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时间:2023-12-18 10:48:00 报告范文 我要投稿

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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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情况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情况调研报告1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单从某一个方面去努力是不行的。既不能脱离农村信用社的实际,不顾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土壤,而简单适用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办法。我们应该敢于正视农村经济发展带来的农村金融环境变化的现实,制定与时俱进的管理措施,采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坚持服务“三农”方向,在确保信贷资金安全营运的同时,努力实现农村信用社经济效益的提高。笔者现就做好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谈以下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

  众所周知,信贷管理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因其位置重要、意义重大,所以我们大会讲、小会讲,不断警示每一位干部职工。近年来,舞钢市农村信用社信贷运行总体情况平稳,贷款质量逐步提高,但就全辖信用社整体情况来看,贷款质量不容乐观,仍存在不良贷款占比较高、前清后增、“源源不断”等现象,且部分社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如果我们不引起重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势必会影响我们全辖的整体工作,会丧失我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机遇,也会阻碍全面铺开的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通过结合实际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梳理,当前信贷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贷新还旧、收息换据、债务置换,将本来有问题的贷款或者说非正常贷款通过这些手段人为转为正常贷款。这些弄虚作假、靠调整贷款形态来应付检查和盘活资金的做法,不仅违反了信贷管理规定和农村信用社稳健经营原则,而且也误导了联社的整体经营决策,为以后的工作埋下了隐患。

  (二)信贷管理落后。良好的信贷管理有助于信用社及时识别、防范、化解信贷风险,然而从部分信用社的信贷运作的全部过程来看,由于各种原因,信贷管理的每一个环节几乎都存在问题。1、信贷档案管理不规范。完整的信贷档案可以帮助信用社提高贷款质量并减少贷款损失。然而有些信用社并没有重视信贷档案管理工作,存在信贷档案不完整,记录要素不全,信息反映失真,分散管理,没有明确的档案存档、借阅和检查制度等问题。2、信贷“三查”制度流于形式。从贷前调查来看,有些人员不知道贷前调查从何处入手,没能认真坚持实地原则、多人原则、多方原则、多次原则等,调查报告信息收集不全、不准确。有些信贷工作人员在进行授信调查时经常犯先入为主的毛病,即带着某种假定,并不自觉地把它作为结论看待。结果授信调查就成了印证或取证的过程,必然片面、不客观;从贷时审查来看,由于各种利益关系的存在,有些审贷委员会成员不敢或者不愿提出异议,结果使信贷集体审批变成了个人审批;从贷后调查来看,有部分信用社把贷款发放出去之后就不管了,一直到贷款到期才去催收,不能及时发现借款人的各种风险。3、对同一个借款人有多元授信主体。一般来说,对同一借款人只能有一个主办授信信用社,然而由于信用社之间相互之间信息沟通不及时,使有些借款人在多个信用社借款,增大了贷款风险。4、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难。信贷理机制不健全,贷款的发放与回收,没有充分贯彻落实第一责任人追究制,平时有些社只注重贷款的收息及总体盘活的考核,而没对单笔不良贷款进行量化考核,对因发放人工作失误导致的风险,没有制定责任追究的可操作办法,致使贷款第一责任人追究制很难落实,结果形成恶性循环。

  (三)信贷人员素质落后。信贷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不能正确分析风险和应对风险,是造成不良贷款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1、专业能力差。目前大多数信贷人员边工作边学习,零星学过一些信贷管理方面的知识,没有真正系统地学过企业会计、计算机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客观上存在学识水平的先天不足。2、职业道德差。一是钻制度的漏洞。任何制度、规定都不可能严密到一点漏洞也没有。所以信贷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就必不可少,如果信贷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或企业忠诚意识,就会去补漏洞;反之,就会去“钻漏洞”。是“钻”,还是“补”,对于信用社经营来说效果是天壤之别。二是违规违纪。有些信贷人员利用手中的职权或者不顾信用社的信贷纪律,以贷谋私,向贷户“吃、拿、卡、要、报”,不见好处不办事,严重败坏信用社的整体形象和声誉,挫伤社农感情,发放关系人情贷款、跨区贷款、冒名贷款、垒大户贷款、超权限贷款、私贷公用贷款、自批贷款、先斩后奏贷款等。还有极少数信贷人员甚至伙同贷户一起骗取信用社贷款。三是责任心不强。个别社主任对贷款把关不严,得过且过,放松管理,集体审批流于形式,明知是违规贷款,还审批发放,使信贷管理制度棚架。

  (四)制度制定落后。制度供给上的缺陷,使某些信贷人员失去了责任和纪律约束,结果给信用社的信贷资产带来了相当大的风险。

  1、对信贷调查人员缺乏制度约束。为部分信贷人员提供了违规违纪发放贷款机会或为他们信贷调查走形式、不负责任提供了环境。

  2、人员调动缺乏制度约束。由于部分信用社信贷工作人员调整、调动频繁,导致信贷信息收集中断,责任贷款“推诿扯皮”出现断档,更有部分农户因为此种原因不愿还款。对于贷款责任人调动,许多信用社也没有明确规定责任人应承担什么样的清收责任,往往一走了之。

  3、没有信贷风险预警系统。不良贷款的产生,往往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一般不会在短期内成为不良贷款。在正常贷款成为不良贷款,或已形成的不良贷款在进一步恶化之前,往往会出现很多征兆。通过建立贷款预警机制有助于及时发现问题,从而采取措施,解决或防止问题进一步恶化。然而许多信用社没有建立信贷风险预警系统,通常是贷款已出了问题才引起重视。

  4、对信贷决策人缺乏有效制度约束。有些信用社从上至下虽然建立了逐级审批贷款管理体制,但实际上还是一个人说了算,贷款集体审批流于形式。

  二、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信贷人员队伍建设。“事在人为,人定胜天”是古之名理,“以人为本”是真知灼见。提高员工素质是信贷风险控制的关键要防范和化解不良贷款,员工素质是关键,特别是需要一支高素质的信贷管理队伍。因此,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努力把提高职工素质体现信贷管理工作当中,下大力气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信贷职工队伍。一是要时刻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增强职工的责任感、事业心,提高做好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同时要抓好职业道德教育,提倡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树立“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十字行风;抓好员工的法制及遵章守纪教育,做到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同时,要加强对信贷人员的行为监督管理;二是要提高管理素质,强化道德约束。信贷管理说到底是要人来完成的,有什么样的人员素质,就有什么样的信贷管理绩效。要提高信用社信贷风险防范的能力,就必须有一支具有良好正直的道德修养、扎实的信贷业务知识、丰富的风险识别、控制的经验和能

  力的信贷管理人员队伍。因此,加强对现有信贷管理人员的培训,可以说是当务之急。要建立严格的双考制度,抓好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业务素质,推行持证上岗制度,使在岗人员达到应知应会的要求。三是要培育、打造集体主义与团队精神,树立团结、自信、奉献、必胜的人文精神,把信贷人员感召到“社兴我荣、以社为家”的氛围之中。

  (二)强化内控制度建设。信贷管理工作要健康的发展下去,必须要有制度作保障,没有有效的制度,个人的行为就有可能四处游离,影响正常信贷资产运行质量。要用制度作保障,用制度引导信贷工作人员的行为,使他们明白什么信贷行为是可行的,什么信贷行为是不可行的,违反规定要受到什么样的制裁。一要完善贷款公开制度,关口前移,变贷后公开为贷前公开,做到不公开不审批;二要突出“控制风险的三道防线”,完善自控、互控、监控的体系,不仅要“控下”,而且还要“控上”,突破决策层内控的“盲区”,使内控制度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三要从岗位职责入手,完善内控制度。参与信贷管理的不同岗位,职责要分配合理、明确、科学,体现相互制约的目标,每一岗位必须对内控措施的落实承担责任;四要建立健全业务、会计、稽核和监察事前监督协调运转的内部控制制度。要通过严格的贷款责任制和合理的授信授权等制度安排,规范贷款的操作程序,增加贷款发放的透明度,抑制内部违规行为,弱化道德风险影响。加强对贷款管理过程的监督,加大对违规贷款和违规责任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从根本上遏制不良贷款“非正常”增加的趋势。做到一笔贷款,从发放之日起,就要连续监控,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变化将其划分到适当的档次,并且采取措施催收,必要时停止向同一借款人发放新的贷款。要走出“没到期的贷款就是正常贷款”这一认识误区。许多人正是认为没到期的贷款就是正常贷款,放松了对正常贷款的日常管理,注重更多的是非正常贷款,一旦贷款逾了期、出了问题才会引起重视,然而已是“亡羊补牢”。

  (三)实施信贷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实施信贷管理责任追究,将新旧贷款划分成两个部分,对新发放的贷款适用新规定,实行严厉的追究,保证贷款低风险高质量;对历年存量的旧贷款,实行“谁在岗谁负责”,靠清收责任追究逐步收回,从而达到盘活旧贷,增加优质资产总量的目的。一是对旧贷款实行“谁在岗谁负责”的管理。在岗信贷员对旧贷款承担管理、收回和保全资产责任,属于人为造成未能保全而发生损失的'贷款,由在岗信贷员承担赔偿责任,杜绝“新信贷员不理旧帐”、“新办法不管老贷款”的问题。二是对新发放贷款实行“三包一挂钩”责任制。即包发放、包管理、包收回,同信贷员的收入挂钩。三是严格实行贷款责任认定,做到责、权、利的有机结合。对在发放和管理贷款过程中,因违规、失职行为导致贷款风险的,由联社稽核、业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调查核实,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联社贷款责任评定小组确认后,下达贷款风险责任认定通知书,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收回贷款本息。对损失数额巨大,责任人无力收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通过完善信贷管理责任追究制,改变以往贷款发生损失后责任不清的状况,增强信贷责任人的工作责任感、使命感,确保贷款低风险高质量。四是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造成贷款损失的应给予处罚,对正确决策带来良好经济效果的给予奖励。有效改善在信贷管理中对信贷员只罚不奖、重罚轻奖的考核办法,调动信贷员发放、管理、收回贷款的积极性。

  (四)创新信贷管理机制。一是实施业务创新。拓宽创新思路,要努力开发具有风险转移、风险降低、降低交易成本等功能或多种功能融为一体的金融产品,改善当前信用社金融

  产品比较单一的局面。二是资产业务创新。别人有的,我们可以申请办,别人没有的,可以自主去办,积极扩大低风险权数的贷款品种。要积极为富裕资金找出路、想办法。要完善期限管理,坚持贷款期限与农产品生产周期相吻合,根据季节、生产期限,实行常收常贷,到期收回,形成良性循环。同时要扩大服务对,重点支持农户经济、乡镇产业结构调整大户和个体、民营经济的发展。三是实施客户中心战略,巩固和稳住一批原有的优质客户,开发一批新的黄金客户,清理淘汰一批劣质客户,对效益高、风险小、前景好的产业,我们要适时发放贷款,通过优化贷款投向带动信用社效益的全面提高。四是创新小额农贷模式,推行“客户经理”和“农户协管员”制度,适度突破授信额度的限度,推行联保贷款等方式,优化小额农贷营销方式组合,保持小额农贷的活力。同时要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资源和对市场的预期,有计划地控制或扩大小额农贷投放量,并坚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原则,以防止风险向单一项目集中。五是实行信贷员评级奖惩制度。改革信贷员工资分配办法,根据信贷员工作业绩确定收入。改变以往信贷员工作业绩好坏一个样、工资多少一个样的状况,有效调动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六是要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不良贷款盘活新路子,对以前形成的沉淀贷款,进行重点攻坚。并且要尝试不良贷款“公开竞价招标”、“打包出售”等盘活新路子。充分调动信贷员盘活不良贷款的主观能动性和贷户还款的积极性。七是坚持“小额、分散、流动”的信贷管理原则。小额是前提,分散是基础,流动是结果,因为小额、分散是安全性的具体表现,安全性愈高,流动性愈大。

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情况调研报告2

  农村信用社推进以县级联社为统一法人的经营管理体制,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和讨论的焦点问题。当今,农村信用社改革不论是推行股份商业化经营体制,或是推行了以县联社为一级法人的经营体制,信贷管理依然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加强信贷管理,提高信贷资金的周转速度、使用质量和使用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信贷资产的风险度。为此,本文拟就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的现状、问题、成因分析与解决对策,略作探讨。

  (一)目前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的现状

  1、信贷管理运行体制。目前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管理运行推行的是集体管理决策、分级授信授权体制,从省级联社到基层信用社都相应成立了信贷管理审查(咨询)、审批委员会(信用社设立审贷小组),各委员会下面还专业设置有信贷管理和风险管理部门,并辅助监事会的监督和理事长的否决作用。从程式上看,信用社为贷前调查岗,县联社信贷管理与风险管理部门为贷中审查、评估岗,委员会(包括省、市两级咨询委员会)则为贷款的最终审批岗。这种采取民主化集约管理、程式化审查审批的模式,对于超过授信授权的贷款的确取到了规避信贷风险、防止“一长独大”、控制操作风险的效用。

  2、信贷管理运行规则。农村信用社一直推行的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是靠资金组织——资金运用——资金管理——资金利润的经营规则来生存和发展。准确的说,负债经营决定信贷资产扩张的规模和扩张的数量,资金运用决定信贷资产的周转速度和周转质量,信贷管理决定信贷资金的安全和质量,资金利润则是信贷管理运行的唯一目的——效益性和赢利性。明显可以看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在整个信贷资金管理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管理好了信用社信贷资金,也就管好了一盘棋和走活了一盘棋。

  3、信贷管理评级授信流程。信用社对借款人发放贷款,首先得予以评级,其次再给授信,并套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测算与认定→授信额度测算与认定”设定的格式,这是对原来只凭一份申请书、一页调查表、一张借据合同就决定贷款的是否发放,无疑是很大的进步。因为评级坚持了客观、公正的原则,是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来综合评价客户的信用等级的。而授信则是以评级为依据和基础,来确定借款人在某一期限内申请贷款、信用卡透支等用信的最高额度。信用社对借款人评级授信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

  4、信贷管理运行的责任追究制。信贷管理责任追究制,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这种责任主要是对贷前调查岗不尽职调查的第一责任人进行追责;二是对审查失职的责任追究。这种责任主要是对联社信贷管理和风险管理部门人员的'追责;三是对集体决策失误的责任追究。这种责任主要是对审贷委员会成员及联社理事长的追责。从追责的程度上看,有“五三二开”的作法,也有“七二一开”的做法,即调查机关负责50%或70%的责任,审查机关负责30%或20%责任,审批机关负责20%或10%的责任。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型的推行责任追究,既体现了风险同控、责任共担的原则,也强化了农村信用社信贷的运行管理。

  (二)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有了上述相对较好的信贷管理与运行现状,按理说农村信用社在信贷领域就不应该存在大的问题,但事实上即或是规章制度再健全、操作流程再规范、体制运行再合理、处罚机制再有力,也不可避免地隐埋着以下问题,并不可遏制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着。其具体表现在于:

  1、垒大户贷款越垒越大。在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运行中,最头痛的问题之一就是垒大户贷款。这些垒大户贷款,主要是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或流动资金的紧张,在没有偿还原借款的情形下,再要求追加借款而信用社多为被动牵制的行为。再就是在长期的经营中,信用社为保全债务,通过利转本长期积累形成的。由原来的几万元翻到十几万元,原来的十几万元翻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导致客户在偿还债务的主观意识上悲观消极。主要表现在三点:一没偿还债务信心;二没偿还债务承受能力;三也失去了信用。从而造成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量日趋恶化,看活却不活,看似正常却不正常。比如,某县级联社原只发放给某水泥厂几百万元贷款,现在因利转本已达到了二千多万元,形成了重大风险。

  2、冒名、借名贷款触目惊心。一方面,由于信用社在前些年的粗放管理经营,一些别有用心的借款人钻信用社信贷管理的漏洞和政策的空子,利用假身份证、假户口簿冒名贷款;另一方面,就是少数信用社的信贷员人为为借款人造假冒名、借名贷款,从中谋取个人私利和好处。这两方面的贷款不仅过去有,现在也依然存在着,且潜藏有很大的案件隐患。如近期某市银监部门针对农村信用社正开展有声势、大规模的假、冒名贷款专项治理活动,就可见其存在的严峻性和严重性。除此,更有甚者采取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不入账的办法,违规经营,非法某利,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都给信用社经营带来了巨大破坏性和生存危机。

  3、化整为零贷款难以遏制。这类情况在各地农村信用社均普遍存在着,也是诱发案件高发的原因之一。其具体表现就是一些信贷员或某些审贷机关,为了掩盖超权贷款行为,把超过授权的大额贷款通过多笔多头、化整拆散的形式发放出去,有意违反信贷管理的约束。比如某县基层信用社主任利用只有一万元的贷款权利,短时期内就给某客户发放了三百多毛笔达三百多万元的违章贷款,并造成重大损失(已立案查处,当事人被判刑)。再如某联社信贷部门在授权范围内发放化整为零的贷款也屡见不鲜,且大多行为是出于关系与自身利益因素而为,上行下效,导致了信贷管理的混乱和不少案件的诱发。

  4、行政干预贷款难收回。农村信用社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作为一级地方金融服务机构,很大的程度上都无法回避与行政部门打交道和受其制约。这种特殊的背景也将长期地保存下去,且难以更改。基于此,行政干预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行为也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也将会是一个永远解决不了的症结。比如某县在清并农村基金会时,为了缓解兑付存款所带来的压力,以某部门的名义向信用社贷款三百万元,至今除还少数本息外,已结欠本息达五百多万元,成为历史问题。又如某县直管的城市建设投资公司自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就向信用社借贷累计达四百多万元,并欠息二百多万元,均形成了严重的不良。另外,行政干预信用社投资城建、企改、工业项目的贷款也不在少数,且有相当一部分已形成了不良,引起了很大的负面反响。

  5、贷款运行的不对称。主要表现在:贷前信用分析阶段,获得的贷款信息不完全,贷款项目评估质量不高。部分信贷人员缺乏必要的信用评估、财务分析知识和经验,以致贷款时发放了调查不充分、信贷资料有缺陷、抵押物变现力差、不足值的贷款;贷款的审批阶段,未严格把关贷款审批条件,贷款集中程度过高,过分集中于某一借款人、某一行业、某一种类贷款,致使贷款风险相对集中,贷款金额超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而无力偿还;贷款发放阶段,由于监督不力,存在“重放轻收轻管”的现象,贷款发放出去后根本没有按照信贷事后操作规程去执行等等。

  6、信贷人员素质的失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数量有限,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在风险的预测方面,有的信贷人员缺乏科学的理论知识,凭主观经验的成分较重,用经验代替制度。加之由于管理体制原因以及改革步伐相对滞后,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这些自然加大了贷款管理的难度。

  (三)对策与建议

  1、建立信贷资产运行长效管理和监管机制。

  其一,信贷资产运行真正意义上的“零风险”是不存在的,但从管理角度出发,降低最大风险度,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因此,管好信贷资产要从源头抓起,坚持“人是第一要素”的信贷管理经营理念,只有管好人才能从根本上管好信贷资产,因为人是物质创造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是唯一管好信贷资产基础的基础,是信贷管理实施长效管理的最好保障。其二,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已经看到,信用社在信贷资产管理上,也重视了管理,操作与审批程序也有效大改进。但最大的的问题是,对放出后的贷款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因此,要借信贷上线改革的东风,全面加强信贷风险的监管,经常及时跟踪放出贷款的事后检查,发现风险苗头,立即发出预警信号,抓好风险管理监督防范,努力控制贷款的“不作为”风险。

  2、严把“四关”,提高新增贷款的质量。

  一是实行四岗制(即调查岗、审查岗、审批岗、检查岗),把好审、贷、查三权分离关。要改粗放经营为集约经营,在操作规程上必须借鉴商业银行的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际,凡新发放的贷款,不论金额大小均不得单人操作。通过审、贷、查环节方能发放,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有效机制,违者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二是实行贷款权限区别控制,把好贷款风险关。即改变一概以金额大小确定贷款审批权限的做法,而是要根据各信用社信贷营销环境、信贷资产质量、信贷管理水平,以及经营管理能力,区别对待,科学授权授信。三是实行抵押物现场鉴定,把好抵押物足额、变现关。应对贷款抵押物实行县联社鉴定制,其做法是:由县联社成立鉴定小组,负责对贷款的抵押物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及市场实际价值现场鉴定。并根据抵押物所在地理位置、商业价值建筑物构造等不同情况,对抵押值与贷款额之间的比例实行区域差别,做出鉴定意见,确定贷款的最高限额。四是实行法律顾问制,把好贷款手续合法关。应在县联社一级设置专门的法律咨询机构,配备既懂法律,又懂金融业务的骨干为法律顾问。并行文明确:县联社大额贷款必须经过法律顾问签署意见,方能研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3、改进信贷管理方法,建立和完善信贷管理体制。

  一是按照“预防为主”的思想,构筑信贷风险防范多道“防火墙”。要建立全员参与,全体相关人员监督的内控机制,使信贷业务的上下部门或上下岗位的接口得到有效控制,确认并掌握业务部门或流程中的风险控制点,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以便能够迅速进行风险的识别、衡量、防范、处置。二是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完整、真实、灵敏的信息数据与统计分析系统,提高信贷决策的科学性。在受理每笔贷款前,先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本行业联网的计算机中进行查询,防止多头贷款和垒大户贷款,对有不良贷款记录的实行信贷制裁。三是建立纠正和预防、控制程序,确保信贷管理的持续改进。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和经常性的稽核审查制度,采取具体的纠正、预防措施,以不断评价、发现、改进信贷流程,推进信贷管理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显得尤为必要。

  4、以人为本,加强对信贷人员的管理和提高其素质。

  一是要合理核定信贷岗位,充实调整信贷人员,使信贷人员数量达到员工总人数的30%。要优先选拔年轻的、文化层次较高的,思想作风优良、与农民感情深厚的人员,把他们充实到信贷岗位锻炼。成绩突出的,要优先提拔,提高信贷人员的群体活力。二是强化员工培训,提高信贷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程序,保持信贷人员教育、培训、技能、经验、职务锻炼、知识更新等工作的持续开展。重点对信贷人员进行敬业爱岗教育和责任心的培养,积极培育其市场意识、营销意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建立贷款责任追究制,切实加大对违规违纪放贷行为的查处力度。继续严格执行贷款发放的终身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贷款“四包”(即包放、包管、包收、包效益)内容,并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同时,对信用社员工实行考试、考评、考核“三考”制度,定编定岗定责定任务,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差者退,调动干部职工敬业爱岗争上游、尽职尽责创一流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起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

  5、打造诚信政府应从根本上引起高度重视。

  金融经济需要社会诚信,只有确立基本诚信原则,才能保证金融环境健康稳定发展。而政府的诚信、公正就是社会诚信的最根本保证。政府诚信可以影响部门诚信,部门诚信可以影响单位诚信,单位诚信可以影响个人诚信,而个人诚信就会形成强大的社会诚信,有了社会诚信作强力的保障,就不愁没有良好金融信用环境。可见,政府作为领导者,就更应以身作则,率先为范,以诚信为本,努力塑造一个言行一致,带头守信的政府。特别是在信贷领域就更不要缺失信用和用权力去干预信用,而影响了自己的威信和形象。

关于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情况调研报告3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新形势下农信社支持三农的首选贷款方式,也是打造诚信农信、平安农信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农信社通过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扩大了大款投放面,密切了农信社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信用社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存在的问题

  1、对小额信用贷款认识不到位。一是有一些基层信用社习惯于几十年的抵押担保贷款,对发放这些类型的贷款的心应手。而一旦让其发放信用贷款总感觉不放心,一旦贷款沉淀没有“撇绳”,因而对评定信用户及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不积极、不主动。二是个别信贷工作人员嫌评定信用户太麻烦,步骤太繁琐,对此项工作不热心。三是认为信用贷款大部分是小额,与其“广种薄收”,倒不如看准几个大户集中投放来得痛快。四是少数乡镇政府及村两委份内的工作很多,让他们介入信用户的评定工作认为是额外负担,还有的村干部不愿意在有关栏目内签字,怕将来承担经济责任。

  2、信用户对信用证认识模糊。评定信用户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事情,一旦农户拿到了信用证,就意味着他的信用程度得到了信用社的认可,他就可以凭信用证直接到信用社像取款那样十分方便地获得贷款。但有些信用户对得来不易的信用证并不十分珍惜,有的随便出借,有的随便把信用证扔到桌上,有的还把信用证和其他无关紧要的证件放在一起,有的还形成丢失。

  3、信用社在具体操作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信贷管理人员对持证农户取得贷款心存顾虑,总爱对贷款的用途、偿债能力再三追问,唯恐债务悬空,挫伤了一部分信用户的贷款积极性。二是少数信用社因受资金承受能力的限制,就人为地附加一些贷款条件予以限制。三是极个别信贷人员对信用贷款不能实行利率优惠。

  二、工作建议

  (一)大力宣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大意义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密切信用社和广大农民群众关系的粘合剂,是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重要措施,是农信社实现农社双赢的主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农信社信贷管理方面的重大改革。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不仅能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贷款热情,引导贷款需求,扩大农信社市场占有份额,而且对于转变信用社经营理念,扩展信用社经营空间,使之立于不败之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紧紧依靠当地党政部门,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信用等级评定体系

  信用社是地方金融组织,任何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参与和支持。信用社应积极地、主动地将信用评定工作向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引起他们的.重视与支持。在具体工作中,还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的积极能动作用,让他们全程参与、全程跟踪。由村干部、村民代表、社员代表、信用社工作人员组成的农村信用评定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对申请要求成为信用户的农户,要从其信用程度、威望高低、家产状况、全年收入、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确定信用户的名额。

  (三)建立一套科学的信用等级监测体系

  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它绝不是权宜之计,也决不是应景之作,此项工作耗时费力,同时细致缜密,因此有“系统工程”之说。正因为如此,我们对得之不易的各种数据要倍加珍惜。对这些数据最有效的保存办法就是用微机科学分类,建立数据库,将全套评定资料纳入数据库管理。县联社一级法人核算的,县联社设一个数据库即可;县乡两级法人核算的,县联社可设总库、各独立核算的信用社设立分库。数据库建立之后,要对信用评定指标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管理、定期检测。检测可分为现场监测和非现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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