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考试常规管理规定

时间:2023-12-16 15:20:24 考试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学校学生考试常规管理规定

学校学生考试常规管理规定1

  为了规范高中部的教学常规,确保各项教学工作的有序运作,现对各教学环节作出如下要求和规定。

学校学生考试常规管理规定

  一、早读。

  星期一、三、五读语文,星期二、四、六读英语。如遇调休,按相关通知精神执行。早读时,课任老师需将早读内容和要求写在黑板上。迟到的扣教学常规管理分1分,扣款5元;缺课的扣教学常规管理分2分,扣款10元。

  二、备课。

  1、备课须备教材、备学生、备学法,教案须分课时设计,每个教案在书写上相对独立。

  2、在阜中本部未担任过一轮循环教学的老师,需在备课笔记上备详案(每个教案不少于3个整页),并在教案后撰写“教后感”。

  3、高三各学科使用教学案一体化,各课任老师在其基础上进行个性化备课。

  4、对备课笔记的检查有三种形式:⑴教务处会同年级部进行的按月检查;⑵管理人员听课后的`随机检查;⑶教学视导进行的专项检查。

  对检查情况教务处将定期以“教学简报”的形式予以通报。对检查中发现的或学生反映的违规情况,校领导、教务处将对当事人进行警戒谈话,并给予扣分、扣款处理。

  三、上课。

  课任老师提前3分钟到教室门前候课。迟到的扣教学常规管理分1分,扣款10元;旷课的扣教学常规管理分2分,扣款20元。如因公、因事、因病需要调课的,须到教务处办理请假和调课手续,否则视为私自调课。履行相关手续后,课务如出现问题,按照规定追究接手人责任;私自调课的,课务如出现问题,按照规定追究原课任老师责任。

  四、作业。

  同一备课组须保持统一,并在《作业批改记录》上记载学生作业的共性问题和个案问题。批改等第:英语学科使用“A、B、C、D”,其它学科使用“优、良、中、差”,作文使用百分制。课堂作业的次数、选材、完成形式等具体要求由各备课组根据教材和高考模式的变化情况统一确定。

  对课堂作业和课外作业的检查:⑴根据学生的反映进行随机检查,⑵教务处会同年级部每月到各班级检查1次。检查的情况除予以书面通报外,对突出问题视情况予以扣分和扣款。

  五、听课。

  实行“先登记(到教务处⑵室)——后听课——再督查(由教务处对照登记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制度。各类人员听课要求如下:

  1、教务处的主任:每周不少于5节(主任因兼任高三年级部主任,任教高三文科双班政治,每周不少于3节)。

  2、青蓝结对的新教师:每周不少于4节。

  3、在阜中本部工作未满三年的教师:每周不少于3节。

  4、其他老师:每周不少于2节。

  听课情况每周通报,不能按要求执行的,每少听1节,扣教学常规考核分1分,扣款5元。

  六、周练。

  命题老师必须提前一天将周练试卷核对无误后(注明考试时间)印刷好,打印好答案及评分标准下发给各位课任老师。周练时间由备课组长统一安排周练或上课,私自与本组不统一者,每次扣款20元。监考迟到扣款10元,缺监扣款15元,监考时离堂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扣款5元。

  1、基础年级:周练做到批改、讲评不隔课。教务处和年级部每周到各班级学生中检查、了解1次。不及时批改、讲评者,每次扣教学常规考核分1分,扣款10元。

  2、高三年级:周练批改由备课组长统一组织,分工流水阅卷,缺席者每次扣15元。

  七、业务考试。

  凡在学校本部工作未满3年的新进教师,都必须与高三学生同步参加摸底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届时通知),教师试卷与高三学生试卷混装后由高三年级部统一流水批阅,成绩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评定是否胜任循环教学的一项指标;青蓝结对的老师,成绩纳入“百分制考核”。

  [说明]

  1、各学科除课堂布置的作业外,不得在晚自修时间到教室抄题或散发其它作业。

  2、各学科老师只能在办公室给学生答疑,不得在晚自修时间到教室给学生个别答疑或集体辅导。

  3、考试学科老师不得抢占非考试学科的课。

  如违反上述三项规定,除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外,扣除当事人执教班级阶段性考试学科均分2分。

学校学生考试常规管理规定2

  考试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学校检测学生学业情况,评估教师教学情况的重要手段;学校所有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管理,由年级部、备课组协助实施。

  一、考试的组织与控制。

  每学期期中、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主要学科的阶段考试期中前后各一次,年级列入工作计划,由教务处统一调度安排。毕业年级的毕业考试、模拟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统一练习由年级部安排。年级部与备课组不得擅自增加考试次数。期中、期末考试是阶段形成性测试,是教学目标达成检测,应根据课程标准的阶段性要求组织复习和命题,试卷应体现7:2:1的尺度,整卷难度(正答率)不低于0.75。

  二、考试的命题与制卷。

  1、由教务处和年级部结合备课组意见确定命题要求,具体包括:①命题范围,②试卷结构,③能级要求,④难度设定,⑤区分度设定,⑥试题创意,⑦参考资料。

  2、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命题工作,命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命题要求命题。此外,还须使用统一眉头,注意将班级、姓名、学号、座位号等项目统一设计在试卷密封线内,试卷页数较多,须设计答题卡,以便利阅卷。

  3、打印好的试卷,命题人要认真做好校对工作;在考试过程中,命题人须始终在场,以便随时更正试卷命题上的疏漏。

  4、试卷的参考答案,文科主观题须按要点设分,理科计算等题目须分步设分。命题人将打印好的`试卷样稿和参考答案校对无误后一并送教务处。

  5、命题人在整个命题、打印过程中必须严格保密,谨防泄漏。

  6、油印室对试卷须在夜间封闭印刷,严禁非印刷人员在场。

  三、监考。

  1、考前10分钟(首场考试和英语考试考前20分钟)到试卷收发室领取试卷,考前5分钟发放试卷。迟到扣款10元,旷监扣款50元。

  2、监考老师在组织考生考试前,首先组织考生严格按座位模式图就坐,收缴考生携带的书本、资料。然后检查考生的校徽或证明,检查考生的姓名、学号或座位号的填涂情况(供核对用的座位模式图由巡视人员届时收发)。教室前面的讲台上严禁摆放任何书本、资料或试卷,学生所带的书本、资料等考试禁带物品一律放在教室外,违者扣款5元。

  3、监考老师在监考时有下列行为均视为违纪:①监考前饮酒,②看报纸、杂志、书本、试卷,③做试卷,④备课、批改试卷或作业,⑤打瞌睡,⑥抽烟,⑦提前收卷,⑧擅离考场,⑨接打通讯工具,⑩其它与考试无关的行为。违者视情况扣除教学常规考核分1—5分,并扣款5—50元。

  4、坚决制止考生中途离场和提前缴卷,必要时可将前门关闭,以保证整个考区秩序。监考人员必须认真监考,确保考场良好的考纪和秩序,如因监考不力而被巡视人员抓获作弊的,除予以通报批评外,每发现1例扣款20元。

  5、终场前5分钟,监考老师逐份收缴答题卡。终场信号结束后,收缴试卷:指定每行最后一名同学收缴试卷,监考老师维持好收卷秩序。试卷收缴后,监考老师安排考生做好考场及走廊的卫生保洁工作。

  6、监考人员必须按座位号从小号到大号的顺序整理好本考场所有试卷,做到不差、不乱、不倒试卷(缺考考生的试卷由监考人员填写好姓名和座位号,插入整本试卷应放位置;缺考考生的答题卡由监考老师到试卷收发室代为填涂),认真填写好“考场记录”,一并送缴考务人员统一装订。

  四、阅卷。

  1、按照教务处规定的阅卷时间参加阅卷,服从阅卷组长统一分工,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待本阅卷组试卷全部批阅、合分、复核结束,阅卷老师方可离开阅卷地点。届时教务处进行开始和结束两次点名。迟到扣款10元,旷阅扣款50元。

  2、阅卷组长(负责本组阅卷工作的组织、检查和总复核,不批阅具体试题)要科学分工批阅任务,逐本查核“阅卷分工表”的填写情况,以备查核。试卷批阅有硬伤或“阅卷分工表”缺填、漏填的追究阅卷组长责任。

  3、合分时,必须首先查看试题是否全部批阅结束;合分结束,本阅卷组成员实行交叉复核确保准确无误。教务处在登分前将随机抽一个班级学生进行逐份复核,有1份记分或合分有差错,对小题批阅人或总分复核人扣款2元。

  4、阅卷时必须严格按照标准答案评分,注意标准答案的相关变式。如需改动标准答案,必须报请阅卷组长同意。

  五、登分。

  由教务处落实专人负责登分、合成(第Ⅰ卷答题卡得分和第Ⅱ卷主观题得分)工作,登分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等分工作,并确保准确无误。

  六、统计。

  由教务处落实专人负责分数的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必须按照指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统计工作,并确保准确无误。

  七、考试的质量分析。

  考试后一周内,备课组须完成学科质量分析,学科质量分析由备课组集体讨论研究,由备课组长执笔写出书面报告;年级部和教务处须完成整体质量分析,主要包括成绩统计、试题分析,教学目标达成和考试意图实现情况分析、主要存在问题分析、下一阶段改进措施等项目。

  违反上述各环节相关规定,视情况扣除教学常规考核分1—5分,并扣款2—50元;有重大失误的,扣款50元,年度综合考核一律降一等。

学校学生考试常规管理规定3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中部的教学秩序,使整个年级的教学工作在公平、高效的轨道上稳步推进,现对近期教学管理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晚自修期间,课任老师不得自己或安排课代表在黑板上抄写题目,也不得利用大屏打题目。各科作业的布置必须在自身课堂上进行。

  2、当日进行周练的学科,当日不得再布置任何作业,周练的第二天要划出一定的时间让学生对周练进行订正。空出的'时间让学生自主安排,用于温习、预习、整理笔记、解决疑难或学科提升。

  3、各班晚自修收作业的时间一律安排在晚自修下课期间,收缴的先后顺序视该班第二天的课表而定,第二天课表上排在前面的两个学科的作业在第一大节晚自修下收缴,第二天课表上排在后面的两个学科的作业在第二大节晚自修下收缴。老师批改完的作业如需发放,必须在晚自修下课时间,晚自修上课时间不得发放作业。

  4、数学学科作业量必须控制在全班有80%学生能在40分钟内完成,物理、化学学科作业量必须控制在全班有80%学生能在30分钟内完成,语文、英语学科作业量必须控制在全班有80%学生能在20分钟内完成。

  5、各班班会安排在星期天晚最后一小节自修进行。

  6、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学科课堂开始5分钟默写,结束前5分钟检测;作业只能在各自的课堂上完成,不得占用其他时间。

  7、所有周练必须经备课组长、周为仲、姜有荣三次审核后,方可开单付印。

  8、各学科只准使用一种资料。备课组如确需征订资料,需具报告,并经全组成员签字,然后到教务处办理资料征订手续,最后到年级部周为仲、姜有荣处审批,方可征订。否则,一律视为私自征订资料,学校将按照《违反师德师风的处理规定》对其进行严肃查处。

  本补充规定下发至高一年级部全体老师,并张贴至高一年级各班级,请各位老师、各位班主任、各位同学监督。如有违规情况,请通过电话(87181202)或年级部信箱(设在博学楼B座二楼207前)向年级部反映。

【学校学生考试常规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考试管理规定03-17

考试管理规定通用04-18

学校租用汽车的管理规定06-21

考试管理规定8篇03-17

考试管理规定(8篇)03-17

考试管理规定6篇06-13

考试管理规定通用8篇03-18

考试管理规定汇编8篇03-18

考试管理规定(汇编8篇)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