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转移

时间:2022-06-24 04:01:30 社保 我要投稿

失业保险的转移

失业保险的转移

失业保险的转移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条例》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前已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失业从员在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已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单位和失业人员不能因其转移和流动而中止失业保险关系,否则就会损害其合法权益。单位转移和失业人员流动后,原失业保险关系所在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失业保险关系转至迁入的统筹地区,迁入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接续其失业保险关系。

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其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是否与失业保险关系一并转移的问题,《条例》没有作出统一规定。


【失业保险的转移】相关文章:

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07-13

失业后社会保险是自己凭转移单交付公积金吗?07-13

什么是失业保险?07-13

失业保险待遇07-02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汇总07-13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件有哪些07-03

失业保险规定 - 自动离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07-12

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07-13

东莞社保失业保险07-13

失业保险怎么领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