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职业农民调查报告

时间:2023-12-15 07:44:48 职业/专业/职能 我要投稿

[必备]新型职业农民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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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新型职业农民调查报告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加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育,培育壮农村技能型、知识型人才队伍,是解决“三农”问题中将来谁种田、种好田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需要。为更好地加快培育我县新型职业农民,根据县政协要求,我们对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农业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

  我县乡村人口172461人。有劳动力资源90563人,占乡村人口的52.5%,其中男劳动力资源占59.3%、女劳动力资源占41.7%。在农业农村劳动力资源中乡村从业的人员85536人,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94%。在从业劳动力中真正从事农业的只有41693人,占乡村从业人员的48.7%。2013年外出(含离乡)的劳动力28888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3.8%。

  二、县新型职业农民情况

  我们不完整的将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户、农村能工巧匠、农机维修工、农村操作员、农村经纪人等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来统计的话,据不完全调查统计,目前,全县共有新型职业农民2916人,占乡村从业劳动力总数的3.41%。其中,脐橙、茶叶、刺葡萄、蔬菜等种植能手397人,占新型职业农民总数的13.6%;生猪、肉兔、甲鱼、山羊等养殖能手324人,占11.1%;茶叶等农产品加工能手70人,占2.4%;农民合作社带头人175人,占6.07%;农村经纪人82人,占2.8%;动物防疫员124人,占4.25%;农机操作手430人,占14.74%;农机维修员200人,占6.86%;蔬菜园艺工、农村建筑匠、沼气工、渔业船员等能工巧匠359人,占12.3%;农民信息员170人,占5.82%;乡镇旅游员335人,占11.49%;乡镇兽医员、农药销售员、兽药经销员250人,占8.57%。

  三、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途径

  新型职业农民是近两年提出的新概念,在农民培育上,目前我县主要有四条途径:

  (一)县农粮局的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为提高农民劳动力转移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科学种田水平,从2005年开始,农粮局开展了以阳光工程为重点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每年培训农民在2000人左右,到2013年培训农民15900人次。同时结合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器械推广,每年还开展速成技术培训5000人次左右。

  (二)县果茶局每年开展柑橘肥水管理、修剪、黄龙病防控技术培训1000人次左右。

  (三)县就业局每年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600人左右,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推动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县职业中专每年开展职业知识教育2000人左右。

  四、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新型职业农民现状看:

  一是数量严重不足。全县共有新型职业农民2916人,占乡村人口总数的1.69%,占乡村从业劳动力总数的3.4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占3.9%的比例,比现代农业发达县市农业农村人才占比差距更。

  二是分布不均。从此次统计的数字看,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多集中在种养方面、农机操作维修和农村能工巧匠方面,种养能手合计721名,占总数的24.7%,农机操作维修630人,占21.6%,农村能工巧匠359人,占12.3%,而加工、管理、经营、农村经纪人、技能型等其他类型人才严重不足,人才行业分布极不平衡。

  三是结构不够合理。从年龄结构来看,青年农村实用人才数量较少,部分农村实用人才年纪在45岁以上,队伍普遍年纪较,有进一步老化现象。

  四是从文化知识结构来看,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较多,且多数农村实用人才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职业技术技能教育,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尤其是高技能、高层次人才紧缺。从性别结构方来看,女性农村实用人才少。

  (二)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要求看:

  一是时间上存在矛盾。新型职业农民系统培训真正要让农民系统掌握一门基本的业务技能,需要较长时间,按省要求生产经营型至少要15天以上,专业技能型也要5天以上。现阶段农村中青年部分外出打工,在家务农的部分50岁以上,而且都经营着如脐橙、水稻、生猪等一、二项主要产业,要离开家中一、二天也许还可以,要五、六天离开家来学习培训,家中的产业受到影响,相当困难。即使走得开,农民在家打工一天100多元,而培训五、六天就少赚五、六百元,一般农民是很难想得开的。

  二是学习内容上矛盾。要提高农民专业技能,就必须系统的学习培训,而且需要较长的时间。而50多岁以上的农民部分文化水平较低,听系统的学习乏味,甚至听不懂。短期快餐应对式培训、培训时间短、重点突出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要系统提高农民的业务技能又很难。

  三是培训经费上矛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如果可以争取到上面项目支持,农民培训的教材、吃、住等费用是可以解决的。但培训还要资料整理等管理费用,这部分费用都是要县财政配套解决的,而目前部分县财政配套资金是根本不可能到位的。所以在培训上,存在部门多做事、多垫钱,没有积极性。

  (三)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渠道看:虽然有农业部门、人事就业部门、教育部门等,但培育的角度不一,而且都以速成培训居多,很难达到提高整体综合素质的效果。

  五、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几点建议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我县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最现实的关系到将来十年、二十年后谁来种田、种好田的问题。如何推进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建议如下:

  (一)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培育积极性。如对于培训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颁发合格证书,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产业上给予政策扶持,提供信贷、用地、品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特别是项目和资金扶持,使他们实实在在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充分调动新型职业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同时设立政府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金,对于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天以上培训合格的,除来回车费、吃住报销外,还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

  (二)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培训效果。如培训内容要切合当前实际,农民有强烈的需求;培训教材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俗易懂;培训的师资力量,既要有较好的理论水平,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使农民学了几天真正学到知识,尝到甜头。

  (三)保障农民培训经费,调动部门积极性。县财政要站在支持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计上,支持农业,切实保障培训部门的工作经费,最基本的项目配套经费必须到位,做到既有钱养兵,也要有钱打仗,调动培训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途径,培育农业农村持久人才。目前的农业部门、人事就业部门对农民的培育对象都是中、老年为主,而且都是在家从事农业农村的为重点。这部分劳动力,十年、二十年就老化。真正农业农村的后继力量还是在现在的青年人,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应该在八O、九O、甚至00后身上,因此加强现在初、高中的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应该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中之重、长远之计。这几代人,不管他以后种不种田,他们生在农村,有农业切身体会,将来不能打工了,回来农村了,也有知识的积累。

  2、农民养老保险调研报告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逐年增加,如何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及生活保障工作,已成为县和政府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我局就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其间,调研组深入到各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随之而来,项目用地量越来越,征地工作所带来的农民保障问题也越来越重要。征地任务重、面积的主要集中在杨和、望远、望洪、胜利等乡镇。根据提供数据,各乡镇被征地涉农人口27855人。从征地用途上来看,杨和镇主要是经济开发区和新城区建设用地,望远镇、闽宁镇主要集中为工业园和企业用地,望洪镇、李俊镇主要为中心村建设用地。截至目前,全县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共909人,已享受待遇663人。

  应该说,县、政府对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所采取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也缓解了征地工作所引发的矛盾。但总体看,我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农民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由于没有一技之长,心里发虚,担心被征地后没有退路,生活没有保障;二是有的农民对养老保险不甚了解,没有认识到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担心个人出资有去无回,对养老保险工作怀有抵触情绪。(二)财政压力过。目前,xxxx县所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都由xxxx县社保局管理,到龄农民享受由社保局统筹发放的养老保险金。全县截止至今应享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人数909人,随着征地范围扩以及时间推移,越来越多的到龄农民开始享受养老保险金(补贴),财政供给将呈几何级数上升,给本不宽裕的地方财政带来巨的压力。倘若因地方财政困难而难以维系养老保险金(补贴)的发放,将会给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三)基本养老金过低。目前,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为每年1620元。有的农民说:一年1620元的养老保险金,我种一亩棚不景气时的年收入也有3000元啊,这样的保障又能起多作用。(四)就业培训滞后。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充分化。目前各地由于财政紧张、农民认识不到位等原因,培训机构、培训方式、培训内容不健全,被征地农民一时难以找到较为合适的工作,尤其集中体现在“4050”人员和无一技之长的农民。

  随着我县工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壮,以及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土地征用不可避免,被征地农民将越来越多,各级党和政府要未雨绸缪,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一)强化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党、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站在维护农民权益和推动经济发展的双重角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到土地是农民赖以生活、生存的重要场所和基础,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摆在重要位置上加以组织实施。要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通过深入宣传和对比分析,使他们感受到县、县政府对被征地农民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是爱民、利民、惠民的具体体现,从而把被动征地农民的力量,转化为促进县镇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自觉行动。

  (二)出台统一政策。县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对被征农民地情况作统一安排。要坚持市场化运作,根据我县发展总体规划,按地段、地类划分区域,不同使用类型定价不同,每一区域确定一个合理的基准地价,实施统一补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实行统一地价、统一划扣、统一办理,这样既可有效避免因农民之间互相攀比而引发的矛盾,又能体现征地和办理养老保险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办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要统一标准、统一计算口径,建议以村(组)为单位,将人均剩余不足0.5亩的农民列入办理对象。

  (三)健全管理运行机制。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目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由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建议设立立科室,采取专人负责、定时办结的工作方式,以解决效率不高、办理时间长的矛盾。必要时对一些影响、涉及广的征地项目,可采用集中办理的形式进行;对确实不能及时办理的,要向农民解释清楚并承诺办结时间。

  (四)有效拓宽就业渠道。就业是民生之本。要从根本上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存问题,首要的是让农民人人有事干,家家有收入。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建立健全培训机构、培训方式,注重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要及时了解企业的用工方向,利用“短、平、快”的培训方式,让农民在短时间内掌握一定的技能。对一些具有一定文化素质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农民,可将职业技能培训与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结合起来,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为工业园区和技术型企业提供用工保障,促进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对有意向自主创业的农民,政府要制定优惠政策,在本县范围内享受与下岗失业人员同等的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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