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出勤制度经典[15篇]
在当下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师出勤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教师出勤制度1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维持良好的`早操秩序,使学生早操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在学风建设上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断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出操人员
所有在校学生(因患病或身体残疾而不能做操的学生,需持有医院诊断证明,经班主任老师审核批准,方可免出早操。)
二、出操时间、地点
出操时间:星期一~星期五早6:30(冬季为7:00)做早操。遇不良天气可停操。
地点:逸夫楼前广场
三、早操内容
早操内容:24式太极拳。
四、早操要求
1、6:30(冬季为7:00)前必须签到完毕,迟到者一律按旷操处理;
2、所有学生必须学习太极拳;
3、每个班级应安排体育系和生物系会太极拳的学生领操;
4、班主任通过调查和抽查,确保本班的出勤人数和质量;
5、早操出操情况将与学生各项评优、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结合,对达不到早操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
6、班级出操情况与班主任考核结合,对达不到早操要求班级的班主任,在其评优晋级中采取一票否决。
五、早操管理制度
(一)班级学生干部职责
1、全体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应以身作则,模范地遵守规章制度,带头认真做操并维持早操秩序,并作为发展党员的依据之一。
2、体育委员负责整理队伍。
3、体育委员负责本班出操考勤,每天在早操开始之前,将考勤情况主动上报学生会查操人员。
4、各班级负责人应主动配合学生会查操人员工作,不得包庇、隐瞒情况。查操结束后,查操单须有负责人签字,各班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同时班长要督促同学遵守纪律,提高做操质量,并协助体育部工作人员做好查操工作。
5、早操是促进学生按时起床、养成良好学习习惯的一种方法,全体同学必须正确认识早操的必要性,以积极的态度自觉出操,体育委员负责督促本班学生出操。
(二)体育部工作人员职责
1、体育部工作人员须本着对广大同学负责的态度,提前到场,按规定对所负责的班级早操情况进行检查,如实上报,不得出现徇私舞弊等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工作人员的评优评先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2、体育部工作人员须在早操开始前到达指定场地,衣着整洁,不得无故旷到。查操过程中须主动与班级负责人(体育委员)联系,及时交流检查情况,工作过程中,不得出现辱骂、争执等不文明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如遇班级负责人拒签情况,查操员在查操表上写“拒签”字样,并于早操结束后向体育部部长或学生会主席说明情况。
4、每周要汇总出勤情况并上报学工办。
教师出勤制度2
出勤分核算
一、出勤基本分为10分,扣完为止:
出勤分=10-私假分数-迟到分数-开会、护导的缺勤分数≥0
1、私假分:私假节数×0.3/8-32≥0(从第33节开始计分);
2、迟到分:迟到次数×0.1≥0;
3、开会、护导缺勤分:开会、护导缺勤次数×0.1≥0;
二、附加分:
(32-私假节数)×4/32≥0,附加分4分,扣完为止。
三、出勤总分=出勤基本分+附加分。
教师出勤制度3
一、如无特殊情况(恶劣天气、考试周等),一、二年级学生应按要求自觉进行早操锻炼。
二、出操时间:
每周一、周三、周五早6:30—7:00为大一学生出早操时间;每周二、周四早6:30—7:00为大二学生出早操时间。
三、出操形式:
由各系负责组织,以班级为单位采取灵活的锻炼形式,如跑步、做广播操、打军体拳或其他各类健身活动。具体项目由各系自定。
四、考勤办法
1、每天6:30,各班负责人将本班出操人数报本系学生会值班人员,各系学生会报学校值班人员。
2、由学工部、体育部、系学生工作办、国旗队等部门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系各班进行抽查,同时到宿舍检查内务及旷操人员。
3、学生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通报批评。
4、学工部负责每周通报出操结果。
五、请假办法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
2、学生如遇特殊情况请假,需经本班辅导员批准,出示假条并签字。凡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操处理。
3、参加学校运动队训练的同学,由体育部出具证明报学工部,可免于出操。
六、奖惩办法
1、每个学生早操的出勤情况,应作为该生本学年各类评优、评奖内容之一。
2、学生早操旷操1次学期体育课成绩扣2分,旷操5次及以上者学期体育课成绩最高为50分。
3、每学期对旷操5次及以上者,根据旷操次数的'多少以及其检查的态度,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各系早操组织情况及出勤率应作为评选“群体工作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教师出勤制度4
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坚持教职工集体办公制度,促进全校教师遵守作息时间;坚守工作岗位;敬业勤业;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20xx年度《冀洼小学小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一、坚持领导查岗、值日制度。值日教师必须每天对全校教职工的出勤、办公、上课情况进行督查,如实填写校务日誌。
二、凡因公、因事、因病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自己的姓名、请假原因和时间,如提前返校时必须及时销假,并填好销假日期;凡不履行请假手续或超假而未续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离岗者均视同旷工;凡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请假需要别人代替请假的.,由代请人履行请假手续。如果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造成缺课现象,除记旷工外,班上出现的安全问题由该教师负责。
三、请假1天以内—3天由本校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中心校长批准。
四、因出公差或学校派出学习视同出勤,但必须办理离岗手续,并协同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否则视同旷工。
五、教师旷工一天扣款100元,累计计算,早辅旷工六节计一天。
六、教师迟到每次扣10元,早退每次扣款50元。
七、教师请事假每天扣款80元,每节扣20元,病假每天扣50元,每节扣10元,且自行调课,需教导处调课的代课费由其本人承担。具体按教学管理制度执行。家庭有事全学期允许请2天特假,但要自己调课,不扣款。请公假、婚假、丧假的由学校安排代课,并由学校支付代课费。
八、每学期设满勤奖,金额为100元/人。(公假算满勤)
九、严禁在校内、外赌博和酗酒闹事者发现一次批评教育,(校外指学校周边),第二次扣款100元,第三次扣款200元,第四次报坛厂小学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自己负责。
十、严禁霸王假,(捎假条、带口信形式)霸王假算旷工。十一、在开会时教师在下面开小会、打瞌睡等不遵守会议纪律者,发现一次扣30元。
十二、按通知时间准时开会,旷会扣款40元,请病事假扣10元;迟到每次扣10元,会议中无故早退的,算一次旷会。会议超过半小时后到会按旷会处理。
十三、事假、病假一学期内累计超过一个月,迟到5次以上,早退2次以上;旷工1天以上;旷课累计达5节以上;旷会3次以上者;当年度或学年度不得评优、评先。
十四、在岗教职工以请病假、事假为由不到校上班的,经查不属实的,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五、对临时代课的教师实行补贴,每代一节课补10元,由教务处安排,对拒绝代课的教师,算该教师一节旷工,且以后该教师有请假的,教导处不会作安排。
十六、对学校安排有值班(即:课间维护学生安全)的事前未请假不到岗位者每次扣30元。
十七、考勤一月公布一次。
教师出勤制度5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勤机制,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XX县中小学教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X教发【20xx】38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教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正常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职。教职工必须每天签到两次,每周随机签退(夏季作息时间:上午7: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7:45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第二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教职工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分管考勤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中层以上领导请假不分时间长短均需校长审批。
第三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因私出国(境)假等几类。
第四条请假3天(含3天)本人必须填写《汪清一中教师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要严格遵守先审批后离岗的原则,确因突发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否则按照旷职处理。事病假在5天(含5天)以上的,须向教务处上交病历证明,学校备案。
第五条迟到、早退、临时出门规定及考核办法。
(一)签到、签退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于上班时间(可延迟5分钟)或早于下班时间均视为迟到或早退。如忘记考勤(今后评职晋级需要查看原始签到详单)须及时告知考勤领导并补签,否则视为旷职。
(二)如临时有事不能按时到校考勤,须打电话通向分管考勤的领导请假,到校后及时补签,未到校时间计入临时出门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如有急事必须外出,须向考勤领导请假,并到收发室值班教师处签条,返校后需要到收发室值班老师处销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否则按旷职处理。
(三)因孩子小(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需接送上学、放学的教师,学期初须上报给考勤领导。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早晨可延后30分钟签到,下午给30分钟时间接孩子,此时间不计入临时出门,超出时间的按临时出门计算。给孩子送奶(孩子不满一周岁)的老师,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3点以后可以为孩子送奶。接送孩子教师或送奶的老师须在收发室专门的签到单签字,如不按要求出门视为事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
(六)迟到、早退、间缺的,按时间累计。迟到、早退7次等同于事假一天,临时出门480分钟等同于事假一天,学期末计入个人考勤中。
第六条请病事假
(一)请假期限和申请权限
1、校长请病事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事假2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天以上的',请示主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批。校长请假要确定好临时主持工作的领导。
2、其他教职工请病事假5天以内的,由校长审批;请病事假5天(含5天)以上的,经校长同意,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3、长期病假人员(一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人社部门批准。
(二)请病事假人员和违反病事假制度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累计事假超过15天或有擅自离岗行为的,如无特殊贡献或业绩,年末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以及其它荣誉称号。
2、一年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或擅自离岗累计达到15天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次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一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从次月起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4、突发性疾病及身患重大疾病工作人员的考勤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5、教职工在病事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严禁另谋从事第二职业。
6、因公负伤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7、因病已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第七条旷职
(一)旷职的界定
1、旷职是指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的缺勤行为。
2、虽有正当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视为旷职。
4、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工作岗位报道的,按旷职处理。在学校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时,发现有无故没正常上课(旷课)的按旷职处理。
5、无故不按时参加教师会议(例会)的,按旷职(0.5天)处理。
6、学校每周进行不定期查岗,如发现有教师不在岗,且没有请假、没有临时出门记录,按旷职(0.5天)处理。
7、对旷职行为,若不经请假而擅离职守(含请假期满),连续或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连续旷职达到15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职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请生育假。根据最新实施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凭生育证明,最多可享受158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请婚丧假。婚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凭结婚证,可以享受15天婚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审批,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条请公假
(一)教职工公假范围
1、教职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包括行政工作会议、教育教学研讨会、观摩会、运动会、校际间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等。
2、按文件规定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各类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活动。
3、经县教育局同意由相关部门临时通知并经校长同意参加的会议或活动。
4、因工作需要并经校长同意外出办事的。
5、被选为各级党代、人大、政协、团代、工会代表或委员的教职工及经县教育局同意参与的社会兼职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或调研活动。
(二)教职工公假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请假必须要有相关会议或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如特殊情况电话通知的应注明电话通知部门、时间和经办人姓名。教师公假超过三天(含三天)要向校长告假,领导公假须向校长说明去向及请假时间。
2、校长因公务活动离开单位2天以上,需请示主管局长,报人事科备案,并确定临时主持工作领导。
(三)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能参加无正式文件通知的各类活动、民间团体组织的各类研讨会、考察活动等等。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一条因私出国(境)请假
(一)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教职工因私需要出国(境),应安排在寒暑假或其他节假日,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内教职工不允许出国(境)。教职工因私急需出国的,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的违规处理。请假期限结束未归者,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到15个工作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教职员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三条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病假、事假、公假)期满,上班时,及时到校长或分管考勤领导处销假,学校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学校考勤管理实行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一次,并于每月10日前将考勤统计表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学期末公示学期和学年度最终统计情况。请假情况将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教师出勤制度6
(一)出操形式
1、参与人员:建工系大一学生
2、出操时间:周一至周周五早晨6:30—7:00(法定节假日、学校安排假期除外)。
3、早操路线:东操场
4.停操、出操时间的更改以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准。
(二)考勤办法
1、点操人员:在系部分团委指导下,每周由体育部安排干事或各班班委负责点名,点操人员不得持本年级和本班级的点操表,点操人员每天必须在点操表上签字。
2、督操人员:由辅导员老师和学生会体育部主要干事组成,督操、点操同步进行。
3、班级考勤:早操班级考勤表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提供。各班早操完毕后将考勤表当场交至督操人员处。(此工作于早操后5分钟内完成)。
4、系部考勤:由学生会具体负责,汇总各班早操到操人数、收集各班早操考勤表。
(三)奖惩制度
1、出勤率高的班集体作为年度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之一。
2、不出早操者,依照系部学生考勤制度管理中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一次缺勤不足2学时以2学时计,超过2学时以实际学时计),学生会体育部每周统计一次,累计3次旷操者系部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各项评优、评先、评助等资格,达到处分条件的,根据学生处违纪学生处分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存入个人档案。
3、每学期班级早操出勤率低于95%,取消“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资格。
(四)请假制度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班长应将学生请假情况及时上报学生会体育部,以便核对名单。并在每周点操情况通报中注明。病假必须有学校医务室或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并有辅导员签字。
2、累计请假三次以上者扣德育分0.5分
3、女生每人每月可连续休操四天,但必须出操点名。
教师出勤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的早操管理工作,确保早操质量,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班级的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如下。
一、思想重视
大一学生必须充分认识到做早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觉参加早操,提前到达指定的做操位置,认真做好每一节早操,不得迟到、早退、停做。
二、早操值班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生会指导老师和一年级班主任须参加早操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按照学院制定的早操值班表参加值班,并做好相关督查工作,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值班,需提前安排其他老师代替值班。
三、早操考勤
1、早操考勤工作由学生会指导老师负责,由院学生会保卫部统一安排。
2、学生会保卫部安排专人负责值班老师的签名登记工作。考勤人员每天检查各班早操的出勤情况和做操质量,要认真负责,不得舞弊;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本班体育委员解决,特殊情况,报给值班教师。
3、考勤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查操的,必须事先向指导老师请假。
4、各班体育委员要积极配合考勤人员,每天如实填报旷操人员名单。
5、院学生会保卫部每周周一公布上一周旷操人员名单、各班级早操出勤率和值班签到情况,并报院团总支备案。
四、违纪处理
1、考勤人员、体育委员不尽职者,予以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
2、在广播操音乐响起后到达做操场地者,均按旷操处理。
3、中途停做且不听劝告或早退者按旷操处理。
4、因特殊情况不能上操者,须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并向考勤人员出示已批准的`请假条,否则按旷操处理。
5、旷操同旷课一样,按照《财经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处理。
五、表彰奖励
1、每学期按照参加早操30%的班级比例评选“早操出勤先进班级”、按照考勤人员30%的比例评选“早操考勤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2、班级早操出勤率作为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之一,每学期早操出勤率低于95%的班级,取消评优资格。
教师出勤制度8
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我,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景,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学校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情景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并兑现考勤量化奖金。
三、考勤制度
(一)学校签到签退制度
1、上午:教师于7:40到8:10必须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午时全体教师于1:40到2:1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4:2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午时放学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每缺一场积金扣除5元。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
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学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为考勤量化积金(即一场一元,全学期约400元),迟到为半场、请假为半场、早退为缺勤。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每空一节课从考勤积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5、考勤每月一总结,期末兑现。
6、本项纳入教师综合量化,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
教师出勤制度9
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
2.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校。若必须离校应履行请假手续,持出门证离校。
3.原则上,学生在其所在班,班主任应在。特别是早读、午休、放学、课间等学生活动空间大、自主强性的时段。
4.年满50周岁的女教工,年满55周岁的男教工,每月可享受一个半天的.弹性休息。但需经校领导核准,不影响本职工作。
5.因病治疗及休养期,即病假期间,如学校工作需要能坚持上课,视为正常上班,在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可推迟上班时间或提前下班时间一小时。
二.休假制度
1.探亲假:因学校工作的特殊性,教职工探亲应在寒暑假进行。
2.婚假:教职工晚婚可休婚假7天,法定年龄结婚休假3天。
3.丧假:直系亲属、岳父母和公婆死亡,教职工可请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教职工可请假1天。
4.计划生育假:
(1)女教工正常生育产假90天,晚育增加15天,领独生子女证产后增加15天,难产及多胎产增加15天。产假如遇寒、暑假补一半时间。男教工享受5天护理假。
(2)带环怀孕3个月以内给予两周假期,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给予42天假期。未采取计划生育措施,流产作事假论。
(3)上环休息2天,取环休息1天。
(4)女教工子女不满一周岁,每天享受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种。如路途较远,可将两次时间合并使用。
5.病假:
(1)教职工病假应遵医嘱休养或治疗。
(2)全年病假超过二个月的,应按规定扣发工资。
(3)病假应有县以上医院证明,并经学校领导批准同意。
6.事假:教职工请事假全年累计不超过20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10天。若超过上述天数,超过天数按规定停发工资。
7.途程假:教职工因婚、丧等原因请假必须离开本市,按路程远近和往返实际需要时间给予途程假。
7.寒、暑假:享受带薪休假,但必须参加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等活动,按学校要求完成假期内应完成的工作。
三.请假制度
1.事假:请假者需填写事假单,半天以内的事假由教务处审批。一天及一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事假单由教务处存档。经批准后,方可履行事假。假期结束及时、主动到教务处销假。请事假者的课务由自己调整并报教务处备案。
2.病假:凡病假应填写病假单,持病历等请假。半天以内由教务处审批,一天及一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病假单由教务处存档。经批准后,方可履行病假。假期结束及时、主动到教务处销假。请病假者的课务由教务处安排。因病假而坚持工作的,上、下班可推迟或提前一小时。
3.指令性活动的请假:指令性活动是指升旗仪式、教工大会、校务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年级组会议、教研组活动等。请假应经相关处室或会议主持人批准。
4.公假:工作时间内的进修、培训、考察、会议、家访等外出活动均为公假。半天内的公假应向教务处请假,一天及一天以上的公假应由校长室批准。因公外出三天以内(含三天),课务自行安排,提前或后移上课。因临时工作影响的课务和三天以上的课务由教务处安排。
5.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段,但必须先向相关负责人口头请假。
6.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请假对工作产生较大影响,学校可以不予批准或缩短假期或改期给假。
教师出勤制度10
为了严肃校风校纪,弘扬正气,端正教师工作态度,加强教师正常工作时间的管理,确保全校师生的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特制订如下考勤管理办法:
一、日考勤开始时间:
1、上午到校时间:7:20—7:35
午时考勤起始时间:2:10—2:20所有学生上课时间均为考勤时间。
2、学校出勤和各种活动考勤结果存入教师考核档案。
二、请假制度
1、教师因病、因事不能到岗者,需经学校领导签批同意方可。如遇特殊情景,须先电话请假,回校及时履行补假手续。
2、正常上班时间内需短时间出校门办理公、私事,由教务处批准方可出入;半天以上(含半天)至一周内(含一周)请假报到校长批准;事假一周或病假半月以上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
3、病假人员要供给医院证明、购药票据。住院人员要供给医院住院发票。病假时间较长,按照管理权限,由教育局相关部门批准(批复件交存一份到学校)。
三、说明:
1、婚假、产假、丧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每位教师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出去办理私事,允许一周内请短时间事假一次。
3、除了学校允许范围内的正常请假之外,短时间请事假4次算为请事假一天;一学期内,事假五天以上(含五天)者或病假八天以上(含八天)者,年末不评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4、凡未请假擅自离岗缺席者,视为旷工处理。
5、教师在平时出勤或其他活动中迟到三次算为旷工一次。在一学期内有旷工、旷课者,不得评优选先或晋级。
6、在评定职称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研究无请假的教师。
教师出勤制度11
为加强学校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出勤奖罚制度:
一、公差。
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人员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回校后,须当天向校长书面汇报出差情况。(在龙山、吉首学习、培训,家住在龙山或吉首,不报销住宿费)
二、病假。
须持有乡镇中心卫生院或以上的的有效证明及用药清单、住院证明,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急病、重病须由家人替代履行请假手续。
(一)住院病假:每月第一天1天,扣35元,以后每天扣5元,扣考核分0.2分/天。每节课扣2元,扣考核分0.05分/节。
(二)非住院病假:每月第一天扣80元,以后每天扣60元。
三、事假。
事假每月第1天扣100元,以后每天扣80元,事假一节扣15元,每天扣考核分0.5分,每节扣考核0.1分,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天以上,考核等级为合格以下,同时出勤也作为学校评优评先的一个重要依据,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7天或旷工超过半天的,不得参加任何评优评先的评选。凡星期天未按时赶到学校(学生上自己为准)一次扣5分,扣考核分0.2分,提前放学一次扣10元,扣考核分1分。
四、婚假、产假。
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以上,男25周岁以上)的,可享受晚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6、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
十五天。
7、婚假、产假提前上班的,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丧假。
直系亲属或配偶去世,可请丧假7天。(含节假日)
六、特殊假
1、爱人生小孩的男教师,可请三天的陪护假。
2、订婚或者自己的子女订婚,可请三天事假。
3、其他经班子会认定的'特殊假,酌情处理。
七、坐班:
1、全体教师均按学校要求坐班。(55周岁以上教师除外)
下午第三节不要求坐班;赶聚天上午一、二、三节不要求坐班,但按规定参加课间操。
缺席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迟到、早退、请假一节扣3元,扣考核分0.1分。病假一节扣1元,扣考核分0.1分。坐班时间浏览非教育教学方面的网页、看影视剧一次罚5元,扣考核分0.5分。
八、早操:缺席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迟到(以学生集合完毕为准)、早退(以学生解散为准)、请假一次扣3元;未跑步一次扣3元,分别扣考核分0.1分。学生做操、管理人员训话时闲谈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班主任、副班主任跟好班。
(老年教师及带小孩女教师,酌情处理)
九、升、降旗:
全体教师均要求参加升、降旗仪式,班主任站在学生中间,其余教师站成两纵队。出勤缺席一次扣5元,扣核分0.2分/次。请假一次扣3元。考核分0.1分/次;不准闲谈,吸烟,打伞,违纪一次扣5元,扣核分0.2分/次。
十、聚会、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的缺席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次。请假一次扣3元,扣考核分0.1分/次;违规使用通信工具、开会私自看书报、打瞌睡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次;开会、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扣考核分0.1分/次;未说普通话每期第一次扣5元,以后翻倍扣。每次扣考核分0.5分。班主任、副班主任跟好班。未按时完成任务一次扣5元,扣考核分0.2分。
十一、旷教。
未经请假不到校上班为旷教,旷教一天扣150元,扣考核分5分/次,旷教一节扣30元,扣考核分1分/次,一学期旷教达到3天,扣发一月基本工资并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
十二、销假。
各类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到值周人员处报到销假。
十三、奖惩
1、学校设满勤奖每月30元,普通话每月奖50元。
2一学期病假累计超过10天,或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得评为优秀教师及其他荣誉称号,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级。旷教达到半天以上,评优评模一票否决。
十四、请假审批
1、提前一天向学校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县教育局审批。县内能带假条,用电话请假的,加扣10——20元。
2、回校后及时销假或补假条,一天内未销假或未补假条,加扣50元。
3、考试阅卷及学校大型活动请假者,翻倍扣罚。
4、请假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者,翻倍扣罚,并按情节严肃处理。
十五、以上所有扣款从绩效工资中扣除;所有扣分从《靛房九年制学校教师年度考核方案》“勤”中扣除。
教师出勤制度12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每天按8节计,不足1节按1节计。
2、实行部门负责制,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校委会成员请假需经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3、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
4、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假条。
5、婚、丧假、产假、哺乳期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奖罚制度
1、教职工的'出勤纳入绩效工资,每月奖励1天假期,学期内私假累计不超过4天的不扣出勤奖。
2、迟到扣2元/次,私假扣20元/天。
3、旷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级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监考、阅卷等)请假者,绩效工资按照按双倍扣罚。
5、教师出勤奖每月发放一次,请假部分从当月扣除,当月不足部分从下月扣除。
三、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职工出勤纳入年度考核。
2、教职工每学期出勤满分为10分,请假4天以内的不扣分。
3、迟到扣0.1分/次,私假扣0.3分/天,旷工一次扣10分。
4、学期内迟到次数、请假节数进行累计。
5、节假日加班、大型活动(运动会、监考、阅卷等)无请假者,根据实际情况奖励出勤分。
四、督查制度
由学校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出勤督查。
五、责任分工
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批假、记录。
2、学校门卫负责迟到、离校、回校等记录。
3、政教处负责统计、汇总和公布。
六、几项说明
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规,双倍处罚。
2、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给领导、人员、门卫出难题。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每月、每学期进行汇总公布。
4、旷工:
⑴上班时间没到校也未提前请假的视为旷工。
⑵请假超时又未补假者视为旷工。
⑶无请假条擅自出校门视为旷工。
5、班主任接送孩子,每天奖励一节假,超出部分为私假。
教师出勤制度13
良好的教师出勤是是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保证,同时也是对学生一种良好的教育,本制度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准则,内容如下:
一、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单位为"节"或者"天".
2、请假制度实行部门负责制,学校校长请假需经街道教委办批准,学校常委会有事请假需向校长请假批准,教职工有事请假需经部门负责人请假批准。
3、所有请假的领导、老师回校后都要向批准人销假,并报请政教处记录,每周公布请假情况。
4、原则上不准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托人请假,要提前请假,说明理由。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请假者回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并说明情况,否则视为旷工。
5、教职工到校时间早晨7:45和下午13:15,7:45—8:00,13:15-13:30为迟到。上午离校时间11:45,下午离校时间为17:00.
6、上午8点和下午13:30以后到校的教职工,一要7::45点或13:15之前向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二到传达室签到,注明入校时间;三入校后向部门负责人补假,将假条送传达室或政教处。
7、学校领导、班主任、政教处教师,每天早晨要在学生到校前先到。
8、教职工到校后如需外出,必须持有学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的批条方可出校门,否则视为旷工。
9、教职工应按时参加上级和学校组织的会议,凡是不能按时到会者均为迟到,若不到会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当天已经请假没到校的除外,不重复计算。
10、每周一全校教师都要参加升旗仪式,凡是不能准时参加,又未提前请假者视为旷工。(待定)
11、婚、丧假和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罚制度
1、教职工的出勤情况与绩效工资发放挂钩,每月照顾1天病事假,一学期累计为4天病事假不扣出勤奖金,请假计算单位为"节"或"天".
2、迟到每次扣2元,请假每节扣2.5元,请假时间不足一节课,按一节计,每天按8节计。
3、旷工一次扣100元。
4、在上级或学校统一组织的大型活动(如:运动会、考试、阅卷等)中请假者,按双倍扣罚。
5、请假、旷工扣费每月结清后,从当月效益奖中扣除,当月效益奖不足者,从下月效益奖中扣除,扣完为止。
四、量化考核制度
1、教职工出勤情况与年度考核挂钩。
2、每个教职工每学期出勤基本分为10分。
3、迟到每次扣0.1分。请假每天扣0.3分,旷工一次扣10分,扣完为止。
4、学期内请假4天以内的年度考核出勤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五、督查制度
由学校组成督查组,每月不定期对教职工出勤督查并接受群众举报,发现一处,处理一处。
六、责任分工
1、学校门卫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离校、回校、迟到等记录。
2、政教处负责领导和教职工的的统计和汇总。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部门教职工的批假、销假、统计等。
4、校长负责校委会的批假。
七、几项说明
1、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如有违规,双倍处罚。
2、全体教职工要自觉遵守出勤规定,不得给领导、管理人员以及门卫出难题。
3、每周公布一次出勤情况,每月进行一次汇总。
4、旷工:
⑴上班时间没到校也未提前请假的视为旷工。
⑵请假超时又未补假者视为旷工。
⑶无部门负责人批得教师外出条,擅自出校门。
5、接送孩子和哺乳期:
⑴接送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每次扣2元钱,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⑵哺乳期的教师每天上、下午各只准一节课假,每节课扣2元,超出部门按请假处理。
⑶班主任接孩子每天只准一节课假,不扣钱不扣分,超出一节课按请假处理。
6、教师外出和校内的会议,教师护导、值班以及学校临时安排工作的情况记入教师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按照上面的规定实施。
7、本制度已提请教代会审议通过 .
8、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教师出勤制度14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永兴县教育局“教育提质决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以内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调课单到办公室登记,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
a、每月允许半天(需调好课)到医院看病。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县级以上含县级)。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不享受当期、当年出勤奖。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的'假期以国家规定,上级审批为准。待遇福利,以上级规定为准。
a、婚假: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
e、做上环手术:
f、陪护产假:
g、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
h、教职工配偶、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假:
i、教职工子女结婚假:
(3)旷工: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均属旷工。旷工一天,扣罚50元;旷工三天(含三天),取消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含一期累计旷工15天,以签到为依据),报县教育局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自己调好课。由分管处室填写出差单,。县内由分管校长审批,县外由校长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签到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学科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教师考勤办公室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学科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核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假十天之内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0.01分)。
⑵事假五天之内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0.02分)。
2、在岗考核
⑴无故缺课1节扣罚20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2分/节。
⑵私自调课,调课双方各扣罚5元/节。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各扣罚1分/节(以查实为依据)。
⑶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3分/次。
⑷坐班签到制:坚持每日坐班签到制(坐班:原则上每天7小时: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每天上下午签到一次(签到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16:00,周五只上午签到。签到地点:各年级办公室,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签到地点:办公室)。每天上下午均未签到,视为旷工一天。出满勤150元/期,缺签一次扣罚3元。(病假、事假未签到不享受当天的签到津贴,也不算缺签。公假、出差未签,算正常的签到。培训、学习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不享受签到津贴。)严禁双方代签,若双方代签,经查实,均视为缺签一次。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考勤人员应如实考勤,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经查实,每次扣罚20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
⑸学校及学校以上级的会议(含行政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各种集体活动:缺席1次:扣罚2元(校级)﹑扣罚5元(学校行政会议、校级以上会议)。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
⑹若教职工缺勤、缺岗,所在班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财产、人员重大损失,除按上级有关追究相关责任外,并扣罚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办公室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教师出勤制度15
1、我校教师实行坐班制,全体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早上7:45,下午1:55,晚修7:00教师必须到达办公室或教室,做好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外出开会、学习、培训人员须凭上级有关通知文件,于出发前一天到校长室备案,并到教师发展研究中心做好工作交接,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3、上班时间内,教师不得随意离开学校。除在阳光嘉园居的老师外,其他老师不得从幼儿园门口出入。
4、教师确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者,两节课内向级长或科长请假,半天需向主管出勤的行政请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长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校长批准后报主管出勤的行政备案,回校上班后到主管出勤的行政处销假。请事假没有调课,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每天扣工资150元;主动调好课并销假后主动补回自己的课时的`,每天扣75元。每月累计事假等于或超过7天者,每天扣工资200元,每月学校托管补贴和岗位津贴按实际天数发放,一学期中,事假累计一个月(20、76天)以上(含一个月)者,上报集团行政部门,另行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教师应严格控制事假天数,一学期事假累计达7天者,不得参与各项荣誉称号评选,年度考核不能定为优秀等级。
5、教师因病需休息治疗的,须于休息前凭医院的有效证明,向校长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除外),校长批准后,本人报教师发展研究中心备案,一天内请尽量主动调好课,做好工作交接。急病、重病应及时委托亲属或电话办理请假手续。
〔1〕病假10天以内的,每天扣发工资50元,每月的岗位津贴照发。
⑵病假一学期累计10天至1个月(20、76天)的(不含1个月),每天扣50元;每月的岗位津贴按实际天数计发。
(3)病假一学期累计1个月(20、76天)或以上6个月以内(含6个月),按如下办法处理:
①每天扣工资50元;
②不享受每月学校补贴和岗位津贴;
③暑假或春节补贴按月计发(每学期按5个月计)。
(4)病假连续一个月或以上6个月以内(含6个月),按如下办法处理:
①扣发当月工资1200元;
②不享受每月学校补贴和岗位津贴;
③学期末旅游费或春节补助按月计发(每学期按5个月计)。
(5)累计或连续病假6个月以上的,按如下办法处理:
①每月扣除工资1200元;
②不享受每月学校补贴和岗位津贴;
③取消学期末旅游费或春节补助;
④不参与当年的教师考核。
(6)常年病假,只发70%的基础工资,直至合同期满。
6、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结婚单方享受婚假3天(超过3天作事假处理),晚婚假13天,晚婚夫妻双方年龄: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婚假期间提前回校上班或不请婚假每天发加班工资100元。
(2)产假:顺产98天,剖腹产另增加15天;晚婚(年满24周岁)生育第一胎的,增加15天,办理独生子女证(小孩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者,产假增加35天,并且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增加15天假期。产前可最多提前15天开始请假,寒暑假生育假期不补,其他按计生委有关规定给假。
(3)哺乳期的教师每天上下午各给半小时哺乳时间,直到小孩满周岁。
(4)丧假:夫妻双方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亡故给假3天(超过3天做事假处理);夫妻双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直系的兄弟姐妹亡故给假1天,赴外地奔丧适当给路程假,节假日假期不补。
7、旷工。
未经请假或请假无人批准而不到校上班视同旷工,一天扣400元,半天200元;学期累计旷工10天,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动离职处理。或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如因其旷工,导致事故发生,学校还要另外追究其相关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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