伤人员手臂遭受打击。救援人员立即将伤员受伤部位进行了简单固定处理,上午11时15分,由模拟“120”急救车载伤者离开演练工地,去医院救治。

  (三)模拟触电事故

  4月25下午14时15分厂部接到触电事故报告,在包装车间由于1名工人随意开启电箱接线导致触电,幸好漏电开关及时跳闸。安全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安全应急救援组织,由电工关闭电源开关,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安排就近的医院准备救援。14时20分安排3名救援队员携带担架、急救药箱、氧气袋等器材进入演练工地,由车间主任简要介绍事故情况,经现在查看,受伤人员轻度昏迷,救援人员把伤员用担架将受伤人员抬出事故场地,平躺放在地上进行人工呼吸,并进行了简单的伤口处理,14时25分,由模拟“120”急救车载伤者离开演练工地,去医院救治。

  三、取得的具体成效

  (一)体现了以人为本、科学实训的演练理念这次演练贯彻实施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应急处置原则,参演人员齐全,内容丰富,场景逼真,对促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现了锻炼队伍、磨合机制的演练目标这次演练指导思想明

  确,组织工作严密,准备工作充分,程序设置合理,安全保障可靠,过程公开透明。通过演练检验了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检查了应急救援各小组应急物质、装备、技术的准备情况,并锻炼了队伍;增强了普通员工的忧患意识,普及了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的技能,提高了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改进方向

  通过这次安全事故地成功演习,使水泥厂广大员工能够有效应对突发性的安全生产事故,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公司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事不乱,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危害,但在演习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1、极各别参演人员演习态度不够端正,事故处置过程不够严肃,演戏的味道相对较重,对事故有序处置的紧张状态味道不足。虽然是事故演练,也要当成真的来演,否则,一旦真的发生事故,就会漏洞百出。这也是对演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的表现,必须克服。

  2、部分参演人员对演习方案不熟悉,不能顺利投入演练在演习过程中,体现出部分参演人员对演习方案、演习过程和要求不熟悉,对自己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认识不足,不知道该干什么,怎么干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演习质量。

  3、信息沟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专业组还没有充分认识到信息交流沟通的重要性,在演习过程中存在各自为战的现象,

  4、组织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本次演习过程中,组织体系还有些混乱,不能很好的驾驭演习的顺利开展,需要各单位认真总结演习经验,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演习的组织体系。

  5、演习过程中发现部分参演人员对特殊防护器材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不熟悉,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单位下来后必须下功夫强化广大员工对特殊防护器材和个人劳保用品使用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每位员工能快速、准确的使用公司配置的各种特殊防护器材和个人劳保用品,做好员工的最后一道防护保障措施。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4

  为保证本单位生产顺利进行,预防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影响日常工作,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本着思想重视、制度严明的目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1、应急措施

  (1)各站任何人发现机电设备突发故障,应立即报告本站站长。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负责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

  (3)本站电工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其他站长提出援助,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工程股提出协调要求。

  (4)本站车辆有正当理由无法立即赶赴现场时,该站长应向所部调度人员请求调车,无法达到要求时,可向办公室提出协调要求。

  (5)办公室、工程股无法协调各自的工作时,应立即报告所长。

  (6)供电设备的检查维修。任何机电设备都离不开电,所以专职电工必须保证供电电源的可靠性。我单位供电为单电源供电,市电停电,就必须尽快发动柴油发电机。日常工作中,专职电工必须保证按规定维修保养及保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

  (7)变压器的检查维修。变压器在运行中,专职电工要定期进行检查,通过仪表、保护装置及各种指示信号等设备了解变压器的运行状况。日常工作中,专职电工应注意检查变压器的如下项目:油枕内和充油套管内油面的高度(油面的`高度应在油表刻度1/4~3/4以内),封闭处有无渗油现象。通过温度计检查变压器上层油温,一般不应超过85~90℃。变压器的声响是否正常。绝缘套管有无破损、裂纹等。冷却装置运行情况。检查一、二次母线是否过紧过松,接头接触是否良好、不过热。呼吸器是否畅通,硅胶吸潮是否已饱和。瓦斯继电器有无动作。变压器是否良好。

  2、责任分析

  (1)报告不及时,属当班班长的责任。

  (2)接报告后,各站站长未及时调派本站电工、车辆应急,属站长的责任。

  (3)接站长通知后,各站电工、驾驶员无正当理由未立即赶赴现场,属该电工、驾驶员的责任。

  (4)站长发出调车要求后,所部调度人员未及时调车或无法调车时又未及时上报,属所部调度人员的责任。

  (5)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未能妥善协调好各自的工作,又未立即报告所长,属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责任。

  (6)平时未按规定对供电设备、变压器等进行维修保养,未保证机油、柴油、水等的充足供应,致使机电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电工负主要责任,工程股股长负领导责任。

  7)平时未按规定维修保养,致使车辆不能及时救急,驾驶员负主要责任,办公室主任负领导责任。

  (8)站长、办公室主任、工程股股长的手机无故关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9)电工、驾驶员的传呼机无故关机或未及时回机,致使突发事件不能顺利解决,均要追究各自的责任。

  3、事后总结

  (1)小型事件发生的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件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门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2)大型事件发生的当时和突发事件引起事故的时候,当事人应立即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报告所长,次日,各站、办公室、工程股应将事故基本事实情况、结果及涉及本部门的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报告所长。

  (3)发生事件的股、室、站负责人在事件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所属单位、部门大力宣传,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故。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15

  第一章综合预

  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特制订检修一区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组织领导:组长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成员:职能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120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第二章专项应急预案

  1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立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孙秀义

  安全专管员:翟树林

  成员:王永波、赵树文、翟生、韩立光、刘俊华

  2企业突发安全事故种类

  企业突发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灾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设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安

  事故造成1人死亡、集体损伤3人以上的,属重大安全事故。

  3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报告制度实行企业一把手负责制

  2、企业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在5~10分钟内向组长

  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业本着“先控制、后处理、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企业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予以纪律处分或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

  4具体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1、发生重大火灾安全事故,企业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组长、消防大队

  2、企业组织员工按顺序疏散,及时将员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3、组织员工参与救火,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打119、120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1、严禁超速行驶和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应指挥员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报组长、交警大队、保险公司。

  2、企业要迅速抢救受伤员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员工送至救治,及时报打110、119、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三章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目的: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紧急事件的处置,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3事故报告程序:

  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事故岗位人员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向组长汇报。

  1、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应急救援机构,如发生人员伤亡或火警等,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必要时应分别第一时间直接打电话报120急救中心和119报火警救助。

  2、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立即组织人员展开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注意安排做好保护好事故现场。

  3、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负责指挥调动企业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险物资和人员参与抢救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协助企业和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在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不得随意拖延和瞒报,切实防止类似的事故重复发生。

  6、应急救援小组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的调查,企业办做好伤员医疗及善后工作处理,事故单位抓紧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7、根据生产现场的特点,特确定以下为可能引发生产事故的类别:

  1灼伤;

  2高处坠落:包括从行车、架子、卸料平台、屋顶坠落以及从平地坠落地坑等;

  3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4物体打击:指落物等碰伤伤害;

  5火灾爆炸;

  6中毒、中暑;

  7车辆伤害;

  8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等。

  8、应急准备中应遵循的原则:

  1工作前应制定好防止发生事故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可能发生事故现场应配备的器材;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对策及信息传递。

  2加强业务学习和训练,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对应急场所工作人员应进行岗位教育和防火、灭火知识的培训。

  3根据作业场所、储存、运输物品的数量、品种的不同,配备足够数量、种类的应急器材。应急器材要定时检查,做好标识、防止失效,检查要有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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