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08 08:36:48 创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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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公司技术创新的快速发展,提升公司研发人员的业务能力,拓宽公司业绩增长的渠道,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员工创新创业活动。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调研、组织、督导等方面的支出。

  2、创新项目支出:创新项目调研、材料、试验、差旅等支出。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创业项目的资助,以及与创新有关的其它支出。

  3、员工培训支出:创新创业过程中,对员工技能及相关方面能力的提升而进行的培训,以及外派学习或聘请老师到公司授课等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1月份和6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技术的总工程师任副组

  长的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技术部、财务审计部、人力资源部、经营发展部、综合事务部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设在研发中心,由研发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成立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员工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表彰。

  第七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1、创新创业指导组。开展全公司的创新创业指导教育,以及对员工创业活动的有效管理公由总工程师任组长。

  2、项目研发发明组。负责公司创新项目课题、专利发明等项目的'申报、评审。由研发中心主任任组长。

  3、专项资金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并采用有效财务手段对各项目实施跟踪管理。由财务审计部经理任组长。

  4、创新能力培训组。负责制定公司创新型人才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任组长。

  第八条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为公司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公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并提交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批准。

  第三章项目申请与评审

  第九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第十条项目申请人可根据公司创新创业年度整体规划,从公司提供的项目目录选择项目或自立项目进行申请。

  第十一条创新创业项目应目标明确,依据充分,内容具体,项目方案具可操作性。项目要注重实践,着眼于创新或创业。

  第十二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受理项目申请人申请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评审。经确定无异议后,报送公司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资助项目。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三条创新创业项目经费是公司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财务审计部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和项目实际需要编制经费预算。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开支范围和项目进度执行。

  第十四条项目经费应用于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采购费、会议调研费、试验检测费、成果鉴定与验收费、人员费等支出,严禁将项目经费用于与创新创业无关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从项目经费中谋取私利。

  第十五条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让及用于其它方面,不得借协作之名将经费挪作他用或者转入与项目无关的单位。

  第十六条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根据各类创新创业项日申报材料,核定项目资金预算。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并对各项目经费的使用实施跟踪管理。

  第五章项目检查与验收

  第十八条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对立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项目申请人须及时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文字材料报创新创业办公室备案。

  第十九条项目申请结题时,须有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验收。

  第二十条因客观原因,项目负责人需对创新创业项目的计划目标、进度和经费进行调整或撤销,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二十一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二条

  第六章附则

  本管理办法从公布日开始执行。本办法由创新创业平台负责解释。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三章评审管理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学习技术成果丰硕,专业技能突出,以及承担并完成过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项目团队及个人优先。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的创新项目,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从而为公司注入创新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规范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组织实施。

  第三条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资助。

  第二章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成立创新创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各部门协助具体实施:

  (一)管委会为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申报评审、推进平台的建设、为有潜力的'项目提供建议方案等。

  (二)各部门是创新创业平台的实施或推广应用部门,并提供相关的协助。

  第五条公司设创新创业基金,每年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划拨相应资金进行投入,主要用于平台搭建,设备购置,创新成果、资料购买,专家会议费用,创业资助等,以保证平台的建设:

  (一) 职工申请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需填写申请表,并由委员会审核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二)综合管理部对创新创业基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审批及监督,确保资金用于实处。

  (三)创新创业过程中如需借助内部力量,内部成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尽量提供协助。如需借助外部力量并产生相关费用时,需先报管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向综合管理部预支或报销相关费用。

  第三章创新创业平台管理

  第六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面向内部职工开放,为职工搭建一个集创新交流合作、研究开发和创业圆梦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外部项目经管委会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平台,与内部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第七条各职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严禁在上班时间进行与职务无关的创新创业活动。相关管理人员应对平台进行严格管理,一旦发现违规情况马上报管委会核实。违规情况实属者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第八条创新创业平台结合“互联网+”,通过线上推广和线下互动的形式,以公司资深技术管理人员为骨架,整合内外部相关先进理论及资源,为职工创新、创业提供技术、经验及资金支持。

  第九条职工有权对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管委员在收到员工7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形式答复,并报总经理审阅。若超出规定时间管委会未给予回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条如果公司职工在创新创业活动中,私自泄露公司的技术秘密,或侵害公司知识产权,或损害公司声誉,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创新成果的,或科技成果转化人员违反协议,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创新创业支持方式

  第十一条职工创新成果,优先支持公司内部进行转化,需要外部转化的创新成果,公司提供外部对接支持及服务,具体奖励方式参见《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第 8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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